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凛 作者:拂落

    江凛年纪小的时候喜欢走街串巷地跑着玩,偶尔听见了这些话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犟着一口气倔倔的往床上摔枕头,也不敢使劲儿摔,就收着点力气地摔,摔完了再捡起来,然后周而复始,摔够了就又跟没事儿人似的出去吃饭,缠着妈妈给做炸藕合,油滋滋的就当零嘴吃。

    江凛一直觉得人一生大概就是这样,至亲在世自己为双亲活,双亲百年后他为自己和朋友活。可能是因为朋友这个定义在他心里太过于沉重,所以至今也没有太多太要好的朋友。

    可沈礼就跟江凛不一样。沈礼是个很懂得活在当下的人。

    后来沈礼对江凛说:“这叫互补。我带你看我深处的黑暗,你带我去见识你生命中的阳光。”

    江凛觉得这样的描述太学术了,简单来说就是沈礼很能带着自己闯祸。

    第一次见沈礼的时候沈礼还在某个泰国餐厅端盘子,江凛见人服务的好小费就多给了点,谁知缘分不浅,扭头下午跟朋友去静吧喝酒的时候就又遇上。江凛喝的脸颊发红,望着沈礼就笑着点头打招呼:“hi, boy.”

    据沈礼的口述,江凛当时说这话时轻浮的活像是去泡鸭子的富二代。

    沈礼跟人不熟的时候一直是个很冷的人,那种冷不是平时看见的那种不善交集的慢热,而是骨子里散发出的凉薄,这让江凛至今都很费解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做的服务行业。可沈礼不但做了,还做的有声有色,不但养活了自己,甚至还养活了街边的几只流浪猫。

    本来见过两回面,照着两个人的性子谁也不会要谁的联系方式,就跟平日里见过的太多的巧合一样,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嘴上说着有缘再会,实际上就真的没了再见的机会。

    可这次不同,不但再次见了,还见得刻骨铭心。

    江凛情场失意独自一人去ktv打算唱歌通宵,谁曾想唱是唱痛快了,银行卡没带。

    也不是中国人开的ktv,没什么其他法子收账,要么刷卡要么给现金,江凛穷途末路窘着脸杵在前台准备给朋友拨第五个电话的时候,沈礼作为这个ktv的兼职人员把帐给结了。

    江凛这次没喝的太醉,可路是真的走的不太稳,无比自信地走着他自以为的直线,边走边问沈礼:“怎么我走哪儿都能看见你?”

    沈礼中文不好,用英语说:“你怎么不说你总是到我的场子上来。”

    江凛眯着眼睛看他,月色朦胧下竟看出了一分美意,摇头晃脑地笑着应:“可能是因为你长的好看吧。”

    他说的好看不是男女通用的那种好看,而是单单纯纯形容女孩的那个形容词。

    沈礼当时就有点儿不高兴,觉得我把你当基佬你却想跟我拉拉不太妥,于是顺手就把人丢弃在了马路牙子上。

    江凛那个时候哪里有现在的成熟稳重,借着酒劲儿也不怕他那人鬼都嫌的脸,大大咧咧的拽着人一起坐在马路牙子上犯蠢。

    沈礼说:“no, 我是正常人。”

    江凛一脸无辜:“我也是正常人。”

    沈礼低着头,蹩脚的用中文说:“不,你不是。”

    他其实还想说正常人不可能像他这个样子天天买醉,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中文来,干脆就站在那儿听他嘚吧。

    听他嘚吧了半天也没听懂,但是因为天太晚了,于是直接粗暴地把人扯起来要往家带,江凛被那么一扯懵了,眼神迷离的问:“what are you doing”

    这话沈礼听得懂,一边吭哧吭哧把人往肩膀扛一边说:“bae.”

    怎么听怎么像一个与蓄谋已久的流氓强抢民女的桥段。

    江凛本来就喝的有点儿神志不清,加上被人往肩膀上一扛,胃里头翻江倒海了一番,一个没忍住就吐了沈礼一身,而后还十分爱干净的把自己嘴角在人家身上蹭干净。

    “以你的性格,当时怎么没有直接把我丢下去啊?”时隔多年再提起那吐人一身的囧事儿江凛还是觉得尬。

    “好不容易找人问来你的行程安排,因为一身衣服就放弃了,感觉亏。”

    听到答案的江凛鼻子里哼出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傲娇还是生气,嘴里道:“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巧遇。”

    沈礼忍不住哈哈起来,看到江凛扫过来一眼立马不哈哈了,认真道:“我也没想到你那么好查。你上次吃饭的时候书包上别着校卡,看到了就记住了,后来在身边的朋友间一问还真有你校友,一来二去就知道你要去哪儿了。”

    江凛:“果然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

    沈礼摆了摆手,一脸的乖巧,很是谦虚:“还好还好,不算精心。”

    再后来呢?

    啊想起来了……

    再后来一起念了书,江凛各方面都好,唯独念的学系苦,每天恨不得睡在图书馆做案例分析。沈礼好一点,念了个美术专业,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就画写生,江凛不在身边的时候就画印象派的画作,由于他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占据大多数,因此整个美术系的老师都知道沈礼在跟一个男孩子合租。

    合租的日子也很快活,不是醉生梦死的那一种快活,是来源稳定的一种安心和踏实感,这样的平和一直延续到江凛发现了沈礼的秘密……

    第24章 回忆(2)

    沈礼其实是个脾气很不好的人,同是孤儿院长大的harry就很不一样。

    harry说:“这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原因,每次有人想欺负我的时候baldwin就会帮我揍他们。”

    大概是怕江凛不能理解他和沈礼只见深厚的情感,瘦弱的harry一手拿着甜筒吃一边还用自己的拳头在空中挥了挥,补充道,“特别凶狠的那一种。”

    江凛倒是真没见到沈礼打架的样子,好奇的问:“有多狠?”

    harry想了想,穷尽所有的形容词来描写:“头打出血,胳膊还扭折,而且让人跪下的那种打。”

    江凛何时见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连斗殴都没怎么见识过的江凛打了个冷颤,又忍不住地问:“还有呢?”

    harry不太明白他的意思:“merlin,这样你都不觉得他打得狠啊?”

    harry跟baldwin之间差不了几个月,可奈何harry个头就是要比沈礼矮,就连跟江凛并排的时候还感觉矮了那么一节。harry觉得baldwin是他见过打架最凶狠的人了,谁曾想跟baldwin一起住的男孩子更不好惹,于是一脸惊恐地离他远了一点。

    江凛被他这么一番举动弄的不太好意思,脸不由地泛起了红,嘴上糊弄道:“我不是觉得他打得不够狠,我就是,就是想多听听有关他的事儿。”

    沈礼人前凶巴巴,回了房子也是凶巴巴,床上更是凶巴巴……只不过凶的方式不一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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