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韶华从更衣室走出来,我发现她的服装和发型都改变了。
    她换了一身米色系的套装,带着一对银色金属大圈圈耳环;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绑成马尾形状,多了几分俏皮感。
    「你要出去啊?」王志成问说。
    「对。」孟韶华回答。
    「要去哪里?」
    「这是我私人的行程,没有必要向你报备,王先生,你就别多问了。」
    「哼!来这套。」我不悦地仆在床上,一手搂着一个抱枕,装苦瓜脸。
    「喂!你耍脾气归耍脾气,干嘛弄脏我的床。」
    刚刚吃义大利麵时,白色衬衫上,还残留着血跡斑斑的番茄酱汁。
    「真小气!自己睡那么大张的双人床,却让老公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睡在超小的房间。」
    「吼,原来是为这点小事生气!」她恍然大悟。
    「很抱歉,等你长到二十七岁时才算我的老公,现在只好委屈你,再等九年。」
    我完全不管韶华的建言,便直接鑽进被窝里睡搅搅。
    「王志成!」
    「干嘛?」我猝然坐起来。
    「还不快点给我下──床!(依然故我)我数到三,再不起来的话,你就皮痒了。」
    「一、二……?」
    三尚未唸出,就被我平淡地回呛一句:「孟韶华,你绑马尾的样子,又老又丑!」
    「什么!」她的拳头已经握紧,「你、你……你是不是又想被我扁一次!」
    我摊开双手求饶说:「噢~no。stop、stop!我下去……我马上下床。」
    志成的脸颊,经过方才的三十六连拍摧残过后,臃肿的程度跟颗猪头没两样,倘若再被修理一次,恐怕当今除了失传已久的〝还我漂漂拳〞,才能恢復我英俊瀟洒的外表。
    我滚下床,走到倚靠着床尾的小沙发上坐好。
    「韶华,遥控器在哪里?我要看电视。」
    她叹口气,泄掉愤怒,走到46型液晶电视前,蹲下,拉开收纳柜的抽屉,掏出一个纸盒子。
    「拿去!这是手机。」韶华伸手递给志成。
    我立刻拆开盒子,取出手机,仔仔细细地打量、打量。
    「是巧克力机欸!韩剧爱在哈佛女主角代言的,对不对?」
    「对啦!」
    「感谢老婆,送我手机。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太高兴了。」
    「不必谢我,现在没有手机的人,会被当作濒临绝种的生物,送进木栅动物园。」
    「会吗?」我呆头呆脑的回答。
    「笨蛋!开玩笑的也听不出来。」
    我对照着说明书写得指示操纵手机上的按键,渐渐地熟悉各种功能、步骤、与使用方法。
    韶华则是坐在梳妆台前,涂涂抹抹;扑粉底、贴假睫毛、画眼袋、擦口红,全神贯注地化妆打扮。
    「韶华,我有一个疑问?你那么有钱为何不选择购买百坪的大豪宅。」
    「我要是那种到处挥霍的女人,你未来娶了我以后还得了。」
    「说得也是!」
    「我觉得房子不用太大,舒适就好,我寧愿让家里的财务状况没有压力,留有一大笔存款,和心爱的人一起到处旅行,也不要居住满足虚荣心的大房子,或穿戴高档的名牌手饰。」
    「我赞成你的想法。听说有一些中乐透头奖的人,因为不懂节制,到后来比没中乐透之前还要悽惨。」
    孟韶华:「呸呸呸!乌鸦嘴!你在唱衰我吗?」
    王志成:「我哪有!这是举例、举例!」
    韶华:「知道啦,我又不是白痴。……言归正传,我特意搬到淡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拉近你和筱君之间的距离。」
    志成:「不懂?怎么说。」
    韶华:「这里离筱君家很近,你们等待公车的站牌又是在同一站,以后会增加不少的见面机会。」
    谁说的,周翔的上学路线也是这一条,到时充当电灯泡的人,肯定是我。
    「晚餐之前你会回来吗?」
    「会,你问这个干嘛?」
    「今天是搬新家的大日子,当然要庆祝囉!我们到台北的西餐厅吃高档的法国料理。」
    韶华:「你想得美!你以为我买那么舒适的公寓是让你享清福的呀!」
    志成:「不是吗?」
    韶华:「当然不是!从今天起,每天放学回家,都得遵照我为你安排的课程进行学习,不懂得我会教你。」
    志成:「嗄──别这样啊!韶华。」
    「真是不知反省,你连段考都没办法通过,还不好好努力,这副德性,筱君怎么可能喜欢你。总之,今后的每一天都要把握,好好的用功读书。」
    志成:「知道了,老婆,教训的是!……那要看到几点。」
    韶华:「十一点。」
    志成:「嗄──!」
    韶华:「别抱怨,早上五点起来再读一个小时。」
    志成:「这下我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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