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和情敌恋爱了 作者:何落眠
骄子,他不知道他的爱能维持多久,可他仍是动心了,他想试一试,一下就好。
“好,我答应你。”他反手握住他的手。
熙熙攘攘的街道,一对对情侣浓情蜜意,四处撒狗粮,真是够了!
季洛书看得心里痒痒,又嫉妒又羡慕。他偷偷打量阎戾,身边似乎一无所知的男人。手一点一点挪移到那人旁边……
猝然间,反被他握住了手。
“洛书。”阎戾含笑看着他,眼角眉梢皆是温柔,丝丝缕缕,扣动了他的心。
霎时间,季洛书红透了整张脸,不过,心口却像泡了蜜一般,甜得发涨。
“啊!!!”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响起,伴随着隆隆的引擎震动声,叫人心颤。
明月坐在车子里,神色疯癫,都是这个贱人毁了,全毁了,她的一切全毁了。季洛书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车子逆向闯进人行街道,目标直指季洛书。
“快走——!”这个时候,季洛书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第一反应就是推开了身边的阎戾。如此之后,他已经再没时间了,深深看他一眼,只道是永别。
出乎意料的,两车相撞。季洛书在空荡荡的路中心大汗淋漓,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阎戾发疯一般抱着他,力道大得骇人,几欲将他揉进骨血里,“傻瓜,你怎么能这么做,我怎么办?我怎么办……”
季洛书乖巧的任他抱着。
他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有一个念头,要他活着。这是潜意识里的选择,他也终于明白了阎戾在他心里的地位,原来不知不觉,他竟然爱上了他,如此之深。
眼前这个男人,也定是后怕极了吧。
他笑了,回抱他。
“阎戾,我没有说过,我爱你。”
阎戾的动作停了,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他一点一点转过脖子,看他。“你、你刚才说什么?”
季洛书第一次主动吻他,一触即分。
“我说我爱你。阎戾,我很爱,很爱,很爱你。”他终于坦然承认自己的内心。
“我也爱你。”
季洛书笑出声来,男人这副呆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呆萌呆萌的,要命啊!
“还不快扶我起来。”他瞪着他。
阎戾乖乖照做,最后索性将人背起来。
季洛书环着他的脖子,双腿夹着他的腰,趴在他的背上,眉目隽永的好似一副画。
他说:“阎戾,我们会这样过一辈子吗?”
阎戾想也不想便回答道:“会。”
他再没说话,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于是,他们就这样走着,好似要走到天荒地老。
——end
☆、阿玦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江湖。
哪里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入了江湖,首先要知道三件事,第一件:武林盟主名唤秋水谣,第二件:秋水谣武功天下第一,第三件:秋水谣貌可倾天下。
杏花酒楼里,台上说书人讲的滔滔不绝,台下听客听得如痴如醉,不时有人叫好,嚷道:“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这说的正是武林盟主秋水谣大战飞燕岭三盗,说书人说的天花乱坠,直将那武林盟主描述的好似神人一般。
却不想正在这时,楼上雅间传来一声嗤笑,俊雅如谪仙的白衣公子甫一出声,便夺了众人眼球。
他一身白衣,腰佩长剑,面若冠玉,发如鸦羽,一双桃花眼,任是无情也动人,真正是翩翩公子温如玉,世上佳人再无双。
那公子一双桃花眼所视之处,皆噤声一片,众人连大气也不敢出,只觉得背上好似负了一座大山,压迫的骇人。
直到那公子飞身掠去,众人才好似解禁般,议论纷纷。早有认识的人惊嚷,那白衣公子竟是江湖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盟主——秋水谣。
武林盟主秋水谣,原是天下第一藏剑阁,秋水阁少阁主,在江湖上素有“一剑轻安”之美称。只是他十五岁那年,外出历练。秋水阁一夜之间焚毁。那夜火光冲天,竟烧死了全阁上下一百七十三口人,只剩下秋水谣,自此伶仃,孤苦无依。
秋水谣丝毫不知众人所言,只是厌烦极了。这江湖斗争,何时有个尽头?他十五岁之前只想做个浪荡游侠,十五岁之后只为秋水阁报仇,终于杀了前任武林盟主,皆因那老贼竟为了一本有名无实的《蛊术医本》杀他满门,却不想报仇后被天下人推上了盟主之位,岂知高处不胜寒,他更非野心勃勃之人,所求不过安稳二字。
可这江湖,人在江湖,便已身不由己。
自那日秋水谣现身之后,整整消失了三年,秋水谣三字已成江湖传说。渐渐泯于人口。
秋水瑶穿着一袭纯黑袍服,抬眼方见那方狭小天窗,这世间也唯有这日月星辰永恒不变了吧。
整整三年,他那日出了酒楼便遭到埋伏,待醒来人已出现在这里,衣服也换了一身,竟是黑衣,谁不知道他平生最不喜的便是黑衣。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随身所带皆被搜走,包括那一把青光湛湛的秋水剑,以及那本为全家招致祸患的《蛊术医本》。
三年不短,幸而这里配置不低,等同于软禁,再回首那些年的风风雨雨,仿佛已是前世的事了。
他自觉已被时间磨平了性子。
“哗啦——”
突兀响起的声音在这沉静的房间里十分响亮。
月色下,一个红色影子闪身进来,秋水谣突然显
恋耽美
骄子,他不知道他的爱能维持多久,可他仍是动心了,他想试一试,一下就好。
“好,我答应你。”他反手握住他的手。
熙熙攘攘的街道,一对对情侣浓情蜜意,四处撒狗粮,真是够了!
季洛书看得心里痒痒,又嫉妒又羡慕。他偷偷打量阎戾,身边似乎一无所知的男人。手一点一点挪移到那人旁边……
猝然间,反被他握住了手。
“洛书。”阎戾含笑看着他,眼角眉梢皆是温柔,丝丝缕缕,扣动了他的心。
霎时间,季洛书红透了整张脸,不过,心口却像泡了蜜一般,甜得发涨。
“啊!!!”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响起,伴随着隆隆的引擎震动声,叫人心颤。
明月坐在车子里,神色疯癫,都是这个贱人毁了,全毁了,她的一切全毁了。季洛书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车子逆向闯进人行街道,目标直指季洛书。
“快走——!”这个时候,季洛书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第一反应就是推开了身边的阎戾。如此之后,他已经再没时间了,深深看他一眼,只道是永别。
出乎意料的,两车相撞。季洛书在空荡荡的路中心大汗淋漓,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阎戾发疯一般抱着他,力道大得骇人,几欲将他揉进骨血里,“傻瓜,你怎么能这么做,我怎么办?我怎么办……”
季洛书乖巧的任他抱着。
他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有一个念头,要他活着。这是潜意识里的选择,他也终于明白了阎戾在他心里的地位,原来不知不觉,他竟然爱上了他,如此之深。
眼前这个男人,也定是后怕极了吧。
他笑了,回抱他。
“阎戾,我没有说过,我爱你。”
阎戾的动作停了,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他一点一点转过脖子,看他。“你、你刚才说什么?”
季洛书第一次主动吻他,一触即分。
“我说我爱你。阎戾,我很爱,很爱,很爱你。”他终于坦然承认自己的内心。
“我也爱你。”
季洛书笑出声来,男人这副呆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呆萌呆萌的,要命啊!
“还不快扶我起来。”他瞪着他。
阎戾乖乖照做,最后索性将人背起来。
季洛书环着他的脖子,双腿夹着他的腰,趴在他的背上,眉目隽永的好似一副画。
他说:“阎戾,我们会这样过一辈子吗?”
阎戾想也不想便回答道:“会。”
他再没说话,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于是,他们就这样走着,好似要走到天荒地老。
——end
☆、阿玦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江湖。
哪里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入了江湖,首先要知道三件事,第一件:武林盟主名唤秋水谣,第二件:秋水谣武功天下第一,第三件:秋水谣貌可倾天下。
杏花酒楼里,台上说书人讲的滔滔不绝,台下听客听得如痴如醉,不时有人叫好,嚷道:“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这说的正是武林盟主秋水谣大战飞燕岭三盗,说书人说的天花乱坠,直将那武林盟主描述的好似神人一般。
却不想正在这时,楼上雅间传来一声嗤笑,俊雅如谪仙的白衣公子甫一出声,便夺了众人眼球。
他一身白衣,腰佩长剑,面若冠玉,发如鸦羽,一双桃花眼,任是无情也动人,真正是翩翩公子温如玉,世上佳人再无双。
那公子一双桃花眼所视之处,皆噤声一片,众人连大气也不敢出,只觉得背上好似负了一座大山,压迫的骇人。
直到那公子飞身掠去,众人才好似解禁般,议论纷纷。早有认识的人惊嚷,那白衣公子竟是江湖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盟主——秋水谣。
武林盟主秋水谣,原是天下第一藏剑阁,秋水阁少阁主,在江湖上素有“一剑轻安”之美称。只是他十五岁那年,外出历练。秋水阁一夜之间焚毁。那夜火光冲天,竟烧死了全阁上下一百七十三口人,只剩下秋水谣,自此伶仃,孤苦无依。
秋水谣丝毫不知众人所言,只是厌烦极了。这江湖斗争,何时有个尽头?他十五岁之前只想做个浪荡游侠,十五岁之后只为秋水阁报仇,终于杀了前任武林盟主,皆因那老贼竟为了一本有名无实的《蛊术医本》杀他满门,却不想报仇后被天下人推上了盟主之位,岂知高处不胜寒,他更非野心勃勃之人,所求不过安稳二字。
可这江湖,人在江湖,便已身不由己。
自那日秋水谣现身之后,整整消失了三年,秋水谣三字已成江湖传说。渐渐泯于人口。
秋水瑶穿着一袭纯黑袍服,抬眼方见那方狭小天窗,这世间也唯有这日月星辰永恒不变了吧。
整整三年,他那日出了酒楼便遭到埋伏,待醒来人已出现在这里,衣服也换了一身,竟是黑衣,谁不知道他平生最不喜的便是黑衣。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随身所带皆被搜走,包括那一把青光湛湛的秋水剑,以及那本为全家招致祸患的《蛊术医本》。
三年不短,幸而这里配置不低,等同于软禁,再回首那些年的风风雨雨,仿佛已是前世的事了。
他自觉已被时间磨平了性子。
“哗啦——”
突兀响起的声音在这沉静的房间里十分响亮。
月色下,一个红色影子闪身进来,秋水谣突然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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