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 作者:o白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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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庄墨不太明白任明卿为什么突然改变想法,在他看来,昨天那篇故事,绝对已经完结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却能够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场上贩卖,作者和故事之间那紧密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它不再属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让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样出现在这世上。他一定很爱这个故事。那个别人不曾窥见过的后半部分,一定让他激动到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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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庄墨不太明白任明卿为什么突然改变想法,在他看来,昨天那篇故事,绝对已经完结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却能够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场上贩卖,作者和故事之间那紧密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它不再属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让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样出现在这世上。他一定很爱这个故事。那个别人不曾窥见过的后半部分,一定让他激动到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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