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吧。”男人闭眼,身体往后轻轻靠去。
助理:“好的,先生。”
-
今天是赛马会的开场日,沈常乐却睡到中午才起床。
每年傅家举办的私人赛马会都是声势浩大,堪称港城最受期待的高端社交局。只有傅家马术俱乐部的成员,以及受到邀请的宾客才有资格参加。整个活动一共举办三天,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赛事,最后一天晚上则是慈善拍卖会以及答谢晚宴。
傅家的根在上京,但傅老爷子的妻子来自港城当地有名的望族方家,和方家联姻之后,傅家的手就伸来了港城,在这边也颇有实力。
傅家根基深厚,政商两通,绝不是宋梁之流,若是非要排个高低,傅家在圈子里可以说是塔尖的那一小簇权贵,这么多年蒸蒸日上,傅老爷子又权柄在握,和赵家分庭抗礼。
沈家就是再有钱也得在权贵面前低半个头。圈子里的规则就是这么清晰且残酷。
沈常乐叹口气。谁让她没有一个滚过雪地爬过草地的太爷爷呢?她只有一个差点被打成反/动派的大资本家太爷爷。
傅家得罪不起,赵家也得罪不起…权衡之下,沈常乐打算第一日放鸽子,第二日再去,去了还得表面功夫客客气气赔个笑。
沈常乐起床后,先吃了路听野买的一些早餐垫肚子,她化妆打扮下来得两三个小时,若是不先垫垫肚子,她就会饿过头,中饭早饭都不想吃了。
仍旧是一碗香喷喷的车仔面,还有一些本地的小吃。昨天的那一碗是真的味道不错,但她怕长胖只吃了三分之一。和昨天相比汤底换成了加了辣酱的浓汤,还配了猪红鸡翅萝卜菜心午餐肉,以及软糯的卤猪蹄。
本来她打算今天一整天都不跟路听野说话,但一想到这两碗面,心里那一点不爽也就消散了。算了,何必呢,本来他也没错。
更让她高兴的还是今天的微博热搜。
梁楚凡在夜店嫖/娼被爆,工作室又被爆出来偷税漏税一个亿,现在闹得沸沸扬扬,大批粉丝宣布脱粉,几个小时里,梁楚凡的官方账号掉粉接近二十万。偷税漏税被列为了劣迹艺人,他的娱乐圈生涯也算是到此结束了。
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估计是曾经得罪了大人物,见他没了靠山,自然挑这时候发难。
沈常乐只是打招呼下去不准给梁楚凡好资源,他手上一部s级制作的电视剧临时把他换了下来,这就够他喝一大壶了,之后沈常乐也没再管,毕竟她的眼睛不可能时时刻刻盯在梁楚凡身上,不值当浪费精力时间。
沈常乐:“他在娱乐圈里肯定混不下去了。劣迹艺人连之前的综艺节目都得打马赛克。他这就是成也宋太败也宋太,真是作茧自缚。”
路听野一直闷不做声吃面,见沈常乐主动和自己说话,这才抬头,“梁楚凡他活该。”
沈常乐感受到了他语气里透着阴沉,笑了下,打趣:“怎么感觉你比我还讨厌他。我都不放在心上了,你倒是.......”还挺在意。
路听野就是在意,语气坦荡:“我当然在意。他欺负你,再惨也是活该,总之所有欺负你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宋太给沈常乐下药这件事被整个沈家瞒得密不透风,这件事一旦爆出去对她的名誉有损,沈家不方便出手对梁楚凡做什么,怕有心人把这几个人联系在一起。
沈常乐觉得路听野简直是钻到她脑子里去了,连她隐去的话都知道是什么,她眉心动了下,转而笑着瞥他,“能有谁敢欺负我?除了你欺负我,我看没谁敢欺负我。”
“阴阳我pua你,骂我是渣女。你很可以,路听野。亏我还带你来港城,带你坐私人飞机,带你吃喝玩乐,小孩就是这么没良心的吗?”
就算是包养了他,他也不该如此恃宠而骄!沈常乐把昨晚受的气都撒了出来。
路听野那句渣女害的她差点儿失眠。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又好气又好笑,她真是时时刻刻都要强调他比她小,他年纪小,他是小孩,他说的话做的事他这个人都是不具有参考价值的。
沈常乐见他不说话,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放下筷子,打算去化妆间,她才刚起身,椅子发出轻微的拖拽声,一道低哑的嗓夹在其中。
“沈常乐,我有欺负过你吗?”
沈常乐不动了,怔然地望过去。
这是路听野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她。说不出是什么语气,有点失落,有点沮丧,也有傲气。
路听野也放下筷子,他不喜欢浪费食物,挨饿的记忆太多了,他觉得食物是很珍贵的,但这碗面就是浪费了他也不想吃了,他掀起眼皮,看着沈常乐的眼睛,一字一顿:“欺负人的是你,是你一直在欺负我。”
他说话时背脊下意识挺直,颈脖线条修长精致,和女生的纤细不一样,带着一种暗涌流动的力量感,喉结凸起,滚动的时候很是诱惑,勾着人往那处去看。
或许在情/欲的范畴里,喉结是带着某种x暗示的,散发着荷尔蒙。
沈常乐盯着他那处喉结看,感觉灵魂出窍,跑去外太空飞了一圈,好半晌,她才回了一点点神:“我怎么欺负你了。”
路听野身子向后倒,以一种更加直白和锐利的角度承接她的目光,神情冷淡又饱含委屈。
稀里糊涂地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他已经无所畏惧了。
随便。
路听野控诉:“姐姐,我明明是喜欢你,你却说我是小孩子。你欺负我就算了,还要欺负我的心。你说你坏不坏?”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坏女人坏女人坏女人!!要狠狠搞一搞才消气!!
第19章 蝴蝶效应
劳斯莱斯后座, 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
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 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
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
车子拐进小巷, 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
沈常乐冷着脸, 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
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 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 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
沈常乐见是路听野, 也不动, 就坐着。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 怎样都行。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 一只手撑着门, 半个身子往车里探, 声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别生气了。”
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
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
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
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
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
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
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
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
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
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
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
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
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
“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
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
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
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
这下好了。
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
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
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
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
“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
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
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
“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 co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
“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傅家?”他问。
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
“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
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
“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
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
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
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
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
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
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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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好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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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赛马会的开场日,沈常乐却睡到中午才起床。
每年傅家举办的私人赛马会都是声势浩大,堪称港城最受期待的高端社交局。只有傅家马术俱乐部的成员,以及受到邀请的宾客才有资格参加。整个活动一共举办三天,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赛事,最后一天晚上则是慈善拍卖会以及答谢晚宴。
傅家的根在上京,但傅老爷子的妻子来自港城当地有名的望族方家,和方家联姻之后,傅家的手就伸来了港城,在这边也颇有实力。
傅家根基深厚,政商两通,绝不是宋梁之流,若是非要排个高低,傅家在圈子里可以说是塔尖的那一小簇权贵,这么多年蒸蒸日上,傅老爷子又权柄在握,和赵家分庭抗礼。
沈家就是再有钱也得在权贵面前低半个头。圈子里的规则就是这么清晰且残酷。
沈常乐叹口气。谁让她没有一个滚过雪地爬过草地的太爷爷呢?她只有一个差点被打成反/动派的大资本家太爷爷。
傅家得罪不起,赵家也得罪不起…权衡之下,沈常乐打算第一日放鸽子,第二日再去,去了还得表面功夫客客气气赔个笑。
沈常乐起床后,先吃了路听野买的一些早餐垫肚子,她化妆打扮下来得两三个小时,若是不先垫垫肚子,她就会饿过头,中饭早饭都不想吃了。
仍旧是一碗香喷喷的车仔面,还有一些本地的小吃。昨天的那一碗是真的味道不错,但她怕长胖只吃了三分之一。和昨天相比汤底换成了加了辣酱的浓汤,还配了猪红鸡翅萝卜菜心午餐肉,以及软糯的卤猪蹄。
本来她打算今天一整天都不跟路听野说话,但一想到这两碗面,心里那一点不爽也就消散了。算了,何必呢,本来他也没错。
更让她高兴的还是今天的微博热搜。
梁楚凡在夜店嫖/娼被爆,工作室又被爆出来偷税漏税一个亿,现在闹得沸沸扬扬,大批粉丝宣布脱粉,几个小时里,梁楚凡的官方账号掉粉接近二十万。偷税漏税被列为了劣迹艺人,他的娱乐圈生涯也算是到此结束了。
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估计是曾经得罪了大人物,见他没了靠山,自然挑这时候发难。
沈常乐只是打招呼下去不准给梁楚凡好资源,他手上一部s级制作的电视剧临时把他换了下来,这就够他喝一大壶了,之后沈常乐也没再管,毕竟她的眼睛不可能时时刻刻盯在梁楚凡身上,不值当浪费精力时间。
沈常乐:“他在娱乐圈里肯定混不下去了。劣迹艺人连之前的综艺节目都得打马赛克。他这就是成也宋太败也宋太,真是作茧自缚。”
路听野一直闷不做声吃面,见沈常乐主动和自己说话,这才抬头,“梁楚凡他活该。”
沈常乐感受到了他语气里透着阴沉,笑了下,打趣:“怎么感觉你比我还讨厌他。我都不放在心上了,你倒是.......”还挺在意。
路听野就是在意,语气坦荡:“我当然在意。他欺负你,再惨也是活该,总之所有欺负你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宋太给沈常乐下药这件事被整个沈家瞒得密不透风,这件事一旦爆出去对她的名誉有损,沈家不方便出手对梁楚凡做什么,怕有心人把这几个人联系在一起。
沈常乐觉得路听野简直是钻到她脑子里去了,连她隐去的话都知道是什么,她眉心动了下,转而笑着瞥他,“能有谁敢欺负我?除了你欺负我,我看没谁敢欺负我。”
“阴阳我pua你,骂我是渣女。你很可以,路听野。亏我还带你来港城,带你坐私人飞机,带你吃喝玩乐,小孩就是这么没良心的吗?”
就算是包养了他,他也不该如此恃宠而骄!沈常乐把昨晚受的气都撒了出来。
路听野那句渣女害的她差点儿失眠。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又好气又好笑,她真是时时刻刻都要强调他比她小,他年纪小,他是小孩,他说的话做的事他这个人都是不具有参考价值的。
沈常乐见他不说话,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放下筷子,打算去化妆间,她才刚起身,椅子发出轻微的拖拽声,一道低哑的嗓夹在其中。
“沈常乐,我有欺负过你吗?”
沈常乐不动了,怔然地望过去。
这是路听野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她。说不出是什么语气,有点失落,有点沮丧,也有傲气。
路听野也放下筷子,他不喜欢浪费食物,挨饿的记忆太多了,他觉得食物是很珍贵的,但这碗面就是浪费了他也不想吃了,他掀起眼皮,看着沈常乐的眼睛,一字一顿:“欺负人的是你,是你一直在欺负我。”
他说话时背脊下意识挺直,颈脖线条修长精致,和女生的纤细不一样,带着一种暗涌流动的力量感,喉结凸起,滚动的时候很是诱惑,勾着人往那处去看。
或许在情/欲的范畴里,喉结是带着某种x暗示的,散发着荷尔蒙。
沈常乐盯着他那处喉结看,感觉灵魂出窍,跑去外太空飞了一圈,好半晌,她才回了一点点神:“我怎么欺负你了。”
路听野身子向后倒,以一种更加直白和锐利的角度承接她的目光,神情冷淡又饱含委屈。
稀里糊涂地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他已经无所畏惧了。
随便。
路听野控诉:“姐姐,我明明是喜欢你,你却说我是小孩子。你欺负我就算了,还要欺负我的心。你说你坏不坏?”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坏女人坏女人坏女人!!要狠狠搞一搞才消气!!
第19章 蝴蝶效应
劳斯莱斯后座, 沈常乐两只脚踩在搁脚凳上,脚趾上涂着闪闪发亮的红色指甲油,衬得皮肤越发白透。
十二月的太阳像一只奔赴末路的火球, 倔犟地散发光热,街道上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车内播放着娓娓动听的粤语老歌, 安静的氛围里带着一丝诡异的暧昧。
劳斯莱斯一路开过盈盈沸沸的街道, 和五颜六色的电车擦肩而过,叮叮叮的声音落在风里,像一串紫藤花。
车子拐进小巷, 在一处私人小楼前停下。
沈常乐冷着脸, 等着司机下来拉车门。若放在平常她也就自己下了,没这么乔张做致,但今天她是真的很不爽。
长这么大没被人批评过渣和坏。
不对,渣倒是有......还挺多男的在背后骂她渣,但骂她坏的是真没有!路听野是第一个!
路听野用余光扫了眼大小姐, 赶在司机下车之前下车, 绕到沈常乐这边,替她把车门拉开。
沈常乐见是路听野, 也不动, 就坐着。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是故意下他面子,但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压根就不需要面子。只要哄她高兴, 怎样都行。
路听野俯身靠过去, 一只手撑着门, 半个身子往车里探, 声音很低很低, “大小姐, 别生气了。”
沈常乐不做声,低头去包里拿粉饼和口红补妆。
路听野抓了抓脖子,有些头疼,余光扫到她洁白的脚丫子,这才懂了。
心想难怪不下车,鞋都没穿。
路听野很自然地蹲下去,把鞋捞过来放在手上研究了一下,研究透怎么穿后才冷静上手。
她这双鞋是很复杂的绑带设计,要一圈一圈的绕上去,间距还要保持适中,不然就会不好看,路听野耐耐烦烦地替她穿,手背偶尔擦过她纤细白皙的小腿肚。
沈常乐小腿肌肉紧了一下,随后很快放松,紧接着他温热的手指不经意又扫了一下,软软的小腿肌肉又紧缩起来。
彼此都没有说话,一圈圈绕上去的丝带把彼此安静起伏的呼吸缠在一起。
等两只鞋都穿好后,路听野也没起身,就这样从下往上去看她,“我错了。”
路听野穿鞋的时候,沈常乐就在看他,看他那一头漆黑的短发温顺的耷拉着,没有任何的人工成分,像森林里动物们柔软的毛发,很是天然。
他浅色的眼瞳里闪着一轮一轮光圈,比雪沫还要晶莹,也像动物,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你,带着摇尾乞怜的无辜。
沈常乐有点受不住被他这样看着,心脏里涨涨的,潮起潮涌似的,心想着真是烦。
若是不看到他这张脸,她能一周不理他。但是看到他这张脸,她觉得他放肆一点也不是不可以宠着。
沈常乐嗤了声,“给坏女人穿鞋心情怎么样?”
“不憋屈。爽。”路听野笑了起来。
沈常乐挑了下眉尾,这才下车。
小楼是一家高级裁缝店,在当地上流圈子里很出名,专为各种大佬富豪订制高定礼服。
沈常乐在听到路听野吐槽她坏之后忽然赌气,想着明天赛马会也不带他去见世面了。但又想,算了,不带他去,她也该无聊,然后才想到路听野居然没有参加赛马会的礼服。
这下好了。
她这个坏女人还得掏腰包给狗东西买衣服。
进店后,沈常乐简单跟老板说了一下要求,要一套男士穿的晨礼服,还包括领带袖扣礼帽,因为来不及按照身量订制,只能在成品里找两套尺码合适的。
店面很大,成衣按照色系摆放由深色过渡到浅色,沈常乐走到黑灰色系区域,看上的就拿出来放到路听野身前比划一下,觉得合适就让店员去找尺码。
选完了深色,沈常乐又觉得他穿浅色肯定也好看,拿了一套考究的卡其色西装放在路听野身前。
男人的皮肤偏冷白,不是那种虚弱的白,反而健康有活力,沈常乐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家伙是真的长得好,简直是不挑衣服,什么色系都能驾驭。
“你怎么老是看着我?”沈常乐把手上的衣服挂回去。
路听野摇头,认真问:“一定要穿这么复杂吗?”
他不喜欢穿这种讲究的手工西装,很不舒服,尤其是要打领带,有点勒脖子。
沈常乐笑了下,觉得他有时候真可爱,应该是从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不知道也不要紧,她教他就行。
“赛马会虽然说是去看赛事,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按照英国那边传统,dress code是很严格的,女士进场需得着及膝连衣裙,戴礼帽,而男士则必须穿晨礼服。”
“当然,有些赛马会要求没这么严格,大家的兴趣更多都在赌马。不过像傅家办的这场就是社交性质的,来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这些人可最矫情讲究了,若是你穿个运动服跟着我去,肯定会被人笑话。”
路听野本来听得很专注,直到沈常乐说到傅家两个字时,他脸色一闪而过的不自然。
“傅家?”他问。
说话间,有店员走过来说试衣间准备好了,沈常乐点头,带着路听野朝试衣间走去。
“就是控股中奥和中宇的,姓傅,他们家这么有名,你平时不看新闻的吗,总不可能没听过这两庞然大物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家老爷子才是厉害人物,前年大选入了常——”沈常乐眨了下眼睛,没继续说。
路听野有些走神,眼睛微微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常乐只当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事。
“不知道也没事,若是你有兴趣,我明天带你见见。他家资本上的事应该是大公子管,也不知道明天来不来。”
路听野:“没兴趣。姐姐,我谁也不想认识。”
他语气恳切,眼神里甚至带着一点点委屈。
沈常乐心里很软,简直拿他没办法,她是有考量的,还是想让他多攒些人脉,以后在上京的路子会更广,也不用碰到一个蒂亚姐都反抗不了。
毕竟她不能一辈子都让他当厨师当保姆,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有更宽阔的人生才是。
沈常乐无奈,挥手示意他去试衣服,“别装可怜。又没人逼你社交,你只要乖乖的,少想有的没的,跟着我就好。”
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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