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十二章 割草的老头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十二章 割草的老头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十二章 割草的老头

    次日,天刚麻麻亮,于顺就登上了良山顶峰。

    昨晚,于小灵同学没有回来,楚楠在镇上给找了个地方休息。刚好楚楠今天要去平阳办事,可以顺道捎上于小灵。于小灵在平阳一中念高二,五一节回的家,感冒了耽误了几天,昨天才好。

    良山陡峭险奇,顶峰的南半部分却像是被人一剑削飞,凭空劈出一个十多亩的平台,让人不由得慨叹大自然之鬼斧神工。

    北面山体数十米壁立,峭壁之下却是一块十余米高的巨石。这巨石隐然是山顶的垓心,圆润,平滑,坚硬,人称之为石蛋。石蛋在阳光下泛出莹莹绿色,其材质分明异于周遭岩石,露出地面和背后山壁的部分,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山中传说,那仙人一剑,就是为了让这石蛋破土而出,吸收天地之灵气,日月之光华——莫非还能孵出个孙猴子来?

    昔日的大刀堂就是背靠这石蛋而建。

    石蛋一如往昔,大刀堂却早已灰飞烟灭。房梁瓦片有些残存,墙基也在,依稀能看到往日的轮廓。大刀堂南面是个小校场,如今茅草多高。

    小校场再往南,就到了平台的边缘。行人用脚踩出的山路,就像一条带子,歪歪斜斜的挂在山坡上,又像一条小溪宛转而下。

    前世里,总瓢把子每日寅时都会下山一趟——呃,好吧,不算玉奴初上良山那几天。

    总瓢把子上下山,从不走寻常路。悬崖峭壁走得,丛林荆棘也走得,倏忽来去,速度极快。而且,他每日必走新路,要的就是踏遍青山。

    从藏马镇到良山村,大概七八公里的山路。从良山村到良山顶峰,差不多也是七八公里,但这七八公里就和那七八公里完全不同了。对一个青壮男子来说,从藏马镇走到良山村,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而从良山村到良山顶峰,可能就需要两三个小时了。

    而总瓢把子不管从哪个方向打个来回,左右半个时辰的事。回到山顶时,正是一轮红日从东方喷薄而出,总瓢把子就要坐在大刀堂背后的石蛋上吐纳了。

    旭日初升。杜鹃红遍。农历四月的藏马山,正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光景。

    于顺趺坐在石蛋上,却是无心吐纳。

    没了,真的没了,一切都没了。

    到大刀堂遗址之前,于顺先找到了玉奴藏身的那个山洞。横七竖八的藤蔓和野草,把洞口遮了个结实,显然这里已经久不为人知。于顺用力扯开藤蔓,钻进了山洞。山洞不大,里面暗潮湿。

    玉奴曾经坐过的石头还在那里,上面蒙了一层灰尘。

    我和玉奴在此分别。谁知道再见无期。

    玉奴啊,我走之后都发生了什么?六十年啊,你还活着吗?你在哪里?你只是一个弱女子……

    一幕幕的场景,和玉奴相处的时光,清晰地印在于顺的脑海中——

    “玉奴本是‘石家老鸭’石族长幼女,石族长却要将玉奴送与平阳县城小鬼子九斤四两。”

    “玉奴本已死志,先刺小鬼子而后自戕。

    “今被英雄截上山寨,也是玉奴命当如此。如蒙英雄不弃,玉奴愿自荐枕席上。

    “如若英雄将玉奴送还石家,玉奴之清白尽毁且不说,石族长还是会将玉奴送与鬼子把命丧。

    “大刀堂妄称侠义,不如让玉奴死在这大刀堂!”

    落玉坠珠声声脆,红口白牙眼中泪。这是玉奴刚被兄弟们截上大刀堂时的情景,玉奴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剪刀。大刀堂张灯结彩,总瓢把子纳了压寨夫人。

    “玉奴怕是有了……”

    “有了?什么有了?”

    “坏死了你!”

    “啊?!我这是当爹了?摆酒!”

    大刀堂再次张灯结彩,庆祝总瓢把子有了小瓢把子。这是四月初八的早上。酒席尚未摆开,鬼子的飞机就来了。总瓢把子于家傲负伤,二瓢把子马王爷殒命,三百兄弟折损过半。

    “你不要出去!”就在这个山洞里,于家傲了玉奴的肚子。

    “玉奴等你,娃等你。”玉奴按着于家傲的手不肯放松。

    “你保护她!”于家傲留下一个小兄弟,腿上中了枪的。

    此去竟成永别。如果一切从头来过,我还会走出这个山洞吗?于顺拷问着自己。

    重新封闭洞口时,于顺已经泪流满面。

    就在于顺坐在石蛋上心情复杂时,小校场南边的小道上,突然爬上来一个老头。

    这老头年纪不小,却是神矍铄。他头上戴了顶没沿的软帽,上衣白色,对襟竖领襻扣。裤子黑色,松松垮垮的束着。脚下一双千层底圆口黑布鞋。鞋子和裤腿上都沾满了泥巴,上衣很干净。

    于顺虽然看到了这人,却也没有心情理会。过了一会儿,于顺又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

    对了,他的衣服!

    于顺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用楚楠的话说,这是一套廉价的运动服。而这老头身上穿的,才是他熟悉的装束!昨晚于顺看到了近两百人,了解山里人现在的服饰。这老头为什么还穿着旧时的式样呢,呃,解放前的……

    这个年纪能爬到山顶,身体还算不错,于顺也能看出这老头练过一些把式。另外,老头身上隐隐有杀伐之气,也有上位者的威严。锋芒已经敛去,只是些许感觉。和五魁、马长福这些人的凶狠外露却是不同的。

    从石蛋到老头的位置,大概隔了两百余米,但以于顺的目力,自然能看得清清楚楚。那老头却没有注意到这里还坐着一个人。

    那老头面向东方发了会儿呆,就把斜背在腰上的口袋放到地上,又从口袋里取了一把镰刀,蹲在地上割起草来。于顺这才注意到,那边早就割出了大片的空地,茅草都晒干了。显然,他不是第一次来割草。

    专门爬到良山顶峰来割草?

    半晌,那老头站起身来,把手伸到背后,捶了捶腰。又从那口袋里取出一个瓶子,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咦,是酒香?好酒!于顺吸了吸鼻子,从昨天复苏至今,他还没喝过酒呢……

    “嗨!朋友!”

    于顺招呼了一声,酒这东西,自古不分家的吧?

    那老头却是大吃一惊,他四周打量,终于看到了石蛋上面的于顺。不过他的眼神分明有些惶然,好像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还使劲地揉了揉。

    接着,老头的情绪激动起来,拔腿向这边狂奔,虽然脚下磕磕绊绊,速度却是不慢。看他跑起来的样子,不像是个老头,倒像是个孩子。

    不一会儿,老头就跑到了石蛋下面,瞪大了眼睛盯着于顺,嘴角都有些哆嗦了,就像见到了很久未曾谋面的骨至亲?

    “你,你,你……”

    接下来那老头却是勃然变色,用酒瓶指着于顺大声吼道,“谁让你上去的?你凭什么坐在这上面?!”

    那语气,那表情,似乎于顺坐的不是一块巨石,而是坐在他家的祖坟上?

    我凭什么坐在这上面?我凭什么不能坐在这上面!于顺心下那个郁闷。我只是跟你打个招呼而已,当然,要是能分我点酒喝就更好了。你那么激动干嘛?

    “你,你!”老头的脾气还挺火爆,“你给我滚下来!”

    于顺更加郁闷了,你什么意思啊?别觉得你年纪大我就不舍得揍你。这石头上我坐了整一年,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到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如今,不能坐了?

    不过,看这老头真是一副拼死拼活的样子。好吧,你年纪太大,我还真不好和你一般见识。于顺一跃而下,正站在老头面前一米处。

    那老头又是一愣,眼神再次迷茫起来。他使劲地摇了摇脑袋,好像要努力把什么念头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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