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皆在 作者:Men

    第 29 章

    就算他刚知道云啸的存在,但是他依旧熟悉这个胸膛的温度。一如之前的每一个夜晚。

    第二天早上,云啸起来的时候看着怀里熟睡的林槐,他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存在,看来自己不用再偷偷摸摸了,看了看天色,平时这个时候他都已经起来准备回宫了,但是现在他还可以多睡一会,把林槐踢开的被子给林槐盖好后又睡了。

    林槐起床时看见眼前的脸,还有点晕晕的,这是谁啊这是,怎么在他的床上呢。林槐慢腾腾的坐起,拍了拍脸颊,准备下床喝水,刚从云啸身上翻过去,突然又被搂住。

    其实这时的林槐还没有完全清醒,他努力的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

    看书……睡觉……惊醒……云啸……咬了他……睡觉……起床……好像没什么不同的地方。

    看书……睡觉……惊醒……云啸……咬了他……睡觉……起床……等等……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

    林槐看着眼前的大脸,一下子就惊醒了。大吼了一句“云啸!你为什么在我床上!”

    作者有话要说:原谅我两天只弄出这么多吧……

    因为我本身构想好的灵感,结果一查发现那个东西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年代!顿时感觉崩溃了啊!灵感跑光光了啊!╥﹏╥...

    于是我决定以后要是日更就是3000+隔日更会有5000+!

    据说卡文时写番外会转换心情……不知道是真的假的……看着一章毕一章少的点击我好心痛T0T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砰的一声。在外面候着的小竹和影七相互看了一眼,然后心照不宣的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去了。

    林槐踢出那一脚后心情顿感舒畅,完全无视那个一脸无奈的躺在地上的大型垃圾。自顾自的洗脸穿衣束发,然后砰的一声摔门而去。

    云啸看着林槐一脸斗胜了的骄傲样,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无奈的从林槐的衣柜里面拿出一件最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整理好后去了正厅。

    林槐非常解气的坐在正厅里喝粥,自从踹了云啸那一脚后他就觉得那是一个通体舒畅啊。就算云啸坐在他旁边吃着他家的早餐还不交钱,他也觉得不那么碍眼了。

    林槐慢条斯理的喝着粥吃着小笼包就这自家腌的小咸菜,无比满足。因为今天是周日,所以林槐休息,而两人吃完饭后,林槐一脸嫌弃的看着云啸说“微臣知道太子日理万机,想必是非常忙碌的,现已到了巳时,太子应该回东宫处理大事了才对。”

    “这还真是不巧了,本宫昨日已经将奏折全数批阅完毕,想必爱卿一定有时间陪本宫好好逛逛这云城。”

    “云啸!”

    “在。”

    “你去死吧!”

    云啸看着林槐张牙舞爪炸毛的样子说“等会我回一趟东宫换一身衣服,你在这等我。”

    “哼,等你妹。”

    “今天天气真好,不知道本宫从爱卿的院子里走出,这满朝文武会有何想法。”

    “你!”

    “当然爱卿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

    “但是什么但是!等你还不成!”

    云啸满意的看着林槐妥协的样子,披上了狐裘,施展轻功回了宫。叫来了喜宝,让喜宝把给云啸准备的衣服送去。其实他对于两人一同上街这件事已经预谋已久了。

    云啸身穿一袭深紫色的便服,上面绣着暗金色的菊纹,华丽大气而不张扬,头发用紫玉冠束好,配以羊脂白玉的发簪,腰上配着同款的羊脂白玉的麒麟玉佩,手握一把紫檀木折扇。看起来就像一个年轻有为的官家子弟。

    而自从云啸走后林槐又开始回到屋子开始他的摔枕头大业,刚消了气就看见小竹拿着一件新衣和一个小盒子向自己走过来。然后拉着自己倒了卧室,二话不说就要扒了林槐。

    林槐吓了一跳,连忙护住自己的腰带“小竹,你干什么。”

    “林大哥,刚才宫里的喜宝叔送来这些东西,并让我转达林大哥,太子殿下说希望您能穿上他送来的这套衣服,如果穿上了那么他就考虑不去官舍打扰你。”

    林槐在内心衡量了一下,还是决定穿这套衣服,不就是穿一天衣服么!总比他天天来官舍骚扰的好!“……行!我穿!”

    林槐换上了云啸送来的那套衣衫,月白色的长衫,上面绣着金色的菊纹,穿完后小竹还重新给自己束了发,用的是一起送来的绣着紫莲的月白色发带,腰间配以羊脂白玉的双鱼玉佩。

    林槐收拾完后忍不住吐槽,这是逛街啊还是约会啊,还要特意打扮一番,穿戴完毕后林槐站在门口等着云啸,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今天天色灰扑扑的,云层很厚,看起来好像要下雪了的样子。

    林槐站在门口远远的就看见云啸走了过来。林槐不得不承认,云啸是个长得非常俊美的男人,帅气却不阴柔,霸气侧漏充满着上位者的气势,林槐自认为自己将近一米下至地理还有萧公子最新出的爱情小说他也买了两本,回家当消遣。又顺便置办了点文房四宝,并且相中了一捆羽毛笔,问了店家,店家说这时从沙国那面流传过来的货物,说是用来写字的笔,但是谁也不会用,只能在那摆着等着有缘人。

    这可乐坏了林槐,虽然他这么多年用毛笔也用习惯了但是骨子里面他还是觉得上辈子写字的方法最为方便,而且那个老板也委婉的表示如果公子喜欢,价钱好商量。那羽毛笔不是普通的羽毛,据说是沙国一种特有的鸟的尾羽,结实的很,而且颜色炫目。

    林槐只得做出一副为难样,最后以五两的价格成交了,买完后林槐乐坏了,这哪里是什么特有的鸟,这分明就是孔雀尾羽!而且还是七色孔雀尾羽还是这么长这么粗这么完整的一捆。就算不用来写字拿来插在花瓶里当装饰也好看啊!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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