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31部分阅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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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胜男点点头,这才对嘛,“我觉得挺划算,就是不知道你家老爷子怎么想!”
“呵呵,放心吧,我会让他同意的。”
魏良温文的笑道,只是那笑意并没有延伸到眼底。
胜男见他如此有把握,便放心的点点头。
秀姐儿很喜欢南山的环境,在这里,有山有水,有田有果树,最重要的是。还有她最尊敬、最亲密的大哥和未来大嫂,比冷冰冰的魏家强多了。
正巧,大嫂监督山上的养殖场,需要在南山呆一段时间,可她和大哥毕竟还没有成亲,孤男寡女的不好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哥便回家和父亲说了说,把她也留下来陪大嫂。
听到这个消息,秀姐儿高兴坏了,本来她就不想回家,如今能留在南山,更能和喜欢的大嫂住在一起,还能和馒头继续玩儿,当下便兴奋的抱着大哥又笑又叫的。
“嗳,胜男,那天秀儿来,你干嘛那么生气呀?”
回家和老爷子pk完,魏良回到南山后,一身轻松。看胜男蹲在山坡地上,拿着小铲子挖地瓜,他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坏笑道。
“生气?”胜男脸又红了,她手下的铲子用力的撅着土,有些讪讪的说道:“哪有生气。嗳,小妹呢?”
“小妹肯定和馒头混在一起,”魏良也蹲着山坡上,继续抓着原来的话题问道:“嗳,别转移话题哈,说,那天是不是以为小妹是‘小三儿’呀,你是不是吃醋了?”
“哪有,”胜男向一边挪了几步,很不自然的说道:“那个,那个玉米都给你大哥了吗?”
“给了,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忙不迭的让管家入仓房,等明年下种,”魏良也挪了几步,继续问:“胜男,当时是不是特心痛呀?”
“去你的,”胜男被魏良逼到了山坡最边缘,见自己无处可躲后,有些恼羞成怒的一把推开魏良,红着脸跑下山,不管魏良在身后的痛呼。
魏良被胜男一推,一屁股坐在山梗上,他笑着看胜男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溢满了幸福感——原来,胜男也是喜欢自己的,爱情这条路上,他不是单独的一个人。
“哥,你干嘛呢?”
正出神的想着,身后传来秀姐儿的声音,只见她穿着胜男的棉布上衣和宽松裤子,小脸儿上也沾了黄泥,手中坚持的抱着越来越重的馒头。
“呵呵,没啥,”魏良拍拍身边的空地儿,示意妹妹坐下,看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魏良也很高兴,他想起困扰了自己许久的一件事,问道:“秀儿,我发现你很喜欢胜男,为什么呀?”
“她是我嫂子嘛,”秀儿也率性的坐在地上,她的小手随意的抚摸着馒头的毛发。
“才怪,”魏良摇头,自己的妹子他还能不了解,这丫头整天担心大哥被人抢走,对魏家的几个有企图的表亲很是不善。如今却对胜男如此的亲密,太不符合小妹的个性。
“其实,我以前见过大嫂,”秀儿见大哥一副不信的样子,便慢慢的说道:“大概是五年前吧,咱们刚刚离开家。当时哥哥去了梅水,我和姨娘留在你租好的庄户院里……那天是腊月初三,街上来了一个吹糖人的老爷爷,吹的糖人可好看了,满街都是甜甜的糖味……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买了糖人,我也想要,可娘每天给人洗衣服、绣帕子也挣不了多少铜钱,根本就买不起……是大嫂,她见我可怜,就专门给我买了一个,可我刚转身,就被村里的几个坏小子推倒了,还抢走了我的糖人……又是大嫂,她不但修理了那些坏小子,还把自己的糖人给了我……”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魏师爷赶考
“原来是这样,”胜男随意的躺在炕上。馒头四仰八叉的躺在她的肚子上,她听了馒头说的话,开始回想着过去的事情,“恩,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这回事儿呢。”
“反正她是这么说的,”馒头懒洋洋的打着呵欠,揉揉圆滚滚的肚子:呵~,陪小丫头玩儿也是很费体力滴,这才几天呀,它都瘦了呢。
“呵呵,没想到我和这家人猿粪还挺深的,”胜男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一个模糊的面孔,其实对于那天的回忆,她更多的是关注自己如何胖揍李承风的,至于那个可爱的小,还真是没有多少印象。可偏偏就是这个没有印象的小丫头,却成为她后半生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亲人。这话怎么说,缘,妙不可言呀!
忙完了秋种。佃户们并没有进入农闲,而是热火朝天的在荒坡上,开始建设牲口圈。
“东家,现在小崽儿不好收,小的转遍了周围十几个村庄,才收了这些,”许大勇不好意思的指着地上竹篓里的小猪仔,有些愧疚的说道。
“恩,我看看,”胜男弯腰看了看,用眼睛数了数,“一共有十三只,是有点少。不过,咱们的养殖场也刚刚开始,大家也没有什么经验,正好先用这些实验一番。”
“可咱们的牲口圈建了这么多,猪仔却只有这一点儿,”许大勇一回来就发现山坡上建了几排整整齐齐的牲口圈,有猪圈、羊圈、鸡舍和鸭架子,可自己忙活了一个月就收回十几只小猪,真是没脸见东家,想到这里,他不安的说:“都是小的没有用,拿着银子都收不回猪仔来。”
胜男摆摆手,“不怨你,都是我没有想好,现在正是秋天。有小猪的人家还指望着再喂几个月,年前杀猪卖钱咧。咋会卖给咱们呢?没事,没事,你出去也三、四十天了,赶紧回家看看吧。”
“嗳,谢东家!”
许大勇见胜男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便憨憨笑了笑,连忙收拾东西往家跑。回到家,许大嫂先是一番嘘寒问暖,接着又神秘兮兮的从炕柜里摸出一个布包。
“这是啥?”
许大勇拿着棉布巾子擦着脸,见娘子一脸喜色,有些好奇的问道。
“呵呵,银子!”
许大嫂拉着男人进了里屋,小心翼翼的揭开布袋子,露出白花花的两锭银子。
“哪来的?”
许大勇见状,心里一惊,连忙把棉布巾子丢在一边,伸手摸起银子,急切的问道。
“呵呵,卖地瓜的钱,”许大嫂又拉着他出了屋。来到小院里,打开地窖,指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东西,美滋滋的说:“看了没有,咱们的地瓜丰收啦!”
“这,这就是地瓜,是咱们沙土地里长出来的?”
许大勇把银子揣进怀里,几步跳下地窖,又抓起一个红红胖胖的地瓜,惊喜的喊道。
“恩恩,没错,就是咱们自己种的,”许大嫂也是满脸的喜色,“这几天刚把地里的地瓜都挖了出来,最大的足足有三四斤重呢,呵呵,东家说了,咱们这沙土地干旱,种出的地瓜格外的甜。走,当家的,你进屋尝尝去,我昨儿刚煮了一锅,可好吃啦!”
说完,许大嫂忙喜滋滋的叫着男人进屋。
许大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个多月,家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变化。难怪他一进庄子,就闻到有煮肉的香味儿呢,原来地里大丰收,大家手里都有了余钱,舍得买肉了呢。
里屋炕几上。许大嫂端出一个粗瓷黑碗,碗上放着几块切好的红皮橘瓤的煮地瓜,她又拿出一双筷子,在袖子上擦了擦:
“来,当家的,你尝尝?”
许大勇进地窖的时候,又沾了不少灰,刚洗净了手,他接过筷子,夹起一块地瓜丢进嘴里,“恩恩,好吃。软软的,真甜呀!”
“甜吧,刚出锅的时候更香,”许大嫂乐呵呵的坐在对面,一脸满足的说道:“东家说了,地瓜呀,还有很多种吃法。等明天早上,我给你做玉米地瓜粥,满满的一大碗,有吃有喝、既热乎又管饱,可实惠啦。”
“好好,”许大勇嘴里忙活着。听到娘子的话,连连点头。
“对了,咱们地里一共收割了多少地瓜?”
接连吃了好几块儿,许大勇终于有些饱了,他吃完最后一块儿,抹着嘴角,打着饱嗝问道。
“你猜?”许大嫂难得的调侃起来,她见自家男人直摇头,便伸出两个手指:“足足二十石!”
“二十石?!”许大勇一听,眼睛瞪得溜圆,他指了指炕几上的地瓜皮。又指指窗外的地,长着大嘴:“你说咱们地里收了二十石地瓜?”
“没错!”许大嫂高兴的直点头,“呵呵,没想到吧。这些被人称为废地的沙土地,居然能收获这么的粮食。东家说了,这是第一年,咱们都没有经验。再加上地瓜苗子少,地里根本就没有种满。等明年,咱们留足了苗子,再好好整整地,一亩就能收十几石的地瓜呢。”
“十几石?亩产?”许大勇张着大嘴,脑子有点跟不上趟,总是在重复老婆的话,“怎么可能呀,别说是沙土地,就是良田,它也不能一亩地打这么多粮食。怎么可能?”
“咋不可能呀?”许大嫂现在和王大嫂一样,最最信服胜男,“东家说了,地瓜这种东西是番邦传过来的,在人家番邦,最高的亩产上百斗咧,咱们经验不足,亩产十几石还是没问题的。”
许大勇听了这话,沉默了良久,又从怀里摸出捂得发热的银子,突然咧着嘴又哭又笑的说:“咱们总算是熬到头了,娘呀,您咋不再撑两天呢,呜呜呜……”
许大嫂听到丈夫的哭笑声,脸上的笑容渐渐散了,她的双眼也涌上了水雾——婆婆在逃难的路上,又饿又病的,把当家的弄来的吃食都悄悄留给了孙子,在他们走到玫瑰镇的时候去世了。如果她老人家能多撑两天,也就能等到他们遇上东家了,那婆婆也绝不会饿死。
地瓜的丰收。让胜男和魏良又着实忙活了一通。不过有了玉米的例子,和常家签订的合同,很多具体的细节,处理起来倒也不是太费事。
而李家和魏家的亲戚,也各自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几家都从胜男手里拿到了地瓜的培育方法,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相较于去年的冰灾和涝灾,今年可谓是风调雨顺,梅水附近的农田一派丰收的场景。
“李捕头今年又是大丰收吧,”永昌粮铺的常掌柜,看着面前一堆一堆的小麦,很是赞叹的说道。
“还行吧,”胜男也满脸笑意,不过想到常家林最近的举动,她也颇为感慨,“不过,比起常少东,在下还是差得远呢。”
胜男的“买树梢”完全复制与数百年后的晋商,而且比起人家晋商的操作,她的计划简陋了许多。没想到,常家林在没有完全了解“买树梢”具体操作细节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灵光的商业头脑,紧跟着便提出了今年的粮种佘借计划,比胜男的去年的计划更加缜密,也更为商业化。
难怪后世很多人都感叹,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人的聪慧,要知道,古代很多的发明,以现代人的知识和技术,却无法复制还原。
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头脑更是少有的灵活,从一些细节便能演变出非常务实、严谨的计划。
胜男此次夏收获得了大丰收,而合作伙伴常家,也紧跟其后,有更加惠民的条件,与梅水、玫瑰数百个村落的农民、佃户签订了回收夏粮的合同。而农民们,在胜男这里尝到了佘借种粮的甜头,对条件更好的常家,自然不会拒绝。
“呵呵,哪里哪里,”常掌柜知道自家的少东,对面前这位小姑娘的能力甚是推崇,他眯着小眼睛嘿嘿笑着,“我们少东家说了,这也是受了李捕头的启发呀。算起来还是李捕头聪明,小小年纪便能想到如此高明的计策,让我等佩服不已。”
胜男听了这话,倒也没有太过谦虚,她说了几句客套话,随即话头一转,问道:“对了,听说你们在济南府也有商业协会?”
“哦,没错,”常掌柜楞了下,见胜男的神情很认真,便点头:“我们晋商在很多省城都有商业协会,济南府是北方的重要城镇之一,商业也颇为繁荣,所以——”
“恩恩,那不知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胜男有些犹豫的问道。
“哦,不知何事让李捕头为难?”
常掌柜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虽然少东家让自己和李胜男打好交道,但济南府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他不好随便应承。
“是这样,”胜男想了想,说:“下个月,魏师爷要去省府赶考,估计要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但济南府我们并没有相熟的人,呵呵,如果你们永昌铺方便的话,我们……”
“方便方便,”常掌柜开始见胜男的脸色犹犹豫豫的,还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她的话,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嗐,不就是帮忙照顾赶考的魏师爷嘛,小事一桩,他就能做主。他连连点头:“我们少东家在济南府还有一套别院,甚是清静,而且离府衙也不是很远,如果魏师爷不嫌弃,我这就通知济南的掌柜,让他们把房子收拾好!”
“好,那我和魏师爷商量后,再做决定!”
胜男也没有客气,自己和常家的几次交易,让常家林挣了个盆满钵满,请他们帮点小忙,也不过分。
出了粮店,胜男紧了紧腰刀,发现前面的文具铺子生意格外得好,店铺门口还摆着一些考场的用具,她的心思不由得飘向南山:唉,魏良终于要赶考啦!
正文 第五十章 相思不曾闲
“胜男,这是什么呀?”
魏良手里拿着一卷书。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东西。
“呵呵,考场必备的用具,”胜男也是在小伙计的介绍下买的,她和魏良的亲事,在梅水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的一件事。而魏良又经常去那个文具店买笔墨纸砚,时间久了,那里的人也知道今年魏师爷要参加科举。正巧店里的小伙计出来送客人,发现胜男在一旁看着自家的店面发呆,便连忙热情的把她招呼进去。
经过一番推销,胜男痛快的买下了据说很有用的用具,不但包括成套的笔墨纸砚、烛台蜡烛、考凳,还有什么遮雨布、小炉子,甚至还买了一把雨伞。可以说是,从头到脚,从吃到用,各色用具一应俱全。
“嗬,这都是些什么呀,”魏良随手放下书,好奇的翻看着里面的东西,“怎么还有这个,你这都从哪里淘换来的?”
魏良手里拎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席子。很是佩服的说道。
“不懂了吧?”胜男把东西拿过来,爱惜的折回原样,把小伙计和店老板说的话,现学现卖的告诉给魏良:“人家不是说了嘛,明朝的考场可不像后世的高考考场,中间还能让你回家休息。在大明,所有参加科举的秀才们都是要憋在一间小小的单间里,里面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顺利在考场待完这几天,需要指望这些咧。”
“我知道了,还是我老婆想得周到!”
话说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小三儿”事件后,胜男和魏良的关系得到了质的飞跃。魏良敦厚稳重的形象在胜男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喊来喊去,一双贼手更是伺机揩油;而胜男呢,也认清了自己的感情,对魏良不时的亲热,从最初的羞涩到如今的适应,对于他的一切亲昵的举动或者言辞,全部接收。
“那当然,”胜男很不客气的收下魏良赞佩的目光,用力拍下偷摸上自己腰际的黑手,继续说:“不止这些,你在济南府的住处我也落实好啦!”
“住处?”魏良摸了摸被拍红的手,有些不解的问道:“住客栈就行呀,难道你还要跟着去租房子住呀?”
“切,我倒是想去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早就想去前世的故乡看看,可是手头上一大摊子的事儿,她哪走得开呀。
“那,你说的住处是?”
“嘿嘿,常家林在济南府有别院,听说环境不错哦,”胜男提到这个,笑得像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住客栈?切,客栈又不是咱们家开的,不要钱呀?再说了,赶考的书生又不是你一个,估计省城里的客栈早就住满了考生呢。等你去了,恐怕连柴房都没得住!”
“恩恩,有道理,”魏良也知道常家林,去年来运地瓜的时候,他和常家林打过交道,也短暂的交谈过,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没想到自家的老婆。比j商还要狡猾,居然能占到常少东的便宜,“那个房子,我去住,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胜男从茶盘里摸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不以为然的说:“他常家林靠着玉米和地瓜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呢,再加上姑玫瑰酒和董家的玫瑰纯露,滚到他荷包里的银子海了去。再说了,他家的别院一年有十个月空着,与其让好好的院子养蚊子,还不如让你好好的住着读书、等着赶考呢。”
“恩,也是,”魏良点点头,“不过,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是不是有点麻烦呀?”
梅水离济南府不到一百里地,坐马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再说了,他是去赶考,考完试就会回来,就算是住宿顶多也就一两天,去人家的别院,还要承他的情,似乎有点没必要。
“不麻烦,”胜男摇摇头,她放下茶杯和魏良分析:“我觉得你还是提前几天去,先熟悉熟悉考场环境,和其他的考生交流交流。或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士指点。就算是没得交流,也要多做做准备,省得到了考场再有什么遗漏。这里可不是前世,高考的时候你忘了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人家交警能开着警车帮你送东西;在古代,开考场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真要是有遗漏,大哥你就要再等三年咯!”
魏良听了这话,缓缓的点点头,脸上少有的庄重,他喃喃的说:“没错,我为这场考试准备了这么久,绝对不能有闪失。”
有了胜男的装扮,魏良又简单收拾了些行李,离秋闱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带着考箱和行李,带着周福,两个人一起去了省城。
魏良走后,胜男继续南山、衙门两头跑着。夏粮全部收割完毕,玉米也开始下种了。于是,去年得了粮种的亲戚、好友们,此刻也纷纷找上门,拉着胜男问东问西。
最后。胜男实在不堪其扰,魏良一走,她心里正空落落的,哪有闲心思去管这些俗事。可敢找上门的人,要么辈分比自己高,要么关系比自已硬,哪个都不是轻易能得罪的。但胜男又不愿意同样一句话,重复n遍,奶奶的,她又不是复读机,就算是复读机工作了这么久也要换电池吧?!
没办法。说到快崩溃的胜男,干脆把所有从她手中拿到玉米粮种的人,一竿子支到了南山,让他们现场观摩佃户们如何种植滴。反正佃户们也不是第一次种玉米,种地的经验丰富,完全可以给这些人当老师。
而那些李家或者魏家的亲戚,为了玉米,倒也不嫌麻烦,听了胜男的解释,连忙飞奔南山,生怕南山的佃户们已经种完了,自己什么都学不到。
就这样,蜂拥而至的人群,立刻在李家消失,全部集结在南山,每个人守着一片田,蹲在地头上仔细观察着。有脑子活泛的,更是找来心腹的佃户,让他们跟着胜男家的佃户学。
亲戚们打发掉了,可衙门的差事还是要办,胜男每天无精打采的点了卯,然后就蹲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当木头人。
“唉,也不知道老大吃饭了没有!”
这天午时刚过,吃过饭的李“木头人”又趴在桌子上,两眼发呆的盯着屋顶,心思却早就不知飞到省城。
“李头儿,李头儿!”
班房外,周庆大呼小叫的跑进门,额头上的泛着串串汗珠。
“没死呢,”胜男有气无力的回应,“啥事儿呀?”
“哎呦,娘的,这天也太热了吧,”周庆两三步跨进班房,摘下帽子呼哧呼哧闪着风。
“对哦,我怎么忘了现在是酷夏,都忘了给老大准备防暑的药。”胜男见周庆满头大汗,突然想起给魏良准备的考箱漏了重要的东西,“哎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想着买点防暑的药?恩恩,薄荷叶好像是防暑的,可现在好像已经开始考试了吧。唉,真是猪脑子,即使不想着给他药,怎么也得给他带点生命水,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呢!”
胜男嘟嘟囔囔的说着话,随后又懊恼的直拍脑门儿。
“呃,李头儿?”周庆有点担心的看着貌似走火入魔的捕头,他小小声的凑在胜男身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给你叫个大夫?”
“大夫?谁生病了?”
胜男正埋怨着自己,耳边好像有人说“大夫”,难道魏良中暑被送回来啦?!
“没、没有谁生病,”周庆见胜男忽的站起来,两只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慌忙咽了一口口水,喏喏的说。
“小庆子,你吃饱撑的呀,没病说什么大夫,”胜男的双眼终于有了焦距,她看清来人后,火气旺盛的说道。
“对,对,我就是吃饱撑的没事儿干,”周庆真想给自己两个嘴巴,他这都说了些什么呀。正事儿一件没说,还让李头儿大骂两句。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对胜男说道:“对了,李头儿,那个城外柳家庄的柳二顺来报案,说是自家的牛丢了,让咱们去找!”
“牛?什么时候丢的呀?大多了?有什么体貌特征?”
胜男听闻有案子,便坐直身子,仔细的问道。
“他说是昨天赶集的时候丢的,是头怀了崽子的母黄牛,好像也没有什么体貌特征。”
周庆挠着头,努力想着柳二顺说的话。心里却琢磨:李捕头好像真不对劲呢,话说这牛还不都一个样儿,难不成还有什么胎记?!
“这样呀,”胜男想了想,然后吩咐道:“那什么,小庆子你去叫几个人,分头去附近的牛马市上看看,再去他丢牛的集市上问问收税的官差,查查集市上有没有人买卖怀着崽子的母牛。最后,再去柳家庄问问。”
“嗳,好的!”
周庆答应一声,有些担忧的看了看胜男。
“看什么呀?还有事儿?”
胜男发现周庆的目光怪怪的,便不悦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儿!”
周庆连忙戴上帽子,跑回步班叫帮手。
“嗳,猴子,你说李头儿这两天是不是有点怪呀?”
赵二牛吃完午饭回来,目睹了胜男和周庆的一幕,忙问身边的侯刚。
“恩,是不太正常,”侯刚点头,有点八卦的猜测:“我记得好像,自从魏师爷走了以后,她就这样了。”
“嘿嘿,你是说,李捕头想魏师爷了?!”
赵二牛眼中闪着戏谑,胜男给他们的感觉,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假小子,几乎他们都快忘了这位李捕头的性别。如今终于看到她异于大男人的表现,素来老实的赵二牛也有了八卦的热情。
“有可能!”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而远处的胜男脸色却开始难看起来。
赵二牛他们的离胜男并不近,但胜男常年练武,再加上生命水的作用,她的耳力比一般习武的人都要好,两个人的窃窃私语全部落入耳中。
“难道,这就是相思?!”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是民还是官
“大爷,你看小五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苏氏有些担忧的看着饭桌上。魂不守舍的女儿,她小声的对丈夫说道。
“恩,”李正义喝了一盅酒,扫了眼叼着筷子发呆的胜男,很是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呀!”
“你是说,小五想魏良了?”
苏氏给他满上酒,若有所思的说道。
“八九不离十,”李正义在桌面上点了点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说道:“魏师爷走了也有二十多天了吧?!”
“恩,二十一天,”苏氏也很关注未来女婿的事情,魏良离开的时候,她还帮胜男给他准备过东西呢,对他的行程脱口而出,“姑爷是提前半个月走的,考试大约要九天,考完试再休息一天,恩恩,再有四五天,他就能回来了!”
“四五天?!”李正义低声念叨着。他又看了眼心不在焉的女儿,似乎想到了什么。
而胜男此刻正魂游济南府,父母的谈话完全没有听到。她像小猫一样吃了几粒米后,撂下筷子,抹抹嘴,“爹、娘,我吃饱了!”
说着,胜男就要起身回房间。
苏氏瞅了眼还有多半碗米粒的饭碗,连忙叫住她:“吃饱了?胜男,你这碗里还有这么多饭呢,怎么就吃饱了?”
“呃,我不饿!”
胜男也扫了眼自己的饭碗,有些蔫蔫的说。
“这孩子,你白天当了一天的差,怎么能不饿呢,”苏氏根本就不信,她一把拉回女儿,按坐在凳子上,给她夹了几块红烧肉和青菜,絮絮叨叨的说:“平时都能吃两碗米饭,今天才吃这么点,那怎么行?乖哦,再吃些!”
面对母亲的关爱,胜男无法拒绝,只好又抄起筷子,食不知味的把碗里的饭菜吞了下去。几口下去,终于吃完了。她把空碗一推,“娘,您看我都吃完了哦!”
“哦,好!”
苏氏见女儿根本就是应付公事,也不好再催促她多吃,只能点点头,让她回屋歇着。
“嗳,小五,等等!”
胜男刚刚起身,李正义突然开口了。
“恩,什么事呀,爹?”
胜男侧着身子,疑惑的问道。
“那个,你明天就不要去县衙了,玫瑰镇正在征收今年的夏粮,那里只有两班衙役,却没有主事的人,从明天开始你去玫瑰镇监督、协管征粮事宜!”
李正义放下筷子,一脸严肃的说道。
“去玫瑰镇收租?”
胜男有些摸不着头脑,她想到最近几天的安排,忙出口抗议说:“爹。那个、那个魏良这几天就要回来了呀,我、我想,我想……”
“李胜男,难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李正义不满的提高嗓门,训斥道:“你是一名缁衣捕头,拿着朝廷的俸禄,就要为朝廷效力。不要因为私事,耽误了公事,明白吗?”
“……明白了,”胜男怏怏的应了一声,“爹,还有什么吩咐么,如果没有的话,女儿要回房了!”
“恩,去吧,早睡早起,明天还要去玫瑰镇办公呢!”
李正义摆摆手,嘱咐道。
胜男点点头,这才无可奈何的转身回房,心里却暗自埋怨:爹爹也真是的,这个关键时刻让自己去玫瑰镇收租。难道衙门就没有其他的人了吗,谁去不行,偏偏让她去。嗳,等等,玫瑰镇?!
“哎呀,大爷,”苏氏见着胜男垂头丧气的出了正屋,有些心疼的埋怨道:“有话不能好好说呀,孩子都这么大了。你咋还这么严厉的骂她?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小五是为啥才不想走。真是的,这么重要的时期,你怎么想起让她出差了呢?”
“唉,你们这些女人呀,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李正义端起酒盅,美美的喝了一口,很是不屑的解释道:“你也不想想,要是魏良中了举,人家报子报喜的话,会往哪里送信儿?”
“您是说——”苏氏一听这话,似乎也想到了答案,随即不好意思的笑道:“呵呵,还是大爷想的周到。”
“那是,还不给我倒酒?”
正屋里,李正义夫妇开始闲聊起来,话题无非就是魏良中了举如何如何。
次日,胜男一大早便起来了,洗漱完毕后,来到正屋吃早饭。
苏氏本来想着把大爷的心思告诉女儿,却发现一直没精打采的女儿。一进门又是精神抖擞的,似乎恢复了往日的样子。也就没有多说,给她准备了早饭后,便送她骑着驴子出了门。
胜男骑着悍马,快速的跑在官道上。昨天夜里,她就想明白了老爹的意思:唉,还是老爹聪明呀,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要去玫瑰镇守株待兔呢。
想通了这事儿,她心里更是有了期待,神采奕奕的奔赴玫瑰镇。
来到玫瑰镇,胜男先和县衙的捕快们碰了个头。大致了解了下玫瑰镇今年夏粮的征收情况。自从玫瑰镇的县令免职后,玫瑰镇一直处于半混乱状态。府衙的命令是由杨知县代管,可杨知县不可能整天驻扎在玫瑰镇的县衙,顶多一个月或者半个月过来视察一番,具体的县务还是由原来的捕快们协管。
而原来的捕快们,本身就没有官职,再加上协管县务也没有多余的收入,他们更是敷衍了事。使得玫瑰镇的治安,比之前更差。
胜男见到纪律松散的衙役,心中对魏良的牵挂暂时放在一边,全身心的投入到整顿县务,督促捕快们尽快征收夏粮的工作上。
这天,胜男带着两个捕快来到一个叫李家塘的村落,监督征粮事宜。刚到了村口,便遭遇了一场百姓群殴,几十个举着锄头、铁锨的农民,不要命一般冲撞在一起,嘴里更是喊打喊杀的忙个不停。
“这是怎么回事?”
胜男皱着眉头,不悦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嗐,还不是为了村东头的水潭,”捕快甲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指着田地边上的一个深水潭说道:“这个村子里一共住着两大姓氏家族,村里一半的村民姓李,另一半的姓董。这两家一向不和,整日里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就争斗。不过,能让全村人一起动手的,肯定就是那个浇水的水潭。”
“这水潭有什么讲究吗?”
胜男掂着脚尖看了看,捕快甲所说的水潭位于两大块儿农田之间,东侧的农田已经收割完毕,而西侧的农田还有一些晚熟的小麦,丰收在即。
“呵呵,也没有什么讲究,”捕快乙挠挠头,他们经常来这个村子协调矛盾,对这里的恩怨也比较了解,“李捕头,您看了没有。这个水潭正好在两个家族的田地中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水潭的归属打架。李家说,这个水潭靠近西侧,归李家所有;而董家又反驳说,这个水潭一大多半在董家的地里,是董家的。今年春天浇麦子地的时候,两家人为了抢水,已经打过一架,没想到,今天又开战了!”
胜男站在一边看了看,发现这些人都在虚张声势,喊来喊去真正动手的没有几个。便转头对两个捕快说,“去,把他们弄开,放着地里的农活不干,倒有力气打架,真是吃饱撑的。”
“李捕头,不用管他们,他们自己闹一阵子就完事儿!”
捕快甲摇头,不以为然的说道。
可就在这时候,人群里却发出一阵惨叫:“哎呦,娘嗳!好你个李老四,你还真下死手呀!”
“切,董二子,我打的就是你!”
“哎呦,流血啦!打死人啦!”
胜男瞪着眼睛,“这也不用管?!”
两个小捕快对视一眼,没想到这群人还真敢动手,便抽出铁尺,喊着冲进了人群。但是见了血的人们,似乎也兴奋起来,根本就不听他们的号令。也不知是谁挥着锄头,一竿子打到了捕快乙的肩膀上,只听他“嗷”的一声蹿了出来。
胜男见状,无奈的摇摇头,抽出铁尺,大喊着来到战场……
官道上,魏良和周福坐着马车,归心似箭的快速往南山赶着。
“魏师爷,咱们干嘛不在济南府多呆几天呀,不是月底就能揭榜吗?咱在省城,看榜的时候也便宜呀!”
过去的二十多天,周福玩儿的有些乐不思蜀,乍一回来,很是不舍。
“没关系,如果真的中了举,报子会来家里报喜的,”终于考完了,魏良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此刻他更想回家见见胜男,告诉她自己回来了。
“也是!”
周福点点头,其实他更想问魏师爷考得咋样,只是看他一脸严肃的样子,话到了嗓子眼儿又咽了回去。
一时无话,两个人默默的来到南山。下了车,魏良问了地里的王老实才知道,原来胜男并不在南山,而是回到了玫瑰镇老家,便又拦了马车,一路跟了过去。
而此时,梅水镇县衙的后院,方姑娘一脸羞红的说完自己的想法,低着头不敢看表哥的反应。
“哦,你是说想嫁给魏良?”
杨知县听完表妹的话,有些诧异的问道。
“恩!”
方姑娘弱弱的应了一声,用力的点点头,抬眼看到表哥戏谑的目光,羞得一路跑回房间。
“也不是不行,只是,现在还为时尚早!”
杨知县望着表妹的背影,喃喃自语。他摇了摇手中的纸扇,心里盘算着揭榜的时间:秋闱不同于考秀才,这一场可谓是人生的分界线,究竟是当平民还是当官,一考定乾坤呀!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亲事突有变
胜男处理完李家塘的群斗。拖着疲惫的身子,以及下巴上铜钱大的淤青,有气无力的回到李家沟的老家。
“唉,这都些什么人呀,动不动就抄家伙,”胜男郁卒的摸着下巴上的淤青,心情不是一般的糟糕。
“胜男,我回来了!”
胜男闷头进了大院,耳边突然传来一句在梦中重复了n遍的话语,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会又是梦吧?
“胜男,你怎么了?”魏良站在院子里,很是纠结的看着活像梦游的胜男,再次提醒道:“是我,我回来了!”
“哦,回来啦!”
胜男呆呆的重复了下,几步走到魏良身边,摸起他的胳膊,张嘴就是一口,“咦?不疼,奶奶的,果然是梦!”
“……当然不疼。”魏良苦笑的看着胳膊上的一圈小牙印,伸出另一只手点了点胜男的额头,“胜男,睡醒了没有?”
唉,这和他预想的场景完全不同么。来得路上,魏良还幻想着,自己深情款款的说“我回来了”,而惊喜的胜男,见到自己便会飞奔过来,然后两个人……没想到,自己深情的诉说,换来的却是一个大大的牙印,这也太离谱了吧?!
“呃?”胜男楞了下,她抓着魏良的手,上下仔细的打量着,猛地提高声音喊道:“老大,你回来啦?!”
“对呀,”魏良点点头,笑着抽回胳膊,眼睛却看向了她下巴的异色,“这是?怎么,你和人打架了?”
“恩,这个不重要,”胜男随意的点点头,然后继续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知道我在老家?”
“我今天刚回来,去南山的时候。听王老实说你到玫瑰镇出差,”魏良突然觉得身后有两束灼热的目光,他猛地意识到,这里不是南山,而是胜男的老家,身后面的那位估计就是传说当中的李老爷子。想到这里,他连忙缩回抚摸胜男下巴的手,很是规矩的站在一旁。
“可不,”胜男的心思全在魏良身上,暂时没有意识到老爷子的关注,“唉,这玫瑰镇的治安一天比一天差,而捕快们则像一群摆设,见到有人闹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看着都生气。走走,进屋吧,傻站在外面像什么呀——咦,爷爷,您怎么也出来啦?”
胜男一抬眼,便看到了老爷子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看神情似乎有些不悦。
“我早就出来了,”李老爷子虽然对魏良这个未来的孙女婿很满意,但满意也不会允许,两个还没有成亲的男女,大白天的就拉拉扯扯。这要是让外人看见,成何体统?!
“哦,魏良,这是我爷爷,你见过的,”一向挺会看眼色的胜男,此刻却想被糊住了脑子,有些呆愣的给两个人介绍:“爷爷,这是魏良,您也见过呀!”
“恩,进屋吧!”
李老爷子发现自己真是白生气了,他拉着脸,倒背着手率先进了屋,对魏良既没有招呼、也没有斥责。这种不理不睬的态度,反而让魏良有些忐忑。
在李家吃过午饭,战战兢兢的被三位老人审犯人似地审了大半天,魏良终于过了关,他掏出丝帕擦着汗,和胜男出了门。
“对了,你是回魏家,还是回南山?”
来到门外,胜男停住脚步,她看着魏良愈发成熟的脸,心里思绪万千:一直以来。她都是把魏良当成来自同一时空的老乡,再后来,魏良进了衙门,他们又是朝夕相处的哥们,直到两个人定了亲,胜男才开始用女人的心态去看待魏良,可那时也不过是把魏良当做是一个搭伙过日子的同志。两个人之间,更多的是友谊,无关情爱。
直到这一次,魏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胜男突然发觉,魏良的影子已经深深的在她心里扎了根,已经从一个并不相爱的未婚夫,变成让她牵挂、让她梦萦的心仪男人。不知不觉间,胜男喜欢、甚至可以说是爱上这个有责任心、肯上进的男子。
付出了真心,胜男变得有些患得患失,魏良之前受身份所累,并不受人关注。一旦他真的中了举,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那、那他还能完全属于自己吗?
而第一个想利用魏良身份的便是魏家,所以,胜男从心底里不想让他和魏家的人有太多的纠缠。
“恩,我得先回县衙。”魏良静静的看向胜男,田姨娘曾经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3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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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胜男点点头,这才对嘛,“我觉得挺划算,就是不知道你家老爷子怎么想!”
“呵呵,放心吧,我会让他同意的。”
魏良温文的笑道,只是那笑意并没有延伸到眼底。
胜男见他如此有把握,便放心的点点头。
秀姐儿很喜欢南山的环境,在这里,有山有水,有田有果树,最重要的是。还有她最尊敬、最亲密的大哥和未来大嫂,比冷冰冰的魏家强多了。
正巧,大嫂监督山上的养殖场,需要在南山呆一段时间,可她和大哥毕竟还没有成亲,孤男寡女的不好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哥便回家和父亲说了说,把她也留下来陪大嫂。
听到这个消息,秀姐儿高兴坏了,本来她就不想回家,如今能留在南山,更能和喜欢的大嫂住在一起,还能和馒头继续玩儿,当下便兴奋的抱着大哥又笑又叫的。
“嗳,胜男,那天秀儿来,你干嘛那么生气呀?”
回家和老爷子pk完,魏良回到南山后,一身轻松。看胜男蹲在山坡地上,拿着小铲子挖地瓜,他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坏笑道。
“生气?”胜男脸又红了,她手下的铲子用力的撅着土,有些讪讪的说道:“哪有生气。嗳,小妹呢?”
“小妹肯定和馒头混在一起,”魏良也蹲着山坡上,继续抓着原来的话题问道:“嗳,别转移话题哈,说,那天是不是以为小妹是‘小三儿’呀,你是不是吃醋了?”
“哪有,”胜男向一边挪了几步,很不自然的说道:“那个,那个玉米都给你大哥了吗?”
“给了,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忙不迭的让管家入仓房,等明年下种,”魏良也挪了几步,继续问:“胜男,当时是不是特心痛呀?”
“去你的,”胜男被魏良逼到了山坡最边缘,见自己无处可躲后,有些恼羞成怒的一把推开魏良,红着脸跑下山,不管魏良在身后的痛呼。
魏良被胜男一推,一屁股坐在山梗上,他笑着看胜男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溢满了幸福感——原来,胜男也是喜欢自己的,爱情这条路上,他不是单独的一个人。
“哥,你干嘛呢?”
正出神的想着,身后传来秀姐儿的声音,只见她穿着胜男的棉布上衣和宽松裤子,小脸儿上也沾了黄泥,手中坚持的抱着越来越重的馒头。
“呵呵,没啥,”魏良拍拍身边的空地儿,示意妹妹坐下,看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魏良也很高兴,他想起困扰了自己许久的一件事,问道:“秀儿,我发现你很喜欢胜男,为什么呀?”
“她是我嫂子嘛,”秀儿也率性的坐在地上,她的小手随意的抚摸着馒头的毛发。
“才怪,”魏良摇头,自己的妹子他还能不了解,这丫头整天担心大哥被人抢走,对魏家的几个有企图的表亲很是不善。如今却对胜男如此的亲密,太不符合小妹的个性。
“其实,我以前见过大嫂,”秀儿见大哥一副不信的样子,便慢慢的说道:“大概是五年前吧,咱们刚刚离开家。当时哥哥去了梅水,我和姨娘留在你租好的庄户院里……那天是腊月初三,街上来了一个吹糖人的老爷爷,吹的糖人可好看了,满街都是甜甜的糖味……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买了糖人,我也想要,可娘每天给人洗衣服、绣帕子也挣不了多少铜钱,根本就买不起……是大嫂,她见我可怜,就专门给我买了一个,可我刚转身,就被村里的几个坏小子推倒了,还抢走了我的糖人……又是大嫂,她不但修理了那些坏小子,还把自己的糖人给了我……”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魏师爷赶考
“原来是这样,”胜男随意的躺在炕上。馒头四仰八叉的躺在她的肚子上,她听了馒头说的话,开始回想着过去的事情,“恩,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这回事儿呢。”
“反正她是这么说的,”馒头懒洋洋的打着呵欠,揉揉圆滚滚的肚子:呵~,陪小丫头玩儿也是很费体力滴,这才几天呀,它都瘦了呢。
“呵呵,没想到我和这家人猿粪还挺深的,”胜男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一个模糊的面孔,其实对于那天的回忆,她更多的是关注自己如何胖揍李承风的,至于那个可爱的小,还真是没有多少印象。可偏偏就是这个没有印象的小丫头,却成为她后半生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亲人。这话怎么说,缘,妙不可言呀!
忙完了秋种。佃户们并没有进入农闲,而是热火朝天的在荒坡上,开始建设牲口圈。
“东家,现在小崽儿不好收,小的转遍了周围十几个村庄,才收了这些,”许大勇不好意思的指着地上竹篓里的小猪仔,有些愧疚的说道。
“恩,我看看,”胜男弯腰看了看,用眼睛数了数,“一共有十三只,是有点少。不过,咱们的养殖场也刚刚开始,大家也没有什么经验,正好先用这些实验一番。”
“可咱们的牲口圈建了这么多,猪仔却只有这一点儿,”许大勇一回来就发现山坡上建了几排整整齐齐的牲口圈,有猪圈、羊圈、鸡舍和鸭架子,可自己忙活了一个月就收回十几只小猪,真是没脸见东家,想到这里,他不安的说:“都是小的没有用,拿着银子都收不回猪仔来。”
胜男摆摆手,“不怨你,都是我没有想好,现在正是秋天。有小猪的人家还指望着再喂几个月,年前杀猪卖钱咧。咋会卖给咱们呢?没事,没事,你出去也三、四十天了,赶紧回家看看吧。”
“嗳,谢东家!”
许大勇见胜男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便憨憨笑了笑,连忙收拾东西往家跑。回到家,许大嫂先是一番嘘寒问暖,接着又神秘兮兮的从炕柜里摸出一个布包。
“这是啥?”
许大勇拿着棉布巾子擦着脸,见娘子一脸喜色,有些好奇的问道。
“呵呵,银子!”
许大嫂拉着男人进了里屋,小心翼翼的揭开布袋子,露出白花花的两锭银子。
“哪来的?”
许大勇见状,心里一惊,连忙把棉布巾子丢在一边,伸手摸起银子,急切的问道。
“呵呵,卖地瓜的钱,”许大嫂又拉着他出了屋。来到小院里,打开地窖,指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东西,美滋滋的说:“看了没有,咱们的地瓜丰收啦!”
“这,这就是地瓜,是咱们沙土地里长出来的?”
许大勇把银子揣进怀里,几步跳下地窖,又抓起一个红红胖胖的地瓜,惊喜的喊道。
“恩恩,没错,就是咱们自己种的,”许大嫂也是满脸的喜色,“这几天刚把地里的地瓜都挖了出来,最大的足足有三四斤重呢,呵呵,东家说了,咱们这沙土地干旱,种出的地瓜格外的甜。走,当家的,你进屋尝尝去,我昨儿刚煮了一锅,可好吃啦!”
说完,许大嫂忙喜滋滋的叫着男人进屋。
许大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个多月,家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变化。难怪他一进庄子,就闻到有煮肉的香味儿呢,原来地里大丰收,大家手里都有了余钱,舍得买肉了呢。
里屋炕几上。许大嫂端出一个粗瓷黑碗,碗上放着几块切好的红皮橘瓤的煮地瓜,她又拿出一双筷子,在袖子上擦了擦:
“来,当家的,你尝尝?”
许大勇进地窖的时候,又沾了不少灰,刚洗净了手,他接过筷子,夹起一块地瓜丢进嘴里,“恩恩,好吃。软软的,真甜呀!”
“甜吧,刚出锅的时候更香,”许大嫂乐呵呵的坐在对面,一脸满足的说道:“东家说了,地瓜呀,还有很多种吃法。等明天早上,我给你做玉米地瓜粥,满满的一大碗,有吃有喝、既热乎又管饱,可实惠啦。”
“好好,”许大勇嘴里忙活着。听到娘子的话,连连点头。
“对了,咱们地里一共收割了多少地瓜?”
接连吃了好几块儿,许大勇终于有些饱了,他吃完最后一块儿,抹着嘴角,打着饱嗝问道。
“你猜?”许大嫂难得的调侃起来,她见自家男人直摇头,便伸出两个手指:“足足二十石!”
“二十石?!”许大勇一听,眼睛瞪得溜圆,他指了指炕几上的地瓜皮。又指指窗外的地,长着大嘴:“你说咱们地里收了二十石地瓜?”
“没错!”许大嫂高兴的直点头,“呵呵,没想到吧。这些被人称为废地的沙土地,居然能收获这么的粮食。东家说了,这是第一年,咱们都没有经验。再加上地瓜苗子少,地里根本就没有种满。等明年,咱们留足了苗子,再好好整整地,一亩就能收十几石的地瓜呢。”
“十几石?亩产?”许大勇张着大嘴,脑子有点跟不上趟,总是在重复老婆的话,“怎么可能呀,别说是沙土地,就是良田,它也不能一亩地打这么多粮食。怎么可能?”
“咋不可能呀?”许大嫂现在和王大嫂一样,最最信服胜男,“东家说了,地瓜这种东西是番邦传过来的,在人家番邦,最高的亩产上百斗咧,咱们经验不足,亩产十几石还是没问题的。”
许大勇听了这话,沉默了良久,又从怀里摸出捂得发热的银子,突然咧着嘴又哭又笑的说:“咱们总算是熬到头了,娘呀,您咋不再撑两天呢,呜呜呜……”
许大嫂听到丈夫的哭笑声,脸上的笑容渐渐散了,她的双眼也涌上了水雾——婆婆在逃难的路上,又饿又病的,把当家的弄来的吃食都悄悄留给了孙子,在他们走到玫瑰镇的时候去世了。如果她老人家能多撑两天,也就能等到他们遇上东家了,那婆婆也绝不会饿死。
地瓜的丰收。让胜男和魏良又着实忙活了一通。不过有了玉米的例子,和常家签订的合同,很多具体的细节,处理起来倒也不是太费事。
而李家和魏家的亲戚,也各自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几家都从胜男手里拿到了地瓜的培育方法,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相较于去年的冰灾和涝灾,今年可谓是风调雨顺,梅水附近的农田一派丰收的场景。
“李捕头今年又是大丰收吧,”永昌粮铺的常掌柜,看着面前一堆一堆的小麦,很是赞叹的说道。
“还行吧,”胜男也满脸笑意,不过想到常家林最近的举动,她也颇为感慨,“不过,比起常少东,在下还是差得远呢。”
胜男的“买树梢”完全复制与数百年后的晋商,而且比起人家晋商的操作,她的计划简陋了许多。没想到,常家林在没有完全了解“买树梢”具体操作细节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灵光的商业头脑,紧跟着便提出了今年的粮种佘借计划,比胜男的去年的计划更加缜密,也更为商业化。
难怪后世很多人都感叹,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人的聪慧,要知道,古代很多的发明,以现代人的知识和技术,却无法复制还原。
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头脑更是少有的灵活,从一些细节便能演变出非常务实、严谨的计划。
胜男此次夏收获得了大丰收,而合作伙伴常家,也紧跟其后,有更加惠民的条件,与梅水、玫瑰数百个村落的农民、佃户签订了回收夏粮的合同。而农民们,在胜男这里尝到了佘借种粮的甜头,对条件更好的常家,自然不会拒绝。
“呵呵,哪里哪里,”常掌柜知道自家的少东,对面前这位小姑娘的能力甚是推崇,他眯着小眼睛嘿嘿笑着,“我们少东家说了,这也是受了李捕头的启发呀。算起来还是李捕头聪明,小小年纪便能想到如此高明的计策,让我等佩服不已。”
胜男听了这话,倒也没有太过谦虚,她说了几句客套话,随即话头一转,问道:“对了,听说你们在济南府也有商业协会?”
“哦,没错,”常掌柜楞了下,见胜男的神情很认真,便点头:“我们晋商在很多省城都有商业协会,济南府是北方的重要城镇之一,商业也颇为繁荣,所以——”
“恩恩,那不知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胜男有些犹豫的问道。
“哦,不知何事让李捕头为难?”
常掌柜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虽然少东家让自己和李胜男打好交道,但济南府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他不好随便应承。
“是这样,”胜男想了想,说:“下个月,魏师爷要去省府赶考,估计要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但济南府我们并没有相熟的人,呵呵,如果你们永昌铺方便的话,我们……”
“方便方便,”常掌柜开始见胜男的脸色犹犹豫豫的,还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她的话,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嗐,不就是帮忙照顾赶考的魏师爷嘛,小事一桩,他就能做主。他连连点头:“我们少东家在济南府还有一套别院,甚是清静,而且离府衙也不是很远,如果魏师爷不嫌弃,我这就通知济南的掌柜,让他们把房子收拾好!”
“好,那我和魏师爷商量后,再做决定!”
胜男也没有客气,自己和常家的几次交易,让常家林挣了个盆满钵满,请他们帮点小忙,也不过分。
出了粮店,胜男紧了紧腰刀,发现前面的文具铺子生意格外得好,店铺门口还摆着一些考场的用具,她的心思不由得飘向南山:唉,魏良终于要赶考啦!
正文 第五十章 相思不曾闲
“胜男,这是什么呀?”
魏良手里拿着一卷书。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东西。
“呵呵,考场必备的用具,”胜男也是在小伙计的介绍下买的,她和魏良的亲事,在梅水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的一件事。而魏良又经常去那个文具店买笔墨纸砚,时间久了,那里的人也知道今年魏师爷要参加科举。正巧店里的小伙计出来送客人,发现胜男在一旁看着自家的店面发呆,便连忙热情的把她招呼进去。
经过一番推销,胜男痛快的买下了据说很有用的用具,不但包括成套的笔墨纸砚、烛台蜡烛、考凳,还有什么遮雨布、小炉子,甚至还买了一把雨伞。可以说是,从头到脚,从吃到用,各色用具一应俱全。
“嗬,这都是些什么呀,”魏良随手放下书,好奇的翻看着里面的东西,“怎么还有这个,你这都从哪里淘换来的?”
魏良手里拎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席子。很是佩服的说道。
“不懂了吧?”胜男把东西拿过来,爱惜的折回原样,把小伙计和店老板说的话,现学现卖的告诉给魏良:“人家不是说了嘛,明朝的考场可不像后世的高考考场,中间还能让你回家休息。在大明,所有参加科举的秀才们都是要憋在一间小小的单间里,里面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顺利在考场待完这几天,需要指望这些咧。”
“我知道了,还是我老婆想得周到!”
话说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小三儿”事件后,胜男和魏良的关系得到了质的飞跃。魏良敦厚稳重的形象在胜男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喊来喊去,一双贼手更是伺机揩油;而胜男呢,也认清了自己的感情,对魏良不时的亲热,从最初的羞涩到如今的适应,对于他的一切亲昵的举动或者言辞,全部接收。
“那当然,”胜男很不客气的收下魏良赞佩的目光,用力拍下偷摸上自己腰际的黑手,继续说:“不止这些,你在济南府的住处我也落实好啦!”
“住处?”魏良摸了摸被拍红的手,有些不解的问道:“住客栈就行呀,难道你还要跟着去租房子住呀?”
“切,我倒是想去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早就想去前世的故乡看看,可是手头上一大摊子的事儿,她哪走得开呀。
“那,你说的住处是?”
“嘿嘿,常家林在济南府有别院,听说环境不错哦,”胜男提到这个,笑得像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住客栈?切,客栈又不是咱们家开的,不要钱呀?再说了,赶考的书生又不是你一个,估计省城里的客栈早就住满了考生呢。等你去了,恐怕连柴房都没得住!”
“恩恩,有道理,”魏良也知道常家林,去年来运地瓜的时候,他和常家林打过交道,也短暂的交谈过,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没想到自家的老婆。比j商还要狡猾,居然能占到常少东的便宜,“那个房子,我去住,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胜男从茶盘里摸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不以为然的说:“他常家林靠着玉米和地瓜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呢,再加上姑玫瑰酒和董家的玫瑰纯露,滚到他荷包里的银子海了去。再说了,他家的别院一年有十个月空着,与其让好好的院子养蚊子,还不如让你好好的住着读书、等着赶考呢。”
“恩,也是,”魏良点点头,“不过,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是不是有点麻烦呀?”
梅水离济南府不到一百里地,坐马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再说了,他是去赶考,考完试就会回来,就算是住宿顶多也就一两天,去人家的别院,还要承他的情,似乎有点没必要。
“不麻烦,”胜男摇摇头,她放下茶杯和魏良分析:“我觉得你还是提前几天去,先熟悉熟悉考场环境,和其他的考生交流交流。或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士指点。就算是没得交流,也要多做做准备,省得到了考场再有什么遗漏。这里可不是前世,高考的时候你忘了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人家交警能开着警车帮你送东西;在古代,开考场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真要是有遗漏,大哥你就要再等三年咯!”
魏良听了这话,缓缓的点点头,脸上少有的庄重,他喃喃的说:“没错,我为这场考试准备了这么久,绝对不能有闪失。”
有了胜男的装扮,魏良又简单收拾了些行李,离秋闱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带着考箱和行李,带着周福,两个人一起去了省城。
魏良走后,胜男继续南山、衙门两头跑着。夏粮全部收割完毕,玉米也开始下种了。于是,去年得了粮种的亲戚、好友们,此刻也纷纷找上门,拉着胜男问东问西。
最后。胜男实在不堪其扰,魏良一走,她心里正空落落的,哪有闲心思去管这些俗事。可敢找上门的人,要么辈分比自己高,要么关系比自已硬,哪个都不是轻易能得罪的。但胜男又不愿意同样一句话,重复n遍,奶奶的,她又不是复读机,就算是复读机工作了这么久也要换电池吧?!
没办法。说到快崩溃的胜男,干脆把所有从她手中拿到玉米粮种的人,一竿子支到了南山,让他们现场观摩佃户们如何种植滴。反正佃户们也不是第一次种玉米,种地的经验丰富,完全可以给这些人当老师。
而那些李家或者魏家的亲戚,为了玉米,倒也不嫌麻烦,听了胜男的解释,连忙飞奔南山,生怕南山的佃户们已经种完了,自己什么都学不到。
就这样,蜂拥而至的人群,立刻在李家消失,全部集结在南山,每个人守着一片田,蹲在地头上仔细观察着。有脑子活泛的,更是找来心腹的佃户,让他们跟着胜男家的佃户学。
亲戚们打发掉了,可衙门的差事还是要办,胜男每天无精打采的点了卯,然后就蹲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当木头人。
“唉,也不知道老大吃饭了没有!”
这天午时刚过,吃过饭的李“木头人”又趴在桌子上,两眼发呆的盯着屋顶,心思却早就不知飞到省城。
“李头儿,李头儿!”
班房外,周庆大呼小叫的跑进门,额头上的泛着串串汗珠。
“没死呢,”胜男有气无力的回应,“啥事儿呀?”
“哎呦,娘的,这天也太热了吧,”周庆两三步跨进班房,摘下帽子呼哧呼哧闪着风。
“对哦,我怎么忘了现在是酷夏,都忘了给老大准备防暑的药。”胜男见周庆满头大汗,突然想起给魏良准备的考箱漏了重要的东西,“哎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想着买点防暑的药?恩恩,薄荷叶好像是防暑的,可现在好像已经开始考试了吧。唉,真是猪脑子,即使不想着给他药,怎么也得给他带点生命水,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呢!”
胜男嘟嘟囔囔的说着话,随后又懊恼的直拍脑门儿。
“呃,李头儿?”周庆有点担心的看着貌似走火入魔的捕头,他小小声的凑在胜男身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给你叫个大夫?”
“大夫?谁生病了?”
胜男正埋怨着自己,耳边好像有人说“大夫”,难道魏良中暑被送回来啦?!
“没、没有谁生病,”周庆见胜男忽的站起来,两只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慌忙咽了一口口水,喏喏的说。
“小庆子,你吃饱撑的呀,没病说什么大夫,”胜男的双眼终于有了焦距,她看清来人后,火气旺盛的说道。
“对,对,我就是吃饱撑的没事儿干,”周庆真想给自己两个嘴巴,他这都说了些什么呀。正事儿一件没说,还让李头儿大骂两句。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对胜男说道:“对了,李头儿,那个城外柳家庄的柳二顺来报案,说是自家的牛丢了,让咱们去找!”
“牛?什么时候丢的呀?大多了?有什么体貌特征?”
胜男听闻有案子,便坐直身子,仔细的问道。
“他说是昨天赶集的时候丢的,是头怀了崽子的母黄牛,好像也没有什么体貌特征。”
周庆挠着头,努力想着柳二顺说的话。心里却琢磨:李捕头好像真不对劲呢,话说这牛还不都一个样儿,难不成还有什么胎记?!
“这样呀,”胜男想了想,然后吩咐道:“那什么,小庆子你去叫几个人,分头去附近的牛马市上看看,再去他丢牛的集市上问问收税的官差,查查集市上有没有人买卖怀着崽子的母牛。最后,再去柳家庄问问。”
“嗳,好的!”
周庆答应一声,有些担忧的看了看胜男。
“看什么呀?还有事儿?”
胜男发现周庆的目光怪怪的,便不悦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儿!”
周庆连忙戴上帽子,跑回步班叫帮手。
“嗳,猴子,你说李头儿这两天是不是有点怪呀?”
赵二牛吃完午饭回来,目睹了胜男和周庆的一幕,忙问身边的侯刚。
“恩,是不太正常,”侯刚点头,有点八卦的猜测:“我记得好像,自从魏师爷走了以后,她就这样了。”
“嘿嘿,你是说,李捕头想魏师爷了?!”
赵二牛眼中闪着戏谑,胜男给他们的感觉,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假小子,几乎他们都快忘了这位李捕头的性别。如今终于看到她异于大男人的表现,素来老实的赵二牛也有了八卦的热情。
“有可能!”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而远处的胜男脸色却开始难看起来。
赵二牛他们的离胜男并不近,但胜男常年练武,再加上生命水的作用,她的耳力比一般习武的人都要好,两个人的窃窃私语全部落入耳中。
“难道,这就是相思?!”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是民还是官
“大爷,你看小五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苏氏有些担忧的看着饭桌上。魂不守舍的女儿,她小声的对丈夫说道。
“恩,”李正义喝了一盅酒,扫了眼叼着筷子发呆的胜男,很是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呀!”
“你是说,小五想魏良了?”
苏氏给他满上酒,若有所思的说道。
“八九不离十,”李正义在桌面上点了点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说道:“魏师爷走了也有二十多天了吧?!”
“恩,二十一天,”苏氏也很关注未来女婿的事情,魏良离开的时候,她还帮胜男给他准备过东西呢,对他的行程脱口而出,“姑爷是提前半个月走的,考试大约要九天,考完试再休息一天,恩恩,再有四五天,他就能回来了!”
“四五天?!”李正义低声念叨着。他又看了眼心不在焉的女儿,似乎想到了什么。
而胜男此刻正魂游济南府,父母的谈话完全没有听到。她像小猫一样吃了几粒米后,撂下筷子,抹抹嘴,“爹、娘,我吃饱了!”
说着,胜男就要起身回房间。
苏氏瞅了眼还有多半碗米粒的饭碗,连忙叫住她:“吃饱了?胜男,你这碗里还有这么多饭呢,怎么就吃饱了?”
“呃,我不饿!”
胜男也扫了眼自己的饭碗,有些蔫蔫的说。
“这孩子,你白天当了一天的差,怎么能不饿呢,”苏氏根本就不信,她一把拉回女儿,按坐在凳子上,给她夹了几块红烧肉和青菜,絮絮叨叨的说:“平时都能吃两碗米饭,今天才吃这么点,那怎么行?乖哦,再吃些!”
面对母亲的关爱,胜男无法拒绝,只好又抄起筷子,食不知味的把碗里的饭菜吞了下去。几口下去,终于吃完了。她把空碗一推,“娘,您看我都吃完了哦!”
“哦,好!”
苏氏见女儿根本就是应付公事,也不好再催促她多吃,只能点点头,让她回屋歇着。
“嗳,小五,等等!”
胜男刚刚起身,李正义突然开口了。
“恩,什么事呀,爹?”
胜男侧着身子,疑惑的问道。
“那个,你明天就不要去县衙了,玫瑰镇正在征收今年的夏粮,那里只有两班衙役,却没有主事的人,从明天开始你去玫瑰镇监督、协管征粮事宜!”
李正义放下筷子,一脸严肃的说道。
“去玫瑰镇收租?”
胜男有些摸不着头脑,她想到最近几天的安排,忙出口抗议说:“爹。那个、那个魏良这几天就要回来了呀,我、我想,我想……”
“李胜男,难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李正义不满的提高嗓门,训斥道:“你是一名缁衣捕头,拿着朝廷的俸禄,就要为朝廷效力。不要因为私事,耽误了公事,明白吗?”
“……明白了,”胜男怏怏的应了一声,“爹,还有什么吩咐么,如果没有的话,女儿要回房了!”
“恩,去吧,早睡早起,明天还要去玫瑰镇办公呢!”
李正义摆摆手,嘱咐道。
胜男点点头,这才无可奈何的转身回房,心里却暗自埋怨:爹爹也真是的,这个关键时刻让自己去玫瑰镇收租。难道衙门就没有其他的人了吗,谁去不行,偏偏让她去。嗳,等等,玫瑰镇?!
“哎呀,大爷,”苏氏见着胜男垂头丧气的出了正屋,有些心疼的埋怨道:“有话不能好好说呀,孩子都这么大了。你咋还这么严厉的骂她?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小五是为啥才不想走。真是的,这么重要的时期,你怎么想起让她出差了呢?”
“唉,你们这些女人呀,真是头发长见识短,”李正义端起酒盅,美美的喝了一口,很是不屑的解释道:“你也不想想,要是魏良中了举,人家报子报喜的话,会往哪里送信儿?”
“您是说——”苏氏一听这话,似乎也想到了答案,随即不好意思的笑道:“呵呵,还是大爷想的周到。”
“那是,还不给我倒酒?”
正屋里,李正义夫妇开始闲聊起来,话题无非就是魏良中了举如何如何。
次日,胜男一大早便起来了,洗漱完毕后,来到正屋吃早饭。
苏氏本来想着把大爷的心思告诉女儿,却发现一直没精打采的女儿。一进门又是精神抖擞的,似乎恢复了往日的样子。也就没有多说,给她准备了早饭后,便送她骑着驴子出了门。
胜男骑着悍马,快速的跑在官道上。昨天夜里,她就想明白了老爹的意思:唉,还是老爹聪明呀,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要去玫瑰镇守株待兔呢。
想通了这事儿,她心里更是有了期待,神采奕奕的奔赴玫瑰镇。
来到玫瑰镇,胜男先和县衙的捕快们碰了个头。大致了解了下玫瑰镇今年夏粮的征收情况。自从玫瑰镇的县令免职后,玫瑰镇一直处于半混乱状态。府衙的命令是由杨知县代管,可杨知县不可能整天驻扎在玫瑰镇的县衙,顶多一个月或者半个月过来视察一番,具体的县务还是由原来的捕快们协管。
而原来的捕快们,本身就没有官职,再加上协管县务也没有多余的收入,他们更是敷衍了事。使得玫瑰镇的治安,比之前更差。
胜男见到纪律松散的衙役,心中对魏良的牵挂暂时放在一边,全身心的投入到整顿县务,督促捕快们尽快征收夏粮的工作上。
这天,胜男带着两个捕快来到一个叫李家塘的村落,监督征粮事宜。刚到了村口,便遭遇了一场百姓群殴,几十个举着锄头、铁锨的农民,不要命一般冲撞在一起,嘴里更是喊打喊杀的忙个不停。
“这是怎么回事?”
胜男皱着眉头,不悦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嗐,还不是为了村东头的水潭,”捕快甲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指着田地边上的一个深水潭说道:“这个村子里一共住着两大姓氏家族,村里一半的村民姓李,另一半的姓董。这两家一向不和,整日里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就争斗。不过,能让全村人一起动手的,肯定就是那个浇水的水潭。”
“这水潭有什么讲究吗?”
胜男掂着脚尖看了看,捕快甲所说的水潭位于两大块儿农田之间,东侧的农田已经收割完毕,而西侧的农田还有一些晚熟的小麦,丰收在即。
“呵呵,也没有什么讲究,”捕快乙挠挠头,他们经常来这个村子协调矛盾,对这里的恩怨也比较了解,“李捕头,您看了没有。这个水潭正好在两个家族的田地中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水潭的归属打架。李家说,这个水潭靠近西侧,归李家所有;而董家又反驳说,这个水潭一大多半在董家的地里,是董家的。今年春天浇麦子地的时候,两家人为了抢水,已经打过一架,没想到,今天又开战了!”
胜男站在一边看了看,发现这些人都在虚张声势,喊来喊去真正动手的没有几个。便转头对两个捕快说,“去,把他们弄开,放着地里的农活不干,倒有力气打架,真是吃饱撑的。”
“李捕头,不用管他们,他们自己闹一阵子就完事儿!”
捕快甲摇头,不以为然的说道。
可就在这时候,人群里却发出一阵惨叫:“哎呦,娘嗳!好你个李老四,你还真下死手呀!”
“切,董二子,我打的就是你!”
“哎呦,流血啦!打死人啦!”
胜男瞪着眼睛,“这也不用管?!”
两个小捕快对视一眼,没想到这群人还真敢动手,便抽出铁尺,喊着冲进了人群。但是见了血的人们,似乎也兴奋起来,根本就不听他们的号令。也不知是谁挥着锄头,一竿子打到了捕快乙的肩膀上,只听他“嗷”的一声蹿了出来。
胜男见状,无奈的摇摇头,抽出铁尺,大喊着来到战场……
官道上,魏良和周福坐着马车,归心似箭的快速往南山赶着。
“魏师爷,咱们干嘛不在济南府多呆几天呀,不是月底就能揭榜吗?咱在省城,看榜的时候也便宜呀!”
过去的二十多天,周福玩儿的有些乐不思蜀,乍一回来,很是不舍。
“没关系,如果真的中了举,报子会来家里报喜的,”终于考完了,魏良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此刻他更想回家见见胜男,告诉她自己回来了。
“也是!”
周福点点头,其实他更想问魏师爷考得咋样,只是看他一脸严肃的样子,话到了嗓子眼儿又咽了回去。
一时无话,两个人默默的来到南山。下了车,魏良问了地里的王老实才知道,原来胜男并不在南山,而是回到了玫瑰镇老家,便又拦了马车,一路跟了过去。
而此时,梅水镇县衙的后院,方姑娘一脸羞红的说完自己的想法,低着头不敢看表哥的反应。
“哦,你是说想嫁给魏良?”
杨知县听完表妹的话,有些诧异的问道。
“恩!”
方姑娘弱弱的应了一声,用力的点点头,抬眼看到表哥戏谑的目光,羞得一路跑回房间。
“也不是不行,只是,现在还为时尚早!”
杨知县望着表妹的背影,喃喃自语。他摇了摇手中的纸扇,心里盘算着揭榜的时间:秋闱不同于考秀才,这一场可谓是人生的分界线,究竟是当平民还是当官,一考定乾坤呀!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亲事突有变
胜男处理完李家塘的群斗。拖着疲惫的身子,以及下巴上铜钱大的淤青,有气无力的回到李家沟的老家。
“唉,这都些什么人呀,动不动就抄家伙,”胜男郁卒的摸着下巴上的淤青,心情不是一般的糟糕。
“胜男,我回来了!”
胜男闷头进了大院,耳边突然传来一句在梦中重复了n遍的话语,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会又是梦吧?
“胜男,你怎么了?”魏良站在院子里,很是纠结的看着活像梦游的胜男,再次提醒道:“是我,我回来了!”
“哦,回来啦!”
胜男呆呆的重复了下,几步走到魏良身边,摸起他的胳膊,张嘴就是一口,“咦?不疼,奶奶的,果然是梦!”
“……当然不疼。”魏良苦笑的看着胳膊上的一圈小牙印,伸出另一只手点了点胜男的额头,“胜男,睡醒了没有?”
唉,这和他预想的场景完全不同么。来得路上,魏良还幻想着,自己深情款款的说“我回来了”,而惊喜的胜男,见到自己便会飞奔过来,然后两个人……没想到,自己深情的诉说,换来的却是一个大大的牙印,这也太离谱了吧?!
“呃?”胜男楞了下,她抓着魏良的手,上下仔细的打量着,猛地提高声音喊道:“老大,你回来啦?!”
“对呀,”魏良点点头,笑着抽回胳膊,眼睛却看向了她下巴的异色,“这是?怎么,你和人打架了?”
“恩,这个不重要,”胜男随意的点点头,然后继续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知道我在老家?”
“我今天刚回来,去南山的时候。听王老实说你到玫瑰镇出差,”魏良突然觉得身后有两束灼热的目光,他猛地意识到,这里不是南山,而是胜男的老家,身后面的那位估计就是传说当中的李老爷子。想到这里,他连忙缩回抚摸胜男下巴的手,很是规矩的站在一旁。
“可不,”胜男的心思全在魏良身上,暂时没有意识到老爷子的关注,“唉,这玫瑰镇的治安一天比一天差,而捕快们则像一群摆设,见到有人闹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看着都生气。走走,进屋吧,傻站在外面像什么呀——咦,爷爷,您怎么也出来啦?”
胜男一抬眼,便看到了老爷子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看神情似乎有些不悦。
“我早就出来了,”李老爷子虽然对魏良这个未来的孙女婿很满意,但满意也不会允许,两个还没有成亲的男女,大白天的就拉拉扯扯。这要是让外人看见,成何体统?!
“哦,魏良,这是我爷爷,你见过的,”一向挺会看眼色的胜男,此刻却想被糊住了脑子,有些呆愣的给两个人介绍:“爷爷,这是魏良,您也见过呀!”
“恩,进屋吧!”
李老爷子发现自己真是白生气了,他拉着脸,倒背着手率先进了屋,对魏良既没有招呼、也没有斥责。这种不理不睬的态度,反而让魏良有些忐忑。
在李家吃过午饭,战战兢兢的被三位老人审犯人似地审了大半天,魏良终于过了关,他掏出丝帕擦着汗,和胜男出了门。
“对了,你是回魏家,还是回南山?”
来到门外,胜男停住脚步,她看着魏良愈发成熟的脸,心里思绪万千:一直以来。她都是把魏良当成来自同一时空的老乡,再后来,魏良进了衙门,他们又是朝夕相处的哥们,直到两个人定了亲,胜男才开始用女人的心态去看待魏良,可那时也不过是把魏良当做是一个搭伙过日子的同志。两个人之间,更多的是友谊,无关情爱。
直到这一次,魏良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胜男突然发觉,魏良的影子已经深深的在她心里扎了根,已经从一个并不相爱的未婚夫,变成让她牵挂、让她梦萦的心仪男人。不知不觉间,胜男喜欢、甚至可以说是爱上这个有责任心、肯上进的男子。
付出了真心,胜男变得有些患得患失,魏良之前受身份所累,并不受人关注。一旦他真的中了举,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那、那他还能完全属于自己吗?
而第一个想利用魏良身份的便是魏家,所以,胜男从心底里不想让他和魏家的人有太多的纠缠。
“恩,我得先回县衙。”魏良静静的看向胜男,田姨娘曾经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3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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