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甲之王子式军服 作者:奉旨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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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机甲之王子式军服

    作者:奉旨喝茶

    文案:

    修:小天,你不能对元初那么好,他只是个机器人。

    小天:机器人也是人嘛。

    元初::)

    胥复:严格来说,奥修是变态,他和元初都不能算是人,只有我……

    菲比:每隔九天,我手一挥,你骨一堆,还敢自称是人?

    奥伦:菲比宝贝乖孙,你真淘气,xx又掉到地上去了,还想不想做男生了?依我说,是不是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绝对的力量去结束战争,并统治整个宇域。咳咳,只有我……

    小黄:只有我,最犀利的机甲,战场上我走到哪人就shi到哪,附带随身空间,兼职时空穿梭机,能隐身可化形,我乃开挂万年不死系最终……

    众:鸭笼又没栓好?

    内容标签:遥远星空 种田文 随身空间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欤?滦? ┃ 配角:小黄,胥复,元初,尤娜 ┃ 其它:机甲随身空间丧??拍构攀?奕酥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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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墓替死

    “元――小――天!”

    “在,我在!”

    收回准备去踩易拉罐的腿,少年讪讪笑着看向另一个满脸怒容的少年,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夏风生气地走过去,轻轻捏了两下元小天的脸蛋,捏完又觉得手感很好,故意捏了捏:“你这没出息的!我把你打扮得清新帅气是来看玉器行的,不是让你来捡易拉罐的,少给我搞这些掉底子的事情,省得叫人瞧不起……”

    “……”少年欲辩无言,小声嘀咕,我本来就是个捡破烂的嘛。

    “你说什么?!”夏风瞪了一双虎眼,俯视着元小天,晃着自己的拳头,“烂泥扶不上墙了你还!”

    元小天立刻蔫了,赶忙低头认错,机灵地转移话题:

    “少爷,这个玉镰看着不错,用来种花养草很适合。”

    “你懂个屁!一看就是不值钱的东西。”

    “那,那尊白玉观音像也很不错,当结婚礼物最合适不过了。”话未说完,屁股上挨了一脚。

    “送子观音……你想让那个死狐狸精给老子生个便宜弟弟还是妹妹?!”

    “对不起啊,少爷。”

    “哈,这个好!黑玉钟馗像,捉不捉鬼我不知道,拉仇恨是肯定了。”

    少年扯了扯夏风的衣袖,不安:“你后妈很是忌讳这些个,还是不要了吧!”

    “做小三就得有小三的觉悟,谁让她鸠占鹊巢,把我妈给逼走了。”夏风说完,又看了畏畏缩缩的元小天一眼,抿了抿唇。

    他私自圈养了拾荒少年元小天,如果不是还没有能力独自为他撑一片天,自己何苦选择跟继续呆在这个家里。

    可元小天一点也不理解他的心情,只对地上散落的那两个易拉罐留连不舍,以为他不知道,偷偷拿眼瞟了又瞟。

    不过那没出息的小样儿,真是可爱得紧!

    舍不得真打他,夏风咬牙在心里把元小天海扁了一遍又一遍。

    两人逛完玉器行,路过一个窄巷,窄巷虽窄,摆地摊的却不少,听说这一带是倒卖古董文物的,附近也有几家出名的古董店。

    夏风蹲在一个摊位前,抚摸着一口青瓷海碗,听摊主夸夸其谈,说是某朝某代公主用过的,真品。

    少年凑在夏风耳边小声道:“别被他骗了,要是真品,怎么可能会摆地摊上卖?早护得好好的,去地下城交易了。”

    夏风腾出一只手来,把他扒拉到一边,小声卖弄道:“你懂什么?有些不懂行情的盗墓贼得了东西,是会偷偷拿到这里来转手的,况且地下城你以为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啊?若什么真品也没有,这条巷子也不会这么热闹了。”

    “那不是犯法的么?!”

    “瞧你那一脸没见识的正直样儿,反正这里九成九是假货,那些人的东西混在这里面,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有了假货的外衣,真品才敢拿出来卖嘛。上个月附近的东侯山有批文物出土,没看见这里更热闹了么,好东西现在才敢拿出来呢。”

    “可是,就算有真品,少爷你要来做什么?”夏家可不是开古董店的。

    “废话,当然是送给你了。”

    “送,送我……可我并不需要……”

    夏风一挑眉,拖长了尾音:“嗯?”

    元小天只好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和他一起去看他手上的青瓷莲叶边的大海碗。

    心里不免疑惑,公主会用海碗么?

    会用瓷器?

    皇室不是用金银器才显尊贵么?

    元小天无聊得直想打哈欠,四处看了一下,这时,有很多逛地摊的人都站了起来,往一个还没摆开阵势的摊主涌去。

    那摊主提着个大皮革箱子,正一样一样往外拿他的宝贝。

    摆出了几样精巧得令人唏嘘的玩意后,他又拿出一个玉壶,一个碧玉盘,对着盘子倾倒玉壶,竟从里面缓缓倒出许多形状颜色各异的玉石来,全是巧夺天工的微雕玉石作品,一颗不到绿豆大小的玉石上,竟雕刻着琼楼玉宇、古代战船、春街游乐图……

    当然这些透过放大镜也只能瞧个大概,要看仔细,还得仰仗显微镜。

    围观的人纷纷赞道,绝活!绝活!就算是仿制的,也价值不菲了。

    末了,摊主曲起指头,弹出了一枚灰不溜秋的像是颗动物獠牙的东西,就开始摆起摊来。

    那枚“牙齿”蹦了几蹦,掉入了路边的沙土中,被好几个人踩过,只剩半截露在土外面。

    元小天自小拾荒的职业病立马犯了,但凡有人丢弃什么,先不问有用没用,他都会捡起来收好。

    他走了过去,伸指从泥土里抠出了那颗“牙齿”。

    牙齿是半月形的,很滞闷的灰白色,一头还有穿凿的洞眼。

    将“牙齿”捏在手心,回头看,夏风还在举棋不定,眼见着快入夜了,他父亲和继母的婚礼在晚上八点举行,去晚了,或者不出席,谁的脸上都不好看。

    “年轻人,有眼光,”摊主附耳对夏风说,“一看你就是大富大贵出身的,买得起也识货,不瞒您说,我们有更厉害的货,只是……”

    “只是什么?”夏风好奇心端了起来。

    摊主压低了声音:“那些东西还在地里,一时拿不出来啊!”

    “里面有粽子?很危险?”

    “不是不是……是这样的,我呢,先给你看几张照片……”

    摊主拿出了手机,调出几张图片来给夏风看。

    最后,夏风会心一笑:“好吧,那我就陪你们走一趟,不过,说好的给我打五折的。”

    “一定一定。”

    夏风回头招呼:“小天,你先回去,帮我把观音像送给我后妈,婚礼我是来不及参加了,替我说抱歉。”

    “少爷,你要到哪去?”

    “别问那么多,你照我说的办就是。”

    “噢。”

    回到夏家,婚礼正热热闹闹地进行着,元小天乖巧地笑着,代夏风把送子观音客客气气地当面送给了他后母。

    那个女人十分美丽,可美丽中透着算计,无端叫人亲近不起来。

    元小天没多久便退席了。

    回到学校,打夏风手机,关机。

    去了他的宿舍问,舍友们都说请假参加婚礼去了。

    又去夏风在校外租的公寓看了看,也没看到人影。

    深更半夜,元小天再次来到了那个倒卖古董的小巷子,那里依旧人来人往,好像夜越深,越热闹一般。

    从巷子头找到巷子尾,还是没找到夏风。

    正想再找一遍,手机传来了震动声。

    一接,正是夏风的声音。

    “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了!”

    那头的声音有些反常,急急地道:“小天,快去警察局,报警!我被绑架了,是我后妈找的人,她知道我知道她肚子里的不是我爸的孩子了。”

    “你疯啦!这怎么能报警呢?!要是他们撕票怎么办?少爷……”

    “小天,听我的,去报警!”

    “不要,我不要你死……我不要害死你……”元小天几乎哭了出来,“他们要什么?钱还是别的?我去找你爸,他一定会救你的……”

    “听着,就算我爸拿出巨额的赎金或者答应他们什么无理的条件,我一样还是会被撕票,而且,就算不被撕票,我也……”

    “你怎么了,你现在在哪里?!”

    “你别问那么多了,报警就是,就说在东侯山一带。”

    “少爷你在古墓里?!你怎么能参与盗墓……”再怎么价值惊人的随葬品,也无法与夏家的家业比拟啊!

    “我没有盗墓!”夏风着急道,“我只是……反正你报警就是了!我不怕死,也作好了准备,如果万一警方没能够……小天,我要对你说……”

    “我知道,少爷,我这就去报警,一定会救出你的!”

    元小天匆匆挂了电话,直奔向警局,报警后,警方称因为涉及到入墓施救,需要上级批准,为了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还需要组织专业的考古工作者,元小天等不及跟他们一起出发去东侯山了,自己撑着胆子,硬是夹着半生不熟的技术骑着夏风的摩托车独自来到了东侯山脚下。

    夏风的手机装有家用型手机卫星定位系统,元小天不难找到他所在的地方,很快便来到了一处低洼的谷地。胆小的元小天此时已经忘记了害怕,只一心想着救人,连被他手电筒的光照惊动得四处逃窜的蛇群都没发现。

    墓室内,夏风双脚被活藤缠绕,只要稍微动一动,那藤便像有生命一样缠得更紧。

    他苦笑,后母真是用心良苦,知道自己沉迷于古董,对玉器之类的古董最是无法抗拒,更看穿了自己对元小天的心思,叫人弄了尊石头,刻成元小天的模样,放在棺中,拍了照片,找人装成倒卖文物的,引诱自己亲自下地来。

    自己在这里死了,倒是真能神不知鬼不觉。

    就算被发觉了,在世人眼里,也不过被当做盗墓贼为财丧命,幸灾乐祸还来不及,怎么也不会有人怀疑到后母的头上。

    那几个绑自己的人倒是忌讳,不到午夜,就都出去了。

    元小天关了手电,借着月色慢慢靠近洞口。

    最后查看了一遍手机,确定夏风就在200来米远的洞穴深处,元小天深呼了几口气,抹黑进入了洞里。

    手机的光芒照亮了一小片洞内光景,前面是个深渊,下面深不见底,四壁更是光如刀削,这边到对岸,只有十数个石柱立着,看来是到达对岸的唯一途径了。

    收好手机,元小天鼓起勇气开始跳柱子,柱子顶端虽然平坦,可就是因为平坦,上面的青苔很滑,如果跳上去没站稳,一准跌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没想到做起来比想象的要简单,就好像这条石柱路,他早已走过千次万次了一样。

    到达对岸后,地面倒是平坦无比,但是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腥气,低下还有许多爬虫,元小天忍着恶心与不适,飞快地跑了起来。

    被藤蔓缚住的夏风听到脚步声,吓了一跳:“小天!你怎么来了!”

    元小天也吓了一大跳,开了手电:“少,少爷,你怎么知道是我。”

    “笨蛋,我听得出你的脚步声。你怎么来了?别靠近我,这些藤条见东西就缠,就像有意识的一样……”

    “我带了小刀,我来割开他们,快,外面没人,赶紧走。”

    “没用的,这东西不怕刀割,不然他们也不会放心把我留在这儿。”话未说完,只见元小天手起刀落,藤条纷纷垂落。

    “怎么可能,我明明也用石片割过了,割断了它还会缠上来……”

    “快走吧,少爷!”

    “嗯!”

    来到深渊前,夏风沮丧道:“绳子被他们收起来了,难怪放心把我丢在这里。”

    “少爷,我们从这些石柱上跳过去。”

    “石柱,什么石柱?对了,你刚才怎么过来的?”

    “就从这些石柱上跳过来的呀!看!”

    元小天作势要跳,被夏风惊慌地一把拉住了:“小天,你眼花了吧,这里哪有什么石柱?”

    “有啊,你看,上面还有好多青苔呢。”

    元小天趁他不注意,往前跳了一步,立在了石柱上。可夏风看见的就是元小天悬空立着,他大骇:“小天,危险!”

    过了半天,发现元小天并没有下落,便觉诡异起来,夏风后退着摇头:“小……小天……这里很邪门……”

    元小天跺了跺脚下的石柱,皱眉道:“别怕少爷,这石柱很结实的,纹丝不动,除了上面的青苔有点滑以外,很安全的,大胆跳吧!”

    “小天,你在说什么啊?那里哪有什么石柱,你脚下,分明什么都没有,不……你可能不是我认识的小天……”

    “少爷你胡说些什么呀?快跳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元小天侧耳听了听,急道:“外面好像有动静了,警方应该没这么快到,可能是绑架你的人!”

    夏风还是摇头后退着,满脸惊恐:“不,你不是小天,我的小天,不可能有这个胆子大半夜到这种地方来,他平时可是连打雷都会害怕得躲到柜子里……”

    “少爷,你到底怎么了?我就是小天啊!”

    “你跺脚都没有声音,而且,你没有影子……”

    元小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下,果然,什么影子都没有,而自己明明拿着手电筒。再看夏风,他也……

    没有影子。

    元小天这才开始害怕起来,捏紧了拳头左顾右盼,他的声音有些颤抖:“少,少爷,怎么回事?”

    “我,我也不知道,你快跨回来,会掉下去的,掉下去就会没命的。”

    “不行,外面好像有人在往这边来,我们得赶紧逃出去……”

    还没说完,只见对岸一下涌出几个人来,手上都拿着枪支,那些笨重的枪支好像都是自制的。

    一开始他们还杀气腾腾,看到元小天“悬浮”在深渊上方,都惊得面色灰白。

    “你,你是什么东西?!”有个人大着胆子质问。

    元小天一回头朝夏风喊:“少爷,你快进去躲一下。”

    “你快跨回来,我求你了!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盗墓的时候就经常因为分赃不均而互相捅刀子。跨回来咱们不让他们过来,等警察来就是了。”

    “好小子,居然敢报警,那就别怪我们撕票了!”那边有人残酷地扣动了枪支的扳机。

    元小天跨回岸边,张开手臂挡在夏风前面:“别杀他!你们的要求都好说……”

    “没什么好说的了!”

    空旷的洞内响起了几声沉闷的枪声,元小天的身子像是断线的风筝一样掉下了深渊。

    不会吧,自己就要这么死了?

    什么都还来不及做……

    “小天。”

    空气中似乎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遗忘之都

    一醒来,眼前的景色令元小天很是激动兴奋。

    “哇,好多好多易拉罐,塑料瓶,哇,还有这么多废铁废钢,铜丝,零件……哈哈,我发了,我发了……”

    只是,为什么这些东西似乎都是微微漂浮状?

    等等,漂浮?!

    那么大块的废铁居然也能漂浮?

    一个声音在元小天耳边响起:“元小天,祖籍会仙乡,祖父辈因为战争失去劳动能力,战后沦为浪人,父辈曾有过短暂定居生活,又因为天灾失去了并不富饶家园,一家人沦为了拾荒者,拾荒途中生下了元小天。也就是说,你生下来就是个捡破烂的。”

    “谁?!谁在说话!”躺在地上的元小天看四周并没有人,那个声音却清晰无比,似人非人,令人头皮发麻。

    “如果不是我,你已经死了。”胸前站着的那只黄毛雏鸭抬脚拍了拍元小天的脸,趾高气扬:“是我啦,我在跟你说话!”

    “你,你不是只鸭子么……”

    鸭子都开口说话了……

    “嗯哼,曾经是。”

    “什么意思?”

    “还不是因为吞了你的牙齿。”

    元小天想起来了,他陪夏风逛倒卖文物的巷子时,捡到了一颗别人扔掉的动物牙齿,颜色滞闷,记得当时是有洞的,元小天还找了根红线把它穿了起来戴在手上,感觉还挺好看的。

    参加完夏风后母的婚礼出来,就不见了,当时还找了好一圈呢。

    “你怎么什么都吃啊?”

    “有个小孩拿我当宠物,自从他妈妈把我送给他后,三天了,整整三天,什么都没给我吃!一直被他玩,那天他妈妈带他散步,我都快饿晕了,路人撒什么我就吃什么,谁知道不小心吞下了一枚戒指。”

    元小天翻身坐了起来:“戒指?”

    小鸭子两只小小的翅膀交叠,动作有点像人类的抱臂,一只脚还在元小天掌心拍动着:“是夏风的,嘿嘿,他本来是打算送给你的,想了两三年了,一直不敢送,怕你误会他圈养你的意图。那种戒指他买了一对,是定制的,价钱不菲哦。因为不小心掉到地上,被我吞掉了,又不敢杀了我来取出戒指来再送你,就把我放了。后来我被那死小孩带到夏风他爸的婚礼上,我就在地上吃食物残渣,见到啥吃啥喽,哪知道吞了你掉的牙齿。”

    “那颗牙齿,有什么古怪吗?”

    “暂时不清楚,不过因为它,我能说话了,也更美了,而且智商超过人类了。甚至知道了很多人类也不知道的事情,哈哈,我也算是站到食物链顶端了!哦呵呵呵……”

    鸭子得瑟着,接着把自己怎么救下的元小天,又怎么来到这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地球的地方,一一讲给了他听,几乎将自己粉饰成了拯救人类的救世主。

    据它说,这里曾经是颗殖民星,随着核战爆发,曾一夕之间人烟灭尽,无人居住,一度沦为宇宙垃圾集中地,后因人为推动运行轨道,渐渐离开了有生命存在的宇域,成了逝去的星球之一。

    经过漫长的时间推移,逐渐有些人无意中登陆,有的是太空旅行遭遇意外,突然失去了能量支持漂流至此的,有的是战争逃避者,有的则是冒险者。

    他们当中有些人继续冒险,有的人则留了下来,虽然这里跟富饶完全不沾边。

    放眼四望,元小天很快便发现了这里与地球的最大不同,这里植物很少!也不是没有,就是很少见很少见,比沙漠上还少见。

    “这里的人大多是吃肉生存的,动物们在这里生存得很好。”似乎是猜到元小天心中所想,鸭子开口道。

    “那动物吃什么?”

    “吃动物啊!这里的垃圾堆含有大量辐射物,新的生物便应运而生,专门以那些废弃材料为食,而有些动物又以它们为食,逐渐形成了只有少量植物参与的食物链……”

    见元小天面有惧色,鸭子便住了口,没再说下去。

    它跃到地上,飘了很久才着地,拿嘴在地上画了个圈,抬头道:“元小天,这是我的名字,以后不准叫我鸭!”

    “蛋?”

    “!”

    “蛋蛋?”

    鸭子两翅往腰间一叉:“是零啦!笨蛋。当然你也可以叫我zero。”

    “……”

    “是不是很有霸气的名字呀?”

    “动漫看多了吧?”

    “呃……”

    “好吧,以后就叫你小黄。”

    “!”

    “嘘,那边好像有人走过来了……”

    一人一鸭赶紧藏了起来,在低重力的情况下,元小天跑起来倒一点也不废力,躲起来也无声无息。

    远处,几个人正往这边走,领头的是个黑发少年,一身破旧的军装,气质非凡,军装虽破,但依然可以看得出设计感非常强烈,很有型,穿起来帅气异常。

    “哇唔,帅气又可爱,这少年,有前途!”小黄惊呼道。

    “军人?”

    “你弟弟……”

    “纳尼?!”

    “忘了说,虽说是我救了你,但是在地球上,你确实做了夏风的替死鬼,死翘翘了。现在的你,是这个星球的一个普通少年,而且是个重度智障,不过别惊讶,在这里,即使重度智障,智商也比地球人类高很多,他的脑用量达到了6,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地球上,他会比爱因斯坦还要聪明,但是在这里,他几乎没有劳动能力。”

    “那我……”

    “脑用量不到他的一半……”

    “……”

    二倍重度智障?

    这还能活吗?

    “小天!”黑发少年放声呼唤,声音里似乎带着一种电音效果。

    “他为什么不叫哥哥?我和他哥哥名字也一样?”元小天问。

    “如果你有一个智障哥哥,你会喊他哥哥吗?喊名字已经很客气了。”小鸭在元小天荷包里朝他翻了个白眼。

    元小天捂住了荷包口,屏住了呼吸。

    小鸭子在里面挣了挣:“忘了说了,他的视力非常非常非常……好,早看见你了……”

    “那你还跟我一起躲?”

    “你胆小惊慌的样子很可爱啊,像只小松鼠似的……”

    “(t_s)”

    元小天只好从高高的垃圾堆后面站了出来,黑发少年微微一笑,走过来亲热地牵住他的手,柔声道:“哥,咱们回家。”

    回家……

    元小天差点飙泪。

    少年略长的额发在风中轻柔地飘动,眼神温柔,那里面的担心与关切,满满的。

    元小天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重新拥有自己的家。

    就算是夏风,也只是将他圈养在自己租的房子里。

    对了,夏风少爷怎样了?

    看到自己死了,会不会……

    “他很好,继承了夏家家业,一生收养了九十九个拾荒儿童,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呃,活了102岁。”鸭子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原来并没有所谓的2012啊,太好了……

    “的确是没有2012,但是发生过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不过夏风都安全熬过了,他说他要连你的份一起活。”

    元小天在心里发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身在未来啊,过去发生的事情,我当然知道了。”

    “我再也见不到夏风了是吗?”

    “为什么要见他?你喜欢他?”

    “不,我只是……”

    “没办法了,我也不知道我们会在这里停下来,一直以来,我自己也是无意识状呈一根羽毛的姿态在这无尽的虚空里漂浮的。”

    “那我呢?”

    “你在我肚子里啊!”

    “什么?!你把我也吃了?”元小天惊讶地看着荷包里的小黄,小声问,“我该不会是,又被你拉出来了吧?!”

    牵起袖口闻了闻,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味。

    小黄在兜里炸毛了:“笨蛋,我才没有吃你,我只是将你藏到了一个特殊空间里……”

    “特殊空间?”

    小黄待要回答,黑发少年扭头看了一眼元小天,眼带宠溺的微笑:“哥,以后不要到处乱走哦,我从矿洞回来,找你不见,很是着急。”

    跟着来的那些人纷纷笑道:“元初,你不是发明家嘛,要不明儿发明一套锁链,将你哥锁了,就不会总是着急地找他了。”

    “他哥最不喜欢带那些个拘束玩意了,连隐形通讯仪都不愿意带,元初又疼他哥,顺着他的意思什么都不带,所以才总找不着。”

    一行人纷纷叽叽喳喳着说着元小天的旧事糗事,都道傻人有傻福,好羡慕元小天有个这么疼自己的弟弟。

    “哥,晚上想吃什么?”元初问。

    “随便,什么都好,我不挑食的。”元小天回以微笑。

    “那炸肉排,还有土豆咖喱饭好不好?”

    “好,好。”原来这里看起来贫穷,生活条件也不是太差嘛!

    同来的人都羡慕道:“啊,元初家真奢侈,都舍得吃土豆和米饭了!你可真疼你哥。”

    “在矿洞里工作七天才能换到一颗土豆呢,我们家已经好几年不曾吃过了,更别说米饭了,元初,老实交待,你是不是接到什么外快了?还是你采矿速度又提升了?”

    元小天满脑子问号地看周围的人,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土豆和米饭值得那么多人羡慕,真正的奢侈,应该是吃炸肉排吧!他更不明白,工作七天才能换一颗土豆,这里的包工头到底有多压榨啊!

    天啊,这里不会是还处在奴隶社会吧?

    元初一直含笑不语,带着众人欢快地往家里走。

    送走一同在矿洞里工作的同伴,元初开始洗手做饭,热腾腾地端到桌上来时,把元小天感动得又差点飙泪。

    这便宜哥哥当得真是,太舒坦了。

    不过吃起来,呃,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人味觉与他们也不同,有点,太重口味了,元小天不好拂逆了元初的好意,一直笑着吃,到最后差点吃趴下。

    临睡前,元小天试探着道:“以后我自己做饭吧,你忙了一天,够累的了。”

    元初愣了愣,继而笑道:“哥哥若喜欢,那就听哥哥的。”

    “还有,我总不能呆家里吃白饭吧,明儿我也陪你去做工。”

    元初眉头皱了起来:“哥,挖矿太辛苦了,你……”

    “我不怕辛苦,重活粗活,我都不怕的。”

    “哥……”

    “快去睡吧,就这么说定了。”

    送走元初,元小天这才环视了一番自己的卧室,喔,很不错,足够宽敞舒适,尤其是枕头和床铺,好像都是高科技材料制成慢回弹质地,睡上去可舒服了。

    就是,这房间里各种机械玩意也太多了吧!

    地上还到处爬着机械小动物。

    不过,元小天小半生拾荒生涯练就了随遇而安的性子,很快就上下眼皮打架,要睡了。

    “喂!”

    “怎么了?小黄。”

    “不准叫我小黄!”

    “到底怎么了?”

    “还没给你说特殊空间的事呢!你闭上眼睛,我这就带你进去,做好心理准备,里面有个超级睡美男哦!”

    ☆、苏醒者

    元小天还想睡觉呢,就被小黄强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要说陌生,那实在是因为那地方太美了,反正地球上是找不到了,简直像是传说中的桃源。

    大片大片的桃林,风一过,白的粉的花瓣漫天飞,不远处的高山瀑布银川倒挂,青草如碧毯,野花如织锦,颜色明快梦幻,美的像副画。桃花林尽头,柳树枝条迎风款摆,隐隐露出一角檐牙。

    檐牙上似乎还坠着风铃。

    元小天看了一眼脚边的小黄,白它:“你把自己也吞了?”

    小黄正颠儿颠儿走得欢,闻言差点被根小草绊倒,扑腾着翅膀飞跃到元小天面前去,叉翅纠正道:“说了不是吃,是带到一个特殊空间而已,如果元初这时来找你,他会在你的房间里发现你正熟睡来着。”

    “这不科学……”

    “瞧你那没见识样儿!告诉你吧,我已经了解了一些这片宇域的事情,以后若见了外星人,千万不要惊讶,这很常见,就跟地球上见老外一样。当然,还有兽人,遇见了非人形时的他们时,千万别当他们是动物,激怒他们可不好,他们的智商比这里的普通人还要高……”

    就在小黄还在唠叨个没完时,元小天感觉脚底的地面似乎起了异动。

    接着,附近的土地开始成板块状分裂开来,有些板块围绕着元小天他们飞快地转动起来。

    “桃花阵?”

    小黄拿翅膀拍了一下他的裤腿:“是九宫啦。”

    “那是啥?”

    “说了你也不懂,远古的阵法了,不过别担心,他是不会伤害你的,因为你是他的爱妃……”

    “什么?!”元小天晕了。

    “后人常笑古代帝王阶级追求长生不老不过黄粱一梦,但他们也仅能耻笑史书有记载的那些个不成功且被丹药吃死的例子,事实上,也不是没有过成功的例子的,只是太过隐秘,史书没有记载罢了。而他们求得的所谓长生,也不过是换了种活法……”

    “你说的成功的例子,难道是这里的主人?他是什么人啊?”

    “这个,史书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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