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子得令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就把雪茄送来了,既然是叶法拉要求送来的雪茄,自然就不是什么凡品,徐云一看这雪茄盒就知道价值不菲。

    这是一个精致的三支装的小盒子,上面的图案和雕花一看就充满了贵族气。

    “廓尔喀黑龙雪茄。”叶法拉道:“当然,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廓尔喀凡品雪茄,绝对够你拿得出手。”

    徐云微微一笑:“我还真不知道廓尔喀还产雪茄呢,以前只知道廓尔喀的雇佣兵。”

    “廓尔喀雇佣兵据说非常牛逼啊!”强子带着一些敬畏的语气道:“我听他们说的,据说是世界最凶猛强悍的雇佣兵呢。”

    徐云点点头,廓尔喀雇佣兵的凶悍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生活在山国以好勇狠斗闻名世界的民族的确不简单,因为是山地民族,所以廓尔喀人自幼在坎坷的山路上行走,练就了一双铁脚板和好身体。

    虽然廓尔喀人身材不高,但是体魄非常健硕,而且还非常能够吃苦耐劳,所以才会有了英勇善战的威名。

    廓尔喀雇佣的性格强悍,身体健壮,特别善于山地战和近战,从英格兰当年统治南亚次大陆以后,廓尔喀人就开始大批进入英军服役开始充当雇佣兵。

    当年英格兰入侵的时候,廓尔喀人没少让英军吃了苦头,就因为那场战争之后,英格兰签订的条约中,特意注明英格兰享有在这里招募廓尔喀兵的特权,从此廓尔喀雇佣兵就文明世界了。

    “廓尔喀雇佣兵,是世界闻名的外籍雇佣兵军团之一。”徐云笑着道:“充满神秘色彩的廓尔喀雇佣兵向来以纪律严明和英勇善战闻名于世,而且对雇主非常忠诚。”

    “据说他们非常善于玩儿刀。”强子一副羡慕的样子。

    徐云点点头:“没错,廊尔喀雇佣兵最耀眼的武器就是闻名于世的廊尔喀弯刀,这种军刀是他们国家的国刀,也是廊尔喀雇佣兵的荣誉象征,廊尔喀雇佣兵也因此被誉为弯刀勇士。”

    徐云见识过廊尔喀弯刀,第一眼看上去就很骇人,外形有点像狗的后腿形状,所以也被称为狗腿刀。

    廊尔喀弯刀刀背宽厚,但刀锋异常锐利而且向前凸出,很适合劈砍,能够一刀砍断大型动物的后腿,绝对是肉搏战的利器。

    二战时期廓尔喀人曾经在北非和亚洲战场上多次使用冷兵器进行刺刀冲锋,打的法西斯是闻风丧胆的。

    徐云和廊尔喀雇佣兵交过手,所以很清楚这把刀的威力,不过他们被宣传的再厉害,徐云也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而且廊尔喀雇佣兵看到华夏的军人就会露出一些对待别国军人没有的胆怯。

    一开始徐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不过后来徐云听万狂啸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关于华夏曾经和印国边境的事情,印国也喜欢雇佣廊尔喀人,当年有冲突的时候印国派出了最擅长白刃格斗的廓尔喀雇佣兵和锡克部队。

    这两支部队曾被西方军队吹嘘为白刃战天下无敌,凶悍善战独孤求败,令敌人闻风丧胆!

    但是华军当年直接切断西山口至邦迪拉的公路,使印军南逃的一个旅落入埋伏圈,急于逃脱的廓尔喀雇佣兵和锡克部队与华军展开过惨烈的白刃战,

    骁勇善战的廓尔喀雇佣兵自然是印军的主要活力,但是在白刃格斗中,这些凶悍善战的廓尔喀雇佣兵被华夏军人的三棱刺刀杀的丢盔卸甲,抱头鼠窜!

    这或许就是廓尔喀雇佣兵至今都留下阴影的事情吧。

    “廓尔喀雇佣兵是厉害,不过他们在我们华夏军人面前,永远都要低着头走路。”徐云微微一笑:“想知道为什么就去看看历史书吧,我现在要去雪茄吧了,没时间和你讲咯。”

    徐云去雪茄吧之后,强子便也离开了,他被徐云搞的好心情打起,直接奔往新华书店,他要看看有什么历史书是讲述这些故事的。

    叶法拉留在度假别墅里,自己倒了一杯香槟独饮,因为她了解徐云,徐云是不会喜欢她去插手这件事情的。

    如果徐云需要她帮忙的话一定会告诉她,若是没说需要她做什么,她留在这里就是对徐云最好的帮助。

    毕竟一个托通是不可能伤到徐云的,现在托通的威胁就只是这家伙是否会伤到周围的人。这可能是叶法拉唯一需要担心的事情,只不过以叶法拉的性格而言,她恐怕根本不会担心那些家伙。

    反正这个圈子里虽然都是朋友,但是真心实意的朋友恐怕是一个都没有。

    至少叶法拉从未觉得有谁会是真心实意的当她是朋友,当她跌落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这些朋友一个都没有出现过,当时还愿意帮她的只有徐云。

    所以叶法拉不会把这个圈子里的任何一个人当朋友的。

    ……

    徐云来到了雪茄吧,而这里面已经有不少雪茄客开始喝酒攀谈了,对于这种高端的地方,这种为高端人士服务的场所一向是不会缺少人气的。

    很快,徐云就看到了在一处沙发上聊天的托通和纪黄金。

    当然,徐云即便是看到了,也要装作没有看到,他走向了两人相反的位置,但他会用自己的方式吸引纪黄金的注意。

    许多雪茄新手通常会装作驾轻就熟的样子,一坐下就直接点自己事先想好的鸡尾酒和雪茄,以为这样看起来会老练一些。

    可事实上那些从杂志上看到的雪茄和鸡尾酒的名字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的。

    鸡尾酒只能搭配味道很淡的雪茄,而葡萄酒和雪茄在一起,会让舌头变得异常的干。喝啤酒抽雪茄看起来就已经怪里怪气的,而且啤酒的气会让抽雪茄的人很不舒服。味道清脆的雪茄似乎可以跟朗姆酒搭配,但是没有一种酒像威士忌那样和雪茄天造地设。

    真正的既有钱又有品的雪茄客,往往会自己带自己的雪茄,来雪茄吧开一瓶配得上自己手中雪茄的威士忌,而不是点一杯鸡尾酒抽着雪茄装逼。

    徐云打了个响指,服务生马上就过来了。

    “给我一瓶麦卡伦璀璨。”徐云轻描淡写道。

    服务生马上点点头。

    徐云点酒的确引起了纪黄金的注意,有钱人会喜欢点两万左右的皇家礼炮62响这类名声响亮而且有逼格的,但若是没有什么生意单独出来喝一杯的话,大部分或许会选择价格只有几千块的尊尼获加尊酩之类。

    而徐云点了一瓶麦卡伦璀璨,那可是麦卡伦1824大师系列里很贵的一种了,市面价格一瓶能买两瓶皇家礼炮62响了,这种地方估计要卖五万块左右了。

    自己一个人点一瓶麦卡伦璀璨,只为了配合自己手里的雪茄来独酌一下,真的可以说是相当奢侈了啊。

    纪黄金自然会注意到,不只是纪黄金,所有雪茄吧的人都会注意到,毕竟大家都想看看是什么雪茄,需要配得上几万块一瓶的威士忌!

    纪黄金一看到徐云马上就兴奋了起来,直接起身,甚至忘记了身边的“黄仁华”,大步走向了徐云:“徐总!你也喜欢雪茄?那么巧!咱们又见面了!”

    这时候酒送上来,纪黄金毫不客气的大方道:“这瓶酒算我的!”

    纪黄金若是自己一个人,肯定不会喝这么贵的酒,有钱也不是用来糟蹋的,但是面对徐云,就算在贵一倍的酒,他也绝对不眨眼不在乎!

    徐云也是早就知道纪黄金是这种人,所以才敢毫不客气的点一瓶这么贵的酒,反正有人买单,他为何不敲一下竹杠,反正纪黄金付款肯定是心甘情愿的。

    “纪总太客气了。”徐云说完,抽出一支稀有限量的黑龙雪茄,慢慢点燃。

    纪黄金看到这雪茄的时候顿时愣了,看徐云这雪茄,闻一闻这味道,恐怕是他的louixs雪茄在徐云眼里也不算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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