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凡事 作者:沙隐
双方之间的那股氛围实在太过于和谐默契,以致于他们周围这些人都有种多余存在的感觉。
姜维咳了咳,看着两人的背影,回头就对王隽毅说:“不是什么大神仙,倒是个神仙座下的小童子。”还得是亦步亦趋的那种。
王隽毅回了他个一脸懵逼。
点完菜,一行人围坐下来,一边是俩发小,一边是男朋友,边想在两方中间端坐着,介绍起双方来面不红气不喘。
“这是姜维,剩下那傻狗,叫王隽毅。”然后又在王隽毅抗议之前迅速把于锦乐推到前面,“于锦乐。”
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我男朋友。”
姜维微笑:“……”
王隽毅嘴角抽抽:“……”
于锦乐尴尬:“……”
越是这么口无遮拦,就越是没人放在心上,王隽毅被边想整多了,顺其自然地将“男朋友”这称呼归结为边想的恶趣味;而姜维就算是瞄到二人私下的互动模式,也当是边想给自己找了个小弟来照顾,没往更深处想。
相互打了招呼就认识了,有外人在,于锦乐不好说什么,只在用开水烫过碗筷时暗地里用手肘给了边想一下,四份碗筷分完,发杯子时才发现刚才就点了菜,忘了要喝的。
大热天蹲在没冷气的大排档里没一会儿衣服就都汗津津的紧贴身上了,两位小少爷虽然没说什么,可从他们频频擦汗抹额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并不舒坦,一看就不是习惯蹲这种地方的人。
于锦乐看了一眼边想,他倒是悠哉,捏着一块钱一个的塑料打火机在指间转个没完,哥儿们是他的,可最怠慢也是他。
于锦乐暗叹,只能起身挑起担子。
“喝什么?”他看了一圈桌上几人。
“冰啤!”都是十多岁的大男孩儿,哥儿们的兄弟四舍五入了就是自家兄弟,王隽毅也没客气,第一个喊道,“要最冰的!”
他这是被热狠了。
大排档清一色穿着珠江生啤的啤酒妹在转,于锦乐翻半天冰柜也没找到百威,于是自己跑到马路对面的士多店去要了一打百威,再回来时已经上了一盘血蛤。
姜维和王隽毅身前的碗盘空空的像是在等他回来,倒是边想前边堆了半盘的蛤壳,见他来了,起身拉开椅子,一边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怎么那么久?”
说着把一盘剥掉半边壳还沾好了三渗酱的血蛤推到了他眼前。
“这边只有珠啤。”于锦乐压低了声音说,“去对面买百威了。”
这人对珠啤的嫌弃毫不掩饰,于锦乐想不记得都难。
边想却乐了,其实喝什么无所谓,倒是享有这种被人惦记着喜好的“特权”让人暗爽,一个激动又剥了两个血蛤放于锦乐碗里去。
姜维王隽毅二人还呆坐着,对边老大这殷勤伺候的阵仗有点看不懂。
于锦乐把啤酒递过去,“怎么都不吃?试试鮀城这边的口味。”
“他们说等你。”
边想抓了一把蛤在碗里,慢悠悠地剥着壳,姜维和王隽毅敢怒不敢言,刚才是谁不让动手的?
“哦。”于锦乐不疑有他,“别这么客气啊,赶紧吃吧!血蛤不能烫太过火。”
边小爷懒得应付俩发小,一心一意地给于锦乐剥血蛤壳吃,于锦乐无法,只能接过主人的架势,用小漏勺把一盆的血蛤从开水里捞出来分到各人碗里去,又把三渗酱推过去。
姜维开了第一个血蛤就满脸骇然,刚边想剥壳时他没注意,现在蛤壳一开,里头液体掺着外壳的热水,顿时沾了满手的红,不由惊道:“怎么全是血?!”
大吃省的口味果然非同一般!
于锦乐笑道:“就是这样的。”
边想把血蛤肉吸溜进嘴,砸吧了一下,嘲弄道:“傻货,没听见名字么?都说叫血蛤了,不红能叫血?”
可这一下就满手鲜血的也太惊悚了。
姜维回头找王隽毅这个外援,结果就见他对着一碗的血蛤埋头狂吃,至于大排档脏乱杂的恶劣环境之类的,早丢脑后去了。
“这个好!”王隽毅吸溜完一个又一个,头都不带抬的,“特别脆,还鲜!鮀城不愧是沿海地方,这才叫海鲜啊!”
姜维:“……”
行吧!吃货只分能不能吃,才不管你怎么吃!
“吃吧,这血蛤就这样,就是用开水烫,太过火的话会开不了壳。”于锦乐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不吃生的。”
边想剥了一个丢姜维碗里,“他不吃的东西我也不会点。”
姜维:“……”
最终不好让全桌的人都看着自己纠结,姜维还是闭着眼吃了一个。
始终还是心里的别扭劲儿压过了美味,他没吃出多鲜美的味儿来,幸好后面的热汤热菜陆续上了,他速度把碗里还没剥壳的血蛤一股脑儿都倒给了王隽毅——他一开始还想倒给边想,可边想嫌弃得捂着碗口不放。
一行人边吃边聊,很自然地聊到了鮀城印象。
“这地儿的摩托车可牛了!横冲直撞不说,还尽占着汽车道往马路中间开的!”王隽毅挥舞着螃蟹钳,讲得飞沫四溅,“你们这儿怕是个被摩托车统治的特区!”
“城区小嘛。”于锦乐说,“从城西到城东,开个摩托车不用三十分钟,遇到塞车还能钻小路,本地人都这样。”
“所以刚才的哥才抱怨说在这边跑车赚不了钱。”今天的花蛤肉肥,姜葱蒜一起爆炒后还加了金不换,将壳类的鲜味提到了极致,姜维吃不惯血蛤,但这种爆炒的花蛤倒是很喜欢,他趁王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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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的那股氛围实在太过于和谐默契,以致于他们周围这些人都有种多余存在的感觉。
姜维咳了咳,看着两人的背影,回头就对王隽毅说:“不是什么大神仙,倒是个神仙座下的小童子。”还得是亦步亦趋的那种。
王隽毅回了他个一脸懵逼。
点完菜,一行人围坐下来,一边是俩发小,一边是男朋友,边想在两方中间端坐着,介绍起双方来面不红气不喘。
“这是姜维,剩下那傻狗,叫王隽毅。”然后又在王隽毅抗议之前迅速把于锦乐推到前面,“于锦乐。”
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我男朋友。”
姜维微笑:“……”
王隽毅嘴角抽抽:“……”
于锦乐尴尬:“……”
越是这么口无遮拦,就越是没人放在心上,王隽毅被边想整多了,顺其自然地将“男朋友”这称呼归结为边想的恶趣味;而姜维就算是瞄到二人私下的互动模式,也当是边想给自己找了个小弟来照顾,没往更深处想。
相互打了招呼就认识了,有外人在,于锦乐不好说什么,只在用开水烫过碗筷时暗地里用手肘给了边想一下,四份碗筷分完,发杯子时才发现刚才就点了菜,忘了要喝的。
大热天蹲在没冷气的大排档里没一会儿衣服就都汗津津的紧贴身上了,两位小少爷虽然没说什么,可从他们频频擦汗抹额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并不舒坦,一看就不是习惯蹲这种地方的人。
于锦乐看了一眼边想,他倒是悠哉,捏着一块钱一个的塑料打火机在指间转个没完,哥儿们是他的,可最怠慢也是他。
于锦乐暗叹,只能起身挑起担子。
“喝什么?”他看了一圈桌上几人。
“冰啤!”都是十多岁的大男孩儿,哥儿们的兄弟四舍五入了就是自家兄弟,王隽毅也没客气,第一个喊道,“要最冰的!”
他这是被热狠了。
大排档清一色穿着珠江生啤的啤酒妹在转,于锦乐翻半天冰柜也没找到百威,于是自己跑到马路对面的士多店去要了一打百威,再回来时已经上了一盘血蛤。
姜维和王隽毅身前的碗盘空空的像是在等他回来,倒是边想前边堆了半盘的蛤壳,见他来了,起身拉开椅子,一边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怎么那么久?”
说着把一盘剥掉半边壳还沾好了三渗酱的血蛤推到了他眼前。
“这边只有珠啤。”于锦乐压低了声音说,“去对面买百威了。”
这人对珠啤的嫌弃毫不掩饰,于锦乐想不记得都难。
边想却乐了,其实喝什么无所谓,倒是享有这种被人惦记着喜好的“特权”让人暗爽,一个激动又剥了两个血蛤放于锦乐碗里去。
姜维王隽毅二人还呆坐着,对边老大这殷勤伺候的阵仗有点看不懂。
于锦乐把啤酒递过去,“怎么都不吃?试试鮀城这边的口味。”
“他们说等你。”
边想抓了一把蛤在碗里,慢悠悠地剥着壳,姜维和王隽毅敢怒不敢言,刚才是谁不让动手的?
“哦。”于锦乐不疑有他,“别这么客气啊,赶紧吃吧!血蛤不能烫太过火。”
边小爷懒得应付俩发小,一心一意地给于锦乐剥血蛤壳吃,于锦乐无法,只能接过主人的架势,用小漏勺把一盆的血蛤从开水里捞出来分到各人碗里去,又把三渗酱推过去。
姜维开了第一个血蛤就满脸骇然,刚边想剥壳时他没注意,现在蛤壳一开,里头液体掺着外壳的热水,顿时沾了满手的红,不由惊道:“怎么全是血?!”
大吃省的口味果然非同一般!
于锦乐笑道:“就是这样的。”
边想把血蛤肉吸溜进嘴,砸吧了一下,嘲弄道:“傻货,没听见名字么?都说叫血蛤了,不红能叫血?”
可这一下就满手鲜血的也太惊悚了。
姜维回头找王隽毅这个外援,结果就见他对着一碗的血蛤埋头狂吃,至于大排档脏乱杂的恶劣环境之类的,早丢脑后去了。
“这个好!”王隽毅吸溜完一个又一个,头都不带抬的,“特别脆,还鲜!鮀城不愧是沿海地方,这才叫海鲜啊!”
姜维:“……”
行吧!吃货只分能不能吃,才不管你怎么吃!
“吃吧,这血蛤就这样,就是用开水烫,太过火的话会开不了壳。”于锦乐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不吃生的。”
边想剥了一个丢姜维碗里,“他不吃的东西我也不会点。”
姜维:“……”
最终不好让全桌的人都看着自己纠结,姜维还是闭着眼吃了一个。
始终还是心里的别扭劲儿压过了美味,他没吃出多鲜美的味儿来,幸好后面的热汤热菜陆续上了,他速度把碗里还没剥壳的血蛤一股脑儿都倒给了王隽毅——他一开始还想倒给边想,可边想嫌弃得捂着碗口不放。
一行人边吃边聊,很自然地聊到了鮀城印象。
“这地儿的摩托车可牛了!横冲直撞不说,还尽占着汽车道往马路中间开的!”王隽毅挥舞着螃蟹钳,讲得飞沫四溅,“你们这儿怕是个被摩托车统治的特区!”
“城区小嘛。”于锦乐说,“从城西到城东,开个摩托车不用三十分钟,遇到塞车还能钻小路,本地人都这样。”
“所以刚才的哥才抱怨说在这边跑车赚不了钱。”今天的花蛤肉肥,姜葱蒜一起爆炒后还加了金不换,将壳类的鲜味提到了极致,姜维吃不惯血蛤,但这种爆炒的花蛤倒是很喜欢,他趁王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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