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不太明白这个奖励:获得进入NBA的机会。
是完成任务后就能直接被NBA选中,还是会有其他什么方式,帮助他进入NBA——比如帮助他成为NBA的一名保安。
反正不管怎样,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每天都进入系统,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参加这场NBA历史上得分最低的比赛。
除了不能首发,总得分超低之外,任务还有几个困难之处。
第一,场上球员的实力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弱鸡。
经过多次对抗,外加查阅资料后,李良确定,系统应该是把五十年代球员的竞技水平提高了,以提升任务难度。
不过,球员们的技战术动作,以及打球习惯还是停留在五十年代。
比如几乎没有远距离投篮,运球严格遵守规则,没有crossover等带有街球性质的运球动作。
第二,比赛中他没有办法和队友进行沟通。
虽然环境和球员极其逼真,和现实没有区别,但李良没有办法和队友交流。
这些人就是NPC,或许在以后的任务里,他能获得交流机会,反正现在不行。
第三,这个讨厌的维恩堡活塞,并不会因为场上形势的变化而改变他们的战术。
之前李良几次都非常接近完成任务,帮助湖人大比分领先。
可活塞依旧采用“控球战术”,把比赛节奏拖得和乌龟一样慢,导致时间耗尽,活塞输掉比赛,李良也任务失败。
有了多次经验的累积,李良知道自己距离完成任务已经不远了。
上一次他只差一个助攻就能完成任务,可惜队友像个傻子一样拿球不投,把时间耗尽,气得李良差点冲上去踹他。
现在,李良有点明白,这个系统为什么叫全能王者。
这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求自己大包大揽。
不仅进攻要能打成,还有防守端破坏对手进攻,同时带动队友,赢下比赛才行。
所以,这个看似简单的任务,想要完成真不是那么容易。
李良倒是很有耐心,因为这套系统有一个好处。
在里面打球,虽然感觉体力在消耗,但醒过来以后身体并不累,只是会觉得有些困,多睡一会就好了。
这意味着,白天李良可以磨练身体素质,晚上在梦里可以提升技术水平。
虽然到目前为止,在这个破比赛里,他技术的提升很有限,但以后可就说不定了。
比赛进行到第一节结束,双方打了个8:7,活塞队领先1分。
看过这场比赛记录的李良知道,这已经是全场四节比赛得分最高的一节了。
湖人教练约翰-昆德拉和活塞教练门登霍尔这两个老乌龟,一个用联防,死都不让麦肯出来,一个让中锋在中场控球,麦肯不出来就不进攻,两边就是干耗,看谁耗得过谁。
最后麦肯看不下去,主动出来防守福斯特,两边才有了第一次进攻和攻防转换。
之后双方每一次进攻都异常珍贵,出手比吃shi都难。
湖人球员知道活塞拿到球就要耗时间,所以他们也开始小心翼翼,不到完全把握轻易不出手。
两队联手促成了这场NBA历史上最奇葩的对决。
到了第二节比赛,约翰-昆德拉拍了拍李良,示意他上场。
李良连忙脱下外套,穿着湖人的白色球衣和紧身小短裤登场了。
第一次穿这条裤子上场打球,李良觉得很不习惯。
因为裤子太短了,和穿四角内裤差不多。
脚上则穿着平底的匡威鞋,别说气垫了,鞋底的橡胶都是硬邦邦的。
不过打多了自然无所谓了,这性感小短裤穿着其实挺凉快的,丝毫不影响腿脚活动。
至于鞋子,反正在系统里不会受伤,更是无所谓。
李良试过在自己胳膊上咬了个口子,当时感觉疼,醒来以后胳膊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李良以球队大前锋的身份登场,镇守球队的内线。
和他搭档的人,正是NBA历史上的第一个超级巨星,为湖人五次夺得BAA/NBA总冠军的传奇球星乔治-麦肯。
当然,从样貌上看,他一点儿都不像个篮坛巨星。
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圆眼镜,头发用发胶梳理得一丝不乱,要不是身高6尺10寸巨大无比,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公司职员。
虽然看上去文质彬彬,但乔治-麦肯在球场上委实是个硬汉。
在1949年的总决赛中,麦肯无可阻挡,对手国会队的主教练奥尔巴赫使出野蛮的冲撞战术,最终把麦肯的手腕给撞骨折了。
结果麦肯在左手腕打上了石膏,继续比赛,反而越战越勇,帮助球队一举击败对手,拿到了他的第一个NBA总冠军。
身着99号球衣的麦肯手打石膏参加比赛的海报,成为了NBA最早的经典画面。
李良看着这个眼镜大个,虽然只有6尺10(2米08),但在早期NBA已经是个巨人。
那时候有些球队的中锋身高都不到2米。
而且他的身高是实打实的,没有任何虚报成分。
不像现在的NBA球员,明明两米左右,要报个2米06。
2米06/6尺9的,则要往6尺11寸(2米11)甚至7尺(2米13)去虚报。
李良知道,自己的五个助攻就要靠这个大个子了。
吸取前几场的教训,他决定一定先把助攻刷完,然后才能专心致志的刷分。
第二节比赛开始,跳球。
1950年代的比赛有一点和现在比赛不同,四节比赛,每节比赛开始都要进行跳球来进行球权争夺,而不是像现在比赛这样,只是开场象征性的跳一次球。
在更早的篮球比赛中,跳球更加频繁,每次一方进球后,都要重新跳球争夺球权。
后来为了比赛流畅性,才进行了更改,直到现在变成开场一次跳球。
李良主动站到了中圈,麦肯没有反对,就让李良进行跳球。
麦肯虽然是中锋,但当时医疗和运动环境很差,他的两条腿早就饱受伤病折磨,基本跳不起来了,所以跳球总是会输。
李良不同,他的腿还充满了活力,轻松跳赢了对手,帮助湖人获得了球权。
获得球权的湖人没有着急进攻,和活塞一样他们开始在外线传导球。
当球传到李良手上时,李良没有继续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而是看准一个机会,低头猫腰,从中路持球直接杀向了禁区!
1950年的三秒区只有6尺宽,所以和罚球圈连在一起,看起来就好像一个钥匙孔。
麦肯站在了钥匙孔的顶端,靠篮下很深的地方。
李良的运球比那个年代的球员要好得多,对手也没想到李良一个大前锋会持球突破。
这个突破来的出其不意,李良一下就过掉了防守人,接着直冲篮下。
对手的中锋福斯特补防上来,李良一个迈步,右脚起跳左手上篮。
飞到半空,李良把球一收。
回头朝着侧方一个传球,球就到了篮下的麦肯手中。
篮下接球的麦肯无人防守,他连跳都懒得跳,轻轻一抬手,球打板入筐,拿下两分。
李良则收获了一次助攻。
进球后,李良握了握拳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是完成任务后就能直接被NBA选中,还是会有其他什么方式,帮助他进入NBA——比如帮助他成为NBA的一名保安。
反正不管怎样,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每天都进入系统,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参加这场NBA历史上得分最低的比赛。
除了不能首发,总得分超低之外,任务还有几个困难之处。
第一,场上球员的实力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弱鸡。
经过多次对抗,外加查阅资料后,李良确定,系统应该是把五十年代球员的竞技水平提高了,以提升任务难度。
不过,球员们的技战术动作,以及打球习惯还是停留在五十年代。
比如几乎没有远距离投篮,运球严格遵守规则,没有crossover等带有街球性质的运球动作。
第二,比赛中他没有办法和队友进行沟通。
虽然环境和球员极其逼真,和现实没有区别,但李良没有办法和队友交流。
这些人就是NPC,或许在以后的任务里,他能获得交流机会,反正现在不行。
第三,这个讨厌的维恩堡活塞,并不会因为场上形势的变化而改变他们的战术。
之前李良几次都非常接近完成任务,帮助湖人大比分领先。
可活塞依旧采用“控球战术”,把比赛节奏拖得和乌龟一样慢,导致时间耗尽,活塞输掉比赛,李良也任务失败。
有了多次经验的累积,李良知道自己距离完成任务已经不远了。
上一次他只差一个助攻就能完成任务,可惜队友像个傻子一样拿球不投,把时间耗尽,气得李良差点冲上去踹他。
现在,李良有点明白,这个系统为什么叫全能王者。
这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求自己大包大揽。
不仅进攻要能打成,还有防守端破坏对手进攻,同时带动队友,赢下比赛才行。
所以,这个看似简单的任务,想要完成真不是那么容易。
李良倒是很有耐心,因为这套系统有一个好处。
在里面打球,虽然感觉体力在消耗,但醒过来以后身体并不累,只是会觉得有些困,多睡一会就好了。
这意味着,白天李良可以磨练身体素质,晚上在梦里可以提升技术水平。
虽然到目前为止,在这个破比赛里,他技术的提升很有限,但以后可就说不定了。
比赛进行到第一节结束,双方打了个8:7,活塞队领先1分。
看过这场比赛记录的李良知道,这已经是全场四节比赛得分最高的一节了。
湖人教练约翰-昆德拉和活塞教练门登霍尔这两个老乌龟,一个用联防,死都不让麦肯出来,一个让中锋在中场控球,麦肯不出来就不进攻,两边就是干耗,看谁耗得过谁。
最后麦肯看不下去,主动出来防守福斯特,两边才有了第一次进攻和攻防转换。
之后双方每一次进攻都异常珍贵,出手比吃shi都难。
湖人球员知道活塞拿到球就要耗时间,所以他们也开始小心翼翼,不到完全把握轻易不出手。
两队联手促成了这场NBA历史上最奇葩的对决。
到了第二节比赛,约翰-昆德拉拍了拍李良,示意他上场。
李良连忙脱下外套,穿着湖人的白色球衣和紧身小短裤登场了。
第一次穿这条裤子上场打球,李良觉得很不习惯。
因为裤子太短了,和穿四角内裤差不多。
脚上则穿着平底的匡威鞋,别说气垫了,鞋底的橡胶都是硬邦邦的。
不过打多了自然无所谓了,这性感小短裤穿着其实挺凉快的,丝毫不影响腿脚活动。
至于鞋子,反正在系统里不会受伤,更是无所谓。
李良试过在自己胳膊上咬了个口子,当时感觉疼,醒来以后胳膊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李良以球队大前锋的身份登场,镇守球队的内线。
和他搭档的人,正是NBA历史上的第一个超级巨星,为湖人五次夺得BAA/NBA总冠军的传奇球星乔治-麦肯。
当然,从样貌上看,他一点儿都不像个篮坛巨星。
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圆眼镜,头发用发胶梳理得一丝不乱,要不是身高6尺10寸巨大无比,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公司职员。
虽然看上去文质彬彬,但乔治-麦肯在球场上委实是个硬汉。
在1949年的总决赛中,麦肯无可阻挡,对手国会队的主教练奥尔巴赫使出野蛮的冲撞战术,最终把麦肯的手腕给撞骨折了。
结果麦肯在左手腕打上了石膏,继续比赛,反而越战越勇,帮助球队一举击败对手,拿到了他的第一个NBA总冠军。
身着99号球衣的麦肯手打石膏参加比赛的海报,成为了NBA最早的经典画面。
李良看着这个眼镜大个,虽然只有6尺10(2米08),但在早期NBA已经是个巨人。
那时候有些球队的中锋身高都不到2米。
而且他的身高是实打实的,没有任何虚报成分。
不像现在的NBA球员,明明两米左右,要报个2米06。
2米06/6尺9的,则要往6尺11寸(2米11)甚至7尺(2米13)去虚报。
李良知道,自己的五个助攻就要靠这个大个子了。
吸取前几场的教训,他决定一定先把助攻刷完,然后才能专心致志的刷分。
第二节比赛开始,跳球。
1950年代的比赛有一点和现在比赛不同,四节比赛,每节比赛开始都要进行跳球来进行球权争夺,而不是像现在比赛这样,只是开场象征性的跳一次球。
在更早的篮球比赛中,跳球更加频繁,每次一方进球后,都要重新跳球争夺球权。
后来为了比赛流畅性,才进行了更改,直到现在变成开场一次跳球。
李良主动站到了中圈,麦肯没有反对,就让李良进行跳球。
麦肯虽然是中锋,但当时医疗和运动环境很差,他的两条腿早就饱受伤病折磨,基本跳不起来了,所以跳球总是会输。
李良不同,他的腿还充满了活力,轻松跳赢了对手,帮助湖人获得了球权。
获得球权的湖人没有着急进攻,和活塞一样他们开始在外线传导球。
当球传到李良手上时,李良没有继续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而是看准一个机会,低头猫腰,从中路持球直接杀向了禁区!
1950年的三秒区只有6尺宽,所以和罚球圈连在一起,看起来就好像一个钥匙孔。
麦肯站在了钥匙孔的顶端,靠篮下很深的地方。
李良的运球比那个年代的球员要好得多,对手也没想到李良一个大前锋会持球突破。
这个突破来的出其不意,李良一下就过掉了防守人,接着直冲篮下。
对手的中锋福斯特补防上来,李良一个迈步,右脚起跳左手上篮。
飞到半空,李良把球一收。
回头朝着侧方一个传球,球就到了篮下的麦肯手中。
篮下接球的麦肯无人防守,他连跳都懒得跳,轻轻一抬手,球打板入筐,拿下两分。
李良则收获了一次助攻。
进球后,李良握了握拳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