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相亲相爱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相亲相爱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四章 相亲相爱

    一九九〇年,岑招娣接到了沧海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她并没能如愿以偿。

    岑招娣的弟弟在读高一,学习成绩虽然不能岑招娣好,但毕竟是男孩。在南方打工的父亲无法负担两个学生的学费。

    岑招娣没哭没闹,悄悄地离开家乡,来到了沧海。当然,她不是来读书的,而是成为了一家韩资制鞋厂的打工妹。

    这家鞋厂位于台西区的城乡结合部。岑招娣的工作是放港宝,在鞋后跟下面点让后跟起到固定作用,需要抹一种刺鼻的黄色胶水。做好一件可以得到0.6分的工钱,每个月要完成四万双鞋的工作量。

    一进入车间,就如机器般转个不停。药水不但刺鼻,而且有毒,粘在手上洗不掉。一双小手很快就如树皮一般。

    那张大红烫金的录取通知书,岑招娣一直珍藏着。每个月仅有的一天假期,岑招娣会穿上干净的衣服,到沧海大学校门外转一转。看着前途无量,却又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们进进出出,感觉自己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天暗了下来,岑招娣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沧海大学离海边不远,海风已经很凉了。这是岑招娣第三次来沧海大学门口。吃个煎饼果子,坐坐走走,一天的假期很容易消磨。

    路灯拉长了岑招娣的影子,她沿着宽阔的柏油马路,没落地走向公交站牌。转两次车才能回到台西区,那里才是岑招娣的世界。工厂给打工妹租了民房,一个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住着八个姐妹。

    “小嫚,冷啊!来!陪哥喝杯啤酒,暖和暖和!”

    虽然已经是深秋,但路边的烧烤摊还有生意。三个混混扭头看到了怯怯的岑招娣,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三人都是小平头,花格子衬衣敞着怀,袖子撸得高高的,露出胳膊上的青龙白虎来。

    岑招娣不敢搭话,咬着嘴唇,低着头,快速向前走去。今天一下子忘了时间,回去得太晚,下次不敢了。

    许是阳气太盛,许是酒壮怂胆,三个混混啊笑着对视了一下,拍下二十块钱,大呼小叫地尾随着岑招娣。

    “从沧大那边过来的,女大学生吧?”

    “嘿嘿,哥还没玩过女大学生……”

    岑招娣终于成了别人眼里的大学生,却没有时间和心情高兴。天色已经完全暗了,冲过一片拆迁的废墟就是站牌,那里即使没有公交车,也应该有等车的路人。岑招娣放开脚步跑了起来。

    没想到,她脚下一虚,“噗通!”摔倒在地,脚脖子疼得厉害。三个混混很快就追上了,岑招娣只好放开嗓子大叫,“救命,救命啊!”

    海风很大,携裹着法国梧桐的叶子飘飞,呼啸有声,岑招娣的呼救显得很微弱。一个弱女子哪能抵挡得住三个色胆包天的混混?她的衣服很快就被撕碎了,岑招娣面如死灰,连反抗都忘了。

    三个混混互相推搡了一下,其中一个压了上来……

    岑招娣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他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仿佛从天而降,三拳两脚打跑了三个流氓。随后,运动服盖在了我赤裸的身上。随后,他转过身去,脱下裤子扔过来。我慌乱地穿上了,却没有力气往起站。一只温暖而柔软的大手伸给了我……

    英雄叫李天行,沧海大学化学系三年级学生。每周日晚上,李天行在“天玑”女子会所做健身教练。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定数,他在上班途中听到了呼救。

    次日,岑招娣成了“天玑”的服务员,为一帮非富即贵的妇人端茶倒水递毛巾。

    李天行是广东人,自幼习武,阳光帅气,健康英俊。当时,港台味的普通话正随着《我本善良》等电视剧流行。在一班寂寞多金的妇人眼中,李天行甚至有点黄飞鸿的影子。所以李天行经常被他的学生调戏,乃至诱惑。

    岑招娣进入“天玑”后,生活环境和收入都大为改观。糙的双手逐渐温润,一身青涩也逐渐褪去,变成了一个娇媚滑啊嫩的大美女。

    两人理所当然地走到了一起。一九九一年的元旦,在李天行租来的两居室里,第一次虽然不是那么顺当,却很美好。那时李天行二十一岁,岑招娣十九岁。

    寒假时,李天行带着岑招娣回了广东。李天行的父亲却大发雷霆,打鸳鸯。原因很简单,另一间工厂的老板有个独生女儿,也是大学生,两家准备联姻。既可以把生意做大,又是门当户对,你领一个打工妹回来算是怎么回事?

    岑招娣也是这时才知道,李天行家里居然开着一间很大的工厂,代工变形金刚玩具。

    不过,任何事情都阻挡不了一对相亲相爱的年轻人。李天行毅然带着岑招娣返回了沧海,一九九一年的春节,两人是在出租屋里过的。李天行的父亲也说到做到,断了李天行的财路。

    虽然两人打工都能挣钱,但逐渐入不敷出了……

    “蒋破军玩腻了以后,又把她送给了梅掩城。我手上绑了刀子,发疯一样去找蒋破军算账。蒋破军却说,‘我上过很多女人,但从来没用过强。年轻人,别把爱情当真,玩玩就算了,反正你也没吃亏。’我就虚脱了,其实我知道,段汗沁手里拿着一把微冲,沈锦臣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我没有任何机会。”

    “我求蒋破军收留我,从一个小混混做起,双手沾满了鲜血。身上每挨一刀,我就觉得报复了那个女人。我是不是很傻?我为蒋破军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以为蒋破军已经信任我了,后来我才知道,我还是没有任何机会。我身上的伤疤太多了,他们都叫我行尸。其实我就像一具行尸走,生活早已离我远去。逐渐的,我也沉迷在杀戮中无以自拔。”

    “现在,她叫岑汝琦了,是‘天玑’的总经理,坐拥豪宅,出入名车。主业是梅掩城的情妇,偶尔也回蒋破军那里客串一下。”

    行尸脸上还是淡淡地笑着,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不过具体的细节,说得语焉不详,可能是心底永远的伤疤,也可能是早已淡忘。

    “你为什么突然觉醒?”于顺盯着行尸突然发问。既然已经习惯,为什么要改呢?难道真是是因为哥的英明神武,感召了迷途的羔羊?

    歉意,没写完,本章3000,明天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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