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 作者:点点万
负责,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
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向医生给你治病呢”,一下子脸热到耳根。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
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也不讨要应得的“报酬”,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
可是那一夜,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推开孤独与宁静,撞在向兴学的心头,劲头不大,却总让他心里泛酸。
春日的烟与雾,连同细密的小雨,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万物浸润,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
他不太懂为什么,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
清明的午后,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
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向兴学一同去了。
“为什么是白玫瑰?”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忍不住问。
向俨没说话,也没回头。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前面的人却突然说:“因为好看。”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
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插到红玫瑰中间。
红色很能刺激记忆,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他见过他哥买花,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花店里最妖娆、最饱满的几朵玫瑰,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
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病人有病人的身份,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
“你爸来过。”
向俨没有接话,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
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
“买少了。”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
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
向俨不常胜利,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
“你爸和我说过,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向俨也是,但向俨年纪还小,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讨厌父亲出轨,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他不出轨,但也不专情;向兴邦频繁地出轨,却只爱许曦明一个。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
“是吗?”向俨站起身来。
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你相信吗?”
“不知道。”
“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挚爱就更难说了,他说是就是吧。”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一边擦一边说:“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他最好也是。”
向俨擦完整块碑身,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塞进了兜里。
向兴学看他的动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手帕上沾了泥,被丢进了火堆。
“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
“很贵。”
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
“你挺奇怪的,小俨。”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他抬起手,又警觉地落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重复了一遍:“你挺奇怪的。”
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
向俨是富二代,开几百万的车,点价值五位数的酒,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在医院忙里忙外,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说手帕很贵。
他的几重身份——儿子,侄子,医生,纨绔子弟,互相割裂,却又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有风吹过,青草沙沙地响,向俨像是赶着风的节奏,露出一抹浅笑。
“我也觉得我挺奇怪的。
他把花束里点缀用的紫色满天星并成一束,然后举到向兴学眼前,“这个给你,谢谢夸奖。”
向兴学不敢收,他看着向俨漆黑的瞳孔,又不敢不收。
花枝上淋了水,向兴学接过花,掌心里都是湿的。
他手握着花,心里泛着潮。
“我第一次收到花。”向兴学说。
“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
恋耽美
负责,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
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向医生给你治病呢”,一下子脸热到耳根。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
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也不讨要应得的“报酬”,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
可是那一夜,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推开孤独与宁静,撞在向兴学的心头,劲头不大,却总让他心里泛酸。
春日的烟与雾,连同细密的小雨,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万物浸润,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
他不太懂为什么,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
清明的午后,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
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向兴学一同去了。
“为什么是白玫瑰?”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忍不住问。
向俨没说话,也没回头。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前面的人却突然说:“因为好看。”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
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插到红玫瑰中间。
红色很能刺激记忆,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他见过他哥买花,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花店里最妖娆、最饱满的几朵玫瑰,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
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病人有病人的身份,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
“你爸来过。”
向俨没有接话,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
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
“买少了。”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
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
向俨不常胜利,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
“你爸和我说过,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向俨也是,但向俨年纪还小,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讨厌父亲出轨,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他不出轨,但也不专情;向兴邦频繁地出轨,却只爱许曦明一个。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
“是吗?”向俨站起身来。
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你相信吗?”
“不知道。”
“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挚爱就更难说了,他说是就是吧。”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一边擦一边说:“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他最好也是。”
向俨擦完整块碑身,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塞进了兜里。
向兴学看他的动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手帕上沾了泥,被丢进了火堆。
“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
“很贵。”
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
“你挺奇怪的,小俨。”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他抬起手,又警觉地落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重复了一遍:“你挺奇怪的。”
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
向俨是富二代,开几百万的车,点价值五位数的酒,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在医院忙里忙外,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说手帕很贵。
他的几重身份——儿子,侄子,医生,纨绔子弟,互相割裂,却又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有风吹过,青草沙沙地响,向俨像是赶着风的节奏,露出一抹浅笑。
“我也觉得我挺奇怪的。
他把花束里点缀用的紫色满天星并成一束,然后举到向兴学眼前,“这个给你,谢谢夸奖。”
向兴学不敢收,他看着向俨漆黑的瞳孔,又不敢不收。
花枝上淋了水,向兴学接过花,掌心里都是湿的。
他手握着花,心里泛着潮。
“我第一次收到花。”向兴学说。
“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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