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五章 北斗大厦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五章 北斗大厦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八十五章 北斗大厦

    北斗七星:一天枢、二天璇、三天玑、四天权、五玉衡、六开阳、七摇光。

    天枢为七星之枢纽;天旋掌旋转;天玑主宰变动;天权掌权衡;玉衡则是衡平轻重;开阳是开阳气;摇光乃摇光芒之意。

    北斗大厦依北斗七星设计。七顶天立地的圆柱擎起北斗运道。圆柱朱红,墙体银灰,玻璃宝蓝,富有民族特色又不失现代气息。大厦开间极高,凡十二层,象征一年十二个月。内设三百六十五个房间,楼顶另有一间小房废弃,用足一年之数。

    一条约三米宽的小河蜿蜒环绕大厦,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河底黄沙绿草,红鱼游弋。沿岸各式花卉,四季飘香。

    七道金水桥跨越小河,乃汉白玉浮雕而成。映入水中,拱桥共影成明月。任何人进入大厦,均需步行过桥。

    停车区则在更远处,大厦四周均是空旷草坪,一览无余。

    夜晚打光,北斗大厦金璧辉煌,流光溢彩,如梦如幻。附近渔民多有以此为航标者。灯光之下,监控全覆盖。

    北斗大厦位于灵山区和临海区交界处,也就是新划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蒋破军六年前就慧眼识珠,相中了这块风水宝地,投巨资砸出了这个多少有点华而不实的大厦,作为北斗集团的总部。

    当时,这里还是灵山县农民的菜地。蒋破军征地费用,不过是千把块钱一亩,青苗附着物补偿一概没有。

    而今,地价本身就翻了十倍不止,其它名目的补偿就更多。蒋破军要是转手把这二百亩地卖掉,天下再没有更划算的买卖。但蒋总襟怀高远,怎会看上这点小钱。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园终于立项并大规模招商,北斗大道两侧,放眼全是繁忙的建筑工地。相信不出一年就会现出大厦林立,工厂企业遍地开花的繁荣盛景。

    而北斗大厦位于北斗大道的尽头,也就是产业园最东南端,离海岸线约五百米,一眼望到大海,绝无其它建筑。谁敢坏了蒋总“名堂见水”的格局呢?偌大的产业园,看上去更像是北斗大厦的后院……

    斗柄指东,天下皆春。大厦南向,摇光星在最东端。摇光所驻,破军星君。

    “蒋总,要不要做点准备?”那架老式木制座钟逐渐指向九时,沈锦臣的心里也越来越不安定。

    “锦臣,你这朋友可以单刀赴会,自是英雄了得。但蒋总是何等样人,用得着太过抬举他吗?”段汗沁测测地笑着,拿了把手掌大小的扇子在摇。

    “是,段爷!”沈锦臣向段汗沁赔笑,眼睛却固执地看着蒋破军。

    以沈锦臣和于顺的短暂接触,于顺睥睨万物,目下无尘,是决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蒋总当然也是英雄了得,气度非凡,手段超卓。但沈锦臣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于顺在蒋总帐下听令,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那么,按照蒋总的说法,不能为我所用,这种人才就只有人道毁灭一途了。

    而以沈锦臣对于顺的研究,这人做事出人意表,看似率而为,往往大有深意,谋定而后动,决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上。他怎么就如此轻率地只身探虎呢?而且还事先打好招呼,摆明车马,你当是三国里对阵厮杀吗?

    假如于顺果真是如此鲁莽,打个110就能解决的,不是“入室*,打死活该”吗?更何况全城警察今天仍在大肆搜索他。

    而以于顺的处事方式和知知底的身份,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和警察作对。虽然昨天他确实劫持了一个大队长,已经算是授人以柄了。

    于顺能大摇大摆地来这里,大概是看准了蒋总不会用警察来摆平他吧?虽然蒋总昨天确实是这么做的。而于顺抓住了行尸,也不可能不知道蒋总站在警察背后。

    矛盾啊,都是矛盾……沈锦臣参详不透。掌控不住的局面,把握不透的心理,都是很讨厌的。沈锦臣不安的同时,甚至有一丝期待,紧张又兴奋。虽然沈锦臣并不希望于顺和蒋破军两虎相争。矛盾啊,又是矛盾。

    难道于顺想通过控制蒋破军来解自己的围吗?目前看,也只有此一途吧。

    可是,他面对的是蒋破军,一头经营了三十多年的老虎,又是独闯对手的地盘!实在是儿戏一般,于顺不会这么异想天开吧?过度自信的人,活不长远,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身手再快,能快得过子弹吗?

    就算能躲过一粒子弹,能躲得过枪林弹雨吗?

    就算能躲过枪林弹雨,一迟滞的功夫,蒋破军也就离了现场。等待于顺的,将是联网通缉,山河之大,无处容身。如果他能从现场跑掉的话。

    就算他拿住了蒋破军,于顺敢下杀手吗?人大代表,著名企业家,知名慈善家,警察都拿蒋破军没办法!

    蒋破军会因被折磨而服软吗?沈锦臣才三十岁,却已经跟了蒋破军十四年。蒋破军虽然看上去儒雅倜傥,却是实实在在打拼出来的。骁勇一辈子,没低过头!

    而蒋破军笃定的神情已经说明,一介武夫,初生牛犊,我等着看你的夜莺初啼,一鸣惊人,不要让我失望哦!

    “锦臣,你准备二十个人吧。吩咐下去,只要我们三人当中的一人下令,就一起开枪,把这小子给我打成筛子。”

    又一次出乎沈锦臣的意料,蒋破军居然听了他的建议!莫非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在这间办公室里,沈锦臣还是第一次见蒋破军如此郑重。

    “是!蒋总!”沈锦臣答应一声,快步走了出去。段汗沁在蒋破军身边摇着扇子,没说话,也没笑。

    片刻之后,二十个手持微冲的壮汉步履匆匆地跟沈锦臣进来,按秩序藏身于屏风后面,悄无声息。

    这道紫檀屏风依北墙而立,两米半高,二十五米宽,一节一节叠加而成,随时可以拉开甚至推倒。届时,整间办公室都在二十把微冲火力笼罩之下。二十多米的火线,无击死角。

    这间办公室,面积在三百平米以上。

    整个北墙都没有窗户,墙壁厚重,装饰古拙,取“背靠高山”之意。整个东面墙仅有一圆孔小窗,取“紫气东来”之意。南面则是落地长窗,视野开阔,临窗俯视大海。开窗甚至能听到波涛汹涌。

    东南临窗处,高出地板三十公分一个平台。面南背北摆着一张黑漆抹金书案,书案后是一把黑漆雕木椅。这是蒋破军处理事务的地方。东墙上挂着一副下山猛虎,两米宽四米高,活灵活现,是名家真迹。靠北墙是两个书架并排。

    三百平米的办公室,实用者也不过十余平米。正应了那句话,“良田千倾,日餐不过一斛;华屋万间,夜卧不过五尺。”

    除此之外,就是几个沙发圈着个茶几了。整间屋内,空旷无余物。

    于顺无从借用,将如何腾挪?沈锦臣真是有所期待了。从内心而言,沈锦臣对于顺的期望值,并不同于蒋破军,沈锦臣是可以把于顺当作朋友的。合作共赢的朋友,而非征服和毁灭。但也仅仅是朋友而已,沈锦臣对蒋破军的感情却不只是朋友这么简单。

    知遇之恩,舐犊之情,沈锦臣没齿难忘。十六年来养成的服从,甚至连反思的想法都没有。沈锦臣从来没想过要背叛蒋破军。如果蒋破军命令沈锦臣向于顺开枪,沈锦臣会毫不犹豫,虽然心里会很痛惜。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我会闭上眼睛。

    办公室的门开在西面,门外一部电梯从一楼直通上来,无其它楼层按钮。

    就在沈锦臣紧张期待之际,电梯响动。随后办公室大门叩响,一个职业套装的青春丽人,彬彬有礼地带人入内。微笑致意后,转身退出,并随手带门。这是北斗大厦的前台,蒋总吩咐过,直接把客人带上来的。

    于顺身穿方格短袖衬衣,牛仔裤,休闲皮鞋,显得朝气蓬勃,潇洒而不是稳健。至少比上次那身旧运动装神了许多。

    沈锦臣自是不知道,于顺本来穿的是体恤衫大裤衩,王玲在平阳给他买的。这次进大城市,陆晚觉得不够庄重,毕竟是送母求医嘛!

    陆晚抽空出去,让许文斌陪着买回来两套衣服。于顺倒是不挑,给啥穿啥。陆晚反倒是有点窘迫,这还是她第一次送别人衣服呢!

    于顺大模大样地收下,还道了谢,大小正合适。陆晚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隐隐地有点失落。不过她紧着伺候病人去了。

    又一次出乎沈锦臣的意料,于顺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跟在于顺身后的那个浑实胖子,认识的,叫李天行,蒋总手下第一红棍。明明是随时可以泼命的人,却穿得宽宽松的松,脸上溢着不知所谓的笑。

    另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子,大概就是袁远吧?袁远一脸的决绝,真像哥年轻的时候。呃,难道哥已经老了吗?

    于顺还真是大能。袁远八成已经对他心悦诚服了。李天行的态度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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