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非非 作者:花清晨

    第 14 章

    当真的要面对沈先非一起吃饭的时候,桑渝有些犹豫了,因为送“定情之物”给她,不用见到他,这会要面对面的对着他,她怕他会消化不良。

    思思、沙沙和初初三人在到处找位子,看到有人召唤桑渝,桑渝还傻愣愣地站在那,于是三个人上前推着她,一齐到了沈先非坐的那桌,将她给推坐在了沈先非的旁边。

    沈先非一看到她坐了下来,心里一阵慌乱,便被口中的饭菜给呛住了,猛咳了起来。

    这时,坐在另一桌的沙沙死命的使眼色,并以手示意桑渝给他拍拍背。

    桑渝皱着眉,狠瞪了一眼,要帮他拍背,有没有搞错,万一她拍着拍着难以忍住中的愤慨,一巴掌将他拍在饭盆里,虽然能解一时之气,但之后她伟大的计划就会泡汤了。

    思思和初初也跟着使眼色了,桑渝决定豁出去了,拍就拍。于是,狼爪伸向沈先非的背后。

    正文 7、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

    岂知,一巴掌拍下,将原本在咳嗽的沈先非给拍得部一下子贴向了桌子,一张俊脸都胀得通红,差点将面前的饭盆给撞翻了,那个饭盆震动的只晃了几下又平稳了下来。

    思思、沙沙和初初三人一齐以手遮住了眼。

    还想再拍第二掌的桑渝,在沈先非恶狠狠地瞪视下,手僵在半空中一动不动。

    又咳了两声,沈先非面无表情地端起了未吃完的饭,离开了那张桌子,出了食堂的门。

    望着沈先非背影,桑渝收了手,懊恼地拍了一下头。该死的,都说了她会忍不住地死命狠拍的,刚才沈先非幸好顶住了她那一掌,只是抵在桌子上而已。

    在思思、沙沙和初初三人眼神的唾弃之下,桑渝满肚委屈地扒完了饭盒里那超级无比难吃的大锅饭,她是发神经的才追到这里来吃这种饭菜。哼,明天那只笨鸟求她来这里吃饭,她都不会来,晚上她决定还是回小餐厅点炒菜。

    突然,她盯着自己的饭勺上青菜,有一种想要吐的欲望,发出了一声怪叫。

    思思鄙夷了她一眼,说:“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叫什么叫?”

    “吃到一条虫,可怕,吃到两条虫,很可怕,那么吃到几条虫最可怕?”桑渝觉得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虽然她喜欢打架闹事,凶得像个黑社会大姐大,但是她最怕这些乱七八糟长得超级无敌恶心的东西。

    一旁吃完饭的李晨曦吹了个口哨,很自然地接一了句:“恭喜你,霸王花,半条虫可不是人人都能吃到的。”说着,与其他同学轰笑着去洗饭盆。

    思思、沙沙和初初三人仔细地看了看那半条僵硬的虫尸,两排脚被油炸的全撑直了,上面还有毛啊刺的,一竖在那清晰可见,想到另半只这样的东西进过桑渝的嘴,又进了她的肚里,三人齐口同声:“今天你别和我们说话,还有不许坐马桶。”

    桑渝气得放下勺子,端起饭盆,她大步走向打菜的窗口,那里只有三三两两几个学生在打饭菜,里面工作的人已经开始开心地交谈起来。

    敲了敲玻璃窗,一位大叔级别的工作人员问她什么事?

    她将饭盆中的那半条青虫展示给他看,那位大叔长哦了一声说:“高蛋白,高蛋白,同学你可不能浪费了。那,再免费赠送你一勺,不用刷卡的。”

    那位大叔非常“好心”地舀了一大勺青菜盖在桑渝的饭盆里,将那半只青虫给盖得见不着。

    桑渝只觉得热血翻涌,抡起的拳头尚未用所动作,她的嘴巴便被人给封住了,手中的饭盆也被人给夺了去,双手也被人给架住,整个人就这么被拖出食堂。

    弄得窗台内的大叔笑着说:“那几个同学一定是嫉妒了,去抢她的菜了。”

    被绑出食堂,桑渝四肢伸展,就将思思、沙沙和初初三人给震离一米多远。

    “你们干什么?我想对食堂的伙食发表点意见也不可以吗?”桑渝怒道。

    思思说:“我拜托,桑大小姐,你真的只是去提点意见而已?你一巴掌把沈帅哥都给拍走了,有气没地方撒,又吃了半条大青虫,只是去提点意见?上次你把追你的男生给打得三天下不了床,而且还留下后遗症,那脸后来怎么看都像个猪头。你那抡得死紧的小拳头,还有那张罗刹脸,分明是想将那位大叔从窗户里拉出来痛扁一顿。”

    沙沙说:“桑大小姐,这是潜规则,潜规则你懂不?大锅饭就是这样,只是你今天比较倒霉。你没看到那些大二大三还有大四的前辈们,就算是饭里有只苍蝇,也是一个个神泰自若。”

    初初说:“要不是我们三人拦着你,你明天就又要上宣传窗了。你已经上过一次宣传窗了,要是再犯,就会被记大过了。知道不?有‘案底’的人,是很难毕业的。”

    思思说:“我终于知道为啥沈先非看到你就像看到瘟神一样,跑得比什么都快。”

    沙沙说:“因为你暴力。”

    初初说:“还相当的暴力。”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将桑渝原本嚣张的气焰给无情地浇灭了。

    过了半晌,桑渝摆了摆手说:“算了,晚上我们去小餐厅点菜。”

    思思问:“那你不追沈先非了?你那天雄赳赳气昂昂地发表了什么言论,都不作数了?”

    “如果因为追他,弄得我得厌食症,我宁可——”“不追”两个字卡在桑渝嘴里死活不肯冒出来,这样的心声绝不能表露出来。

    “宁可怎样?”三个舍友死活不肯定放过她。

    “晚上大锅饭。”桑渝想了想,改了口。她桑渝决不是那种说放弃就轻易放弃的人,她一定要让那只笨鸟折服。

    桑渝选择了大锅饭之后,最多只见了沈先非三次面,之后见到的只有沈先非的同学了,后来一问,才知道,沈先非改变了原来吃饭的时间,总之不是提前来打饭就是退后来打饭,然后,打完了饭菜直接回宿舍。

    这让桑渝决定穷追猛打的决定更甚了,不过是一只笨鸟,她就不信这么难下来。

    食堂计划行不通,改为课堂计划。

    这一节课是修学法律的大课,一般上这种大课,几个班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后排的座位会比前排的座位更吃香,因为谈恋爱的谈恋爱,吃零食的吃零食,打牌的打牌,睡觉的睡觉。

    沈先非早早就来了阶梯教室,在前几排坐下了。

    渐渐地,进教室的学生越来越多,他身边也有人坐下了,但他的头始终连抬都不曾抬,一直静静地看着他的书。

    伴随着那催命似的上课铃声响起,一位穿着卡其色风衣的老师迈着优雅感的猫步走进了教室,因为其走路像是模特走猫步,故同学们给他起了外号叫“猫步”。

    猫步说话风趣幽默,举得一些案例总是让人捧腹大笑,就连一向很少言笑的沈先非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想到你竟然会笑。”

    冷不防的一个犹如魔鬼一般的声音刺进沈先非的耳中,他偏过头看向旁边的人,原本淡笑的一张脸犹如万年寒冰。

    “你怎么混进来的?!”

    “大摇大摆,走在老师前面走进来的咯。”桑渝一边回答沈先非的话,一边盯着那个会走猫步的老师,认真地做着笔记。这个猫步说的还真不错,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就像是走猫步一样。难得有一门课,能让她不睡觉,怎么当初她没去报法律系的,她决定大二的时候选修这个猫步老师的课。

    第 14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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