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才二十多岁,他们的未来是多么的美好啊。
    却为了救自己
    愣着做什么,等着做活靶么?一名青年从旁闪身挡在陈晖厦面前,来者正是一直守在教堂外的尚书亦。
    那名偷袭者换了弹夹朝着陈晖厦的方向再次连开了几枪,尚书亦迅速拽着陈晖厦到一旁藏起来,反手就凝聚起精神力给陈晖厦套了一个蓝色的护盾,此时的陈晖厦已经由于精神受到极大冲击而昏迷过去了。
    尚书亦确定陈晖厦的安全后深呼吸了一口气,用精神力强化自己的大脑活性,使得动作也是十分的迅速与敏捷。
    此时的尚书亦犹如一匹灵鹿,动作迅速而灵巧,让人根本没有办法把握他的方向。
    他从容地对着那名偷袭者的方向竖起食指和大拇指,两指摆成一个手枪的姿势,事实上他也真的是把手想象成为一把枪,集中精神和偷袭者四目相对,再将所有的力量集中在食指上。
    开枪的时候青年嘴里轻轻说一句boom,偷袭者仿佛真的招架不住,中枪倒地。
    厉害。语气及其平淡。萧正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尚书亦的身后,面无表情地鼓掌。
    尚书亦得意地对搭档说道:玺儿,这里我hold住啦,你按计划进行。
    萧正玺很无语地扶额,什么计划,你都没有提前和我说。
    尚书亦打了个响指,这个简单,我已经用精神力把偷袭者制住,你等下给那个人催眠,带回公会,查一下他的动机是什么。
    第四章
    玺儿将受伤昏睡了的陈晖厦扔了给我,交给你了。
    交给我????
    excuse me???
    我刚刚才经历了那么激烈的战斗,就让我歇一下啊!为什么体力活都交给我,呜呜呜!
    刚刚我已经联系公会后勤来处理,他们已经到了。玺儿说完就把偷袭者扔给了后勤队长,现在我们送任务对象回家。
    玺儿你这个懒蛋,呜呜呜!
    我要向Boss告状,呜呜呜!
    陈先生你好重,呜呜呜!
    陈晖厦的房子很大,毕竟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嘛。
    虽然他真的是一把金钥匙。
    陈晖厦之所以买这么大的房子是有原因的,他很爱猫,也很吸引猫。因此一屋子都是猫。
    嗯所以,我现在扛着陈先生寸步难行,一只只小奶猫在我脚下不停地喵喵叫。
    嘤!好可爱啊!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陈晖厦扛回房间了,那现在怎么办,告诉Boss陈晖厦有觉醒的迹象吗?我累到气喘吁吁地看向玺儿。
    嗯,说吧,陈晖厦今天看见我们这件事已经是预言的开始不是吗。玺儿看着窗外繁华的夜灯。
    预言者预言所有奇怪事情的开始,所有奇怪事情的终止,都需要钥匙。
    一把?
    两把?
    三把?
    第一把其实慢慢觉醒了,他是打开那个世界的钥匙啊。
    兽族世界
    第五章
    卢谦逸,是你害我母后,今日我绝不轻饶你。
    谦逸师兄,你怎么那么傻,明明可以躲过那一剑,为什么不躲?
    终究是我欠了他。
    大雪纷飞,满目苍茫,唯梨花树下鲜血渐渐漫开,像一朵朵海棠
    穷极一生,做不完的一场梦。
    **
    康元朝安和十六年正十五,元宵佳节,宫中宴会刚刚结束。
    大哥,难得今日元宵佳节,长安街会举行灯会,不如我们去凑凑热闹。萧皓霆抬头仰望天空中一轮圆月,提议道。
    萧正玺轻轻摇了摇头道:不了,我想去福明宫看望母后,听闻她近日凤体抱恙。为人子弟应该尽一番孝道。今日便不去了,四弟玩得尽兴些。
    萧皓霆拉着萧正玺的衣角撒娇道:别啊,大哥,都这么晚了母后定然已经歇息,还是不要打扰了。我们明日再去看望吧。
    萧正玺无奈地看向小炽子,道:小炽子,你去福明宫给丽霞姑姑带句话,本王明日再去参见母后。
    萧皓霆露出虎牙得意一笑,太好了。
    二人换了一身富家公子打扮,来到了长安大街。
    大街上欢声笑语,游人络绎不绝,五色彩灯高挂,歌舞奏鸣。一些民间艺人都争相在元宵灯会上,敲锣打鼓卖艺比武,好不热闹。
    京城最大的酒楼如意楼已经搭好了彩灯台,各色彩灯,绚丽夺目,人们围得水泄不通。
    大哥,大哥,我过去看看吧麻烦让一让,让一让。
    恭喜这位小姐又答对一题,答出三题以上,便可得到这枚金镶紫英坠子。其他乡亲也尽管答题,只要答对,同样有奖。
    萧正玺转头一看,只见是一位出尘脱俗的白衣公子,身高稍稍比自己矮一些,他垂眸观望着,那如羽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在如凝脂的肌肤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一双幽深不见底的眼眸,仿佛是熠熠夺目的黑曜石,可惜他戴着面纱不能一睹真容,但他即使是一言不发,也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他似乎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只是神态淡然,放任面前任何发生的事与物,不悲不喜。但是萧正玺隐隐觉得他是孤独的,悲伤的,不由得生了亲近之意。
    大哥,我们也去参加吧,我喜欢那个双鹿纹饰件。萧皓霆指着那一个珍宝道。
    目光所及,除了那个双鹿纹饰件以外,下一层还有一枚血色美玉,莹润有光泽,在彩灯灯光下发出淡淡柔光,这时候萧正玺却想起隔壁这一位翩翩公子,一身白衣,如果配上这么有灵气的美玉,必定能添些人间的烟火气。
    萧正玺心中已有了决定,摘下了悬挂着的谜语,独留花下人有情却无心,在下猜这是一个倩字。
    老者拱手笑道:公子所言不差,谜底正是一个倩字,答中三题,便可选取一个宝物。
    谜底是一个怡字。
    谜底是百里挑一。
    就在大家百思不得其解时,一眨眼的功夫,萧正玺就答对了三题,惹来众人纷纷侧目。
    老者不由得称赞:公子小小年纪,就这般才思敏捷,老朽佩服。可选一份宝物。
    萧皓霆兴奋地扯了扯萧正玺的衣摆,道:大哥你真厉害!我还没猜出来呢。
    先生,我能否选下面的血色玉佩?萧正玺脸上带着笑意。
    这位公子好眼光,这可是上等的宝贝,凤凰乃不死鸟,这凤凰血玉是上古神器,能淬炼肉体,活死人,肉白骨。
    老者的声音不小,瞬间便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一时间便有不少人围观了过来。
    亏了,亏了,早知道我就不要这个鎏金竹纹镇纸,换这块血玉了。
    我倒是看不出有这等功效。
    哪有这么神奇,很普通一块玉啊,都是江湖骗子吹嘘罢了吧。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道。
    大哥,我也觉得怎么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就取得神器,不如我们还是要那个双鹿纹饰件吧。萧皓霆看了一眼,狡黠笑道。
    萧正玺抬手一指,温文有礼道,劳烦先生,我就选这块血玉吧。
    老者赞同地点点头,把玉佩取出道:公子好眼光,老朽再赠你一句话吧,道法无边皆随缘,机缘未到一点难。机缘到了,公子自会知道。
    转身一看,哪里还有哪位白衣公子?
    大哥,你去哪里?
    纷纷扰扰的人群,喧哗嘈杂,我去去就回,你先在这里看看。萧正玺说完就挤出人群。
    闺秀小姐们都呼朋引伴,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往河里放下莲花灯。远处繁华纷扰,烟花绚烂,此处却出奇的平静安宁,潺潺的河水中漂流下一只只摇曳着光芒的莲花灯,那斑斑点点的光缓缓地向着下游飘去,萧正玺看着那一只只莲花灯漂流而下,只见微弱的光打在那位白衣公子脸上,柔和的烛光化去他身上的清冷,让他看来显得更温润如玉,平易近人。
    萧正玺气喘吁吁地走到他面前,平复了一下情绪道,公子请留步。
    虽然白衣公子戴着面纱看不清他的真容,但是从他微皱的眉头可看出他的不耐,只听见一道仿佛冰山深处冰水滴落冰凌的声音响起,何事?
    萧正玺怔了一下,正色道:这位公子。方才在下得了一枚血玉,正所谓脱胎玉质独一品,时遇诸君高洁缘。在下觉得这枚血玉很适合你,想赠予与你。
    不必。白衣公子拂袖,转身而去。
    在下在下想与公子结交。在下正玺,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告辞。
    那在下还能再见到你吗?
    那道白色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
    走在路上,萧正玺心中稍稍有些失落。
    第六章
    萧正玺和尚书亦回到总部,报告的事就交给你了!萧正玺说罢便向尚书亦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你竟然扔下我一个走,太没义气了吧!尚书亦正打算捉住这个逃跑的吸血鬼。
    你也知道我跟老大合不来。一转眼就消失得只剩回音,况且我还要回家喂狗,再见。
    尚书亦觉得这只吸血鬼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超害怕狗,却在某天突然捡了一条狗回来养。
    萧正玺正开门走进自己的公寓,狗闻声抬起头看了一眼后便继续缩回自己的狗窝里睡觉。
    二霆想我了吗?萧正玺上前狂揉狗头。
    二霆用一种不跟小朋友一般见识的眼神看着萧正玺,打了哈欠后便继续方才的美梦。
    二霆是只哈士奇,褐色眼睛,外表超像狼。为什么叫二霆?因为哈士奇都很二,捡到它的那天是个雷雨交加的深夜,所以就叫二霆了。
    我当初为什么要捡你回来?萧正玺走去厨房准备狗粮。
    萧正玺的公寓很简洁,卧室跟大厅直接相连,只用一个屏风隔开。有一个超大的衣柜,里面却只放了几件衣服。
    人们都知道吸血鬼爱喝人类的鲜血,但萧正玺却从来没有这个欲望。取而代之很爱喝红酒,有一整柜的红酒。
    这些年和尚书亦搭档工作挣了不少钱,也已去过欧洲进行寻亲之旅,无果。
    萧正玺换了一身衣服打算出门上天台,天台的风景很好。每天黄昏的时候萧正玺总会独自靠在天台的围栏上,听着音乐,放空自己,惬意地享受着这安静的时光。
    加油阿彬,你可以的,已经看到家门了。凌稚彬气喘吁吁地从一楼爬上七楼。
    这栋公寓位于人烟稀少的地区,有七层楼高,每层两个住户,没有电梯。为什么凌稚彬会买这里的房子?因为便宜,人烟稀少本来就比较便宜,加上曾经出过命案就更加便宜了。而且买七楼不亏,还送一个天台,不过要跟隔壁邻居共用就是了。
    萧正玺出门看到自己的邻居便上前打招呼,邻居你还好吗,脸色很白。
    放心,没你的白。凌稚彬气喘得有点说不出话。
    这是天生的。萧正玺微笑地说完便走上去天台。
    凌稚彬觉得他的这个邻居是个怪人,每天黄昏的时候总会一个人在天台待上一段时间。皮肤还很白,没有血色的白,甚至说是吸血鬼也有人相信。某天还突然开始养了狗,酷似狼。不过这只狗特英俊,凌稚彬种觉得很熟悉很温暖,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冒出。
    凌稚彬连忙打住自己的思绪,总之邻居跟他的狗都很奇怪,还是少接触为好。
    凌稚彬进屋后直接陷进了沙发里,为什么我一个吸血鬼猎人要像普通上班族一样每个星期都要回公会开会报道,这个该死的会还要开一整天。
    拖着疲惫的身体进浴室,把隐形眼镜脱下后洗了把脸。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异色瞳,左眼红色,右眼黑色。心情平复后,左眼慢慢变回黑色。他只要心情激动眼睛就会变色,所以日常出门都要带上隐形眼镜。
    凌稚彬最开始的记忆是在一个陌生的医院醒来,后来慢慢找回了一点记忆。他的同事在一片废墟里找到了他,地上满是干枯的血迹,边上是一间破旧废弃的小屋。同事推测应该是和某物搏斗,现场也有打斗过的痕迹。
    凌稚彬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身体上的细微变化,比如激动时会变色的眼睛,皮肤不再光滑而是有点皱皮,月圆前夕的几天身体会开始变虚弱,月圆当天会更加虚弱。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萧正玺牵着二霆出去散步,进行每周两次的遛狗活动。
    你已经是条成熟的狗了,要学会自己遛自己。萧正玺松开牵绳,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下。
    二霆不屑地看着主人,咬着自己的牵绳开始消失在黑夜中。
    别把自己走丢了,早点回来。萧正玺对着空气说。
    凌稚彬在附近的便利店走出来,提着一堆生活用品和一条纸巾。家里竟然没厕纸了也不知道,早知道回来的时候就去便利店里买了,不用现在又要爬多一次七楼,他对自己的愚蠢感到很懊恼。
    凌稚彬穿过公园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在自己面前,啊!他发出一声惨叫,手上的东西掉落一地。黑影用锋利的指甲划伤了凌稚彬的手臂,手臂血肉模糊地出现三道伤痕。
    你是吸血鬼!凌稚彬按着受伤的手臂连忙向后退,习惯性地摸自己的后腰。糟糕,忘记带匕首了。而且快到月圆之夜,身体也开始没有那么敏捷。
    身为吸血鬼猎人的凌稚彬,总会有很多想要取他性命的仇家,因此不出任务的时候都必须带着匕首防身,毕竟带枪错手杀死了任务外的吸血鬼也很麻烦。
    你杀了我弟弟,我要你偿命!吸血鬼不断进攻,招招致命,凌稚彬只能东躲西藏。
    吸血鬼捉住了手无寸铁的凌稚彬,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快断气的,我要将你身上的皮肉一块块划开,慢慢折磨你。吸血鬼一只手掐着凌稚彬的脖子,另一只手用指甲轻轻划过凌稚彬的脸蛋。
    喉咙中的空气被强制扼住,凌稚彬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不停痛苦地挣扎着。
    当力气准备耗尽的时候,凌稚彬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后,便有大量的空气拥进喉咙里。他跌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气,朦朦胧胧中看见一条大狗咬着吸血鬼的手臂,吸血鬼拼命甩开未果,只见大狗猛力将手臂扯了下来。
    狼人!吸血鬼落荒而逃,被扔在地上的手臂慢慢化作黑色的灰飘散了。
    被称作狼人的大狗慢慢走向自己,双眼发红,凌稚彬本能地向后缩了缩。
    这只大狗走到凌稚彬身边,舔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凌稚彬顿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大狗身上的毛。
    因为等了很久都没见二霆回来,萧正玺便去找。等找到二霆的时候,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很诡异。二霆倒在邻居的怀里睡着了,邻居手臂上满是血。
    萧正玺本来打算请邻居回家帮忙处理伤口的,可无奈家里根本就没有处理伤口的药品,只能先把二霆扛回家再去邻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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