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做牛郎啊! 作者:嘉兽
第 68 章
“……”
“黎叔……”又拉了拉。
黎里树终于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扯了一下嘴角,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
“你还好吧?”小猴子问。
“对不起……”
“干嘛道歉?都是那臭流氓不好!那屋子还是你租下的咧,那个臭流氓鸠占鹊巢!”
“啊……我给忘了。”
黎里树羞赧地低头,他再怎么不济也是屋主身份,完全可以把谭乐赶出来的嘛!
可是现在这样,两人也回不去了。
黎里树接着对小猴子说:“我接下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啦?你还是回L街去吧,出来这么多天,你干爹和保叔会担心的。”
小猴子警戒地抽回了手。“我不回去。”
“欸?”
“咳咳,因为……啊,干爹好凶啊,我才不敢回去。”
黎里树叹气:“跟着我,也不是办法啊。出来的时候没带什么钱……”他有些糊涂地翻翻口袋,更加沮丧了。
回去吧,刚才自己气冲冲地跑出来算什么呢?而且辞职信也丢给谭乐了。
正慌乱无计时,小猴子嘻嘻一笑,说道:“安心啦,我有地方可去噢噢。”
“唉?是哪儿?”
小猴子带他去的地方居然是一处的群租房。周边非常的混乱,一看就非善类的男人,穿着汗背心,拖着拖鞋从阴暗的门洞走出来,散漫的目光扫过他们。
更让黎里树不安的是,不少人居然认得小猴子,他们走了一段路,不段地就有有人开口打招呼,言语之间很是熟稔。
黎里树问小猴子:“你住在这里很久了吗?”
“嗯……”少年忸怩着回答:“其实这一片的小流氓,我都挺熟的。”
黎里树瞠目结舌。“难道你每天说在上学,根本就不是在……”
小猴子差点蹦起来:“我当然有在上学啊,干爹以前和咱爹混过,这一片都熟得很,我小时候就跟着干爹,自然也熟了。哈,黎叔你可别想多。”
黎里树担心地说:“那你可要小心,当心别被他们给欺负了。”
两人站在狭小的巷子里说话时,有个刀疤脸的大汉上前:“猴子,你上次问的跑船的事儿,替你打听过了……”
“这个等会再说。”小猴子迅速打断他:“等我安顿好了我家叔再来。”
大汉的目光在黎里树的脸上滑过:“这就是你常念叨的你家叔?条杆不错嘛!”大手拍拍少年的屁股:“无怪乎你个小子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哈哈!”
“就你个混蛋废话多!!”小猴子拿眼刀戳了他一下,拉了黎里树紧走几步。
“你小子给我放尊重点,莫吓到了我家黎叔!”
“切,当什么宝贝似的,摔了会死呢!”
黎里树其实是有点被吓到了,他没想到,一直以为在自己的羽翼下被庇护的少年,竟然也有这样的一面,天真无邪的面容下,不禁透出一股世故和沧桑来。
以前在Alce,他在自己面前的规矩模样,都是装出来的吗?
这样的认识让他不禁有些微的不安。
群租房的深处,有小猴子的狡兔三窟。果然是个少年的房间。只见不大的面积里,四周东西零零落落,游戏盘夹杂在刀具飞镖里,破裂了露出茸毛的旧毛绒玩具被扔在墙角。未吃完的泡面上,苍蝇嗡嗡飞舞,臭袜子打成一包推积在床脚。墙上有个飞镖盘,上面歪歪扭扭的画了个人形框,人形框里已经钉满飞镖,中间涂了两个字:谭乐。
小猴子吐舌头:“这是我的秘密基地哦,是我的死鬼老爹传给我的。他年轻时单身一人闯天下,全部的家当都散了,就剩这套房子值丁点钱,小时候干爹带我来看过,之后就封了。后来我有一次我闯了祸没处可去,就摸到了这里住了几天,没想到还挺好住的!于是就占山为王啦!这附近住的不少都是我老爹的朋友,大家都熟。所以我时不时来这儿看看。”
一边说着,他手底不停,来来回回把房里的垃圾都扔了出去。好容易请出一块地方。
“黎叔,你坐。”少年不好意思地笑:“太久没回来了,上回走的时候,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这几天托你的福在你家住得太舒服了,就没顾着回来看一下。”
少年的形象实在转换得太快,黎里树有些晕头转向,为了掩饰也下意识地帮他收拾了几把,一边说道:“小孩子这样总归不太好,你要知道,这附近盲流多,人杂,不适合你这样的小孩……”
“我不是小孩啦,黎叔。”少年轻轻打断了他。“谭乐把你赶出来了,那么我养你吧,黎叔。”
少年看向自己的眼神□□裸的,闪着希翼的光芒。
黎里树尴尬:“说什么养不养的,你黎叔还能挣钱呢?大不了再去做体力活去。”
“嘿嘿,那我也和黎叔一起去干活。”
“你还在上学!”
“知道啦知道啦,打工总行了吧?!”
“你这小子到底有没有给我在认真上学啊。瞒着人的事儿真多。”黎里树满心纳闷地抱怨着。
小猴子摸着脑袋,嘿嘿笑,那神情还是属于没长大的孩子,天真而快乐,浅得见底。
黎里树花了一整天,将惨不忍睹的小居给收拾了,然后去了附近的菜场买回一点新鲜菜肉,群租房里没有煤气,不过倒有个电磁炉,他蹲在小炉子边鼓掏了一阵,倒也整出了像样的饭菜来。
于是从从前一样,小猴子的生活起居全部由自己包办了。两人的生活除了少了个更大个的问题儿童,倒也和从前没多少不同。
黎里树瞅着墙上歪歪斜斜写着“谭乐”两个字的飞镖盘的时候,会想那个男人现在究竟在干什么。有时候会下意识得多摆一双拖鞋在玄关,开饭的时候,甚至会多放一双筷子。
男人的影子一直都挥之不去。包括他忐忑不安地收着的,谭乐送他的戒指,也一直挂在脖子上,有时候触到肌肤的感觉。像火热的炭。
第 68 章
恋耽美
第 68 章
“……”
“黎叔……”又拉了拉。
黎里树终于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扯了一下嘴角,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
“你还好吧?”小猴子问。
“对不起……”
“干嘛道歉?都是那臭流氓不好!那屋子还是你租下的咧,那个臭流氓鸠占鹊巢!”
“啊……我给忘了。”
黎里树羞赧地低头,他再怎么不济也是屋主身份,完全可以把谭乐赶出来的嘛!
可是现在这样,两人也回不去了。
黎里树接着对小猴子说:“我接下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啦?你还是回L街去吧,出来这么多天,你干爹和保叔会担心的。”
小猴子警戒地抽回了手。“我不回去。”
“欸?”
“咳咳,因为……啊,干爹好凶啊,我才不敢回去。”
黎里树叹气:“跟着我,也不是办法啊。出来的时候没带什么钱……”他有些糊涂地翻翻口袋,更加沮丧了。
回去吧,刚才自己气冲冲地跑出来算什么呢?而且辞职信也丢给谭乐了。
正慌乱无计时,小猴子嘻嘻一笑,说道:“安心啦,我有地方可去噢噢。”
“唉?是哪儿?”
小猴子带他去的地方居然是一处的群租房。周边非常的混乱,一看就非善类的男人,穿着汗背心,拖着拖鞋从阴暗的门洞走出来,散漫的目光扫过他们。
更让黎里树不安的是,不少人居然认得小猴子,他们走了一段路,不段地就有有人开口打招呼,言语之间很是熟稔。
黎里树问小猴子:“你住在这里很久了吗?”
“嗯……”少年忸怩着回答:“其实这一片的小流氓,我都挺熟的。”
黎里树瞠目结舌。“难道你每天说在上学,根本就不是在……”
小猴子差点蹦起来:“我当然有在上学啊,干爹以前和咱爹混过,这一片都熟得很,我小时候就跟着干爹,自然也熟了。哈,黎叔你可别想多。”
黎里树担心地说:“那你可要小心,当心别被他们给欺负了。”
两人站在狭小的巷子里说话时,有个刀疤脸的大汉上前:“猴子,你上次问的跑船的事儿,替你打听过了……”
“这个等会再说。”小猴子迅速打断他:“等我安顿好了我家叔再来。”
大汉的目光在黎里树的脸上滑过:“这就是你常念叨的你家叔?条杆不错嘛!”大手拍拍少年的屁股:“无怪乎你个小子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哈哈!”
“就你个混蛋废话多!!”小猴子拿眼刀戳了他一下,拉了黎里树紧走几步。
“你小子给我放尊重点,莫吓到了我家黎叔!”
“切,当什么宝贝似的,摔了会死呢!”
黎里树其实是有点被吓到了,他没想到,一直以为在自己的羽翼下被庇护的少年,竟然也有这样的一面,天真无邪的面容下,不禁透出一股世故和沧桑来。
以前在Alce,他在自己面前的规矩模样,都是装出来的吗?
这样的认识让他不禁有些微的不安。
群租房的深处,有小猴子的狡兔三窟。果然是个少年的房间。只见不大的面积里,四周东西零零落落,游戏盘夹杂在刀具飞镖里,破裂了露出茸毛的旧毛绒玩具被扔在墙角。未吃完的泡面上,苍蝇嗡嗡飞舞,臭袜子打成一包推积在床脚。墙上有个飞镖盘,上面歪歪扭扭的画了个人形框,人形框里已经钉满飞镖,中间涂了两个字:谭乐。
小猴子吐舌头:“这是我的秘密基地哦,是我的死鬼老爹传给我的。他年轻时单身一人闯天下,全部的家当都散了,就剩这套房子值丁点钱,小时候干爹带我来看过,之后就封了。后来我有一次我闯了祸没处可去,就摸到了这里住了几天,没想到还挺好住的!于是就占山为王啦!这附近住的不少都是我老爹的朋友,大家都熟。所以我时不时来这儿看看。”
一边说着,他手底不停,来来回回把房里的垃圾都扔了出去。好容易请出一块地方。
“黎叔,你坐。”少年不好意思地笑:“太久没回来了,上回走的时候,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这几天托你的福在你家住得太舒服了,就没顾着回来看一下。”
少年的形象实在转换得太快,黎里树有些晕头转向,为了掩饰也下意识地帮他收拾了几把,一边说道:“小孩子这样总归不太好,你要知道,这附近盲流多,人杂,不适合你这样的小孩……”
“我不是小孩啦,黎叔。”少年轻轻打断了他。“谭乐把你赶出来了,那么我养你吧,黎叔。”
少年看向自己的眼神□□裸的,闪着希翼的光芒。
黎里树尴尬:“说什么养不养的,你黎叔还能挣钱呢?大不了再去做体力活去。”
“嘿嘿,那我也和黎叔一起去干活。”
“你还在上学!”
“知道啦知道啦,打工总行了吧?!”
“你这小子到底有没有给我在认真上学啊。瞒着人的事儿真多。”黎里树满心纳闷地抱怨着。
小猴子摸着脑袋,嘿嘿笑,那神情还是属于没长大的孩子,天真而快乐,浅得见底。
黎里树花了一整天,将惨不忍睹的小居给收拾了,然后去了附近的菜场买回一点新鲜菜肉,群租房里没有煤气,不过倒有个电磁炉,他蹲在小炉子边鼓掏了一阵,倒也整出了像样的饭菜来。
于是从从前一样,小猴子的生活起居全部由自己包办了。两人的生活除了少了个更大个的问题儿童,倒也和从前没多少不同。
黎里树瞅着墙上歪歪斜斜写着“谭乐”两个字的飞镖盘的时候,会想那个男人现在究竟在干什么。有时候会下意识得多摆一双拖鞋在玄关,开饭的时候,甚至会多放一双筷子。
男人的影子一直都挥之不去。包括他忐忑不安地收着的,谭乐送他的戒指,也一直挂在脖子上,有时候触到肌肤的感觉。像火热的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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