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全明星赛将在新奥尔良举行。
    这是继2008年后,新奥尔良再一次承办全明星赛。
    虽然新奥尔良鹈鹕是联盟弱势的球队,一度穷到把球队交给联盟托管,但新奥尔良所代表的南方地区,一直都是NBA当下的重点开发区域。
    像北方的一些城市,诸如密尔沃基这种,自从1977年后就再也没有承办过全明星赛。
    而且2月份,北方也太冷,还是在南方暖和的地方举办全明星更让球员们觉得舒适。
    李良和新奥尔良这个地方一直挺有缘分,也很喜欢这座城市。
    李良提前一天抵达了新奥尔良,准备在这里开始他的第二次全明星之旅。
    有了第一次的经历,李良对全明星的兴趣就小了很多。
    其实很多球星对全明星都抱着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尤其是超级巨星,他们根本不需要全明星这个舞台来展示自己。
    倒是一些普通球星,或者有一技之长的角色球员,非常需要这个舞台来进行曝光。
    超级巨星参加全明星,更像是被迫营业。
    这次李良当选全明星票王,很多人都希望他参加三分大赛卫冕,或者大胆一点,参加一下扣篮大赛!
    结果李良并没有报名参加三分大赛,对他来说,三分大赛的奖杯拿一个就可以了。
    扣篮大赛的奖杯他很想拿一个,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的身体素质目前打不到要求,就算戴了J博士的爆炸头,也没办法拿到足够高的分数。
    还需要耐心的等待。
    不过李良还是报名参加了一个单项比赛,那就是投篮之星大赛。
    就是由现役NBA球员,WNBA球员和退役名宿组成的联队来进行投篮技巧的竞赛。
    李良知道,自己这回和卡尔-马龙分到了一组,一起完成这次投篮比赛。
    除此之外,他就没有参加任何其他单项比赛了。
    所以整体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
    又因为是第二次进全明星,所以李良也不用再去参加什么新秀理财培训或者心理咨询。
    反正他的心理状态健康的很。
    李良不是联盟实力最强,但一定是最健康—不管心理还是身体。
    到新奥尔良的第一个晚上,球员们当然要出来耍耍。
    安东尼-戴维斯打电话给李良,要尽地主之谊,请李良喝酒玩耍。
    李良没有扫兴,和戴维斯一起,一同的还有沃尔、迈基吉、考辛斯等一干肯塔基学生。
    今年肯塔基又为NBA贡献了高顺位的球员,那就是当初在训练时被李良投的找不着北的诺尔。
    可惜在被76人选中后,诺尔就赛季报销了,没能参加比赛,也没有到全明星来。
    李良现在俨然是肯塔基帮的头子,老同学们相聚,有很多可以聊的话题。
    不过当前戏结束,要进入正赛环节的时候,李良表示我该走了。
    “哦,布鲁斯,你的经纪人肯定跟着一起来了吧?”
    喝的有些醉醺醺的考辛斯搂着李良道。
    考辛斯性情中人,是一群人里最喜欢喝酒耍闹的家伙。
    李良点点头,这次参加全明星,朱姝跟着一起来了。
    大多数NBA球星都是会带家属的,没结婚的才会跑出来玩。
    像考辛斯这种,虽然没结婚,但有女朋友,而且还有孩子。
    但并不妨碍他利用“出差”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
    和自己的校友们道别后,李良就打车离开回了酒店。
    虽然在NBA已经站稳了脚跟,但在文化思维上,李良和以黑人为主的NBA圈子还是格格不入的。
    他们的生活态度,为人处世的方法、观念,和李良从小接受的教育有很大不同。
    不过求同存异,李良尊重他们的文化习俗,同样,NBA的球员也要尊重他。
    最起码表面上的功夫要过的去吧。
    回到酒店以后,李良倒不是要陪朱姝,朱姝作为经纪人有她自己的活动。
    魏大至更不用说了,和EJ酱等社交名媛、NBA记者媒体圈的人玩去了。
    李良自己一个人回到酒店房间,开始进入系统,完成天使之城书下册的第三个任务。
    第三个任务的名字很奇怪,叫“在雪山上划船”,李良一开始还不明白这破任务到底是什么意思,进了任务查看以后才知道,这是洛杉矶快船历史上的第一次季后赛之旅。
    他们的对手是犹他爵士队。
    爵士队这个名字非常的浪漫,起源就在这次全明星赛的举办地新奥尔良,这里是黑人爵士乐的故乡。
    爵士队就在这里起家,马拉维奇是这里最早的明星。
    不过后来新奥尔良爵士离开了路易斯安娜,搬走到了鸟不拉屎的盐湖城。
    盐湖城和“爵士”这个名字是在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后来新奥尔良重新有了队伍,想要改队名时尝试过向爵士队要回自己的名字,但没有成功。
    因为爵士这个名字已经和犹他州盐湖城深深的联系和印刻在了一起,哪怕细想之下两者毫无联系。
    比如爵士队曾经最有名的队标,不是美妙形象的音符标志,而是和爵士乐没有关系的冷峻大雪山。
    那是盐湖城除了盐湖外最著名的景观,一望无际的银白色雪山,巍峨壮观,一如他们球队的作风,坚强朴素,如山脉一般屹立。
    而快船和爵士不同,作为一只加州球队,不管是在布法罗还是在洛杉矶,他们都是走的进攻风格。
    一个球队如果没有防守只有进攻,结果就是进不了季后赛。
    快船在1984年搬迁到洛杉矶后,一直到1991-1992赛季才第一次打进季后赛。
    而他们能够打进季后赛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拥有了防守,拥有了从马刺离开转投快船的拉里-布朗。
    没错,拉里-布朗曾经在洛杉矶快船当过两年教练。
    这个一向以严厉防守而著称的名帅,怎么看都觉得和快船这个球队风格不太相符。
    不过布朗来到快船后的确给球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快船的阵容天赋其实是不错的,他们拥有丹尼-曼宁、查尔斯-史密斯这样很有天赋的锋线球员。
    只不过1992年的NBA还是内线球员的天下,你要么拥有四大中锋,要么就是拥有强大的四号位锋线群对抗中锋,或者你有个乔丹。
    像曼宁、史密斯这样的进攻型前锋,在那个时代以他们为组队核心拿不到冠军。
    拉里-布朗在下半赛季接受了快船队,改造球队的防守,让球队在下半赛季取得了23胜12负的优异战绩,一举打入了季后赛!
    8年时间,快船到了洛杉矶8年终于打进了季后赛。
    对于洛杉矶的快船球迷来说(如果有的话),这绝对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个赛季!
    李良见到这个历史意义时都哭了。
    快船太尼玛可怜了,第一次进季后赛就是一大意义。
    看看天使之城书的上半部,各个都和总冠军有关系。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李良感慨了一番快船的穷酸,然后进入了任务中:
    任务,在雪山上划船,时间:1992年4月24日,地点:美国盐湖城三角洲中心,对阵:洛杉矶快船VS犹他爵士,任务要求:率领洛杉矶快船队击败犹他爵士队,拿到季后赛的首场胜利,任务奖励:获得技能一个。任务难度:明星。
    李良现在是发现了,天使之城书下册的几个任务,每个任务完成获得的都是技能。
    说实话,这样的任务性价比还是挺高的,起码比湖人的任务性价比要高。
    技能可是好东西,运用得当的话,每场比赛都能起到奇效。
    像一发入魂、死亡缠绕这些技能,让李良在比赛中获益匪浅。
    就在其他明星球员们纵情声色的时候,李良还在努力的提升自己。
    进入任务中:
    1992年的三角洲中心,巨大的喧闹声传入了李良的脑海中。
    要说NBA30只球队哪个球队的主场李良最喜欢,爵士一定是备选答案之一。
    对是最喜欢,而不是最不喜欢。
    虽然盐湖城场馆设施不是特别先进,球迷更别说了,很不友好。
    可问题是在这里能获得愤怒值啊!
    盐湖城的球迷那叫一个疯狂,永远把球场弄得和KTV一样巨吵。
    你们也不想想,对手吵,你们自家球员就不吵吗?
    1992年的三角洲中心比现在的能源解决中心更加的喧闹。
    双方球员已经站在了场上,而李良却坐在场下。
    这场比赛他没有替代任何人,而是以球队替补的身份参加比赛。
    坐在李良身旁的正是名帅拉里-布朗。
    拉里-布朗真正的功成名就要在2004年,率领活塞队完成了平民的胜利。
    他打造的防守让他在球迷中声名大噪,成为学院派的知名代表。
    不过球迷们总有一种错觉,就是觉得这种打法团队、防守强悍的教练,在场下一定也是一个严谨、保守,德艺双馨的老爷子。
    这么想可就错了。
    事实上拉里-布朗的性格出了名的差,脾气不好,对球员过于严厉,他不喜欢和球员沟通,不尊重年轻球员,在他的球队永远是他说了算,球员要按照他的想法去打球,而不是按照球员的特点为他们量身打造战术体系和发展机会。
    所以,布朗在每一个球队待的时间都不长,作为一个名帅,职业生涯带过十支球队。
    虽然带领其中7只球队进入季后赛,拿到了NBA、NCAA双料冠军,成就了阿伦-艾弗森的2001,赢得了“点石成金”的美名。
    但在这背后,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糟糕的脾性,和球员、管理层糟糕的相处关系。
    他在一个球队往往只能待两年多时间,时间再长一点,要么和球员,要么和管理层发生矛盾,而且往往水火不容。
    一次两次就算了,次数这么多,只能说明布朗个性就是如此,只是因为他能力强,所以总会有球队请他执教。
    短时间带出成绩,然后拍拍屁股就走人。
    最好的结果就是给活塞带来了总冠军,两进总决赛,但也毁掉了活塞未来的希望达科-米里西奇,因为布朗从来没想过要培养他,而是毁掉了他。
    对李良来说,和布朗的合作也就是这一场比赛而已。
    他需要耐心的等待,等待布朗什么时候派他上场。
    然后他发现,这似乎是这次任务最困难的一个地方。
    比赛开始后,一直到第一节结束,布朗竟然都没有想过要换上李良?
    这下李良怒了,尼玛系统你让我来做任务,却不让我上场是几个意思?
    快船在第一节面对犹他爵士的进攻,一开始就落入了下风。
    爵士队拥有双马龙的阵容,内线卡尔-马龙,外线杰夫-马龙,控球后卫上是斯托克顿,内线又有一个马克-伊顿,可以说实力非常强悍。
    快船的主力阵容在喧闹的三角中心,第一次参加季后赛,发挥完全不正常。
    转移球缓慢,进攻简单,防守漏洞百出。
    一直到替补登场的控卫里弗斯登场,快船的局势才缓解。
    没错,老里也在这支快船队阵中,和李良是队友。
    李良还想着和里弗斯一起上场配合投三分呢,尼玛拉里-布朗你就准备让我一直坐板凳了?
    第二节比赛开始了,拉里-布朗还是没有换上李良的意思。
    李良彻底火了,他开始质问布朗,“教练,为什么不让我上场?我什么时候能上场?你该让我上场了吧,我要上场啊,我们内线劣势……“
    拉里-布朗用很不耐烦的眼神看了眼李良,”我是主教练,我什么时候让你上场,你才能上场。“
    李良都无语了,心想,怪不得这个任务的名字叫“在雪山上划船。”
    你TM都不让老子上场,我可不就像在雪山上划船一样,干划桨动不了吗?
    李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或许这就是任务的难点所在?
    到底怎么样才能让布朗让自己上场呢?
    此时,场上的局势对快船非常不利,他们有点被打蒙了。
    毕竟是第一次参加季后赛,又是在可怕的盐湖城客场作战,首发的表现完全不正常。
    核心球员查尔斯-史密斯面对卡尔-马龙,进攻打不进,防守防不住,只能依靠一些中距离投篮蹭分。
    而1992年的马龙已经强壮的好像一头野牛了,频频利用空切和快攻得分。
    他在快攻中爆炸性的扣篮让整个球馆的球迷为他尖叫。
    如果无法遏制马龙这个点,快船这场比赛是不可能赢的。
    当马龙在篮下抢到二次篮板,再度打进一球后,拉里-布朗叫了一个暂停。
    李良这时候站出来,道:“教练,你应该换我上场了,我可以搞定马龙!”
    布朗还是冷着脸,“我说了,我是教练,我有权决定谁在什么时候登场!”
    “但我可以带着球队获得胜利!你不让我上场,球队是赢不了的!”
    李良用双倍于布朗的声音朝着他吼道,这让快船其他球员都惊呆了。
    这家伙,竟然敢和拉里-布朗教练对着吼,而且是因为他想登场?
    李良在这支快船队里是一个替补的新秀。
    新秀,在拉里-布朗眼里就是不应该上场的球员。
    尤其是季后赛,新秀们只能在垃圾时间上场玩玩。
    因为在拉里-布朗的执教观念中,“培养年轻人”这个观念是不存在的。
    他对培养年轻人没有任何兴趣,因为他知道自己在一个球队待的不会太长。
    所以,他来到一个球队,就是要发挥,或者说榨干一个球队的全部实力,把他们提升到最好,立刻出成绩。
    至于以后,以后关他什么事?以后他就去别的球队执教了。
    所以在这种关键的季后赛中,拉里-布朗怎么会让一个新秀登场呢?
    但李良就是要改变拉里-布朗这种不重视新秀培养的榨干型执教模式!
    你不让我上场是吧?我就在暂停的时候和你闹,和你对抗,和你对骂。
    如果快船这时候领先,李良闹的就毫无道理。
    但此时,快船在第二节已经落后12分了,并且查尔斯-史密斯在防守端被卡尔-马龙打的毫无办法。
    这个强壮又肮脏的男人,肘子没少往史密斯的身上招呼。
    他快攻上篮的时候你敢拦?肘子一架起来,敢冲上来的“一不小心”给你一下。
    死是死不了,疼是免不了的,而且有受伤的风险。
    如果一肘子是打到脑袋上,那对不起,可能就不是缝针这么简单了,搞不好要晕倒进医院的。
    拉里-布朗在替补席上是面红耳赤,他没想到一个新秀敢这样和自己对抗。
    而且是在比赛当中,这还得了?
    可问题是,其他球员好像都赞同李良的样子。
    包括查尔斯-史密斯,他都有点想要下场休息一下了。
    布朗很想把李良一直摁在板凳上,但看着李良那灼灼的目光,还有捏紧的拳头,他心中有点害怕,怕李良会忍不住在替补席上给自己一拳。
    李良还真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不能登场的话,大不了给布朗一拳,反正这样任务也完成不了,还不如打个痛快。
    最终,布朗妥协了。
    整个暂停时段,他都没有布置什么战术。
    最后就是让李良换下了查尔斯-史密斯,李良终于登场了。
    此时,爵士队领先了快船12分,他们的势头非常的旺。
    这一场他们是势在必得,快船这种鱼腩队,怎么会被他们放在眼里。
    1992年的犹他爵士实力的确非常强大,这一年他们打入了西部决赛,最后6场大战输给了开拓者。
    如果从纸面阵容上看,他们其实比1997和1998进总决赛的那两年还要强。
    只不过那时候的西部球队都非常强大,球星们都处在巅峰。
    而以马龙为核心的爵士队,因为马龙的原因,总是差那么一口气。
    不是马龙不强,而是他的天赋确实不太够。
    而且从个性上来说,别看他一副“硬汉”的样子,场上肌肉发达,铁肘无敌,场下玩卡车、打猎,妥妥的一副硬汉人设。
    实际上他没有那么硬,甚至有点欺软怕硬,新秀赛季还打电话给妈妈哭鼻子。
    之后20年的邮差生涯,铁肘黑人无数,却只能肘肘小个托马斯,性格温和的大卫-罗宾逊,脚踢佛性的邓肯等等。
    真正脾气暴躁,个性强悍的球员,马龙敢肘吗?
    你看他有肘过巴克利吗?
    他连罗德曼都不敢肘,尽欺负老实人。
    李良可不是什么老实人,只不过马龙以为他是老实人。
    李良一登场,和马龙对位,马龙就靠了过来,倚着李良,给李良施加压力。
    此时是快船外线发球,李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一个抬手佯装要球,胳膊肘直接打在了马龙的下巴上!
    这一下看似无意,却把马龙打得眼冒金星。
    而裁判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因为两人正好躲在了马克-伊顿的后面,被“猛犸”庞大的身躯给挡住了。
    马龙捂着嘴一脸的痛苦,见李良竟没有任何表示,马龙冲上去就想推李良。
    李良全身肌肉一收紧,胳膊挡在胸前,被马龙一推,一股大力,但他顶住了没有后退,反而把马龙给顶回去了!
    怎么着,我还怕你不成?就你会肘击啊?就你力气大?
    在NBA打球的,睡还没膀子力气了。
    李良根本就不怕马龙,他又不是真的在这个时空打球的。
    就算你在这个时空打球,他也不怕,我可是系统的爹。
    双方一下爆发了冲突,两边球员都冲了上来,其实李良压根没有和马龙打架的意思。
    而马龙推了一下发现推不动,好像也怂了。
    裁判一阵哨声把两边球员隔开,然后各给了马龙和李良一个技术犯规。
    李良无所谓,如果能把马龙兑掉,说不定快船这场就赢了。
    马龙这场可是拿下了全队最高分,又是核心球员。
    如果他不在,还有半场多比赛呢,爵士的赢面绝对会小很多。
    如果这样极限一换一,李良也算是完成任务了,而且是没费什么劲。
    在一阵混乱后,比赛继续进行。
    这下马龙对李良的态度和一开始就不同了。
    他和李良稍稍保持距离,不再有那种压迫感了。
    李良心想,果然是个欺软怕硬的主,有本事你肘我啊?
    随后,李良开始带领快船队逆袭。
    逆袭的方法还是很简单——三分球。
    这是李良打八九十年代篮球比赛的制胜法宝。
    他借着外线持球策应的机会,拿到球假装策应传球,面前三米没有人。
    好家伙,就算没有了手感符文和零秒出手的加持,90点空位三分能力足够对手喝一壶了。
    连续两个三分球,投的卡尔-马龙目瞪口呆,也投的拉里-布朗掉了下巴。
    这小子,这么神奇的吗?
    对李良来说,这不过是正常操作而已。
    第二节,李良三分球4投3中,同时在防守端遏制住了马龙的进攻。
    李良遏制马龙靠的不是技巧,不是蛮力,而是勇气。
    他用一个肘击和对马龙的毫无畏惧,打掉了马龙嚣张的气焰。
    随后马龙的进攻感觉就没有开场时那么顺了,心气没了。
    而且防守端被一个新秀连续投中三分,让马龙非常的迷
    茫。
    快船队的士气完全被李良给带动了起来。
    随后上场的里弗斯和李良二人,一个外线投射,一个持球突破,把爵士的防守完全搅乱。
    本来落后12分的快船队,在半场结束时已经领先爵士4分了!
    形势完全被扭转了过来。
    中场休息时,拉里-布朗没有再提让李良坐板凳的事。
    他的表现的确让人惊讶。
    布朗的确有他顽固保守的地方,但他不是一个傻子。
    单节11分,让马龙没有再得分,布朗不可能再把李良摁在板凳上。
    到了第三节,李良不在场,快船队又开始落入了下风。
    马龙再度生龙活虎起来。
    眼看着爵士又把比分反超,布朗果断换上李良。
    马龙一看李良上场,整个人都有点不好的样子。
    首先,这小子混不吝,防守端非常的缠人,而且勇往直前毫不畏惧。
    其次,就是马龙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防守李良。
    废话,你要知道就奇怪了。
    李良现在可是2014赛季NBA联盟MVP的有力竞争者。
    这样一个球员来到1992年,被当成一个新秀,完全没有被研究过,还会超越时代的投射能力,你让马龙怎么防?
    李良强大的三分,让爵士的防守阵型完全被拉开,根本不好防守。
    从这个时候开始,布朗不再把李良换下场了,你就在场上呆着吧!
    这也是布朗的风格,好用的球队他就用到死。
    李良当然乐意至极。
    他和替补的道格-里弗斯之间很快有了默契,两人联手撑起了球队的进攻。
    加上丹尼-曼宁的助力,快船队一直保持领先,直到比赛结束!
    快船队客场113:110战胜了爵士队,李良在最后两分钟,用他极其稳定的罚球,帮助快船锁定了胜局。
    马龙全场拿下了24分,本来应该得到32分的他,硬生生被李良扣掉了8分。
    而里弗斯在斯托克顿的头上轰下了23分。
    斯托克顿是个伟大的控卫,但他和同时代一些实力控卫对决时,防守表现实在不咋地,经常被打爆。
    任务完成,在雪山上划船,获得奖励:技能‘卡尔-马龙的铁肘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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