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每天都在被迫忠犬 作者:手指彼岸

    分卷阅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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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界的边,山峦的峦。

    陆慕瑶有些窘迫:我是

    是忘说每个字是什么了吧,少年摆出一个带点痞气的无奈笑容,让我猜一下,lu(四声)是陆地的路,mu(四声)是倾慕的慕,yao(二声)是瑶族的瑶,是王字旁的对吧?

    陆慕瑶点了点头,手攥紧了裤角,有些不好意思。

    边峦的话,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我觉得边峦穿白衬衫搭黑色修身裤会更陆慕瑶说出这句话才知失言,少年在一瞬间就对她冷淡下来了,她想要补救时就被面前的少年打断,她惊慌的看向那个人线条流畅精致的侧脸。

    的确这样子打扮有点怪吧,像是不良少年一样,少年脸上的痞气完全消失,只剩下有点勉强的悲伤的浅笑,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至于原因,我能不说吗?我不想

    陆慕瑶心疼的看向少年悲伤的眼睛,女性特有的母性促使她打断面前俊美少年的话语:应该是我来说对不起吧,毕竟这个问题是我提出来的。请你原谅,我真的不是有意要问的,我只是觉得有点奇怪而已,我真的没想

    面前的俊美少年轻轻弯起嘴角:我知道的,你并不是故意的,我们换个话题怎么样?

    陆慕瑶暗暗松了口气,展颜一笑:好。

    后面的林雨将这一场典型的言情狗血八点档末世真人版的对话尽收耳底,不是他想要听,而是他感知太灵敏没办法不听,他还不能控制自己的五感,所以只能尽量离他们远一点。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by单身狗林雨。

    一对俊男美女(虽然现在还没长大),说着情话,彼此的脸上好像都写满了我喜欢你四个大字,隐晦的表达对彼此的感情,并肩走在充满腐臭气息和鲜血味道的街上交流已失去的所谓人生和将来的尸生,时不时绕过碎肉、骨骸以及一些应打马赛克的血肉模糊的物体,两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丧尸的味道,冰冷的肢体时不时会碰到一起,然后双双红了脸颊。

    画风很正,背景不对。

    林雨觉得看到这种情景他就忍不住吐槽的欲望,这已经不是他想吐不想吐的问题了,而是他吐出声大声嚎出心里所想被前面的二人殴打还是不吐出声咽下自己的腹诽噎死自己的问题了。

    这种和气氛完全不协调的凶残又暗黑还血腥的背景,这种和气氛完全不协调的人物身份以及种族和性格,还有自己这个跟在后面亮度堪比太阳但被双方完全忽视的灯泡,林雨忽然觉得无从说起,这大概就是陶渊明先生所写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吧。

    古人真是智慧啊。

    陆慕瑶细细在心里描摹少年的面孔,就有一首诗从心里荡出来: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东赶上春,千万和春住。

    她在醒来后一直泡在书店,看那些她喜欢的书,不眠不休,但也只有这样形容才担得上那人了吧,眉如春山,眼如秋水尽管是用来形容貌美女子的语言,用在身边的少年身上反而真的很适合,她几乎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和少年的美好。

    真好,遇到这个人,真好

    少年向她说了一句,他有事去找在后面的林雨表哥,就急匆匆的向后跑去。

    他们二人说了几句话,她喜欢的少年就拿了他表哥腰上佩的东西过来,笑得分外动人,阳光打在他脸上,少年笑得见牙不见眼,有点傻气又有点温柔。

    陆慕瑶觉得心跳加速了那么一下,不禁也抿着唇有点羞怯的低下头去,嘴角的弧度又高了一些。

    很快,一把做工精良的唐刀就映入了她的眼帘,少年的脸上有浅浅的红晕:你还没有武器吧,有一把武器总归好些,方便保护自己,你看一下这把唐刀怎么样,不习惯的话我们再找。

    陆慕瑶用了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回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拿起了唐刀。她拔出刀来,挥舞了几下,动作不太好,过长的刀刃不适合她这样的女孩子。

    她歉意的冲少年摇摇头,垂下头神色黯然的将刀放回刀鞘。

    她刚想开口,巨大的疼痛感就从脑后传来。

    是谁?!是谁?!

    然后陆慕瑶艰难的仰起头来,用尽最后一点力气。

    伤口更深了。

    面前的坏坏少年面无表情,手向前伸,胳臂上还溅着血。

    熊孩子手持一把短刀,趁她低头的瞬间将刀捅进了她的后脑勺,鲜血和灰白色的脑浆以及透明的脑脊液溅了他一手。

    然后熊孩子狠辣的将刀在陆慕瑶脑内翻转,再使劲向下砍出足够大的伤口,最后回到脑内用刀尖将陆慕瑶的晶核生生从脑内通过伤口挑出。

    陆慕瑶在翻搅的瞬间就疼的失去了知觉,连反抗熊孩子的动作都没来得及,连临死前痛苦的哀叫都没发出,因为熊孩子向下拉刀的动作生生割烂了她的整个口腔。

    林雨在一边背过身去,他感觉有点恶心,场面太难接受。

    熊孩子向他借刀时他曾以为是要把刀给那个女孩,迫于熊孩子的实力才不情不愿的交出来,可是他没想到熊孩子竟然用他的刀做诱饵趁机杀掉那个女孩子,手法残忍狠辣。

    他看着就觉得疼,就觉得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精神的感知告诉他,那个女孩子最后张了张口,口里的鲜血洒落在他的唐刀上,在意识模糊中比出的最后的口型就是边峦,她有多喜欢熊孩子啊,那她死的得多不甘心啊。

    奈何痴心错付,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终是一场孽缘。

    秀恩爱,还真的遭了天谴啊。

    13.论抖m的杀伤力!!

    一颗晶莹的红宝石从陆慕瑶的脑中被挑出,伴着鲜血和脑浆在碧空下划过一道痕迹。

    熊孩子接住了那颗宛如昂贵宝石一般的晶核,丝毫不嫌弃上面的秽物。

    这是他的战利品,尽管得到它的手段令人发指。

    他身后的女孩倒在地上,鲜血汩汩流淌,白衬衫上出现了一片不规则的印记。

    熊孩子顺手把女孩手里的唐刀也拿了起来,看着上面的血迹不悦的在女孩身上蹭净。

    林雨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觉得饥饿,可渴望血食的念头被他强行压了下去,死者为大死者为大。

    熊孩子嫌弃的看着手上的秽物,皱着眉想了想,然后掀起淋雨的衣服擦了擦。

    还仔仔细细的擦了好几遍。

    林雨觉得自己的语言系统已经出问题了,逻辑也是。他看着自己衣服下摆的一片污渍,恨不得糊熊孩子一脸板砖:劳资有洁癖!虽然只是一点那也不能用我的衣服来擦手吧!那边不是还有个妹子吗!实在不行用自己的衣服来擦不行吗?!

    能说出用妹子衣服擦妹子晶核这种事,证明自己的下限和仅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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