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所絮语 作者:Dr福寿膏

    第 2 章

    小民接过一沓粉票子卷巴卷巴往沙滩裤兜里一塞,顺便从裤兜里掏出烟盒扔给习乐一支烟,然後!!!地跑下楼去。老式民房的楼道终日不见阳光,即便青天白日之下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小民不知在这里住了多久,下楼梯的动作非常熟稔利落,瘦削的身形在楼梯口一闪而逝,不一会儿连脚步声也听不见了。

    小民抽的烟不知是什麽牌子,习乐以为艺术家抽的烟总要标新立异一些,但这支烟看上去没有什麽特别之处。习乐不抽烟,整理行李的时候顺手将它放进了笔袋里。他今年大三,开学就大四了,在理工大学读的是金融。然而近几年金融行业不景气,因此按照家里的意思打算进修研究生读个实用的专业,将来或可进入国企端上铁饭碗,过上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生活。习乐的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在国企奋斗了将近三十年,也不过尔尔。习乐觉著,世界上本不存在什麽不景气的行业,不景气的是人生。

    行李箱临行前被母亲塞得爆满,连牙膏都给他预备了两支,而且是超市里五块八两支的促销装。习乐说日用不必准备太多,学校所在的城市是个繁华的地方,需要什麽自己去买就好了。然而母亲对此深表怀疑,并且对当地的物价很不放心,恨不能将儿子下次回家之前需要用的生活用品统统预备周全。因此习乐的行李箱格外沈重,里面什麽都有,简直成了一个便携式杂货铺。

    习乐在五条内裤下面找到一个大塑料袋,几乎囊括了家中所有中西药物。药袋下面还有一个扁平的盒子,里面装著奶奶从东北带来的老山参,据说是爷爷年轻的时候当勤务兵从某副官手里搞来的,现在市面上有钱也买不到。奶奶听说习乐要考研究生便硬要塞给他,说是补脑用。老山参只有小指那麽大,须子倒是很长,像一截朽巴巴的树根。这玩意怎麽补脑?补肾还差不多。习乐今年刚二十一,正是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的时候,吃了这个非得七窍流血不可。

    整理好铺盖之後习乐来到客厅里。客厅里满地都是废纸烟头易拉罐,习乐简单打扫了一下,清理出半人高的一袋垃圾。令他惊讶的是这老式筒子楼里居然还有垃圾道,不过显然废弃已久,就算尚可使用,这麽一大袋子垃圾恐怕也塞不进去。习乐下楼丢了一趟垃圾,小民仍没有回来。习乐坐在掏空的拉杆箱上观摩著这个陌生的房间。次卧里倒是很干净,就好像刚被收废品的洗劫过一般,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连衣柜都没有──有也放不下了。

    小民回来的时候天已擦黑,手里拎著几瓶啤酒和一大袋垃圾食品。他并没有带回修空调的人,好在时值残夏,并不十分炎热,将就几天也就用不著空调了。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吃了一肚子香精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一瓶冰啤下肚,习乐也不像一开始那般拘谨,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小民聊起闲天来。

    “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可你却学了这麽一个操蛋的专业。”小民嘴用水果刀切下一片午餐肉罐头塞进嘴里。

    “我是学习的习,快乐的乐。”习乐灌了半瓶啤酒,终日不苟言笑的脸上浮现出一点模糊的笑意。

    “哈哈!原来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资产阶级大学霸!”小民被逗笑了,他举起酒瓶与习乐一碰,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习乐二十一岁上大四,小民二十四岁刚上大一。这在美院里是司空见惯的,况且看小民的面相也就十八九,又没有正经上过高中,心智上也介乎於高中生与大学生之间,像个顽劣的逃学少年,却有个极具时代感的大号,叫做李为民。

    “为民除害?”习乐马上联想到人!民!警!察。

    “屁!为人!民服务。”

    “哦,原来你爸希望你考公务员。”这一回习乐又联想到了乡政!府机关干!部。

    小民苦了一下脸,他伸手一指次卧:“歇菜吧。从前那里住著一个学霸,那可是真正的学霸,考了三年的公务员。”

    “考上了?”

    “死了。”

    “啊?”习乐一个激灵,酒劲儿醒了大半。他僵著脖子望向黔黑一片的次卧,手心里又冒出一层冷汗。

    “哦,不是死在这里。”小民喝了一口酒接著说道:“他老家在农村,父母都是种地的,就指著他考上公务员扬眉吐气呢,结果一直都没考上。上次落榜的时候趁屋里没人跑到阳台上开了煤气,正好让猴子给撞见──猴子就是住在客厅里的那个女的──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英年早逝,跟雷锋似的,可见为人!民服务没什麽好下场。”

    习乐心想考公务员的目的又不是为人!民服务,也就无所谓有没有什麽好下场。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沈默了,籍著这一点沈默,他们非常有默契地结束了这场索然无味的谈话。刚好酒也喝完了,两个人看著满地的垃圾一同陷入了长久的无聊之中。

    ☆、二

    後来习乐每每想起入驻的第一天都感到匪夷所思。他和小民在相识之後迅速地熟稔起来,之後又迅速地陌生了。这看起来很荒诞,不过细想想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长久一段时间习乐和小民都不再有什麽交际。习乐要考研,忙著复习,上考研英语培训,偶尔去学校上上课,生活十分的规律。而小民终日过著黑白颠倒的生活,白天睡得死沈,夜里开著灯,门缝里一宿都透著光,不知在做些什麽。似乎不定时的出去泡吧,但是没见他带朋友回来过,也没有女朋友。不过细想想也不奇怪,这家夥性格古怪得很,习乐甚至一度怀疑他有点精神疾病,如果去看心理医生估计得享受隔离观察待遇,实在不具备谈恋爱应有的心理素质。

    习乐在大学里也没有交过女朋友,理工大学里女生不多,容易接触到的更加有限。肯交际的高攀不起,安分的又太过精明──现代婚姻形式下的女孩子都精明得很,你是谁打哪来家里几亩地地里几头牛,没有摸清底细之前是断然连手都不会去牵的。不得不谨慎──婚姻是好的,可大部分的婚姻生活都是一场灾难。

    习乐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个子不高不矮,很瘦,肘边垂著两根乌油油的大辫子。平心而论,她的样貌并不十分美丽,而且瘦得几近营养不良。高中时学生们统一穿著肥大的天蓝色运动衫,若没有那两根大辫子,她几乎就跟小男孩没什麽区别了。

    事实上习乐从未与她说过话,并且在高中毕业之後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她却在习乐死气沈沈的少年时代上演了极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并且在後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习乐的梦境中不断重演。

    那是高二的暑假,习乐从体育馆里出来之後骑著脚踏车去往班长家还篮球。寻找班长家住址的时候他把3栋看成了8栋,错敲了别人家的门,结果开门的竟然是她。

    那天天气很热,女孩穿著家常的白衬衣和沙滩短裤,两条辫子打得松松的,更显得粗。两个人四目相对愣了几秒锺,客厅里传来女孩爸爸的声音,谁啊?习乐猛然回过神来,一个转身风也似的冲下了楼,连句敷衍的话都忘了说。

    晚风徐徐地吹著,卷起路边青中带黄的落叶。不远处的教堂传来悠远沈闷的锺声,教堂门口常年坐著几个不修边幅的老太太,手里拿著一沓传单,上书《神爱世人》,逢人便嚷:信基督吧!耶稣爱你!

    习乐感到不解,不知为何一切洋玩意进口之後仿佛都变了质,尤其是宗教,本土化之後无不染上封建迷信的死虎余腥。在他印象里宗教是个美好而神圣的东西,然而在现实中却总是以兜售的形式出现,使得信仰一词歧义颇多,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这真是宗教的悲哀。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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