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神医 作者:江南活水
第 112 章
这次去省里,龙胜利只通知了宋念遥和黎影两个人,要宋念遥利用她和省电视台的关系,邀请一位稍有点名气的主持人前来主持这次奠基仪式。而黎影的任务,就是负责开车。
黎影听宋念遥说还要到省电视台去邀请一位主持人来主持这次奠基仪式,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雪:这大半年来,自己一直强忍着没有跟林雪联系。主要的原因,一是考虑到自己一旦和林雪联系,以她那不管不顾的性格,只怕立即就会跑到吴水来寻找自己。而她现在又是红透半边天的明星主持人,而且二十六七岁了,还没有传出过任何绯闻。一旦她来找自己,那绝对是一条爆炸性的重磅娱乐新闻。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队绝对会立即蜂拥而至,到时自己肯怕再也没有安宁日子过,甚至可能在吴水县委都呆不下去;二是现在童佳对自己越来越依恋。虽然她曾经说过,只要他有中意的对象,随时都可以离开她。但每次当他看到她手腕上那个蚯蚓一样的疤痕时,心里一股怜惜之情就油然而生,有时甚至生出了就在吴水和童佳结婚算了的念头。而童佳现在只知道他原来的女朋友是苏晓丹,根本不知道自己和林雪之间发生的那些事。如果让她知道了林雪,还不知她心里会怎么想;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现在对苏晓丹还是念念不忘,总希望有朝一日能和她破镜重圆。开心电子书特别是想到自己和她生下来的那个孩子时,这种念头就更加强烈。如果自己和林雪联系,两个人的关系被那些狗仔队当做绯闻报道出去,一旦被苏晓丹看到,那这辈子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正因为有这些顾虑,所以黎影一直迟迟不敢跟林雪联系。虽然,他也知道这样确实对不起一直在苦苦守候自己的林雪,但这种种顾虑却使他始终无法去拨打那个已经深印在自己脑海中的林雪的电话号码……
当宋念遥告诉他:龙书记给她安排的任务是到省电视台去请一位稍有点名气的主持人来吴水主持制药厂的奠基仪式时,他忽然鬼使神差地张口问道:“宋主任,你们怎么不去请林雪来主持?”
宋念遥一愣,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黎影,忽然间便“吃吃”地笑了起来,边笑边说:“想不到我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黎大组长,也是林雪的粉丝啊!不过,你这个粉丝可不大专业啊!你难道没听说过:林雪自出道以来,就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商业主持活动吗?那些娱乐报纸和网上经常有关于她的报道,说林雪心高气傲,平时除了台里面安排的正常的主持活动以外,其他什么公司、地方政府举办的商业活动,即使出一百万的天价,也请不动她。而她这样骄傲,也是有原因的:他的父亲现在是首都k市的市委书记,母亲是全国妇联副主席,而现在天南的省委书记杜渊,原来也是她爷爷的秘书。你问我们为什么不去请林雪,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黎影脸微微一红,知道自己刚刚有点失态,自失地一笑,说:“我在部队多年,看地方台的节目看得少,也很少去关注那些无聊到极点的科状元,又是首都大学毕业的,怎么没有留在首都工作?还有,这么多年,他一直音信俱无,到底去了哪里?现在为什么又要改姓换名?
有一个同学甚至还吞吞吐吐地问他:笑天,你是不是在学校或是最初的工作单位犯了什么错误,才被发配到吴水这个偏僻的山区小县去了?你现在这么英俊潇洒,如果要犯错误,肯定也是作风方面的错误吧!
这话把桌子上的同学全都逗乐了。
黎影和这些同学在一起,心里格外愉快、格外舒畅:高中同学之间的感情,是最淳朴、最真挚、也是最值得怀念的。那时候,大家都是懵懂少年,很少有心机和城府,也很少有利益冲突。而且,那时候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也是友谊和爱情等美好情感最容易萌发的时光。在这时候培养起来的友谊,是最值得珍惜的,也是最真挚、最持久的……
黎影知道那个同学问自己是不是犯了错误发配到吴水去的,并不是有意要奚落或是讽刺自己,而是带有开玩笑的性质,同时也是真心实意地关心和同情自己,于是便笑了笑说:“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被特招入伍,在西南军区情报部从事秘密工作。因为情报部门的特殊性,所以这几年都没有跟大家联系。至于到吴水工作,那是我自愿的。我在读大学时就有一个志向:努力学习,学好本领,毕业后回吴水为家乡建设出点力、尽点责。我现在转业回到吴水,不过就是想实现自己当初立下的志向,没什么奇怪的。”
谢宏等人都用有点复杂的目光看着黎影。有一个同学由衷地说:“笑天,你一直是个很有主见、很有理想的人。和你相比,我们就差远了。我们都是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的人,到哪座山唱哪座山的歌,走到哪里算哪里。所以,你将来肯定是会大有成就的。而像我,就只能随遇而安啰!”
吃完饭后,谢宏又安排大家到一个量贩卡拉k去唱歌。大家在歌厅放开嗓子一顿乱嚎,将《睡在上铺的兄弟》、《同桌的你》、《忘不了》等歌曲反反复复地唱了很多遍,又在包厢里干掉了几箱啤酒。到十点钟左右,除了黎影以外,个个都有七尔雅的,嘴巴子还这么油啊!是不是平时追女孩子追多了,所以各种拍马屁的词张口就来?不过,我可告诉你:我对男人的马屁有天生的免疫能力,不像那些幼稚单纯的小女孩,听到几句赞美的话就云里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
周碧泉脸一红,辩解说:“林小姐嘴巴太不饶人了。我刚刚那写话可是真心实意的,绝无半点溢美之词。我觉得,我对你的赞美还没有完全到位,你完全可以配得上更高的评价。”
林雪听他的话好像确实是发乎至诚,虽然自己不喜欢他,心里却还是有点高兴,便破例接过他手里的玫瑰,打开车门丢进自己的汽车里。
周碧泉看了看她的宝马车,说:‘林小姐,我们三个人,没必要开两台车吧,你就坐我的车去,到时我再送你回去。”
林雪挥挥手说:“你还是赶快带路吧,我坐自己的车习惯了,坐不惯你那一千多万的豪华车。”
第 112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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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去省里,龙胜利只通知了宋念遥和黎影两个人,要宋念遥利用她和省电视台的关系,邀请一位稍有点名气的主持人前来主持这次奠基仪式。而黎影的任务,就是负责开车。
黎影听宋念遥说还要到省电视台去邀请一位主持人来主持这次奠基仪式,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雪:这大半年来,自己一直强忍着没有跟林雪联系。主要的原因,一是考虑到自己一旦和林雪联系,以她那不管不顾的性格,只怕立即就会跑到吴水来寻找自己。而她现在又是红透半边天的明星主持人,而且二十六七岁了,还没有传出过任何绯闻。一旦她来找自己,那绝对是一条爆炸性的重磅娱乐新闻。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队绝对会立即蜂拥而至,到时自己肯怕再也没有安宁日子过,甚至可能在吴水县委都呆不下去;二是现在童佳对自己越来越依恋。虽然她曾经说过,只要他有中意的对象,随时都可以离开她。但每次当他看到她手腕上那个蚯蚓一样的疤痕时,心里一股怜惜之情就油然而生,有时甚至生出了就在吴水和童佳结婚算了的念头。而童佳现在只知道他原来的女朋友是苏晓丹,根本不知道自己和林雪之间发生的那些事。如果让她知道了林雪,还不知她心里会怎么想;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现在对苏晓丹还是念念不忘,总希望有朝一日能和她破镜重圆。开心电子书特别是想到自己和她生下来的那个孩子时,这种念头就更加强烈。如果自己和林雪联系,两个人的关系被那些狗仔队当做绯闻报道出去,一旦被苏晓丹看到,那这辈子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正因为有这些顾虑,所以黎影一直迟迟不敢跟林雪联系。虽然,他也知道这样确实对不起一直在苦苦守候自己的林雪,但这种种顾虑却使他始终无法去拨打那个已经深印在自己脑海中的林雪的电话号码……
当宋念遥告诉他:龙书记给她安排的任务是到省电视台去请一位稍有点名气的主持人来吴水主持制药厂的奠基仪式时,他忽然鬼使神差地张口问道:“宋主任,你们怎么不去请林雪来主持?”
宋念遥一愣,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黎影,忽然间便“吃吃”地笑了起来,边笑边说:“想不到我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黎大组长,也是林雪的粉丝啊!不过,你这个粉丝可不大专业啊!你难道没听说过:林雪自出道以来,就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商业主持活动吗?那些娱乐报纸和网上经常有关于她的报道,说林雪心高气傲,平时除了台里面安排的正常的主持活动以外,其他什么公司、地方政府举办的商业活动,即使出一百万的天价,也请不动她。而她这样骄傲,也是有原因的:他的父亲现在是首都k市的市委书记,母亲是全国妇联副主席,而现在天南的省委书记杜渊,原来也是她爷爷的秘书。你问我们为什么不去请林雪,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黎影脸微微一红,知道自己刚刚有点失态,自失地一笑,说:“我在部队多年,看地方台的节目看得少,也很少去关注那些无聊到极点的科状元,又是首都大学毕业的,怎么没有留在首都工作?还有,这么多年,他一直音信俱无,到底去了哪里?现在为什么又要改姓换名?
有一个同学甚至还吞吞吐吐地问他:笑天,你是不是在学校或是最初的工作单位犯了什么错误,才被发配到吴水这个偏僻的山区小县去了?你现在这么英俊潇洒,如果要犯错误,肯定也是作风方面的错误吧!
这话把桌子上的同学全都逗乐了。
黎影和这些同学在一起,心里格外愉快、格外舒畅:高中同学之间的感情,是最淳朴、最真挚、也是最值得怀念的。那时候,大家都是懵懂少年,很少有心机和城府,也很少有利益冲突。而且,那时候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也是友谊和爱情等美好情感最容易萌发的时光。在这时候培养起来的友谊,是最值得珍惜的,也是最真挚、最持久的……
黎影知道那个同学问自己是不是犯了错误发配到吴水去的,并不是有意要奚落或是讽刺自己,而是带有开玩笑的性质,同时也是真心实意地关心和同情自己,于是便笑了笑说:“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被特招入伍,在西南军区情报部从事秘密工作。因为情报部门的特殊性,所以这几年都没有跟大家联系。至于到吴水工作,那是我自愿的。我在读大学时就有一个志向:努力学习,学好本领,毕业后回吴水为家乡建设出点力、尽点责。我现在转业回到吴水,不过就是想实现自己当初立下的志向,没什么奇怪的。”
谢宏等人都用有点复杂的目光看着黎影。有一个同学由衷地说:“笑天,你一直是个很有主见、很有理想的人。和你相比,我们就差远了。我们都是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的人,到哪座山唱哪座山的歌,走到哪里算哪里。所以,你将来肯定是会大有成就的。而像我,就只能随遇而安啰!”
吃完饭后,谢宏又安排大家到一个量贩卡拉k去唱歌。大家在歌厅放开嗓子一顿乱嚎,将《睡在上铺的兄弟》、《同桌的你》、《忘不了》等歌曲反反复复地唱了很多遍,又在包厢里干掉了几箱啤酒。到十点钟左右,除了黎影以外,个个都有七尔雅的,嘴巴子还这么油啊!是不是平时追女孩子追多了,所以各种拍马屁的词张口就来?不过,我可告诉你:我对男人的马屁有天生的免疫能力,不像那些幼稚单纯的小女孩,听到几句赞美的话就云里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
周碧泉脸一红,辩解说:“林小姐嘴巴太不饶人了。我刚刚那写话可是真心实意的,绝无半点溢美之词。我觉得,我对你的赞美还没有完全到位,你完全可以配得上更高的评价。”
林雪听他的话好像确实是发乎至诚,虽然自己不喜欢他,心里却还是有点高兴,便破例接过他手里的玫瑰,打开车门丢进自己的汽车里。
周碧泉看了看她的宝马车,说:‘林小姐,我们三个人,没必要开两台车吧,你就坐我的车去,到时我再送你回去。”
林雪挥挥手说:“你还是赶快带路吧,我坐自己的车习惯了,坐不惯你那一千多万的豪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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