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七十二章 好人平安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七十二章 好人平安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七十二章 好人平安
苏烟坐在地上无力站起。面如死灰,嘴唇惨白,两眼空洞而绝望。素净衣裙上沾了灰尘,但她无知无觉。就像是失了法力跌落凡尘的仙子。
已经有好心人帮助报警,但并没有人上来扶她。有指指点点者,有摇头叹息者。
“妈妈,妈妈!”
天籁一般的声音传来,苏烟似乎茫然无觉,却下意识地循着叫声看过去。只见小朵兴高采烈地向妈妈跑来,光着小脚丫,手里还高举着一支棉花糖?而且,是从医院里面跑出来的?!
唉,棉花糖,我一定是幻视幻听了。要是一切都没发生该有多好……苏烟猛地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向小朵扑去,“小朵?小朵!”泪流如注,浑身婆娑。
“妈妈,你怎么坐在地上抹眼泪?没羞哦!”小朵曲起手指刮着自己的腮,顺道咬了一口棉花糖,真甜啊!
“嗯,小朵,妈妈没羞,妈妈没羞……”苏烟一把把小朵抱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妈妈!是超人叔叔救了我!”小朵一只手使劲地把妈妈往外推,另一只手小心地保护着棉花糖,回过头去喊道,“超人叔叔,这是我妈妈……咦?超人叔叔呢?”
苏烟也恢复了一些理智,急忙顺着小朵的目光看去。熙熙攘攘,人来人往,“门诊部”三个金色大字在大厅上方闪光。哪里有什么“超人叔叔”?
“超人叔叔!超人叔叔!”小朵也着急起来,在妈妈怀里摇晃着白嫩的小脚丫,果然没有找到超人叔叔,这才撅着嘴说,“真的是超人叔叔啊!超人叔叔会飞的,抱着我‘biu——’地飞过了好几道高墙……”
于顺一路吸着气,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大厅,回到特护病房。
外屋里于贵来在轻轻地打着鼾。隔着玻璃往里一瞧,老娘也安详地睡着。
另一张陪床上,陆晚的身体弯成了一只大虾,睡得很没安全感。但曲线真的不错,高下起伏,错落有致,轮廓好美的……
呃,偷窥可耻!于顺默念“八荣八耻”八百遍,坐在床尾上,咬牙切齿地脱下鞋子,脚底果然一堆水泡。
两只鞋底都磨穿了,几乎只留了个鞋面挂在脚上。如果不是光脚走路有损英雄形象,于顺早就把鞋面脱下来扔了。
随后,于顺曲起小腿,作游泳状,狼狈地爬到床头,从小柜子背后上抠下一条木刺来,皱着眉头吸着气,挑了一连串的水泡,挤出水来,又用同样没了底的袜筒擦了擦,歪在床上闭眼休息。心道这亏吃的!如今果然不是骑马那年岁了……
“顺子哥,睡着了吗?你回来早了!那个被绑架的小女孩回来了,真是奇迹啊!”许文斌推门进来,压低声音,但压不住兴奋,“听说有超人现身哎!”
“是吧?没事就好。小许,我路不熟,你帮我去买双鞋吧,还有袜子。”于顺懒洋洋地睁开眼,哥只是个传说啊!
“哦,好的!”许文斌任劳任怨,转身就往外走,但不小心看到了两个软塌塌的鞋面,张口结舌地惊叫道,“顺子哥,你的鞋子——”见过费鞋的,没见过这么费鞋的!
“我的鞋子是四十五码的。”于顺又懒洋洋地把眼闭上了。
“哦!”许文斌转身往外走,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
傍晚时分。沧海市一处海景小区。
这小区内均是独栋二层小楼,楼顶大斜坡,着红瓦。落地的玻璃窗外即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其中一栋小楼紧拉着窗帘,室内沙发上坐着两个光头光膀子的男子。
“小远子,你想干什么?!”
说话的光头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前后背均是一条一条的伤疤,缝的针脚不太好,皱皱巴巴的很凶残。左额头上的伤疤几乎把眼睛毁了去。要是晚上突然出现,足以把人吓死,不战而屈人之兵。
一罐金色沧啤被他一口闷下,喉结猛往上蹿。易拉罐随之被他捏成一团,很随意地一扔,却刚好扔进了角落里的纸篓,还是个很讲卫生的居家男人。不过那纸篓早就冒溢了,周围一堆垃圾。可谓为德不卒。
被称为“小远子”的光头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左手臂和前分别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小远子两眼赤红盯着电视,播音员富有磁的声音正在播报,“……一辆无牌面包车在黄海路失火,车上三人全部遇难……”
一堆零件散落在茶几上,小远子眼睛看着电视,双手却在拼那堆零件,一支“五四”手枪逐渐成型。
“行尸!叫我阿远!”小远子冷冷说道,“五四”手枪对准了被称为“行尸”的光头。
行尸却浑不在意,又出一罐沧啤,仰脖灌了进去,“小远子,尼玛冷静点!这人不是你我能对付得了的!”行尸的眼睛紧盯着面包车顶上那人的动作。
一拳打碎玻璃,力大无穷。一把拽出小孩,虽然看不见动作,却肯定是迅猛而奇准。这两者还好说,难度不小,却也可以够得着。而在疾驰的车顶如履平地,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了。行尸自问,如果对上此人,绝无幸理。人再多也填不满。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用菜刀对付此人是不行的,但枪呢?唯一的办法,众人远距离齐之。行尸晃了晃大脑袋,出来混,是要动脑子的!小屁孩哪懂这个……
“我的三个兄弟,油猴,麻雀,鲢鱼,死了!直接被烧成了灰!我的兄弟!”小远子两眼喷火,手臂颤抖。好在枪里没有子弹。
“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习惯了就好。”行尸若有若无地一声叹息,脸色很晦暗,和身上的红光对照鲜明。接下来,他就“嘿嘿”地笑了,“小远子,我看你分明是阳不调,跟爷去找个爱情吧!睡一觉就好了!”
小远子没理行尸,自顾从沙发缝隙里出一个长条草纸盒,纸盒里是金灿灿的子弹。小远子一枚一枚地装了三个弹夹。“啪!”一声,一个弹夹被压进了手枪。动作准而娴熟。
“行尸,如果我死了,你会给我报仇吗?”小远子把另两个弹夹揣进了裤子口袋。然后拿过一阵皱皱巴巴的《沧海晚报》,折成三角形,把手枪放进去后,又在手上抛接了几下。从外面看,任谁也不会想到里面装着什么。
“我管你丫的!”行尸似乎是喝足了,就势在沙发上躺了下来,眯上了眼睛。
“也好!兄弟一场,你好好活着。明天你到‘幸福新村’去住一阵子吧!”小远子站起来,套上了一件黑色的体恤衫。出门前,又回头看了行尸一眼。行尸像是昏睡过去了,死猪一样。
小远子出道近一年来,都是行尸带的,隔一段时间他们就换一个房子。当然,这都是租来的豪宅,而且至少同时租三栋。爷有钱,住一套,闲着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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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烟坐在地上无力站起。面如死灰,嘴唇惨白,两眼空洞而绝望。素净衣裙上沾了灰尘,但她无知无觉。就像是失了法力跌落凡尘的仙子。
已经有好心人帮助报警,但并没有人上来扶她。有指指点点者,有摇头叹息者。
“妈妈,妈妈!”
天籁一般的声音传来,苏烟似乎茫然无觉,却下意识地循着叫声看过去。只见小朵兴高采烈地向妈妈跑来,光着小脚丫,手里还高举着一支棉花糖?而且,是从医院里面跑出来的?!
唉,棉花糖,我一定是幻视幻听了。要是一切都没发生该有多好……苏烟猛地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向小朵扑去,“小朵?小朵!”泪流如注,浑身婆娑。
“妈妈,你怎么坐在地上抹眼泪?没羞哦!”小朵曲起手指刮着自己的腮,顺道咬了一口棉花糖,真甜啊!
“嗯,小朵,妈妈没羞,妈妈没羞……”苏烟一把把小朵抱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妈妈!是超人叔叔救了我!”小朵一只手使劲地把妈妈往外推,另一只手小心地保护着棉花糖,回过头去喊道,“超人叔叔,这是我妈妈……咦?超人叔叔呢?”
苏烟也恢复了一些理智,急忙顺着小朵的目光看去。熙熙攘攘,人来人往,“门诊部”三个金色大字在大厅上方闪光。哪里有什么“超人叔叔”?
“超人叔叔!超人叔叔!”小朵也着急起来,在妈妈怀里摇晃着白嫩的小脚丫,果然没有找到超人叔叔,这才撅着嘴说,“真的是超人叔叔啊!超人叔叔会飞的,抱着我‘biu——’地飞过了好几道高墙……”
于顺一路吸着气,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大厅,回到特护病房。
外屋里于贵来在轻轻地打着鼾。隔着玻璃往里一瞧,老娘也安详地睡着。
另一张陪床上,陆晚的身体弯成了一只大虾,睡得很没安全感。但曲线真的不错,高下起伏,错落有致,轮廓好美的……
呃,偷窥可耻!于顺默念“八荣八耻”八百遍,坐在床尾上,咬牙切齿地脱下鞋子,脚底果然一堆水泡。
两只鞋底都磨穿了,几乎只留了个鞋面挂在脚上。如果不是光脚走路有损英雄形象,于顺早就把鞋面脱下来扔了。
随后,于顺曲起小腿,作游泳状,狼狈地爬到床头,从小柜子背后上抠下一条木刺来,皱着眉头吸着气,挑了一连串的水泡,挤出水来,又用同样没了底的袜筒擦了擦,歪在床上闭眼休息。心道这亏吃的!如今果然不是骑马那年岁了……
“顺子哥,睡着了吗?你回来早了!那个被绑架的小女孩回来了,真是奇迹啊!”许文斌推门进来,压低声音,但压不住兴奋,“听说有超人现身哎!”
“是吧?没事就好。小许,我路不熟,你帮我去买双鞋吧,还有袜子。”于顺懒洋洋地睁开眼,哥只是个传说啊!
“哦,好的!”许文斌任劳任怨,转身就往外走,但不小心看到了两个软塌塌的鞋面,张口结舌地惊叫道,“顺子哥,你的鞋子——”见过费鞋的,没见过这么费鞋的!
“我的鞋子是四十五码的。”于顺又懒洋洋地把眼闭上了。
“哦!”许文斌转身往外走,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
傍晚时分。沧海市一处海景小区。
这小区内均是独栋二层小楼,楼顶大斜坡,着红瓦。落地的玻璃窗外即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其中一栋小楼紧拉着窗帘,室内沙发上坐着两个光头光膀子的男子。
“小远子,你想干什么?!”
说话的光头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前后背均是一条一条的伤疤,缝的针脚不太好,皱皱巴巴的很凶残。左额头上的伤疤几乎把眼睛毁了去。要是晚上突然出现,足以把人吓死,不战而屈人之兵。
一罐金色沧啤被他一口闷下,喉结猛往上蹿。易拉罐随之被他捏成一团,很随意地一扔,却刚好扔进了角落里的纸篓,还是个很讲卫生的居家男人。不过那纸篓早就冒溢了,周围一堆垃圾。可谓为德不卒。
被称为“小远子”的光头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左手臂和前分别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小远子两眼赤红盯着电视,播音员富有磁的声音正在播报,“……一辆无牌面包车在黄海路失火,车上三人全部遇难……”
一堆零件散落在茶几上,小远子眼睛看着电视,双手却在拼那堆零件,一支“五四”手枪逐渐成型。
“行尸!叫我阿远!”小远子冷冷说道,“五四”手枪对准了被称为“行尸”的光头。
行尸却浑不在意,又出一罐沧啤,仰脖灌了进去,“小远子,尼玛冷静点!这人不是你我能对付得了的!”行尸的眼睛紧盯着面包车顶上那人的动作。
一拳打碎玻璃,力大无穷。一把拽出小孩,虽然看不见动作,却肯定是迅猛而奇准。这两者还好说,难度不小,却也可以够得着。而在疾驰的车顶如履平地,就实在是匪夷所思了。行尸自问,如果对上此人,绝无幸理。人再多也填不满。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用菜刀对付此人是不行的,但枪呢?唯一的办法,众人远距离齐之。行尸晃了晃大脑袋,出来混,是要动脑子的!小屁孩哪懂这个……
“我的三个兄弟,油猴,麻雀,鲢鱼,死了!直接被烧成了灰!我的兄弟!”小远子两眼喷火,手臂颤抖。好在枪里没有子弹。
“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习惯了就好。”行尸若有若无地一声叹息,脸色很晦暗,和身上的红光对照鲜明。接下来,他就“嘿嘿”地笑了,“小远子,我看你分明是阳不调,跟爷去找个爱情吧!睡一觉就好了!”
小远子没理行尸,自顾从沙发缝隙里出一个长条草纸盒,纸盒里是金灿灿的子弹。小远子一枚一枚地装了三个弹夹。“啪!”一声,一个弹夹被压进了手枪。动作准而娴熟。
“行尸,如果我死了,你会给我报仇吗?”小远子把另两个弹夹揣进了裤子口袋。然后拿过一阵皱皱巴巴的《沧海晚报》,折成三角形,把手枪放进去后,又在手上抛接了几下。从外面看,任谁也不会想到里面装着什么。
“我管你丫的!”行尸似乎是喝足了,就势在沙发上躺了下来,眯上了眼睛。
“也好!兄弟一场,你好好活着。明天你到‘幸福新村’去住一阵子吧!”小远子站起来,套上了一件黑色的体恤衫。出门前,又回头看了行尸一眼。行尸像是昏睡过去了,死猪一样。
小远子出道近一年来,都是行尸带的,隔一段时间他们就换一个房子。当然,这都是租来的豪宅,而且至少同时租三栋。爷有钱,住一套,闲着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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