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此刻跑到叶孤城面前,把我们刚刚谈话的内容,告诉他的话,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拔剑,切下这颗长在脖子上的凤头。”
    陆小凤嘴角一抽,对于那一柄名动天下的利剑,是否能砍下他脖子上凤头,纵然心中曾有无限好奇,也绝不会冒险去试。
    “你不是有个好朋友,叫做金七两吗?”卫无忌话语一转问道。
    “是啊!那怎么了?”陆小凤满是懵逼的点头,这家伙的脑子,转动速度和跳跃之快,聪明如他,也着实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他是大内侍卫,同时也是王总管的心腹。至于大内之中,还有多少这样的人,我也没有查清楚。”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大内之中,类似于金七两这样的,绝不止一个。
    “所以你想着借着这个事儿,让那些人全都暴露出来,然后一网打尽?”陆小凤紧接着道。他就说这个家伙,是个狡猾透顶的。
    “你这个人,是不是上辈子跟我有仇啊?这辈子跑回来报复我?”陆小凤突然有些,眼神怪怪的看着卫无忌。
    “这话是怎么说的?”卫无忌眨眨眼,道。
    “你看啊!自从认识你这个家伙以来,我有多少朋友变了模样,成了恶人,成了鬼。”细数之下,这样的人,确实不少。比如霍休,比如金九龄。
    “那只能说明,你交的那些朋友,除了有限的几个外,其余的都是恶棍,人渣。而交了他们做朋友的你,纯属眼瞎。”
    “卫兄,和我这个真正的瞎眼之人相比,陆兄的眼,可是明亮多了。”一道如春风般温和的声音,自门外响了起来。
    “花满楼,你怎么来了?”看着踏步而进的那一道温和如玉,满是鲜花,阳光气息的身影,陆小凤很是有些惊讶。
    固然这一场两大巅峰剑客的比试,吸引了整个江湖,怕是没几个人不关注这件事儿。但在关注,似乎也不应该有花满楼,他这个人不是一向最讨厌这些的吗?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的一场决斗,吸引了天下无数的江湖人。花满楼虽然是个瞎眼之人,却也不想错过。何况我敢肯定,卫兄一定会下场的,我不在,真的不合适。”
    “花兄,你可真是我的知心人啊。”卫无忌大笑着,搂着花满楼的肩膀道。
    “正好,前几天我刚从大内拿到了一瓶不错的好酒,我应与花兄共勉之。”
    “喂!这儿还站着一个大活人呢。”陆小凤顿时调教,叫喊了起来,喝酒居然不叫他。何况,那还是大内的御酒。
    “哦,对了,差点儿把你给忘了,该干嘛干嘛去。”卫无忌一摆手道。
    “你这样做真的合适吗?还有人性吗?”看着两个人勾肩搭背的声音,陆小凤目瞪口呆,跳着脚大声喊。
    “好酒肯定给你留着,但是你现在不到街上逛游,怎么把缎带发出去。”卫无忌回过头来一瞪眼,这家伙就是个酒鬼,一见了酒,就把什么正事儿都给忘了。
    “你说这话,让人无话可说。如果我有大智大通那般未卜先知的能耐,一定不会答应这个破事儿的。”陆小凤手抚额头,哀叹。
    他这个人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有两个优点,也是值得人称颂的,也是他陆小凤能在江湖之上,有这么多朋友的缘故。
    一者为讲义气,二者是讲诚信,只要答应了的事儿,不管多么困难,总会想办法做到的。
    “哎!那可是大内的酒啊!”一杯酒下肚,陆小凤哀声叹息,搁以往的话,这样的酒,绝对符合他的口味儿。
    可自从喝了大内的酒之后,再喝其他的酒,真的是清淡如水,一点儿滋味儿都没有。
    “这里有三块儿美玉,请陆小凤给我一条缎带。”一个布包,被一个年轻人放在了,陆小凤喝酒的桌子上。
    布包之中,摆着三块晶莹圆润,全无暇疵的玉壁。
    陆小凤是个识货人,他当然看得出,这三块玉壁,每一块都是世上少见,价值连城的宝物。
    “唐门二公子,唐天纵?”酒水入口,吞咽的动作,为之一顿,陆小凤抬眸看着那个年轻人。
    唐门的毒,对这个混迹江湖多年的浪子而言,实在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正是!还请陆小凤以这三块儿美玉,换我一条缎带。”唐天纵很正色道。
    他不是不知道,自家大哥给眼前这个四条眉毛的人下过毒,可他还是来了。
    唐家这一代的兄弟当中,他的年纪是最小的,可他的武功却是最高的,锋头也是最为锐利的。杀人,自然也是最为方便的。
    “唐门的人,跑到我的面前求缎带,你觉得合适吗?”陆小凤脸颊肌肉抽搐。
    他是陆小凤,不是陆小鸡,谁都能掐着脖子啃两口。
    “那你想怎么样?”一枚铁蒺藜在唐天纵手上环绕,这样的铁蒺藜,用来杀人,尤其像是长着四条眉毛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唐门的暗器天下无双,我早就领教过了。不过你也不必拿那东西吓唬我,因为我敢肯定,你的铁蒺藜,肯定打不中我。”陆小凤认真道。
    一个人若是在同样的地方,摔了两次跟头,那就蠢得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你到底想要怎样,才能给我一条缎带。”唐天纵脸色有些难看。
    “你要缎带,是为了接近叶孤城,给你哥报仇吧?”有的时候,陆小凤也是想不通,仇恨,真的就这么重要吗?
    “可就算找到叶孤城,你也不是他的对手,未必能报得了仇。”唐门的暗器,确实天下无双,却也不是天下无敌。
    “陆小凤,我看这么办,看在年轻人为了兄弟情义,也是不容易的份儿上,他跪在地上给你磕三个响头,你给他一条缎带,怎么样?”一个看起来很是老实,胖胖的和尚,走进了酒馆。
    “好,我磕就是。”唐天纵没有任何犹豫,甚至陆小凤都没有多少反应过来,直接双膝跪地,三个头磕在地面上,那叫一个实实在在。
    “你这样……”陆小凤无奈,这样一个孤高自傲的年轻人,毫不犹豫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他还能怎么样?
    一条丝带从腰上解下条缎带递过去,唐天纵接过缎带,回头就走。
    “咳咳!你这个年轻人,走路怎么也不看着一点儿,把我这把老身子骨,都快撞得散架了。”陆小凤觉得,这个地方的酒菜,就是再好吃,他也是不能待下去了。
    否则人家好不容易,苦心经营了这么久,也不知几辈人传承下来的酒馆,今日就要被一群江湖人,给折腾成废墟了。
    可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直接撞进了陆小凤的怀中。
    “老人家······”出于下意识,陆小凤伸手一扶,动作突然顿住了,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这只老猴子,这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缺德事儿了?让老天爷惩罚,收走了你大好年华的寿命,成了这般白发苍苍的模样,找好给自己养老送终的人了吗?”
    “咳咳,说起来老头子也是造孽啊!养了个不孝之子,他叫陆小凤,就让我这个老人家,一个孤苦伶仃的,在这街市之上飘荡。”咳嗽的时候,那份儿神态,真的是惟妙惟肖,入木三分。
    “老猴子,我非把你用粗绳子绑起来,用毛竹板子重重的打,打上三天三夜不可。”看着突然从怀中飞跃而起,已经远远离去的身影,陆小凤气的脸色发白,大声喊道。
    “陆小凤,原来也有这般失态的时候。”一个温和的声音,自背后响了起来。
    “在下司马紫衣,自然也是为了缎带而来。”一个手持木鞘长剑,身穿紫衣的中年人,冲着陆小凤一拱手道。
    “司马紫衣?不认识。”陆小凤毫不留情道。他当然知道,这个紫衣中年人是谁,就算没有了这双耳朵,长乐山庄的大名,也是不能没有听过的。
    “真的不认识?”司马紫衣一皱眉,这个时候,他并不想得罪陆小凤,毕竟谁也不想错过这一场,巅峰决战,何况他还是个学剑的。
    “人不认识不要紧,只要认识这个就可以。”司马紫衣从怀里拿出了一沓银票,足有五万之数。这个世上,财大气粗的主儿,是不是有点儿太多了。
    “半个时辰前,唐天纵用三块儿玉璧,换走了一条绸缎。我想这五万两银子的价,应该和那三块儿玉璧差不多。”这个江湖,真是说大也大,说小又实在太小了,半个时辰前发生的事儿,此刻应该已经传遍整个江湖了吧。
    “除了三块玉璧之外,好像还缺了什么东西。”陆小凤眼神儿,说不出的玩味。他这个人在江湖上朋友不少,但不代表他就怕麻烦。
    “莫要忘记,这是五万两银子,随时随地都能兑换出来的雪花纹银,足够普通人,一辈子花用。”司马紫衣看起来,总是容光焕发的脸,已经是铁青无比。
    “这我自然知道。”陆小凤很诚实的点头。
    “不过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前段时间,有个朋友曾出了同样的价格,只为了一个人的一句话而已。”
    “你说的那个朋友,是李燕北吧。可惜,他已经成了一个死鬼。”司马紫衣已经有些怒了。
    “说的不错,到头来,谁又不是死鬼呢?”陆小凤怔了一瞬间,居然也不发怒,一脸感叹的点头。
    “等一等,虽说我不能送你一条缎带,不过和你赌一把倒是无所谓。”陆小凤出声叫住了司马紫衣。
    “你是为了李燕北?”司马紫衣很认真的看着陆小凤,他虽然很生气,但没有杀陆小凤的心思,或许就是因为,他对朋友的这份儿情义。
    “也或许是为了他,更多的还是为了这柄剑吧。”陆小凤目光盯着司马紫衣手中的木制长剑,这柄剑和那柄剑,从外形来看,简直就是一母同生的两个兄弟。
    “剑怎么了?”司马紫衣皱眉,五万两银子,陆小凤都毫不动心,如今却为了剑而赌,如果陆小凤是如西门吹雪那般的人,他肯定似乎没有怀疑。
    “你手中的这款剑,跟那个人的实在是太像了。”陆小凤喃喃自语道。
    “哦?如此说来的话,改日倒要领教领教。”司马紫衣眸中精光闪烁,学我者生,似我者死,他亦是心中有剑的江湖人。
    “你这样的反应,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可我还是想多一句嘴,最好不要去找他。”
    “你准备好了,我要刺你左肩的肩井穴。”司马紫衣冷冷道。
    “我这衣服有点儿不太干净,又是两天没有洗澡,你的剑若是刺了进去,麻烦您最好是快进快出,免得脏了您的剑。”陆小凤笑着拍了拍自己的左肩膀道。
    “只要有血洗,剑脏了,又有何妨?”司马紫衣冷冷道,他的冷,似乎都已经赶得上西门吹雪了。
    “也不知道,我这血,干净不干净。”一步踏出,人已经站在了大街之上。
    “等一下,你就能知道了。”了字尚未从口中落下,剑已出手,剑光如电,直刺陆小凤左肩,肩井穴的位置。
    剑,其实本不容易拔出来,尤其是那种很长的剑。但是司马紫衣,却有最为独特的拔剑方式,剑一出鞘,便几乎已经到了陆小凤的肩头。
    果然,能在这纷纷扰扰的江湖,立得住脚的,没有一个是善茬儿,都有自己最为独特的本领,就如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头一般。
    陆小凤伸出两根手指头,轻轻这么一夹!本是极简单的动作,可是它的准确和速度,却没有人能够用言语形容,甚至于没有多少人,能够想象。
    简单的动作,经过千锤百炼的磨砺之后,就已经是铁中的精英,刚中的刚。
    司马紫衣的心,已经沉了下去,血也在往下沉,他的剑,被这简单的动作,给夹住了。
    “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也唯有陆小凤使出来的,才是灵犀一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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