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倾城Ⅱ非我情迷 作者:飞烟
第 93 章
我到为小柔立案的那个辖区分局,将我昨天录下来的视频,还有我用录音笔偷录的我跟文昭的对话,一起交给了他们。
接待我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一个姓陈,一个姓李。他们给我做了详细的笔录,一个人询问,一个人记录,收走了我提供的证据,给了我一张收据,我在笔录上签了名。所有的程序走完了,他们对我说,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问他们:“凌靖,就是间接害我妹妹坠楼的那个人,他之前曾经自首承认过,是自己的过失导致了我妹妹的死亡。虽然这件事他不是主要责任人,可是他包庇罪犯,伪造现场。当时你们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起诉。现在呢?是不是可以重新逮捕他,追究他相关的刑事责任?还有那段视频,能不能定其他人的罪?尤其是……强暴我妹妹的那个人。”
两个警官相视一眼,那个姓陈的对我说:“你妹妹的案子在我们这边已经立了案,你现在提供的证据,需要经过我们技术人员的鉴定,确定它的真伪,是否有篡改、剪接、拼凑的痕迹。即便确定是真的,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还要看视频和录音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疑点,获取手段是否合法,有没有其他证据补充支持,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我们办案不能主观,更不能想当然。叶小姐,你还是先回去等消息吧,请把你的地址留清楚,方便我们联系你。”
这就是说,能否以此将那两个人绳之以法,能否替小柔讨回一个公道,一切都要核查,一切都还不确定。
我弄得自己遍体鳞伤,毁了自己半辈子的人生,千辛万苦得到的证据,就只是这样?
我看着眼前这两位端正的执法者,他们跟其他公权机关的人一样,照本办事,态度中规中矩,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说话更是滴水不漏,面对小柔的案子,完全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没有一点惊讶、愤慨,或者不适的神态和语气。
也对,每天面对那么多非自然死亡的是非恩怨、天灾人祸,他们早就习惯了。法律是准绳,法律不是人情。
能按照程序做好笔录,没有半点懈怠,对你的疑问认真回答,人家已经尽到了责任,你不能要求他们能体会到你的痛苦,这是无理取闹,也不现实。
我回到奶奶在城乡结合区的那栋老房子,这里已经闲置很久,好在拾掇一下还能住。
我从小棚子里拿出一把铁锹,在院里那棵老槐树下,挖出一样东西,是小柔的骨灰。我从殡仪馆的骨灰寄存处把小柔带回来的时候,就把她埋在了这里。这么多年,这栋房子一直没有租给别人,就算是当初无处可去的夏荷,我都没让她住进来。
因为我的妹妹,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她埋在这里。
我用衣袖擦掉骨灰坛上的灰尘,有风吹过来,卷起我身边的树叶,满地萧瑟。
四年了,这样的情景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我总是听到小柔在这棵老槐树下叫我姐姐,总是想起当年她等我回来的样子,暖暖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脸上总是挂着我最喜欢的笑容,干净得好像深海,温暖得好像天边的夕阳。
我打开骨灰坛,把一个U盘放了进去,在去警察局之前,我将所有的证据都做了备份。可是这样还不够,我需要一个人在我发生意外的时候,把这个证据找出来,公之于众。可是,我看着手机上的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芳芳,Be……这些曾经与我相遇相知的朋友,都不过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老百姓,我自己已经惹得一身湿,还能把他们也拉下去?
夏荷?她是说过,愿意为我赴汤蹈火。可是她孤身一人在美国已经够可怜了,难道我还真的能让她一个小女人为我两肋插刀、死而后已?就算我狠心麻烦她,那么胆小的一个人,眼睛又不好,距离还这么远,这么大的事,她怎么扛得住?想想都不妥。
韩棠?这倒是一个能人,看在夏荷的面子上,他会帮我吗?
不会!他这个人,小事不计较,大事却从来不糊涂,哪怕是夏荷去求他,他也不会为了我去得罪文家。
我们算是有点交情,经过上次的事,他对我的印象或许也有点改变,但绝不会凌驾在文昭之上。我知道,大多时候,我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反复无常、玩弄感情、招人厌恶的Btch(坏女人)。估计我前脚拜托他,后脚他就会通知文昭,把我埋的证据给挖出来。
如果我拉夏荷入局,又如何?拖累了他的女神前妻,韩棠为了保住夏荷,大约会弃军保帅,只怕不用文家人出手,他自己就会解决了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打的是一场必输无疑的战争。没钱,没势,没身份,没地位,没人脉,没后援,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一条命,一双手,一张嘴。我轻轻擦了擦这个白色的骨灰坛,对它说:“小柔,没想到在外面走了一圈,遇到那么多人,我最后还是只有你们。除了你和奶奶,我一无所有。”
我一夜失眠,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渐渐睡去,结果一早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我打开门,揉了揉眼睛,看到几个穿着警服的男人站在院门前,其中一个问道:“你是叶楠?”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我是……”
“好,那跟我们走一趟吧。”
“是不是我妹妹的案子有消息了?”
“你妹妹?什么你妹妹?是有人报警,你涉嫌故意伤人,这张是拘传证,你先签个字,然后按个指印。”
我瞬间明白了什么,我不想走,小柔的事还没有一个结果,可是看眼前几位警察的架势,我不可能不跟他们走。
文昭的伤有多重我心里清楚,我们那点“情侣纠纷”还够不上刑事案,可能要接受治安处罚。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稍稍安定了一些,在那张纸上签了字,按了指印。
那个警察把拘传证收好,自言自语说:“找你可真不容易,居然躲在这儿,多亏受害人家属提供了线索。”
他转过头,对身边一个年轻的小警察说:“小王,还是给她铐上吧,免得麻烦。”
我被他们带回了警察局,案发辖区不同,不是为小柔立案的那一家。眼前这些人我都没见过,我上一次进警察局是受害人家属,这一次……是犯罪嫌疑人。我坐在审讯室,两名警员向我宣读了我的权利,然后开始对我进行审问。
通过他们的提问和陈述,我知道了,是我们的中国好保姆小红报了警,警察赶到的时候,文昭已经晕倒在地上,如今躺在医院里,头部重伤,人还没醒,保姆小红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她指认那个打人的凶手就是我。
警察经过了现场勘查,找到了那个灯柱,提取了上面的血液和指纹,得到了证人的笔录,用他们的话说,不用等受害人清醒,只要将我的血液和指纹跟现场提取的进行对比,一旦吻合,定我的罪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劝我不要负隅顽抗,浪费大家的时间,还是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我的心随着他们的审问落到谷底,我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听他们的口气,这件事绝对不是治安处罚可以解决,已经被定性为刑事案。因为那个被我打伤的人,伤势严重,所以事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可是,这怎么可能?我走的时候,文昭意识清醒,四肢健全,声音洪亮,除了绝望,我看不出他哪里重伤。他又怎么会昏迷不醒,濒临死亡?
我沉默地坐在那儿,剧情转得太快,眼前的一切,跟我手上的手铐一样,太过冰冷,让我找不到真实感。
我看着眼前正义凛然的执法者,问他们:“他伤得重吗?”
其中一个微胖的警察说:“你说谁?”
“就是……你们说,被我打成重伤的那个人,他伤得有多重?会不会死?”他严肃地看着我,义正词严地纠正道:“不是我们说,你别狡猾!那个人现在躺在医院里,脑袋被你开了瓢,缝了十几针,手臂也骨折了,人到现在还没醒,你说严不严重?”
他声音洪亮,目露精光,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狡猾的罪犯,我心里一阵阵发凉。
骨折?怎么可能?他的手臂是被我打了一下,但是绝对达不到骨折的程度。
至于头上的伤,的确可大可小,可究竟是不是重伤,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等法医的鉴定结果,法律在这方面有严格的标准,不是他们说重伤就是重伤。
我看着他们,最后说:“我要求通知我的朋友,请她帮我代请律师。在律师到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我有这个权利,是不是?”
有人走进来,在那个警察的耳边说了一些什么,他冲那人点点头,然后对我说,“你有这个权利,不过你不能回去,我们一会儿会将你移送到看守所。”
我怔怔地看着他,心突突跳起来,慌乱地说:“不,我不能留下,我外面还有事没做完。你们带我来的时候,没说我不能回去,你们没有权利这么做。”
那个微胖的警察说:“受害人已经醒了,经他指认,打伤他的人就是你。我们现在要正式拘留你,一会儿给你补办手续。你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通知你的朋友,让他们送一些生活用品给你。”
我看到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它们在发抖,控制不住地发抖。我无法相信,不过两天的时间,四十多个小时,只是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我就这样失去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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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章
我到为小柔立案的那个辖区分局,将我昨天录下来的视频,还有我用录音笔偷录的我跟文昭的对话,一起交给了他们。
接待我的是两个年轻的警察,一个姓陈,一个姓李。他们给我做了详细的笔录,一个人询问,一个人记录,收走了我提供的证据,给了我一张收据,我在笔录上签了名。所有的程序走完了,他们对我说,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问他们:“凌靖,就是间接害我妹妹坠楼的那个人,他之前曾经自首承认过,是自己的过失导致了我妹妹的死亡。虽然这件事他不是主要责任人,可是他包庇罪犯,伪造现场。当时你们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起诉。现在呢?是不是可以重新逮捕他,追究他相关的刑事责任?还有那段视频,能不能定其他人的罪?尤其是……强暴我妹妹的那个人。”
两个警官相视一眼,那个姓陈的对我说:“你妹妹的案子在我们这边已经立了案,你现在提供的证据,需要经过我们技术人员的鉴定,确定它的真伪,是否有篡改、剪接、拼凑的痕迹。即便确定是真的,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还要看视频和录音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疑点,获取手段是否合法,有没有其他证据补充支持,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我们办案不能主观,更不能想当然。叶小姐,你还是先回去等消息吧,请把你的地址留清楚,方便我们联系你。”
这就是说,能否以此将那两个人绳之以法,能否替小柔讨回一个公道,一切都要核查,一切都还不确定。
我弄得自己遍体鳞伤,毁了自己半辈子的人生,千辛万苦得到的证据,就只是这样?
我看着眼前这两位端正的执法者,他们跟其他公权机关的人一样,照本办事,态度中规中矩,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说话更是滴水不漏,面对小柔的案子,完全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没有一点惊讶、愤慨,或者不适的神态和语气。
也对,每天面对那么多非自然死亡的是非恩怨、天灾人祸,他们早就习惯了。法律是准绳,法律不是人情。
能按照程序做好笔录,没有半点懈怠,对你的疑问认真回答,人家已经尽到了责任,你不能要求他们能体会到你的痛苦,这是无理取闹,也不现实。
我回到奶奶在城乡结合区的那栋老房子,这里已经闲置很久,好在拾掇一下还能住。
我从小棚子里拿出一把铁锹,在院里那棵老槐树下,挖出一样东西,是小柔的骨灰。我从殡仪馆的骨灰寄存处把小柔带回来的时候,就把她埋在了这里。这么多年,这栋房子一直没有租给别人,就算是当初无处可去的夏荷,我都没让她住进来。
因为我的妹妹,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她埋在这里。
我用衣袖擦掉骨灰坛上的灰尘,有风吹过来,卷起我身边的树叶,满地萧瑟。
四年了,这样的情景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我总是听到小柔在这棵老槐树下叫我姐姐,总是想起当年她等我回来的样子,暖暖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脸上总是挂着我最喜欢的笑容,干净得好像深海,温暖得好像天边的夕阳。
我打开骨灰坛,把一个U盘放了进去,在去警察局之前,我将所有的证据都做了备份。可是这样还不够,我需要一个人在我发生意外的时候,把这个证据找出来,公之于众。可是,我看着手机上的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芳芳,Be……这些曾经与我相遇相知的朋友,都不过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老百姓,我自己已经惹得一身湿,还能把他们也拉下去?
夏荷?她是说过,愿意为我赴汤蹈火。可是她孤身一人在美国已经够可怜了,难道我还真的能让她一个小女人为我两肋插刀、死而后已?就算我狠心麻烦她,那么胆小的一个人,眼睛又不好,距离还这么远,这么大的事,她怎么扛得住?想想都不妥。
韩棠?这倒是一个能人,看在夏荷的面子上,他会帮我吗?
不会!他这个人,小事不计较,大事却从来不糊涂,哪怕是夏荷去求他,他也不会为了我去得罪文家。
我们算是有点交情,经过上次的事,他对我的印象或许也有点改变,但绝不会凌驾在文昭之上。我知道,大多时候,我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反复无常、玩弄感情、招人厌恶的Btch(坏女人)。估计我前脚拜托他,后脚他就会通知文昭,把我埋的证据给挖出来。
如果我拉夏荷入局,又如何?拖累了他的女神前妻,韩棠为了保住夏荷,大约会弃军保帅,只怕不用文家人出手,他自己就会解决了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打的是一场必输无疑的战争。没钱,没势,没身份,没地位,没人脉,没后援,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一条命,一双手,一张嘴。我轻轻擦了擦这个白色的骨灰坛,对它说:“小柔,没想到在外面走了一圈,遇到那么多人,我最后还是只有你们。除了你和奶奶,我一无所有。”
我一夜失眠,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渐渐睡去,结果一早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我打开门,揉了揉眼睛,看到几个穿着警服的男人站在院门前,其中一个问道:“你是叶楠?”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我是……”
“好,那跟我们走一趟吧。”
“是不是我妹妹的案子有消息了?”
“你妹妹?什么你妹妹?是有人报警,你涉嫌故意伤人,这张是拘传证,你先签个字,然后按个指印。”
我瞬间明白了什么,我不想走,小柔的事还没有一个结果,可是看眼前几位警察的架势,我不可能不跟他们走。
文昭的伤有多重我心里清楚,我们那点“情侣纠纷”还够不上刑事案,可能要接受治安处罚。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稍稍安定了一些,在那张纸上签了字,按了指印。
那个警察把拘传证收好,自言自语说:“找你可真不容易,居然躲在这儿,多亏受害人家属提供了线索。”
他转过头,对身边一个年轻的小警察说:“小王,还是给她铐上吧,免得麻烦。”
我被他们带回了警察局,案发辖区不同,不是为小柔立案的那一家。眼前这些人我都没见过,我上一次进警察局是受害人家属,这一次……是犯罪嫌疑人。我坐在审讯室,两名警员向我宣读了我的权利,然后开始对我进行审问。
通过他们的提问和陈述,我知道了,是我们的中国好保姆小红报了警,警察赶到的时候,文昭已经晕倒在地上,如今躺在医院里,头部重伤,人还没醒,保姆小红是唯一的目击证人,她指认那个打人的凶手就是我。
警察经过了现场勘查,找到了那个灯柱,提取了上面的血液和指纹,得到了证人的笔录,用他们的话说,不用等受害人清醒,只要将我的血液和指纹跟现场提取的进行对比,一旦吻合,定我的罪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劝我不要负隅顽抗,浪费大家的时间,还是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我的心随着他们的审问落到谷底,我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听他们的口气,这件事绝对不是治安处罚可以解决,已经被定性为刑事案。因为那个被我打伤的人,伤势严重,所以事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可是,这怎么可能?我走的时候,文昭意识清醒,四肢健全,声音洪亮,除了绝望,我看不出他哪里重伤。他又怎么会昏迷不醒,濒临死亡?
我沉默地坐在那儿,剧情转得太快,眼前的一切,跟我手上的手铐一样,太过冰冷,让我找不到真实感。
我看着眼前正义凛然的执法者,问他们:“他伤得重吗?”
其中一个微胖的警察说:“你说谁?”
“就是……你们说,被我打成重伤的那个人,他伤得有多重?会不会死?”他严肃地看着我,义正词严地纠正道:“不是我们说,你别狡猾!那个人现在躺在医院里,脑袋被你开了瓢,缝了十几针,手臂也骨折了,人到现在还没醒,你说严不严重?”
他声音洪亮,目露精光,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狡猾的罪犯,我心里一阵阵发凉。
骨折?怎么可能?他的手臂是被我打了一下,但是绝对达不到骨折的程度。
至于头上的伤,的确可大可小,可究竟是不是重伤,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等法医的鉴定结果,法律在这方面有严格的标准,不是他们说重伤就是重伤。
我看着他们,最后说:“我要求通知我的朋友,请她帮我代请律师。在律师到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我有这个权利,是不是?”
有人走进来,在那个警察的耳边说了一些什么,他冲那人点点头,然后对我说,“你有这个权利,不过你不能回去,我们一会儿会将你移送到看守所。”
我怔怔地看着他,心突突跳起来,慌乱地说:“不,我不能留下,我外面还有事没做完。你们带我来的时候,没说我不能回去,你们没有权利这么做。”
那个微胖的警察说:“受害人已经醒了,经他指认,打伤他的人就是你。我们现在要正式拘留你,一会儿给你补办手续。你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通知你的朋友,让他们送一些生活用品给你。”
我看到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它们在发抖,控制不住地发抖。我无法相信,不过两天的时间,四十多个小时,只是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我就这样失去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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