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他爹是哪位 全集 作者:肉书屋

    宝宝他爹是哪位 全集第3部分阅读

    的,可是,箭伤流出来的血液,却是暗红色的,这说明,箭上有毒。

    我直觉地摇了摇头,“不救。那家伙浑身是血污灰尘,光是摸到他,都要弄脏你妈我的手,才不救。如果是帅哥,我倒乐得伸出缓手,可惜,我没兴趣给这脏兮兮的家伙洗脸看他的相貌。”本来涵涵我也没这么势利,我师傅葛山山教我,没啥好处的事,最好别做。我是个乖徙弟,自然很听师傅的话是假的。我只是不想救就不救而己。

    “妈妈,为什么要是帅哥才救?”宝宝亮晶晶的瞳眸中浮出不解,我温柔地蹲下身,摸着宝宝可爱的嫩脸,“因为妈妈喜欢帅哥就像喜欢宝宝啊。”

    宝宝似懂非懂地看着我,此时,地上那个受了重伤的男人突然睁开双眼,那是一双妖异的瞳眸,灿若繁星,给人一种深邃难测,妖冶诡异的感觉。

    直视他的双眼,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个男人的眼光,给人的感觉,有点像地狱里的恶魔,那么让人害怕,却又深深被他吸引。

    男人的眸光有些迷朦,更为他妖冶的目光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看得出来,他还没有完全清醒,可却给我一种盛气凌人的压迫感,我不禁要想,要怎样一副容颜,才配得上如此诡异妖冶的眸子?

    别的我算不准,但我敢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个非常成功的男人。

    什么都不用再想,仅凭他这双诡异十足的妖异瞳眸,我就决定救他。

    我从袖中掏出一瓶习武之人基本必备的金创药粉,撩起袖子,开始检测男人的伤势,男人想挣扎,才一移动,触动了身上的箭伤,他痛得倒抽一口气,发出微弱的喘息,“你……”“嘘……”我温柔地启唇,“什么也别说,我会救你。”

    但凡武功高深的人,基本略懂医术,涵涵我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夫,简单的处理伤口,包扎一类的,师傅有教过我。

    男人妖冶的目光迷离地看着我,终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任我处置。

    我小心翼翼地将男人身上那已经与伤口粘在一起的衣服撕开,从袖中掏出一块干净的丝绢开始擦拭男人身上的血污……

    宝宝蹲在一旁,不解地看着我的举动,“妈妈……你不是说,他不是帅哥,你不救吗?”

    “呃……那个……”我尴尬地朝宝宝一笑,“妈妈刚才看走眼了,他是个帅哥,所以要救。”

    “噢。”宝宝圆圆的眼睛瞪着男人漂亮妖异的瞳眸,“妈妈救你,你就不痛痛了哦……”

    听到宝宝稚嫩的嗓音,男人才惊觉他边上还蹲着个小屁孩,男人惊诧地看了宝宝一眼,随即,他妖冶的目光多了丝温柔,“仙童……仙女……”微声呢喃着,男人的意识陷入昏迷。

    我将男人身上的血污大略擦净后,我迅速将金创药粉洒在男人全身大大小小的伤口上,最后,只剩下男人胸口上插着的箭了,我要从他胸口把箭拔出来,可我的素手才触上他胸口插着的箭矣,昏睡中的男人立即痛得蹙起了眉宇。

    这支瘁了毒的箭我若不帮他拔出来,他的伤口会化脓感染,我一狠心,抓紧箭矢,用力一拔,一举将深插在他胸膛的箭矢给拔了出来。

    “唔!……”昏睡中的男人发出一声痛苦的低鸣。

    随着毒箭的拔出,暗红色的血液像洪流一样不停涌出,我马上将金创药粉倒在男人胸膛的箭伤上,药粉的渗入,止住了男人伤口的血流。

    可是,他的箭伤,还有毒血,不把毒血弄出来,他一样难逃一死,他若嗝屁了,我就做白工了……

    既然我已经救他了,那么,就救到底!这只是一小部份理由,更大的理由,是因为,我潜意识地,希望能再看到那双妖冶美丽的眼眸再睁开。

    考虑了两秒,我俯下身,娇艳的红唇覆上他的胸膛有毒的箭伤,将蔓延在他伤处的毒血,一口一口吸出,吐在地上……

    男人浓黑的眉头轻皱,昏睡中的他,似乎很痛苦,很难耐……

    直到男人箭伤上的血液转成了鲜红色,我知毒血已被我尽数吸出,才停止。

    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这死男人身上的伤全都处理完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上渗出来的汗珠,救个人,真是闷累。

    细瞧此刻躺在地上的男人,我为他处理伤口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与伤口粘在一起,我不可能帮他脱衣服,免得他痛死,我只得把他的衣服撕个希巴烂。

    自然,男人的衣服成为了一堆破布扔在边上,此刻的他,身上只剩下一条华贵的四角裤避体。

    可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男人手臂胸膛以及小腹的肌肉很发达,绑硬的一块块,精瘦结实,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相当健康的男人。

    他的手脚都很修长,身材颀长精瘦,整个看去,身材的比例相当的完美,尽管他身上有残留的血污及多处伤口,可这竟然该死的丝毫不影响他整体的美感,反而多了几分颓然的性感。

    哇靠!这身材,简直比西欧的模特还要好!

    我直直地瞥向男人的下身,不晓得他那条华贵的四角裤内,是何等光景?

    口水不知不觉泠泠自我嘴角流下,在现在二十八岁就死翘翘,在古代又活了两年的我,依然改不了喜欢观赏帅哥的毛病。我很自然地伸出玉手,探向男人的四角裤……

    012麒字

    在我摸到男人的裤衩之前,一直默不出声的宝宝好奇地开口,“妈妈,你要做什么?”

    我素手一僵,呃,汗死,这男人身材太好,我想欣赏一下他的捰体而己,居然一时忘了宝宝在旁边。

    我缩回色爪,不好意思地扒了扒头发,“那个,妈妈想摸下他的四角裤是啥料子做的……”很烂的借口。

    说着,我还故意摸了下男人身上那条四角裤的质地,呐呐地道,“是丝绸做的。”

    “妈妈,什么是丝绸?”两岁的宝宝水灵灵的眼睛不解地望着我,我淡笑着摸了摸宝宝的小脑袋,“丝绸就是你跟师公(指的葛山山)在忘忧谷时,那些蚕宝宝吐的丝做的布料哦。”“哦,原来是蚕宝宝吐的丝丝。”宝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从地上操起一团破布(那男人身上被我撕烂,丢弃在一旁的衣服),轻轻地擦拭着男人脏污的脸颊,待擦净,一张完美无暇的男性面孔出现在我眼前,我一时惊呆了!

    只见男人轮廓如刀削般深刻,俊眉浓黑如崇山峻岭,高俊挺直的鼻子如古希腊完美的模塑,淡色的薄唇棱角分明,更添几许性感,这个男人的五官阳刚中又带有几分阴柔,连绝色二字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完美。

    他拥有着白净无暇的阴柔五官,颀长精瘦的身材,再加上他此刻紧闭的那双妖冶十足的诡异眸子,这个男人,无疑是完美的代称,诡秘的代号,更是全天下女人的克星!

    砰!砰!砰!我的心跳急剧加速,这男人有足够的本钱,令全天下的女人为之疯狂!连我马涵也难逃他妖魅诡异的魅力。

    靠!郁闷死,我在现代失恋过两次(失恋的原因是因为现代那两个丧门星男人不懂得欣赏涵涵我的好,琵琶别抱了),虽然我有点小色爱欣赏帅哥,可是,我的灵魂毕竟有着三十岁女人的成熟,我心跳,是因为这个男人妖魅帅气得过火,而惊跳,并非爱的跳动。

    这男人连昏睡着都是如此的让人移不开眼球,若他醒着,我真不敢想像,他会迷人到何种地步?

    涵涵我在现代,第一次失恋是二十三岁,第二次失恋是在二十七岁,我在现代二十八岁嗝屁的,加上古代的两年,我已经有三年的时光心如止水了,想不到,居然会为了一个男人的外貌而心跳加速,哪怕不是爱的感觉,也太让我郁闷了!

    提到外貌,我就想到自己现在的外表,我的灵魂占据的这具身体外貌绝色动人,年龄只有十八岁,这是否,是上天对我马涵的一种厚赐?

    思绪间,我定定地盯着男人阴柔绝俊的五官半晌,痴痴地回不了神,一长串的口水忍不住又从我嘴角湛了出来,宝宝拉了拉我的衣袖,他摊开小小嫩嫩的手掌,“妈妈,你看,这是什么东东?”

    宝宝小小的手掌上放着一块不知啥么东东,我收回注意力,随手擦了把嘴角的口水,拎过宝宝手里的那东西,我的乖乖!“这是一块玉佩,宝宝哪儿找到的?”

    宝宝的小手指了下地上昏睡的男人,“妈妈撕叔叔的衣服时,宝宝在衣服堆是捡的。”

    这么说,这玉是那男人的。我仔细观赏着玉佩,这是一块通体雪白晶莹的羊脂玉,玉佩上精雕细琢着一只栩栩如生、气壮山河的麒麟,在玉佩的另一面,还刻着一个龙飞凤舞的‘麒’字。

    古人喜欢在自己随身的玉饰上刻上自己的名字,我瞥了眼昏睡在地上的男人,那么说,这男人的名字中,带个‘麒’字喽?

    我虽然对玉佩一类的东西没什么严究,但光通过这玉佩温润的手感,晶透剔透的色泽,那精雕工艺,我就能瞧出,这玉,绝不止值钱这么简单,说不准,这是块希世古玉。

    贪婪之心,人皆有之,我细细地抚摸着这块上好美玉,真想占为己有啊,不过,想归想,涵涵我没有那么做。

    有道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住的地方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件东西呢?再有价值,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

    我把玉佩上的吊线系在男人的手腕上,这样,玉佩就垂挂在男人的手腕间,非人为夺去,不太会丢失了。

    用这个办法纯属不得已,谁让男人的衣服被我撕烂了,他只穿着条四角裤,没口袋放玉佩涅。

    此时,庙外滂沱的大雨仍然在下,伴着时不时的打雷闪电,整个荒凉的庙宇显得恐怖异常,冷风一阵阵地吹入庙内,我抱着宝宝可怜兮兮地瑟缩在破庙一角。

    555555涵涵我凄惨啊,在现代,虽然咱不是啥有钱人,起码有个舒服的窝住住,我的灵魂穿越到古代,又生了个天才儿子,居然惨到夜宿破庙5555555“妈妈,我好冷……”宝宝小声地咕哝着将小脸埋在我怀里,我紧紧地抱着宝宝,“恩,妈妈在这……妈妈给宝宝温暖……”

    说这话时,我哽咽了,我不是一个好母亲,居然连最基本的遮风避雨场所都给不了宝宝,我真是太失败了,其实,经过两年的相处,虽然宝宝不是我‘制造’出来的,好歹算我生出来的,我真的很爱宝宝的。

    抱着宝宝小小的身子,我突然在想,宝宝他爹的可能人士其中一个是天下第一富商慕容翊,另一个是当今轩辕国的太子,最后一个虽然我不知道是谁,起码,有两个非富则贵,我跟宝宝居然惨到夜宿破庙!

    岂有此理!宝宝他老子不知在哪个金银大窝抱美女享福,我跟宝宝居然在这荒山破庙挨冷受冻!

    我身上没钱,明天还要挨饿555555太不公平了!

    越想,我心里越不平衡,涵涵我在古代可以穷到一天吃两顿,米关系,就当减肥好了。可我那可怜又可爱的宝宝总不能也跟着我挨饿吧?

    所谓‘播种’者有份,有三个帅哥可能是宝宝他爹,涵涵我没钱养儿子,带着宝宝去诈骗宝宝他爹,让宝宝他爹的可能人士也尽尽做父亲的责任,这没错吧?

    不晓得三个帅哥中哪个才是宝宝他爹没关系,我一个一个骗过去,人数多了,我还可以多捞点养崽钱。

    我在心里一一策划着诈骗计划,供桌下方躺着的那个男人在昏睡中突然发出微弱的低呼,“冷……冷………好冷……”

    013依儿

    男人的声音沙嘎低沉,即使他在昏迷中的呢喃低语,他的嗓音也少不了性感十足……

    我有一瞬的不忍,于是又抱着宝宝从角落走回男人面前,将宝宝放下地,我伸手探了下男人的额头,吖,好烫!这男人发烧了,他身上的伤势过重,引起高烧很正常。

    这么冷的天,别说这男人重伤不醒,就是一个正常人也受不了,如果这男人高烧不退,那么,他很可能醒来时脑子烧糊涂成个傻子,又或者,更严重的话,会致命。

    我必需设法为男人退烧。

    我瞄了眼破庙一角有不少稻草,于是取来,将稻草垫在男人边上铺平,再把男人的身体移到稻草上安睡,免得地面太冷,把他活活冻死了。

    “冷……好冷……”昏睡中的男人再次发出呓语,宝宝盯着男人昏睡的面容,突然就躺下身,缩进了男人怀里,我不解地看着宝宝的举动,“儿子,你做什么?”

    “妈妈,叔叔冷,我给他温暖,他就不冷了哦。”宝宝亮晶晶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妈妈,你也快来,有妈妈在,叔叔抱着妈妈就更温暖了……”

    听着宝宝稚气的童音,我没有犹豫,直接躺在了宝宝的身边,顺手从随身的包袱里取了几件外套盖在我,宝宝还有那个昏睡的男人身上。

    我刚一躺下,男人健壮完美的胳膊就横覆上我纤细的柳腰,我娇躯一颤,没有将他的大手拿开。

    此刻,宝宝睡在中间,我跟昏迷中的那个男人分别睡在宝宝的一侧,三人的身体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取暖,貌似有点一家三口的味道。

    这个想法,使得我心头一惊,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伤重的男人,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或许只是这样的场景,让我漂泊了三十年的心,突然想有个依靠吧。

    尽管三人睡在一起,高烧中的男人仍然冷得发抖,我的小手握上男人覆在我腰上的大掌,凝运真气,我将体内的真气缓缓过渡到男人身体中,温暖了男人的身心,男人才停止了呓语,转而发出满足的叹息,将我与宝宝拥得更紧。

    很快,宝宝就睡着了,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我却睡不着,我微微侧仰着头,看着男人绝俊阴柔的面庞,我有一瞬间的着迷。

    这男人,真的好美,好妖魅,他像个恶魔,身上有股无形的魅力在吸引着我……在痴迷中,我的眼皮越来越重,不一会,就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隔天一清早,我睁开眼睛,发现宝宝早就醒了,只是眼着水亮的眼睛看着我,没吵我,宝宝的贴心让我唇角露出一抹绝美的笑。

    宝宝从我与男人中间坐起身,“妈妈,你醒啦。宝宝有乖哦,醒了都不吵妈妈睡觉。”

    “宝宝真乖。”我淡笑着摸摸宝宝的嫩脸,“宝宝醒了很久了么?”

    “一会会了哦。”宝宝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随即小嘴一嘟,“妈妈,我饿了……”

    我从稻草铺上爬起身,牵着宝宝的小手,“妈妈带你去找吃的。”

    “好哦。”宝宝乖乖地点点头。

    我瞥了眼还在昏睡的男人,蹲下身,摸了下他的额头,温度正常,他的烧已经退了。

    他还在昏睡,一会醒了,肯定饿了,我得给他备些食物。

    我从稻草铺上爬起身,牵着宝宝的小手,走出破庙寻找食物去了。

    在出庙门前,我回首看了眼男人阴柔的俊容,我快去快回,他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吧?

    我跟宝宝才离开破庙不到五分钟,一名身穿青衣的绝色如子走入破庙内,她瞥了眼破庙内昏睡着的男人,眸中蕴上一抹欣喜,她冷然地勾起嘴角,“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青衣女子眸光一冷,从袖中掏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一步步朝昏睡中的男人逼近,在接近男人身旁时,男人眼皮子动了动,青衣女子一惊,立即把匕首收回袖中。

    果然,在下一瞬,男人张开了妖魅诡异的瞳眸,“你是谁?”

    男人冷冷的嗓音落下,他倏然坐起身,青衣女子直视男人的双眼,她绝美的容颜一僵,好妖魅,好诡异的眼眸!

    男人妖魅的眼眸中凝满寒霜,给人的感觉犹如寒冬腊月的冰天雪地,让人觉得森冷无比。

    青衣女子很自然地打了个寒颤,她瞥了眼男子身上已经被处理过的伤,眸中多了抹算计,随即露出委屈的笑容,“公子,奴家名叫赵依儿。依儿昨晚救了你,你都忘了吗?”

    男人妖魅的双眼淡扫了下破庙四周,视线落在身上盖着的衣服上,赵依儿忙笑道,“公子,您身上盖着的,都是依儿的外衫。”

    “是你救了我?”男人妖冶的眸中蕴上一抹怀疑,“昨夜似乎还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孩……”

    赵依儿瞥着男人身上的伤,有些语塞,“公子您伤重……”我都以为找到你时,应该是具尸首,想不到你命大,竟然被人救了,这么重的伤势,必然高烧昏迷,想到此,赵依儿脸色泰然地开口,“莫不是公子您昨晚烧糊涂了,哪来的小孩?一直都是依儿一个人。小孩是公子您梦里所见。”

    男人有些不适地抚了抚额际,对于昨夜的记忆,他蒙蒙胧胧的,确实记得不甚清楚,他妖冶冷魅的目光冷冷地盯着赵依儿绝色的面庞几秒,终是缓下语气,“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昨夜那温暖的怀抱……”赵依儿一愣,不知如何作答,男人却将她的行为看成了羞涩,他妖魅的眼眸波澜不兴,“虽然你我昨晚并无越矩之事,可你救了我。若你愿意,允许你以后跟着我轩辕胤麒。

    “”轩辕胤麒?“赵依儿状似吃了一惊,”您可是我轩辕国的三皇子?“

    男人微颔首,算是承认了赵依儿的话。

    若一般女人知道他轩辕胤麒的身份,定然极尽巴结,赵依儿除了有些讶异,脸上并无过多的情绪,轩辕胤麒不禁对她多了几分欣赏。

    轩辕胤麒瞥了眼地上自己那身华贵且早已成了一堆破布的衣衫,他禁自站起身,走到破庙门口,淡淡开口,“跟本王回麒王府吧。”

    轩辕胤麒的语气很冷,不带一丝温度,赵依儿打了个冷颤,这三皇子走得还真急,不过这也好,他真正的救命恩人的包袱还在这,肯定会很快折回,这轩辕胤麒伤那么重,看起来竟然无丝毫不妥,此时对他下手,依他的武功,定然自寻死路,离开方为上策。

    赵依儿在心中盘算着,迅速收起稻草铺上那几件原本盖在轩辕胤麒身上的外衫,叠好,放入包袱。

    她刚打开包袱一看,竟然发现包袱中有几件小孩的换洗衣物,幸好轩辕胤麒此刻是背对着她的,不然,给他看见,还得了?

    赵依儿不动声色地将包袱扎好,拎在手中,走到轩辕胤麒身旁,“三皇子,可以走了。”

    ……

    当我跟宝宝带着在林子里打的野味赶回破庙时,庙中的男人早已离开,连我的包袱也不翼而飞。

    014铜板

    我在破庙内连同破庙周围找了一圈,发现那个男人真的不见了后,我拧起了眉头,破庙内并无打斗的痕迹,肯定是那男的自己离开的。

    真是贱男人一枚,枉废我昨晚劳心劳力地救他,今早还去找东西给他吃,他居然醒了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

    最让我郁闷的是,我的包袱‘飞’了!

    包袱里虽然没啥钱,可起码有我跟宝宝的换洗衣物,看那男人不是什么善类,可起码也不像是那种会拿走我包袱的人,莫不是那男人走后,又有人来了破庙拿走了我的包袱?

    我在心里胡乱猜测着,不管是什么理由,现在摆在面前的两件事,一是那男人忘恩负义,二是我跟宝宝不止没钱,连换洗的衣裳都没了。

    “妈妈,那个叔叔怎么不见了哦?”宝宝不解地望着我,“妈妈带着的那个包袱也没了……”

    我蹲下身郁闷地回着宝宝的话,“那个叔叔不是有事先走,就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妈妈,什么是忘恩负义?”宝宝的眸中有着不解,我恨恨地咬牙切齿,“就是坏人,招人讨厌的坏人!”

    “噢。”宝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我手里拎着的野鸡,“妈妈,那我们先吃烤鸡哦,宝宝要吃烤鸡。”

    小小的宝宝天真无邪,似乎还没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没钱又没换洗的衣服,事情真的是超严重啊!

    我无奈地轻颔首,“嗯,我们先吃烤鸡,天大的事,填饱了肚子再说。”

    我手上拎着的这只野鸡已经拔过毛,破膛处理过了,我从袖袋中取出火褶子,捡了一堆干柴点燃,用木棍串着野鸡烧烤,跟宝宝美美地吃了顿烤野鸡肉。

    像这些在野外生存找食的技能,我跟在师傅身边两年早就学会了。

    昨夜下着滂沱大雨,今天的天气却特别晴朗,万里无云,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我抱着宝宝从破庙出来,向几个砍柴的樵夫问了路,一直朝山下不远的城里走。

    出了山路,沿着宽敞的官道走了大半天,当我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一仰首,终于让我见到了城门上那三个石头雕琢的苍劲大字——轩阳城。

    我从马金钗记忆里所见关于轩辕国的事,止于两年前马金钗生前,马金钗死后,我就看不到她的记忆了,因此,我关于轩辕国当前的局势,我向路人重新了解了一下情况。

    从好心的路人口中得知,轩阳城是轩辕国的首都,执政的人是已经有六十六岁高龄的皇帝轩辕腾飞,当今太子为大皇子,二皇子幼年早夭,三皇子名为轩辕轩胤麒。

    虽然大皇子轩辕千灏已经贵为太子,可是三皇子轩辕胤麒权倾朝野,深得皇帝轩辕腾飞的疼宠信任,轩辕千灏的太子之位,似乎不是很牢固。

    近来,皇帝轩辕腾飞的身体每况日下,太子与三皇子之间的关系更加微妙紧张。

    我撇了撇嘴角,太子轩辕千灏是我宝宝他爹的候选人之一,我绝对会敲诈他一笔钱财,做为养我宝宝的抚养费。

    可是太子身份非常人,不是我马涵一介平民百姓能见到的,我只好先找另一个宝宝他爹的候选人之一,天下第一富商——慕容翊。

    我怀中抱着宝宝,跟着潮涌的人群,大步走入了轩阳城。

    轩阳城内建筑古香古色,雕梁画栋,跟我在电视上见过的代古城市差不多,大街上人来人往,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有卖丝绸的,卖杂货的,卖粮食的,卖胭脂的……热闹非凡,处处呈现一派繁荣昌盛的景像。

    由此可看出,轩辕国是一个实力强悍雄厚的国家。

    向路人问了几次路,我抱着宝宝,随着流涌的人潮,朝慕容翊所居住的府邸前进。

    可是,轩阳城真的不是普通的大,走了好久,都还没到慕容府。

    咕噜……宝宝的肚子发出饥饿的讯号,很配合的,我的肚子也同时响起了饥饿的共鸣。

    从山上的破庙走到城内都大半天了,别说体力消耗殆尽,我跟宝宝早就饿扁了。

    “妈妈,我想吃饭……”宝宝期盼地眼光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看着宝宝,“乖,再忍一会,吃饭要钱的,妈妈没钱。妈妈带你去找你爹爹,就有饭吃了哦。”

    宝宝懂事地点点头,“好,宝宝要爹爹,有爹爹就有饭吃了……”

    听着宝宝稚气的童音,我眸中蓄上泪花,555555555哪个赏我跟宝宝一口饭吃就好了5555555“卖包子喽!热呼呼,香喷喷的包子!两文钱一个,又大又便宜的包子……”路旁摆小摊的小贩大声高亢地吆喝着。

    宝宝饥饿地吞了吞口水,他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摊子上那几笼冒着喷喷香气的包子,却懂事的没有说要吃。

    “姑娘!买个包子吧!”摊贩热情地朝我招手,“我看你的孩子饿了,包子才两文钱一个,你就买个给孩子吃吧……”

    我尴尬地摇摇头,“不了……”我说着,抱着宝宝大步离开,那摊贩嘀咕着,“两文钱一个的包子都不买,也不瞧瞧那孩子饿得,这么虐待小孩,这人八成不是孩子他妈……

    “听到这话,我惭愧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不是我不肯买,而是我兜里一个铜板都没有。

    唉,看人家小说里的女主越穿到古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马涵穿越了,不但没得一毛钱,居然还帮人家生了个小拖油瓶,真是造孽兼悲惨啊!

    看来,小说里写的都是假的,真实的情况是,涵涵我在古代饭都吃不饱,更别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等风光了。

    突然,前方地上有两个圆圆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仔细一瞧,那不是两个铜板吗?

    两枚铜板静静地躺在地上,过往的人很多,竟然一时没人注意那两个铜板。

    毫不犹豫地,我把宝宝放在地上,弯腰将那两个铜板捡了起来,吹了吹铜板上的灰尘,我乐得呵呵一笑。

    古有人为五斗米折腰,今有我马涵为了两枚铜板折腰,堪称悲惨也。

    我牵着宝宝的小手,返回到刚刚卖包子的那个小摊上,将铜板递给老板,“老板,我买一个包子。”

    老板是个中年汉子,他惊愣了一下我绝色的容颜,随即,笑着道,“好嘞!这就给您拿!”

    言语间,摊老板已经收过铜板,用油纸包了一个包子递到我手上,我蹲下身,把包子给宝宝,“儿子,吃吧。”

    宝宝没接过包子,他圆亮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我,“妈妈也饿了,妈妈吃。”

    听着宝宝体贴稚嫩的童音,我感动地摇摇头,“妈妈不饿,宝宝吃哦。”

    摊主看着我与宝宝的举动,貌似也瞧出了我娘俩的贫窘,他又用另一张油纸包了一个包子递到我手上,“看你们娘儿俩挺可怜的,这包子送给你们。”

    汗死!涵涵我这人自尊心很强的,这下被人说成可怜,惨到要人家赠送一个包子,真是超级撒面子。

    可是,我跟宝宝都很饿了,实在很需要吃的。

    我是个大人,饿下不要紧,可我的宝宝总不能陪着我挨饿吧。我又感动又羞窘地接过包子,“谢谢了。”

    “不客气,”摊老板摆摆手,“不就一个包子么。”

    我朝摊老板笑笑,跟宝宝一人一个包子,狼吞虎咽地边走边吃。

    吃完了包子,我跟宝宝虽然没吃饱,可总算不再饥饿感十足了。我马涵发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变成古代的富婆!

    绝不要像现在这么可怜得像乞丐!

    我抱着宝宝更加快速地朝慕容府的方向走,又问了几个路人,走到一条更加繁华的大街上,总算到了我要找的地方。

    止住步伐,我仰头一看,黑色的巨大匾额上雕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金漆大字——慕容府。

    涵的话:一些比较不常见的字,个别朋友可能不认得,涵在这里多此一举注下音,朋友们见谅哦。

    轩辕——xuānyuán慕容翊——翊yi轩辕千灏——灏hào轩辕胤麒——胤麒yqi

    015画画

    慕容府座落在轩阳城最繁华的大街上,光是匾额下的朱红色大门,就比平常有钱人家的大上好几倍,气派而又不显张扬,不愧是第一富商住的地方。

    我把宝宝放下地,牵着宝宝的小手走上慕容府大门前的台阶,看门的小厮瞥了眼我一身寒酸的粗布衣衫,他眼里闪过一抹鄙夷,伸手拦住我,“干嘛的?”

    我微微一笑,“小哥,我找慕容翊有点事……”我在马金钗记忆里搜了下,慕容府的下人多如牛毛,不认得这小厮。

    看到我绝美的容颜,看门的小厮一愣,随即缓过神,“姑娘,你岂能直呼我家少爷的名讳?这府里头有你的熟人吗?”

    我指了下宝宝,“呶,这是你们慕容府的小少爷,我不是姑娘了,是你家少爷的老相好。”

    小厮讶异地看了宝宝一眼,狐疑地望着我,“我在慕容府看门两年了,少爷的什么老相好没见过?像你这样带着小孩来栽赃少爷的女人,隔三差五就有一个。”小厮说着,一脸不耐烦地挥挥手,“去去去!劝你想骗钱,最好不要来找我家少爷,否则……”

    呃,真晕,我还没进慕容府的门呢,想骗钱的技俩就给看穿了。

    马金钗除了晚上跟慕容翊上床,她对慕容翊的习性竟然半点都不了解,这下人都这么难应付,不晓得主人是啥得性?

    我打断小厮的话,“这位小哥,虽然我不认得你,不过,我认得陈德管家,你让他出来见我。”

    我看过马金钗的全部记忆,没有三两三,我哪敢出来行骗啊?当然,要骗,也骗那些不把女人当人的男人。

    一听我说认识慕容府的陈管家,小厮不敢怠慢,让我在门口等着,立即为我进去通报。

    须臾,小厮折回,对我比了个请的手势,“陈管家在偏厅候着您,您里边请……”

    我跟宝宝还算顺利地进了慕容府大门,由丫鬟带领着前往偏厅。

    慕容府内花木扶疏,亭台楼榭,雕梁画栋,环境不仅幽美别致,更有一种华而不俗的幽雅。

    换句话来说,这慕容翊还满有品味,不止一身铜臭。

    刚进入偏厅,偏厅内一名身穿灰衣的中年男子就朝我走了过来,他炯亮有神的双眼先是看了眼宝宝,目光停留在我脸上,“马姑娘好久不见。近来可安好?”

    我从容不迫地回答,“劳陈管家惦记了,金钗两年前不过在慕容府居住了短短半个月,爷的女人无数,您能记得金钗,金钗真是倍感荣幸。”

    这‘爷’指的是慕容翊,慕容翊从不把女人放在眼里,慕容翊的所有女人都统称他为爷。

    陈管家刚想说什么,宝宝嫩嫩地说了句,“陈伯伯好!”

    陈管家微讶地摸了摸宝宝的头,“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宝宝嫩嫩的俊脸露出一抹可爱的笑容,“伯伯,我叫马宝宝。”

    陈管家微愣,对于宝宝的名姓不置一词,他转而对我说道,“看这娃儿至多两岁,真是又懂事又乖巧。”

    哼!我马涵的儿子还不止如此呢。我家宝宝可是个只有两岁大,却有五岁思维能力的小天才。

    “陈管家见笑了,”我冷笑,姓陈的老狐狸说‘这娃儿’,摆明了不承认我儿子是他们慕容府的小少爷,“我儿子可是慕容翊的‘种’,能不机灵乖巧么。”

    陈管家眸里闪着精光,“马姑娘,我家少爷不是能被人糊弄的主,你这就离去,我可以当着什么事都没发生……”

    “陈管家这是说的哪话!”我唇角弯出一抹凄凉的笑,“想当初,我被慕……爷,送给太子时,就已经身怀了爷的骨肉。尔今,我历经万难,好不容易带着爷的骨肉回来,您好说也得让我见上爷一面。一切,他自会定夺。”我的意思是,你一个下人管家,就别捞心主人的情事,一切交由慕容翊作主。

    相信陈德能听明白我话中的含义,不然,他哪有资格做天下第一富豪的管家。

    陈管微颔首,“既是如此,就有劳马姑娘跟宝宝到折香居暂候,我家少爷现在出门办事去了,一会,他回来,我自会向少爷禀明情况。”

    我微躬了下身,“那就劳烦陈管家了。”

    陈管家随即吩咐一名丫鬟将我跟宝宝领去折香居。

    慕容府内真的不是普通的大,分为大大小小共八八六十四个庭园,每个庭园都极尽奢华,当然,奢华的程度不同,根据慕容翊对园子的用处而定。

    折香居只是众多庭园中微不足道的,是慕容翊专门用来‘收藏’歌姬的居所之一。

    唉,可怜的马金钗曾在慕容府里的‘折香居’住过半个月,她不熟悉府内的景致,只因歌姬不能随意走动。

    估计马金钗在慕容翊眼里连个歌姬都不如。

    到了折香居,环顾了下四周的环境,甚是清幽美好,对于整个慕容府来说,却算得上偏院了。

    我带着宝宝随意在折香居里逛了一下,趁着没人注意,走入书房,关上书房的门后,我执起毛笔,在洁白的纸上龙飞凤舞,不停挥毫,很快,就画出了一幅美男像。

    我把美男像拿到宝宝面前,开始诈骗训练,“宝宝,你好好看看这张画像上的帅哥,待会儿见到了,你要叫‘爹’,知道不?”

    宝宝认真地看了画像半晌,似懂非懂,“爹?”

    我赶紧点点头,“对对对,你看到他,就要扑过去叫他爹。”

    “可是妈妈,这画上的叔叔一点都不帅……”宝宝嘟起可爱的小嘴。

    我瞥了眼画像上的‘杰作’,尴尬地挠挠头,说实话,画上刚好能看出来画了个人,涵涵我是个现代人,拿古代的毛笔写出来的字像鸡琢虫,歪歪扭扭不像样,更别提拿毛笔作画有多‘精彩’了。

    我擅长使用的是钢笔跟圆珠笔一类的,偏偏这些古代都没有。

    从马金钗记忆中所见,慕容翊是个绝无仅有的超级大帅哥,我却把他画得……刚好有个人样,实在……让宝宝无法分辨。

    016慕容

    唉,涵涵我作画水准有限,宝宝看不懂画上面画的是啥米人,没办法强求撒,我摸着下腭琢磨了半晌,终于想出了个好办法。

    我乐呵呵地对宝宝说道,“儿子啊,你甭看画了,一会你听到妈妈我叫一个男人‘爷’,你就叫他爹。”

    “好的。”宝宝乖乖地应声,尔后好奇地望着我,“妈妈,爹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站在女人的角度来说,男人是能吃的,此吃非彼吃。站在宝宝的角度来说,“爹就是跟妈妈一起,把宝宝生出来的人。少了爹跟妈妈一个,宝宝就不能生了哦。爹不能吃,但是你爹会给你买吃的,他很有钱。”宝宝明白地点点头,“妈妈,我懂了,没有爹跟妈妈,就没宝宝。妈妈,我一会叫爹买吃的给你。”

    我感动地把宝宝搂入怀里,“宝宝真乖!做啥都没忘了我这个妈。”

    我本想让宝宝叫慕容翊多给我点钱的,但是,一个小孩子哪懂钱不钱的?宝宝要是说了,慕容翊肯定知道是我教宝宝说的,到时可能坏事,还不如我自己想办法多捞点‘油水’。

    一阵娇莺细语传入院内,我抱着宝宝走出书房,见院中来了一群很漂亮的妞。

    这些妞都是生面孔,马金钗的记忆里没有。

    我还没说话,那群妞开始上下打量着我跟宝宝,我跟宝宝就像动物一样的被人观赏,我心里很不舒服,我清了一下嗓子,“咳!……你们是……”

    其中一名最漂亮,看起来又书卷气息十足的美女温柔一笑,“妹妹,姐姐我是爷的侍妾李碧情。”李碧情说着指了下她身后的一票妞,“这些都是爷的女人。你跟宝宝来找爷是?”

    自称李碧情的女人长得国色天香,声音温存柔和,十足的大家闺秀。其她妞们也是各个娇艳如花,呵,好个慕容翊,真是会享艳福啊。

    不过,最美的还是涵涵我现在占据的这身体。

    我唇角勾起一抹美丽的笑容,“各位姐姐,你们来找我,不就是得到风声,我跟宝宝找爷来了么。你们都知道我是为了让宝宝‘认祖归宗’,何必多此一问。”

    “哼……儿子是不是爷的还难说……哪里冒出来一个小孩就说是爷的……”一票妞们不满的声音此起彼伏。

    只有碧情温雅淡笑,“既然如此,那就劳烦金钗妹妹久候了。碧情来此,只是好奇,前来见上妹妹一面罢了,这就离去,不打搅妹妹了。”

    碧情称我为金钗妹妹,连我的名字都打听清楚了,动作满快的。

    对于李碧情的客气,我微颔首,“姐姐哪里话,姐姐能来看妹妹我,是妹妹我的福份,妹妹我就不送了。”

    呃,跟慕容翊的女人假惺惺的说话好累。

    李碧情微朝我示意,优雅的转身离开,其他女人则议论纷纷,扭着杨柳细腰相继离去,充份体现出她们与李碧情的修养差别。

    我敢肯定,在慕容翊面前,这一票女人都没李碧情得宠。

    在这票女人走了后,我跟宝宝坐在院中的小亭内无聊地四处张望。

    妈的!想不骂娘都不行,若大的慕容府居然都没有一个下人给我跟宝宝送上一点吃的!难道所有人都料准了慕容翊不会认我跟儿子?然后不想浪费粮食?

    z……zz……zzz……zzz……zz……

    过于无聊,我跟宝宝开始打起瞌睡来了。

    日落前,一名年轻男子走进了折香居。

    男子对折香居内幽美的环境视若无睹,他稳健的步伐直接迈向小亭内的我与宝宝。

    待走近,他被眼前一大一小两个绝色的人儿吸引住了。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光彩夺目,院中朱红色的小亭内我与宝宝安祥地坐着打瞌睡,我的玉手抵在石桌上,撑着下腭,绝美的面颊肤色白净迷人,微风轻轻吹动着我及腰的乌黑青丝,更添几缕柔美风情。

    宝宝小小的身子坐在石桌上,他的小脑袋垂得低低的,挂在胸前打着盹,宝宝的睫毛很长很翘,肤色红润柔嫩,五官精致如玉琢,小手小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可爱至极。

    眼前的一幕让男子的心莫名地跳动了一下,随即,他脸色一变,嘴角勾上一丝笑意,笑意,不达眼底。

    习武之人的警觉,使我察觉到有人靠近,依着来人的步伐

    宝宝他爹是哪位 全集第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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