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逆袭指南 作者:库奇奇

    第 304 章

    谭秀蓝的眼睛就亮了起来,“狗狗!”

    洛凌发窘,但还是接受了这个称呼。

    跟着谭秀蓝出来的是个中年男人,眉眼和谭秀蓝有些像,当然,比谭秀蓝多了阳刚之气。洛凌猜出了这个男人的身份。

    “秀秀,这就是你说的狗?”

    “对啊,爸爸!就是它救了婶婶!要不是它,我当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谭秀蓝谈起不久前发生的事情,还有些后怕,心里面是说不出的酸涩感。

    “我看这狗是走失了,或者被丢掉了。我们今天先把它带回去,你平时上网,就发一发那什么帖子,看看能不能找到它的主人。”谭旭说着,对洛凌招招手。

    洛凌还是有身为人的骄傲的,没搭理这种叫小狗的方式,就安静地跟在谭秀蓝身边。

    谭秀蓝摸了摸洛凌的狗头。因为洛凌技术好——其实是【制造术】强悍——她也没发现洛凌这个狗脑袋有什么不对劲。

    父女俩在前面走,洛凌就跟在谭秀蓝脚边。谭旭看得啧啧称奇,夸奖洛凌真聪明。

    他们的话题逐渐从洛凌转到了穆淑云身上。

    “你叔叔婶婶这事情啊……”谭旭长叹一声。

    谭秀蓝不吭声了。她在医院的时候就用手机查过了,那些帖子她也看到了,看得心惊肉跳。

    其实,郭毅洋大半年没个音讯,家里面就有人开始议论了。但因为家中有老人在,这些议论都是私底下的,在谭秀蓝的外婆面前,大家都是异口同声地说郭毅洋有出息,在国外忙碌呢,要拿国际大奖云云。穆淑云伺候着婆婆,和婆婆住一块儿,大家在她面前也不说这事情。后来穆淑云传出了喜讯,大家更不敢说了。

    不说,不代表心里面就没想法。

    郭毅洋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众说纷纭。有说郭毅洋出轨,找了外国金发妞移民国外的,也有说实验室出事,上演生化大片,郭毅洋已经死掉的。总归都不是什么好消息,但总归,是没有确切的坏消息。

    现在,确切的坏消息是有了。

    从音频记录的时间来看,郭毅洋大半年前就死了,死得还很惨,尸骨无存,消息都没有透露给家人知道。

    谭秀蓝想想郭毅洋,眼泪就往下掉。

    她家和郭毅洋家的血亲关系其实已经有点远了。她爷爷和郭毅洋的母亲是堂兄妹,现在,老人家那一辈死得就剩下郭毅洋的母亲了,那老人家如今还住在医院里,说不定哪天就去了。血缘上有些远,但感情上还是很近的。两家原来住的近,人都好相处,就经常来往。郭毅洋出国留学、在外国的实验室工作的时候,每年还给谭秀蓝寄国外的零食和玩具,让那时候还小的谭秀蓝一说起最喜欢的人,就说是叔叔。等郭毅洋娶了穆淑云,穆淑云温婉贤淑,年纪又轻,经常带着谭秀蓝玩,谭秀蓝最喜欢的人变成了穆淑云。

    她最喜欢的两个人前后脚出了事情,谭秀蓝怎么能不伤心?

    “在你姑奶奶面前可别哭。”谭旭提醒道。

    谭秀蓝一边擦眼泪,一边点头。

    “叔叔他……这事情是不是要报警?”谭秀蓝问道。

    “是要报警。”谭旭闷闷地说道,拿不定主意。

    如果网上消息没错,警方应该已经开始处理这案件了,用不了多久就该找到受害者的家属了。如果网上的消息是假的,郭毅洋的实验室也该和家人联系,澄清事实。谭旭准备等一等。

    回到家,父女俩随便下了碗面吃,给洛凌准备了牛奶和火腿肠。

    洛凌有点儿纠结。

    养狗的话,是要喂狗粮,而不是喂人类食物的。当然,不少家庭并不是那么讲究,像是农村养土狗,那都是人吃什么,狗就吃什么。可洛凌不光想着吃人类食物,还想要有点儿尊严,不是像狗一样舔啊舔的。

    她表现了一下自己的出色能力,一屁股坐地上,端起碗,豪迈地喝掉了牛奶。

    谭秀蓝看着新奇,叫了谭旭一声。

    “这狗真有意思。”谭旭笑了笑。

    洛凌心下一松,握住了火腿肠往嘴巴里送。

    狗爪子是无法做到抓握动作的,熊猫特殊构造的爪子可以。

    这对父女显然没有养过狗,也不是爱狗人士,看着觉得好笑,并不觉得惊诧。

    要不是现在家里面出了事,谭秀蓝估计该拍下这段视频,发网上炫耀自家特立独行的狗狗了。

    第297章 胖达之旅(三十七)

    吃完饭,洛凌又表现了一下自己异于“常狗”的地方,自己跑厕所里解决了生理问题,还会关门,会冲水,会洗干净自己的爪子。

    谭家父女当真是被惊到了。

    谭旭郑重对谭秀蓝说道:“这狗肯定有主人。你记得到网上问问,别让人家主人着急。”

    谭秀蓝点点头。

    谭旭拿了家中的旧毛衣给洛凌做了个窝。洛凌有点儿不满,但知道谭家的人再怎么喜欢自己,也不可能让自己上床。洗澡的事情,没养过狗的谭家人还不怎么懂。谭秀蓝自己搜了搜网页,决定带洛凌下去散步,即遛狗。没有狗绳,谭秀蓝也不担心,直接开了门带洛凌出去。

    洛凌其实不想动,但看谭秀蓝认真翻阅网上的养狗指南,小心翼翼比对其中内容的模样,心就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在装狗,那就少不得要牺牲一下自己的节操和下限。

    洛凌跟着谭秀蓝下楼,小区里面养狗的人还挺多的。

    这小区,就在穆淑云小区隔壁,差不多档次的老小区,因为开发早,随着时代变迁,这里成了市中心的繁华地带,如今房价倒是挺贵的,市政府和开发商想要重建这里,也付不起拆迁费。洛凌之前没考虑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是老小区的缘故,老人比较多,大叔大妈也多,养狗的人更多。

    没走几步,谭秀蓝和洛凌就遇到了好几只狗。小狗还想要凑到洛凌屁股后头嗅一嗅,大狗早就警惕地察觉到洛凌身上的气味不对,远远躲着,还有两只在对洛凌呲牙。

    洛凌一个眼神投过去,那些狗都蔫了,夹起尾巴快步跑开。

    这就是动物的好处,对气场更为敏感,连那些懵懂的小狗都觉得不对,追着相熟的大狗跑开。

    谭秀蓝是真没养过狗,以人类的思维来看,洛凌这样子真是威风啊!转念一想,又觉得这就像学校的同学排斥新来的转校生,不由同情起洛凌来。

    “别怕,熟了之后你就能和它们交朋友了。”谭秀蓝安慰地摸摸洛凌脑袋。

    洛凌无语,也是真的不好说话。

    第 3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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