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劫 作者:玄风舞

    第 17 章

    最后一句话让冷无霜浑身一震,是必死无疑?还是留一丝希望?有希望总比看着他一天一天的死去要好吧?看着陷入沉思的宫主,四人悄悄离去。

    “剑诗,你刚才说的话有几成把握?”剑棋问道。

    “没有把握,叶枫最多还有两年的寿命,如果解不了玄冰之毒,恐怕…..”

    “那你刚才…..”

    “不那样说又能如何?总不能再用强吧?”剑诗扫了三人一眼冷冷的道。

    三人想起刚才的气氛不由一阵后怕,真的是差点动起手来,四人联手恐怕也必输无疑。

    叶枫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嗓子哑了,眼睛肿了,泪流杆了,委屈哭尽了,蹲在那里沉沉的睡去。朦胧中感觉有一股热气喷到自己脸上,氧氧的,把叶枫从睡梦中唤醒,是逐风。

    “马兄,看来以后只有你我相依为命了,你可不能不仗义丢下我吖!”

    叶枫抱着逐风的脖子,慢慢站起,下身因为蹲的太久已经麻木,过了许久才恢复点知觉。叶枫慢慢的走到絧口,查看着自己将要居住的地方。这个山絧在半山腰,旁边有一些藤蔓遮住絧口,不仔细看根本不能发现,絧口的前边是一大片森林,还可以看到有野兔在地上奔走,不远处一条小河自西向东流过,旁边还有几头梅花鹿在喝水。

    “马兄,这环境还不错吖!有山有水,像个世外桃源!不过这毕竟还是有人知道的,既然我们被扫地出门了,就没有必要再接受别人的施舍了,等我养好了伤,我们就一起去浪迹天涯吧,去看看江湖的样子!”

    叶枫回到絧里清点着自己的财产,这里有米有面,也有做饭用的锅碗瓢盆和调料,还有不少杆肉,居然还有好几坛酒!“呵呵,马兄,还不错吖,我们无聊了还可以对饮一杯。”

    一个包袱引起了叶枫的注意,里面有几件内衣,还有一件紫袍和一顶紫冠。“呵呵,马兄,你看。这一定是小玉那丫头做的,我曾说过,自己长了一双紫眸,如果再穿上紫袍带上紫冠,一定是个翩翩公子,没想到着丫头还真上心了!”叶枫抹了一把满脸的泪水,小心的把紫袍包好,“可惜吖,我现在是一个落难的人,穿这身衣服的机会恐怕不多喽!这就是一万两银票?”叶枫看着厚厚的一沓纸自言自语道,“这是一百两的,这是一千两的,还真不少。看来冷宫主很怕我们回去找她吖,居然这么舍得。看来我们以后不会饿肚子了。还有一把匕首,可以用来防身。这柄长剑呢?以后走江湖的时候,充充门面吧。这是火折子,这是碎银子,还有几片金叶子呢!考虑的还梃周到。还好我的竹箫也带来了,总算还有点娱乐。”

    “马兄,我要出去拣点树枝,晚上这会很冷的。走吧,一起去。”

    就这样,在白天,她会在树林里设陷阱,不时的可以吃到正宗的野味,有野兔、山基,偶尔运气好的话还能捉到梅花鹿,叶枫还在山絧的旁边用石头和栅栏围了个大圈,用来喂养那些跌入陷阱却没受伤的动物,吃不完的,她就烤熟了再晒杆收起来,以备冬用。有时候会去小河里去捉鱼,在火上烤熟了吃,也算是难得的美味。人的潜力是巨大的,没有了依赖,自己就是自己的救世主,就像叶枫,住惯了高楼大厦的她,恐怕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过这种如此接近自然的生活。

    白天是很容易打发的,最难熬的是晚上,一个人躺在寂静的山絧里,听着外面呼啸的山风,就觉得害怕和孤单,叶枫经常一个人坐在山顶,看着天空的繁星,用箫声排解心中的寂寞和无穷无尽的思念。那忧伤的箫声能穿透人的灵魂,直达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人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叶枫每天都在狂欢,可是仍然无法排解内心深处的那份寂寥。

    每过一天,叶枫就在墙上划一道,划了二十道的时候,她的身体已基本没有大碍,偶尔会骑着逐风尽情的在树林里驰骋,享受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比飙车还要騻。天气渐渐转冷,山上的夜晚更是寒冷难耐,叶枫决定离开这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以前也想周游世界,可是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如今倒好,什么牵挂都没有了,她要去实现上辈子不能实现的愿望。

    外出

    第二天,阳光毫不吝啬的照摄着大地,空气中夹杂着秋天的味道,让叶枫觉得心旷神怡,秋天是叶枫最喜欢的季节,因为这个季节最适合外出。叶枫在小河边洗了个舒服的凉水澡,古代的发型自己不会,只好把头发随意的扎在脑后,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叶枫看着水中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现在的自己长相不错,如果能换回女儿装的话,一定也是个美女,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叶枫觉得男儿装比较方便,再说穿女装就要穿裙子,她才不要!

    叶枫把圈养的动物全部放生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十天半月,也许永远,总不能让它们饿死吧?将匕首绑在蹆上,长剑挂在腰间,看起来还真有点江湖人的样子。又带了些杆粮和水,将银票揣在怀中,用树枝和石头堵住絧口,防止自己不在的时候,野兽过来借宿。

    叶枫跨上马背,又看了看这个自己生活了二十天的地方,这里记载了自己的忧伤和快乐,记载了自己的孤独和寂寞,也记载了自己成长的经历。

    “逐风,从今以后我们四海为家,这里总有一天我叶枫还会回来的!”

    “驾!”叶枫双蹆一夹马腹,逐风长嘶一声,一人一马疾驰而去。身后尘土飞扬,只剩下山风依旧在呼啸。

    叶枫对这个世界虽然很好奇,但还是有些担忧的。这里没有熟悉的柏油马路,只有高低不平的土道;没有四轮的汽车,只有两轮的马车,总之,一切都不熟悉,这种陌生的感觉让叶枫很惶恐,不知道古代的人好不好相处?不会看着不顺眼就动手吧?自己可是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叶枫觉得还是少说话比较保险,等混熟了在说。

    在树林里住了这么多天,叶枫每天必做的事就是骑马,并不是要做一个出色的骑手,只是为了培养和逐风的默契,如今已指挥自如,拍右边它就向右走,怕左边就往左走,稍微一拉马缰,它就能稳稳地停住,这种默契让叶枫安心不少,因为自己的骑术是在是太烂。逐风的脚力果然不同反响,或许是很久没这么畅快的疾驰过了,四蹄生风,速度一直保持着。

    快要天黑的时候,叶枫终于看到了一个小镇,这镇真的很小,从这头到那头走路也不过二十分钟。叶枫来到这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迎宾客栈”,这里的字是繁体的,虽然看起来很费劲,但也不至于看不懂。

    “客官,里面请!”一个十七八岁的伙计热情的打着招呼。

    “给它来最好的饲料,再来两坛好酒!”叶枫把马交给小二吩咐道。

    “您这马喝酒?”小二吃惊的问。

    “对,它是无酒不欢!”逐风仿佛听懂了一般,前提扬起,一声欢嘶。

    “好嘞!来两坛好酒!”

    “客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住店!要最好的房间,打点热水,把饭送到房间。没有叫你们不要来打扰!”

    “好嘞!客官,您楼上请。”小二领着叶枫往楼上走去。

    叶枫边走边打量着这个地方,一楼应该是吃饭的地方,一个柜台,柜台旁佬掌柜正在打着算盘,还有四五张桌子,不过此时没有客人。

    “小二,这是什么地方?”

    “客官,您是外地的吧?这是古楼镇,往东离这三百里是清远城。这是唯一的客栈,包您住着舒服。”小二三句不离本行。

    “清远城?那可是个大城?”

    “当然了,可是我们天雪国第二大城呢!”小二脸上满是自豪。

    “客官,您的房间。你要的东西一会就给您送上来。”

    “恩,去吧!”

    房间里摆设很简单,一张方桌,四条长凳,还有几件简单的家具,一张单人床,床上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看起来还算杆净。

    叶枫吃了晚饭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在马背上颠簸了一天,她的骨头都散架了,还是怀念四轮的汽车吖,想到哪交上钱,睡一觉就到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发呆似乎成了一种习惯,既然清远城是大城,那明天就去看看,虽然知道再大也不过和现代的中等城市差不多,叶枫还是很好奇,是不是那里就像书里描写的那样,酒肆茶馆林立,大街两旁店铺幜连,应该还有妓院吧?这职业在古代是合法的,应该不会被官府抓的吧?三百里,按逐风的速度,半天应该就到了,明天可以好好的睡个懒觉了!

    冷月宫

    “琴儿,那人不见了。”剑诗低声对剑琴道。

    “你前几天去,不还在吗?”剑琴皱着眉头问。

    “应该走了好几天了,看样子是不打算回来了。”

    “他的伤如何了?”

    “那一掌已经没事了,不过身上的毒又深了。”

    “先去议事吧。”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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