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65 章
(盗墓笔记同人)[黑花]Have a good holiday 作者:怡红花娘
第 65 章
“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年,因为原则,因为道义,和你分道扬镳。早知只有十几年,不该守着那么多的规矩,该真真正正活一回。我真后悔啊……”他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
张启山默默无言,抱起他,只觉怀中人轻飘飘的,还没那件狐毛大氅来的重。
解雨臣跟着走在后面,三人一起离开寂静无人的戏院。
……
数月后,二月红出殡那天,下棺时,张启山将两块怀表,一起交给了解雨臣,“花伢子,这东西,你替我保管着吧。”
“东西贵重……”解雨臣摇摇头,不敢接受。
“你是解当家,记得,没什么东西是你收不得!”张启山厉声喝道,看着解雨臣收好两样东西,才转为平和,徐徐说道,“这东西,交给你,最合适。”
见物如见人,人不在了,东西看着,便刺心。但我放不下,只能交给你。
闭上眼,二月红当年穿着戏服站在台子上掩口浅笑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那天,他在谢幕时站起来替他喝彩,美目流转风情万种的美人,用冷漠的眼神扫过自己,行了一礼便踏着碎步款款离去,引得自己直接跟着去了后台。早知人家是男儿身,却还是被那美艳不可方物的妆容震撼到忘记了一切。知道从房间里走出了穿着素色长衫的年轻男人提着二胡匆匆离去,给了他惊鸿一瞥,他才想起,那个娇声软语的美娇娘,其实是这般书卷气的温文男子。
像地痞一样,用整个部队拦了二月红的路,拉着对方去喝茶。对方是个好性子的,却也没玩什么酸腐文人的气节,点点头也就随着自己一同去游玩了。
在茶馆聊了一个下午,却意外的意气相投。小花旦是个对战术很有思想的人,又赞赏自己是个非常懂戏的人,说和自己聊聊居然对唱戏多了几份感悟。两人商定以后每月初七的未时在那家茶馆见面,当时二月红笑侃说张大佛爷贵人多忘事,怕是会不守时。当时自己也年轻气盛,说怕二爷将来盛名之下,也会负了约定。
双双去铺子里定制了同一款怀表,提醒对方时间。当时掌柜的眼神有几分暧昧疑惑,却在二月红那无人能抗拒的笑容下烟消云散。
怀表上的指针现在还精准的走着,但是那艳绝无双的笑容,再也见不到了。
回过神来,摸着幼稚孩童的头,葬礼上不哭不闹,安静沉稳。他其实比一般孩子要成熟多了。
“可怜见儿的。今儿个你二师父下葬,你倒有出息,像个男子汉。”
年幼的孩子抬起头看着张启山,“师傅说,男子汉大丈夫,俯仰无愧于天地,有泪不可轻弹。”
像是二月红教出来的徒弟。外表看着柔弱,骨子里是一股子深刻的执拗,“以后有佛爷在,一样没人能欺负你。”
深夜,解雨臣回到自己房间,把两块捧了几个钟头的怀表通放在一个小匣里准备锁好,带着自己的体温,两只怀表放在一起,他摸着上面精细的镂空雕花,好奇的按下了按钮,打开了怀表盖子。
两张画面一样,已经泛黄的黑白老照片分别从飘落下来,被岁月模糊了的痕迹,被无数次抚摸的痕迹,背面分别用钢笔写着字。
从张启山的怀表里掉出来那张照片背面,字迹清秀空灵,颇有书法的味道,解雨臣一看便知是师傅二月红的笔法,“易得千金,难求知音。”
另一张照片上,字体苍劲有力,略显霸道张狂,写的却是非常温柔的一句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看着两张照片,还是孩子的解雨臣虽然还不明白什么叫做曲终人散,什么叫做物是人非,却在心里隐隐觉得,有些难过。
照片上的日期,正是当年二月红第一次登台的日子。照片上的师傅,笑得优雅从容,略带拘谨;张启山虽然不露笑容看起严肃,眼中却尽是春风得意。
俱往矣。
(番外其一完)
作者有话要说:虐到的亲们看这边:好吧其实二爷爷活到了102岁
☆、番外其二·X年X月X日,乏善可陈的日记(罗医生番外)
早上四点,睁开双眼,像平时一样,笔直坐起来,记得瞎子第一次和我在野外裹在睡袋里,他看见我起床动作,大叫着说粽子来了,然后连人带睡袋往帐篷外面跳,像极了古墓里的僵尸。
那是我第一次大笑。
之前瞎子说我这人太严肃,我真觉得这家伙是在放屁。
我只是从来不笑罢了。
第一次见瞎子是在一家酒吧里,他一个人,冲进来收保护费,衬衫裤子鞋子,从头到脚一身黑,还带着黑色的蛤蟆镜。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绝对是个中二病。
不过好像我判断失误了。
他不是中二病,他是神经病。
貌似酒吧老板和他手下的人有些过节,把这家伙的一个兄弟弄伤了,所以他就跑来砸场了。
本来和我没关系的事情,我只要安静的看戏下酒,就好了。
那酒吧的老板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他都会给我打折,但是他的酒总是掺水,我知道这个人一定不老实。别跟我说做生意的都是这样子的,那年代还没这回事。
我清楚谁会处在下方,因为我和老板属于同一类人,只不过论段数,阴险狡诈,形容我还不够格。
那个叫瞎子的人被这老板雇的打手从背后一棒子打到了头,又被人踢了一脚,扑到了我桌子上,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揉着脑袋,跟我道歉。“妹子,不好意思!你的酒钱我付。”然后就起身继续打架。还背对着我说,“你电话号码多少?有空出来我请你喝酒!”
这家伙居然有心思泡妞,而且还泡了个男人。
想着说这么有趣的家伙可别挂了,他看上去笨头笨脑的,只会用武力解决问题,肯定要吃亏。
戴上手套,我拿上银行卡,去老板那里结账,灰尘木屑到处都是,估计剩下的酒也不能喝了。
“被那家伙吓跑的客人,酒钱一并付了。”我这么说着把卡递给老板。看着他欣喜的神色,觉得有些蠢蠢的。
早说了,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想我新调制的药水应该是成功了。
他举着废掉的一双手,看上去有点像日本恐怖片里幽怨的鬼。狠狠看着我,“你是这黑瞎子的人?!”
基本上,我是个宽容的人,既可以接受别人愚蠢,也可以接受别人耍狠,但是我受不了又狠又蠢的。为什么我帮了谁,就是谁的人?这种逻辑是你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吗?
懒得解释这些,我还是告诉他一个比较听起来不能接受的理由,但这个理由其实是真实的。
“老板,你之前只是在酒里掺水,现在你掺了假酒。我的胃很疼,所以你的手必须和我的胃一样疼。”
第 65 章
恋耽美
第 65 章
“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年,因为原则,因为道义,和你分道扬镳。早知只有十几年,不该守着那么多的规矩,该真真正正活一回。我真后悔啊……”他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
张启山默默无言,抱起他,只觉怀中人轻飘飘的,还没那件狐毛大氅来的重。
解雨臣跟着走在后面,三人一起离开寂静无人的戏院。
……
数月后,二月红出殡那天,下棺时,张启山将两块怀表,一起交给了解雨臣,“花伢子,这东西,你替我保管着吧。”
“东西贵重……”解雨臣摇摇头,不敢接受。
“你是解当家,记得,没什么东西是你收不得!”张启山厉声喝道,看着解雨臣收好两样东西,才转为平和,徐徐说道,“这东西,交给你,最合适。”
见物如见人,人不在了,东西看着,便刺心。但我放不下,只能交给你。
闭上眼,二月红当年穿着戏服站在台子上掩口浅笑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那天,他在谢幕时站起来替他喝彩,美目流转风情万种的美人,用冷漠的眼神扫过自己,行了一礼便踏着碎步款款离去,引得自己直接跟着去了后台。早知人家是男儿身,却还是被那美艳不可方物的妆容震撼到忘记了一切。知道从房间里走出了穿着素色长衫的年轻男人提着二胡匆匆离去,给了他惊鸿一瞥,他才想起,那个娇声软语的美娇娘,其实是这般书卷气的温文男子。
像地痞一样,用整个部队拦了二月红的路,拉着对方去喝茶。对方是个好性子的,却也没玩什么酸腐文人的气节,点点头也就随着自己一同去游玩了。
在茶馆聊了一个下午,却意外的意气相投。小花旦是个对战术很有思想的人,又赞赏自己是个非常懂戏的人,说和自己聊聊居然对唱戏多了几份感悟。两人商定以后每月初七的未时在那家茶馆见面,当时二月红笑侃说张大佛爷贵人多忘事,怕是会不守时。当时自己也年轻气盛,说怕二爷将来盛名之下,也会负了约定。
双双去铺子里定制了同一款怀表,提醒对方时间。当时掌柜的眼神有几分暧昧疑惑,却在二月红那无人能抗拒的笑容下烟消云散。
怀表上的指针现在还精准的走着,但是那艳绝无双的笑容,再也见不到了。
回过神来,摸着幼稚孩童的头,葬礼上不哭不闹,安静沉稳。他其实比一般孩子要成熟多了。
“可怜见儿的。今儿个你二师父下葬,你倒有出息,像个男子汉。”
年幼的孩子抬起头看着张启山,“师傅说,男子汉大丈夫,俯仰无愧于天地,有泪不可轻弹。”
像是二月红教出来的徒弟。外表看着柔弱,骨子里是一股子深刻的执拗,“以后有佛爷在,一样没人能欺负你。”
深夜,解雨臣回到自己房间,把两块捧了几个钟头的怀表通放在一个小匣里准备锁好,带着自己的体温,两只怀表放在一起,他摸着上面精细的镂空雕花,好奇的按下了按钮,打开了怀表盖子。
两张画面一样,已经泛黄的黑白老照片分别从飘落下来,被岁月模糊了的痕迹,被无数次抚摸的痕迹,背面分别用钢笔写着字。
从张启山的怀表里掉出来那张照片背面,字迹清秀空灵,颇有书法的味道,解雨臣一看便知是师傅二月红的笔法,“易得千金,难求知音。”
另一张照片上,字体苍劲有力,略显霸道张狂,写的却是非常温柔的一句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看着两张照片,还是孩子的解雨臣虽然还不明白什么叫做曲终人散,什么叫做物是人非,却在心里隐隐觉得,有些难过。
照片上的日期,正是当年二月红第一次登台的日子。照片上的师傅,笑得优雅从容,略带拘谨;张启山虽然不露笑容看起严肃,眼中却尽是春风得意。
俱往矣。
(番外其一完)
作者有话要说:虐到的亲们看这边:好吧其实二爷爷活到了102岁
☆、番外其二·X年X月X日,乏善可陈的日记(罗医生番外)
早上四点,睁开双眼,像平时一样,笔直坐起来,记得瞎子第一次和我在野外裹在睡袋里,他看见我起床动作,大叫着说粽子来了,然后连人带睡袋往帐篷外面跳,像极了古墓里的僵尸。
那是我第一次大笑。
之前瞎子说我这人太严肃,我真觉得这家伙是在放屁。
我只是从来不笑罢了。
第一次见瞎子是在一家酒吧里,他一个人,冲进来收保护费,衬衫裤子鞋子,从头到脚一身黑,还带着黑色的蛤蟆镜。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绝对是个中二病。
不过好像我判断失误了。
他不是中二病,他是神经病。
貌似酒吧老板和他手下的人有些过节,把这家伙的一个兄弟弄伤了,所以他就跑来砸场了。
本来和我没关系的事情,我只要安静的看戏下酒,就好了。
那酒吧的老板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他都会给我打折,但是他的酒总是掺水,我知道这个人一定不老实。别跟我说做生意的都是这样子的,那年代还没这回事。
我清楚谁会处在下方,因为我和老板属于同一类人,只不过论段数,阴险狡诈,形容我还不够格。
那个叫瞎子的人被这老板雇的打手从背后一棒子打到了头,又被人踢了一脚,扑到了我桌子上,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揉着脑袋,跟我道歉。“妹子,不好意思!你的酒钱我付。”然后就起身继续打架。还背对着我说,“你电话号码多少?有空出来我请你喝酒!”
这家伙居然有心思泡妞,而且还泡了个男人。
想着说这么有趣的家伙可别挂了,他看上去笨头笨脑的,只会用武力解决问题,肯定要吃亏。
戴上手套,我拿上银行卡,去老板那里结账,灰尘木屑到处都是,估计剩下的酒也不能喝了。
“被那家伙吓跑的客人,酒钱一并付了。”我这么说着把卡递给老板。看着他欣喜的神色,觉得有些蠢蠢的。
早说了,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想我新调制的药水应该是成功了。
他举着废掉的一双手,看上去有点像日本恐怖片里幽怨的鬼。狠狠看着我,“你是这黑瞎子的人?!”
基本上,我是个宽容的人,既可以接受别人愚蠢,也可以接受别人耍狠,但是我受不了又狠又蠢的。为什么我帮了谁,就是谁的人?这种逻辑是你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吗?
懒得解释这些,我还是告诉他一个比较听起来不能接受的理由,但这个理由其实是真实的。
“老板,你之前只是在酒里掺水,现在你掺了假酒。我的胃很疼,所以你的手必须和我的胃一样疼。”
第 6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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