爱演戏的坏心恋人 作者:于邪
【直男攻vs忠犬受】
【文案】情场失意的寂寞男人韩陌在心灰意冷时偶遇当红人气偶像沈翔(sho),因为另一名演艺新人bie下药的缘故,韩陌错与沈翔发生了性关系,再之后发生的接连意外,让这种性关系一连持续了三次,单纯的床上意外不再是一夜情,而是逐渐衍生每次见面必会上床的“床伴”定义……
攻:韩陌 受:沈翔
一对一,非np,受是腹黑(对待感情是忠犬)。
涉及演艺圈,黑道,纯属杜撰,细节勿考究
日更,此文不长,福利多多~he
“小坏蛋,如果逼不得已要做坏事,你也必须让自己强悍到可以伪装得滴水不漏才可以,说形象点的话,就是成为一名出色的专业演员哦,懂了没。”
“会演戏就行了吗,嗯,我懂了,妈妈。”
――《爱演戏的坏心恋人》
1、楔子 前奏
我一直望着礼堂中央那个窈窕的洁白身影,脑中翻覆着过往的影像。
“韩陌,我们没可能了。”千惠说。
我想我是凄凉的,因为我记忆力很好,我无法随意地忘掉某件事,当然更不可能忘掉这句话。
我无法断念,千惠却已经释怀。
这就是事实。
我站在角落又望了场中许久,然后缓缓转身,朝场外走去。
我心情低落,毫无精神,脑袋应景地低垂着。
冷不防撞到一人,余光看了下,是个衣着华丽的青年,我记得他,是被邀请过来参加司铭婚礼的偶像歌手。
不是我刻意记住了他,只是我记得所有只见过一面的人罢了。
我未抬头:
“抱歉。”
对方微微侧开,我继续落寞前行。
“和苏和气质真像……”
很轻的声音,清朗的男音,他在对我的背影说话。
一串脚步声,我的胳膊被拉了住。
我回首,眼神凌厉地瞪向他,深蓝色的瞳孔闪烁了下,缓缓放开了我的胳膊。
此时我不想再开口,皱了皱眉,又转过身。
走出一段距离,依稀又听到身后那个青年兀自轻叹:
“真有气场……”
作者有话要说:嫌短?好吧,的确是短了
接下来的章节不会这么短的,请放心
――前奏
2、chapter 01
许久未来t城,这里已经变样许多。
我的记忆力真的很卓越,上一次过来是哪天,我现在走的街道两边原本是怎样的建筑,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街道旁种着什么树木,我都能轻而易举地罗列出来。
这样的特长是喜事,也是悲哀。就像我永远也无法选择忘掉我不想记起的事,很想忘记的人一样。
我来到一家夜店门口,此时天色不早,这里已经开张营业。门口是看去就很精明的服务员,眼珠不动声色地转着,暗地打量进去的客人。
这家夜店是t城比较高级的,采取会员制,普通的人在门口就会被拦下来。我穿得极普通,平时上班用的色调灰暗的西装制服,除去手上没有拎公文包,看去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没出意料,我被人拦了下来。
不想被人看低,气势上就要有所胜出,何况我此行是有目的而来,我抬起头,眸光微聚,扫了他眼:
“告诉你们沈爷,我姓韩,有事找他。”
门口几人脸色瞬变严肃,一人很快跑进去,过了一会儿气喘着跑了出来,他朝我压低声音:
“韩先生先进去坐着,爷今天有事,得两天后才回来,我们给您安排房间。”
我点头,跟着那人走了进去。
沈爷即是沈风,他也是t城呼风唤雨的主。
说到t城,很多人一定想到肖乾,肖老爷的声望已经不亚于这里的父母官司铭,不过那也只限于白道。黑道上,风头正劲的当属沈风无误。
这人年纪不大,一派潇洒,作风却狠辣,几年前人前还只被患作沈公子,如今已经成了爷字辈,可见他现在的身份地位,他也是肖乾现在唯一顾忌的人。
这家店无疑便是沈风的地盘。
里面很吵,有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人在舞台上唱歌,身后一群只着内裤的少年在伴舞,身体贴着身体,做出各种猥亵的动作。下面一堆人热切地围观,跟着起舞。
知道这里是家同志夜店,看到各色男人在我身前招摇晃过,我也没惊讶,只挑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小舅子是同性恋的关系,我对这种男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并不讨厌,相反,觉得挺有意思。这种有意思并不包含我想亲自尝试的意思,仅仅是点到为止的觉得有趣,乐意看别人在我眼前表演,也会替他们鼓掌。
少年们的身体尚没有成形,还显青涩,笑容却妖娆,偶会流露出动人的风情,我乐意坐在台下欣赏,却不会动心。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之于我的区别。
会用这种正派的目光打量着台上一众尤物,大概也只有我了。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露骨,又太过正直,旁边有人好奇地看了过来。
那是个挺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上下年纪,眼睛很大,头发染成了显眼的银白色,像个魅惑人的精灵,他端着透明酒杯,贴在唇边,视线毫不掩饰地望着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叫bie,是刚出道的演艺新人,电视上露过几回脸,还在起步阶段。
我知道这里常有艺人过来,可是没想过艺人会对我青眼相加,还是这种漂亮男孩子,故而有些讶异。
“一个人吗。”
bie将酒杯放到了我的桌上,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你很特别,坐在这里格格不入,不喜欢跳舞吗。”
我从身旁走过的服务生手里端了杯酒,摇头:
“这里更适合你这种年轻人,我怕闪到腰,还是算了。”
“你真有趣。”
bie咯咯笑了起来,引得周围不少人朝这里瞧。
大概是吸引到不少目光,bie的神情里流露出年轻人特有的骄傲满足,他冲我甜甜一笑。
果然还是小孩子。
“你很老吗,虽然问年龄很失礼,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呀。”撒娇的口吻。
我微微一笑:
“快三十五了,长几岁做你父亲应该没有问题。”
bie嗔怒地嘟了嘟嘴,还是很可爱的样子,
“一点也不像耶,不过我要是有你这么年轻帅气的父亲,肯定会天天拉出去炫耀的。”
不得不说,这孩子很会说话,至少我听着是欢喜的,压抑的心情畅快了许多。
我曾经也差点拥有一个孩子,可是他无缘来到这个世界,我满腔的欢喜最后化成乌有,现在想起仍是无法愉悦起来。
bie好像对我很有兴趣,他索性坐到我旁边陪我聊起天来,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起我的情况,也不忘报上他自己的姓名,虽然我早已知道。
bie又鼓了鼓可爱的腮帮子:
“听到我的名字怎么一点都不惊讶,好歹也要发出“啊?”“哇哦”之类的惊呼吧,我好歹是名人耶。”
我还真无法发出他所说的这些可爱的惊叹词语,只能尴尬笑笑:
“大叔我对你们业内不熟悉,不要为难我。”
这是大实话,记得长相与名字不代表什么,许多三流演员的脸孔我一样烂熟于心。
bie又哈哈笑了起来,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我的性格算是比较平淡的,正经的时候居多,何况今天并不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我笑不出来。
bie暧昧地又靠近了我一些,举止间开始带上挑逗的小动作,把喝过的酒和我手上的交换,示意我喝他的。
他的酒颜色很奇怪,再看他笑得一脸调皮,我知道有的同志常常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有点不放心:
“这是什么酒?”
“不敢喝吗,胆子真小。”
“……”
“别板着脸啦,只是颜色特别的自制酒而已,没加料。”
他还是一脸轻松惬意,笑嘻嘻地看着我,好像在考验我接下来会怎么做一般。
我把酒杯挪到唇边轻嗅了下,心里斟酌着,然后仰头喝了下去,bie立刻鼓起掌来,欢快叫好。
酒喝下去我就有些热,我能感觉它酒精含量并不高,但喉咙莫名地开始灼烧发痒,胃部也隐隐发热。
bie还和刚才一样笑着,有点坏坏的意味,我知道他肯定在酒里动了手脚,可他一脸无辜,清纯无害的样子,我也不好变脸发作。
还好身体只是觉得热,并没有不适,我考虑着是不是该拿了服务生送过来的钥匙直接走人。
变故发生很突然,几个男人把我带到外面一处无人的空地上,一个人上前一脚踢到我的膝盖上,我疼的单膝跪倒在地上。
一人拿着刀在我脸上比划,“敢动沈爷的人,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额上渗出许多汗,想来是刚才的酒力正挥发出来,胃部有些难受,有点焦躁:
“我想你们误会了,我和bie刚认识的。”
原来bie是沈风的新宠,他算是害到我了。
不是我多疑,我起初以为这是bie玩的戏码,不过刚才他那慌乱的眼神应该不是装的,显然他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一茬。我给人拉走时,他吓得不敢动弹。
“误会?你两只手都快摸到他怀里去,叫误会。”
说话的男人讽刺的笑了出来,其他几人也纷纷大笑起来。
我只觉得头疼,我无力解释自己不规矩是因为我喝了bie下的情药,你们现在放开我,我估计连你们也会摸。何况这种事实说出来他们也未必会信。
估摸着吃一顿拳脚在所难免,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
咬牙低下头,拳脚却始终未落下来,抬头一看,高举的拳头已经给人拦了下来。
接下来就如同看武松打虎一般,那群刚才还很装b的人士犹如纸老虎一般,被来人一个接一个撂倒,最后喊着坏人专用台词“你们给我等着,我还会再回来的”,集体逃之夭夭。
“你怎么流这么多汗,哪里不舒服?”清朗的男音在我耳边响起。
“热,我要去宾馆。”
我已经满头大汗,汗水流到眼睛里,视线有些模糊。□已经开始胀痛,我很明确自己现在的处境,所以我提出去宾馆,然后再提出需要一个女人。
听到女人时,扶着我的身体明显一僵,只两秒,就又抗稳了我。
我只是热,下半身欲望勃发,行动没有不便,□却已经难看,隔着衣服已经能看到凸起,所以走路时不免需要身旁的人来遮掩,这辈子从未如此丢人。此时再想起bie娇笑的脸,突然很有上去侮辱他的冲动。
情药果然可怕,我后悔当时托大逞能。
“没有女人,我来帮你吧。”
我惊诧地看向他,首先入眼的是深蓝色的眼睛,头发染成了茶色,脸的轮廓很好看,不过还是很东方人的长相,我猜想他是带了美瞳,眼瞳应该还是黑色的。他的年纪应该不比bie大多少,脸上还有着年轻人未脱的稚气。
此时已经到了附近酒店的床上,房间就只我们两个人,他的脸有点红,挺性感的样子,微微喘着气,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其他什么。
没有等我说话,他已经俯身压到我身上,很主动的亲了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刚开始发文,会稍微勤快些,日更必须,看情况两更
主角名请不用纠结(特指受的),和岛国其他都无关,是我随意取的(这货取名字从来都是这么看心情)
纯洁的乃们可以放心观看,后期会有中文名出现,暂时不透露了。
3、chapter 02
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循序渐进地亲吻起来,他似乎很谙此道,动作间十分娴熟,亲吻时也很主动,会把舌头深入我的口腔,很热情地吸允舔舐。
亲吻间他的□也胀大起来,和我的摩擦到一起,感觉太过强烈,都是吸气地喘息出声。
他的主动积极超出了我的想象,脱我衣服时甚至有些急躁,一边脱着我的,一边还动手解着自己的扣子,因为单手无法轻易解开设计复杂的扣饰,所以急得低声骂了句“shit”。
好不容易他把衣服脱去,又重新压回我身上,再次和我的裤子较起劲来。
我的西装裤上全是汗,湿漉漉的,贴在身上极不舒服,也不好脱,他用力拉了下,没拉下来,然后拍拍我,让我转过身,他好脱下它。
我眼睛有点发红,被欲,火烧的,深吸了口,坐起,将裤子除下,然后转身按住他的肩,发力按了下去。
他有点慌,试着挣扎了两下,未能挣脱,然后喘着气地看着我:
“让我主动,我有经验。”
“不行。”我说。
汗水从我头上全部滴了下来,打到他胸前,晕出一片猥亵的湿漉。
他试着反压回来,不过没能成功。
“我只做。”
我望着他,突然有点想笑。这个圈子的事我多少也有些了解,许多都是从零号做过来的,才这么点年纪,就喊着只做,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给人宠坏了,他是个年轻偶像,想来是给人捧过来的,突然又想起bie,那孩子笑得天真浪漫,不过做出的事实在让人反感,对他的厌恶心情顺带就转移到眼前这个人身上,谁让他们是同行呢。
歹毒心起,突然就很想教训教训眼前这小子。
“我们赌一把,谁赢谁做。”
见我给他机会,身下人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他警惕地看着我:
“赌什么,方式可以由我选吗。”
他还挺精明,先发制人。
我点点头:
“除了骰子,什么都可以。”
欣喜的人立刻又是一脸狐疑,犹豫不定地看着我。
真是个多疑的孩子。
“我就要骰子,你说了方式由我选的。”
我暗笑,但□已经忍得有些辛苦,脸上表情并不好看,不用装也显得很纠结了:
“行,这里应该就有,快点吧。”
我实在熬不及,所以选了最简单的比试方式,单骰投点。
这小子运气不错,投了五点。
我抛出六点时,他眼睛都瞪大了,一脸的不敢置信。我以为他的美瞳眼镜会因此掉下来,结果却没有。
即使仍是不甘愿,他却没有扭捏,干脆地躺到了我身下,眼眸望着我,微微红着脸:
“愿赌服输,我是第一次,请对我温柔点。”
“你是处女吗,是处女我才怜惜。”我说。
他脸更红了,略微恼怒地将头侧向一边:
“不想上我你可以停下来,换我上你也一样。”
如果我很冷静,我会选择继续和他这样说话,因为逗他很有意思。可是我已经克制不住,□涨到快要爆炸一般,总算还有理智地带上了保险套,然后急躁地挤进了他后面。
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不太一样,没有那么湿润,不过却很紧致,很热,烫得我很舒服。
他好像不如我一般享受,咬牙皱着眉,肩胛骨蹙在一起,清秀的侧脸上全是汗,比我之前喝了药的情况还糟糕,整个人如同被水洗过一般,皮肤上一层淡淡的粉色,头发成了湿漉漉的一撮撮。
我知道男人后面不见得就比女人强韧,一样是脆弱的地方,被强势的进入势必不好受,偏偏内心就是无法升腾出疼惜的念头,粗鲁对待时还会有股奇妙的快感,这是将普通雌性压在身下无法产生的,大概是一种征服同类的快感吧。
“慢…慢点……”身下的人孱弱求饶。
不是我不想放慢节奏,只是我真的停不下来,该死的药效有点激烈了。
我无视了他的话,将他身体翻转过来,就着正面再次深入到他体内,然后激烈地冲撞起来。
在他体内释放了一次,我还是觉得不满足,只稍稍动了下,□再次弹跳起来。
将他一条腿压了上去,挺着□再次没入到已经潮湿红润的地方,吸着气地深入到深处,听着他吃痛地抽气声,再次大力地冲撞起来。
抽,插间我习惯性地摸向了他身前,没有摸到预想中的柔软,我稍微清醒了些,但还是抚上了那平坦胸部上的殷红两点,算不上温柔地揉搓起来。
我只揉搓了一下,身下人就是发出一声奇怪的呻吟声,他涨红了脸,然后把头压向了床面。
原来男人胸部也可以是敏感部位,我轻笑了声,手掌便毫不客气地更加用力摩擦那稚嫩的两点。
“小处女,你也会害羞吗。”
我发现我其实也挺坏的,至少嘴巴毒起来是这样,完全不亚于平日一贯狠辣的人。
给我欺负的人想是没有气力了,连回头反驳我一句都没,只抬着腰开始渐渐配合我的冲撞,偶尔还会迎送上来。
呻吟声渐渐传了出来,不再是痛苦的压抑声,里面有了销魂的意味。
痛并快乐着,我猜他此时一定是这种感觉,因为他的表情这么写着。
说到底,这个人今天帮了我,我其实没必要这么欺负他。
只是他出现的时机太巧合了,偏偏在我被下药的时候,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是一味寻求发泄。
而且我今天心情很不好,真的很不好。
我只是从他身上寻找慰藉罢了。
我一脚踹到男人膝盖上,和他之前踹我的是同一个地方,他痛呼出声,两腿齐齐跪到地上,惊恐地看着我:
“你想干什么!我可是沈爷的人,沈爷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沈爷?”
我嗤笑。
“沈爷?你不知道他刚才正好有联络我吗,他怎么没提这件事呢。”
跪在地上的人闻言脸色陡变,惊慌地朝后退着,膝盖还跪在地上,裤子磨出一层灰。
在bar里我听过这个人的同伴喊他,从记忆力调出那个不经意听到的称呼,俯视着他喊了出来,尤如盯上老鼠的蛇:
“公鸡,你是沈爷的人,背着他做这种事好吗。”
他头顶中间的一束头发染了刺眼的火红色,是和公鸡挺相像,这绰号绝了。
这声亲昵的称呼犹如提醒他我已经了解他的底细一般,跪在地上的人被我盯得脸色逐渐灰白,最终露出落败的颓丧神情。
“说出是谁指使你的,我不追究这件事。”
地上的人犹豫了,他朝四处看了看,发现是个死胡同,无处可逃,颓败地垂下肩膀:
“是二公子,真的不关我的事,他只是让我找你麻烦,其他什么都没吩咐。”
“二公子?”
“就是沈爷的弟弟。”
沈风有弟弟我倒是从未听说,沈风那种人物,教养出的弟弟想必也是狠辣。我不知道我何时得罪了他,但这种事一定是发生在不经意间的。
也许和bie有关系。
他真会替我找麻烦,我后悔和他搭话了。
我和沈风当年是同学,这点大概无人知晓,我很清楚的记得,他那时还没有一个弟弟。
沈风是独苗,家境殷实,可惜是个叛逆子,和我一般,所以才臭味相投,结交到一起,甚至还雄心壮志地一同闯过事业。只不过他是个有毅力的人,努力得到了他想要的,而我却是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这些年的独身自处韬光养晦,不仅没有让我磨出锋芒,反而收敛太多。
这个叫公鸡的家伙也算沈风的手下,我没有和他为难,侧身站到阴影里:
“你走吧。”
地上的人如释重负,又是确认地看了我眼,我点了下头,他才磕磕绊绊跑远。刚才我一脚踢得过重,他已经无法正常走路。
处理完这些我再次回到之前的酒店,床上的人还在睡觉,纤长的睫毛密密磕着,睡脸很好看。
我脱完衣服和鞋子才走了进去,轻手轻脚地困倦地靠上了他。
独身太久,快忘了和人接触是什么感觉,这种体温相触的感觉很美好。
我有点恋恋不舍。
作者有话要说:会这么容易就接受男人让我自己都惊讶,可它就是发生了,这是个奇迹。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那么……)
4、chapter 03
原本我以为,在药效退了之后,我应该会厌恶地放开他才对。
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我甚至抱着他睡了一晚,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像以前抱女人那样。
经过这一晚,我想我的心境应该发生了变化。
这种感觉就像我曾今一度不喜欢吃某样食物一样,一次偶然机会再次尝到它,发现并没有幼年想象中那种厌恶的味道,反而觉得挺美味,莫名其妙便喜欢上了。
可说到喜欢上他也未必,如果单单睡一夜便要喜欢一个人,那一夜情的爱好者怕是要忙惨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打量旁边这个正在睡眠的人,发现他的确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孩子。
睫毛很长,皮肤也很细腻,白白的,平时应该很注意保养,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闻了很舒服。头发是挑染成茶色,浅浅的,有点透明的质感,发尾末端微微打着卷儿,让人看着很想去摸一把。
五官清秀干净,完全可以说是标准的长相,只不过一个人长得太好看,总会让人觉得不真实,何况他的职业还是个艺人。虽然知道他们这种偶像艺人主要就是靠脸吃饭,我还是不禁怀疑他是否整过容。
有段时间在新闻上就看到过一个男星爆出整容事件,整容前后的照片反差太大,事件爆出来后,他的众多支持者立马倒戈。加上这小子又喜欢带美瞳,如果他真的整过容,之前也是那副猪头样,我想我应该会立刻从床上跳起来,从这里逃出去。
这样想着,突然就很想对着他脸来一拳,如果鼻子陷下去,或者下巴歪掉,那就说明他整过了。
这种想法很可笑,也不可行。而且就算他真是整的,我要是把他打破相,再次整容的费用肯定需要我出,我虽然不缺钱,也不至于去浪费它。
说起来,这小子现在好像很红呢,把当红偶像骑了,我是不是该买个蛋糕庆祝下。
给自己的想法逗乐,我笑出了声。
旁边的人终于动了下,然后纤长的睫毛慢慢扫了上去,露出下面漂亮的眼瞳,眼眸渐深,一双深蓝眼睛望着我。
我凑了上去,很认真地盯着他眼睛,看了会儿,有些惊讶:
“竟然是真的,你是混血吗。”
他茫然地愣了会儿,然后点头,语气还是困顿的:
“四分之一的血统,算是混血吧。”
他从床头柜上摸到被我解下来的名表,看了眼就慌张地弹跳起来,可能是刺激到□,他的脸色立刻变得极为纠结痛苦,犹如吃到最难吃的食物一般:
“疼疼疼。”
好不容易调整了坐姿,屁股挪来挪去的:
“待会儿的几小时通告我要怎么熬啊。”
我有点抱歉,遂道:
“取消掉吧。”
“不可能,只要我手脚还在,我经济人就会想办法把我从这里挖过去。”
我:“……”
“在下面还真不是人受的,怎么这么疼呢。”顿了顿,“不过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差,我后来有舒服到。”
我无语。
我发现这小子是个话唠,我几乎不言语,他也能一人自说自话,就像跟我在聊天一样。他的口才一定不错,这种类型的人适合去参加综艺节目,走谐星路线。
昨晚我还未发现他是如此多话的人,被压在身下时,一直是很害羞地红着脸,压抑地呻吟,和现在判若两人。
果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温柔安静的人,就像我的前妻。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我。
我稍稍一愣,脱口而出:
“韩陌,陌生的陌。”
下意识就答了真名,连思考都未思考,我有点为自己的鲁莽后悔。跟对方并不熟,也觉得没有继续发展的必要,这时候留真名是不妥的。
“我是sho,这么拼的。”
他撩了撩被汗水粘附得微湿的头发,慵懒地靠过来,在我手掌上写着他的名字。
我笑笑:
“我知道,你很有名。”
sho一脸惊讶,而后笑了出来,露出一排细白的干净牙齿。
我能看出,他的笑是因为高兴单纯反应出来的,和bie那种功利的自傲笑容不太一样,年龄相差不多,反应却截然不同,我对他升腾出些好感。
“我以前被一对兄弟无视得很彻底,他们太打击人了,我那会儿都快没有身为名人的自觉,还好你知道我。”
sho得意洋洋地继续说道。
我觉得我该收回我刚才的想法。
我把衣服全部穿好,然后将用过的安全套丢进了角落的垃圾桶,在卫生间洗手时,脑中突然就冒出他会不会有性病的念头。
在我的认知里,演艺圈是很乱的,同志圈也是如此,他两者都算是,看样子也经验颇多,虽然有用安全套,我还是不免起了些鸡皮疙瘩,这么想口里也就脱口而出:
“你没那方面的毛病吧,有的话我得去检查了。”
sho皱了皱眉,斜目瞪着我。
正常人被我这么说应该都难有好脾气,不过我说这话真不是为了刺激他,只是我的确不太放心,我向来洁身自好,就算是离婚后,一夜情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何况还是和男人,这是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谨慎惯了,偶尔放纵一次,不可能真正放开。
我以为他该发火了,也许会上来揍我一拳,我乐意吃他这一记,不过他却没有,只是耸耸肩,似乎是觉得无所谓,不咸不淡地到:
“这也是我要担心的吧,我怎么知道你就没有问题。”
这个回答我很欣赏,他既否定了我的猜测,也从正面反击了我,将了我一军。我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他,只能笑着认输。
sho穿好衣服时,额上已经冒出一层细汗,皮肤微微发红,见我侧目看他,脸上掠过尴尬,迅速站直了身体,脸上疲态尽除,他抓起柜子上的表和手机,赌气般的未和我打招呼,转身直接朝门外走去。
“我现在后悔昨天上去救你了。”他说。
意识到是被讨厌了,说不上失落,但还是有些微的高兴不起来,也许是我昨天对他太过分了。虽然只是一夜情,不过昨晚确实是美妙的一晚,临出酒店房门时,我还有些眷恋地摸了摸尚余温度的床单,闻着床上清新的淡淡香味,脑中划过昨夜的香梗一时情难自禁。
沈风是两天后回来的,我没有忘记正事,很快就登门拜访。
沈风的住处很多,按需求经常会更换住处。这里是一处很安静的庭院,不在闹市区,装修很典雅,院子里甚至有一处天然温泉,不断冒着热气,水声叮咚作响,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意味,可以看出主人对生活的极高要求。
混到他这个地位的人多少会有些别致趣味,说雅了是讲求生活,物质需求已满足所以追求精神层次,说俗了即是装b,好像不这么做就凸现不出来他的与众不同一般。
进去时沈风正在和一个手下对弈,沈风痴迷棋艺,就如同我喜好书法一般,他下棋的时候心无旁骛,一心都在棋局上,我踏进来,他都未抬一眼。
沈风看着依旧年轻,身上有着敛不住的锋芒。沈风混到如今这个地位,我该是怕他的,毕竟他只要动动手指,完全可以让我比现在惨上百倍。我曾经为了女人放弃和他一起打拼,把兄弟情谊完全抛却,他如果说完全不记恨我,我肯定不信。
如今我又再次为了女人前来求助他,他不知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也许会直接把我手脚打断也说不定。
不过沈风是个重情义的人,我赌的就是他这一点。
我擅长赌术,很少有输的时候,这次也一样,我又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改了个好玩的文名。
chapter 04
沈风看我的眼神里并没有厌恶与仇恨,甚至有些怀念,人说高处不胜寒,他此时
恋耽美
【直男攻vs忠犬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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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韩陌 受: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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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演戏就行了吗,嗯,我懂了,妈妈。”
――《爱演戏的坏心恋人》
1、楔子 前奏
我一直望着礼堂中央那个窈窕的洁白身影,脑中翻覆着过往的影像。
“韩陌,我们没可能了。”千惠说。
我想我是凄凉的,因为我记忆力很好,我无法随意地忘掉某件事,当然更不可能忘掉这句话。
我无法断念,千惠却已经释怀。
这就是事实。
我站在角落又望了场中许久,然后缓缓转身,朝场外走去。
我心情低落,毫无精神,脑袋应景地低垂着。
冷不防撞到一人,余光看了下,是个衣着华丽的青年,我记得他,是被邀请过来参加司铭婚礼的偶像歌手。
不是我刻意记住了他,只是我记得所有只见过一面的人罢了。
我未抬头:
“抱歉。”
对方微微侧开,我继续落寞前行。
“和苏和气质真像……”
很轻的声音,清朗的男音,他在对我的背影说话。
一串脚步声,我的胳膊被拉了住。
我回首,眼神凌厉地瞪向他,深蓝色的瞳孔闪烁了下,缓缓放开了我的胳膊。
此时我不想再开口,皱了皱眉,又转过身。
走出一段距离,依稀又听到身后那个青年兀自轻叹:
“真有气场……”
作者有话要说:嫌短?好吧,的确是短了
接下来的章节不会这么短的,请放心
――前奏
2、chapter 01
许久未来t城,这里已经变样许多。
我的记忆力真的很卓越,上一次过来是哪天,我现在走的街道两边原本是怎样的建筑,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街道旁种着什么树木,我都能轻而易举地罗列出来。
这样的特长是喜事,也是悲哀。就像我永远也无法选择忘掉我不想记起的事,很想忘记的人一样。
我来到一家夜店门口,此时天色不早,这里已经开张营业。门口是看去就很精明的服务员,眼珠不动声色地转着,暗地打量进去的客人。
这家夜店是t城比较高级的,采取会员制,普通的人在门口就会被拦下来。我穿得极普通,平时上班用的色调灰暗的西装制服,除去手上没有拎公文包,看去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没出意料,我被人拦了下来。
不想被人看低,气势上就要有所胜出,何况我此行是有目的而来,我抬起头,眸光微聚,扫了他眼:
“告诉你们沈爷,我姓韩,有事找他。”
门口几人脸色瞬变严肃,一人很快跑进去,过了一会儿气喘着跑了出来,他朝我压低声音:
“韩先生先进去坐着,爷今天有事,得两天后才回来,我们给您安排房间。”
我点头,跟着那人走了进去。
沈爷即是沈风,他也是t城呼风唤雨的主。
说到t城,很多人一定想到肖乾,肖老爷的声望已经不亚于这里的父母官司铭,不过那也只限于白道。黑道上,风头正劲的当属沈风无误。
这人年纪不大,一派潇洒,作风却狠辣,几年前人前还只被患作沈公子,如今已经成了爷字辈,可见他现在的身份地位,他也是肖乾现在唯一顾忌的人。
这家店无疑便是沈风的地盘。
里面很吵,有个穿着奇装异服的男人在舞台上唱歌,身后一群只着内裤的少年在伴舞,身体贴着身体,做出各种猥亵的动作。下面一堆人热切地围观,跟着起舞。
知道这里是家同志夜店,看到各色男人在我身前招摇晃过,我也没惊讶,只挑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小舅子是同性恋的关系,我对这种男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并不讨厌,相反,觉得挺有意思。这种有意思并不包含我想亲自尝试的意思,仅仅是点到为止的觉得有趣,乐意看别人在我眼前表演,也会替他们鼓掌。
少年们的身体尚没有成形,还显青涩,笑容却妖娆,偶会流露出动人的风情,我乐意坐在台下欣赏,却不会动心。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之于我的区别。
会用这种正派的目光打量着台上一众尤物,大概也只有我了。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露骨,又太过正直,旁边有人好奇地看了过来。
那是个挺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上下年纪,眼睛很大,头发染成了显眼的银白色,像个魅惑人的精灵,他端着透明酒杯,贴在唇边,视线毫不掩饰地望着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叫bie,是刚出道的演艺新人,电视上露过几回脸,还在起步阶段。
我知道这里常有艺人过来,可是没想过艺人会对我青眼相加,还是这种漂亮男孩子,故而有些讶异。
“一个人吗。”
bie将酒杯放到了我的桌上,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你很特别,坐在这里格格不入,不喜欢跳舞吗。”
我从身旁走过的服务生手里端了杯酒,摇头:
“这里更适合你这种年轻人,我怕闪到腰,还是算了。”
“你真有趣。”
bie咯咯笑了起来,引得周围不少人朝这里瞧。
大概是吸引到不少目光,bie的神情里流露出年轻人特有的骄傲满足,他冲我甜甜一笑。
果然还是小孩子。
“你很老吗,虽然问年龄很失礼,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呀。”撒娇的口吻。
我微微一笑:
“快三十五了,长几岁做你父亲应该没有问题。”
bie嗔怒地嘟了嘟嘴,还是很可爱的样子,
“一点也不像耶,不过我要是有你这么年轻帅气的父亲,肯定会天天拉出去炫耀的。”
不得不说,这孩子很会说话,至少我听着是欢喜的,压抑的心情畅快了许多。
我曾经也差点拥有一个孩子,可是他无缘来到这个世界,我满腔的欢喜最后化成乌有,现在想起仍是无法愉悦起来。
bie好像对我很有兴趣,他索性坐到我旁边陪我聊起天来,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起我的情况,也不忘报上他自己的姓名,虽然我早已知道。
bie又鼓了鼓可爱的腮帮子:
“听到我的名字怎么一点都不惊讶,好歹也要发出“啊?”“哇哦”之类的惊呼吧,我好歹是名人耶。”
我还真无法发出他所说的这些可爱的惊叹词语,只能尴尬笑笑:
“大叔我对你们业内不熟悉,不要为难我。”
这是大实话,记得长相与名字不代表什么,许多三流演员的脸孔我一样烂熟于心。
bie又哈哈笑了起来,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我的性格算是比较平淡的,正经的时候居多,何况今天并不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我笑不出来。
bie暧昧地又靠近了我一些,举止间开始带上挑逗的小动作,把喝过的酒和我手上的交换,示意我喝他的。
他的酒颜色很奇怪,再看他笑得一脸调皮,我知道有的同志常常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有点不放心:
“这是什么酒?”
“不敢喝吗,胆子真小。”
“……”
“别板着脸啦,只是颜色特别的自制酒而已,没加料。”
他还是一脸轻松惬意,笑嘻嘻地看着我,好像在考验我接下来会怎么做一般。
我把酒杯挪到唇边轻嗅了下,心里斟酌着,然后仰头喝了下去,bie立刻鼓起掌来,欢快叫好。
酒喝下去我就有些热,我能感觉它酒精含量并不高,但喉咙莫名地开始灼烧发痒,胃部也隐隐发热。
bie还和刚才一样笑着,有点坏坏的意味,我知道他肯定在酒里动了手脚,可他一脸无辜,清纯无害的样子,我也不好变脸发作。
还好身体只是觉得热,并没有不适,我考虑着是不是该拿了服务生送过来的钥匙直接走人。
变故发生很突然,几个男人把我带到外面一处无人的空地上,一个人上前一脚踢到我的膝盖上,我疼的单膝跪倒在地上。
一人拿着刀在我脸上比划,“敢动沈爷的人,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额上渗出许多汗,想来是刚才的酒力正挥发出来,胃部有些难受,有点焦躁:
“我想你们误会了,我和bie刚认识的。”
原来bie是沈风的新宠,他算是害到我了。
不是我多疑,我起初以为这是bie玩的戏码,不过刚才他那慌乱的眼神应该不是装的,显然他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一茬。我给人拉走时,他吓得不敢动弹。
“误会?你两只手都快摸到他怀里去,叫误会。”
说话的男人讽刺的笑了出来,其他几人也纷纷大笑起来。
我只觉得头疼,我无力解释自己不规矩是因为我喝了bie下的情药,你们现在放开我,我估计连你们也会摸。何况这种事实说出来他们也未必会信。
估摸着吃一顿拳脚在所难免,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
咬牙低下头,拳脚却始终未落下来,抬头一看,高举的拳头已经给人拦了下来。
接下来就如同看武松打虎一般,那群刚才还很装b的人士犹如纸老虎一般,被来人一个接一个撂倒,最后喊着坏人专用台词“你们给我等着,我还会再回来的”,集体逃之夭夭。
“你怎么流这么多汗,哪里不舒服?”清朗的男音在我耳边响起。
“热,我要去宾馆。”
我已经满头大汗,汗水流到眼睛里,视线有些模糊。□已经开始胀痛,我很明确自己现在的处境,所以我提出去宾馆,然后再提出需要一个女人。
听到女人时,扶着我的身体明显一僵,只两秒,就又抗稳了我。
我只是热,下半身欲望勃发,行动没有不便,□却已经难看,隔着衣服已经能看到凸起,所以走路时不免需要身旁的人来遮掩,这辈子从未如此丢人。此时再想起bie娇笑的脸,突然很有上去侮辱他的冲动。
情药果然可怕,我后悔当时托大逞能。
“没有女人,我来帮你吧。”
我惊诧地看向他,首先入眼的是深蓝色的眼睛,头发染成了茶色,脸的轮廓很好看,不过还是很东方人的长相,我猜想他是带了美瞳,眼瞳应该还是黑色的。他的年纪应该不比bie大多少,脸上还有着年轻人未脱的稚气。
此时已经到了附近酒店的床上,房间就只我们两个人,他的脸有点红,挺性感的样子,微微喘着气,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其他什么。
没有等我说话,他已经俯身压到我身上,很主动的亲了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刚开始发文,会稍微勤快些,日更必须,看情况两更
主角名请不用纠结(特指受的),和岛国其他都无关,是我随意取的(这货取名字从来都是这么看心情)
纯洁的乃们可以放心观看,后期会有中文名出现,暂时不透露了。
3、chapter 02
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循序渐进地亲吻起来,他似乎很谙此道,动作间十分娴熟,亲吻时也很主动,会把舌头深入我的口腔,很热情地吸允舔舐。
亲吻间他的□也胀大起来,和我的摩擦到一起,感觉太过强烈,都是吸气地喘息出声。
他的主动积极超出了我的想象,脱我衣服时甚至有些急躁,一边脱着我的,一边还动手解着自己的扣子,因为单手无法轻易解开设计复杂的扣饰,所以急得低声骂了句“shit”。
好不容易他把衣服脱去,又重新压回我身上,再次和我的裤子较起劲来。
我的西装裤上全是汗,湿漉漉的,贴在身上极不舒服,也不好脱,他用力拉了下,没拉下来,然后拍拍我,让我转过身,他好脱下它。
我眼睛有点发红,被欲,火烧的,深吸了口,坐起,将裤子除下,然后转身按住他的肩,发力按了下去。
他有点慌,试着挣扎了两下,未能挣脱,然后喘着气地看着我:
“让我主动,我有经验。”
“不行。”我说。
汗水从我头上全部滴了下来,打到他胸前,晕出一片猥亵的湿漉。
他试着反压回来,不过没能成功。
“我只做。”
我望着他,突然有点想笑。这个圈子的事我多少也有些了解,许多都是从零号做过来的,才这么点年纪,就喊着只做,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给人宠坏了,他是个年轻偶像,想来是给人捧过来的,突然又想起bie,那孩子笑得天真浪漫,不过做出的事实在让人反感,对他的厌恶心情顺带就转移到眼前这个人身上,谁让他们是同行呢。
歹毒心起,突然就很想教训教训眼前这小子。
“我们赌一把,谁赢谁做。”
见我给他机会,身下人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他警惕地看着我:
“赌什么,方式可以由我选吗。”
他还挺精明,先发制人。
我点点头:
“除了骰子,什么都可以。”
欣喜的人立刻又是一脸狐疑,犹豫不定地看着我。
真是个多疑的孩子。
“我就要骰子,你说了方式由我选的。”
我暗笑,但□已经忍得有些辛苦,脸上表情并不好看,不用装也显得很纠结了:
“行,这里应该就有,快点吧。”
我实在熬不及,所以选了最简单的比试方式,单骰投点。
这小子运气不错,投了五点。
我抛出六点时,他眼睛都瞪大了,一脸的不敢置信。我以为他的美瞳眼镜会因此掉下来,结果却没有。
即使仍是不甘愿,他却没有扭捏,干脆地躺到了我身下,眼眸望着我,微微红着脸:
“愿赌服输,我是第一次,请对我温柔点。”
“你是处女吗,是处女我才怜惜。”我说。
他脸更红了,略微恼怒地将头侧向一边:
“不想上我你可以停下来,换我上你也一样。”
如果我很冷静,我会选择继续和他这样说话,因为逗他很有意思。可是我已经克制不住,□涨到快要爆炸一般,总算还有理智地带上了保险套,然后急躁地挤进了他后面。
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不太一样,没有那么湿润,不过却很紧致,很热,烫得我很舒服。
他好像不如我一般享受,咬牙皱着眉,肩胛骨蹙在一起,清秀的侧脸上全是汗,比我之前喝了药的情况还糟糕,整个人如同被水洗过一般,皮肤上一层淡淡的粉色,头发成了湿漉漉的一撮撮。
我知道男人后面不见得就比女人强韧,一样是脆弱的地方,被强势的进入势必不好受,偏偏内心就是无法升腾出疼惜的念头,粗鲁对待时还会有股奇妙的快感,这是将普通雌性压在身下无法产生的,大概是一种征服同类的快感吧。
“慢…慢点……”身下的人孱弱求饶。
不是我不想放慢节奏,只是我真的停不下来,该死的药效有点激烈了。
我无视了他的话,将他身体翻转过来,就着正面再次深入到他体内,然后激烈地冲撞起来。
在他体内释放了一次,我还是觉得不满足,只稍稍动了下,□再次弹跳起来。
将他一条腿压了上去,挺着□再次没入到已经潮湿红润的地方,吸着气地深入到深处,听着他吃痛地抽气声,再次大力地冲撞起来。
抽,插间我习惯性地摸向了他身前,没有摸到预想中的柔软,我稍微清醒了些,但还是抚上了那平坦胸部上的殷红两点,算不上温柔地揉搓起来。
我只揉搓了一下,身下人就是发出一声奇怪的呻吟声,他涨红了脸,然后把头压向了床面。
原来男人胸部也可以是敏感部位,我轻笑了声,手掌便毫不客气地更加用力摩擦那稚嫩的两点。
“小处女,你也会害羞吗。”
我发现我其实也挺坏的,至少嘴巴毒起来是这样,完全不亚于平日一贯狠辣的人。
给我欺负的人想是没有气力了,连回头反驳我一句都没,只抬着腰开始渐渐配合我的冲撞,偶尔还会迎送上来。
呻吟声渐渐传了出来,不再是痛苦的压抑声,里面有了销魂的意味。
痛并快乐着,我猜他此时一定是这种感觉,因为他的表情这么写着。
说到底,这个人今天帮了我,我其实没必要这么欺负他。
只是他出现的时机太巧合了,偏偏在我被下药的时候,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是一味寻求发泄。
而且我今天心情很不好,真的很不好。
我只是从他身上寻找慰藉罢了。
我一脚踹到男人膝盖上,和他之前踹我的是同一个地方,他痛呼出声,两腿齐齐跪到地上,惊恐地看着我:
“你想干什么!我可是沈爷的人,沈爷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沈爷?”
我嗤笑。
“沈爷?你不知道他刚才正好有联络我吗,他怎么没提这件事呢。”
跪在地上的人闻言脸色陡变,惊慌地朝后退着,膝盖还跪在地上,裤子磨出一层灰。
在bar里我听过这个人的同伴喊他,从记忆力调出那个不经意听到的称呼,俯视着他喊了出来,尤如盯上老鼠的蛇:
“公鸡,你是沈爷的人,背着他做这种事好吗。”
他头顶中间的一束头发染了刺眼的火红色,是和公鸡挺相像,这绰号绝了。
这声亲昵的称呼犹如提醒他我已经了解他的底细一般,跪在地上的人被我盯得脸色逐渐灰白,最终露出落败的颓丧神情。
“说出是谁指使你的,我不追究这件事。”
地上的人犹豫了,他朝四处看了看,发现是个死胡同,无处可逃,颓败地垂下肩膀:
“是二公子,真的不关我的事,他只是让我找你麻烦,其他什么都没吩咐。”
“二公子?”
“就是沈爷的弟弟。”
沈风有弟弟我倒是从未听说,沈风那种人物,教养出的弟弟想必也是狠辣。我不知道我何时得罪了他,但这种事一定是发生在不经意间的。
也许和bie有关系。
他真会替我找麻烦,我后悔和他搭话了。
我和沈风当年是同学,这点大概无人知晓,我很清楚的记得,他那时还没有一个弟弟。
沈风是独苗,家境殷实,可惜是个叛逆子,和我一般,所以才臭味相投,结交到一起,甚至还雄心壮志地一同闯过事业。只不过他是个有毅力的人,努力得到了他想要的,而我却是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这些年的独身自处韬光养晦,不仅没有让我磨出锋芒,反而收敛太多。
这个叫公鸡的家伙也算沈风的手下,我没有和他为难,侧身站到阴影里:
“你走吧。”
地上的人如释重负,又是确认地看了我眼,我点了下头,他才磕磕绊绊跑远。刚才我一脚踢得过重,他已经无法正常走路。
处理完这些我再次回到之前的酒店,床上的人还在睡觉,纤长的睫毛密密磕着,睡脸很好看。
我脱完衣服和鞋子才走了进去,轻手轻脚地困倦地靠上了他。
独身太久,快忘了和人接触是什么感觉,这种体温相触的感觉很美好。
我有点恋恋不舍。
作者有话要说:会这么容易就接受男人让我自己都惊讶,可它就是发生了,这是个奇迹。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那么……)
4、chapter 03
原本我以为,在药效退了之后,我应该会厌恶地放开他才对。
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我甚至抱着他睡了一晚,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像以前抱女人那样。
经过这一晚,我想我的心境应该发生了变化。
这种感觉就像我曾今一度不喜欢吃某样食物一样,一次偶然机会再次尝到它,发现并没有幼年想象中那种厌恶的味道,反而觉得挺美味,莫名其妙便喜欢上了。
可说到喜欢上他也未必,如果单单睡一夜便要喜欢一个人,那一夜情的爱好者怕是要忙惨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打量旁边这个正在睡眠的人,发现他的确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孩子。
睫毛很长,皮肤也很细腻,白白的,平时应该很注意保养,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闻了很舒服。头发是挑染成茶色,浅浅的,有点透明的质感,发尾末端微微打着卷儿,让人看着很想去摸一把。
五官清秀干净,完全可以说是标准的长相,只不过一个人长得太好看,总会让人觉得不真实,何况他的职业还是个艺人。虽然知道他们这种偶像艺人主要就是靠脸吃饭,我还是不禁怀疑他是否整过容。
有段时间在新闻上就看到过一个男星爆出整容事件,整容前后的照片反差太大,事件爆出来后,他的众多支持者立马倒戈。加上这小子又喜欢带美瞳,如果他真的整过容,之前也是那副猪头样,我想我应该会立刻从床上跳起来,从这里逃出去。
这样想着,突然就很想对着他脸来一拳,如果鼻子陷下去,或者下巴歪掉,那就说明他整过了。
这种想法很可笑,也不可行。而且就算他真是整的,我要是把他打破相,再次整容的费用肯定需要我出,我虽然不缺钱,也不至于去浪费它。
说起来,这小子现在好像很红呢,把当红偶像骑了,我是不是该买个蛋糕庆祝下。
给自己的想法逗乐,我笑出了声。
旁边的人终于动了下,然后纤长的睫毛慢慢扫了上去,露出下面漂亮的眼瞳,眼眸渐深,一双深蓝眼睛望着我。
我凑了上去,很认真地盯着他眼睛,看了会儿,有些惊讶:
“竟然是真的,你是混血吗。”
他茫然地愣了会儿,然后点头,语气还是困顿的:
“四分之一的血统,算是混血吧。”
他从床头柜上摸到被我解下来的名表,看了眼就慌张地弹跳起来,可能是刺激到□,他的脸色立刻变得极为纠结痛苦,犹如吃到最难吃的食物一般:
“疼疼疼。”
好不容易调整了坐姿,屁股挪来挪去的:
“待会儿的几小时通告我要怎么熬啊。”
我有点抱歉,遂道:
“取消掉吧。”
“不可能,只要我手脚还在,我经济人就会想办法把我从这里挖过去。”
我:“……”
“在下面还真不是人受的,怎么这么疼呢。”顿了顿,“不过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差,我后来有舒服到。”
我无语。
我发现这小子是个话唠,我几乎不言语,他也能一人自说自话,就像跟我在聊天一样。他的口才一定不错,这种类型的人适合去参加综艺节目,走谐星路线。
昨晚我还未发现他是如此多话的人,被压在身下时,一直是很害羞地红着脸,压抑地呻吟,和现在判若两人。
果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温柔安静的人,就像我的前妻。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我。
我稍稍一愣,脱口而出:
“韩陌,陌生的陌。”
下意识就答了真名,连思考都未思考,我有点为自己的鲁莽后悔。跟对方并不熟,也觉得没有继续发展的必要,这时候留真名是不妥的。
“我是sho,这么拼的。”
他撩了撩被汗水粘附得微湿的头发,慵懒地靠过来,在我手掌上写着他的名字。
我笑笑:
“我知道,你很有名。”
sho一脸惊讶,而后笑了出来,露出一排细白的干净牙齿。
我能看出,他的笑是因为高兴单纯反应出来的,和bie那种功利的自傲笑容不太一样,年龄相差不多,反应却截然不同,我对他升腾出些好感。
“我以前被一对兄弟无视得很彻底,他们太打击人了,我那会儿都快没有身为名人的自觉,还好你知道我。”
sho得意洋洋地继续说道。
我觉得我该收回我刚才的想法。
我把衣服全部穿好,然后将用过的安全套丢进了角落的垃圾桶,在卫生间洗手时,脑中突然就冒出他会不会有性病的念头。
在我的认知里,演艺圈是很乱的,同志圈也是如此,他两者都算是,看样子也经验颇多,虽然有用安全套,我还是不免起了些鸡皮疙瘩,这么想口里也就脱口而出:
“你没那方面的毛病吧,有的话我得去检查了。”
sho皱了皱眉,斜目瞪着我。
正常人被我这么说应该都难有好脾气,不过我说这话真不是为了刺激他,只是我的确不太放心,我向来洁身自好,就算是离婚后,一夜情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何况还是和男人,这是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谨慎惯了,偶尔放纵一次,不可能真正放开。
我以为他该发火了,也许会上来揍我一拳,我乐意吃他这一记,不过他却没有,只是耸耸肩,似乎是觉得无所谓,不咸不淡地到:
“这也是我要担心的吧,我怎么知道你就没有问题。”
这个回答我很欣赏,他既否定了我的猜测,也从正面反击了我,将了我一军。我找不到合适的话反驳他,只能笑着认输。
sho穿好衣服时,额上已经冒出一层细汗,皮肤微微发红,见我侧目看他,脸上掠过尴尬,迅速站直了身体,脸上疲态尽除,他抓起柜子上的表和手机,赌气般的未和我打招呼,转身直接朝门外走去。
“我现在后悔昨天上去救你了。”他说。
意识到是被讨厌了,说不上失落,但还是有些微的高兴不起来,也许是我昨天对他太过分了。虽然只是一夜情,不过昨晚确实是美妙的一晚,临出酒店房门时,我还有些眷恋地摸了摸尚余温度的床单,闻着床上清新的淡淡香味,脑中划过昨夜的香梗一时情难自禁。
沈风是两天后回来的,我没有忘记正事,很快就登门拜访。
沈风的住处很多,按需求经常会更换住处。这里是一处很安静的庭院,不在闹市区,装修很典雅,院子里甚至有一处天然温泉,不断冒着热气,水声叮咚作响,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意味,可以看出主人对生活的极高要求。
混到他这个地位的人多少会有些别致趣味,说雅了是讲求生活,物质需求已满足所以追求精神层次,说俗了即是装b,好像不这么做就凸现不出来他的与众不同一般。
进去时沈风正在和一个手下对弈,沈风痴迷棋艺,就如同我喜好书法一般,他下棋的时候心无旁骛,一心都在棋局上,我踏进来,他都未抬一眼。
沈风看着依旧年轻,身上有着敛不住的锋芒。沈风混到如今这个地位,我该是怕他的,毕竟他只要动动手指,完全可以让我比现在惨上百倍。我曾经为了女人放弃和他一起打拼,把兄弟情谊完全抛却,他如果说完全不记恨我,我肯定不信。
如今我又再次为了女人前来求助他,他不知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也许会直接把我手脚打断也说不定。
不过沈风是个重情义的人,我赌的就是他这一点。
我擅长赌术,很少有输的时候,这次也一样,我又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改了个好玩的文名。
chapter 04
沈风看我的眼神里并没有厌恶与仇恨,甚至有些怀念,人说高处不胜寒,他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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