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王Ⅱ[网络版] 作者:酥油饼

    之前黑衣人暂住的那栋。收到你的短信后,我查过这栋房子属于一个叫万春芳的商人,他以前的公司在这附近。现在搬走了,房子就空置下来。他和宋春林的关系……时间太短,我还没有查到。”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不是情人,宋春林也没有在这里过夜的习惯。”司徒笙从包里掏出宋春林穿着t恤牛仔裤,站在某栋大厦前的照片,“体态臃肿,臀部下垂,啤酒肚突出,肩膀手臂都是肥肉,这样的人绝对不会频繁地使用哑铃。”哑铃边的地板上有好几道摩擦痕迹。

    罗蜜则有不同意见:“也许是打扫房间的清洁工挪动的。”

    司徒笙道:“有道理,说不定他是个爱干净又勤快的居家型男人,地板还是他亲自打扫的。”

    尽管他的表情一本正经,但罗蜜与他认识多年,看他长眉一挑,就知道这话绝对不是表面的意思。果然,司徒笙又接下去:“为了时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他利用一米六七的身高优势,穿着一一零的裤子,边走路边用裤脚打扫地面卫生?”

    罗蜜在衣橱里翻了翻:“这不是他的尺码。”

    除非宋春林有穿大码的爱好,可照片里合身的牛仔裤推翻了这种可能。

    罗蜜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司徒笙道:“很简单。黑衣人随便找了间空屋子放下宋春林,而宋春林离开了。”

    罗蜜低头看着床下箱子被挪动的新鲜痕迹:“离开之前见财起意,顺便拿走了这家主人的一点东西。”

    “你被人绑架这么多天放回来,还想着顺手牵羊?”

    罗蜜用无比虔诚的眼神表达:yes,i do。

    “请切换到正常人的模式。”司徒笙无奈道。

    罗蜜道:“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内心很惊慌,很恐惧。他可能会小心翼翼地观察环境,这时候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安全,和自由。所以,一旦他发现这个屋子里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他就会离开。那么问题来了,箱子是谁拿走了?可能是不久前刚来过这里拿东西的万春芳,也可能是另一拨人。”

    司徒笙笑了笑,穿着黑丝绸睡衣大摇大摆地下楼,神情之淡定,行为之泰然,好似他就是这间房子的主人。

    客厅仍是漆黑一片。

    他打开了灯,欧式风格的客厅在水晶灯的照耀下一览无余。

    罗蜜一下子就注意到沙发上的黑色粉末痕迹。尽管这间房子很久没人来过,会有灰尘,但是在铺满灰尘之前,看得出这里是被精心打扫过的。沙发上的黑色粉末和这房子格格不入。

    她用棉签刮了刮,确认粉末是覆盖在灰尘上的,说明是新近蹭上去的:“是煤粉。哪里沾上的?发电厂?”

    司徒笙的手在沙发上比了比。

    罗蜜说:“这么大的面积,像是四个人坐在上面,或者……”

    “一个一米七左右的人躺在上面。”

    罗蜜道:“宋春林?他被人从煤粉里挖出来,丢在上面。”

    “然后呢?”

    “然后?上楼换衣服或者直接离开……都不对。”她注意到煤粉仅限于沙发周围,如果宋春林走动,其他地方也一定会有痕迹。她拿出放大镜在楼梯和玄关处细细地找了,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人消除了痕迹?”

    司徒笙道:“但为什么不消除沙发的?这是皮质沙发。”

    罗蜜沉思。

    “我们可以从进门开始想。”司徒笙道,“有个浑身煤粉的人进来之后,躺在了这张沙发上,然后他从沙发上掉了下来。”

    罗蜜打断他:“你怎么知道他掉了下来?”

    司徒笙蹲在沙发前:“你应该看煤粉的走向。它们大面积地向外摩擦,说明那个人是在躺着的情况下掉落下来的。如果是坐起来的话,身体上方是不会向外摩擦的。”

    罗蜜点头。

    “他从沙发上掉下来,地上却没有大量煤粉……”

    “有东西接住了他。”罗蜜顿了顿,眼睛一亮,“是箱子!”

    司徒笙道:“三十二寸的箱子,一米六七的身高,应该能塞进去了。”

    罗蜜道:“这真是太阴险了!明明带走了人,还带走半衣橱的衣服让我们误以为宋春林是自己离开的。”

    司徒笙摇摇手指:“对方并不想误导别人。”

    “那为什么衣橱里只有一半的衣服?”

    “应该是万春芳搬家时自己带走的。你没发现吗?衣橱里的衣服很过时。”司徒笙嫌弃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包括这一套。”

    罗蜜整理了一下头绪:“也就是说,黑衣人将沾满煤粉的宋春林丢到了沙发上,然后从楼上拿了个箱子装起来带走。听上去像把这里当成了加油站。这不太可能吧?”

    “是的,这不合理,只要改动一个小细节就合理了。”

    一个可能性冲到了罗蜜的嘴边,但就是说不出来。

    “有两拨人。”

    “一拨送过来,一拨带走!”罗蜜双手握拳,兴奋地挥舞。

    “带走的那一拨是谁?”

    罗蜜冷静下来。

    司徒笙道:“这个可以做排除法。知道宋春林被带到这里的只有那群黑衣人,我,和……”

    “和谁?”

    第16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这套丝质睡衣一点儿都不耐寒,尤其是大半夜在寒风中奔跑。司徒笙敏捷地避过巡逻的保安,翻过墙,钻入罗蜜一早停在路边的车里,打开空调。

    要不是万春芳的房间只有睡衣是黑色,其他都是浅色,他就不用抖着身躯在路上展示睡衣秀了。

    罗蜜过了一会儿才悠然地从大门出来,驾驶着车往回家的方向走:“我先回家,你自己开车回公司?”

    睡意来袭,司徒笙抱着抱枕缩在后座,随口敷衍道:“有点远,去你家凑合一个晚上吧。”

    “……我家不是青年旅社。”

    “我没打算付钱。”

    “三更半夜我带着一个男人回家,我老公会怎么想?”

    “oh,shit!这不就是我在你们家的形象吗?我会贯彻到底的。”司徒笙打了个哈欠,“到了叫我。”

    “……”

    罗蜜的确到了叫他。但在他缩在车里睡了一晚上之后。

    “哈欠!”

    司徒笙心急火燎地接过热豆浆,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神色淡定的罗蜜:“你居然把我丢在车里一个晚上!”

    罗蜜道:“我锁了车。”

    “是的,还开了窗!”

    “只是一条供你自由呼吸的缝!”

    司徒笙又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道:“吸的都是寒气。”

    罗蜜伸出手:“热豆浆不喝还给我。”

    司徒笙张大嘴,叼住口子,咕噜咕噜地喝了个干净,抹抹嘴巴:“早饭呢?”

    “你不是喝了豆浆吗?”

    “虽然我拥有花儿一样的美貌,但我不是花,不是晒点太阳浇点水就能产生光合作用的!”

    罗蜜伸出的手往前凑了凑。

    司徒笙狠狠地拍了一掌在她手心里:“用你欠我的医药费去买!哈欠!”

    看司徒笙昏沉沉的样子,罗蜜有些愧疚,主动买了肉包鸡蛋营养早餐,附赠一碗红糖水。

    司徒笙一边嘀咕着女人才喝红糖水,一边喝得点滴不剩。

    “你一会儿想办法去写意乐园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就算他擅闯宋春林的家被发现,也不可能让他们警戒到草木皆兵的地步,“最好能弄到监控视频。”

    罗蜜睡得晚起得早,精神还没调整过来,闻言一瞪眼,正要抗议,就见司徒笙有条不紊地打了个喷嚏。

    “……”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司徒笙昨晚就算用火柴棍撑眼皮子也要撑住十分钟,飞车回家睡觉。司徒笙不顾罗蜜的抗议,闯入她家洗了个热水澡。

    七十多平方米,两室两厅的房子在司徒笙看来有点小,尤其是卧室,放了床和衣橱后,转身都很局促。

    他洗完澡出来,不忘吐槽。

    罗蜜拿了套丈夫平时不穿的衣裤甩在他身上:“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我是你,一定回去把‘礼义廉耻’四个字好好地临摹几遍,体悟一下意境。”

    司徒笙打了个夸张做作的喷嚏。

    “……你确定不趁着自己还能用鼻子呼吸的时候回家写封罪己诏,以免人间地府都找你算账吗?”

    “等我达到写罪己诏的地位再说吧。”

    罗蜜看他收拾干净往外走:“去哪里?”

    “找人。”

    “谁?”

    “绑架犯。”

    罗蜜家那口子友情赞助的冬装被司徒笙穿起来后很有走时装秀的效果――厚围巾,九分裤,宽大的大格子外套,加上他媲美偶像的漂亮脸蛋,走到哪里,都吸引住大片的目光。

    张维朝公寓楼里的门卫依旧懒懒散散的,却记得他是张先生的朋友,打了个招呼就放了进去。

    司徒笙拎了个水果篮,在张维朝家门口按了半天门铃,见没人应声,于是从包里掏出万能钥匙,泰然地打开了门。

    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茶几上放着一沓报纸,日期显示是昨天。卧室的门半开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衣橱里放着五套衣服,夏冬各两套,春秋一套,还有一套想必已被穿走。

    司徒笙刚发现张维朝过得如此简洁,不禁感慨自己的识人之明。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老老实实地每个月还欠款。

    床头柜放着一张身份证和一本《会计学原理》。

    也就是说,这间卧室除了证明张维朝是个节俭的会计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转身去书房。

    书架有三排,一排放四大名著,一排放外国名著,还有一排放专业书和工具书。

    司徒笙的手指在书上抹了一把,轻轻地搓掉灰尘,低头用脚趾戳机箱的开机键。戳了几下都没反应,他低头一看,原来机箱也是个装饰品,后面的线都没插实,书桌抽屉里只有一个打火机和一个钥匙扣。

    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居然没有任何主人的特色气息……简直连酒店都不如。

    司徒笙坐在椅子上,托腮沉思。

    从张维朝家出来,司徒笙刚关上门,就看到英灏亨从电梯里出来。

    四道目光在空气中诡异地撞了一下。

    “他在吗?”

    “不在。”

    英灏亨扬眉:“我刚才好像看到你从房间里出来?”

    司徒笙面不改色道:“你看错了。”

    “我还听到门‘砰’的一声。”

    “你听错了。”

    英灏亨道:“你故作镇定的样子,像刚刚杀完人,来不及毁尸灭迹的凶手。”

    司徒笙道:“娇弱的白雪公主能杀什么人?”

    英灏亨看他一脸正经地说出“娇弱的白雪公主”,绷不住脸,笑了出来:“你在这里干什么?”

    “探望朋友。”

    “空手?”

    “……”不,他买了个水果篮,擅闯之后就顺手放在了屋子里。司徒笙揉了揉发痒的鼻子。

    好在英灏亨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你后天晚上有空吗?”

    “我的出场费是十万。”

    “包夜呢?”

    “看干什么。”

    英灏亨看着他比女子更娇丽的容貌,似笑非笑道:“能干什么?”

    “打牌打麻将,打架打游戏。只要出得起,什么都可以。”

    “床上打架也可以?”

    “价格不是你能承受的。”

    “说说看。”

    “奥黛丽?赫本的香吻,玛丽莲?梦露的秀发,费雯丽的爱抚……”

    英灏亨道:“原来你有恋尸癖。”

    司徒笙:“……”

    他扭头要走,却被英灏亨拦住:“开下门,我留张字条给他。”

    “我说了不……”司徒笙看着英灏亨了然于心的笑容,磨了磨牙,掏出万能钥匙打开门,顺道把有人到此一游的证据――水果篮拿出来。

    英灏亨写了张便笺纸,贴在门板上。

    “……贴便笺纸不需要开门也能做到吧。”司徒笙阴森森地站在门边上。

    英灏亨点头:“没错,好不容易开一次门,什么都不干太吃亏了。”他瞄了眼司徒笙手里的水果篮,进厨房拿了两瓶酒出来。

    不得不说,和张维朝的卧室、书房相比,他的厨房算是内容丰富,个性鲜明。

    司徒笙眼睁睁地看着英灏亨拎着两瓶酒大摇大摆地出来,一个箭步拦住他:“如果张维朝报警……”

    “你是主谋。”英灏亨毫不犹豫地回答。

    司徒笙一把抓住酒瓶子。

    两人在无声中比拼耐力。

    司徒笙咬牙:“放手!我请你喝酒!”

    英灏亨笑眯眯地放开手,看司徒笙飞快地将酒放回原位,耸肩道:“我不认为他会报警。”

    那是因为你还不知道他的真面目。

    司徒笙用力地关上门,狠狠地按下电梯按钮。

    “去哪里喝酒?”英灏亨兴致勃勃地追上去。

    “没说今天。”

    英灏亨摇了摇手上的手机:“我刚才好像不小心按了下摄像键。”

    “改天!”

    “你知道我的手机号?”

    司徒笙道:“我知道你家在哪里。”

    英灏亨道:“但我不一定在家。”

    “我可以在你家门口贴纸条,就像你刚才做的那样。”

    “我家的门是露天的,刮风下雨就会掉的。”

    “我会拎着油漆桶去!”

    英灏亨拨弄着手机:“把视频发到微博上,张维朝,你猜他会不会点赞?”

    “……”司徒笙抢过他的手机,飞快地拨了个号码。

    英灏亨按了拨打,传来已关机的提示。

    “我昨天没回家,没充电。”司徒笙钻进电梯。

    英灏亨并不担心他给假号,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司徒笙没傻到这程度,他更介意的是司徒笙夜不归宿:“半夜三更不回家,你去哪里了?”

    司徒笙道:“作为一个成年人,你觉得我会去哪里?”

    电梯在二楼停了停,进来一个老太太。

    英灏亨道:“偷东西被警察抓了吗?”

    “……”

    司徒笙明显感到老太太老躯一震,在一旁偷偷地打量自己,昏花的老眼中透露出深深的惋惜之意,大概是觉得他长得人模狗样,完全够资格当小白脸,怎么想不开跑去当贼。

    电梯门开后,老太太走得特别慢,直到司徒笙和英灏亨出了大楼,都没见她跟上来。

    司徒笙道:“托你的福,下次这栋楼哪怕丢个螺丝螺帽都会记在我的账上。下次找张维朝,我大概得乔装易容来。”

    “白雪公主的造型很适合你。”

    “你的身躯刚好庞大得能够劈成七个小矮人。”

    “……”

    司徒笙忙了几天,冻了一晚上,鼻塞喉痛,头昏沉沉的,拦了辆出租车,打算回公司补眠。谁知他前脚进后座,副驾驶座的车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司徒笙拖了一只脚在外面,赖着不关门:“你干吗?”

    “你欠我两瓶酒。”

    “改天!”

    “先收利息。”

    “自己去垃圾桶里捡易拉罐。”

    “我要的不是这个。”

    “你们到底走不走?”出租车司机火很大。

    英灏亨抽了张一百的票子给他。

    司机利索地塞进口袋,熄火,靠窗,打瞌睡。

    司徒笙单手搭着副驾驶座的后背,一脸无奈地问道:“这样做有意思吗?”

    英灏亨道:“没意思的话你可以放弃。”

    司徒笙鼻子痒痒的,揉了揉,将腿从车外收回来,大力地关上门:“去长春东路!”

    第17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来这里之前,英灏亨从来不知道自己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里,居然有这样一条既狭窄脏乱又喧闹嘈杂的街。街道呈诡异的梭子形,两头窄,中间宽,鼓起的这一块驻扎着各种各样的店铺。

    司徒笙熟门熟路地拐进一家灶火旺盛的餐馆,从黑漆漆的角落拎了两张塑料凳子出来,一张丢给英灏亨,一张垫在自己屁股下面,从门边的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其中一罐丢给英灏亨。

    英灏亨嫌弃地说:“喝啤酒容易形成脂肪肝,导致心力衰竭、肝硬化,降低人体反应能力……”

    司徒笙道:“你家住在卫生局?”

    “我只是提醒你。”英灏亨说着,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大口。

    司徒笙从别人桌上端来一盘花生,一盘鸡爪。

    英灏亨惊讶地看看他,又看看被劫食的客人,那客人笑眯眯地继续嗑瓜子。

    “他欠你钱?”

    司徒笙道:“他是这里的老板,这两盘一会儿会算钱。”

    “这两盘都是半份。”

    “是啊,所以他算钱的时候一定会算得很开心。”

    英灏亨:“……”他开始怀疑司徒笙的智商是否徘徊于及格线。

    两人默默地喝酒,默默地剥花生,默默地啃鸡爪。

    司徒笙因为感冒,懒洋洋的,不想说话。

    英灏亨是放松,反倒没什么说话的欲望。

    两人喝掉了六罐啤酒,都有些撑。司徒笙站起来道:“到此为止吧。”

    英灏亨道:“明天再联系。”

    “为什么明天要联系?”司徒笙居高临下地瞪着他。

    英灏亨慢悠悠地剥掉最后一颗花生,塞进嘴里:“因为陷害张维朝的黑衣人没找到,绑架张维朝的人也没抓到,宋春林还在失踪。”

    司徒笙道:“可是这不关你的事。”

    “我好奇。”

    “地球以外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好奇心旺盛的人去探索,你怎么不去?”

    “你去了,也许我会跟着去。”

    司徒笙甩了一张五十元在桌上,扭头走人。

    英灏亨大步流星地追上去:“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后天晚上有没有空。”

    司徒笙道:“没有!”

    “飞翔大酒店,金色年华包厢。”

    “说了没空。”

    “鲍鱼、鱼翅任点。”

    “……几点?”司徒笙停下脚步。

    “七点。”

    司徒笙没好气地说:“这么晚?难道去吃鲍鱼之前我还要买个馒头填填肚子吗?”

    英灏亨道:“你可以早点去。”

    “那还差不多。”

    “我会让服务员准备好馒头,不用你另外买。”

    “……”

    明知道没什么好说的,可英灏亨见司徒笙头也不回地走,心里隐约不舒服,又追了两步:“你不问为什么请客?”

    司徒笙嗤笑一声:“鲍鱼鱼翅任点明显不是你的作风,既然不是你请,为什么要问你?”英灏亨贴在张维朝门口的那张便笺纸写得很清楚,是江诚业请客,当他没看见吗。不过,江诚业是远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英灏亨的舅舅,也是宋春林昔日上司,张维朝现任老板,他请张维朝理所当然,为什么要请自己?

    难道是英灏亨自作主张借花献佛?

    算他有良心。

    想到后天能大吃一顿,司徒笙好心情地擦着鼻涕。

    司徒笙在家里休养了两日。托福于野兽一般的修复能力,当他出席江诚业的宴请时,身体已完全康复。于是,他西装笔挺,人模狗样地出场,让酒店服务员都为之眼睛一亮。

    有几个人还聚在一起悄悄地问这是不是明星。那一双双带着惊艳的眼睛,让司徒笙觉得自己冒着因使用过期发蜡而秃头的风险,把造型打造得油光锃亮还是值得的。

    金色年华包厢显然很金,很华。

    不同于大堂服务员的大红长旗袍,包厢里的服务员穿的是浅黄色沟金边的中袖短旗袍,人人身材婀娜,个个容貌娟秀,笑容婉约,回眸一望,竟有几分江南气韵。

    一块手帕贴在司徒笙下巴上。

    司徒笙一动不动地看着门框:“没想到你有随身带饭兜的习惯。”

    “谁让我是你的朋友呢。”话一出口,英灏亨暗暗吃惊。他从小到大,老师给的评语都是性格孤僻,连亲生父母都认为他喜怒无常,难以接近,要成为他的朋友,必须过五关斩六将,还得时时提防,免得一不小心得罪了他,被他踢出局。而像司徒笙这样,认识几天就成为他朋友的绝无仅有。

    “我什么时候变成你朋友的?”

    司徒笙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纠结,侧头瞪了他一眼。秀美的眼眸瞥过去时,仿佛带着丝丝春意,让英灏亨浑身一酥,把心里的那点儿计较和不甘都抛了开去,于是隔着手帕托住他下巴的手向上按了按:“不是朋友会做这种事?”

    司徒笙道:“还有一种人,奴仆。”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英二少生平第一次被人叫奴仆,不但不觉得受辱,反而十分新鲜,侧身挡住正要往里走的司徒笙的去路,慢条斯理地折着手帕道:“哦,那你想要我做什么呢?主――人――”最后两个字特意拉了长音,故意营造出暧昧的气氛。

    亏得这里的服务员都是专业服务员,即使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依旧自顾自地布置餐桌。

    司徒笙道:“端茶递水捶肩敲背是最起码的,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别拖拉,挨得了打,受得了骂,主人不高兴,自己切腹自杀绝无二话!”

    英灏亨道:“你出个价吧。”

    “你想赎身?”

    “我想买你。”英灏亨微笑道,“尽管长在红旗下的我对奴仆奴隶之类的词汇深恶痛绝,但是,你推销得很成功,我被打动了。你开个价吧。”

    “一千万?”

    “两千万?”

    “五千万?”

    “……”二款就是二款,这财大气粗暴发户样,真是每分每秒都让人想跪舔!这时候,司徒笙开始感激某人单方面制定的不许他接受沈玉流和英灏亨接济的规则来。要不是有这一条,难保自己听到“五千万”的时候不会将膝下黄金献了出去。

    “你不用说了,”司徒笙淡定地摇摇手指,“我不是随随便便为钱财折腰的人。”

    “我记得你说过,安徒生事务所的宗旨是让童话变成现实。这世界上没有你们做不到的事,如果不做,不是因为不能做,而是因为钱给得不够多。所以,你打算为你自己标多少钱?”

    司徒笙道:“在五千万后面加两个零。”

    “五十亿?不贵。”

    司徒笙扬眉。难道英灏亨真的有这么多钱?难道英灏亨真的要拿出这笔钱买自己?虽然,这笔钱不能算在黑衣人的赌约里,但完全可以打进自己的银行账户!

    “你打算一次结清还是分期付款?一次结清的话,给你打八点五折。”

    他看着英灏亨的眼睛闪亮闪亮的,让带着玩笑心思的英灏亨蓦然有几分心动,沉声道:“五十亿,你真的卖?”

    “卖!”司徒笙说得很大声,不给自己任何后退和反悔的机会。

    “那你可要上当了。”中年人低沉浑厚的笑声从门外响起。一个微微发福的儒雅中年人笑眯眯地从门外进来,面容与英灏亨有点相似。

    “舅舅。”英灏亨不冷不热地喊了一声。

    江诚业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我一会儿没看着你,就跑来这里坑小朋友呢。”

    身为当年的千王,他居然会被坑?

    司徒笙很想仰天“哈哈哈”三声。

    江诚业道:“他要是真的成了你的奴仆,你让他把五十亿打回来,他就得乖乖地打回来。这笔生意他太不划算了。”显然,他偷听了很久。

    司徒笙觉得他们对奴仆诚信度的认知大概存在一些差异。

    英灏亨道:“这是我和他的事。”

    “心情不好?”江诚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英灏亨撇撇嘴,没说话。在家里,江诚业应该算为数不多不让他讨厌的人,但今天不知道怎的,自己有点看他不顺眼,认为他的存在太多余了。

    江诚业没发现他的小心思,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人往包厢里一带,解除了三人堵在门口的尴尬。

    三人落座,自以为是来蹭饭吃的司徒笙主动自我介绍。

    江诚业笑道:“我知道你,司徒笙,是安徒生事务所的老板。”

    司徒笙摸出一张名片,恭敬地递过去:“请多多指教。”

    江诚业若有所思地问道:“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吗?”

    “当然。”司徒笙眼睛一亮。黑衣人说不能算英灏亨的钱,却没说不能算江诚业的钱。远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相信这是一头慷慨的肥羊。

    英灏亨夹了一个馒头给他。

    司徒笙:“……”他居然真的准备了馒头,居然真的夹给了他!

    英灏亨见他看向自己,好心情地解释道:“你刚才的眼神看上去很饥渴。”

    司徒笙:“……”他刚才的眼神正对着江诚业,江诚业现在还坐在这里,用“饥渴”形容他的眼神会不会太用词不当了?

    江诚业低头看了看手表:“张维朝这小子,和他的叔叔一样,总爱迟到。”

    听到“张维朝”三个字,司徒笙竖起耳朵:“江董事长还记得他的叔叔?”

    “记得,怎么不记得,老张、张国栋嘛,老员工了。他过世前,我还去看过他。”江诚业摇头叹息,“老张这个人,有点固执。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人家结婚了,他就非卿不娶,耽误了一辈子,到人走的时候,都没有个伴儿在身边。好在还有张维朝这个侄子给他送终,总算不孤单。”

    司徒笙问道:“张维朝从小就跟着他叔叔吗?他的父母呢?”

    “他的父母早就移民了,他是老张得了重病以后才出现的,很有孝心的一个年轻人。”

    司徒笙道:“然后就进了远江实业?”

    江诚业道:“他进远江实业和老张没有关系。是后来他根据老张的遗嘱找老张的旧同事,我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在这之前,他已经是远江实业的员工了。”

    司徒笙故作好奇地问道:“老张的遗嘱到底说了什么?为什么之前不找,非要在过世之后才联络旧同事?”

    江诚业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张维朝,后来才知道老张留了一笔钱,数目不多。给张维朝嘛,对事业没什么帮助,所以想给他以前的那些老同事,算是一点心意,也希望他们看在自己的情分上,以后能照看张维朝这个后辈。”

    司徒笙叹气道:“他真是用心良苦。”钱不多,却是遗产,任何人收到之后,对张维朝都要刮目相看。这个张国栋,为了张维朝也算是机关算尽。但张维朝显然另有打算。

    他陷入沉思,嘴里被英灏亨塞了一口海草。

    司徒笙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英灏亨道:“好吃吗?”

    司徒笙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下意识地点点头:“还不错。”

    英灏亨夹了一筷子给自己:“古代皇帝吃饭,都有试菜的。”

    “……”

    拿他当太监吗?

    司徒笙不甘示弱地微微一笑:“找人试菜是怕江董事长对你下毒?”

    江诚业也不尴尬,跟着问英灏亨:“找人试菜是怕我对你下毒?”

    英灏亨道:“你们才是甥舅吧?”

    江诚业哈哈大笑:“我倒希望他是,好过每次热脸贴你。”“冷屁股”三个字他实在说不出来,也就一笑而过。

    第18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到了上菜时,司徒笙的话自然而然地少了,只有在江诚业炒气氛的时候才偶尔搭个一两句。一顿饭吃到尾声,张维朝也没有出现。

    江诚业拿出根烟,询问司徒笙是否介意,得到否定答案才点上,对着英灏亨轻轻地敲了敲桌子:“看来你这个信差当得不合格。”

    司徒笙第一时间出卖他:“他在张维朝家门口贴了张字条。”

    江诚业道:“连电话都没打?”

    英灏亨道:“前提是他接电话。”

    江诚业的大眼睛闪了闪:“他不愿意接你的电话?你们发生了什么事?”

    英灏亨面色不善地看着江诚业笑意盎然的眼睛。他虽然不讨厌这个舅舅,却不大喜欢他的脸,每次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被人当做小姑娘调戏的悲惨童年――虽然调戏的下一秒,那些“登徒子”都被他打趴下了,但还是觉得很不爽。

    他冷冷地说:“发生了你猜测以外的事情。”

    “看来不是很严重。”江诚业低头看了看手表,“我晚上还有一个会议,今天先到这里。”他冲司徒笙伸出手,“非常高兴认识你。难得他这样的性格能有你这样的朋友。”

    作为本城名人,他得体的举止让人无可挑剔。

    哪怕是司徒笙这样潜在的愤世嫉俗者,也忍不住对他心生好感,尽管对于他口中的“朋友”两个字尚存异议。

    江诚业走后,司徒笙放开肚子大吃。

    英灏亨被他的吃相传染,跟着吃了第二轮。吃完之后,司徒笙把部分没吃完的菜打包。

    “你还吃得下夜宵?”

    “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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