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 作者:o白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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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

    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

    他确有很多书。

    第60章 那些年

    “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

    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

    “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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