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 作者:o白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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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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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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