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倾城Ⅱ非我情迷 作者:飞烟

    第 13 章

    凌靖笑了笑,“你说你学历不高,可我听你的谈吐,不像念书不多的人。”

    “可能是因为我喜欢看书,说话的时候还能骗骗人,再多就不行了。”

    “哦?那你都喜欢看什么书?”

    “小说,各种杂志,太正统的书我看不了,一看就犯困。”

    “那能学到什么?”

    “很多东西。有人说历史只有人名是真的,其他大多都是假的。而小说只有人名是假的,其他都可能是真的。我觉得这句话挺有道理,不过写小说的人都是杂家,什么都要懂一些,但是什么都不能太钻。”

    凌靖疑惑地看着我,“这是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因为看书的人,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看小说是为了娱乐的,不是为了听说教。我如果想学知识,会去看教科书;想听道理,会去看哲学书;想了解宇宙苍生、世间万象,会去看百科全任何一本都比小说专业,对吧。但一本什么都没有的书,我也不愿意看,就像那些粗制滥造的连续剧,浪费时间而已。所以那些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删繁就简,去粗取精的小说就最好了。要是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平实感人,诙谐犀利就更好了。如果能……”

    凌靖揉了揉太阳穴,“小夏,你能说得简单点吗?”

    “其实我就是想告诉你,小说就是矛盾集中化的人生。一本,不能什么都想写,也不能什么都不写。前者脱离了群众,后者没有营养。能在讲好故事的同时,说出一点道理,点解一下人生,不让人觉得乏味,还能产生共鸣,就算是佳作了。”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想法。”

    凌靖点点头,表示理解。

    过了半晌,他又问:“既然里面没什么精深的专业知识,那你都学到了什么?”

    我耸耸肩,“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写书的人既然是杂家,那我看了这么多的小说,好歹也是集众家所长,不是名家,也应该算大家了吧?”

    他握拳在嘴边闷笑了一声,“没错,你的确是。”自己对着空气笑了半天,又说,“小夏,你真可爱。”

    我有点惊悚地看着他。

    从那天开始我就发现,这个男人的笑点真低,我随随便便说点什么,他都能笑半天,每次都说我可爱。

    我真的可爱吗?我不确定。

    但我知道,我在另一个男人眼里一点都不可爱,而是可恨。

    我不知道文昭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可他就是讨厌我。冷言冷语,冷面冷心,简直就是冷暴力,难道他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把我冻死?

    第三章:我不后悔,只是难受

    车终于停了,目的地是山顶,这里竟然有一家竹木搭成的山野小店,矗立在群山峻岭之间,远离尘嚣,云雾缭绕,好像紫檀屏风上一道清隽淡雅的水墨风景画。

    “来吧,吃饱饭才有力气干活。”凌靖拉开车门。

    我看看他,问道:“那我把吃饭的时间算在工作时间里,你不介意吧?”

    凌少爷淡定地摇头,“不,我很介意。”

    吃饭的雅间在悬崖边的一个平台上,依山势而建,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从窗口望去,近处峰峦叠嶂,万仞壁立,远处云海翻腾,松柏翠青,偶有鸟儿从山间飞过,鸣叫一声,飞入云际。

    凌靖点的都是农家小菜,应该是这里的特色。回锅土腊肉,红绕瓦块鱼,酥炸小黄鱼,鸡蛋煎豆腐,还有一大碗老豆腐炖鱼头汤。

    都是很普通的吃食,味道也一般,看来坐在这里的客人不是为了吃饭,而是吃风景。

    饭吃到一半,话也说了半车,凌少爷依然对一个问题纠结不已,“文昭就从没对你好过?不会吧,你这么可爱。”

    我喝了一口鱼汤,回道:“不是没有,前三个月很好,非常好,好得就像富二代版的哆啦A梦,要什么给什么,不要也给。后来就越来越差,对我的态度跟我们相处的时间成反比例增长,恨不得眼前就没我这么一个人。还好我是个人,如果是台机器,估计他就拿把螺丝刀,把我浑身的零件拆吧拆吧卖了。”

    凌少爷疑惑地看着我,“为什么?”

    我边喝汤边摇头,“不知道,忽然就变了。上午他陪我逛街,我们还好好的,晚上却一个电话告诉我,让我把他之前送的都还回去。那三个月他送了我不少东西给我,皮包,衣服,鞋子,手表,珠宝首饰……满满装了几大箱子,他派人到我家拿走,连个水晶狐狸都没剩下。”

    “水晶狐狸?”

    我放下勺子,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的一个水晶坠子,他说它长得像我,就买来给我戴着玩。那是他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戴了三个月,直到被他收回去。”

    “很值钱吗?”

    我摇了摇头,“一点都不值钱,真的,比起他送给我的其他东西,根本都不值一提。那段时间他总是买东西给我,光是梵克雅宝的手表就送了好几块,他在国外出差的时候带回来的,让我天天换着戴。我那时候哪知道梵克雅宝是什么,看着那些手表五颜六色的,还以为是普通的装饰表。后来才知道,那些表上镶的钻石都是真的,表镜是蓝宝石的,表壳是白金的,随便一块就要上百万,有的可能更贵。我还弄丢了一块,就是表壳里有两个小人会在午夜接吻的那个,好像叫‘恋人桥’。我跟他出去吃饭的时候,随手就放在了洗手台上,过了好几天才想起来。后来知道那块表值八十多万,我都吓傻了。一个人跑回去找,可哪里还找得到?我们那天去的不是什么大饭店,客人丢东西是常事。我哭闹着要报警,拽着他们的经理不依不饶。后来还是文昭过去把我拉回来的,他笑着安慰我,说丢就丢了,不过就是个玩具,没什么大不了……最初那段时间,他就是这样,什么都替我着想,好像总是怕我不顺心……”

    现在想想,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我忽然没了胃口,转过脸看着窗外的风景。

    对面的男人叹道:“他忽然把一切都拿走了,你那时候一定很伤心。”

    我一边拨拉那盘豆腐,一边说:“还好吧,其实也什么。可能是从小穷惯了,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后来自己出去赚了点小钱,可是花钱也是缩手缩脚,买什么东西都要考虑一个性价比。文昭就不用这样,基本上,他看上什么就是什么,喜欢什么就可以有什么。他给我买东西从来不看价格,花钱就像流水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这种痛快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过,刚开始的时候的确很过瘾,很开心,很有满足感。可是他送的越来越多,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慢慢觉得,那些东西不是我的,他早晚有一天全都会拿走。所以他送的那些衣服、首饰、鞋子……除了那几块被我误以为是装饰表的梵克雅宝,其他的我都没用过,连挂牌都没摘,一直把它们放在箱子里收着。他叫人来拿的那天,都不用收拾,因为早就是准备好的。我看着那些人一箱一箱地搬上车,反而松了一口气。在那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件事,别人的永远都是别人的。他今天给你,明天就能拿走。自己赚的,才是自己的,就算再廉价,也用得心安理得。”

    凌靖奇怪地看着我,“你说的这些我能理解,也很赞同。可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既然你都不用,那他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呢?”

    我拄着下巴仔细想了想,“可能……我是比较享受看他刷卡时的快感。”

    饭店的小妹给我们倒上茶水,这里的菜肴一般,茶却是好的,口感醇香,我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他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做,你有没有问过他?”凌少爷放下茶杯,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气势。

    我摇了摇头,“我没问过。”

    他奇怪地看着我,“你为什么不问?”

    我苦笑一声,“为什么?做人哪能处处都问一句‘为什么’。像文昭那样的人,如果他想告诉我,他早就说了。那件事他从来都没跟我解释过,只能说,他没把它放在心上,也不认为自己有解释的必要。”

    何必跟不重要的人,解释不重要的事?多年漂泊的生活让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有些事,我从来不问。

    对面的帅哥却好似没发现我的低情绪,继续用好奇宝宝的语气问:“小夏,你跟文昭的生活圈子差距这么大,当初是怎么走在一起的?”

    我低头喝自己的汤,对他的提问已经到了疲于应付的状态。

    这个帅哥却不依不饶,半开玩笑地说:“你这么难以启齿,不会是文昭在你的饮料里下药,把你骗到手的吧?”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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