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
    楼里这些日子客人明显多了许多,彩衣本来是打算再唱一曲的,但刚才已经看到一道身影上了楼,心思早就不在这里了,对众人道:“感谢大家的厚爱,只是彩衣方才已经唱了许久,有些累了,嗓子也有些许不适,还请大家容许彩衣休息片刻再登台。”
    再次对众人施了一礼,她便离开了戏台。
    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在哪里等了很久,见彩衣下来,急忙走上前,说道:“彩衣姑娘,我上次说的,你再考虑考虑,你要是觉得每月五十两银子太少,还可以再商量,我给你翻倍,一百两,一百两够了吧……”
    彩衣后退两步,与他保持距离,说道:“抱歉,彩衣是戏子,只会唱戏,其他的事情,还是不要再提了。”
    班主拦住了那中年员外,彩衣走到二楼,推开一处房间的门,轻声道:“公子,你来了。”
    林秀笑了笑,说道:“楼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彩衣走上前,说道:“都是托公子的福,如果不是你教我修行异术,恐怕我们这小戏楼,早就开不下去了。”
    林秀没有再说什么,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的小瓶,递给她,说道:“这个送你。”
    那瓶身通体透明,似是由水晶打造,里面有着琥珀色的液体,彩衣看着这水晶瓶,连美目都稍微睁大了一些,问道:“公子,这,这是凝香斋的香水吗?”
    这几日,凝香斋所售卖的一种叫做“香水”的东西,可谓是风靡王都。
    据说只要将其滴在手帕上,随身携带,身体一整天都会芳香袭人,比香囊要好用多了。
    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这种香香的东西,但香水的价格十分昂贵,仅仅是一小瓶,就要一百两银子,普通女子根本买不起,只有那些豪门贵妇,大家千金才有可能拥有。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打开闻一闻,看看是不是你喜欢的味道,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换一瓶。”
    彩衣连连道:“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一百两银子,她要唱多久的戏才能赚到……
    林秀将那瓶香水放在桌上,说道:“收下吧,每次来这里听曲,你也不收我的银子,你若不收的话,下次我倒是不好意思来了。”
    彩衣闻言,踌躇片刻之后,只好将香水收下,微笑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公子以后可要常来,就算每次算一钱银子,也要来一千次才不会亏……”
    林秀活了两辈子,似乎大多数时候,都是不用为钱发愁的。
    只是几瓶香水的银子,就能听彩衣唱曲一辈子。
    而凝香斋开业之后没多久,他欠李柏樟的五万两银子,就全部都还清了。
    李柏樟在王都新买了一座宅子,虽然也在东城,但是距离秦王府很远,一东一西,坐马车都要好一会儿。
    宅子不大,只有三进,可能还没有秦王府的一个花园大,但李柏樟却很喜欢,新宅的一应家具,布置,都是他亲力亲为,亲自采办的。
    林秀很能理解这种感觉,秦王府虽大,但却不是他的家。
    心安处才是家。
    李柏樟要布置新房子,林秀和薛凝儿也被他抓了壮丁。
    薛凝儿是女子,审美自然要比林秀和李柏樟两个大男人好,对于一些花花草草的摆放,家具的布置,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这些东西由她布置,的确要比林秀和李柏樟布置的看起来顺眼的多。
    薛凝儿在摆弄院子里的花草,林秀看向李柏樟,问道:“你以后难道真的不回王府了?”
    李柏樟道:“就说本王要修行,每月回去几次便好。”
    林秀很感慨,他才多大年纪,婚姻却已经名存实亡。
    这时,李柏樟看向林秀,说道:“要不你把旁边的宅子也买下吧,我觉得你以后用得到,我还能经常找你喝酒。”
    林秀摆了摆手,说道:“不需要。”
    李柏樟这混账,明显是在给他制造婚前焦虑,但说实话,林秀的确有些焦虑,因为赵灵珺快回来了,她一回来,两人的婚事立刻就会提上日程。
    今天是元宵佳节,又是李柏樟的乔迁之喜,林秀和薛凝儿给了帮了一上午的忙,中午他打算在摘月楼设宴,感谢他们。
    说是设宴,其实一共也就他们三个人。
    元宵佳节,可以算作新年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各司衙门正常运转,百姓们也该开始为新一年的生活忙碌。
    林秀和李柏樟薛凝儿走在街上,一边闲聊,一边向摘月楼走去。
    某一刻,李柏樟目光不经意的一撇,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道人影,说道:“咦,那不是灵音姑娘吗,要不要叫上她一起……”
    林秀也抬头望去,在前方十几步远的地方,看到了灵音。
    今天的灵音,让林秀十分惊讶。
    她给林秀的感觉,永远都是不苟言笑的酷酷样子,今天,林秀终于看到了她的另一面。
    她挽着一个人的手,将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林秀从未想过,灵音也会有小鸟依人的一面。
    被她挽着的,是一名女子。
    女子的个头比灵音稍微高了那么一些,两人走在一起,就是王都街头最美的风景,吸引了无数路人的视线。
    女子容貌极美,说倾国倾城有些夸张,但面如凝脂,唇若点樱,眉如远黛,眸若秋水,这些形容美人的词语,也都能用在她的身上。
    她的头上,戴着一只金钗,钗头是一只薄如蝉翼,栩栩如生的孔雀,随着她的走动,孔雀的翅膀轻轻颤动,振翅欲飞。
    那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而她被灵音挽着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
    这也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林秀就知道这名女子是谁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也知道。
    李柏樟看了看林秀,说道:“我想,这顿饭,还是下次再请你们吧……”
    看到这女子的那一刻,薛凝儿红润的脸色,逐渐变的苍白,她咬了咬嘴唇,低声道:“我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虽然她很想陪在林秀身边,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
    因为比她更有资格陪在林秀身边的人出现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都走了,赵灵音挽着那女子,也走到了林秀身边。
    见到赵灵珺之前,林秀心中还有些紧张和焦虑。
    但两人真正见面的时候,他的心反而平静下来。
    林秀看着她,脸上露出礼节性的微笑,问道:“赵姑娘什么时候回来的?”
    被赵灵音挽着的女子也微微一笑,说道:“今天早上刚刚回来,明日再去府上拜会伯父伯母。”
    林秀和她目光对视,那一双眸子清澈而深邃,仿佛蕴藏着星辰大海。
    第123章 赐婚
    林秀和赵灵珺的初次见面,没有掀起任何波澜。
    没有狗血的一见钟情,也没有觉得她讨厌。
    林秀是遭遇过两次刺杀,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因为婚约,后来才知道,两件事情的幕后黑手,都是太子那个变态。
    赵灵珺的确是一位美人,但也没有灵音说的那么夸张,灵音曾说她的姐姐的容貌胜她百倍,在林秀看来,姐妹两人各有千秋,难分高下。
    但赵灵珺的身上,有一种林秀没有见过的气质。
    这种气质,灵音没有,明河公主没有,薛凝儿没有,秦婉也没有。
    那是一种自信。
    无可睥睨的自信。
    她有自信的资格,因为她是赵灵珺,五岁觉醒异术能力,十四岁踏入地阶,大夏有史以来第一天才,她不自信,又有谁能自信?
    除了自信之外,林秀还感受到了冰冷。
    灵音也是一块冰,但她外冷内热,不苟言笑的外表下,是一颗火热的心。
    赵灵珺的笑容很有感染力,也很好看,但林秀能感觉到,这笑容之下,有着玄冰一般的寒意,让人难以接近。
    初次见面,林秀也只是和她打了一个招呼,此外,就没有再说什么话了。
    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王都街头,姐妹二人的身影逐渐远去,薛凝儿和李柏樟也早已离开,蹭饭蹭不了了,林秀摇了摇头,转身向林府的方向走去。
    而与此同时,皇宫之中。
    朱锦匆匆忙忙的跑进后宫某座宫殿,刚刚跑到宫院里,就大声喊道:“陛下,大喜事,大喜事,赵家天骄回京都了!”
    不一会儿,衣衫不整的夏皇就从殿内跑出来,因为消息突然,他连鞋都没有穿,赤脚站在地上,一边穿衣服一边道:“你说赵灵珺回来了!”
    朱锦点头道:“今天早上刚回来的,老奴刚刚得到消息,就来向陛下禀告了。”
    夏皇满脸笑容,说道:“回来的好啊,去把观天司的人给朕找来,让他们算一算,最近的黄道吉日是哪天,还有,让人马上拟旨,朕要赐婚……”
    林秀回到家里没多久,还没有来得及将赵灵珺回来的消息告诉父母,几道人影就从外面大步走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朱锦。
    朱锦似笑非笑的看了林秀一眼,说道:“陛下有旨,平安伯一家接旨吧……”
    林府的下人们在地上跪成一排,平安伯夫妇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脸茫然的站在院子中间。
    林秀大概猜到了什么,在心中暗骂一句狗皇帝,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朱锦捧着圣旨,大声念道:“诏曰:武安侯之女,赵氏灵珺,天资卓绝,品貌出众,秉性端淑,柔明毓德,平安伯之子林秀,人品贵重,仪貌非常,二人天造地设,少有婚约,适婚娶之时,朕成佳人之美,特赐婚二人,另赏东城五进婚邸一座,丫鬟仆从二十人,白银万两,绢百匹……,一切礼仪,交由礼部司观天司共同承办,于二月初九完婚,钦哉。”
    念完之后,他看了平安伯一眼,说道:“接旨谢恩吧。”
    “谢陛下恩典!”
    平安伯夫妇立刻接过圣旨,夫妇二人脸上皆露出喜色。
    陛下赐婚本就不常有,更何况还赏赐了那么多东西,丫鬟仆从白银绢布就不说了,东城五进的宅邸,市价不会少于二十万两银子,陛下直接赏赐给他们做婚邸,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两人的婚事,竟然是由礼部司和观天司共同承办的,这种规制,一般是皇子皇女大婚才有,这足以看出陛下对他们夫妇的重视。
    朱锦微笑的看着林秀,问道:“林公子,你呢?”
    林秀面无表情道:“谢陛下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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