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大叔的二三事 作者:清潭
第 10 章
他是大少爷,吃这种苦实在委屈。
苏易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烫,并且出了满头的汗。出了汗也算好,但是得擦擦身子才行。苏易按着李默的肩膀,一边轻轻摇晃他,一边叫他的名字。
李默的身体里燥热,却只觉得冷。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叫他,勉强睁开眼,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张无甚特色的模糊的脸。不知怎的,眼睛干涩得就要涌出些泪。
混沌中胡乱地抓住了对方的手腕,顾不得丢脸,便拼命贴上去,对着看不清面目的人失礼地喃喃:“周毓、周毓…”
恳求他留下,用近乎哀求的语气。什么面子,什么骄傲、自尊、怨恨都抛下了。头脑不清醒的自己明知会被耻笑,也没办法收起这可怜的软弱。
那人用微凉的手压在他烫热的额头上,有点笨拙的温柔。
“我不走,不会走的,你放心吧。”
在对方的安抚下渐渐的安下心,弓起来的背重新贴在柔软的床褥上,更浓烈的睡意袭来,也就放心地合上了眼。
苏易的手还被他攥着,已经没有施加力气,轻易就能抽出来。可是苏易再次被震撼到了,后来回过神才记得把手抽走,而手心已汗津津的了。
这是他第二次看到李默哭,一天两次,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或许今天他去买彩票也能够中奖。
看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一边哭哭啼啼一边满口胡话地叫嚷,眉毛鼻子眼睛都糊成一堆。燥红的脸像一张揉皱的纸,软弱到比打架输掉的小孩子也不如。
居然也没有厌恶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李默长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平时又强势又骄傲,偶尔的软弱也不算什么,甚至给人一种“要疼惜他”的冲动。如果哭哭啼啼的人是苏易,最多也只能得到施舍似的怜悯,别人连安慰也不舍得给他。
人不人之间的差别向来都很清晰,尤其是他和他之间。
顺着李默的胡话来安慰他,挣扎激烈的病人才渐渐安静下来。一句“我不走”的效果比镇静剂还好。
趁病人安定下来,赶紧跑到浴室接水给他擦身子。
把李默从被子里挖出来,昏迷中的病人十分配合。剥掉上衣露出来结实精壮的身体,皮肤白皙细腻,手感非常好。苏易怕他着凉,三两下擦干净又给他套上干净的睡衣。到脱了裤子,苏易不得不感叹起来。
李默的什么都是完美的。连修长笔直的腿中间那沉甸甸的成熟果实,都比别人的大得多,好看得多,完全不觉得狰狞。
在脑海里拿自己的跟他比了比……还是算了吧。
草草擦完,换上干净的睡裤。李默由始至终都没有彻底清醒,覆下来的睫毛浓密纤长,衬着燥红精致的脸,显得格外脆弱,像个水晶玩偶。
苏易替他裹好被子,忽然被抓住了手腕。
病人蹙着眉,小声地说:“周毓,为什么呢…”
苏易一瞬间感到了心疼。他知道的李默向来都是强势的,虽然在生病,也只有意识不清的时候会显示出一点软弱。
这个被李默反复叨念的名字,这个人,到底对李默做了什么呢。
chpter11
作者有话要说:小陌马上就要考试了(555...)
寒假也非常的短,希望能努力更多一些(最好在假期就能完结)
大家快点收藏留评给我动力吧(真正的目的..)
快点去看我的随笔吧.hh~
天已经完全了,入夜后气温骤然变冷,呼啸的风席卷着远方的浮云,月亮隐藏在乌云后露出小半张脸。
八点档的肥皂剧开播的时候门才被打开了。
一身寒气的男人一边哆嗦着把门关上,一边满是歉意地朝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微笑。
“真抱歉啊,今天要加班呢。”苏易脱下大衣,搓着手往手心里呵热气,“本来以为能早一点的…”
“你吃饭了吗?”话未落音,上一刻还安分的友人顷刻化身为大狼犬扑了过来。苏易扛不住一个大男人的体重,凄惨地叫了一声马上往墙上撞去。
“说谎吧,才工作几天就要加班。”对方利用身高的优势把苏易死死地压在墙上,呼出的热气全部喷在苏易的耳后。两人身体贴合,连衣服下皮肤散发的热量都能够感觉到。
苏易苦笑,投降似的说:“是真的。”他的耳朵被热气喷得痒痒的,忍不住缩了一下。李默看他缩脖子,被冻红的耳朵粉粉嫩嫩,玩心大起,凑过去咬住他半个耳廓,暧昧地舔了舔。
“李、李默…”苏易不得不挡开压在身上的大狼犬。李默不死心地上去再扑,苏易伸手挡他,哭笑不得地:“我去做饭,你别弄我了,怪痒的。”
然后自顾自摸着耳朵进厨房,留下一个灰色的背影给咬牙切齿的狼犬先生。
(他自以为的)冒粉红色泡泡的气氛全被那个不懂情趣的男人搅和了,不仅仅是今天,连续几天下来也都是这样草草收场。李默这样主动的亲昵的拥抱亲吻,在苏易的眼里全然只是小孩子撒娇惯用的手法。
苏易照顾了他已经快两个星期了。虽然烧是早就退了,但是受伤的手在生活上处处都不方便,于是就有了理由让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继续留下。
每天从自己公寓那边到李默这边,然后趁李默休息的时候去附近的公司应征,晚上给李默做饭,然后赶最后一趟车回家,第二天又循环。先不说辛苦,但是车费也让他很心疼。于是李默又顺理成章地摆出一副大方慷慨勉为其难的样子让他住下,也被对方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地接受了。
这边的交通方便,不用转车浪费钱,也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公司,没有几天就已经找到了工作。
因为李默家里的暖气十足,洗完澡要是忘了带裤子,也能穿着宽大的T恤直接出来不怕着凉。苏易向来节俭,居家的衣服都是地摊买回来的廉价T恤和裤子,反复换洗之后变得又薄又旧,领口都洗得松松垮垮,弯腰的时候胸口就容易敞开来。偏偏他不舍得扔,又不舍得买新的,对春光乍泄这件事更是没有任何自觉。
这就苦了李默,到口的肥肉不能吃,那块肥肉还会经常在眼前晃来晃去,完全不知道饥民的苦。
李默借着玩笑去抓他瘦弱的胸膛和手脚,故意蹭他的敏感部位,虽然苏易会有反应,但是谁也知道那不过是正常男人的本能,苏易根本没有多想,也不可能多想些什么。
像这样被压着咬耳朵,甚至被脱掉裤子磨蹭腿间的部分,苏易最多会挡一挡,然后红着脸跑开,全当李默是年轻人精力过剩的表现。
李默扶着额头,想他真的是疯了。
他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勾勾指头就有无数美人跳到他床上乖乖地伺候着,可是他偏偏不肯要,作践自己去挑逗一块木头。
他说不清自己是怎么想,苏易的笨拙迟钝,体贴温柔,脸红胆怯,苏易习惯性缩起的肩膀,害怕时露出小动物一样的眼神,哭红的鼻子和眼睛…
第 10 章
恋耽美
第 10 章
他是大少爷,吃这种苦实在委屈。
苏易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烫,并且出了满头的汗。出了汗也算好,但是得擦擦身子才行。苏易按着李默的肩膀,一边轻轻摇晃他,一边叫他的名字。
李默的身体里燥热,却只觉得冷。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叫他,勉强睁开眼,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张无甚特色的模糊的脸。不知怎的,眼睛干涩得就要涌出些泪。
混沌中胡乱地抓住了对方的手腕,顾不得丢脸,便拼命贴上去,对着看不清面目的人失礼地喃喃:“周毓、周毓…”
恳求他留下,用近乎哀求的语气。什么面子,什么骄傲、自尊、怨恨都抛下了。头脑不清醒的自己明知会被耻笑,也没办法收起这可怜的软弱。
那人用微凉的手压在他烫热的额头上,有点笨拙的温柔。
“我不走,不会走的,你放心吧。”
在对方的安抚下渐渐的安下心,弓起来的背重新贴在柔软的床褥上,更浓烈的睡意袭来,也就放心地合上了眼。
苏易的手还被他攥着,已经没有施加力气,轻易就能抽出来。可是苏易再次被震撼到了,后来回过神才记得把手抽走,而手心已汗津津的了。
这是他第二次看到李默哭,一天两次,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或许今天他去买彩票也能够中奖。
看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一边哭哭啼啼一边满口胡话地叫嚷,眉毛鼻子眼睛都糊成一堆。燥红的脸像一张揉皱的纸,软弱到比打架输掉的小孩子也不如。
居然也没有厌恶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李默长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平时又强势又骄傲,偶尔的软弱也不算什么,甚至给人一种“要疼惜他”的冲动。如果哭哭啼啼的人是苏易,最多也只能得到施舍似的怜悯,别人连安慰也不舍得给他。
人不人之间的差别向来都很清晰,尤其是他和他之间。
顺着李默的胡话来安慰他,挣扎激烈的病人才渐渐安静下来。一句“我不走”的效果比镇静剂还好。
趁病人安定下来,赶紧跑到浴室接水给他擦身子。
把李默从被子里挖出来,昏迷中的病人十分配合。剥掉上衣露出来结实精壮的身体,皮肤白皙细腻,手感非常好。苏易怕他着凉,三两下擦干净又给他套上干净的睡衣。到脱了裤子,苏易不得不感叹起来。
李默的什么都是完美的。连修长笔直的腿中间那沉甸甸的成熟果实,都比别人的大得多,好看得多,完全不觉得狰狞。
在脑海里拿自己的跟他比了比……还是算了吧。
草草擦完,换上干净的睡裤。李默由始至终都没有彻底清醒,覆下来的睫毛浓密纤长,衬着燥红精致的脸,显得格外脆弱,像个水晶玩偶。
苏易替他裹好被子,忽然被抓住了手腕。
病人蹙着眉,小声地说:“周毓,为什么呢…”
苏易一瞬间感到了心疼。他知道的李默向来都是强势的,虽然在生病,也只有意识不清的时候会显示出一点软弱。
这个被李默反复叨念的名字,这个人,到底对李默做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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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抱歉啊,今天要加班呢。”苏易脱下大衣,搓着手往手心里呵热气,“本来以为能早一点的…”
“你吃饭了吗?”话未落音,上一刻还安分的友人顷刻化身为大狼犬扑了过来。苏易扛不住一个大男人的体重,凄惨地叫了一声马上往墙上撞去。
“说谎吧,才工作几天就要加班。”对方利用身高的优势把苏易死死地压在墙上,呼出的热气全部喷在苏易的耳后。两人身体贴合,连衣服下皮肤散发的热量都能够感觉到。
苏易苦笑,投降似的说:“是真的。”他的耳朵被热气喷得痒痒的,忍不住缩了一下。李默看他缩脖子,被冻红的耳朵粉粉嫩嫩,玩心大起,凑过去咬住他半个耳廓,暧昧地舔了舔。
“李、李默…”苏易不得不挡开压在身上的大狼犬。李默不死心地上去再扑,苏易伸手挡他,哭笑不得地:“我去做饭,你别弄我了,怪痒的。”
然后自顾自摸着耳朵进厨房,留下一个灰色的背影给咬牙切齿的狼犬先生。
(他自以为的)冒粉红色泡泡的气氛全被那个不懂情趣的男人搅和了,不仅仅是今天,连续几天下来也都是这样草草收场。李默这样主动的亲昵的拥抱亲吻,在苏易的眼里全然只是小孩子撒娇惯用的手法。
苏易照顾了他已经快两个星期了。虽然烧是早就退了,但是受伤的手在生活上处处都不方便,于是就有了理由让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继续留下。
每天从自己公寓那边到李默这边,然后趁李默休息的时候去附近的公司应征,晚上给李默做饭,然后赶最后一趟车回家,第二天又循环。先不说辛苦,但是车费也让他很心疼。于是李默又顺理成章地摆出一副大方慷慨勉为其难的样子让他住下,也被对方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地接受了。
这边的交通方便,不用转车浪费钱,也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公司,没有几天就已经找到了工作。
因为李默家里的暖气十足,洗完澡要是忘了带裤子,也能穿着宽大的T恤直接出来不怕着凉。苏易向来节俭,居家的衣服都是地摊买回来的廉价T恤和裤子,反复换洗之后变得又薄又旧,领口都洗得松松垮垮,弯腰的时候胸口就容易敞开来。偏偏他不舍得扔,又不舍得买新的,对春光乍泄这件事更是没有任何自觉。
这就苦了李默,到口的肥肉不能吃,那块肥肉还会经常在眼前晃来晃去,完全不知道饥民的苦。
李默借着玩笑去抓他瘦弱的胸膛和手脚,故意蹭他的敏感部位,虽然苏易会有反应,但是谁也知道那不过是正常男人的本能,苏易根本没有多想,也不可能多想些什么。
像这样被压着咬耳朵,甚至被脱掉裤子磨蹭腿间的部分,苏易最多会挡一挡,然后红着脸跑开,全当李默是年轻人精力过剩的表现。
李默扶着额头,想他真的是疯了。
他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勾勾指头就有无数美人跳到他床上乖乖地伺候着,可是他偏偏不肯要,作践自己去挑逗一块木头。
他说不清自己是怎么想,苏易的笨拙迟钝,体贴温柔,脸红胆怯,苏易习惯性缩起的肩膀,害怕时露出小动物一样的眼神,哭红的鼻子和眼睛…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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