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LOLI穿越成了崇祯 作者:无皮无脸

    第 103 章

    有一点伤心啊……我索性趴在窗口,夜晚太静了,连鸟都没有。

    于是,我突然打定了一个主意:明日,叫人养些白鹤孔雀锦鸡在院子里,廊上要挂一沿的八哥鹦鹉,再弄几只,猫猫狗狗来养在乾清宫,我和我的“兄长” 明熹宗朱由校一样养宠物过日子算了。

    次日,我就把这事情对贴心公公说了,然后这个消息又很快传了出去。或许在很多人看来,我也越来越像个“昏君”了吧?不但不上朝,还开始热衷养动物?

    这是一个多好的,提供给御史的,骂皇帝的素材啊?但,当日我却并没有收到一份有杀伤力的文稿。

    呵呵,看来,曹公公的点子,奏效了。

    我不屑地想,明末文人士大夫看不起被阉了一刀的公公们,哪里知道,正是这群公公们,能治得了他们?

    从精神上催跨敌人比从肉体上催跨敌人更重要。

    暴打这群贱人,反倒是成全他们的变态忠义,所以――――曹化淳,指使其它卧底密探,在几个闹腾得凶的家伙的膳食里,或是香薰中,添加了淫欲催情的料。只这次,没有安排锦衣卫传旨敲门而已。

    东厂之首,深谙人心,更是恫吓好手――爷就是派人监视你,爷就是可以让你家破人亡,名誉扫地,尽管再起哄试试!那谁谁就是榜样!

    于是,树倒了,猢狲散。剩下一群已不上台面。

    看着这些言词缓和,甚至说皇帝政务繁忙之际,确实应该修养身心养花弄草阿猫阿狗大好的折子,我笑道,怎一个,贱字得了?果然脸和屁股长得一个模样。死谏时撅起来,都不知道哪头是哪头了。

    第二日,我暗示内阁首辅温体仁,公开撰写一份“和议就是好,利国利民”的折子来。这人是铁了心当追逐皇帝喜好的风向标,很快写了来。

    结果,终于,再没有御史跳出来死谏堵宫门。

    第三天依旧没有。

    第四天还是没有。

    我再乘胜追击,让听话的官儿拟奏疏,为“诏狱”中的袁崇焕陈情申辩,请求放他出来――――还有人,敢指手画脚大放厥词吗?

    终于,没了。

    好比是,我抓住苍蝇挤破它的肚皮把它的肠子扯出来再用它的肠子勒住他的脖子用力一拉,呵--!整条舌头都伸出来啦!我再手起刀落哗--!整个世界清净了。

    从今之后,御史。不再是皇帝的亲爹了。皇帝,才是御史的亲爹。

    又故意耗了几日,待督师将晚间炖乳鸽的美味花样一一尝过一轮,选了个好日子,我亲自去诏狱,正大光明地把袁大叔接回了宫。

    三匹高头名马拉着车,御林军齐刷刷护卫开道,又有贴心公公亲自持缰,我与督师,安然坐在车内。

    掀开一角车帘,只看到浮云蓝天,悠悠后移。

    我缩回,轻声说,这次甚好,御史们一个都没少一个都没挨杖责。除了那禽兽本不配为御史……但朕也以宽为本,判他流放之罪,不料他出了京师就自缢了,想必是无颜再活下去吧。袁爱卿,你不会怪朕吧?朕已经尽力保全了。

    大叔本来也在看窗外,听我可怜巴巴这么说,忙拍了拍我的手背。

    臣谢陛下的宽宏,这几日臣在诏狱也反复思量,陛下对臣呵护有加,处处为臣着想,倒是臣,对陛下太苛求……令陛下行事时还要顾虑臣的请求……臣也是御史,深知陛下赢这和谈一仗,如何不易。

    他说着,就要向我,跪拜谢罪――――“臣不但未能分忧,反倒凭空给陛下添了辛苦。”

    我忙扶起他,“君臣无隙”地,趁机坐到他身边,心花怒放。

    这一回,我想,我也应该是过关了。督师信我十分,此事已无证据,又有谁,敢到他面前来申冤告状吗?

    更何况,我的督师并不是圣母,他有“甘为宰羊人”的气魄认识,而从前,我可还暴打过首辅洗劫过宅子。督师他从来,也不提这事情半句呢!

    于是,我故意转换话题说,爱卿,爱卿,你在牢中可没受什么委屈吧?他们有什么地方伺候不当吗?

    督师任由我握住他的手,答道,陛下只看每晚来时,臣的桌上哪天没放着点心果品?且日日都是不同。

    又道,陛下不知,臣每日早起穿衣时,他们捧靴递巾栉地站在一旁……真是颇为尴尬。

    我笑道,爱卿还是坦然领受他们伺候的好,若断然拒绝,他们定会以为,爱卿还记着从前被囚时受的折辱,心里忐忑不安,还不知道会怎么变着法子来挽回呢,爱卿岂不是会更尴尬?

    督师伸手抚在了我的手背上,温言道,陛下放心,从前的事情,臣确实再无半分阴霾。

    我眨眨眼,顺势把脑袋搁在了督师的膝盖上,这招百试百灵。旁若无人时,他会轻轻摸我的头发,安慰内疚的“崇祯。”

    那一日,那一段回宫的路程,于人的生命中不过是白驹过隙,浮云苍狗。但我想,持缰赶车的贴心公公,一定,对车厢内不时传出的吃吃低笑声,对两侧俯首称臣的垂腰翠柳,对这个风和日丽耀武扬威的四月天,久久难忘。

    战利品

    崇祯五年五月初四,因为山西剿匪暂无大战,离京半年的卢象升,洪承畴二人终于回来了。我带着京师三大营的高级军官,在德胜门外迎接,只见旌旗飘飘,一队千余的人马,昂首阔步缓缓而来。

    打了胜仗的军队,看起来就是不一样。我满意地想,瞧瞧,连马都这么神气!

    众人见面都很高兴,当然他们是互相先行礼寒暄,随后我就说,二位爱卿,宫中已摆好了接风酒宴,今夜要敞开享用!

    卢象升谢了恩,我笑着看他,心中却想,真是天赋异禀,在野外风餐露宿追打敌人,他居然,皮肤还是那么清爽那么白?天生帅哥就是帅哥。

    再看那洪承畴,这个人那,虽然穿着盔甲,但也拾掇得整整齐齐,连马鞍上系着的铃铛络缨,都透出亮晃晃簇艳艳来。

    我正出神,卢帅哥指着马队后的几车箱子,对我说,陛下,这是从张献忠军营中缴获的金银财宝,大多从富户地主家中搜刮而来,臣大胆取了一部分劳军,剩下的不敢隐瞒,便带了回来。

    其实,比起这些不能吃也不能喝的财宝,我更关心,张献忠的那几个“义子”是否落网。但财宝嘛,不要白不要。

    于是,我当即开了一个箱子,抓出一串大概是玛瑙琥珀的东西,对着阳光照了照,点点头。随口问卢象升道,那张献忠,是否和传闻中一样,是个杀人魔王?

    卢象升说,陛下且看,这些珠宝,还有臣用做奖赏士兵的金银锭,有些上面还有紫黑色的干涸块――――便是血迹了。

    臣初到山西时,曾剿灭了一支掠抢的游散匪众,本来见他们掠夺的都是些粮食,臣打算归还原主立我大军口碑,谁知……附近的村子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

    手下如此,首领也差不多。我说,然后好奇心发作,追问更变态的问题:听说,张献忠在攻下一座城池时,喜好把妇人女子的小脚砍下来,堆做山峰,还把人开膛破肚后,用内脏鲜血裹了米豆喂马――――

    还没说完,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霹雳怒骂:屁话!你这狗官,满嘴污蔑之词!

    啥?狗官?我什么时候降了级别?我满头雾水郁闷地转头一看,哎呀,只见,有个吓坏了的军官,忙从一辆堆放战利品的驴车上,拽下来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子,噼噼啪啪抽了几个耳光,打得他嘴角流血。

    第 10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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