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 作者:管仲
第 88 章
〔一五〕于鬯云:一當作二。故下文云以行五年,國穀之重什倍異日。必歲守二分則五年而什倍。若歲守一分,則五年止五倍,與下文不合矣。元材案:此說非是。分指穀量言,倍指穀價言,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事語篇》云:歲藏一,十年而十。《巨(筴)乘馬篇》云:國穀之分在上,國穀之重再什倍。然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當為五分。國穀之五分在上,故其重什倍異日,乃輕重之筴之必然結果矣。
〔一六〕元材案:此當作請立幣句,國銅以二年之粟顧之句,立黔落力句,重與天下調句。立幣即鑄造錢幣,解已見《
國蓄篇》。國銅,指國境以內所有之銅礦而言。顧即《漢書?食貨志》賈誼所謂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之顧,顏師古注云:
顧租謂顧庸之直,或租其本。黔落力三字不詞,疑有訛誤。此蓋謂國穀既多為政府所購藏,其價必漲。然後提出一部分所購藏之穀(二年所積,即上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之五分之二)募人開採國銅,以為鑄造錢幣之用。而對於國內之物價,則必須使其與國際間之物價,保持一均衡而合理之比例關係,故曰重與天下調。重與天下調者,即所謂乘馬之准,與天下齊准者也,解已詳《乘馬數篇》。
〔一七〕元材案:彼重則見射,輕則見泄二語,解已見《乘馬數篇》。泄者失權也,王念孫云:泄上亦當有見字。
見泄見射,皆承上文而言。
〔一》曰:隘本作阨。是阨、隘義得相通,故曰阨者所以隘也。隘誤作益,於義難通。且《管子》隘則易益之言為贅設矣。元材案:阨、隘古字通,解已詳《國蓄篇》。此處當作艱窘講,《國策.齊策》若自在隘窘之中是也。益仍當作益。益者增益也,猶今言補助。亦即《山國軌篇》所謂山田以君寄幣振其不贍之意。桓公之意,蓋謂凶歲之時,正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政府方補助而賑濟之之不暇,豈復能藏其五穀之若干分與豐歲同耶?俞說非。
〔二五〕元材案:隘則易益者,此益字與上益字不同。上益字對人民言,此益字則對政府言。謂正惟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更易運用輕重之筴,造成獨占價格,故一可以變而為十,十可以變而為百。《輕重丁篇》所謂一可以為百者是也。以阨守豐者,謂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上者加也。去者減也。(見《山至數篇》尹注)蓋當凶歲之時,穀物缺乏,人民食用不足。不足則其價必貴,故其輕重之准,恒為數一上十。數一上十者,謂政府收購穀物之初,其價本僅為一,及廩藏既久,市場需要增加,必可坐長而至十倍。即《山國軌篇》所謂軌據,穀坐長十倍者也。當豐歲之時,則粒米狼戾,市糶無予,而狗彘食人食,其價必賤,故其輕重之筴,恒為數十去九。數十去九者,謂政府若於此時收購穀物,往往本值十倍者,只須一倍之錢即可得到。然則一轉手間,一可為十,十可為百,而政府常有九之餘矣。《山國軌篇》所謂穀一廩十,君常操九,本篇下文所謂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者皆此意也。於數筴豐者,數即山權數之數,亦即《揆度》人君以數制之之數,即術數。筴即運籌、策畫。於數筴豐,猶言筴豐於數,謂守三權之道無他,在能運用輕重之筴,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使無為富商蓄賈所乘,則政府必有十倍百倍之利矣。如此者謂之國權。國權者,《戰國策.楚策》云: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泰山。謂國君應將國權操在自己手中,否則不僅無益而且有害,故曰君以令為權。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國制。
管子對曰:國無制,地有量〔一〕。
桓公曰:何謂國無制,地有量?
管子對曰:高田十石,間田五石〔二〕,庸田〔三〕三石,其餘皆屬諸荒田。地量百畝,一夫之力也〔四〕。粟賈一,粟賈十,粟賈三十,粟賈百〔五〕。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然則百乘從千乘也,千乘從萬乘也〔六〕。故地無量,國無筴〔七〕。
桓公曰:善。
今欲為大國,大國欲為天下,不通權筴,其無能者矣〔桓公曰今行權奈何,正承此不通權筴而發問者。故此文之上當脫管子對曰四字。惟欲為大國,即包括小國在內,不加小國二字亦可通。權筴即權數。通權筴,即明於行權之數。謂不明於行權之數,則不能化小為大也。此蓋承上文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而言。《史記.貨殖傳》白圭云:其智不足與權變,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不通權筴,與其智不足與權變意義全同。
〔九〕丁士涵云:案通於輕重之數下,脫不以輕畏重,通於多少之數十一字。上文云:通於廣狹之數,不以狹畏廣。是其句例。張佩綸云:輕重當作多少,與上句一例。輕重是書總名。淺人因下有輕重之筴,妄改之。郭沫若云:丁、張之說均非。輕重者價格貴賤之謂也。物雖少而有術以貴其價,則不畏多矣。原文不應增改。元材案:郭說是也。物多則輕,少則重。此即上文所謂通權筴之意。蓋言若能通於廣狹之數,則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而王天下(《孟子》語),管仲以區區之齊一匡天下,九合諸侯,故曰不以狹畏廣。若能通於輕重之筴,則豐固可益,阨亦易益,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故曰不以少畏多也。國筴即國計。《荀子.富國篇》云:是知國計之極也。國筴之大,即國計之極之意。
桓公曰:善蓋天下,視海內長譽而無止〔一〕,為之有道乎?
管子曰:有。
曰〔二〕:軌守其數,准平其流〔三〕。動於未形,而守事已成〔四〕。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徐疾之數,輕重之筴也。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五〕。引十之半而藏四,以五操事,在君之決塞〔六〕。
桓公曰:何謂決塞〔七〕?
管子曰:君不高仁,則問不相被。君不高慈孝,則民簡其親而輕過。此亂之至也〔八〕。則君請以國筴十分之一者〔九〕樹表置高〔一0〕,鄉之孝子聘之幣,孝子兄弟眾寡不與師旅之事〔一一〕。樹表置高而高仁慈孝,財散而輕。乘輕而守之以筴,則十之五有在上〔一二〕。運五如行事,如日月之終復。此長有天下之道,謂之准道〔一三〕。
〔一〕元材案:此處善字與上文桓公曰善之善不同。此善字當下屬,讀善蓋天下,視海內長譽而無止十二字為句。善即善惡之善。蓋即《史記.項羽本紀》力拔山兮氣蓋世之蓋。蓋天下者,猶言天下無敵也。《管子.七法篇》論為兵之數,上言兵未出境而無敵者八,下即以八事不蓋天下不能正天下反承之,即其證。視與示通。《漢書.高紀》:因說漢王燒棧道,視項羽無東意。《史記》視作示。顏師古注云:《漢書》多以視為示,古通用字。是也。長即下文此長有天下之道之長。無止,即無窮。長譽而無止,猶《詩.振鶩篇》之言以永終譽矣。張佩綸以善字絕句,又謂視海內為朝海內。聞一多以蓋為盍,盍即合,而曰蓋天下視海內,即所謂一匡天下,九合諸侯。郭沫若以蓋與闔通,視乃縣字之誤,謂闔天下,縣海內,即《山至數》
有海內,縣諸侯之意。既失其讀,又失其義,故不從之。
〔二〕元材案:曰字上當脫桓公曰云云,此曰字乃管子答桓公語。
〔三〕元材案:軌守其數,謂以會計之術將一切穀物盈虛之數字據而守之。即《乘馬數篇》所謂郡縣上臾之壤守之若干,間壤守之若干,下壤守之若干及《山至數篇》所謂畝十鼓之壤,君皆善官而守之,《山國軌篇》所謂陰據其軌與軌守其時之意。准平其流,謂以平准之法平衡一切穀物之價,以免見射見泄之患。《國蓄篇》所謂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萬物之滿虛隨財準平而不變。衡絕則重見。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即此意也。
〔四〕元材案:動於未形二句,即國軌布於未形,據其已成之意,解已見《山國軌篇》。豬飼彥博謂事當作於,張佩綸謂守事當作守其,皆非。
〔五〕元材案: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者,與《山國軌篇》所云穀一廩十,君常操九,語意全同。徐疾,指號令言,解已見《事語篇》。此謂設物之重為一,經政府運用輕重之筴後,則可令其重至十倍。除本重為一外,獲利為九。例如有穀百石,每石十元,合為千元。經政府廩藏後,穀價漲至每石百元,合計共得萬元。除去原價千元外,尚可盈餘九千元。此無他,乃政府運用徐疾之數與輕重之筴,故可以收到一可為十,十可為百之效也。許維遹謂是猶之也。言用十分之九,斷句及意義蓋兩失之。
〔六〕元材案:此當讀引十之半而藏四為句,以五操事為句。操事解已見《國蓄篇》。謂將此物一也而十之十,分為十分。十之半即五分,藏其四分,其餘一分則作為下文樹表置高之用,另以五分作為政府繼續操事之開支。至所操何事?如何開支?則一聽政府之決塞而已。下文財散而輕,乘輕而守之以筴,即操事之一例也。
〔七〕元材案:決塞即開塞。《鹽鐵論.非鞅篇》大夫云:
商君明於開塞之術,假當世之權,為秦致利成業。一作啟塞。《淮南.泰族篇》云:今商鞅之啟塞,申子之三符,韓非之孤憤,張儀蘇秦之縱衡,皆掇取之權,一切之術也。非治之大本,事之恒常,可博聞而世傳者也。今《商君書》有開塞篇。《史記.商君列傳》所謂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者也。本書則皆作決塞。《山至數篇》:守之以決塞。《地數篇》云:伊尹善通移輕重開闔決塞。所謂決塞者,決者行之使通,塞者止之使滿也。其意義蓋與輕重開闔等略同。《管子.七法篇》云:予奪也,險易也,利害也,難易也,開闔也,殺生也,謂之決塞。又云:不明於決塞,而欲敺眾移民,猶使水逆流。又《君臣下篇》云:明主立世,民之制於上,猶草木之制於時也。故民迂則流之,民流通則迂之。決之則行,塞之則止。雖有明君能決之,又能塞之。決之則君子行於禮,塞之則小人篤於農。蓋法家通用語而本書著者亦借用之。
〔八〕元材案:高,貴也,敬也。問即《詩.女曰雞鳴篇》:雜佩以問之之問,《傳》:遺也。被,加也。簡、輕二字,解已見《巨(筴)乘馬篇》。此謂君如不提倡仁愛,則人民不肯互相問遺。不提倡慈孝,則人民不肯重視其親而易於發生過失。故曰此亂之至也。
〔九〕安井衡云:十分之一,即上藏四以五操事之餘也。元材案:上文云:引十之半而藏四。十之半即五分。藏四,謂藏其五分之四即四分。尚餘一分。此十分之一,即所餘之一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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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于鬯云:一當作二。故下文云以行五年,國穀之重什倍異日。必歲守二分則五年而什倍。若歲守一分,則五年止五倍,與下文不合矣。元材案:此說非是。分指穀量言,倍指穀價言,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事語篇》云:歲藏一,十年而十。《巨(筴)乘馬篇》云:國穀之分在上,國穀之重再什倍。然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當為五分。國穀之五分在上,故其重什倍異日,乃輕重之筴之必然結果矣。
〔一六〕元材案:此當作請立幣句,國銅以二年之粟顧之句,立黔落力句,重與天下調句。立幣即鑄造錢幣,解已見《
國蓄篇》。國銅,指國境以內所有之銅礦而言。顧即《漢書?食貨志》賈誼所謂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之顧,顏師古注云:
顧租謂顧庸之直,或租其本。黔落力三字不詞,疑有訛誤。此蓋謂國穀既多為政府所購藏,其價必漲。然後提出一部分所購藏之穀(二年所積,即上文歲守一分以行五年之五分之二)募人開採國銅,以為鑄造錢幣之用。而對於國內之物價,則必須使其與國際間之物價,保持一均衡而合理之比例關係,故曰重與天下調。重與天下調者,即所謂乘馬之准,與天下齊准者也,解已詳《乘馬數篇》。
〔一七〕元材案:彼重則見射,輕則見泄二語,解已見《乘馬數篇》。泄者失權也,王念孫云:泄上亦當有見字。
見泄見射,皆承上文而言。
〔一》曰:隘本作阨。是阨、隘義得相通,故曰阨者所以隘也。隘誤作益,於義難通。且《管子》隘則易益之言為贅設矣。元材案:阨、隘古字通,解已詳《國蓄篇》。此處當作艱窘講,《國策.齊策》若自在隘窘之中是也。益仍當作益。益者增益也,猶今言補助。亦即《山國軌篇》所謂山田以君寄幣振其不贍之意。桓公之意,蓋謂凶歲之時,正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政府方補助而賑濟之之不暇,豈復能藏其五穀之若干分與豐歲同耶?俞說非。
〔二五〕元材案:隘則易益者,此益字與上益字不同。上益字對人民言,此益字則對政府言。謂正惟農村經濟艱窘之際,更易運用輕重之筴,造成獨占價格,故一可以變而為十,十可以變而為百。《輕重丁篇》所謂一可以為百者是也。以阨守豐者,謂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上者加也。去者減也。(見《山至數篇》尹注)蓋當凶歲之時,穀物缺乏,人民食用不足。不足則其價必貴,故其輕重之准,恒為數一上十。數一上十者,謂政府收購穀物之初,其價本僅為一,及廩藏既久,市場需要增加,必可坐長而至十倍。即《山國軌篇》所謂軌據,穀坐長十倍者也。當豐歲之時,則粒米狼戾,市糶無予,而狗彘食人食,其價必賤,故其輕重之筴,恒為數十去九。數十去九者,謂政府若於此時收購穀物,往往本值十倍者,只須一倍之錢即可得到。然則一轉手間,一可為十,十可為百,而政府常有九之餘矣。《山國軌篇》所謂穀一廩十,君常操九,本篇下文所謂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者皆此意也。於數筴豐者,數即山權數之數,亦即《揆度》人君以數制之之數,即術數。筴即運籌、策畫。於數筴豐,猶言筴豐於數,謂守三權之道無他,在能運用輕重之筴,以守阨歲者守豐歲,使無為富商蓄賈所乘,則政府必有十倍百倍之利矣。如此者謂之國權。國權者,《戰國策.楚策》云: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泰山。謂國君應將國權操在自己手中,否則不僅無益而且有害,故曰君以令為權。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國制。
管子對曰:國無制,地有量〔一〕。
桓公曰:何謂國無制,地有量?
管子對曰:高田十石,間田五石〔二〕,庸田〔三〕三石,其餘皆屬諸荒田。地量百畝,一夫之力也〔四〕。粟賈一,粟賈十,粟賈三十,粟賈百〔五〕。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然則百乘從千乘也,千乘從萬乘也〔六〕。故地無量,國無筴〔七〕。
桓公曰:善。
今欲為大國,大國欲為天下,不通權筴,其無能者矣〔桓公曰今行權奈何,正承此不通權筴而發問者。故此文之上當脫管子對曰四字。惟欲為大國,即包括小國在內,不加小國二字亦可通。權筴即權數。通權筴,即明於行權之數。謂不明於行權之數,則不能化小為大也。此蓋承上文其在流筴者百畝從中千畝之筴也而言。《史記.貨殖傳》白圭云:其智不足與權變,雖欲學吾術,終不告之矣。不通權筴,與其智不足與權變意義全同。
〔九〕丁士涵云:案通於輕重之數下,脫不以輕畏重,通於多少之數十一字。上文云:通於廣狹之數,不以狹畏廣。是其句例。張佩綸云:輕重當作多少,與上句一例。輕重是書總名。淺人因下有輕重之筴,妄改之。郭沫若云:丁、張之說均非。輕重者價格貴賤之謂也。物雖少而有術以貴其價,則不畏多矣。原文不應增改。元材案:郭說是也。物多則輕,少則重。此即上文所謂通權筴之意。蓋言若能通於廣狹之數,則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而王天下(《孟子》語),管仲以區區之齊一匡天下,九合諸侯,故曰不以狹畏廣。若能通於輕重之筴,則豐固可益,阨亦易益,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故曰不以少畏多也。國筴即國計。《荀子.富國篇》云:是知國計之極也。國筴之大,即國計之極之意。
桓公曰:善蓋天下,視海內長譽而無止〔一〕,為之有道乎?
管子曰:有。
曰〔二〕:軌守其數,准平其流〔三〕。動於未形,而守事已成〔四〕。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徐疾之數,輕重之筴也。一可以為十,十可以為百〔五〕。引十之半而藏四,以五操事,在君之決塞〔六〕。
桓公曰:何謂決塞〔七〕?
管子曰:君不高仁,則問不相被。君不高慈孝,則民簡其親而輕過。此亂之至也〔八〕。則君請以國筴十分之一者〔九〕樹表置高〔一0〕,鄉之孝子聘之幣,孝子兄弟眾寡不與師旅之事〔一一〕。樹表置高而高仁慈孝,財散而輕。乘輕而守之以筴,則十之五有在上〔一二〕。運五如行事,如日月之終復。此長有天下之道,謂之准道〔一三〕。
〔一〕元材案:此處善字與上文桓公曰善之善不同。此善字當下屬,讀善蓋天下,視海內長譽而無止十二字為句。善即善惡之善。蓋即《史記.項羽本紀》力拔山兮氣蓋世之蓋。蓋天下者,猶言天下無敵也。《管子.七法篇》論為兵之數,上言兵未出境而無敵者八,下即以八事不蓋天下不能正天下反承之,即其證。視與示通。《漢書.高紀》:因說漢王燒棧道,視項羽無東意。《史記》視作示。顏師古注云:《漢書》多以視為示,古通用字。是也。長即下文此長有天下之道之長。無止,即無窮。長譽而無止,猶《詩.振鶩篇》之言以永終譽矣。張佩綸以善字絕句,又謂視海內為朝海內。聞一多以蓋為盍,盍即合,而曰蓋天下視海內,即所謂一匡天下,九合諸侯。郭沫若以蓋與闔通,視乃縣字之誤,謂闔天下,縣海內,即《山至數》
有海內,縣諸侯之意。既失其讀,又失其義,故不從之。
〔二〕元材案:曰字上當脫桓公曰云云,此曰字乃管子答桓公語。
〔三〕元材案:軌守其數,謂以會計之術將一切穀物盈虛之數字據而守之。即《乘馬數篇》所謂郡縣上臾之壤守之若干,間壤守之若干,下壤守之若干及《山至數篇》所謂畝十鼓之壤,君皆善官而守之,《山國軌篇》所謂陰據其軌與軌守其時之意。准平其流,謂以平准之法平衡一切穀物之價,以免見射見泄之患。《國蓄篇》所謂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萬物之滿虛隨財準平而不變。衡絕則重見。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即此意也。
〔四〕元材案:動於未形二句,即國軌布於未形,據其已成之意,解已見《山國軌篇》。豬飼彥博謂事當作於,張佩綸謂守事當作守其,皆非。
〔五〕元材案:物一也而十,是九為用者,與《山國軌篇》所云穀一廩十,君常操九,語意全同。徐疾,指號令言,解已見《事語篇》。此謂設物之重為一,經政府運用輕重之筴後,則可令其重至十倍。除本重為一外,獲利為九。例如有穀百石,每石十元,合為千元。經政府廩藏後,穀價漲至每石百元,合計共得萬元。除去原價千元外,尚可盈餘九千元。此無他,乃政府運用徐疾之數與輕重之筴,故可以收到一可為十,十可為百之效也。許維遹謂是猶之也。言用十分之九,斷句及意義蓋兩失之。
〔六〕元材案:此當讀引十之半而藏四為句,以五操事為句。操事解已見《國蓄篇》。謂將此物一也而十之十,分為十分。十之半即五分,藏其四分,其餘一分則作為下文樹表置高之用,另以五分作為政府繼續操事之開支。至所操何事?如何開支?則一聽政府之決塞而已。下文財散而輕,乘輕而守之以筴,即操事之一例也。
〔七〕元材案:決塞即開塞。《鹽鐵論.非鞅篇》大夫云:
商君明於開塞之術,假當世之權,為秦致利成業。一作啟塞。《淮南.泰族篇》云:今商鞅之啟塞,申子之三符,韓非之孤憤,張儀蘇秦之縱衡,皆掇取之權,一切之術也。非治之大本,事之恒常,可博聞而世傳者也。今《商君書》有開塞篇。《史記.商君列傳》所謂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者也。本書則皆作決塞。《山至數篇》:守之以決塞。《地數篇》云:伊尹善通移輕重開闔決塞。所謂決塞者,決者行之使通,塞者止之使滿也。其意義蓋與輕重開闔等略同。《管子.七法篇》云:予奪也,險易也,利害也,難易也,開闔也,殺生也,謂之決塞。又云:不明於決塞,而欲敺眾移民,猶使水逆流。又《君臣下篇》云:明主立世,民之制於上,猶草木之制於時也。故民迂則流之,民流通則迂之。決之則行,塞之則止。雖有明君能決之,又能塞之。決之則君子行於禮,塞之則小人篤於農。蓋法家通用語而本書著者亦借用之。
〔八〕元材案:高,貴也,敬也。問即《詩.女曰雞鳴篇》:雜佩以問之之問,《傳》:遺也。被,加也。簡、輕二字,解已見《巨(筴)乘馬篇》。此謂君如不提倡仁愛,則人民不肯互相問遺。不提倡慈孝,則人民不肯重視其親而易於發生過失。故曰此亂之至也。
〔九〕安井衡云:十分之一,即上藏四以五操事之餘也。元材案:上文云:引十之半而藏四。十之半即五分。藏四,謂藏其五分之四即四分。尚餘一分。此十分之一,即所餘之一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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