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出错,内容已替换为724的内容,但是章节名改不了)
    打赢活塞,留给76人的调整时间不算多。
    他们回主场休息一天,然后,另一支队伍向他们发起挑战。
    来自西部洛杉矶,此前他们已经和湖人打过两场比赛,所以,此来的对手,是快船队。
    2009年,快船用首轮第一顺位选中布雷克·格里芬,然后就将球队祖传的乐透秀必遭大伤定律延续下来。格里芬的新秀赛季只打一分钟就赛季报销。许多人以为落在他们身上的诅咒会重新应验,但那种事没有发生。
    格里芬承受了快船的诅咒,随即将他的福气赐予这支球队。
    两年后,由于篮球原因,联盟阻止了保罗和科比会师洛杉矶,但没阻止保罗来洛杉矶。他们让保罗去了快船,从此,这支建队至今波折无数的球队,迎来了队史难得的兴盛时期。
    他们兴盛的时节,刚好是湖人由盛转衰的时节,他们终于不再是湖人的陪衬。
    比赛日,早晨。
    韦夏从家里来到外面,先去了趟老家。
    梅晨决定把他的房间收拾出来,给罗宾做狗窝。
    罗宾,就是科比送给韦夏的那只红色哈士奇。梅晨给它取名叫罗宾。
    罗宾在韦夏家里很快就展现出哈士奇的破坏力,前一个月,韦夏的父亲几乎天天打电话诉苦。
    若不是梅晨力保,罗宾不知道被打死几回。
    韦夏没想到老妈爱心转移的速度这么快,才几个月啊,就要把他的房间腾出来当狗窝。
    他这趟回来,也是看看他原来的房间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收起来。
    韦夏刚到家,罗宾便冲出来了。
    它跟韦夏很熟。
    韦夏平时有空就会来看它,总是带着罗宾最喜欢的牛骨头。
    “坐。”
    “趴下。”
    “转圈圈。”
    “学科比龇牙。”
    罗宾一怔。
    “学科比龇牙!”
    连续尝试了三次,韦夏就范了:“好吧,科比!”
    “科比”才是正确的口号,“学科比龇牙”对于狗来说,太复杂,不容易形成惯性。
    罗宾龇牙的样子看着滑稽可笑,韦夏真希望有一天他能带着它到科比面前喊出“学科比龇牙”。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罗宾龇牙的样子特别像部分镜头里的科比。
    那些镜头,科比几乎都是龇牙,做出“我他妈超凶”的嘴脸。
    “多大人了还和狗玩?”
    韦明亮看见罗宾就一个头两个大,韦夏将准备好的牛骨头放到地上,罗宾就不搭理他了。真是一条势利的狗啊!
    “爸爸,你最近还好吧?”韦夏笑问。
    韦明亮看了看周围,确定梅晨不在才说:“你要是把这家伙带回你家里,我会过得更好。”
    “我倒是想啊,”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他向诸神其发誓,他一点都不想。“我要是把罗宾抱回家,妈妈不会找你拼命吗?”
    韦明亮悲观地说:“有它在,我的半条命已经去了。过去的一个月,他咬坏了我三双球鞋,两件球衣,一张沙发和无数墙角...它就是恶魔!”
    果然,哈士奇这玩意儿,还是别人家的看起来最可爱了。
    韦夏每次来老家都能看见罗宾最好的一面,再摸摸狗头,然后避开它最坏的一面。
    “爸爸,我很想帮你,但除非妈妈答应,否则我不会横刀夺爱的。”韦夏的原则性举世皆知,嗯。
    “什么横刀夺爱,这本来就是你的!”韦明亮做最后的努力,“要是让科比发现你把他送你的狗转手给了别人,他会怎么想?”
    韦夏笑道:“他会觉得物有所值,因为很明显,全家上下只有妈妈才会毫无保留的爱罗宾。”
    韦明亮想再说几句,梅晨出来了。
    瞬间,韦明亮大玩变脸,童心未泯似的坐下来逗狗。
    韦夏只有叹服,见鬼的世界啊,我们男人到底要怎样才能在女人面前站起来,这个世界还能好吗?
    “菲利,快来你的房间!”梅晨一路数落,“你的房间太奇怪了,吃的穿的和一些奇怪的东西什么都有!”
    想起自己从小到大的房间要被做成狗窝,韦夏就有种青春一去不回的感叹。
    梅晨基本把他的东西收拾出来了。
    这里有很多具备纪念价值的东西。
    他的第一件比赛球衣,那是他十年级代表劳尔梅里恩第一次出赛的球衣。
    他的第一座城市锦标赛冠军杯。
    他玩了五年的篮球。
    一堆已经过期发霉的零食。
    玩具。
    两位数的90年代版《花花公子》杂志,绝对是韦秋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放的。
    还有...还有,康涅狄格大学的奖学金邀请信。
    “真的有好多东西。”看着杂物堆,无数回忆从脑海中浮现。
    梅晨说:“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就保留起来吧,其他的我要收进仓库里。”
    韦夏拿起了那个信封。
    他拆开了信封。
    “Wish,我代表康涅狄格爱斯基摩犬篮球队诚挚地邀请你加入我们,我们将会为你提供最佳的训练场地,最有质量的大学比赛和最为广阔的职业前景...——吉姆·卡洪。”
    多么简短的一封信,当年他甚至没有拆开看,因为当时的他已经把未来许给了维拉诺瓦。
    同意加入维拉诺瓦之前,他始终等待着康涅狄格的奖学金。
    最终,野猫队的诚意打动了他,他也在维拉诺瓦取得了一番成绩。
    房间里有许多东西,但只有这封信能让韦夏想起无数的往事。
    大学、中学、中学以前,那个不足160公分,身材瘦弱,操着一手古典的运球技巧,由于身材原因不敢对抗,不会投篮,只能进入篮下找角度上篮的自己。
    感谢哈夫利切克。
    感谢天行者。
    感谢拉里·伯德。
    感谢旧时光,他的伟大抱负没有困在那不足160公分的弱小身躯里。
    韦夏吹了吹,信封上没什么灰尘。韦夏虽然不住这了,梅晨还是定期帮他打扫房间。那些他珍视的东西,没有一样染上尘埃。
    妈妈的爱有时候是琐碎的,有时候也像无声细雨。
    韦夏只从他的房间里带走了三样东西。
    康涅狄格的奖学金邀请、带领劳尔梅里恩高中夺冠时的合照、曾经陪伴了他五年的篮球。
    “只有这些吗?”梅晨意外地说,“那些吃的呢?”
    韦夏玩笑道:“哥哥下次回家您再拿出来招待他吧。”
    “留下来吃顿饭吧。”梅晨说。
    韦夏应了是,将他要带走的东西放好。
    他拿起了那颗从小用到大的球,回到房间里找到充气筒和气针充气。
    虽然球已经破旧,但充满气还能用,依然是颗手感良好弹性十足的好球。
    韦夏带着它到家里的院子里随便投篮。
    他在老家里待到下午三点离开,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落日中心参加训练。
    晚上要和快船打比赛,那是一支强队。
    快船拥有联盟最好的一号位和运动能力最为出色的前场。
    其他几个位置也有好手,绝不是一支好对付的球队。
    韦夏来到落日中心的时候,有两个人比他还要早。
    一个是法里德,一个是安德烈·罗伯森。
    他们是隆多交易的直接受益者。
    赛迪斯·杨的离开令法里德进入首发,辛格勒作为附赠品离开,罗伯森得到了场均14分钟的出场时间。
    韦夏没打扰他们,三个人各练各的。
    过了半小时,陆续有人来了。
    训练课开始前20分钟,球员已经到齐。
    拉马尔·奥多姆带着发带出现,拿着手机招呼所有人向他靠近。
    十几位正选球员向他走来,隆多犹豫了下。
    奥多姆笑道:“我又不吃了你,过来啊!”
    隆多也来了。
    奥多姆拿起手机展示着他的投资:“各位,向你们介绍一款未来将会市值过亿的APP——TTBOY。”
    “什么作用啊?”海沃德问。
    “简单地说,是一款让我们不在彼此身边的时候,也能保持联络的社交软件,都下载一个吧,我建立了一个频道,都加进来。”
    类似的群聊手机APP在中国不少,在美国却几乎没有。
    大家都觉得有用,便下载注册了账号,结果发现奥多姆成立的频道名叫“喇嘛的男宠们”。
    大伙群情愤慨,强烈要求改名,否则就另起炉灶孤立奥多姆。
    奥多姆充分聆听了众人的建议,便将频道的名字改叫“喇嘛和他的兄弟的小树屋”。
    这名字突然这般的小清新,让人好不适应。
    大家纷纷加入进去,改了自己ID。
    “以后有事情就在这上面说一声,我们互相打掩护。”
    “打掩护?”韦夏假笑道。
    奥多姆理所当然地说:“以后我要是夜不归宿什么的会把借口提前告诉你们,到时候你们为我作证,教练也不会说什么。”
    “好,以后我就说你死了。”隆多是个天才的冷场帝,“教练非但不会说什么,可能还会为你掉一滴眼泪。”
    奥多姆轻易地接住了隆多的话:“这个好!教练知道我有起死回生的法子,以后就照这个说!”
    他激动的样子让隆多一时间分不清他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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