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28部分阅读

    ,只见识到了水中桥和上下梯,而其他的很多巧妙设计,并没有发现。

    “恩恩,是挺巧妙的,”胜男看着突然出现的改良版抽水马桶,也赞叹不已,但又想起铁公的遭遇,轻叹一口气:“可惜,这么巧妙的机关,如此处心的准备,还是没有救到人。”

    “已经不错啦,至少他的家眷和子孙,免除了朱棣的变态惩罚。”

    魏良又试了试可以翻转的床,听到胜男失落的喟叹,忙安慰道。

    “也是!”

    胜男也不知道怎么了,想起那些古人,莫名的伤感起来。

    “哎,魏老大,你怎么会藏文的呀?”

    在竹屋参观了半天,魏良和胜男终于回到官道上。胜男看他还是非常宝贝的抱着那本日记,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哦。我大学的时候有位舍友,他父亲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青藏,对藏文也有所了解。到我同学这里,他信仰佛教,还曾经去拉萨专门学习藏文呢。”

    魏良想起前世的那些好友兄弟,刚才的兴奋之情顿时消弭了许多。讲到最后,他遗憾的说:“唉,本来约好等兄弟们转正后,一起找时间去川藏游玩,结果……”

    胜男发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自从她和魏良相识后。她很少见过如此伤感的魏良,她轻轻握住他的手:“咱们以后也能去呀,等咱们挣下大笔的银子,安顿好家人后,就可以相伴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魏良用力攥住她的小手,颔首道:“好!”

    回到南山,胜男和魏良来到山脚下的新房里。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新家,他们站在位于两栋房子中间的溪水畔,忍不住再次端详着:

    这两栋房子的格局差不多,都是采取前世农家小院的格局,分别建了三间大房,左右两侧的房子延伸出一间,隔成五小间;院子的面积不是很大,约莫一百平米左右,里面已经铺好了孩子们帮忙收集来的鹅卵石,从大门直通正屋的廊下;院墙垒得不是很高,因房屋就着山势而建,用料也实诚,看起来非常结实。

    就南山整体的格局来看,胜男他们两个的房子是南山建筑群的中心,佃户们的房子从胜男和魏良的房子向两侧延伸开来,也都是依着山势而建,二十多栋房子,组成一个环状,把腹地的耕地、玫瑰花圃和菜园紧密包围起来。

    溪水两侧的荒地上还各挖了个储水池,从小溪中引入了八分满的清水。清水中,巍然立着一个十几米高的大水车,在人力的驱使下“吱嘎吱嘎”的转动着,扬起哗哗的清水流入附近的水渠中,浇灌着腹地所有的农田。

    南山一共五座山,山与山之间,并不是全都紧密相连的。为了南山整体的安全,胜男建议,有缝隙的两座山之间修筑上高高的房子,然后将房子按照两层来建,底层是有门的通道。平时开启,晚上或者紧急情况。便关闭大门,这样南山便只有一个入口。

    而入口处,则是按照魏良的想法,密密麻麻的建了一圈两层的房子,以入口为中心向南北延伸出去。等建成之后,胜男越看越觉得,这两层的房子,非常像前世社区门口的门头房。

    当下便鄙视了魏良一番,不过,等工程完全结束,散乱的小贩们陆续搬进来,南山入口又高又大的铁门,就不怎么扎眼了。

    一旦有突然情况,只要把入口的大铁门一关,南山便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堡垒。一般的小毛贼或者强盗,根本就进不去。

    还好有难民们的参与,否则这么大的工程量,如果单靠佃户和雇佣的短工,干到明年都不干不完。

    所以,胜男对于难民们,也是非常感谢,除了结算给他们正常的工钱外,还另外送给每个家庭五十斤的粮种。数量虽然不多,但耕种收割后,一家人的口粮还是可以保证的。

    大部分的难民,千恩万谢的收下宝贵的种粮后,开始陆续返乡。

    还有一小部分手头上的工作没有完工,不想留给恩人一个烂尾巴,便拖延着返乡的时间,继续干着。

    “咱们的房子都已经建好,还是不要改动了,”胜男和魏良满意的打量了一圈,然后来到属于胜男的房子里,他们两个坐在廊下的石阶上,一人一块石子,在黄土地上比划着。胜男指了指自己山上的石屋,说道:“我看干脆把那个地方重新规划一下,争取将腹地、山外连接起来。一旦有情况,咱们可以直接从房间里转移出去。”

    魏良摸着下巴,先是看了看胜男指的地方,然后再看看书本上的分解图,接着又拿起石块在地上画了画,点头道:“应该可以,不过,必须要保密。”

    “恩,我琢磨着,与其防备施工的人,还不如分开建。让不同的人建某一个工程,最好是彼此不认识的工匠。然后最后阶段,咱们自己动手,如何?”

    胜男在地上画了三个点,然后指着其中一个点建议道。

    魏良也试着比划一番,“好办法,正好帮咱们干活的最后一批难民要走了,可以先让他们挖开通道。反正他们干完活都要返乡的,再说,只让他们挖个地道,他们也不知道咱们的用途。”

    胜男点头表示同意,他们两个有模有样的商量着。

    这时,周福找了过来,问魏良要发给难民的工钱。

    魏良先看了看周福登记的账册,没有什么问题后,便从袖袋里掏出几张小额的银票递给周福。

    胜男见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咯咯咯的笑起来。

    “咋啦?有什么可乐的?”

    魏良被她笑得有些发毛,不解的问道。

    “没有没有,咱们还是赶紧办正事吧。“

    胜男没有好意思说,她刚才突然发觉,南山的工程是自己出粮,魏良出银子,他们两个早就不分彼此,注定要在一起。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咱也买树梢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忙碌的日子里。时间过得格外快。炎热的夏天匆匆而过,收获的季节如期而至。

    这不是胜男在明朝的第一个秋天,但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期待。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南山完全变了样子。

    佃户们早早搬到了新房子里,田地里的高粱也长出了结实的穗子,大片的玫瑰花灿然开放。原本寂寥荒芜的贼窝,俨然成了县城近郊的田园村落。

    “老大,没想到咱们的南山如今能变成这个样子。”

    胜男坐在魏良家的院子里,两个人坐在新移植的石榴树下,守着一壶热茶,享受难得的休闲时光。

    “恩,我也没有想到,”魏良点点头,看着有些空荡的小院,他颇为遗憾的说道:“可惜姨娘她不能分出来住,小妹也被拘在家里,你瞧这么大的院子,只有我一个人。”

    “怎么?魏老爷子不同意?”

    胜男放下茶杯,关心的问道。

    魏良苦笑了一下,他无奈的摇头:“不是,是姨娘不肯。”

    前几天。衙门无事,南山的房子也装修妥当,各色的家具全部搬了进来,魏良便趁机回了趟老家,想把姨娘和妹妹接过来住。结果,老爷子还没有反对,姨娘却直摇头,连忙摆手说什么老爷太太还在呢,魏家又没有分家,她一个姨娘哪敢跟着三少爷出来单过呀。

    等四下无人的时候,田姨娘才悄声的对魏良说:魏家有规定,儿子们全部成家后才可以分家。而魏良是小儿子,只要他成了亲,魏老爷子就会分家滴。儿子不在家,田姨娘早就下定决心,要帮儿子守好家业。省得分家的时候,魏良吃亏。

    魏良当时听了直翻眼,自己是庶子,基本上能分到他手里的财产不会有多少。反倒是他在南山和县城的西点铺,总价值加起来非常可观,完全能让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田姨娘在魏家的日子又不好过,她何苦死撑着呢。

    想到这些,魏良好几次都想告诉姨娘,自己手里有钱,但又害怕魏家的其他人知道后,会横插一杠子,硬是忍着没有说。

    不过。据魏良观察,就算是他告诉田姨娘真相,姨娘也不会在分家前跟他出来,因为在田姨娘的心目中,自己的儿子是魏家名正言顺的三少爷,魏家的财产必须有他一份儿。儿子挣下的家业,是儿子有本事,但祖产还是要的。

    胜男听了他的话,眨巴眨巴眼睛,最后叹口气说:“唉,虽然没有见过你家姨娘,但我能够想象得出她是什么样的女子。”

    “所以呀,为了让姨娘和小妹早点过上好日子,我必须考中举人,否则,这栋房子,还有外面的高粱地和沙土地,估计都要被老爷子归到‘祖产’里去咯!”

    胜男点点头,“哎,说到考科举,魏老大你准备的怎么样啦?剩下的时间可越来越少。要不要请个先生来帮你辅导辅导呀。”

    她记得自己的外公就是个坐馆的先生,好像现在还教着书呢。

    “恩,还行吧,都是些死记硬背的事,”对于明年的乡试,魏良倒不是很担心,他轻啜一口温茶,“杨知县说啦,有问题可以去请教他,人家怎么说也是进士出身呀,比举人还高一个档次呢。”

    “杨知县?!”胜男楞了下,她没有想到杨威如此大方,疑惑的问:“他怎么变得好说话起来,是不是有什么条件?”

    “没有,可能是最近心情比较好吧,”

    魏良和杨知县相处了一段时间,多少也能了解一些这个人的品性。就像胜男所担忧的那样,杨威是个表面君子,实则圆滑的小人,满口诗书纲常,行事却像个无利不起早的商贩。如今杨知县肯主动开口要求帮忙,那魏良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心情好?”胜男嗤笑一声,“也是,心情能不好吗?咱们提供给难民的口粮一百五十多石,他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粮食的数量增长了二十倍不说,还转眼由我们的粮食变成了预备仓的官粮。上任留下的亏空立刻被堵上了一半,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呀。”

    “呵呵,是有些心疼。”魏良想起自己的收获,对杨知县倒也没有多少怨言,“不过,本来这些粮食就是准备免费提供给难民的,能借此事巴结杨知县,咱们也不是没有好处。他得了名声和功劳,咱们得了人心和心安,何乐不为呀。”

    “话是这么说,但看着他拿着咱们的功劳,又能升官又得嘉奖,心里多少有些别扭。”

    胜男有些纠结的把玩着手里的茶杯盖,想起杨知县最近春风得意的样子,别提多郁闷了。

    话说自从魏良的报告呈送到济南府衙后,省城的上官们对小小的梅水镇产生了兴趣。先是派人来梅水镇详细询问杨知县,接着又派人去难民的老家去落实,如此这般折腾了几趟,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杨威,成为府衙甚至布政司诸位大人经常谈论的对象。

    报告中提到的“以工代赈”,更是被布政使直接拿到了黄河治理现场,建议刘大人参照梅水镇的成功案例,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争取尽量减少灾民的流失和避免灾民发生暴的可能。

    近两个月过去了,听说黄河那边治理的还不错。大多数难民都能踊跃帮助官兵修筑堤防。而作为“以工代赈”的首创者,杨威杨知县,俨然成了黄河水灾唯一的也是最大的受益人,仕途更是一片光明。

    “别这么想,”魏良端起茶壶给胜男添了些茶水,慢慢的分析道:“杨知县能一帆风顺,对咱们也是大有益处。退一万步讲,即使咱们没有好处,这话也不要再说了。以工代赈是杨知县提出来的,南山的工程也是在杨知县的筹划下进行的,记住。这才是事实。”

    胜男见魏良难得的认真,不解的问:“你怎么啦?好像很惧怕杨知县的样子。”

    “不是好像,而是真的,”魏良叹口气,他幽幽的说:“玫瑰镇的冯知县被停职了,前几天下了公文,你知道继任者是谁吗?”

    “是谁?难道朝廷没有派新知县来,而是由杨知县协管?”

    胜男想起自己和老爹闲聊时,老爹曾经提到这点。当时冯知县的处境很糟,李正义推测,很快朝廷就会有公文罢黜冯知县;并且还推测,鉴于玫瑰镇的辖区小、人口少,朝廷很可能不派遣新知县,而是让风头正盛的杨知县代管。

    “没错,就是杨知县,”魏良点点头,这也是杨威心情非常好的原因,一个梅水或者一个玫瑰镇很小,但是两个镇加起来,就很大了。他回想到杨知县拿到公文时,脸上“温和”的笑意,心里就只打鼓,他再次叮嘱道:“以后咱们的老家也归杨知县管,所以一定不要得罪他。记住哈,难民的事我们只是听从杨知县的安排,其他的和咱们无关。”

    胜男见他说得郑重其事,不由得点点头,“恩,我知道了。”

    “当然,也不用太害怕,咱们问心无愧,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成,”魏良现在主要的工作是读书,衙门的事情大多都交给了胜男,“对了,衙门最近没有什么案子吧?”

    “没有,成天不是东家丢了鸡。就是西家跑了伙计,全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一提起工作,胜男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她嘴里抱怨着,脸上却神采奕奕,“还有几家为了盖房子而打架的,唉,整天不是帮忙找鸡,就是帮一群大叔大婶拉架。你呢,还是安心的在南山读,只要不是命案,我不会惊动您老人家滴。”

    “呵呵,那就好。”

    魏良很享受这种田园生活,每天清晨去生机勃勃的耕地转转,然后去入口的小集市吃点早饭,回来后便安静的读书。墙外佃户们偶尔的谈笑声,让他有种同样轻松的感觉。在这里,他不用担心杨知县的算计,也不用面对魏家人贪婪的嘴脸,一切都那么的祥和自然。

    而其他的农民,就没有魏良的好心情。秋天原是丰收的季节,但附近乡镇的农民们却没有任何喜悦。由于夏天的冰灾,小麦大面积减产,虽然没有饥荒,但也没有多余的麦子留作粮种。如今正是播种小麦的时节,附近粮店、地主手里的粮种,价格已经炒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步。

    “唉,这可咋办呀?难道就让地空着?”

    王老实蹲在地头上,看着成熟的高粱穗儿发愁。

    “怎么啦,地里有问题吗?”

    胜男从魏良家出来,抬眼便看到王老实皱成核桃壳的脸。

    “东家好,”王老实听到胜男的声音,忙站起来问好,“今年咱们种的高粱成熟的早,而且颗粒饱满,是最最好的粮食。但现在俺们手里没有小麦的粮种,等高粱收割完,咱们种啥?”

    “粮种?”胜男最近没有去巡街,所以并不知到粮种的行情,她皱着眉头:“你们之前的庄稼都舍在了地里,自然没有富裕的粮种。不过,县城的粮店不是也卖粮种吗?”

    “回东家的话,”王老实还是满脸愁容,“是有卖粮种的,可也太贵了,如果按那个价钱买了种子,就算是来年大丰收,交完农税和租子,剩下的粮食都不够还债。”

    “哦,有这事?”胜男突然明白了,她想了片刻问道:“附近乡镇的粮种全都涨价了?一般都是什么价钱,你给我说说!”

    王老实听了她的话,忙掰着手指头解说。为了买到合适的粮种,他们附近的村民和邻居们把整个玫瑰镇和梅水镇都走遍了,无论是粮店、地主还是其他没有受灾的农民家里,粮价都非常高。

    “胜男,情况不妙呀,你有什么办法吗?”

    魏良出来送胜男,听到王老实的叙述,也感到情况有些紧急。

    “恩,我想想,”胜男抱着下巴转了转,手不经意间摸到紫葫芦的时候,灵光一闪:“有了,咱们也来一回买树梢!”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有人劫法场

    “买树梢?什么叫买树梢??

    魏良听了胜男的话,不太明白,连忙追问道。

    旁边躬身站着的王老实也是满脸的问号,他悄悄的竖起耳朵,努力的听着。

    可惜,胜男并没有给王老实知道答案的机会,她转头对他说:“王老实,你和周福去附近问问,看看有多少农家想买粮种,把具体的数量统计下。”

    “哦,好的。”

    很不情愿错过机会,王老实还是答应一声,跑到半山坡的工地上找周福。

    见身边没有了其他人,胜男神秘的问道:“看过《乔家大院》没有?”

    魏良的表情有点傻,他呆呆的点头:“看过呀,咋啦?”

    “呵呵,知道乔致庸的祖宗是怎么发家的吗?”胜男终于逮到给魏良当老师的机会,得意洋洋的说道:“乔致庸的祖先叫乔贵发,是个穷困的孤儿。早年走西口的时候去了包头,先是泡豆芽、卖豆腐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而真正让他发家的则是开草粮铺……”

    胜男简单的把这位传奇晋商的生平说了说,然后着重讲了讲“买树梢”的操作过程:“其实,这也是一种赌博,赌的是胆气和眼力。情况嘛就像现在咱们遇到的一样,农民耕种却没有粮种,而那位乔贵发就出钱或者出粮种给农民,当然不是白给,而是提前约定好,接受钱或者粮种的人家,等庄稼成熟后,必须以约定的价格卖给乔贵发,否则就要支付银子或者粮种的高利贷利息——”

    说到这里,魏良便明白了,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期货交易,需要非常大的胆气和老辣的经验,他点头:“我知道了,古代的农民都是靠天吃饭,再加上运输远没有前世便利,粮食的价格也波动很大。像是去年风调雨顺,粮食大丰收,粮价也比较低廉;而今年遭遇了冰雹和大雨,粮食减产,外地的粮食短时间内运不过来,连粮种的价格都上去了,估计明年的粮价也会很高。不过,你用方子换来的粮食不是都给难民了吗,哪里的粮种呀?”

    “呵呵,”提到这里,胜男更加得意,双眼里满是烁烁的亮光:“还不是我有先见之明!用方子换了一百六十石粮食,只剩下十石。但这段时间我又从其他的地主那里,分批买了不少种粮哦。再加上老家的粮食也被我弄来了一半,玫瑰作坊的伙计去外地送货的时候,我也让他们带回不少粮食……七七八八的加起来,多了没有,三四百石还是有的。”

    魏良听完她的话,佩服不已,直接竖起大拇指:“厉害!”

    “哪里哪里,老话不是说了嘛,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胜男也是在难民身上得到的启发,她刚刚见到那些灾民时,一个个面黄肌瘦,满脸菜色,为了一斗粮食,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

    他们所在的不是物质丰富的前世,而是资源匮乏的大明。当天灾来临时,金山银山都比不上一碗饭。而胜男又比别人幸运,她有神仙法器宝葫芦,就算是把粮食囤积上百年,也不会变质,更不会发芽发霉腐烂。

    所以,南山的工程结束后,胜男便开始想办法筹集粮食。经过近两个月的积累,她的宝葫芦里小山一样堆积着大批的粮食。

    “恩,那你也学乔贵发,把粮种提供给农民,然后来年回收?!”

    魏良点点头,这次他疏忽了,等佃户们交了租后,他也要有计划的囤积粮食。

    “对呀,今年粮种价格这么高,明年的粮价肯定更高,我也是普通人,该挣的银子绝不会松手。”胜男想起那一百五十石粮食就心疼,她狠狠的说:“这些本来是我留着给家里压仓的保命粮,没道理免费提供给别人吧。再说了,买树梢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来年还有冰雹呢,那我不就血本无归啦?”

    “好吧,我也想办法多弄些粮食,咱们一起赌!”

    魏良觉得他和胜男已经算是半个夫妻,有问题两个人要共同面对。

    有了新情况,胜男便取消了回家的打算,和魏良折回小院,等王老实和周福的统计结果,并且起草相关的合同。

    附近的村民一听有免费的粮种,纷纷抢着报名,王老实和周福身边围了一圈的人。

    周福见场面有些失控,又担心这些农民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连忙大声把他们应尽的义务说了说。

    “哎呀,周大爷,俺们都听明白啦,您放心吧。”

    “就是就是,反正粮食种出来也是要卖的,卖给谁不一样呀?”

    “可不,咱们不相信别人,也不能不相信魏师爷和李捕头呀!”

    人群中,大家七嘴八舌的喊着。

    周福伸着耳朵听了听,发现大家真的明白自己的意思,便开始来到树下的石板上,拿着毛笔统计人名。

    报了名的农民,满心欢喜的等着明天去南山签合约,嘿嘿,签了合约就能领到粮种啦。趁着节气还没有过,赶紧种地是正事儿。

    第二天,胜男和魏良忙了整整一天,才把所有报名的农民打发走。二百多石的粮种,换回来一打按着手印儿的契约,胜男小心的把契约收好,开玩笑,这可都是钱呀。

    有了粮种,附近的农田里一派繁忙的景象,大人孩子齐上阵,耕牛也一趟一趟的辛勤劳作,争取在中秋之前把麦子种好。

    而胜男这里,忙完了买树梢的事,便恢复了平常的工作。每天点过卯,就开始分配工作,有时在班房坐镇,有时去巡街,忙得不亦乐乎。休假的时候,她也不会闲着,清晨就带着馒头骑着悍马去南山,看看地里的庄稼,然后和魏良聊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瞅着就到了中秋。

    “处斩邱老大?”胜男坐在押签房,对面是许久不来县衙的魏良。

    “没错,”魏良拿着刑部的批文,“南山的匪首和匪从,除了判处流刑的五个人外,其他的七个人全部处斩,就在三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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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男当了捕头后,还是第一次遇到处斩犯人的事,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

    “你的工作很重要,法场和押运途中的安全问题,都是你来负责,”魏良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也是他第一次经手这样的事,多少有些紧张,“当然,押运途中的问题不大,法场的秩序一定要维护好。”

    “恩,明白,”胜男点点头,想到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她有些兴奋的说:“哎,老大,你说有没有人去劫法场呢?!”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丰收的喜悦

    “劫法场?”魏良白了胜男一眼。没好气的说:“乌鸦嘴!你以为咱们这是演电视呀,真要是有劫法场的,你和捕快们就要冲在前面拼命!”

    “嘿嘿,”胜男也觉得自己兴奋过了头,她挠挠头发傻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我就是随便一说,不作数的。”

    “这还差不多,”魏良摊开一张白纸,开始和胜男商量具体的工作分派,“这些死囚,多是些恶贯满盈的盗匪,附近的百姓颇受其害,等行刑那天,肯定有不少乡亲来围观,届时群情激奋,场面可能会比较混乱。所以,你们捕快们一定要协调好,不要发生任何意外。”

    “恩,我明白,”胜男收起调笑的心思,也开始认真的和魏良商量起来。

    三天后。胜男亲自带着四个马快去牢房提人犯,并严密监督狱卒们给死囚戴好镣铐和枷锁,然后把尘封很久的囚车拉了出来,将一囚推上木笼车关好。

    何时从牢房出发都是有明确时辰的,胜男见时间到了,便带着捕快和狱卒们一起押着死囚们出了大牢的院子。

    等他们来到街道上的时候,宽阔的青石路两边,已经聚集了提前得到通知的百姓们。涌动的人群,让人有种错觉,是不是全城的人们都赶来了。看到这么多人,胜男警戒的握着腰刀,目光不断在道路两边扫来扫去,生怕拥挤的人群中蹿出劫匪。

    突然,胜男眼前飞来一个黑影,速度很快,她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黑影砸了正着。些微的刺痛以后,异物被砸碎了,顿时一股腥臭的味道从脸上蔓延开来,粘稠的汁液顺着脸颊和鼻子缓缓流下。

    搞什么?胜男无语的看着手上黄乎乎的东西。自从得到通知后,过去的三天时间里,她和魏良反复假设过刑场上发生的变故,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一只臭鸡蛋击中。没错,刚才的黑影正是从人群中飞出的一只鸡蛋,而且还是馊臭的蛋!

    “大家快看呀,这就是匪首邱老大,那个杀人越货的混蛋!”

    “砸死他。砸死这个畜生!”

    “对对,砸死他!”

    “呜呜,小三儿呀,老天有眼,害你的山贼终于要被砍头啦,我替你砸他……”

    黑压压的人群中,飞出第一个臭鸡蛋之后,被恶匪欺压多年的百姓们,纷纷抄起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子、鸡蛋壳和石块儿,用力的朝囚车砸去。一时间,胜男就见眼前、耳边“嗖嗖”的黑影乱飞,一不留意就被击中。

    “奶奶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觉得砸贪官恶棍的场景非常解气,怎么就没有想到,囚车边还有捕快和狱卒呀,”

    胜男悄悄的看了看其他的同事,似乎人家对眼前的状况,并不怎么惊讶,只是在砸物飞过来的时候,迅速的躲开。再看看后面的囚车。基本上已经被垃圾淹没了,邱老大消瘦的黑脸上满是黄|色、黑色的汁液,草窝一样的乱发上还顶着几个蛋壳,活似孵出小鸟的鸟窝。

    周围的百姓们,越砸越勇,他们开始发觉这是自己排解怨气、恨意的有效途径。起初砸的多是家里的烂菜叶和臭鸡蛋,垃圾扔完了还是不解气,干脆又运来成筐的萝卜茄子,也不管好坏,直接丢了过去,隔壁街上的菜市,各种硬质的蔬菜更是被抢购一空。

    从大牢到刑场,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却因为道路拥塞,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胜男和几个捕快狱卒们,也沾了身旁死囚的光,等到了刑场后,原本整洁的官服上,满是鸡蛋汁、青菜叶子。

    “这是怎么啦?”魏良接过胜男手中的批条,诧异的从她头发上捻下一根小白菜,再仔细一看,胜男的脸上也亮光光的,仿佛刚刚洗过脸一样。

    “没事,还是赶紧把监狱的批条呈给大人吧,”胜男摸摸脸上的蛋汁,忍住想吐的冲动,连忙催促道,“办完正事,我也好尽快回家洗个澡。”

    “好。”魏良见时辰不早了,连忙拿着文件来到杨知县面前,恭敬的递给他。

    这时,狱卒也押着几个死囚来到行刑台上,刽子手正在用酒水淬着砍刀。

    验明正身后,杨知县开始诵读几名死囚的罪状,并大声宣布刑部的批复——斩!

    听了杨知县的话,围观的百姓们顿时兴奋的大喊,有的被山匪迫害过的人家,更是将死难家人的灵位放在刑台下,共同见证死仇人头落地的那一刻。

    杨知县看了看一侧的漏钟,又对了对时辰,见午时已过三刻,便抽出签子丢在地上,庄严的喊道:“时辰已到,斩!”

    “哈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刑台上邱老大挣扎着抬起头,他阴鸷的眸子扫过围观的人群,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李大头的时候,他突然哈哈大笑,嘶声喊着:“世上最好吃的东西,老子吃过了;世上最烈的酒。老子喝过了;漂亮的女人,老子也睡了,什么福咱也享过了,死了也不屈!哼,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早就够本了!有些人,不要以为那了我的金子我不知道,哈哈,老子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会找你的!”

    “行刑!”

    杨知县见邱老大临死之时,还毫无惧色。更无悔意,便大声喝道。

    听到命令的刽子手,连忙举起刀:

    “噗!噗!”

    手起刀落,壮硕的刽子手如切西瓜一般,亮光上下闪着,没过多久七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下来。

    胜男闭着眼,心里却被邱老大最后的几句话,搅得七上八下的:自己拿的那些金子,虽然是马老六告诉她的,但也是南山山匪的脏银。邱老大这么说,难道他知道是自己拿了这些钱?!

    应该不会吧,马老六开口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更何况,本来这些金子是马六留给娘和弟弟的,邱老大不可能知道?!

    胜男不确定的想着,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安,更不敢去看刑台上的尸体和血迹。

    “胜男,没事吧?”行完刑,杨知县便退场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由魏良和李正义负责。魏良把工作分派好,来到胜男身边,却发现她还兀自一个人闭着眼傻站着刑台一侧,连忙担心的问道。

    “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恩,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子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百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子,沉甸甸的穗子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子,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子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恩,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子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子。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第三十九章 玉米的诱惑

    清澈的溪水边,王老实家的和许大勇家的抬着一口大锅,放在岸边的青石上,然后一人拿着一个柱状的丝瓜瓤子,沾了些清水,仔细的刷着锅。

    “王大嫂,这次你们家打了多少粮食呀?”

    许大勇的媳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人很白净,说话行事也爽快,和王大嫂很对脾气。两个人忙完地里的活计后,便经常凑在一起洗衣、做饭、聊闲篇儿。

    昨天南山忙碌了一整天,家家户户都收割了不少高粱,更有一些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的玉米,看着邻居们乐呵呵的往家抬粮食,她们这些留下来的难民,心里说不出有多羡慕。唉,可惜她们来的晚,只得了山外的二十亩沙土地,种西瓜吧,又过了时节。只能种一些地瓜。

    但是这个什么地瓜,她们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不知道冬天能不能有收成呢。虽然王大嫂经常劝她说,东家是大好人,不会任由佃户挨饿,可她们真是饿怕了呀,再也不想过那种饿得想把自己的手吞下去的日子。

    “唉,也没有多少,”王大嫂卷着袖子,拿着丝瓜瓤儿“嚓嚓”的刷着锅,“都怪今年夏天那场冰雹,好好的苗子砸死了一半儿还多,要不是东家福大庇护咱们,剩下的估计也活不了。这不,我家租了二十亩地,一共打了七十斗高粱。除去东家十分之一的租子,只能剩下六十多斗,这可要吃到明年夏天呀。幸好还有这些玉米,听东家说,玉米也能当粮食吃!”

    “真的吗?”许大嫂还是有些不相信,她和王大嫂相处了几个月,对她的话也颇为相信。不过,她没有亲自见识过的,还是不能确定。当时,他们这些最早来南山的难民,全都放弃了返乡的机会,选择留在这里当佃户。为得就是能有一口饱饭,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东家说的那些作物真的这么神奇,那他们全家人的生活也就有保证了。恩恩,他们家租种了二十亩沙土地,里面种满了地瓜,种的时候东家说啦,这种作物亩产最高的可达十斗咧,二十亩地那就是二百斗呀,她家就三口人,交了租子剩下的口粮也是足足的,没准还能拿出来卖钱呢。

    想到这里,许大嫂脸上也开始有了憧憬,手下的动作不自禁的快起来。

    “当然是真的,”王大嫂现在对东家,那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前一段时间,自己曾经帮过工的董家,来人收购玫瑰花,听她相熟的管事说,董家正在研制一种玫瑰纯露,方子便是自己东家写的。还有县城里卖得特别火的玫瑰酒,听说也是东家一手研制出来的。

    还有这些玉米。当时他们也怀疑过,能不能种、种了有没有收成,结果,这才几个月呀,东家说的话全都应验了。

    “呵呵,这不,东家为了教咱们怎么做玉米,还特意现场做给咱们看呢。”

    说着,她用丝瓜瓤敲敲厚厚的铁锅,笑呵呵的说道。

    “恩,也是,”许大嫂心里大定,反正他们已经留下来了,那就相信东家的话,好好干就成。

    魏良的小院里,胜男正腆着脸,笑眯眯的和悍马商量着:

    “嘿嘿,悍马,之前回老家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家家户户都是驴拉磨,你看你也是驴,咋就不能帮我推推磨呢?!”

    悍马听了她的话,甩了甩小尾巴,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里满是鄙视,“拉磨?!那是普通的驴子干的活儿,我可是悍马,是千里宝驴,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切。主人还是捕头呢,她不是自己也干了嘛,你是驴,就应该守着驴的本分!”

    馒头蹲在院子里的石磨上,舔着自己的小爪子,幸灾乐祸的帮腔。

    “对呀,对呀,”胜男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石磨,再次对着悍马赔笑道:“你看我都推了这么多玉米面,你也来试试嘛。”

    一圈一圈转得胜男头都晕了,魏良正在用功,她也不好意思指使,只能和自家悍马打商量。

    “……”悍马抖动几下耳朵,主人说的倒也没错,可为啥这种出力的活都是它干,而那只懒死的肥猫,却整天吃了喝、喝了睡的当大爷。于是,悍马很是不平的瞪向伸懒腰的馒头。

    胜男见状,连忙把馒头抱下石磨,揪起它的前爪放在把手上,可它的两只小肥腿就悬空起来,“你看,馒头个子矮。它够不到呀!”

    “就是,谁让你长得驴高马大的,”馒头被主人拎得有些不舒服,连忙挣脱下来,“再说了,这活儿本来就是驴干的,难道你不是驴呀。”

    “你倒是猫,我咋没有看到你抓老鼠?”

    悍马虽然个头大,但心眼也不缺,它连忙反击道。

    “这不是,这不是主人不需要我抓么。如果主人想要老鼠,我立马就去!”

    馒头晃动着肥硕的身子来到悍马面前,很是小得意的伸出两只小肥爪子,唰的亮出锋利的指甲,呲着牙说道。

    “好啦,别吵了,还是我推吧,”胜男见这一驴一猫,一个比一个懒,只好认命的高举双手,来到磨盘边,继续转圈儿。

    “东家,您放着,我来吧!”

    正在这时,拎着一筐玉米的狗剩儿来到院子里,见胜男弓腰要干活,连忙放下竹筐,跑来帮忙。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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