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48 章
(红楼同人)红楼之黛玉入农家 作者:苣苣
第 48 章
黑马最终低下头,呜呜的低鸣了几声,也便不在抗议些什么了。
孙猴讶然不已,他家大爷一直都把这匹王爷亲赐的纯血大宛驹当成宝贝,每日都要骑着它溜上几圈,没成想,今天居然为了他这个不知名的小厮破例了。
看来,他高升的时候要到了。
而他却不知道,仅在一尺之隔的他家大爷心里也正打着啪啪响的算盘,想着如何报了贾赦当日给予他的“大恩”。
然而一切的发展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莫怪人道:“这一切都是命。”
说来也巧,孙绍祖一行人所要前往的小丘山说起来也远,只因这小厮倒也有些门路,为了讨孙绍祖的欢心,便带领着孙绍祖朝着他偶然发现的一条小路走去。而恰恰这条小路,却是与穆归所居住的小村庄相隔不远。
“你说,还有多久才到,老子都走了快半个时辰了,还没见到你嘴里说的庵子。”本是因为贾雨村信中所说的急事赶回京,结果半路一个岔子,让他便想亲自挑选几个可心的美人回去留有大用,却没成想那崽子口中的几步路,让他活活走了半个时辰,可是连个屁都还没见到。
“大爷,这已经是小的发现的最近的路了,那庵子名叫‘藏心庵’,可有点门路的人都知道,藏心藏心,藏的心不还都是美人儿的心,既然是美人,哪里能在这些粗俗的地方藏着,还不得有个金贵的地方妥当些。”偷偷打量了眼孙绍祖的脸色,孙猴心下便越发着急了起来,话锋一转,“大爷,你要想啊,等的越久,这东西就越好,这回大爷亲自走了那么远的路,老天还不赐个天仙给大爷带回去好好乐呵乐呵。”
“老子就怕,等的久了,东西都馊了,要是你敢拿七老里就原因作出了揣测,一来,姓孙的确实是个渣,这一点看他虐老婆就知道了。二来,原著里有提到,他看到迎春就来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贾赦和他平辈,现在却嫁个庶女过来,就成了他的岳父,活活比他大了一辈。三来,政治上的原因,贾家是北静王的人,而孙绍祖和贾雨村是忠顺王爷的人。第四,原文中说到,贾家祖辈是靠军功起家的,而那个时候帮过孙家,所以有那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话,但是迎春嫁过去带的书,几乎全被姓孙的烧了,迎春只得自己偷偷藏了两本。这说明姓孙的严重讨厌读的女人。最后,姓孙的好色yg(额,这词用的不大对),但是绝对是色狼,可是又和贾琏那种会来事的不同,又与贾赦那种老色狼也不同,这丫的就是粗暴虐待,而迎春绝对不会来事,这点大家明白的。好吧,说这么多不是想为姓孙的开脱些什么,他就是个渣,只是文里站在这渣的角度和奴才小废渣的角度来说,自然不能写,呀,我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残虐不堪.......最后附上个小段子仅供大家娱乐.......关于金陵十二钗嫁给孙绍祖的下场....林黛玉:先哭,他不理,于是三天两头冷嘲热讽,把孙绍祖气得鼻血狂流后再于深夜在他床前上吊,等已经上火多天满嘴冒泡虚弱不已的他一睁眼……薛宝钗:不贪不妒不理你,跟公婆搞好关系一起治你。史湘云:拌成男子混出府,回娘家。王熙凤:让他死了都不知道是谁治的。贾迎春:忍者无敌。贾惜春:一刻不停地念经敲木鱼,吵得他不敢进屋。贾元春:他睡觉的时候我弹琴,他起来的时候我睡觉。贾探春:想办法切断你的经济命脉。秦可卿:让他和曹丕一个下场,戴一千八百多年的绿帽子。李纨:把他熬死了,我还活着。妙玉:他来庵里娶我的那天就顺手给他剃个秃子。贾巧姐:姥姥,借我个能拍死人的耙子。最后的最后的最后,让某人无耻的说一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骂人,还是在文里的角色上.....哈哈,有点不大好意思.......咳咳......明天会更的.....
☆、中山狼遇天仙,非英雄却也能救美
见天仙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孙绍祖不禁心下一紧,喉结随着嘴里不断分泌的唾液上下滚动着,右手赶忙将从不离身的虎皮鞭往后腰的腰带上熟练一插,挺了挺胸,耸耸肩。
“你说那是天仙吗?”瞪大斗圆的双眼,视线一刻不曾离开那抹红色的身影,孙绍祖似喃喃自语,又像是在问着站在他一旁的小厮孙猴。
“是,是,那个就是天仙啊。”就连孙猴,还有一众其他小厮一个个都只顾着抬手擦着从嘴角不断溢出的口水,听到他们家大爷的问话,也未曾回过神来,只是神情呆滞的满嘴答‘是’。
“妈妈的,在这种穷乡僻壤还能遇上天仙,这,这真是老天给我发来的。”虽然还是有几分的不可置信,但他却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否则怎么会这么巧呢,他这辈子第一次来到这些破地方找女人,正正好好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穿着红嫁衣的天仙,这要不是专程嫁给他的,打死他都不信。
即使是在这般心情振奋的时候,他还不忘咒骂上几句。
回头见一众随从小厮早已一副飘飘然之态,有几个还知道擦去口水,还有的早已把衣襟打湿了都不曾知晓。见到他们这幅下作胚子的样,他就像自己的心爱之物被人窥探了一样,朝着几个小厮大吼了起来:“去去,有你们什么事,天仙也是你们能瞧的吗?一个个都给老子滚,滚的远远的,不要污了天仙的眼珠子。”
见没人理他的话,孙绍祖铜铃般大的眼珠子狠狠瞪了几眼还在神游太虚的小厮们,“滚,再不滚,老子一个个把你们丢出去。”这才吓得一干小厮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好几里外,边跑还不忘回头再看看天仙,又被他们家的大爷一瞪,就再次不要命的飞奔了起来,深怕那能刨人骨的虎皮鞭不留情的抽到他们身上。要是平时还好说,在天仙面前出糗,这该是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耻辱。
即使到了那身着鲜红嫁衣的人在他们眼中成了一个小红点的时候,他们回头驻足流连忘返。
“你们说,天仙有把我记住吗?早知道就让我家婆娘把家里最好的那件衣服给我带上,这会儿要是穿着,能让天仙把我记在她脑子里,有空再想想我,我这辈子都值了。”说话的小厮五短身材,又是远近闻名的好色种子,因样貌似矮脚虎王英,好听《水浒》的便给了他个名字,孙英。
“去,就你那副好色的胚子,仙子能看上你,我想,她肯定是记住我了,刚才就我跑的最快,肯定是记住我了。”又一个平时在孙绍祖面前一声都不敢吭的小厮跳了出来,神态自然,侃侃而谈起了自己和仙子的奇遇,似乎还有想将其连成一整套话本的趋势。
“明明是记住我了!”又一小厮。
第 48 章
恋耽美
第 48 章
黑马最终低下头,呜呜的低鸣了几声,也便不在抗议些什么了。
孙猴讶然不已,他家大爷一直都把这匹王爷亲赐的纯血大宛驹当成宝贝,每日都要骑着它溜上几圈,没成想,今天居然为了他这个不知名的小厮破例了。
看来,他高升的时候要到了。
而他却不知道,仅在一尺之隔的他家大爷心里也正打着啪啪响的算盘,想着如何报了贾赦当日给予他的“大恩”。
然而一切的发展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莫怪人道:“这一切都是命。”
说来也巧,孙绍祖一行人所要前往的小丘山说起来也远,只因这小厮倒也有些门路,为了讨孙绍祖的欢心,便带领着孙绍祖朝着他偶然发现的一条小路走去。而恰恰这条小路,却是与穆归所居住的小村庄相隔不远。
“你说,还有多久才到,老子都走了快半个时辰了,还没见到你嘴里说的庵子。”本是因为贾雨村信中所说的急事赶回京,结果半路一个岔子,让他便想亲自挑选几个可心的美人回去留有大用,却没成想那崽子口中的几步路,让他活活走了半个时辰,可是连个屁都还没见到。
“大爷,这已经是小的发现的最近的路了,那庵子名叫‘藏心庵’,可有点门路的人都知道,藏心藏心,藏的心不还都是美人儿的心,既然是美人,哪里能在这些粗俗的地方藏着,还不得有个金贵的地方妥当些。”偷偷打量了眼孙绍祖的脸色,孙猴心下便越发着急了起来,话锋一转,“大爷,你要想啊,等的越久,这东西就越好,这回大爷亲自走了那么远的路,老天还不赐个天仙给大爷带回去好好乐呵乐呵。”
“老子就怕,等的久了,东西都馊了,要是你敢拿七老里就原因作出了揣测,一来,姓孙的确实是个渣,这一点看他虐老婆就知道了。二来,原著里有提到,他看到迎春就来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贾赦和他平辈,现在却嫁个庶女过来,就成了他的岳父,活活比他大了一辈。三来,政治上的原因,贾家是北静王的人,而孙绍祖和贾雨村是忠顺王爷的人。第四,原文中说到,贾家祖辈是靠军功起家的,而那个时候帮过孙家,所以有那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话,但是迎春嫁过去带的书,几乎全被姓孙的烧了,迎春只得自己偷偷藏了两本。这说明姓孙的严重讨厌读的女人。最后,姓孙的好色yg(额,这词用的不大对),但是绝对是色狼,可是又和贾琏那种会来事的不同,又与贾赦那种老色狼也不同,这丫的就是粗暴虐待,而迎春绝对不会来事,这点大家明白的。好吧,说这么多不是想为姓孙的开脱些什么,他就是个渣,只是文里站在这渣的角度和奴才小废渣的角度来说,自然不能写,呀,我是多么的罪大恶极,残虐不堪.......最后附上个小段子仅供大家娱乐.......关于金陵十二钗嫁给孙绍祖的下场....林黛玉:先哭,他不理,于是三天两头冷嘲热讽,把孙绍祖气得鼻血狂流后再于深夜在他床前上吊,等已经上火多天满嘴冒泡虚弱不已的他一睁眼……薛宝钗:不贪不妒不理你,跟公婆搞好关系一起治你。史湘云:拌成男子混出府,回娘家。王熙凤:让他死了都不知道是谁治的。贾迎春:忍者无敌。贾惜春:一刻不停地念经敲木鱼,吵得他不敢进屋。贾元春:他睡觉的时候我弹琴,他起来的时候我睡觉。贾探春:想办法切断你的经济命脉。秦可卿:让他和曹丕一个下场,戴一千八百多年的绿帽子。李纨:把他熬死了,我还活着。妙玉:他来庵里娶我的那天就顺手给他剃个秃子。贾巧姐:姥姥,借我个能拍死人的耙子。最后的最后的最后,让某人无耻的说一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骂人,还是在文里的角色上.....哈哈,有点不大好意思.......咳咳......明天会更的.....
☆、中山狼遇天仙,非英雄却也能救美
见天仙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孙绍祖不禁心下一紧,喉结随着嘴里不断分泌的唾液上下滚动着,右手赶忙将从不离身的虎皮鞭往后腰的腰带上熟练一插,挺了挺胸,耸耸肩。
“你说那是天仙吗?”瞪大斗圆的双眼,视线一刻不曾离开那抹红色的身影,孙绍祖似喃喃自语,又像是在问着站在他一旁的小厮孙猴。
“是,是,那个就是天仙啊。”就连孙猴,还有一众其他小厮一个个都只顾着抬手擦着从嘴角不断溢出的口水,听到他们家大爷的问话,也未曾回过神来,只是神情呆滞的满嘴答‘是’。
“妈妈的,在这种穷乡僻壤还能遇上天仙,这,这真是老天给我发来的。”虽然还是有几分的不可置信,但他却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事实。否则怎么会这么巧呢,他这辈子第一次来到这些破地方找女人,正正好好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穿着红嫁衣的天仙,这要不是专程嫁给他的,打死他都不信。
即使是在这般心情振奋的时候,他还不忘咒骂上几句。
回头见一众随从小厮早已一副飘飘然之态,有几个还知道擦去口水,还有的早已把衣襟打湿了都不曾知晓。见到他们这幅下作胚子的样,他就像自己的心爱之物被人窥探了一样,朝着几个小厮大吼了起来:“去去,有你们什么事,天仙也是你们能瞧的吗?一个个都给老子滚,滚的远远的,不要污了天仙的眼珠子。”
见没人理他的话,孙绍祖铜铃般大的眼珠子狠狠瞪了几眼还在神游太虚的小厮们,“滚,再不滚,老子一个个把你们丢出去。”这才吓得一干小厮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好几里外,边跑还不忘回头再看看天仙,又被他们家的大爷一瞪,就再次不要命的飞奔了起来,深怕那能刨人骨的虎皮鞭不留情的抽到他们身上。要是平时还好说,在天仙面前出糗,这该是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耻辱。
即使到了那身着鲜红嫁衣的人在他们眼中成了一个小红点的时候,他们回头驻足流连忘返。
“你们说,天仙有把我记住吗?早知道就让我家婆娘把家里最好的那件衣服给我带上,这会儿要是穿着,能让天仙把我记在她脑子里,有空再想想我,我这辈子都值了。”说话的小厮五短身材,又是远近闻名的好色种子,因样貌似矮脚虎王英,好听《水浒》的便给了他个名字,孙英。
“去,就你那副好色的胚子,仙子能看上你,我想,她肯定是记住我了,刚才就我跑的最快,肯定是记住我了。”又一个平时在孙绍祖面前一声都不敢吭的小厮跳了出来,神态自然,侃侃而谈起了自己和仙子的奇遇,似乎还有想将其连成一整套话本的趋势。
“明明是记住我了!”又一小厮。
第 4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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