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瓦歌世界的琥珀 作者:读书之人
第 1 章
《来自瓦歌世界的琥珀》
楔子:大学毕业
时间正是暑热未消的九月份。南方的天气今年一如既往,秋季的最初几天炎热程度甚至胜过盛夏。这种天气一般被称为秋老虎。大白天,太阳烈的简直晃眼。顶着大太阳走在马路上简直如蒸笼一样,让人酷热难当,心情烦躁。车水马龙的市市中心到处都能看到各式车辆奔流不息,却看不到有多少行人在外面行走。
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正是这少数行人中的一个。他手里攥着一张纸,尽量挑选树荫或者建筑物的阴凉地方走路。如果有人仔细看着他手中的纸的话,会发现那是一张公司招聘人员的宣传单。炎热的天气却丝毫掩盖不住这个年轻人脸上那份紧张和期盼,他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宣传单,偶尔因为天气原因才掀掀自己那已经快湿透了的衣服。
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的市,一座按照现在中国标准,算作二线城市的城市。但是可千万别误会二线城市的概念,市是一座常住人口接近千万的大城,也只有在中国,它才会被称为二线城市。
就是前面了。年轻人打开自己的手机,再一次通过百度地图确认了自己的位置。下一个拐角,他终于看到了自己要去的目的地,一栋被冠以大厦称号的高楼。
大概四十分钟后,年轻人的从楼里面走了出来。他进去的时候捏在手里时不时看一下的宣传单已经不见踪影,应该是已经丢到某个角落里去了。他脸上的神情依然能平静,但是眼中依然有那一丝无法掩饰的沮丧。
街道上炎热依旧。从有着中央空调的大厦里走出来,那种感觉简直是热浪阵阵扑面而来,让人望而却步。年轻人看了看前方的马路,这个地方相对繁华,街道上空载的出租车真的很多。他知道自己只要将手一招,一辆开着空调的出租车就会在自己面前停下,他可以不流一滴汗,清清爽爽的回到自己的住处。反之,他就得在这样的热浪之中步行四十分钟。
但是,很可惜出租车不是义工。对一个市普通市民来说,这或许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于一个一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来说,却要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了。步行四十分钟的路程就要花费他两顿的饭钱,实在是不值。
迟疑了几秒钟,他毅然咬了咬牙,朝着外面冲去。
下午四点的时候,炎热如火的天气终于稍稍缓和了一点。大概是太热了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吧,几朵云略略遮挡了一点太阳,总算避免了阳光火辣辣的直射人体的煎熬。
这里是市的大学城——当然所谓的大学城这只是称呼,以中国政府行政标准来说,这里是白山街道。不过就连街道也是这两年才边的,之前一直被称为白山镇。市的几所高校都位于这里,使得这个原本只能算是城郊小镇的地方成为市一个有名的去处。
整个大学城里,有两个东西最多,一个自然是高校的学生,另外一个则是出租的房子。这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校舍紧张,所以学校对于学生在外面租房子的做法相当宽容。对于应届毕业生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福利政策,那就是允许学生租附近的公寓,公寓租金由学生自己出一半,学校补贴一半。
所以刚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都还住在这里。
年轻人的脚步停了下来。前方马路边上正停着一辆出租车。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年轻人正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大包小件的东西往车上塞。
嘿,陆五,回来啦?搬东西的人转头发现了不远处的旁观者。
董越,你今天就要搬走了?被称为陆五的年轻人问道。
嗯,该搬走了。单位那边给我安排了单身宿舍啊,不过去的不就浪费了?!
有出息啊,连房子带工作一起解决了。陆五有点羡慕的看着对方。
什么房子,那只是单身宿舍罢了。董越虽然满嘴谦虚,但是却掩饰不了自己的得意之色。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之间进行对比的就不是学习成绩好不好,零花钱多不多,甚至不是有没有泡到女朋友,而是找到的工作好不好。像董越这种连工作带住处一并解决的,绝对是好工作了,堪称穷二代之中的佼佼者。以后结婚,还得退出来,自己买房子呢。真好的,还是李平复啊。
那是他爸厉害。陆五淡淡的说道。不是他厉害。
是啊,这年头,什么都比不上拼爹。董越也叹息了一下。
就在说话之间,董越就已经将大袋小袋的东西全部塞进出租车。他自己也跟着坐了进去,挥手向陆五告别。
再见。陆五同样挥手告别。不过看着出租车远去的影子,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又一个同学搬走了。什么时候轮到他呢?
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视野尽头,陆五转过头,开始上楼。
这里是大学城里很常见的,专为大学生设计的出租公寓,结构颇类似学校宿舍,房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这种公寓价格便宜,通常都是穷学生专用。当然,就是如此,单人承租依然相当贵。事实上,学生们都是合租的。几个比较谈得来的同学聚在一起,再加上使用多层床,所以一个房子足足可以住六个人。加上学校提供的优惠条件,六个人如果一起分担一半房租的话,每个人一个月只需花费一百二十来元钱。一个月一百二十元,比起住学校宿舍已经差不多了。这样做却能换来更少的管束,更方便的行动,对大学生来说,这还真的物有所值。特别是因为最后一个学期的关系,脑袋灵活的人都在那里找工作了。天天被宿舍管理员给管着,每天标准时间关灯断电,迟点回来被警告什么的,没人乐意。
房间里六张床铺(三张双层床),只有两张床铺上有人,两台电风扇呼呼的吹的正响。
陆五,你回来了。推门进去的时候,那个躺在门边床上的年轻人略微抬头看了看,就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手机了。不过下一瞬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一次抬起头看着进来的室友兼同学。
陆五的那一身衬衫,与其说是一件满是汗水的衬衫,不如说得像脸盆里刚捞起来的毛巾。水都直往下滴了。
任健,我去洗一个澡。陆五随口回答。他走到自己床铺边上,三两下找出了换洗的衣裤。
喂,你去干什么了啊,弄成这幅样子?
没什么,只是去城里应聘了一趟然后走回来罢了。
走回来这种天气,你疯了?!你看我躺床上不动都得吹电风扇!省钱也不能这么省吧!
当然没有全程,中间是坐了一段时间的6路公交车的倒霉的是那辆公交车居然没空调陆五的声音远去,应该是去沐浴间那边了。
真是疯了。任健轻声嘟哝了一句。
这省钱也省的太过分了吧。另外一张床上的人说道。贱人,我记得他是你的同班同学。
是,没错。任健从床上爬起来,稍微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不觉得,站起来之后就会发现这个叫任健的年轻人有点胖。其实,他胖的关键因素不是身材,而是脸。他长着一张圆脸,眼睛却比较小,属于那种哪怕不长肉,看上去也胖的类型。有力这样的脸作为加成,他绝对不能朝着瘦这个字考虑的壮实身材就有点朝着肥的方向发展了。
现在已经是毕业后了,所以同租的人也变化挺大。有人走了——比方说刚刚离开的董越——也有人进来。整体来说整个住在大学城的应届毕业生数量正在萎缩中,比方说现在这个原本可住六人的寝室里住的只有三个人了。就算三个人,都是有人搬进来的后果。
这位新搬进来的就是吴兵——不是同一个班,是同一个系,彼此之间也是认识的。其实他之前就住在隔壁,不过住一起的同学统统都找到工作搬走了,他独自一个不好呆,于是干脆搬到这个房间里,和任健他们几个住一起。
他以前是我的合伙人。任健说道。
做你贱人的合伙人?那可真亏大了!吴兵露出一脸夸张的表情。
任健的姓名常常被大家倒过来念,也就是谐称贱人。这就是他的绰号,其实当初他的绰号是奸商,但是最后升级成了现在的贱人。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这话一点也没错。任健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奸商,而且他一直把这个理想挂在嘴头上,从不忌讳这一点。
要说人类的天赋真的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比方说贱人,读书成绩很一般,但商业嗅觉就特别灵敏。四年前,任健刚入学不就,就展现出这方面的天赋:那个时候超市里西瓜卖三块钱一斤,贱人愣是有办法找到一块半一斤的西瓜。
良好的天赋还需要后天的志向配合。贱人的志向就是成为一个商人——最好是奸商,因为奸商最赚钱。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宣布,自己会从小生意干起,迟早有一天成为大老板。当然,这年头想成为大老板可不是嗅觉灵敏就能成功的。不过最后,所有认识任健的人都承认,贱人至少当个小老板肯定不成问题——起码能当那种在医院门口摆水果摊,并将烂果子混在好果子里面一起卖给来医院探病的人的小店主。
有那么一段时间,贱人经常从校园的同学们那里接订单,然后去买西瓜。数量之多,让他不得不借了辆三轮车才拉回来。于是管他叫任健的人少了,叫奸商的人多了。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烂掉的虫蛀的水果切成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的事情曝光之后,奸商就改成了贱人。
没错,整个女生宿舍都这么骂他。最不要脸的是,他居然把不知情的同班女同学拉来帮他推销。
自此以后,贱人的外号名至实归,无人可以动摇。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得上一个名人,臭名昭著。
任健随手一个枕头砸过去,吴兵接住枕头,吃吃的笑着。
他和你合伙干什么了?被你雇佣剥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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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正是暑热未消的九月份。南方的天气今年一如既往,秋季的最初几天炎热程度甚至胜过盛夏。这种天气一般被称为秋老虎。大白天,太阳烈的简直晃眼。顶着大太阳走在马路上简直如蒸笼一样,让人酷热难当,心情烦躁。车水马龙的市市中心到处都能看到各式车辆奔流不息,却看不到有多少行人在外面行走。
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正是这少数行人中的一个。他手里攥着一张纸,尽量挑选树荫或者建筑物的阴凉地方走路。如果有人仔细看着他手中的纸的话,会发现那是一张公司招聘人员的宣传单。炎热的天气却丝毫掩盖不住这个年轻人脸上那份紧张和期盼,他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宣传单,偶尔因为天气原因才掀掀自己那已经快湿透了的衣服。
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的市,一座按照现在中国标准,算作二线城市的城市。但是可千万别误会二线城市的概念,市是一座常住人口接近千万的大城,也只有在中国,它才会被称为二线城市。
就是前面了。年轻人打开自己的手机,再一次通过百度地图确认了自己的位置。下一个拐角,他终于看到了自己要去的目的地,一栋被冠以大厦称号的高楼。
大概四十分钟后,年轻人的从楼里面走了出来。他进去的时候捏在手里时不时看一下的宣传单已经不见踪影,应该是已经丢到某个角落里去了。他脸上的神情依然能平静,但是眼中依然有那一丝无法掩饰的沮丧。
街道上炎热依旧。从有着中央空调的大厦里走出来,那种感觉简直是热浪阵阵扑面而来,让人望而却步。年轻人看了看前方的马路,这个地方相对繁华,街道上空载的出租车真的很多。他知道自己只要将手一招,一辆开着空调的出租车就会在自己面前停下,他可以不流一滴汗,清清爽爽的回到自己的住处。反之,他就得在这样的热浪之中步行四十分钟。
但是,很可惜出租车不是义工。对一个市普通市民来说,这或许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于一个一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来说,却要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了。步行四十分钟的路程就要花费他两顿的饭钱,实在是不值。
迟疑了几秒钟,他毅然咬了咬牙,朝着外面冲去。
下午四点的时候,炎热如火的天气终于稍稍缓和了一点。大概是太热了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吧,几朵云略略遮挡了一点太阳,总算避免了阳光火辣辣的直射人体的煎熬。
这里是市的大学城——当然所谓的大学城这只是称呼,以中国政府行政标准来说,这里是白山街道。不过就连街道也是这两年才边的,之前一直被称为白山镇。市的几所高校都位于这里,使得这个原本只能算是城郊小镇的地方成为市一个有名的去处。
整个大学城里,有两个东西最多,一个自然是高校的学生,另外一个则是出租的房子。这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校舍紧张,所以学校对于学生在外面租房子的做法相当宽容。对于应届毕业生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福利政策,那就是允许学生租附近的公寓,公寓租金由学生自己出一半,学校补贴一半。
所以刚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都还住在这里。
年轻人的脚步停了下来。前方马路边上正停着一辆出租车。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年轻人正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大包小件的东西往车上塞。
嘿,陆五,回来啦?搬东西的人转头发现了不远处的旁观者。
董越,你今天就要搬走了?被称为陆五的年轻人问道。
嗯,该搬走了。单位那边给我安排了单身宿舍啊,不过去的不就浪费了?!
有出息啊,连房子带工作一起解决了。陆五有点羡慕的看着对方。
什么房子,那只是单身宿舍罢了。董越虽然满嘴谦虚,但是却掩饰不了自己的得意之色。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之间进行对比的就不是学习成绩好不好,零花钱多不多,甚至不是有没有泡到女朋友,而是找到的工作好不好。像董越这种连工作带住处一并解决的,绝对是好工作了,堪称穷二代之中的佼佼者。以后结婚,还得退出来,自己买房子呢。真好的,还是李平复啊。
那是他爸厉害。陆五淡淡的说道。不是他厉害。
是啊,这年头,什么都比不上拼爹。董越也叹息了一下。
就在说话之间,董越就已经将大袋小袋的东西全部塞进出租车。他自己也跟着坐了进去,挥手向陆五告别。
再见。陆五同样挥手告别。不过看着出租车远去的影子,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又一个同学搬走了。什么时候轮到他呢?
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视野尽头,陆五转过头,开始上楼。
这里是大学城里很常见的,专为大学生设计的出租公寓,结构颇类似学校宿舍,房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这种公寓价格便宜,通常都是穷学生专用。当然,就是如此,单人承租依然相当贵。事实上,学生们都是合租的。几个比较谈得来的同学聚在一起,再加上使用多层床,所以一个房子足足可以住六个人。加上学校提供的优惠条件,六个人如果一起分担一半房租的话,每个人一个月只需花费一百二十来元钱。一个月一百二十元,比起住学校宿舍已经差不多了。这样做却能换来更少的管束,更方便的行动,对大学生来说,这还真的物有所值。特别是因为最后一个学期的关系,脑袋灵活的人都在那里找工作了。天天被宿舍管理员给管着,每天标准时间关灯断电,迟点回来被警告什么的,没人乐意。
房间里六张床铺(三张双层床),只有两张床铺上有人,两台电风扇呼呼的吹的正响。
陆五,你回来了。推门进去的时候,那个躺在门边床上的年轻人略微抬头看了看,就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手机了。不过下一瞬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一次抬起头看着进来的室友兼同学。
陆五的那一身衬衫,与其说是一件满是汗水的衬衫,不如说得像脸盆里刚捞起来的毛巾。水都直往下滴了。
任健,我去洗一个澡。陆五随口回答。他走到自己床铺边上,三两下找出了换洗的衣裤。
喂,你去干什么了啊,弄成这幅样子?
没什么,只是去城里应聘了一趟然后走回来罢了。
走回来这种天气,你疯了?!你看我躺床上不动都得吹电风扇!省钱也不能这么省吧!
当然没有全程,中间是坐了一段时间的6路公交车的倒霉的是那辆公交车居然没空调陆五的声音远去,应该是去沐浴间那边了。
真是疯了。任健轻声嘟哝了一句。
这省钱也省的太过分了吧。另外一张床上的人说道。贱人,我记得他是你的同班同学。
是,没错。任健从床上爬起来,稍微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不觉得,站起来之后就会发现这个叫任健的年轻人有点胖。其实,他胖的关键因素不是身材,而是脸。他长着一张圆脸,眼睛却比较小,属于那种哪怕不长肉,看上去也胖的类型。有力这样的脸作为加成,他绝对不能朝着瘦这个字考虑的壮实身材就有点朝着肥的方向发展了。
现在已经是毕业后了,所以同租的人也变化挺大。有人走了——比方说刚刚离开的董越——也有人进来。整体来说整个住在大学城的应届毕业生数量正在萎缩中,比方说现在这个原本可住六人的寝室里住的只有三个人了。就算三个人,都是有人搬进来的后果。
这位新搬进来的就是吴兵——不是同一个班,是同一个系,彼此之间也是认识的。其实他之前就住在隔壁,不过住一起的同学统统都找到工作搬走了,他独自一个不好呆,于是干脆搬到这个房间里,和任健他们几个住一起。
他以前是我的合伙人。任健说道。
做你贱人的合伙人?那可真亏大了!吴兵露出一脸夸张的表情。
任健的姓名常常被大家倒过来念,也就是谐称贱人。这就是他的绰号,其实当初他的绰号是奸商,但是最后升级成了现在的贱人。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这话一点也没错。任健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奸商,而且他一直把这个理想挂在嘴头上,从不忌讳这一点。
要说人类的天赋真的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比方说贱人,读书成绩很一般,但商业嗅觉就特别灵敏。四年前,任健刚入学不就,就展现出这方面的天赋:那个时候超市里西瓜卖三块钱一斤,贱人愣是有办法找到一块半一斤的西瓜。
良好的天赋还需要后天的志向配合。贱人的志向就是成为一个商人——最好是奸商,因为奸商最赚钱。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宣布,自己会从小生意干起,迟早有一天成为大老板。当然,这年头想成为大老板可不是嗅觉灵敏就能成功的。不过最后,所有认识任健的人都承认,贱人至少当个小老板肯定不成问题——起码能当那种在医院门口摆水果摊,并将烂果子混在好果子里面一起卖给来医院探病的人的小店主。
有那么一段时间,贱人经常从校园的同学们那里接订单,然后去买西瓜。数量之多,让他不得不借了辆三轮车才拉回来。于是管他叫任健的人少了,叫奸商的人多了。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烂掉的虫蛀的水果切成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的事情曝光之后,奸商就改成了贱人。
没错,整个女生宿舍都这么骂他。最不要脸的是,他居然把不知情的同班女同学拉来帮他推销。
自此以后,贱人的外号名至实归,无人可以动摇。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得上一个名人,臭名昭著。
任健随手一个枕头砸过去,吴兵接住枕头,吃吃的笑着。
他和你合伙干什么了?被你雇佣剥削的?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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