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特种兵 作者:无心无意0

    第 74 章

    路风眉毛额头上都是苦涩,委屈地说:“可儿你说这话真是冤枉我了,我真的没有对你说过半句谎话呀!”

    林妙可眼睛眉毛上都是笑意,笑嘻嘻地说:“风哥哥你别紧张,你以后谎话该怎样说就怎样说,只要不对我说谎话几行了!”

    路风叹了口气,说:“好吧好吧,咱们不先说这个了,要不包子又凉了!”

    听路风这样说,林妙可这才让自己的嘴巴不再说话,而让它发挥起来吃饭的功能来。没有多大一会儿,两个人都吃饱了,没想到结账的时候,他们和老板却发生了争执。

    林妙可向着老板说:“老板,我们吃过了,多少钱呀?”

    老板笑笑说:“你们第一次到我这里来吃包子,是看得起我,这一次就不要钱了!”

    林妙可说:“那哪行啊!吃饭给钱,天经地义,你要是不收我们的钱,我们心里怎么会过意去呢?”

    老板说:“你们是我们狍子坪村的大贵人,大恩人,我们村感谢你们都不知道怎样感谢你们,吃几个包子算什么,哪能收你们的钱呢呢”

    路风笑笑说:“老板你千万别这样说,这样说我们真的承受不起!包子钱你该怎样收就怎样收,你这里的包子挺好的,我们以后还会来这里麻烦你,你要是不收钱,我们以后还怎么来呢!”

    说完这些,路风又向着林妙可说:“可儿,你把钱给了老板吧!”

    林妙可抓出一张百元大钞,要递给老板,老板手连连摆手,说:“真的,这钱真不能收!要不这样吧,下次你们再来的时候再收钱,这一次就不再收了!”

    林妙可见老板就是不接自己手中的钱,有些急了,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拉着路风就跑。老板也急了,在后面便追边喊喊:“哎,我说你们别跑啊!就是收也收不了那么多呀!”

    路风回头笑着说:“就算我们先预付的吧!”

    两个人跑出了一段路,见老板总算是不再追了,才松了一口气。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笑过了一阵子以后,林妙可忍不住说:“妈呀,真是太有意思了,连吃个包子都要被人追!”

    路风也笑着说:“这里的人别看没有钱,可是却淳朴得很呢!越是这样,咱们越不能亏了他们,占他们的光!”

    林妙可跟着说:“风哥哥你说得对!我原来还不喜欢这里的人呢,现在看他们也都挺好的,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了!这里的人虽然不像我们家里那样有钱,可是却都很真诚,一点儿也不做作。不像我们家里,看着大家还都很客气,可是很多人心里想的和说的都不一样,一个个像戴着面具似的,别扭死了!一回到家里都压抑得要死,一点儿也不开心,我现在更不愿意回家了!”

    路风笑笑说:“可儿,不怕你笑话,我现在是想明白了,人活一辈子,最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少钱,有多高的地位,而是看你开不开心。如果像你在家里一样,虽然钱很多,但是一点儿也不开心,那样的生活也没有什么意思。就算是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钱少一些,只要开开心心也是好的!可儿你既然不喜欢回到家里,那咱们就在这里住一辈子,再也不到其他地方去!”

    听了路风的话,林妙可开心地说:“风哥哥你说的真好!咱们就住在这里,把悦来宾馆当成咱们的家,一辈子就住在咱们自己家里,一辈子也不离开!”

    路风听林妙可这样说,也开心得了不得,拉着林妙可的手,大笑着说:“可儿,回咱们的家了!”说着,他们便欢快地向着悦来宾馆跑去,伴随着他们的脚步声,撒下一路的欢笑。

    ...

    ☆、正文 125.浣花溪畔的血红

    浣花溪之所以叫浣花溪,当然这里有着一条清澈的溪流。清澈的溪流并不少见,但是像这一条溪流清澈到如此地步的溪流,整个星球上也找不到几条。这里的溪流最浅的地方也有一米多深,可是却依然看得清水底最小的一块石头,一条游鱼,甚至是那游鱼的胡须和鳞片。

    这里的水清澈得有些发蓝,从远处望去,就像是最最纯净的水晶,美得连最高清的相机也拍照不出来它美的十分之一,连最上乘的油彩也调配不出来它那美得让人惊心动魄的颜色。这条溪流的旁边,当然也有花。一方水土养育一方花,在这样美到极点的溪流旁,生长着的花自然也美得让人赏心悦目。

    随着季节的变换,这些美丽的花儿在凉风的吹拂下,娇美的花瓣儿便一片儿一片儿落进那溪流里,然后在清清溪水的流动下像一叶叶小船儿一样不急不忙地飘向远方。当飘落的花瓣儿铺满溪面,不管是从近处还是远处看,都是一条铺满花瓣儿的溪流,所以这溪流便叫浣花溪了。

    因为这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至,这浣花溪其实本来说没有名字的,这样的一个名字是路风给它起的。那一年,路风带着龙之魂的队员却执行任务,路过这里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了这里,震惊于它无与伦比的美丽,便给这条溪流起了这样一个名字,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了路风,这条溪流才有了名字。

    这里虽然很美,可是却极为偏僻,地势又极为险要,溪流的上面,是一座山峰,山虽然并不十分高大,可是却十分陡峭,而且里面布满迷宫一样的山洞,陌生人走进去要想出来,如果没有先进的仪器帮助,都根本不可能,所以这里绝对是适合隐藏很多人的一个处所。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那次执行完任务以后,路风便带着龙之魂的所有成员把家安在了这里,这里便是龙之魂的基地。

    半年前,这里最多的时候,曾经有二十 126.河马和雪狼

    眼镜听了那小脑袋说的话,无可奈何地地说:“河马,老大临走的时候不是让咱们等他半年吗?说这半年里没有要死人的事情大家都不准联系,我就是找到他了也不敢和他联系啊!今天已经过去半年了,连个毛信息也不给一个,我也正郁闷着呢!妈妈的!”

    听了眼镜的话,那堵墙猛地动了一下,随之从那墙巨大的腹腔里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原来眼镜倚靠着的并不是一堵墙,而是一个人的后背,只是这家伙的后背实在是太宽了,足足有眼镜后背的四五个宽,体重也至少有眼镜的四五倍重,虽然没有河里吃草的河马重,可是体重也绝对在二百公斤以上,这样的一个大块头,大伙儿不叫他河马还能叫他什么呢?

    让人特别注意的,除了他那超级巨大的块头之外,还有他那墙一样宽大的身体上那颗小脑袋上的黄金一样颜色的头发。那金色的头发绝对是天然的而不是人工,所以这家伙绝对是一个纯种的外国人。事实上他的那颗小小的脑袋也比并不 比常人小,只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宽太大了,所以看起来他的头就变成小小的了。

    一般来说,身体肥胖到这种地步,动作都是缓慢的,可是这河马的动作非但不比一般人慢,而且比一般人还要快上很多。举个例子来说,如果阁下和河马面对面站立,你们两个人同时出拳,当你的拳头距离河马的鼻子至少还有半米的时候,河马的拳头已经把你的鼻子砸扁了。如果你们同时抬脚踢向对方,你的脚也许刚刚离开地面,河马的脚已经把你的膝盖骨踢碎了。如果你要和河马比相扑,乖乖,还是别比了吧!

    事实上,速度快并不是河马的强项,因为在浣花溪,每一个人的的速度都很快,河马的强项是爆破。爆破似乎是人人都能学会,可是如果给你一公斤的TNT,你至多能够炸倒一座楼房,河马却能够炸倒十座。

    对于像你和我这样的人来说,充其量也只是会抱着TNT去炸点儿什么,可是河马却能够在没有TNT的情况下,捣鼓点儿儿什么食用油、化妆品、洗衣粉之类的常见东西,能够自己制造出来一些类似于TNT功能的合成材料来,一样能够把楼房炸倒,一样能够把楼房里的人炸得和楼房窗户上的玻璃一同飞上天。

    河马绝对说一个爆破方面的超级专家,在河马的战例中,最经典的一个是他凭借着一瓶看上去和矿泉水没有任何区别、经过了飞机场安检的的不知道什么神秘液体,硬是引爆了一个西方liu氓国家的地下军火库,使那里库存的数十吨**和不计其数的武器装备毁于一旦。

    河马听了眼镜的话以后,忍不住心头的郁闷,大吼了一声之后,心中的郁闷之气总算是呼出了一些,然后他又瓮声瓮气地说道:“这么长时间了,老大也不给个消息,**!这混蛋该不会天天忙着泡妞吧!”

    听了河马的话,他对面一个三十岁左右,眼睛总是眯着、眼珠子却始终在不停转动的男人说道:“操!你这头吃草的河马,敢在背后骂老大,我要是告诉了老大,看老大不把你的蛋黄给挤出来!”

    河马听了那人的话,粗声粗气地说道:“**!你这家伙要是敢告诉老大,看我不把你那狼爪子给你炸掉!”

    被河马要炸掉狼爪子的人名字叫雪狼。据说,在所有的动物之中,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擅长追踪猎物的动物就是狼,而在众多的狼族之中,最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最擅长追踪猎物的狼又是雪狼。而这个人之所以被人叫做雪狼,便可见追踪是他的强项了。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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