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偶尔会在一些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常识的生活细节、或者知识上出现错误,似乎正在努力的适应一些习惯——这点主要表现在饮食方面,有些汤姆逊个人很喜欢的美食,徐云却经常以胃口不佳拒绝了。
    比如用羊脂肪、燕麦和猪肝猪肺制成的白布丁。
    还有用羊的心肝肺,搭配洋葱、羊油制成的哈吉斯等等,这么好吃的美食徐云居然会拒绝……
    听说那些东方人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来着,看来真是有些名不副实了。
    可惜徐云并不知道汤姆逊的心声,否则他起底得冒出最少三十个省略号。
    天可怜见,英国的白布丁和哈吉斯用的是动物内脏没错,但问题是……
    tmd的这些内脏全都没去过腥味啊……
    比如咱们华夏的洗猪肺,比较精致的会先用碱和食醋浸泡,然后反复洗净污血。
    直到肺叶成白色的时候才会开始准备烹制。
    可英国的白布丁呢?
    它的做法是将现杀后的猪肝直接搅碎制作,血水越多越好——因为血水可以用来封边。
    这徐云会吃的下才怪叻。
    话题在回归原处。
    而与适应表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点,则是徐云的性格。
    他太成熟了。
    并且徐云的成熟不是伪装出来的故作姿态,而是蕴含着人生阅历的成熟稳重,有些时候汤姆逊都自愧弗如。
    正因如此。
    他才会将小麦交到徐云手里。
    因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内中的博弈却同样复杂异常。
    甚至有很短的某个刹那,汤姆逊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特殊的想法。
    不过犹豫再三,他还是将这个念头给放弃了。
    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汤姆逊,徐云沉吟片刻,答道:
    “汤姆逊先生,麦克斯韦是我的朋友,照顾他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接下来准备去忙什么事情吗?居然连回宿舍的时间都没有了?”
    汤姆逊抬头与徐云对视了几秒钟,坦白说道:
    “我打算竞选今年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其实剑桥大学的学联只有主席,不过这个词虽然不是屏蔽词,但出现太多据说会锁章节,所以统一叫会长)
    徐云闻言一愣,旋即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他就说汤姆逊怎么会一副托孤的模样呢。
    原来他是打算竞选学联会长啊。
    与其他大学不同。
    受学院自治的影响,剑桥大学同样允许学生自治。
    所以一直以来,学生组织在剑桥大学内的话语权都非常非常大。
    例如之前的艾维琳。
    她不过是内务部部长,便可以决定从本科一年级到博士生的宿舍分配,完全不需要通过学校同意。
    这种权力对于学生来说其实是有些超纲的,哪怕她是小牛的后代也依旧如此。
    内务部长尚且这般,就更别提学联会长了。
    毫不客气的说。
    能成为剑桥大学学联会长的人,无论今后是走科研圈还是走政治圈,起底都能成为皇家学会理事或者下议院的议员。
    如今的汤姆逊是剑桥使徒社为数不多的‘天使’,又完成了接引小麦的任务,确实有资格去竞选学联会长。
    另外从上辈子汤姆逊转职成开尔文后,频频在各个场合登场的情况不难看出,这位知名的物理学家还是有些官瘾的。
    所以他会竞选会长完全合情合理。
    不过与内务部部长不同的是,剑桥的学联会长有两个特殊之处。
    首先,就是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并非届届都有。
    这点不难理解,毕竟是要统领所有学院的学生代表,哪可能那么容易年年都有。
    按照本土的时间线。
    上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还是丁尼生呢,距现在都快20年了。
    其次。
    剑桥大学对于会长竞选人有一个要求:
    如果竞选失败,要立刻结业离开学院,履历按照肄业划定。
    这也是让许多有意竞选会长的学生止步的一个要求。
    肄业,这个词很多人经常会看成肆业,不过实际上它的发音是“yi”。
    它是一种仅高于辍学的说法,并不算得上体面。
    后世很多企业是拒绝收录肄业生工作的,更别说如今的1850年了。
    因此对于汤姆逊而言。
    参选学生会会长,确实是一次输不起的博弈。
    另外如果徐云没记错的话。
    本土时间线中的汤姆逊,并没有参选过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
    他一边读研一边去了格拉斯哥大学自然哲学任职教授,所以徐云也没法通过原本的历史进行参考或者协助。
    交代完这些。
    汤姆逊不等小麦洗完澡,便转身离开了302寝室。
    看得出来。
    哪怕是面瘫如汤姆逊,在谈到竞选学联会长的时候同样有些失态。
    目送汤姆逊离开后。
    徐云走到自个儿床边,开始归类检查起了自己的行李。
    在进入副本之前,他准备了大概有十多个物品,核心技术基本上涵盖了各个时间段。
    最终真正随他穿越到1850副本的,只剩下了四个小盒子:
    首先是钢剑。(之前有读者说304太垃圾,因为再好的钢就超过生产力水平了)
    其次是盛放有黄金的小盒子。
    徐云在进入副本前去线下买了240克的纯金,比当初前往北宋副本的时候多了不少。
    扣除掉在伦敦被偷走的部分,目前大概剩下两百克出头的样子。
    1717年的时候,小牛……或者说老牛将黄金价格定为每了金衡盎司3英镑17先令10便士。
    自那以后,英镑便按黄金固定了价格。
    这个价格一直延续到1931年,只在1797年至1819年之间和1914年至1925年之间中断过。
    学过数学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1常衡盎司=28.3495克。
    而1金衡盎司则等于1.0971428常衡盎司,等于31.1034768克。
    简单一点来看,如今的1英镑大概含7.32238克纯金。
    换而言之。
    徐云目前身上的黄金大概有27、28英镑的样子,差不多等于普通人八个月的收入。
    第三个便是手电筒了,没啥好说的。
    至于第四个嘛……
    则是一个高度四厘米、直径一点五厘米左右的小瓶子。
    瓶子上印有几个字:
    硝酸甘油。
    上辈子的徐云因为常年码字的缘故,心脏多少带了点毛病,一度有些不舒服。
    加上当时有几位同行接连因为心脏原因故去,所以他在医生的建议下常年都备着硝酸甘油。
    这次穿越前,徐云寻思着这玩意体积不大但却可能有奇效,便把它带在了身边。
    硝酸甘油是1847年由都灵大学的化学家索布雷洛发明的,但它起初由于其化学性质不稳定,根本无法使用。
    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1866年,瑞典化学家诺贝尔才会解决掉它的稳定性问题。
    至于它被在治疗心脏病方面就更晚了,大概在1875年前后的样子。
    因此很明显。
    这又是一个因为时间线变动而出现的东西。
    毕竟小牛对于炼金术的痴迷人尽皆知,他在炼金过程中发现了某些东西,从而促使甚至直接导致硝酸甘油出现,这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儿。
    总而言之。
    以上这四样东西便是徐云在1850年的全副家当,顶多就是再加上风衣和安踏的鞋子罢了。
    如今自己还欠着艾维琳14万英镑的债务,为了不让光环那个骚东西把债务以彩蛋形式具现,徐云必然要考虑赚钱还债的事情。
    “钢剑、手电筒、黄金和硝酸甘油……”
    徐云手中把玩着自己带来的手电筒,表情有些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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