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里最美丽的主场 作者:奋斗的阿苏

    第 3 章

    念想之间,林鹿已经迈着修长的大长腿走到她面前,闫语偷偷睨了一眼,唔,这修长挺拔的身材怎么可能不是模特?

    “项叔,向阳……还有闫语,你好,我是林鹿,林空鹿饮溪的林鹿。锦瑟传媒的音乐人。”还是那样从容的,脸不红心不跳的声线。

    闫语无言,和她同个公司的她怎么会不知道?还有,他的颜值也够紫红了好嘛!为什么她没有印象呢?

    “哈哈哈,你小子怎么这么文艺了?”项叔显然十分欢乐,“小语啊,这小鹿经常宅在家里的,你也不常去公司,遇到的几率还是很小的哈哈!”

    ……所以这是在埋怨我经常遣任笙去公司帮她打理吗喂!

    林鹿倒也不拘束:“最近在古风歌上找灵感,古诗词接触得也多,职业病吧?”项叔揽过郭向阳,满面春风地拍了拍林鹿的肩膀:“好了,小语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丫头,好好交流!”闫语表面笑得十分无害。

    郭向阳临走前吐舌:“见色忘义!”

    闫语不鸟他,毫不羞耻地看着林鹿美好的侧脸,莫名其妙说:“糖很好吃。”林鹿一怔,笑开了:“走吧,过去那边聊聊。”

    ...

    “打算唱歌?”林鹿接过闫语递给他的水果酒,拍了拍身边的外置,“坐。”闫语拿着小蛋糕坐下,也没觉得丝毫不妥:“恩呢,出道四年了,总不能光演主角嘛。”

    “那行,我等下会跟你的经纪人联系。你有空的话听听我的歌了解一下我的风格,ok?”林鹿和她碰了碰杯,“别喝太多,水果酒也是酒。”

    “唔,嗯。话说,你本来的名字就是林鹿吗?”闫语舔了舔唇,和他扯淡,还好过来的时候没怎么徒唇彩,估计就这小模特,不,音乐人能让她吃吃喝喝一晚上了。

    林鹿修长的手指无聊地转着薄薄的手机,笑道:“名字吗,不是的。那时候改名家里人也反对,不过也改了啊。”

    闫语见他没有多加说明,也没再深问,余光瞥到他指缝里的手机,咂舌。作为女人,时尚杂志还是最爱的书籍好吧。Q&S设计室知名品牌手机,低调奢华,闫语眼尖瞥见右下角灰色的三角形,更加确定林鹿手里这只是设计室当初刚发行的却最为成功的一款,机身全黑,边缘却镶了丝金,设计只要在细节里高贵,而且最主要的一点,这款仅发行一波,且只发行于朋友圈!嗯,这个小模特有后台……闫语默默脑补。

    “听吗?”林鹿摇了摇手中的耳机,“好无聊。”

    闫语看向郭向阳那边,他被项叔拉着和一个女人交谈,脸上的不耐倒是明显,只是出于风度没好走人。似乎是知道有人在看他,环顾了一周,目光定在她这里,对闫语扬起笑。

    “你……和郭向阳在交往?”林鹿将她的小动作尽收眼底,饶有兴致地摸了摸下巴。闫语耸耸肩:“并没有。”接过耳机戴上。

    是他自己的歌。

    林鹿的声线偏于清冷,唱的几乎是慢歌,估计也讲究一个意境吧?闫语想,回家得去看看他MV做得怎么样。同样十分修长漂亮的手指钻进林鹿的大手里轻而易举的捏着手机溜出来,把歌单里的歌的前奏都听了个遍,却在一首偏摇滚的英文歌时停了按下一曲的手指。

    林鹿在她的手指触到他的手时眼底就掀起微澜,没有开口,见她动作的迟疑,他瞄了手机一眼,伸手摘下她左耳上的耳机,戴在自己的右耳上,很漂亮的耳垂。“喜欢这种歌吗?”闫语偏头看了他一样,没说是也没说不是:“随便听听。”

    这歌是不能用清冷的声线唱的,林鹿也懂,只是压着声唱,有一小段巧妙的加了电音,莫名觉得很性感,很……攻?闫语眨了眨微微发亮的眼睛,这歌好像在哪听过?

    闫语抬头看了看乳白色的手表,站起身对林鹿笑,点了点头抬步走向一刻不停和别人攀谈的项叔。

    项叔刚挂了电话,闫语含笑:“项叔。”“刚和家里那位通了电话,哎,你说这虽然总唠嗑着,但有人挂念还是好啊!”项叔似有感慨。

    “说什么唠叨呢,项叔您心里肯定蜜一样的甜。”闫语打趣,“那小姑娘最近放寒假呢吧?”“对啊,整天在家闹得,她妈妈都拿她没办法,老要缠着我。”项叔笑得无奈,“小语要先离开吗?”闫语抱歉地笑笑:“嗯,身体还是有点不舒服,估计又着凉了。”

    “那行,你多注意着身子。助理来了吗?”项叔挥挥手。“啊,我刚刚发信息给他了,估计快来了,今晚跑去和他朋友说办什么单身派对,小伙子主意多。”闫语如实答。

    “我送你回去吧,刚好我也得走了。”林鹿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迈着修长的腿走过来,甩着手心里的车钥匙,“别让年轻人玩得不尽兴,你说是吧?”

    项叔哈哈直笑,看向闫语的眼神对了分暧昧:“说得你们年纪多大似的。现在也没什么活动了,我嘛,不在乎这些。走吧,小鹿把小语送回家吧!”

    闫语暗暗咬着唇,不想毁了项叔的兴致,闫语点头,随着林鹿离场。

    由于进场时没有露面,闫语想了想,让林鹿把车开到大门,她从大门出去。任笙说多数粉丝已经离开了,场面不会太遭。

    给几位粉丝签完名,闫语噙着笑和她们道别,戴上墨镜走上林鹿的车。林鹿的车子相对比较普通,闫语并不担心会引发什么,毕竟坐着助理私人的车上路也不是没有的事。

    林鹿手里把玩着一盒烟,见她坐进来,便将香烟顺手丢在后座。“你住哪?”他启动车子。“酒店。”闫语指了指他车上的GPS,不远的一家酒店。

    “没有在L市买房?你好像经常在L市呢。”林鹿掉了个头,“不是L市人?”

    “不是,因为妈妈住在L市,最近杀青的戏最后一幕在这拍,才几天不想去打扰她。”

    林鹿不再过问,闫语看了看路况,好像有点堵,于是捏着手机上了微博,话题榜已经变了,明星XX承认出轨。闫语轻呼了一口气,锁了手机。这个男明星和自己搭过几场戏,人品还是不错的,之前和他妻子的感情也很好,只是……又打开手机,思索了一会,在搜索栏上码上“林鹿”,偷偷瞥了一眼专注开车的他,默默感叹这丫的侧脸太英俊了,目光回到手机上,想到她和他现在也算半个小伙伴吧,点下了关注键,被跳出来的四个字囧了囧——

    互相关注。

    这时林鹿有了动作。他斜睨对着手机呆滞的闫语一眼,想凑过去看又觉得没风度,暗自挑了挑眉,在等红路灯时打开与她之间的一个暗匣,从里面摸出一根可乐味的棒棒糖递给她,随口问道:“明天有空吗?我在L市买了间小区房,要去家具城一趟。”

    闫语接过棒棒糖,小孩子的吐吐舌头:“你哪里的那么多零食?”“我妹喜欢,车里还有身上会带一些哄她。你喜欢?”林鹿的车缓缓在酒店门口停下,挂了档。

    “嗯,蛮喜欢的!”闫语对他笑,“明天,应该有空吧!”迅速戴上帽子墨镜,不容他再说一句,匆匆开口:“再见啦,你开车小心!谢谢你送我回来!”然后啪的一声关了车门,跑进富丽堂皇的酒店。

    林鹿还在回想她刚刚对他笑若兰花毫不疏远,勾起嘴角,挂挡,启动。

    看来以后的零食要备上双份了……

    ☆、口香糖

    闫语回到酒店,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坐在床边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长发,膝盖上放着iPad。

    不算大的一间豪华单人间,只亮着一盏橙黄色的小灯,灯光暖洋洋洒在附近,墙壁上的液晶电视播报着娱乐新闻,大床边缘的女人一身天蓝色印着无数白色羽毛的睡衣,穿在身上有些宽大,显得十分娇小,一手用毛巾擦头发,忽然毛巾“啪”的一声掉在地摊上——

    等等!明天米伽佳要来拍照……

    闫语苦恼地抓了抓头发,将毛巾捡起来扔在懒人沙发上,在微博关注人中找到林鹿的头像,点击私信:“明天有事,可能没法陪你去了。”

    又思索了会,没法呀,人家要是从不看私信怎么办?明儿让人家等吗?闫语敲了敲下巴打通了任笙的手机:“任笙,把林鹿的手机放给我。对,就是他……好。”

    片刻,任笙发来林鹿的工作手机,与此同时,微博上关注人的私信发来提示。闫语听下拨打的手,转入微博。

    林鹿:加我微信吧,我很少上微博。

    林鹿:林空路饮溪y。158xxxxx。

    闫语跑去添加微信好友,想了想,把任笙发来的号码存进手机里。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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