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夏如烟 作者:年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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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夏如烟(十一)
林烟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状态果然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整个人干干净净舒舒服服,躺在卧室宽大柔软的大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客厅厨房里,隐隐飘来一阵阵催人食欲的清淡粥香。
知道凌望还没有走,但是又有好吃的早餐享受……林烟面无表情地滚在被窝里默默纠结了一阵儿,最后以胃里的一声咕噜叫,结束了这一场毫无意义而又完全败北的天人交战。
林烟很快翻下床刷了牙洗了澡,将自己给收拾好了。其实光看他的模样实在让人很难想象,他竟然会是一个起床起得如此之早的人。大概因为他长得妖孽,所以人们也总是自然而然地先入为主,觉得林烟就应该是那种黑白颠倒日夜不分,晚上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而白天昏昏沉沉蒙头大睡的夜行妖孽。
但其实无论林烟每天晚上睡得究竟有多晚,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这个好习惯,已经彻底融进了他的骨子成为了他的生物钟,陪伴了他许多许多年。
那是因为当年还和黎唯哲在一起的时候,黎唯哲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准时起床晨练。而那时候明明作息时间紊乱得厉害的林烟,却偏偏硬逼着自己,每一天,同一时间,不管黎唯哲要没要求愿不愿意,都主动自觉地,陪着他一起。
坚持多年,就算如今物非人也非,但再也改不掉,戒不了了。
深秋的天气屋子里倒还暖和,林烟一脚踢开昨晚换下的脏衣服,打开宽大得实在有些骇人以及琳琅满目到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型衣橱,随意挑了件雪白色的翻领衬衣和纯黑系高级手工织羊绒衫套上,然后靠着柜门想了想,无聊地曲起手指卷了卷额前几缕湿漉漉的头发,最后又拎出了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穿上。
形状较好的j致锁骨横在黑白相间的衣领之间隐隐约约藏头露面,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般的朦胧美感;脚上没穿袜子,拖鞋遮不住的一对脚踝却是大大方方地裸在外面,又光又亮又圆又白,可爱而勾人,漂亮得不像话。
走出客厅,凌望正好将刚刚才从外面买回来,新鲜出炉的锅贴饺子和蟹黄小笼包放到餐桌上,结果一看见林烟的这副样子,仍是情不自禁先被狠狠地惊艳了一下,而后无奈地叹口气,一边拉开椅子就往厨房里走,一边继续极其老妈子地嘱咐他道:“乖乖坐好,我先去把粥端出来,然后给你擦头发。”
林烟一如既往无视凌望,只自顾自地坐到桌边开始起美美享受他的丰盛早餐来。
其实林烟对外国的一切都不怎么感冒。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更是独爱中华美食,完全瞧不起国外那些茹毛饮血的……什么破玩意儿脏东西!唯一能够勉强接受的食物,就只有甜食。
还记得当初万分惊喜地发现了这一点以后,林烟便跟着了魔颠了狂发了疯一般没什么两样,不管饿不饿,但只要一想起这一茬来,便开始不要命地往自己的肚子里,拼命地塞西式甜品。
不是他有强迫症,而是他只是为了以此,来怀念黎唯哲;来纪念过往,那一段,至少在他看来,是“他们共同”度过的时光。
黎唯哲喜欢吃西餐,最喜欢吃的就是法国鹅肝──林烟这辈子,就算拼死,也吃不下去的一口的变态东西,一吃就吐,恶心至极。可是林烟又那么那么想拥有一份可以用来缅怀他与黎唯哲共同过去的物事与回忆,又或者说是一种,可以用来支撑他在失去了黎唯哲以后的现在以及将来,都还能够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好像只要拼了命似地往自己的肚子里边塞甜食,黎唯哲,就还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这大概不是强迫症──
这是有病。
林烟不知道这个病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好,又或许永远,也不会好;但是渐渐地,当日子久了吃得多了成习惯了,他也就开始觉得,那真的,没什么所谓了。反而是这种病让林烟感到人生依旧有望,苍白的生命陷入鲜活的回忆,暖流如潮,不至于一片蛮荒。
锅贴饺和蟹黄包都是林烟最爱吃的早点之一,粥则是凌望自己煮的红豆薏仁粥,香香甜甜软软糯糯的,他的厨艺还不错。林烟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眉眼认真专心致志,估计学生时代的上课自习都没能让他像此时此刻这般心无杂念j力集中过。而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是,每当他解决完一个饺子或者包子,光滑洁白的鼻翼便会不自觉地微微耸动一下,这个小动作无疑让他显得更加可爱而又异常满足。薄薄的嘴唇上浮动着一层柔软鲜亮的光泽,虽说是油,但因为是他浮在了他林烟的脸上,所以也照旧艳得光彩夺目,美不胜收。
凌望站在林烟的身后,动作轻而柔,一下一下,慢慢替他擦着头发,不愿打扰林烟只有在吃早餐的时候才难得有那么一点的高昂兴致,而且还更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用力弄疼了他。
“烟烟──”擦了一会儿,凌望又忍不住开始老妈子似地念叨起来了,“以后洗完澡一定要记得先把头发擦干,现在年轻不觉得有什么,以后老了会难受的……还有,现在天气也变冷了,就算在家里也记得把袜子穿上,足保养很重要的,很多x位都在足底……”
谢天谢地,就当林烟正听得差点儿一个没忍住,直接将碗里的热粥往凌望身上泼过去的时候,凌望的手机,却适时地响了。停下动作拿出来一看,凌望忽然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放下毛巾抬脚就往阳台走:“我去接个电话。”
林烟只给了他一个“你快滚吧”的嫌恶表情。
大约过了五分钟凌望才从阳台里出来,不过脸色有些黑,看样子刚刚电话里说的并不是什么好事。走到半路忽然想起来还要去给他的烟烟拿袜子,转身折回迈向林烟的卧室,结果刚一进去,手机就又响了。
远远地,林烟只听见凌望的声音比刚才讲第一通电话时显得更低更沈,虽然只说了短短的“知道了”三个字以后就啪一声迅速挂断了,但即使再傻的人也能够听得出来。那短短三个子里所蕴含的熊熊的怒火,巨大的怒气,以及滔天的怒意。怒得竟连像凌望脾气这么好的人,都没有办法忍。
这就多少惹得林烟有些好奇了。并且好奇中还夹杂了几分,有好戏看了的躁动兴奋。
凌望生气了耶!居然生气了耶!多少怀春少女成熟贵妇甚至哪怕垂垂老妪心目中的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凌望……现在,居然生气了耶!啧啧,这种情况可真是百年一遇千载难逢啊!究竟什么事情那么大魅力,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啊?嗯……他林烟可真是要好好打听打听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才行!
于是这么想着的林烟望眼欲穿地一等到凌望走出来,就连最心爱的饺子包子都懒得吃了,丝毫不掩饰心中喜悦,眨着一双大大的桃花眼睛笑眯眯笑嘻嘻,心情极好地看着凌望,两眼放光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烈火】又有女明星想出名想疯了,乱给小报记者们放大话,说她们怀了你的孩子啦?”
“……”
凌望顿时无言。
一从卧室里走出来就看到林烟那副唯恐天下不乱──更重要的,是因为看到自己吃瘪,所以才难得真心大笑的开心样子,一时间心情复杂,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应该欣慰,还是应该无语了。揉揉眉心,只得哭笑不得地走到林烟的面前缓缓蹲下,握住他白净嫩滑,相比普通男人来说略显小号的柔软脚掌,帮他穿起袜子来。
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的确是显得过于亲昵了。但他们的情况很特殊,一个是只想要照顾,而另一个则是只想要舒服,一个是纵然落花有意但却并不强迫威逼,而另一个则是彻底流水无情且还没肺没心。
林烟从来都不是常人。仅从外表上来看,他就已经将这世界的各路凡夫俗子们甩出去了老远老远的一大截。所以他的一切行为,也都不能按照常理去推。美貌早已让他站在了巅峰,他不需要再去刻意地讨好谁臣服谁,又或者去听话地遵守什么顺从什么,这一切,全部都是那些,或许拼搏一世奋斗终生,但也只能卑微地站在低处仰望他的弱者们,才会去做的事情。长年的“高处不胜寒”让林烟成功地进化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强者,却又矛盾地退化为了一只没有理x思维的动物──无视人类的框架规则,只依自己的欲望本能。
敏锐而多疑,暴躁且极端。基本上,林烟就像是一只没有理智和理x,全部生命都只靠心情和感情在活的,纯粹的感x动物。
他现在确实是觉得脚有点冷,想穿袜子。所以他不拒绝凌望。为了舒服,哪怕他讨厌凌望,
等到穿好左脚的袜子需要换右脚的时候,凌望犹豫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林烟,轻言细语,柔声问道:“烟烟,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柳君城……还有赵暮和孙宁,在【宠儿】里面,发生了……嗯,争执?”
他斟酌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温和中x的词语,说出来不至于那么刺耳难听,又叫烟烟为难。
但是林烟怎么可能为难。他g本不会有那种情绪。
林烟只是瞬间怔住了一下。因为虽然他也早就料到,能让凌望生气至此的事情,绝不会是他刚刚随便乱开的那个玩笑,可是当他终于听见了凌望的回答时,也难免感到了一点意料之外的错愕:原来凌望在这里纠结犹豫了老半天,最后开口想要讲的,却居然会是这么一件他g本完全没有想到,也几乎就快要忘记的事情。
柳、君、城?
一字一顿,在心里面默默低念了两遍这个名字,林烟脸上原本扬得大大的笑容不但没有消失,相反,还扬得更加肆意了。
“哦──”他拉长声音故作恍然,“柳君城,我记得啊,就是那个小贱货嘛。”
凌望听得皱了皱眉。
林烟歪头想了想:“嗯……昨晚我们是有在【宠儿】里面见过,可是我们没有发生争执啊。”
凌望的眼睛霎时亮了亮,表情有些惊喜。
“只是,我一个人狠狠骂了他一顿而已,”林烟却低头看着凌望,目光盈盈若水,笑容绚丽飞扬,“他只有低头挨骂的份儿,和任我宰割的命。”
“……”凌望脸色一僵。
林烟看着他这幅模样顿时觉得心情真是好。好极。
空闲的右脚荡在下方一晃一晃,林烟转过头继续享受自己被打断的早餐,一边不安地动了动仍被凌望握在手心里的左脚,示意对方快替他穿好袜子,他冷。
“怎么,那个小贱人原来是你们【烈火】 的艺人吗?”林烟边吃,边简直忍不住让他肚子抽痛的闷笑,“哈!不是老说【烈火】是亚洲最顶级的娱乐公司吗?怎么连这么不入流的货色也收啊?到底是怎么收进来的……像这种要才没才要脸没脸估计要演技也没演技的廉价货,难道潜规则也有人要吗?”
凌望没有回答,只是垂下头去,动作依旧温柔地替林烟穿好了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将他的双脚都都放进拖鞋里,甚至最后,还无微不至地替他卷了卷稍长的裤腿,免得他一个不小心踩到摔跤。
当一切都收整好的瞬间,林烟就迅速收回了自己终于变暖和的双脚,舒舒服服地盘坐在椅子上,继续享受他的美味早餐,而凌望则是慢慢地站起身,转身去了趟洗手间洗了个手,而后回来继续拿起毛巾,替林烟擦他那一头半干未干的软发。
“……烟烟,”良久,凌望才忽然,或者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解释道,“柳君城确实是【烈火】的艺人,虽然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艺人……但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吃饭的动作逐渐慢下来了一点儿,眉头微皱满脸困惑,似乎是在努力搜刮脑子里有关谢非格这个名字的印象。
凌望揉揉他的脑袋:“你对我怎么样我都无所谓,烟烟。但是谢非格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尊重他,也尊重他喜欢的人。”
林烟终于搜刮出来了脑子里那一点点和谢非格有关的印象。
“啊!”他小小地叫出来了一声,嘴巴里包着饺子含糊不清地嘟囔,“我想起来了!谢非格啊……就是那个得了很多国际大奖的有名大导演嘛,嗯……家里很有势力,尤其跟城南的萧岚和季晚潇他们交往得很密切的那个?”
林烟一向毒舌刻薄伶牙俐齿,难得有吐词不清的情况发生。所以现在这个样子的林烟就实在是难得极了,也真的是可爱透了。凌望看着看着不禁心痒,脑中一时恍惚,便一个忍不住伸手出去,轻轻捏了捏他软软嫩嫩,没有受伤的左颊。
触碰的刹那,一股酥麻的电流刷地窜过了他,柔情无限的心房。
尤其眼看着烟烟分明早已察觉到自己的动作,然而他却并未阻拦也并不生气,凌望神魂俱颤心神皆动,仿佛一瞬间被巨大的幸福击中,眉梢眼角俱是笑意,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脱离了地面飞入了空中:“嗯,就是那个谢非格,烟烟你知道得还挺清楚呢。”
林烟慢慢咽下饺子仰头冲他一笑:“这有什么,你们【烈火】有很多有钱的大牌男明星都来【宠儿】包过我啊,大家上上床聊聊天说说话,有些人有些事,就算想不知道也不行啊。”
可怜凌望脸上的笑容还没能扩展完整个嘴角,就已然僵硬地滞在了薄薄的半截唇梢。
原来林烟刚刚默许他那一捏的报复,全在这里。
看着身下烟烟那一脸狡狯满眼算计的得逞笑容,凌望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是失态得登峰造极,无以复加。
可是那也没有办法。爱让人控制不了自己;爱更让人即便被控制,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作为【烈火】的老板,凌望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就算不是霸道强势,但也绝对不是软弱卑微。所以旁人绝想不到,他竟也会在一个人的面前,这般的低声下气,如此的忍让谦卑。
如若看到,估计会惊掉了下巴,笑掉了大牙。
其实凌望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林烟,又或者爱上了林烟的什么,难道只是因为林烟的美貌?──或许最初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大部分,的确只是因了林烟美貌的缘故,可是现在的凌望却是十分清楚地确信,就算他的烟烟下一秒就芳华褪尽色衰颜老,他也依然,爱他如初。
他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爱的极限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忍让的极限在哪里。又或许,g本就没有那个所谓的极限,一切辛苦只要是以能和他相处为报酬,那么他都甘之如饴。
凌望心知这段对话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刚想劝林烟别玩儿了继续吃早餐,却不料他的眉头愈皱愈紧表情越变越臭,忽然,猛地一个甩手将桌边的筷子狠狠往碗上一砸,伸出长腿就开始疯狂地踢桌子,咬牙切齿,表情扭曲地大声叫骂:“这年头有点儿厉害的男人是不是都他妈脑子有病啊……不喜欢女人也就罢了,怎么喜欢的男人还一个比一个笨一个比一个蠢一个比一个呆……一个比一个丑啊?都疯了吗?还是现代人的审美变了?退化成这样了?那他妈还活着干什么!怎么不去死啊?……怎么不通通都去死啊!?”
凌望顿时恍然大悟林烟想到了什么。其实老实说,当最开始知道好友竟然是对那个试镜糟糕得简直一塌糊涂的柳君城有兴趣的时候,他也是非常大吃了一惊的。要知道谢非格对于演员的要求之严格近乎苛刻乃至刻薄,x子冰冷而且嘴巴还毒得要命,基本上能从他手里面坚持拍完一部戏,并且拍完了还能够全身而退,不自杀不自残不缺胳膊断腿儿,平安活出来的演员,那不红,绝对是没有天理在的。就这么一个完美主义的大男人,凌望以前也十分好奇地猜测过,最终能让他动心的人究竟会是谁。大美女大美男都猜想过了,凌望甚至还因此一直私心地从来没有让烟烟跟他见过面,就因为生怕烟烟的美貌一瞬间便征服了这座完美主义的大冰山。但是谁能想到……但是谁也想不到,最终让这个毒舌冰山男动了心的,却竟然会是那么一个名不见经传,除了跑步比常人快点儿以外,几乎就没有别的特长的,龙套柳君城。
有时候想想,爱情真的是太神奇了。
曾经定下的一切条条框框,和最后倾心专情的对象,基本,都对不上。
就像此刻让林烟如此歇斯底里的:为什么,黎唯哲会上那么一个,老实土气的笨男人呢。
这种事情,凌望真的没有办法跟林烟解释,也实在没有办法给林烟安慰。除了告诉他:缘分天注定,但至少我凌望今生今世最爱的人,是你。也只是,烟烟你。
可林烟不会在意。最想要的那一个得不到,其余的,便都是垃圾。
于是凌望到底没有开口,只静静地站在一旁耐心地看着,也等待着,林烟的发泄。直到林烟终于骂累了也踢疼了,忽然猛地一个回头伸手拽住了凌望的领带,将他狠狠往前一扯,头发凌乱眼圈泛红,眉目狰狞得……令他心疼。
“你呢!?你刚刚那么生气,难道也是因为我昨晚骂了柳君城那个小贱货吗!?”
说着这话的林烟,表情里有一种,“你若是敢点头说一个是字”,那我就一把扯断你脖子的疯狂狠戾。
无论凌望有多帅,但他现在的姿势必然算不上好看,当然也更谈不上舒服。不过此刻他的心,却要比这些全部,都加倍得难受痛苦。伸手林烟一夜之后虽然略有好转,但仍然红肿不堪的右脸,凌望微微一笑,口气宠溺而无奈:“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是因为柳君城。”
林烟依旧死死地瞪着他。因为失去过,所以没有安全感。
相视中,凌望的眼神忽也慢慢变得狠而血红。撑住椅架的两只手因为愤怒地用力,背面渐浮起暴跳绷直的青筋。
“我这么生气,是因为夏昭时……他居然,敢打你。”
往夏如烟(十二)
林烟并不奇怪凭借凌望的势力实力,人脉手段,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查出来自己今天凌晨所发生的全部事情。
然而让他冷眼的是,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先不提凌望究竟敢不敢对夏昭时做什么──就算他真的敢,但那究竟有没有用,也实在很难讲,不得而知。并且仅从林烟自己来说,虽然他的确是很恨夏昭时打了他,可他本身却并无所谓夏昭时这个人;他也的确是打定主意要报复夏昭时,可他却并不希望那要依靠凌望,又或者是他认识的,别的任何男人。
尽管对于像柳君城庄景玉这样的小贱货,要教训他们,林烟确乎是十分乐意让他的爱慕者们替他效劳。可对于那个夏昭时……第一次,这世上竟能有一个人,可以让原本心懒手废的林烟痛恨得,只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将他千刀万剐分尸凌迟,折磨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这样想着便逐渐平静下来。冷冷看了上方的凌望一眼,林烟忽然一把推开他,没了心情早饭也再也吃不下去,只轻轻揉着自己刚才踢疼踢狠了的脚趾,面无表情地下了一个字逐客令:
“滚。”
凌望叹口气但好在并未坚持。起身理了理衣着,看着林烟只自顾自低头揉脚的动作不禁有些心疼,于是一个忍不住又弯腰替他捏了几下,转眼瞅瞅他依旧泛红肿大的右颊,担忧道:“这几天我都会过来。如果实在来不了,也会派个人过来照顾你的。”
林烟默不作声。他不会傻到连后者都拒绝的。事实上就算放纵妄为恣意所欲如他,但也知道,这么多年,如果不是凌望一直跟个老妈子似地跟在他身边,忙前忙后,嘘寒问暖,鞠躬尽瘁地伺候他服侍他,那他一定,早就死了。
懒死的。
基本上,作为一个人,一个成年人,尤其还是一个成年男人,那些最简单但也最必须的生活技能,比如煮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等──林烟都不会。他甚至连杯泡面都不会泡!典型的朱门不识民间苦,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像他生下来就只是为了给这丑陋太多的世界增添一抹惊艳的亮色,负责“美”而已的。
不过那也都无所谓。他不做,不会做,不想做,但自然有人争着抢着闹着,甚至是排队着,都要帮他做。虽然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所谓标榜自立自强的神经病们总是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美貌都是靠不住的,做人要靠实力,可是这句话听在林烟的耳中,无疑只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开玩笑,美貌当然是靠得住的,而且比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东西都要靠得住。说这种话的人无非就是酸溜溜,不过只因为他们自己,美得还不够格。
一个人,哪怕这一辈子只拥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但只要它厉害到了极致,那么就可以成为武器。而且,还是致命的武器。
不过当然,以后等他老了,美貌不再了,林烟也绝不会为了他那时的落魄,去怪任何人。
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从不后悔。
果然,在接下来长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林烟都是作为一只米虫,在屋子里面宅过去的。
而凌望也果然如他承诺的那样,基本上天天都会赶来这儿照顾林烟,并且看得出来,是推掉了很多很多工作,堪堪抽空来的。次数多了林烟甚至都能看见他眼下那两团,淡却化不开的乌青。想以此为借口让凌望滚回自己家里面去休息,别再跑他这儿来烦他了,可不料凌望长虽长得人高马大人模人样的,但偏偏是个受虐狂,总是冲他一脸温柔地笑,不点头不摇头也不说话,然后每天晚上依旧准时回他这里来报道。
…………
劝说无果后的林烟终于彻底无语,于是决定完全无视掉凌望这个超级无敌绝世大,一边不断催眠自己,心静自然凉。
林烟也没有问凌望,后来你究竟有没有,“敢”去找过夏昭时的麻烦。他不在意,问了更显矫情。直到大半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某个晚上,凌望没有像往常一样准时八点钟回他这儿来报道。本来林烟以为这是凌望总算想通了,为此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结果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特没劲儿地发现,凌望居然还是来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除了两只眼圈下面,那两团越来越浓重的泛黑乌青以外,他的脸上身上,竟还杂乱无章地分布着好多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血痕。而其中最严重的,无疑是下颚上的那一记重拳,以及左臂上的那一道刀伤。
林烟看见后只愣住了短短的一秒,脑子里便瞬间灵光闪过,想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弄的。
表情复杂地盯着凌望看了一会儿,林烟的心情也一如他的表情那般复杂:的确,他是很想要夏昭时不好过没错,可是他更希望能让夏昭时不好过的人是他自己,而并非别人。
当然,更不要是他凌望。
凌望却仿佛不觉得疼,反而是无比欣慰地看着林烟,良久,温和地笑了:“……嗯,夏昭时的确是挺厉害的。”顿了顿,低头随意包扎了下胳膊,那狰狞的伤口光让人看着都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觉得定然剧痛无比。可是瞧瞧凌望的脸上,竟还依旧是一片柔情脉脉的无动于衷,宛若无恙。他舔了舔因为失血颇多和彻夜未眠而略显苍白的薄唇,嘴角紧紧抿成了一条凛冽硬朗的直线,紧绷欲折的弧度里,有一种恍若天崩地裂,不顾一切的深情。
“不过烟烟,”他笑了笑,轻声道,“至少他打你的那两下,我都已经,替你打回来了。
【不管是谁下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生必行死必践,君子一言如痴成狂。就像,他那晚承诺的那样。
林烟渐渐面无表情地看着凌望。隔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淡淡“哦”了一声,勉强算作回答。只是那听不大出语气,也看不出多少情绪。不过他心里面倒着实是很有几分遗憾的:啧,真笨哪,怎么那晚上就没有想到要跟夏昭时交换个联系方式呢?不然现在自己就可以约他出去,好好欣赏欣赏他的“美丽”右脸了。
即便林烟的确是更希望能自己亲自动手收拾夏昭时,但他也不至于那么迂腐刻板。既然有人替他教训,而且还很难得地把夏昭时教训得,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或许也是唯一一次,到达“毁容”的级别,那么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这毕竟是喜事,而喜事,总是能让人的心情很好很好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时间里,林烟每晚做梦总是会梦见一只右脸肿大如山的夏昭时,之前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丰神如玉……统统不见。那副令人销魂的模样真是high得他天天半夜都忍不住在被窝里边儿翻腾打滚儿,一会儿笑醒过来一会儿又笑死过去,简直开心到不行。
每天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就玩儿,玩儿……就有各种各样的玩儿。基本上,林烟上午都混在线上打打游戏,大多时候是麻将,同时开n盘,赢得那叫一个鬼哭神嚎天昏地暗;下午则是打开视频看看电影或者综艺节目之类,尤其是搞笑到爆的那一种;而一到晚上,天一黑,林烟就g本不用自己主动找乐子了,曾经那些跟他有过包养关系的名流大腕儿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发信息给他,骚扰他空虚寂寞的夜晚。如果真的是无聊得紧了,林烟便会从中挑中几个稍微那么看得顺眼儿的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说说话调调情,倒也打发时间,挺有意思。于是就这么醉生梦死地在屋子里面宅了几十天,不知不觉,深秋已过,冬至既至。
十二月下旬的某一日,林烟终于觉得自己再这么宅下去简直浑身都要宅出霉味儿来了,左右一思量,便决定回【宠儿】逛逛。
但除了因为年关将近所以人人都跟打了血似的,兴奋躁动得有些过分以外,别的什么新鲜事,也都没有发生。
只除了一件。虽然那或许,只是对于他林烟来讲。
韩笑身边的心腹二把手不再是班森了。
并且没有人知道班森如今在哪里。下落不明,生死,亦不明──就从,林烟被夏昭时带走的那一晚开始。
当【宠儿】里人缘最好且也最有实力的调酒师黄冶,半是咋舌也半是感慨地跟林烟八卦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林烟手中正缓缓转动着一杯他刚刚调好的马天尼,小口小口,心不在焉地喝着。四周变幻不定的流动光影,隐约遮去了他脸上原本就很莫测难辨的五官表情。
那艳丽模样真是看得黄冶十分之心动心痒,然而他又深深明白林烟绝对不是自己能动,又或动得起的人,否则……这不,班森那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不就正活生生地摆在他的眼前吗?
于是赶紧深吸一口气迅速别开脸去。别到,哪怕连余光都没有办法瞥见林烟一g毫毛的安全角度之时,他才终于自嘲地摇了摇头,心里骂骂咧咧:c你大爷的,真是红颜祸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古人诚不欺余!
泪流满面地腹诽了一阵儿,本来以为林烟早就已经喝完走人了,却没想到一转过头,黄冶竟然无比惊奇地发现,林烟居然还坐在那儿,一脸高深莫测情绪难明地喝着酒。纳闷儿之下不禁想到了一种可能,蓦地脸色一震,狠狠倒抽了口冷气伸出手指头颤巍巍地指着林烟大悚道:“嘶──我说林大美人儿……你你你……你这是什么表情!?难不成你跟那班小子居然是来真的么……呃……我的意思就是……难不成韩老爷是真的b打了鸳鸯……呃不对……b打了鸳鸳么!?”
林烟表情不变甚至头都没抬看也没看黄冶一眼。更别说搭他的腔回他的话了。
直到他终于喝完了那半杯马天尼,这才不冷不淡地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困倦而苦恼:“哎,又要去跟新人交代一声我最喜欢吃的那几样甜点品种了……真是烦啊。”
说着偏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黄冶,表情一瞬间变得十分懊丧:“你刚刚的意思,是我死去活来地爱上了班森吗?啊哈……不会吧!在你们眼中,我林烟的欣赏水平难道就这么低吗?”然后想了想,很好心地给黄冶举了个例子打了个比方,“这么说吧,我连你都懒得看一眼呢,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黄冶:“……”
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林烟渐渐走远消失,缓缓没入滚滚人潮和光影深处的纤细背影,半晌,黄冶终于回过了神。抓抓头发面露苦笑:啧,一句话简直刺伤了多少爱慕者的脆弱玻璃心啊……林烟,真蛇蝎美人不假。
再说到班森。林烟当然没有刻意去找他,不过所谓“狭路相逢”又或“有缘千里来相会”,大概,说的也正是这么一回事儿。
一周以后的圣诞节,在s市有名的美食广场甜点一条街──准确来说,是林烟自从开始强逼自己吃甜品以来,就指名道姓,唯一认定的那一家甜品店旁的小巷子里,见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班森。
其狼狈惨状已不用多做赘述。反正林烟居高临下地走到他脚边低头看了看,然后慢慢蹲下身去与他对视,良久,淡淡“啧”了一声,满脸认真道:
“知道吗班森,我第一次听见韩笑这么叫你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好像狗。”
靠着墙壁,半坐在因为前几天下了雨,而显得异常冰冷的地面上的中年男人,身体微不可察地抖了抖。
林烟见状顿时明媚地笑了, 上下打量他一会儿,忽然动手扯了扯那一条正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既旧且脏,但仍旧看得出来当初买的时候定然是价格不菲的名贵领带──那动作轻佻戏弄,践踏轻蔑,毫无尊重可言,也正如,在拉一只小狗的颈圈。
“哎,不过当初好歹是一只还有狗粮可吃的看门犬,结果现在,主人不要了,就只能当一只流浪乞食的丧家犬了。哎,我早跟你讲过韩笑那个老家伙y得很也贱得很的,结果你偏不信……你说这又能怪谁呢?”
班森的眼底蓦地淌过了一抹痛苦而愤怒的火光。
林烟不禁失笑。回头望了望就开在巷子左前方不远处的甜品店,再转头,便是一脸的原来如此和理所当然:“呀,怎么,这么说你不开心,觉得受了侮辱生我的气呀?啧啧,我说你舍得吗?嗯?你不是爱我爱得都要死了吗?不然你每天跟个望夫石似地杵在这儿干什么呢?嗯?哈哈!不就是为了等我来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看我林烟一眼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给我买块蛋糕吃吗?哎……怎么喜欢我的人一个二个都是这样啊,明明都已经爱我爱得发了疯成了狂了,但都还是不敢说呢……这到底是你们有问题还是我自己有问题啊……诶喂,你倒是快说啊,到底是不是因为这样啊,嗯?我痴情的小班班~~?”
握着领带的那一只手轻轻地一晃一晃,姿态轻盈婉转,笑颜绝世无双。于是愤怒从班森的眼中逐渐消失融化了,而痛苦,却只沈淀得更加痛苦。
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怎么可能,还说得出话来。因为林烟刚刚所说的那么那么多,全部,就已经是他想说,和不想说的一切了。
班森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看样子,是已绝望地打算顺其自然,听天由命。
爱上林烟这样一个男人,只有两种注定的可能和结局:如果他不爱你,那么你就可以去死,而如果他爱你,那么他就可以,为你去死。
前者他愿意亲自送你上路,也无谓你有多痛多苦,而后者,哪怕前方刀山火海九死一生,他也都一路甘之如饴,在所不惜。
没有存在中间的状态,也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
这就是林烟。
忽然,黑暗中,班森惊喜地感觉到林烟的身体慢慢凑近了自己的耳边,而他竟为这样注定只是糖衣p弹一枚的接近触碰,很没骨气也不争气地,依旧那么无可救药地心跳加速,然后病入膏肓到呼吸暂停。
“明明不是我的错……长成这样明明不是我的错……”林烟的声音低沉,送入耳中,正宛如他的名字那样,炊烟嫋嫋,飘荡随风,“可是你们一个个都这样……都这样……知道么,这真的让我,很损y德。”
班森诧异林烟怎么会说出这么一句封建迷信的话来。而且听那口气,竟还是真的异常的苦恼与虔诚。不是装的。
困惑地沉默了几秒钟,林烟忽地一个起身往巷子口的甜品店里走去。
甜品店的老板自然是认得林烟的,一看到林烟这次竟然亲自光临他家小店,谄笑得简直连嘴巴都要笑得合不拢了,满脸的横r与细纹,只管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出来。巴结奉承,就跟女人的衣服鞋子那样,怎么做怎么多,都不会嫌过分。
当然他也顺便满脸嫌恶地指了指巷子里的班森──哪怕这个人曾经无数次地来过他们店里,作为林烟的跑腿,帮林烟买糕点。
见风使舵忘恩负义,大概,是人类的本能。
“今天您想要买点儿什么啊?嘿!咱们这儿刚出了新品种啊……”
“今天我要买你的店。”
林烟一皱眉一摆手,干脆利落地打断店主的废话,不耐烦地甩出了这么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店主瞬间懵那儿了。
“呃……啊……啊?”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才终于哆哆嗦嗦找回了声音。
“具体的流程明天我会叫过人来跟你详谈的。你只需要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而他──”说着头也不回只遥遥往后指了指班森的所在,面无表情,但绝对不是开玩笑地对着眼前面无人色,脸上卡白卡白,一副几乎就快要被吓晕过去的肥胖店主,一字一句,缓缓道来,“才、是、店、主。”
噗通──
某人顿时昏厥晕倒,因为高血压犯了……
就算不回头林烟也能猜得到,此时此刻,身后的班森盯着他的眼神究竟有多……感慨万千。
不过他也懒得去跟那人解释什么。反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废物家伙罢了。而他自己也很清楚,他其实,只是很单纯地想要补回来那么一点儿,已经亏损了太多太多的y德。
不管有没有用,但既然成了习惯,便总是难改。
迎着冷风穿过广场走了一长段路,林烟包里的手机突然突突突地震起来。林烟拿起来一看……
无语,皱眉,白眼儿,直接挂断──然后果断转头。
果然,目标一如既往出现在前方不远处三米左右。
“嗨,小烟烟~~”
同样,也一如既往轻佻痞气,外加骚包的坏笑声。
往夏如烟(十三)
林烟收回手机默默打量起面前的男人,眼睛渐渐微眯,浮起满额黑线。只见面前的男人虽然长得身形高大肩背宽阔,但却整个人仿佛脊柱塌陷,软绵绵的永远撑不直身体那般,只能歪歪斜斜,腰背略弯地站在那里。左手畏寒地揣在衣兜,右手则高高地举起手机,远远朝着前方的林烟无比得瑟地晃啊晃啊晃,一脸坏坏痞痞的贱笑。身上穿着一件下摆长过膝的墨绿色貂绒大衣,领子竖得很高很高,高得几乎都已经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满头肆意飞扬的栗色短发张牙舞爪地立在半空,发质又坚又硬,硬邦邦地贴在头皮长在脑袋上,远远看去,简直就像是顶了一只浑身火红的杂毛刺猬那样。皮肤倒是一身健康阳光的小麦色,一身错落有致矫健有力的运动型肌r,即便是被紧紧包裹在了那件厚重宽大的冬衣之中,也能隐约瞧出来其下那抹优美流畅的弧度轮廓。左耳上戴了一枚泛着漂亮银光的骷髅形耳钉,皎洁柔软的炫目光泽在四周华灯初上闪烁流淌的霓虹魅影里,糅合他此时此刻整个人的姿态气质,让空气中缓缓溢出了一丝,莫名暧昧的风流邪气。
──好吧,林烟承认,眼前的男人,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的确算得上是一枚品质优良,五官养眼,神貌兼备的帅哥,大帅哥。但是这种级别的帅哥林烟以前又不是没有见过,而且是见得多了(事实上,林烟每天自己照照镜子,就能看见一个绝世美男子了)。真正令他此时此刻眉头紧皱表情不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男人久久回不过神来的g本原因是……
天哪,别说他认识现在站在他三米以外的那个骚包家伙!因为那真的是……太、丢、人、了!一个抬手忽然重重抵住眉心,林烟丝毫不掩饰他如今满满一脸的鄙视外加崩溃,看那模样,似乎是已经嫌弃得,只要再多看前方某只耍帅骚包男一眼,那么下一秒的他恐怕就要颜面尽失,丢脸而亡了。
“真是……丢死人了李一南!你敢不敢不要每一次都打扮得这么怂!”林烟说得咬牙切齿嘴角直抽,口气里充斥着浓浓一股严肃认真的威胁警告意味,丝毫不开玩笑,“我先把丑话撂在前头,李一南,如果,你不在一秒种以内赶紧把你脸上那副大得离谱的装逼墨镜给我摘了的话,那你别说待会儿跟我一起吃晚饭了,以后走在路上,你也别说你认识我!我林烟不认识像你这种脑子有病的家伙。”
“呃……”
名叫李一南的男人闻言瞬间垮掉了笑容。于是啥也不管不顾了,直接一路惨兮兮地飞奔过来,一扬胳膊就轻轻松揽住了林烟和自己相比起来简直不要瘦削单薄太多的柔软肩膀,将他搂进了自己宽敞厚实的怀抱之中。所有动作熟门熟路一气呵成,看样子,是已经不知道和林烟这样子做过究竟有多少回了。想来两人应该是往来颇深,交情匪浅的。而林烟对于李一南这样习惯成自然的突发x袭击倒也并未拒绝抑或生气,只是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扫视了头顶的男人一眼,目光冰冻凛冽──很明显,那是不言而喻的警告,和呼之欲出的威胁。
“嘶──”
于是李一南瞬间倒抽一口冷气顿时就跪了。要知道林烟耍狠冷战的功力那可绝对不是盖的,而林烟最后的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也绝对不只是随便糊弄糊弄人好玩儿而已的。关于这一点,尤其是与林烟相知相熟多年的李一南,更是深知个中j髓,饱尝其间苦楚。一旦与林烟开启冷战模式,到最后,只有你自己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地去求他和好的份儿的,而他是绝对不可能率先向你低头认输的。如果双方真的都僵持不下,谁都不肯先投降的话,那么对于林烟来说,绝交就绝交了吧,无所谓的。那种揪心又伤心的感受,在李一南当初刚和林烟认识,为人还很自大,当然也很幼稚的时候,曾经刻骨铭心地感受过一次──再也,不想有第二次了。
“好好好!烟烟你别生气……我马上摘马上摘……马上就摘!”李一南再也不敢耽误也再也不敢不听话,赶紧手忙脚乱地取下了架在自个儿鼻梁上的那一副特大号骚包墨镜,擦擦镜片收进兜里,却到底忍不住一脸委屈地撇着嘴直泛嘀咕,“嘁……其实这可是gui刚上市的最新款呢。前几天我戴着它出席活动,明明迷疯了现场好大一群妹子的说……可是烟烟你从来都不萌我……啊啊啊!好了好了烟烟!你不是妹子你不是妹子!我不这样说了再也不这样说了!你别这么瞪着我行不……算我求你了别这么瞪着我啊烟烟!呼……咳咳……好、好吧烟烟,刚刚是我一时口误又说错话了……不过烟烟,有时候你多少也得体谅体谅我些嘛!你看我李一南好歹也是个红透亚洲半边天的天王巨星好不好!如果不好好做点儿变装就出门的话,那要是不小心被街上随便什么花花草草猫猫狗狗的给认出来了,引得一窝蜂的粉丝全都跟发了疯似地跑上来和我要签名拍合影的话……那可要怎么办啊?你知道我是推掉了多少通告挤出了多少时间,又打败了多少竞争者,才能好不容易约到烟烟你今晚出来跟我一起吃平安夜爱心晚餐的诶!怎么可以被那种破事儿给搅黄啊!”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番字字血泪,句句断肠的痴情控诉。然而林烟听了,却只是十分无语地扶额望天翻了翻白眼儿,然后便像再也忍受不了眼前人的愚不可耐那般,忽然一把伸出手去用力拽住了李一南的左耳朵使劲使劲地拧,顺便还凑近他脸畔皮笑r不笑,表情各种恨铁不成钢:“呵、呵……李一南,有时候我也真的不知道,你这个人到底是属于太自恋呢,还是真的就长了这么一个猪脑子啊?先不说大晚上黑灯瞎火的究竟能不能看清人脸都是个问题了,就说你大晚上的居然戴着那么一副夸张骚包的大墨镜……诶我说你丫到底是脑子进水还是脑子有病啊?这不更明摆了告诉别人你丫的就是一名人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简直就差没在你自个儿脑门儿上写上名人这两个大字了好不好!……还有,你以为在平安夜晚上出来溜达的人们都是些什么人啊?嗯?──那都是情侣啊!情侣们哪对不是连他们自己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甜言蜜语恩恩爱爱都来不及搞定的?你当谁那么有闲情逸致,会抽空来看你这个自恋狂啊!呼……每一次和我见面你都搞得这么怂……我林烟当初真的是瞎了眼了才会接受你的道歉重新跟你和好!知道么?我现在真的是越来越后悔了!和这种没大脑又想太多的蠢猪走在一起做朋友……真是我林烟一辈子的错误和耻辱!”
“……”
李一南现在已经完全不敢接口了。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是,他现在已经彻底被林烟这一通,几乎堪比机关枪连珠p似的速度念白给数落得整个人都傻傻木在那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恹恹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默默受着,耳朵疼也不敢讲,反正真要是疼得狠了,那也就只能龇牙咧嘴地鼻子倒抽口冷气,帅气的脸上盈满无可奈何,但却又如同“任君处置”那般,痛并快乐着的苦涩笑意。
一个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纯大老爷们儿,却竟能如此心甘情愿,无限度地忍受和无止境地包容这世上另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幼,但对他这般,几乎已经算得上是近似于百般羞辱的无理对待──g本不用问也无须怀疑,他对这个人,一定是有很深,很深的感情。
没错,李一南喜欢林烟,正如很多人都喜欢林烟。而林烟讨厌自己原本不喜欢的人却偏偏喜欢自己,讨厌到,甚至恨不得这样的人都能赶紧通通去死去死去死──可是这种讨厌里,这一次,竟并不包括李一南。倒不是因为林烟对李一南也产生了与之类似的情感,而是因为林烟把李一南,当做朋友。
是的,朋友。从顾客和b,到彼此取利互相偷欢的p友,到最后,终于渐渐发展成为的,真真正正的,朋友。
要知道林烟这种人的身边是鲜少会有朋友,这种中介于亲人和爱人之间的忠诚陪伴者,而他的生命里也很难想象,会有像友情,这样纯洁而梦幻的美好感情存在的。所以迄今为止如果真的要数的话,那么李一南不仅绝对能算是一个,而且乐观估计,恐怕,还就是那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
李一南的的家族在南边儿,从小一直生长居住的地方主要是港澳两地,尤其是澳门,那儿有很多国际有名的豪华大赌场都是由他们家族或明或暗投资运营的。而李一南本人也爱赌,曾经有一段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少年不知愁时光,他甚至将赌场当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在住,日日流连夜不归宿,纸醉金迷豪赌难收。因为上头还有一个为人严谨做事认真,注定要继承家业的大哥的关系,况且李一南本人的赌技也着实是很不错,赌徒生涯多年,赢的钱全部累积起来,几乎都可以买下澳门的几大赌场了,所以家里面才会对小儿子这种放浪形骸的轻狂行为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那么就随便你乱搞吧,这样子纵容宠溺的无所谓态度。那个时候的李一南自己原本也以为,他这辈子,估计就会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但也没心没肺,当个吃喝玩乐嫖赌抽无所不会的花花公子,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了的,结果当他挥霍过到自己十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在某一个,明明和之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的凌晨深夜,李一南坐在繁华喧嚣烟气缭绕的巨大赌场里面,又一次全胜而归,耳边充斥着一浪高过一浪极尽鼎沸的欢呼讨好声之时,他却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底仿佛空无一物沧海桑田那般,寂静无声,萧条一片。与之相比,那时那刻,他身边所有疯狂燥热,骚动不安的一切人和事,情和景,竟然都显得那么那么的无聊,无趣,和没劲。赌博,这种曾经令李一南无比热血沸腾而又激情昂扬过的东西,却就在那么突如其来的一瞬间里,失去了新鲜。或许对于像李一南这样有钱更有闲的男人而言,喜新厌旧不止是人类一种无药可救的天x本能,并且其实还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人生追求。于是后来的李一南因为没能再在南边儿找着什么可供打发解闷儿的新乐子,所以便在随意给家里打了一声招呼以后,就直接拖着行李拽上箱子,往北边儿大陆上去了。后来机缘巧合y差阳错的,他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拍了电影当了明星,同时也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去了【宠儿】,认识了林烟。
李一南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他正和s市政府某位高层的官二代大少爷,王远山,打得火热。和其他所有第一次见到林烟的人一样,当林烟穿着一件纯黑色的深v领开襟衬衣,昏光暗影尤其衬得他肤色雪白眉目如画,神情慵懒倦怠,姿态优雅似猫,而又被王远山那般极尽亲昵地搂着抱着从自己的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一南简直惊艳得,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当一声掉进手中几乎就快要拿不稳的酒杯里去。身边同他一起来【宠儿】的哥们儿齐逸,生平第一次见到李一南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神魂颠倒的狼狈模样,乐得直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边将他惊掉地的下巴砰一声接回去,一边拍拍他的肩膀敬酒感叹:“怎么样,我刚刚讲的那话没错吧?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哈哈!还有哦,人人都说真正的帅哥美女是不屑于混娱乐圈的,现在,你相信了吧?”
李一南当时只顾着伸长了脖子目送前方林烟逐渐走远消失,但仍余韵嫋嫋经久不绝的销魂背影,听见齐逸的问话,g本没能察觉出来其中调侃自己的那一点儿讽刺意味,只是讷讷地点了两下头,眼神无光,表情呆滞。齐逸是个过来人,一见到此种反应,便立马咋舌无语掉了:得,林美人神功盖世功力又增,既上次的王远山以后,刚刚又秒杀了一个重量级货色。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不相信一见钟情,也觉得一见钟情并不可靠。然而对于林烟来讲,如果一个人对他连一见钟情都无法做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对林烟动心动情的可能了。无法一见钟情,那么就永远无法钟情──无论,再见多少次。某种程度上,林烟连长相都是极端的。他自己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所以面对他人对自己的感情,他也留不出什么中间转圜的余地。
而后来的很久齐逸才看出来,林烟对李一南那何止才是秒杀,那g本就是绝杀。杀得简直都死无葬身之地了。自从那一晚初见林烟以后,李一南整个人就都差不多疯癫完了,觉得看谁都是没有五官的一片白板儿,甚至包括原本自恋如斯的他自己!心痒难耐之下李一南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于是干脆利落地动用了身边各种手段关系,挤掉了原本排在王远山之后等着包养林烟的各路名流大腕儿们。虽说那花费了他很大一番功夫,也吃到了很多从不曾尝的苦头,可是当把林烟抱在怀里的那一刻他瞬间就被治愈了。真的,他觉得值得,很值得。
本来李一南的三分钟热度在圈里面是和他的赌技一样赫赫有名的,然而这两样一向令他引以为豪的独门绝技,到后来,却都被林烟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地,瞬间就秒掉了。先说赌。林烟是真会赌,各种赌,既有自身资质,更有幸运眷顾。而会赌的人都知道,其实在很多的时候,后者,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林烟一开始会玩儿的种类的确比不过李一南这个从小就在赌城赌场赌坊里面泡大的家伙多,但是只要林烟学会了,那么他就是无敌的。直到现在李一南都还会经常带上林烟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别墅一次x赌上个几天几夜,而每一次的结果毫无例外,总是林烟赢钱赢到手软抽筋,到最后恹恹无趣地看着他们鄙视说:和你们玩儿真没意思,你们实在是弱爆了。
要是换别人这样恶言诋毁李一南的赌技,李一南早就一拳挥过去揍死那丫的了。不过因为是林烟说的,所以李一南别说愿赌服输,甘之如饴地挨着了,就算是要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输给林烟,他也都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再说三分钟热度。──但这其实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因为这门绝技对于林烟而言g本就不曾存在过。当一遇上林烟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死了。
李一南曾经和林烟冷战过一次,是由他自大而幼稚地率先发动的。只是那也不能怪他。因为理由确实是,太伤人了。
那是在一次床事过后,林烟一如既往淡淡漠漠地趴在床沿吃水果补充能量,但李一南就兴奋得不行,骑在林烟身上一边往他嘴巴里边喂草莓一边各种撩拨,然后抚着他光洁滑嫩的背脊陶醉地说了句:“烟烟,不是我自恋啊,是齐逸跟我讲的。他说从他这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你对我,比对你以前所有的情人都要好诶!嗯?是不是这样啊烟烟?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然后李一南永远也忘不了林烟对他说了什么。
“哦?他这样跟你说过?嗯哼……没想到他一个唱歌的,感觉还挺敏锐的嘛。呵呵,对啊,所有情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李一南了。因为你和我最喜欢的人,方方面面,都最像了。”
方方面面,都和黎唯哲,最相像了。
时间一久李一南已经忘记了自己当时那一瞬间愤怒痛苦的感觉,但却始终长久地记得当他单方面和林烟开启冷战模式以后,那种更加痛苦绝望的感受。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他被无边的想念击倒了,但可悲的是,林烟或许g本从来,就没有想起过他。哪怕只一瞬间。
一个在乎的人和一个不在乎的人,无论发起什么战斗,前者都是注定的败者。
所以李一南输得一塌糊涂。而现在他和林烟这样,让很多爱慕林烟的家伙都嫉妒不已的p友关系,与其说是李一南后来凭借自己的道歉和真心努力挽回来的,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有些像黎唯哲,所以才被林烟青眼相加,赏赐得来的。
往夏如烟(十四)
以前李一南在南边儿混得风生水起如日中天的那些年少岁月,轻狂时光,有位本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哥们儿却因为爱上了一位清纯可人的小女生,从此戒掉一切心无旁骛,只心甘情愿当她的二十四孝好男友,好丈夫,巨大的前后反差教他们一众兄弟都看得不胜唏嘘,万千感慨。尤其是李一南,更是完全不明白那女生究竟好在哪里,明明与他们司空见惯了的极品女人们相比,既不漂亮也无品位,没有家世更谈不上气质──g本,就不能比。然而当听到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那位哥们儿却只是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可玩儿了许久许久,嘴里叼着的那g雪茄,也到底还是没有点下去。因为那女生叫他戒烟。
那时候的李一南搓着浑身暴起的皮疙瘩满脸受不了地调侃嘲笑他,但他却用一种过来人般的深沉语气,对着自己的好哥们儿李一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以前我也打死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你看言情小说吗李一南?也许故事里的情节不全是假的,每一个花花公子到最后,总是会遇上那一个能治得了他的终结者的。而我的终结者,就是她了。”
当时的李一南有多酸牙这句话,现在的李一南就有多信服这句话。【每一个花花公子都有他命中注定的终结者】。而李一南恍惚觉得,林烟不仅已经终结了他曾经所有荒唐的过去,还似乎已经终结了他未来,全部可能的一生。
或许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爱而不得;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个人,令你痛而不舍。
李一南认了。面对林烟,他早就认命了。
李一南的个子很高,林烟比他矮了大概有将近一个半头左右,所以李一南很喜欢单肩搂住林烟的这个姿势。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林烟毛茸茸的柔软头顶便总是能抵在他的下巴上,而那仿若电流般瞬间窜过身体的微妙触感,无论已经体验过多少次,然而新的每一次,都仍是能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不可遏制的心痒,和难以言说的心颤。
这份接触让李一南忘却了羞辱。或者说林烟的一切总是能让李一南心甘情愿地忘却,林烟无谓有理没理,而总是任凭心情随意加之于他的百般羞辱。反正他被林烟数落也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就已经从最开始的气急败坏完全不能接受,被虐到现在的甘之如饴习惯成自然了。可能齐逸当初的那一句,【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还应该有一个全新升级的更高版本才对:【哪怕再高高在上的人一旦迷上了林烟,也都会自愿放下身段颜面,低到他们曾经从不敢想的,尘埃地底中去】。
两个人一路默契地无话,就这么安静地走了一会儿。李一南是不敢说,而林烟则是懒得说。中途仍然有路人不断地将目光投向他们,而那眼神一看便知,是满满当当无处可藏的惊艳。李一南因为怕林烟真的不理自己所以不敢再戴墨镜,因此就只能烦躁地拉高衣领,努力遮挡住自己的大半张脸。
但林烟走着走着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先四处瞥了瞥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又再扭头看了看头顶小心翼翼的李一南,眨眨眼睛,好笑地笑了:“喂,李一南,我发现一段日子不见,你真是自恋得越来越没谱没边儿了啊。你和我林烟走在一起,真的就那么有自信,别人眼睛里看到的对象,一定会是你这个超级大明星?”
李一南登时怔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林烟这番话里的意思的时候,心中立马激情狂涌冲动如潮,真恨不得当场就对着那一张娇媚莹润开合翻飞的鲜艳唇瓣,狠狠地攫下去。每个人都爱林烟的美貌,而李一南独爱和最爱林烟这样,不可一世的狂妄模样。因为他是真的有资格。林烟怕冷,今天只穿了一件非常普通的纯白色羽绒服。他不是只要温度不要风度,因为他g本就没有过这样的困扰,从小到大无论他穿什么,都是既要了温度,也有了风度的。当然所有原本普通的衣服一旦穿在林烟的身上,那么也就不普通了。他美到可以让人靠衣装这句话,被反过来说。羽绒服上连着帽子,周围缝制了一圈细细密密的绒毛,毛茸茸软绵绵的,而林烟脸又小,远远看去,竟似乎整个脑袋都陷在了大团大团的白色花朵中那般,四周光影涌动霓虹闪烁,越发衬得他粉嫩如玉眉目如描,眼底波光流转,可爱得不得了,也j致得不得了。和李一南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不良怪叔叔和少年高中生的诡异组合一样。任谁也想不到,其实林烟比李一南,要大得多了。
李一南呆在那里看得心热身更热,但偏偏现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大庭广众之下又做不了什么,只能无比郁闷地想,这个样子的林烟总有一天,是会把他的小兄弟憋出病来的啊!抓狂中,李一南躁动地抓抓头发,忽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似地眼珠一动,罪恶的右手伸进大大的衣兜口袋里了,然后……无比贱贱地笑了。
“嘿,烟烟,你冷不冷?”他低下头去,凑到林烟的耳边轻声蛊惑。
林烟一个偏头躲开耳边瘙痒的气流,皱着眉头抽了抽早已冻得红通通的鼻尖,一边加快脚步一边翻着白眼儿不耐道:“废话!冷死了!如果不是因为你说有一家很好吃的私家j品菜馆的话,我才不会在这么冷的天跟你出来好不好。叫外卖方便多了,然后还可以叫上王远山和齐逸,咱们好好搓上几盘儿。”
搓上几盘儿……李一南一听这几个字就忍不住嘴角直抽。要知道和林烟搓麻将,结局一个字,死;两个字,惨死;三个……不,一句话,死无葬身之地。
李一南迅速从衣兜里掏出来了某样东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快地盖到了林烟的头顶,满脸得瑟而邀功的贱笑:“现在还冷不冷烟烟?怎么样?是不是暖和多了,嗯?”
柔软厚实的帽子完美地挡住了大部分狂风,和刚才相比起来,的确是要暖和得多了。但林烟怎么看眼前李一南的表情,都觉得这个男人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狐疑地伸出手去往头顶上了……唔,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咦?等等,这个……这两个立起来的东西是什么!?
因为毕竟暖和的缘故,所以林烟没有立马扯掉帽子,但他仍是缓缓地眯起了眼睛,危险地看着面前的罪魁祸首,懒洋洋道:“猫耳朵?啧……李一南,许久不见,你的恶趣味也和你的自恋病一样,越来越严重了哦?”
然而此刻的李一南已经完全沉浸在林烟戴上猫耳帽的惊人美色当中了。林烟自己看不到,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萌得天地无色日月无光海枯石烂惨绝人寰……!
失了魂儿的李一南开始受不了地自我揭底:“烟烟,其实家里面我还准备了兔子耳朵狐狸耳朵雪豹耳朵狼耳朵狗狗耳朵……哪天来我家咱们一起试试吧!我叫赵暮来给你拍照!我要珍藏!”
本来林烟对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反正以前又不是没有别的客人让他穿过什么各种各样的奇怪衣服,只要是真的好看也舒服,那么他不会矫情得拒绝。只是因为听见了赵暮这个名字,林烟的表情便霎时一凛,抬起头沉默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眼神淡淡,直到把李一南看得大冬天的居然浑身冒冷汗,这才莞尔一笑终于放过了他,重新低下头去懒洋洋道:“行了李一南,你不用在这里想法设法地试探我了。我知道你和赵暮关系不错,但鉴于他帮着某个贱人,所以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你不用在这里白费力气了。”
李一南刚刚就被林烟给盯得膝盖发软,而现在听完林烟的话,更是觉得自己简直就要跪了。抬起胳膊抹抹额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李一南不禁苦笑:也许烟烟不见得是智商有多高,但他的确是太敏感也太敏锐了。在他的面前耍心机,玩儿话中带话这样的老把戏,基本上就是个见光即死的惨淡结局,g本行不通的。
于是长长叹了口气,李一南动手揉揉林烟绒绒软软的头顶,下巴也不安分地挨上去蹭蹭,鼻翼微动轻轻一嗅,便闻到了林烟身上那一股玫瑰j油味的浓郁沐浴r香气。而他为此,深深,深深地陶醉和着迷。
“是我错了烟烟,别生气,别生我的气,”李一南环着林烟轻声在他耳边坦白道,“我和赵暮的关系确实是不错,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挺有才,人也蛮有意思的,但关系也就只是不错而已了,怎么能和烟烟你比呢?至于柳君城,那我就更懒得管了,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听到这里闷在李一南怀中意味不明地随口“嗯”了声,嗓音沙沙懒懒的,勾人得很。
想了想,林烟忽然问李一南:“对了,问你。如果换做是你,你会喜欢像柳君城那样的人吗?”
李一南被这问题给问得几乎心都快要烧起来了,深深一个吸气任由自己醉倒在那一片浓浓的玫瑰香气里,良久,才压抑着情欲哑声回答道:“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美人,是烟烟你。”
林烟弯起眼睛满意地笑了:“嗯哼,这还差不多。”
感情与长相无关──这种普世价值的真理放在林烟这里,却并不成立。在他看来,一个人只有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爱上自己,那才叫做真爱。如果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跑过来对他表白,说我不是因为你的美貌才爱你的,那么比起相信他,林烟倒更宁愿去相信自己是一个丑八怪。
李一南的情欲还没能完全压下去,就感觉怀中的林烟又忽然大幅度地动了动身子,仰起小脸,满眼盈着一空细细碎碎的流光,笑眯眯地调戏问他:“对了,上部戏里你不是和季晚潇搭档的吗?季晚潇也是美人啊,而且还是有名的混血美人呢,你和他朝夕相处了好几个月,难道就真的一点儿没动心过?一瞬间都没有?”
李一南低头看着眼下林烟这一张,几乎已经美成了一幅泼墨桃花那般灼灼其华的艳丽脸庞,只觉心中滔天烈火,将他淹没。
“没有,一瞬间都没有。季晚潇是美人没错,但烟烟你可是大美人啊,”李一南故意夸张地拖长了那个大字,干涩地吞吞喉结,眼眸深处,缓缓晕出了一团浓得化不开的弥漫黑雾,压抑狂暴,就像他此时此刻,隐忍沙哑的嗓音那样,“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
林烟微眯着眼睛,嘴角浅浮着一抹也许是得意,又也许是轻蔑的淡笑,神情满足而骄傲,诱人得就好像是一只吃饱了鱼的波斯猫。看样子他的确是很享受刚刚李一南的那一番话里,对他美貌至高无上的赞扬。
李一南在上面看得各种心痒,一个吞咽之后终于再也忍耐不了,直接一个低头凑近,极其响亮地在林烟的左脸颊上,重重啵儿了一口。
林烟对此倒是不反感,反正他和李一南连那种事情都已经做过无数遍了,如果现在还计较这种“肤浅”的接触的话……那就实在不是林烟的天x,也更加难免显得矫情。只是──
林烟耸耸肩,歪头看着李一南,笑得调侃:“咦,某人刚刚不是还怕被围观怕得要死吗?怎么现在胆子变这么大了?不担心明天娱乐报纸的头条写你,【天王巨星李一南竟在平安夜晚与某男子当街拥吻】,这种东西吗?”
李一南虽然只亲到了林烟的脸蛋但也觉得很满足,很美妙了。反正林烟全身上下的一切对于来李一南说都是毒品,都是毒药。现在李一南整个人都仿佛轻飘飘恍忽忽的那般,听见林烟的问题,竟然很欠揍地闭口不答,笑而不语。
林烟皱皱眉,刚想又伸手去拧李一南的耳朵,骂他装什么深沉,就猛然听见身边响起一道清脆尖利的稚嫩童声:“妈妈妈妈!你看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啊!”
“……”
林烟的脸瞬间黑了。
原来头顶上的帽子……作、用、在、这、里、啊!
最后,李一南是一路忍着左耳上的剧痛,带着林烟去到【意难忘】的门前的。
约林烟吃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当然早就已经预定好了这里的豪华包厢。下车以后两人直接从通道进去。林烟对这家店的装潢格调倒是挺满意,但就是很看不起这个店名。
“【意难忘】……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装逼的店名。”
李一南听见林烟的话差点儿没直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转过头无比惊讶地看着林烟,奇道:“咦?烟烟,你以前……不知道有这家店吗?”
林烟看看李一南,有些惊奇李一南居然会这样回问自己。勉强想了想,但还是没能从记忆中搜索出来任何有关这家私房菜馆的具体信息,于是便道:“我为什么要知道。我该知道吗?”
李一南的表情更惊奇了,有些不敢置信:“烟烟,现在包你的人……难道不是夏昭时吗?”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林烟登时愣了一下。他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再听到过夏昭时这个名字了,甚至一个多月的宅男生活差点儿都让他忘记了,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么一号人,并且这个人如今,还是自己的客人。林烟搞不明白李一南现在为什么会突然间提起这个贱人来,于是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干嘛提到他?……是啊,那又怎么了?”
李一南抓抓头发,不解:“啊?那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烟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非常不妙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就听见李一南说:
“【意难忘】就是夏昭时开的啊。只是因为我今晚想要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才没事先跟你讲的。可是你跟夏昭时都已经一个多月了,难道他从没带你出来吃过……也从没告诉过你吗?”
迷恋林烟如李一南,并不知道更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也有人,对于林烟的美貌,并不感冒。比起欣赏,他们更愿意选择忽视,虐待,折磨,甚至是舍得摧毁,这样的一个美人。因为从中得到的快感,比起单纯的美色,更加令他们着迷和沉醉。
往夏如烟(十五)
在知道自己此刻踏入的这家,名叫【意难忘】的j品私房菜饭馆,结果竟然就是夏昭时那个贱人开的以后,林烟的心情和表情,都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同程度的复杂或纠结。但既然人来都来了,那就万万没有掉头就走的理儿,否则以后,若是被圈里和道上,某些不明了内情真相的八卦人打听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还以为他林烟是怕极了夏昭时呢。但事实上林烟只是讨厌,非常讨厌,那个洁癖王和控制狂而已,讨厌得恨不得夏昭时立刻就破产赔钱,穷困潦倒而死,所以只要一想到自己现在来这里吃饭,但其实说白了就是要给那个家伙贡献收入,林烟就实在没办法控制地觉得不爽和憋屈。
不过人归人,然而【意难忘】的菜,林烟却不得不承认,倒的确是烧得很不错的。尤其李一南非常熟知林烟的口味喜好,大部分点的都是些辛辣椒麻的重口味食物,真是对极了他的胃口。而会害林烟过敏呕吐的各类海产类食品,在一张被摆得满满当当琳琅缭乱的方形餐桌上,则是连半只影子也瞅不着。汤是林烟永远雷打不动逢吃必点的天麻炖r鸽,而至于饮料,则是林烟一向喜欢,也完全中式的黑豆豆浆。
林烟不是不会喝酒,点豆浆也不是为了卖萌装纯。先不说林烟g本就不是那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况且他本人就最是瞧不起也最看不顺眼的犯贱货色;就单从林烟那一张天下无双,举世无二的容貌来看,他也完全没这个必要。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林烟不喜欢喝酒罢了。
事实上,基本上吃喝嫖赌这四样东西,长期混迹于s市夜店圈的人们都很清楚,多年霸据着【宠儿】 1的林大美人是当之无愧,全部,都占完了的。甚至林烟的酒量就跟他的赌技一样,绝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令人叹为观止。试想,就连像黄冶这种,圈里面赫赫有名的大酒徒老酒鬼,当第一次看见林烟喝酒的时候,都不禁被林烟的好酒量给震惊得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一向巧舌如簧舌灿莲花的调酒师当场就给看得傻在那儿了,嘴巴里吓得,几乎吐不出一句意思明确,清晰无误的完整的话来。只能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林烟一杯续一杯,一瓶接一瓶地,仰头往自己的肚子里面拼命拼命地灌酒。尽管他明明把度数一次比一次调得高,可是那对于林烟来说,却仿佛跟完全没差似的,好像喝进去的全是无关痛痒的白水。别说醉了,印象中,似乎连脸红,都没能见着过一次。
所以后来渐渐地,林烟也就不那么喜欢喝酒了。偶尔出去吃饭聚餐,一桌子成年人无论男女老壮,点的全是些度数极高的极品烈酒,放话豪气冲天,扬言不醉不归。只有他林烟一个人,非要孩子气地点饮料来喝。表情郁闷委屈,耸着肩,低低的声音里面,听不出语气究竟是自傲,抑或是自嘲:“不喝酒了,那么难喝不说,结果还怎么喝都喝不醉……忒没意思了。”
如果喝酒不能醉,那么于林烟而言,倒还不如不喝,来得痛快干脆。
等到这一顿所谓的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语)差不多就快要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林烟也终于大致上搞清楚了,夏昭时和【意难忘】的关系渊源。虽然说夏家从好几代以前就早已在美国扎g掠地,如今的地盘势力也基本是分布在国外,但与中国到底是血脉相连,况且如今的中国发展迅速,谁不想来这一片新近崛起黄金遍地的庞大市场里,分一点羹,吃一点r呢?而【意难忘】,既是夏昭时十六岁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夏家用来给夏昭时证明自己能力和手段的一块高跳板和垫脚石。而最终的事实证明,夏昭时也的确是很有头脑和天分的。从异国他乡开起来的,差一点儿就关门歇菜掉的第一家【意难忘】,到后来回归故土时变成的,人气爆棚客流满载的【意难忘】全球连锁──在不过短短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任由世界风起云涌四方风云变幻,但夏昭时不仅完美地证明了自己作为夏家一下任继承人所必须拥有的足够实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在这片全新的土地之上,分到了蛋糕,也站稳了脚跟。
林烟从李一南那儿心不在焉七零八落地听完了这个,简直可以登上《心灵汤》或者媲美《成功大全》的励志故事,最后满足地喝了口r鸽汤,眉目微淡慵懒,语气似笑非笑:“真是看不出来啊李一南,没想到你一个遍地粉丝的大明星,结果居然是夏昭时的脑残粉呢。啧,听你刚把他给夸得,就差没直接说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了。嘁……什么【意难忘】,名字取得这么文绉绉的,恶心装逼得要死,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拿餐饮业来洗脏钱的吗?你家不也搞这个的么?而且还搞得多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到底在激动什么啊激动。”林烟毫不客气地冲李一南大大翻了枚白眼儿,冷淡的表情里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嫌弃的鄙视,更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夏昭时深深的厌恶。
李一南就坐在林烟的左手边旁,拿起纸巾替他揩了揩油光闪耀水泽莹润的嫣红双唇,心中一个轻痒骚动,便忍不住低下头去浅浅含了一口。没生气,反而扬起一脸坏坏撒娇的贱笑:“喂喂,我这分明就是嫉妒啊好不好!我是你的脑残粉还差不多咧烟烟~~你看你看,脑残得简直都没救了。”咂咂嘴,李一南瞬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眸中乍然迸s出两道仿若饿狼扑食般绿油油的嗜血j光:嗯,他的烟烟果然一如既往的好好吃!好美味!真想就地扑倒啊……
然而林烟一闻言,却仿佛是听到了个天大的笑话那般,再也忍受不了地立刻捧起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哈哈!你嫉妒夏昭时?你嫉妒夏昭时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很幸运地荣升为我林烟这辈子第三讨厌的贱人了诶,就紧排在庄景玉和韩笑的后面,凌望和柳君城的前面,你真确定你嫉妒他?”歪头想了想,林烟似乎是觉得这个乌龙桥段愈发搞笑了似地,脑袋埋进臂弯一手按着肚子一手狠命捶桌,双肩颤抖闷笑不已,“哈……哈哈……肚子好痛……早说过吃饱了饭不要逗我笑的啊混蛋……!你到底嫉妒夏昭时什么啊李一南?难不成是嫉妒他比你更被我讨厌吗?哎,傻瓜,你在担心什么?跟他相比起来,我当然是更喜欢你的……我绝对是更喜欢你的啊。”
哪怕是这样g本不算表白的恶意x“表白”,但因为从林烟的口中说出来,所以也依然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猛烈的天摇地转,头晕目眩,x口发烫,以及,燥热难耐。犹豫几下,他缓缓凑上前去轻轻蹭了蹭林烟被房间和佳肴的热气给蒸得红扑扑粉嫩嫩的左脸蛋儿,颇为感慨但也略显不安地说道:“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烟烟……但是我总觉得,烟烟,你好像很……嗯……在意……夏昭时的样子,”李一南皱着眉头思索了很久很久,这才终于选中了“在意”,这个他自以为准确无误的词语,“我知道你是很讨厌他,但是我又总觉得,你对他的讨厌,和你对庄景玉韩笑凌望还有柳君城他们的讨厌……都不一样。”
话音落下,巨大的沉默在安静的包厢里缓缓蔓延开了一段,或许实际上只有短短几秒的短暂光y,然而过起来,却仿佛已是整整一个世纪那般,太长太长的冗长时光。
早在听到李一南说出“在意”这个词语的时候,林烟的脸上就霎时冻结住了那一片,原本收都收不住的肆虐笑意──并且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一切竟然是那么那么地顺其自然,自然而然,g本,不需要费他丝毫的吹灰之力。于是林烟便忍不住冷笑地想,果然,他讨厌夏昭时,而夏昭时,也已经很荣幸地成为了他生命里,最新的梦魇和魔障。
揉着肚子慢慢地抬起脸直起身来,林烟面无表情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良久,唇线才又那么微微地往上一扬,嘴角处逐渐牵扯出了一抹意义不明,也许,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浅淡笑容的霜雪冷清,“你刚刚说什么李一南,敢不敢再说一次?”然后便停下来不再继续,片刻,深艳的眉眼在头顶橙黄柔暖的灯光照耀之下,却缓缓晕染流开出一抹压抑疯狂的狠戾杀气。毒一样的妖媚五官,笼罩着一种血腥而狰狞的极致美感,“有种,你就再说一次。”
李一南一见此状便知,是林烟乖觉怪异y晴不定的老毛病,又犯了。然而造孽的是,林烟的这副模样,他虽然害怕怕得要死,可偏又迷恋迷得要命。
林烟很快就真的笑起来了:“呵,在意?哈哈!行了,不用‘也许’了,我现在就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诉你李一南,那‘绝对’,是你的错觉,”林烟一边说着,一边径自推开李一南的胳膊站起身大步往外走,头也不回地干脆道,“还有,我警告你李一南,如果,你还想跟以前一样和我共度完这个晚上的话,那你从现在开始,就最好别再在我的面前提起某个贱人的名字。老实说,这一路,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转过身无奈地看着林烟快速消失在门外的匆忙背影,李一南苦笑着叹了口气,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还不是,只有赶紧追出去。尽管他至今仍然完全没有搞明白,林烟的生气点究竟在哪里──到底是被说中了事实的恼羞成怒?还是被冤枉误会了的愤愤不平?
然而李一南私心希望,能是后者。毕竟夏昭时对于林烟的影响力,在他这个旁观者看来,的确是,高得有些过分了。尤其是只要一想到林烟本来是一个那么心冷绝情,不仅是早已经阅尽了过舟千帆,而且还曾经过沧海巫山,g本就很难再被打动和感染的男人──这样一对比起来,夏昭时对他那莫名其妙近乎到匪夷所思,有时候,甚至是严重到常常会搞得他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强大影响力,便会不由自主地显得更加的不言而喻,呼之欲出。所以虽然林烟很生气,可是李一南仍旧在心里面固执地坚持,自己刚刚所说的在意,并不是用错了词语。
但其实他多希望,比林烟更希望,是自己,用错了词语。
出了包厢以后,李一南被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专属的结账柜台,而林烟则被另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可供休息娱乐的厅等候。领着林烟的这一位是个美女,连林烟随意瞥了几眼之后都绝对认证的,货真价实的美女。不过倒不是胜在五官有多漂亮惊艳(那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自己),主要是胜在气质天然清新,而且,最重要的,身材很正点。
但让林烟受不了的是,这个女人从一看到自己和李一南相伴同行开始,就一路憋笑到了现在。那笑容很怪,不过林烟是个gay而且又常年混迹夜店,因此早就很明白这种笑容背后的意思。他只是不理解,直到至今仍不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喜欢看两个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这是什么鬼嗜好破兴趣?可能说出来都没有人信,林烟当了这么多年的gay,几乎大半辈子的gay,而且简直都可以说是一代名gay了,但是他从来不认为同x恋是正常的。只是因为除了对他妈以外,林烟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别的任何女人产生感情,所以他常常总是在想,也毫不怀疑,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还能有一个女人可以像他的妈妈那样,风华绝代,姿容无双,那么他一定,死也不会喜欢男人。
或许李一南的那句话是对的。【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的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而林烟,早已见过最美的女人。
李一南过来的时候,猛地一伸胳膊,便一把从沙发上捞起了因为吃饱了而显得极为懒洋洋软绵绵的林烟温柔入怀,然后毫不避嫌地低下头去,亲昵舔吮着他的可爱耳垂,脸上笑容陶醉而恶劣:“烟烟,我突然发现古人总结得妻不如偷妾不如偷的这个道理,真的是太对了。你看,虽然我很喜欢包你,但是我更享受你被别人包的时候,还总是抽空和我在一起的感觉。”
因为那会让李一南觉得,他很重要。
林烟微眯着眼睛打个了哈欠懒懒嗯哼一声,对李一南的这一番话,勉强算是回答和赞同。
可是当走到厅门口时,两个人不经意地抬起眼往前一看,下一秒,便都默契地同时停住了脚步。真是说曹c曹c就到。只见不远处的大堂服务台前,夏昭时正和另一位年纪相仿的英俊男子站在一起,与服务台后一位肥嘟嘟的胖服务生说话聊天。不……准确来说,其实主要是那两个人在说话聊天,而夏昭时只是面带微笑地站在一旁,默默看着。
李一南一看到夏昭时出现的瞬间就禁不住y郁地皱起了眉头,忍了忍忍了又忍忍了再忍……但到底还是没能忍住,抓抓头发无比郁闷地砸了句:“y魂不散……真他妈倒霉!”而后转过头,就看见林烟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似乎连眼睛都有些看直了,时间一久眸光深处,甚至还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了丝微难以捕捉,也无法言说的光亮。于是李一南心中莫名就觉得很不爽,也很不祥。
忽然林烟舔舔舌头,一脸猎人发现猎物似的兴奋表情,问:“站夏昭时旁边的男人是谁啊?”
李一南犹豫了一下,才道:“你是不是觉得他有点眼熟?”
林烟一愣。
李一南叹着气揉揉林烟的头发:“他叫江臻。算起来,跟黎唯哲还有点儿亲戚关系,”顿了顿,“……他老爸江亦和黎唯哲的老妈黎晏心,是表姐弟。”
解释完后,林烟的表情正如李一南所想的那样顿时变得微妙复杂了起来,但却又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微妙复杂得很久很长。半晌,林烟忽然推开了李一南的怀抱自己站直身子,用一种他其实完全不觉得道歉的口气向李一南道歉道:“对不起了李一南,今晚我恐怕不能和你一起过了。不过你要是真那么欲火焚身得厉害的话,我可以打电话帮你叫【宠儿】前几天才新晋的6来,很漂亮的一个小少年,上个月才刚满二十,比我年轻多了,身子也好,很软很白还很纤细,肯定能满足你,你会喜欢的。”
李一南完全无法想象在听了林烟这一段几乎可以气死人的话以后,自己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终于勉强压下去了心底那一片,狂暴滔天的怒意。他危险地眯起眼睛几近暴躁地低吼:“我不要别人!你想也别想!今晚你是我的!”
林烟听后皱了皱眉,冷笑:“我是你的?哈,李一南,我说,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刚刚的话只是为了通知你这一件事情而已,并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的。你最好给我搞清楚一点。”说完再也懒得看李一南一眼,直接迈出脚步往夏昭时走了过去。
“……嗨,好久不见,”他从夏昭时的右边接近,在那三个人皆有不同程度惊讶诧异的目光之中忽地抬起双手,一下子挽住了夏昭时的胳臂──这是他们两个人认识以来的的第一次身体接触。奇妙的触感让林烟微微有些得意,心中暗想,这个洁癖狂,估计是不会再要他身上的这一件衣服的了。眨眨眼睛,林烟笑得绚丽而肆意,“夏昭时,终于又见到你了。上次是我不好……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但始终没找着机会……那个,你右脸上的伤,好了吗?”
其实现在夏昭时的右脸几乎看不出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林烟知道,那么他也是绝对分辨不出那一小片淡淡的微青由来的。
夏昭时的表情倒是还好,但一旁的江臻倒是率先忍不住了:“我靠不是吧……夏昭时,你上次的那个伤难道是被眼前的这位大美人给弄的吗?”说着上下打量了一下林烟,眼底缓缓泻出了一片纯粹观赏式的赞美惊艳,冲着夏昭时眉飞色扬地吹了吹口哨,眼眸里多多少少含着几抹戏谑逗弄的坏笑,拉长了脖子和嗓音戏谑道,“哦──我说谁能伤到你呢,原来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打是情骂是爱的原因啊。啧,真是看不出来啊,夏昭时。”
林烟闻言笑得愈发张扬。夏昭时不置可否地朝江臻和对面同样早已看傻的胖服务生道:“等会儿你们去玩儿你们的,我就不去了。”
江臻握着拳头轻捶了他的肩膀一下,挑挑眉:“明白,只要你悠着点儿就行。”
夏昭时微微笑了一笑:“我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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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夏如烟(十一)
林烟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状态果然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整个人干干净净舒舒服服,躺在卧室宽大柔软的大床上,裹着被子缩成一团。客厅厨房里,隐隐飘来一阵阵催人食欲的清淡粥香。
知道凌望还没有走,但是又有好吃的早餐享受……林烟面无表情地滚在被窝里默默纠结了一阵儿,最后以胃里的一声咕噜叫,结束了这一场毫无意义而又完全败北的天人交战。
林烟很快翻下床刷了牙洗了澡,将自己给收拾好了。其实光看他的模样实在让人很难想象,他竟然会是一个起床起得如此之早的人。大概因为他长得妖孽,所以人们也总是自然而然地先入为主,觉得林烟就应该是那种黑白颠倒日夜不分,晚上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而白天昏昏沉沉蒙头大睡的夜行妖孽。
但其实无论林烟每天晚上睡得究竟有多晚,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准时醒来的这个好习惯,已经彻底融进了他的骨子成为了他的生物钟,陪伴了他许多许多年。
那是因为当年还和黎唯哲在一起的时候,黎唯哲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准时起床晨练。而那时候明明作息时间紊乱得厉害的林烟,却偏偏硬逼着自己,每一天,同一时间,不管黎唯哲要没要求愿不愿意,都主动自觉地,陪着他一起。
坚持多年,就算如今物非人也非,但再也改不掉,戒不了了。
深秋的天气屋子里倒还暖和,林烟一脚踢开昨晚换下的脏衣服,打开宽大得实在有些骇人以及琳琅满目到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的巨型衣橱,随意挑了件雪白色的翻领衬衣和纯黑系高级手工织羊绒衫套上,然后靠着柜门想了想,无聊地曲起手指卷了卷额前几缕湿漉漉的头发,最后又拎出了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穿上。
形状较好的j致锁骨横在黑白相间的衣领之间隐隐约约藏头露面,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般的朦胧美感;脚上没穿袜子,拖鞋遮不住的一对脚踝却是大大方方地裸在外面,又光又亮又圆又白,可爱而勾人,漂亮得不像话。
走出客厅,凌望正好将刚刚才从外面买回来,新鲜出炉的锅贴饺子和蟹黄小笼包放到餐桌上,结果一看见林烟的这副样子,仍是情不自禁先被狠狠地惊艳了一下,而后无奈地叹口气,一边拉开椅子就往厨房里走,一边继续极其老妈子地嘱咐他道:“乖乖坐好,我先去把粥端出来,然后给你擦头发。”
林烟一如既往无视凌望,只自顾自地坐到桌边开始起美美享受他的丰盛早餐来。
其实林烟对外国的一切都不怎么感冒。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更是独爱中华美食,完全瞧不起国外那些茹毛饮血的……什么破玩意儿脏东西!唯一能够勉强接受的食物,就只有甜食。
还记得当初万分惊喜地发现了这一点以后,林烟便跟着了魔颠了狂发了疯一般没什么两样,不管饿不饿,但只要一想起这一茬来,便开始不要命地往自己的肚子里,拼命地塞西式甜品。
不是他有强迫症,而是他只是为了以此,来怀念黎唯哲;来纪念过往,那一段,至少在他看来,是“他们共同”度过的时光。
黎唯哲喜欢吃西餐,最喜欢吃的就是法国鹅肝──林烟这辈子,就算拼死,也吃不下去的一口的变态东西,一吃就吐,恶心至极。可是林烟又那么那么想拥有一份可以用来缅怀他与黎唯哲共同过去的物事与回忆,又或者说是一种,可以用来支撑他在失去了黎唯哲以后的现在以及将来,都还能够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好像只要拼了命似地往自己的肚子里边塞甜食,黎唯哲,就还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这大概不是强迫症──
这是有病。
林烟不知道这个病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好,又或许永远,也不会好;但是渐渐地,当日子久了吃得多了成习惯了,他也就开始觉得,那真的,没什么所谓了。反而是这种病让林烟感到人生依旧有望,苍白的生命陷入鲜活的回忆,暖流如潮,不至于一片蛮荒。
锅贴饺和蟹黄包都是林烟最爱吃的早点之一,粥则是凌望自己煮的红豆薏仁粥,香香甜甜软软糯糯的,他的厨艺还不错。林烟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眉眼认真专心致志,估计学生时代的上课自习都没能让他像此时此刻这般心无杂念j力集中过。而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是,每当他解决完一个饺子或者包子,光滑洁白的鼻翼便会不自觉地微微耸动一下,这个小动作无疑让他显得更加可爱而又异常满足。薄薄的嘴唇上浮动着一层柔软鲜亮的光泽,虽说是油,但因为是他浮在了他林烟的脸上,所以也照旧艳得光彩夺目,美不胜收。
凌望站在林烟的身后,动作轻而柔,一下一下,慢慢替他擦着头发,不愿打扰林烟只有在吃早餐的时候才难得有那么一点的高昂兴致,而且还更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用力弄疼了他。
“烟烟──”擦了一会儿,凌望又忍不住开始老妈子似地念叨起来了,“以后洗完澡一定要记得先把头发擦干,现在年轻不觉得有什么,以后老了会难受的……还有,现在天气也变冷了,就算在家里也记得把袜子穿上,足保养很重要的,很多x位都在足底……”
谢天谢地,就当林烟正听得差点儿一个没忍住,直接将碗里的热粥往凌望身上泼过去的时候,凌望的手机,却适时地响了。停下动作拿出来一看,凌望忽然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放下毛巾抬脚就往阳台走:“我去接个电话。”
林烟只给了他一个“你快滚吧”的嫌恶表情。
大约过了五分钟凌望才从阳台里出来,不过脸色有些黑,看样子刚刚电话里说的并不是什么好事。走到半路忽然想起来还要去给他的烟烟拿袜子,转身折回迈向林烟的卧室,结果刚一进去,手机就又响了。
远远地,林烟只听见凌望的声音比刚才讲第一通电话时显得更低更沈,虽然只说了短短的“知道了”三个字以后就啪一声迅速挂断了,但即使再傻的人也能够听得出来。那短短三个子里所蕴含的熊熊的怒火,巨大的怒气,以及滔天的怒意。怒得竟连像凌望脾气这么好的人,都没有办法忍。
这就多少惹得林烟有些好奇了。并且好奇中还夹杂了几分,有好戏看了的躁动兴奋。
凌望生气了耶!居然生气了耶!多少怀春少女成熟贵妇甚至哪怕垂垂老妪心目中的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凌望……现在,居然生气了耶!啧啧,这种情况可真是百年一遇千载难逢啊!究竟什么事情那么大魅力,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啊?嗯……他林烟可真是要好好打听打听以备日后的不时之需才行!
于是这么想着的林烟望眼欲穿地一等到凌望走出来,就连最心爱的饺子包子都懒得吃了,丝毫不掩饰心中喜悦,眨着一双大大的桃花眼睛笑眯眯笑嘻嘻,心情极好地看着凌望,两眼放光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烈火】又有女明星想出名想疯了,乱给小报记者们放大话,说她们怀了你的孩子啦?”
“……”
凌望顿时无言。
一从卧室里走出来就看到林烟那副唯恐天下不乱──更重要的,是因为看到自己吃瘪,所以才难得真心大笑的开心样子,一时间心情复杂,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应该欣慰,还是应该无语了。揉揉眉心,只得哭笑不得地走到林烟的面前缓缓蹲下,握住他白净嫩滑,相比普通男人来说略显小号的柔软脚掌,帮他穿起袜子来。
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的确是显得过于亲昵了。但他们的情况很特殊,一个是只想要照顾,而另一个则是只想要舒服,一个是纵然落花有意但却并不强迫威逼,而另一个则是彻底流水无情且还没肺没心。
林烟从来都不是常人。仅从外表上来看,他就已经将这世界的各路凡夫俗子们甩出去了老远老远的一大截。所以他的一切行为,也都不能按照常理去推。美貌早已让他站在了巅峰,他不需要再去刻意地讨好谁臣服谁,又或者去听话地遵守什么顺从什么,这一切,全部都是那些,或许拼搏一世奋斗终生,但也只能卑微地站在低处仰望他的弱者们,才会去做的事情。长年的“高处不胜寒”让林烟成功地进化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强者,却又矛盾地退化为了一只没有理x思维的动物──无视人类的框架规则,只依自己的欲望本能。
敏锐而多疑,暴躁且极端。基本上,林烟就像是一只没有理智和理x,全部生命都只靠心情和感情在活的,纯粹的感x动物。
他现在确实是觉得脚有点冷,想穿袜子。所以他不拒绝凌望。为了舒服,哪怕他讨厌凌望,
等到穿好左脚的袜子需要换右脚的时候,凌望犹豫了一下,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林烟,轻言细语,柔声问道:“烟烟,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柳君城……还有赵暮和孙宁,在【宠儿】里面,发生了……嗯,争执?”
他斟酌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温和中x的词语,说出来不至于那么刺耳难听,又叫烟烟为难。
但是林烟怎么可能为难。他g本不会有那种情绪。
林烟只是瞬间怔住了一下。因为虽然他也早就料到,能让凌望生气至此的事情,绝不会是他刚刚随便乱开的那个玩笑,可是当他终于听见了凌望的回答时,也难免感到了一点意料之外的错愕:原来凌望在这里纠结犹豫了老半天,最后开口想要讲的,却居然会是这么一件他g本完全没有想到,也几乎就快要忘记的事情。
柳、君、城?
一字一顿,在心里面默默低念了两遍这个名字,林烟脸上原本扬得大大的笑容不但没有消失,相反,还扬得更加肆意了。
“哦──”他拉长声音故作恍然,“柳君城,我记得啊,就是那个小贱货嘛。”
凌望听得皱了皱眉。
林烟歪头想了想:“嗯……昨晚我们是有在【宠儿】里面见过,可是我们没有发生争执啊。”
凌望的眼睛霎时亮了亮,表情有些惊喜。
“只是,我一个人狠狠骂了他一顿而已,”林烟却低头看着凌望,目光盈盈若水,笑容绚丽飞扬,“他只有低头挨骂的份儿,和任我宰割的命。”
“……”凌望脸色一僵。
林烟看着他这幅模样顿时觉得心情真是好。好极。
空闲的右脚荡在下方一晃一晃,林烟转过头继续享受自己被打断的早餐,一边不安地动了动仍被凌望握在手心里的左脚,示意对方快替他穿好袜子,他冷。
“怎么,那个小贱人原来是你们【烈火】 的艺人吗?”林烟边吃,边简直忍不住让他肚子抽痛的闷笑,“哈!不是老说【烈火】是亚洲最顶级的娱乐公司吗?怎么连这么不入流的货色也收啊?到底是怎么收进来的……像这种要才没才要脸没脸估计要演技也没演技的廉价货,难道潜规则也有人要吗?”
凌望没有回答,只是垂下头去,动作依旧温柔地替林烟穿好了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将他的双脚都都放进拖鞋里,甚至最后,还无微不至地替他卷了卷稍长的裤腿,免得他一个不小心踩到摔跤。
当一切都收整好的瞬间,林烟就迅速收回了自己终于变暖和的双脚,舒舒服服地盘坐在椅子上,继续享受他的美味早餐,而凌望则是慢慢地站起身,转身去了趟洗手间洗了个手,而后回来继续拿起毛巾,替林烟擦他那一头半干未干的软发。
“……烟烟,”良久,凌望才忽然,或者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解释道,“柳君城确实是【烈火】的艺人,虽然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艺人……但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吃饭的动作逐渐慢下来了一点儿,眉头微皱满脸困惑,似乎是在努力搜刮脑子里有关谢非格这个名字的印象。
凌望揉揉他的脑袋:“你对我怎么样我都无所谓,烟烟。但是谢非格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尊重他,也尊重他喜欢的人。”
林烟终于搜刮出来了脑子里那一点点和谢非格有关的印象。
“啊!”他小小地叫出来了一声,嘴巴里包着饺子含糊不清地嘟囔,“我想起来了!谢非格啊……就是那个得了很多国际大奖的有名大导演嘛,嗯……家里很有势力,尤其跟城南的萧岚和季晚潇他们交往得很密切的那个?”
林烟一向毒舌刻薄伶牙俐齿,难得有吐词不清的情况发生。所以现在这个样子的林烟就实在是难得极了,也真的是可爱透了。凌望看着看着不禁心痒,脑中一时恍惚,便一个忍不住伸手出去,轻轻捏了捏他软软嫩嫩,没有受伤的左颊。
触碰的刹那,一股酥麻的电流刷地窜过了他,柔情无限的心房。
尤其眼看着烟烟分明早已察觉到自己的动作,然而他却并未阻拦也并不生气,凌望神魂俱颤心神皆动,仿佛一瞬间被巨大的幸福击中,眉梢眼角俱是笑意,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脱离了地面飞入了空中:“嗯,就是那个谢非格,烟烟你知道得还挺清楚呢。”
林烟慢慢咽下饺子仰头冲他一笑:“这有什么,你们【烈火】有很多有钱的大牌男明星都来【宠儿】包过我啊,大家上上床聊聊天说说话,有些人有些事,就算想不知道也不行啊。”
可怜凌望脸上的笑容还没能扩展完整个嘴角,就已然僵硬地滞在了薄薄的半截唇梢。
原来林烟刚刚默许他那一捏的报复,全在这里。
看着身下烟烟那一脸狡狯满眼算计的得逞笑容,凌望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是失态得登峰造极,无以复加。
可是那也没有办法。爱让人控制不了自己;爱更让人即便被控制,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作为【烈火】的老板,凌望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就算不是霸道强势,但也绝对不是软弱卑微。所以旁人绝想不到,他竟也会在一个人的面前,这般的低声下气,如此的忍让谦卑。
如若看到,估计会惊掉了下巴,笑掉了大牙。
其实凌望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林烟,又或者爱上了林烟的什么,难道只是因为林烟的美貌?──或许最初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大部分,的确只是因了林烟美貌的缘故,可是现在的凌望却是十分清楚地确信,就算他的烟烟下一秒就芳华褪尽色衰颜老,他也依然,爱他如初。
他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爱的极限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对林烟的忍让的极限在哪里。又或许,g本就没有那个所谓的极限,一切辛苦只要是以能和他相处为报酬,那么他都甘之如饴。
凌望心知这段对话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刚想劝林烟别玩儿了继续吃早餐,却不料他的眉头愈皱愈紧表情越变越臭,忽然,猛地一个甩手将桌边的筷子狠狠往碗上一砸,伸出长腿就开始疯狂地踢桌子,咬牙切齿,表情扭曲地大声叫骂:“这年头有点儿厉害的男人是不是都他妈脑子有病啊……不喜欢女人也就罢了,怎么喜欢的男人还一个比一个笨一个比一个蠢一个比一个呆……一个比一个丑啊?都疯了吗?还是现代人的审美变了?退化成这样了?那他妈还活着干什么!怎么不去死啊?……怎么不通通都去死啊!?”
凌望顿时恍然大悟林烟想到了什么。其实老实说,当最开始知道好友竟然是对那个试镜糟糕得简直一塌糊涂的柳君城有兴趣的时候,他也是非常大吃了一惊的。要知道谢非格对于演员的要求之严格近乎苛刻乃至刻薄,x子冰冷而且嘴巴还毒得要命,基本上能从他手里面坚持拍完一部戏,并且拍完了还能够全身而退,不自杀不自残不缺胳膊断腿儿,平安活出来的演员,那不红,绝对是没有天理在的。就这么一个完美主义的大男人,凌望以前也十分好奇地猜测过,最终能让他动心的人究竟会是谁。大美女大美男都猜想过了,凌望甚至还因此一直私心地从来没有让烟烟跟他见过面,就因为生怕烟烟的美貌一瞬间便征服了这座完美主义的大冰山。但是谁能想到……但是谁也想不到,最终让这个毒舌冰山男动了心的,却竟然会是那么一个名不见经传,除了跑步比常人快点儿以外,几乎就没有别的特长的,龙套柳君城。
有时候想想,爱情真的是太神奇了。
曾经定下的一切条条框框,和最后倾心专情的对象,基本,都对不上。
就像此刻让林烟如此歇斯底里的:为什么,黎唯哲会上那么一个,老实土气的笨男人呢。
这种事情,凌望真的没有办法跟林烟解释,也实在没有办法给林烟安慰。除了告诉他:缘分天注定,但至少我凌望今生今世最爱的人,是你。也只是,烟烟你。
可林烟不会在意。最想要的那一个得不到,其余的,便都是垃圾。
于是凌望到底没有开口,只静静地站在一旁耐心地看着,也等待着,林烟的发泄。直到林烟终于骂累了也踢疼了,忽然猛地一个回头伸手拽住了凌望的领带,将他狠狠往前一扯,头发凌乱眼圈泛红,眉目狰狞得……令他心疼。
“你呢!?你刚刚那么生气,难道也是因为我昨晚骂了柳君城那个小贱货吗!?”
说着这话的林烟,表情里有一种,“你若是敢点头说一个是字”,那我就一把扯断你脖子的疯狂狠戾。
无论凌望有多帅,但他现在的姿势必然算不上好看,当然也更谈不上舒服。不过此刻他的心,却要比这些全部,都加倍得难受痛苦。伸手林烟一夜之后虽然略有好转,但仍然红肿不堪的右脸,凌望微微一笑,口气宠溺而无奈:“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是因为柳君城。”
林烟依旧死死地瞪着他。因为失去过,所以没有安全感。
相视中,凌望的眼神忽也慢慢变得狠而血红。撑住椅架的两只手因为愤怒地用力,背面渐浮起暴跳绷直的青筋。
“我这么生气,是因为夏昭时……他居然,敢打你。”
往夏如烟(十二)
林烟并不奇怪凭借凌望的势力实力,人脉手段,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查出来自己今天凌晨所发生的全部事情。
然而让他冷眼的是,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先不提凌望究竟敢不敢对夏昭时做什么──就算他真的敢,但那究竟有没有用,也实在很难讲,不得而知。并且仅从林烟自己来说,虽然他的确是很恨夏昭时打了他,可他本身却并无所谓夏昭时这个人;他也的确是打定主意要报复夏昭时,可他却并不希望那要依靠凌望,又或者是他认识的,别的任何男人。
尽管对于像柳君城庄景玉这样的小贱货,要教训他们,林烟确乎是十分乐意让他的爱慕者们替他效劳。可对于那个夏昭时……第一次,这世上竟能有一个人,可以让原本心懒手废的林烟痛恨得,只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将他千刀万剐分尸凌迟,折磨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这样想着便逐渐平静下来。冷冷看了上方的凌望一眼,林烟忽然一把推开他,没了心情早饭也再也吃不下去,只轻轻揉着自己刚才踢疼踢狠了的脚趾,面无表情地下了一个字逐客令:
“滚。”
凌望叹口气但好在并未坚持。起身理了理衣着,看着林烟只自顾自低头揉脚的动作不禁有些心疼,于是一个忍不住又弯腰替他捏了几下,转眼瞅瞅他依旧泛红肿大的右颊,担忧道:“这几天我都会过来。如果实在来不了,也会派个人过来照顾你的。”
林烟默不作声。他不会傻到连后者都拒绝的。事实上就算放纵妄为恣意所欲如他,但也知道,这么多年,如果不是凌望一直跟个老妈子似地跟在他身边,忙前忙后,嘘寒问暖,鞠躬尽瘁地伺候他服侍他,那他一定,早就死了。
懒死的。
基本上,作为一个人,一个成年人,尤其还是一个成年男人,那些最简单但也最必须的生活技能,比如煮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等──林烟都不会。他甚至连杯泡面都不会泡!典型的朱门不识民间苦,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像他生下来就只是为了给这丑陋太多的世界增添一抹惊艳的亮色,负责“美”而已的。
不过那也都无所谓。他不做,不会做,不想做,但自然有人争着抢着闹着,甚至是排队着,都要帮他做。虽然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所谓标榜自立自强的神经病们总是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美貌都是靠不住的,做人要靠实力,可是这句话听在林烟的耳中,无疑只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开玩笑,美貌当然是靠得住的,而且比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东西都要靠得住。说这种话的人无非就是酸溜溜,不过只因为他们自己,美得还不够格。
一个人,哪怕这一辈子只拥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但只要它厉害到了极致,那么就可以成为武器。而且,还是致命的武器。
不过当然,以后等他老了,美貌不再了,林烟也绝不会为了他那时的落魄,去怪任何人。
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从不后悔。
果然,在接下来长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林烟都是作为一只米虫,在屋子里面宅过去的。
而凌望也果然如他承诺的那样,基本上天天都会赶来这儿照顾林烟,并且看得出来,是推掉了很多很多工作,堪堪抽空来的。次数多了林烟甚至都能看见他眼下那两团,淡却化不开的乌青。想以此为借口让凌望滚回自己家里面去休息,别再跑他这儿来烦他了,可不料凌望长虽长得人高马大人模人样的,但偏偏是个受虐狂,总是冲他一脸温柔地笑,不点头不摇头也不说话,然后每天晚上依旧准时回他这里来报道。
…………
劝说无果后的林烟终于彻底无语,于是决定完全无视掉凌望这个超级无敌绝世大,一边不断催眠自己,心静自然凉。
林烟也没有问凌望,后来你究竟有没有,“敢”去找过夏昭时的麻烦。他不在意,问了更显矫情。直到大半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某个晚上,凌望没有像往常一样准时八点钟回他这儿来报道。本来林烟以为这是凌望总算想通了,为此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结果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特没劲儿地发现,凌望居然还是来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除了两只眼圈下面,那两团越来越浓重的泛黑乌青以外,他的脸上身上,竟还杂乱无章地分布着好多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血痕。而其中最严重的,无疑是下颚上的那一记重拳,以及左臂上的那一道刀伤。
林烟看见后只愣住了短短的一秒,脑子里便瞬间灵光闪过,想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弄的。
表情复杂地盯着凌望看了一会儿,林烟的心情也一如他的表情那般复杂:的确,他是很想要夏昭时不好过没错,可是他更希望能让夏昭时不好过的人是他自己,而并非别人。
当然,更不要是他凌望。
凌望却仿佛不觉得疼,反而是无比欣慰地看着林烟,良久,温和地笑了:“……嗯,夏昭时的确是挺厉害的。”顿了顿,低头随意包扎了下胳膊,那狰狞的伤口光让人看着都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觉得定然剧痛无比。可是瞧瞧凌望的脸上,竟还依旧是一片柔情脉脉的无动于衷,宛若无恙。他舔了舔因为失血颇多和彻夜未眠而略显苍白的薄唇,嘴角紧紧抿成了一条凛冽硬朗的直线,紧绷欲折的弧度里,有一种恍若天崩地裂,不顾一切的深情。
“不过烟烟,”他笑了笑,轻声道,“至少他打你的那两下,我都已经,替你打回来了。
【不管是谁下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生必行死必践,君子一言如痴成狂。就像,他那晚承诺的那样。
林烟渐渐面无表情地看着凌望。隔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淡淡“哦”了一声,勉强算作回答。只是那听不大出语气,也看不出多少情绪。不过他心里面倒着实是很有几分遗憾的:啧,真笨哪,怎么那晚上就没有想到要跟夏昭时交换个联系方式呢?不然现在自己就可以约他出去,好好欣赏欣赏他的“美丽”右脸了。
即便林烟的确是更希望能自己亲自动手收拾夏昭时,但他也不至于那么迂腐刻板。既然有人替他教训,而且还很难得地把夏昭时教训得,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或许也是唯一一次,到达“毁容”的级别,那么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这毕竟是喜事,而喜事,总是能让人的心情很好很好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时间里,林烟每晚做梦总是会梦见一只右脸肿大如山的夏昭时,之前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丰神如玉……统统不见。那副令人销魂的模样真是high得他天天半夜都忍不住在被窝里边儿翻腾打滚儿,一会儿笑醒过来一会儿又笑死过去,简直开心到不行。
每天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就玩儿,玩儿……就有各种各样的玩儿。基本上,林烟上午都混在线上打打游戏,大多时候是麻将,同时开n盘,赢得那叫一个鬼哭神嚎天昏地暗;下午则是打开视频看看电影或者综艺节目之类,尤其是搞笑到爆的那一种;而一到晚上,天一黑,林烟就g本不用自己主动找乐子了,曾经那些跟他有过包养关系的名流大腕儿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发信息给他,骚扰他空虚寂寞的夜晚。如果真的是无聊得紧了,林烟便会从中挑中几个稍微那么看得顺眼儿的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说说话调调情,倒也打发时间,挺有意思。于是就这么醉生梦死地在屋子里面宅了几十天,不知不觉,深秋已过,冬至既至。
十二月下旬的某一日,林烟终于觉得自己再这么宅下去简直浑身都要宅出霉味儿来了,左右一思量,便决定回【宠儿】逛逛。
但除了因为年关将近所以人人都跟打了血似的,兴奋躁动得有些过分以外,别的什么新鲜事,也都没有发生。
只除了一件。虽然那或许,只是对于他林烟来讲。
韩笑身边的心腹二把手不再是班森了。
并且没有人知道班森如今在哪里。下落不明,生死,亦不明──就从,林烟被夏昭时带走的那一晚开始。
当【宠儿】里人缘最好且也最有实力的调酒师黄冶,半是咋舌也半是感慨地跟林烟八卦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林烟手中正缓缓转动着一杯他刚刚调好的马天尼,小口小口,心不在焉地喝着。四周变幻不定的流动光影,隐约遮去了他脸上原本就很莫测难辨的五官表情。
那艳丽模样真是看得黄冶十分之心动心痒,然而他又深深明白林烟绝对不是自己能动,又或动得起的人,否则……这不,班森那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不就正活生生地摆在他的眼前吗?
于是赶紧深吸一口气迅速别开脸去。别到,哪怕连余光都没有办法瞥见林烟一g毫毛的安全角度之时,他才终于自嘲地摇了摇头,心里骂骂咧咧:c你大爷的,真是红颜祸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古人诚不欺余!
泪流满面地腹诽了一阵儿,本来以为林烟早就已经喝完走人了,却没想到一转过头,黄冶竟然无比惊奇地发现,林烟居然还坐在那儿,一脸高深莫测情绪难明地喝着酒。纳闷儿之下不禁想到了一种可能,蓦地脸色一震,狠狠倒抽了口冷气伸出手指头颤巍巍地指着林烟大悚道:“嘶──我说林大美人儿……你你你……你这是什么表情!?难不成你跟那班小子居然是来真的么……呃……我的意思就是……难不成韩老爷是真的b打了鸳鸯……呃不对……b打了鸳鸳么!?”
林烟表情不变甚至头都没抬看也没看黄冶一眼。更别说搭他的腔回他的话了。
直到他终于喝完了那半杯马天尼,这才不冷不淡地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困倦而苦恼:“哎,又要去跟新人交代一声我最喜欢吃的那几样甜点品种了……真是烦啊。”
说着偏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黄冶,表情一瞬间变得十分懊丧:“你刚刚的意思,是我死去活来地爱上了班森吗?啊哈……不会吧!在你们眼中,我林烟的欣赏水平难道就这么低吗?”然后想了想,很好心地给黄冶举了个例子打了个比方,“这么说吧,我连你都懒得看一眼呢,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黄冶:“……”
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林烟渐渐走远消失,缓缓没入滚滚人潮和光影深处的纤细背影,半晌,黄冶终于回过了神。抓抓头发面露苦笑:啧,一句话简直刺伤了多少爱慕者的脆弱玻璃心啊……林烟,真蛇蝎美人不假。
再说到班森。林烟当然没有刻意去找他,不过所谓“狭路相逢”又或“有缘千里来相会”,大概,说的也正是这么一回事儿。
一周以后的圣诞节,在s市有名的美食广场甜点一条街──准确来说,是林烟自从开始强逼自己吃甜品以来,就指名道姓,唯一认定的那一家甜品店旁的小巷子里,见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班森。
其狼狈惨状已不用多做赘述。反正林烟居高临下地走到他脚边低头看了看,然后慢慢蹲下身去与他对视,良久,淡淡“啧”了一声,满脸认真道:
“知道吗班森,我第一次听见韩笑这么叫你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好像狗。”
靠着墙壁,半坐在因为前几天下了雨,而显得异常冰冷的地面上的中年男人,身体微不可察地抖了抖。
林烟见状顿时明媚地笑了, 上下打量他一会儿,忽然动手扯了扯那一条正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既旧且脏,但仍旧看得出来当初买的时候定然是价格不菲的名贵领带──那动作轻佻戏弄,践踏轻蔑,毫无尊重可言,也正如,在拉一只小狗的颈圈。
“哎,不过当初好歹是一只还有狗粮可吃的看门犬,结果现在,主人不要了,就只能当一只流浪乞食的丧家犬了。哎,我早跟你讲过韩笑那个老家伙y得很也贱得很的,结果你偏不信……你说这又能怪谁呢?”
班森的眼底蓦地淌过了一抹痛苦而愤怒的火光。
林烟不禁失笑。回头望了望就开在巷子左前方不远处的甜品店,再转头,便是一脸的原来如此和理所当然:“呀,怎么,这么说你不开心,觉得受了侮辱生我的气呀?啧啧,我说你舍得吗?嗯?你不是爱我爱得都要死了吗?不然你每天跟个望夫石似地杵在这儿干什么呢?嗯?哈哈!不就是为了等我来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看我林烟一眼吗?不就是为了能再给我买块蛋糕吃吗?哎……怎么喜欢我的人一个二个都是这样啊,明明都已经爱我爱得发了疯成了狂了,但都还是不敢说呢……这到底是你们有问题还是我自己有问题啊……诶喂,你倒是快说啊,到底是不是因为这样啊,嗯?我痴情的小班班~~?”
握着领带的那一只手轻轻地一晃一晃,姿态轻盈婉转,笑颜绝世无双。于是愤怒从班森的眼中逐渐消失融化了,而痛苦,却只沈淀得更加痛苦。
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怎么可能,还说得出话来。因为林烟刚刚所说的那么那么多,全部,就已经是他想说,和不想说的一切了。
班森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看样子,是已绝望地打算顺其自然,听天由命。
爱上林烟这样一个男人,只有两种注定的可能和结局:如果他不爱你,那么你就可以去死,而如果他爱你,那么他就可以,为你去死。
前者他愿意亲自送你上路,也无谓你有多痛多苦,而后者,哪怕前方刀山火海九死一生,他也都一路甘之如饴,在所不惜。
没有存在中间的状态,也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
这就是林烟。
忽然,黑暗中,班森惊喜地感觉到林烟的身体慢慢凑近了自己的耳边,而他竟为这样注定只是糖衣p弹一枚的接近触碰,很没骨气也不争气地,依旧那么无可救药地心跳加速,然后病入膏肓到呼吸暂停。
“明明不是我的错……长成这样明明不是我的错……”林烟的声音低沉,送入耳中,正宛如他的名字那样,炊烟嫋嫋,飘荡随风,“可是你们一个个都这样……都这样……知道么,这真的让我,很损y德。”
班森诧异林烟怎么会说出这么一句封建迷信的话来。而且听那口气,竟还是真的异常的苦恼与虔诚。不是装的。
困惑地沉默了几秒钟,林烟忽地一个起身往巷子口的甜品店里走去。
甜品店的老板自然是认得林烟的,一看到林烟这次竟然亲自光临他家小店,谄笑得简直连嘴巴都要笑得合不拢了,满脸的横r与细纹,只管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出来。巴结奉承,就跟女人的衣服鞋子那样,怎么做怎么多,都不会嫌过分。
当然他也顺便满脸嫌恶地指了指巷子里的班森──哪怕这个人曾经无数次地来过他们店里,作为林烟的跑腿,帮林烟买糕点。
见风使舵忘恩负义,大概,是人类的本能。
“今天您想要买点儿什么啊?嘿!咱们这儿刚出了新品种啊……”
“今天我要买你的店。”
林烟一皱眉一摆手,干脆利落地打断店主的废话,不耐烦地甩出了这么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店主瞬间懵那儿了。
“呃……啊……啊?”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才终于哆哆嗦嗦找回了声音。
“具体的流程明天我会叫过人来跟你详谈的。你只需要记住,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而他──”说着头也不回只遥遥往后指了指班森的所在,面无表情,但绝对不是开玩笑地对着眼前面无人色,脸上卡白卡白,一副几乎就快要被吓晕过去的肥胖店主,一字一句,缓缓道来,“才、是、店、主。”
噗通──
某人顿时昏厥晕倒,因为高血压犯了……
就算不回头林烟也能猜得到,此时此刻,身后的班森盯着他的眼神究竟有多……感慨万千。
不过他也懒得去跟那人解释什么。反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废物家伙罢了。而他自己也很清楚,他其实,只是很单纯地想要补回来那么一点儿,已经亏损了太多太多的y德。
不管有没有用,但既然成了习惯,便总是难改。
迎着冷风穿过广场走了一长段路,林烟包里的手机突然突突突地震起来。林烟拿起来一看……
无语,皱眉,白眼儿,直接挂断──然后果断转头。
果然,目标一如既往出现在前方不远处三米左右。
“嗨,小烟烟~~”
同样,也一如既往轻佻痞气,外加骚包的坏笑声。
往夏如烟(十三)
林烟收回手机默默打量起面前的男人,眼睛渐渐微眯,浮起满额黑线。只见面前的男人虽然长得身形高大肩背宽阔,但却整个人仿佛脊柱塌陷,软绵绵的永远撑不直身体那般,只能歪歪斜斜,腰背略弯地站在那里。左手畏寒地揣在衣兜,右手则高高地举起手机,远远朝着前方的林烟无比得瑟地晃啊晃啊晃,一脸坏坏痞痞的贱笑。身上穿着一件下摆长过膝的墨绿色貂绒大衣,领子竖得很高很高,高得几乎都已经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满头肆意飞扬的栗色短发张牙舞爪地立在半空,发质又坚又硬,硬邦邦地贴在头皮长在脑袋上,远远看去,简直就像是顶了一只浑身火红的杂毛刺猬那样。皮肤倒是一身健康阳光的小麦色,一身错落有致矫健有力的运动型肌r,即便是被紧紧包裹在了那件厚重宽大的冬衣之中,也能隐约瞧出来其下那抹优美流畅的弧度轮廓。左耳上戴了一枚泛着漂亮银光的骷髅形耳钉,皎洁柔软的炫目光泽在四周华灯初上闪烁流淌的霓虹魅影里,糅合他此时此刻整个人的姿态气质,让空气中缓缓溢出了一丝,莫名暧昧的风流邪气。
──好吧,林烟承认,眼前的男人,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的确算得上是一枚品质优良,五官养眼,神貌兼备的帅哥,大帅哥。但是这种级别的帅哥林烟以前又不是没有见过,而且是见得多了(事实上,林烟每天自己照照镜子,就能看见一个绝世美男子了)。真正令他此时此刻眉头紧皱表情不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男人久久回不过神来的g本原因是……
天哪,别说他认识现在站在他三米以外的那个骚包家伙!因为那真的是……太、丢、人、了!一个抬手忽然重重抵住眉心,林烟丝毫不掩饰他如今满满一脸的鄙视外加崩溃,看那模样,似乎是已经嫌弃得,只要再多看前方某只耍帅骚包男一眼,那么下一秒的他恐怕就要颜面尽失,丢脸而亡了。
“真是……丢死人了李一南!你敢不敢不要每一次都打扮得这么怂!”林烟说得咬牙切齿嘴角直抽,口气里充斥着浓浓一股严肃认真的威胁警告意味,丝毫不开玩笑,“我先把丑话撂在前头,李一南,如果,你不在一秒种以内赶紧把你脸上那副大得离谱的装逼墨镜给我摘了的话,那你别说待会儿跟我一起吃晚饭了,以后走在路上,你也别说你认识我!我林烟不认识像你这种脑子有病的家伙。”
“呃……”
名叫李一南的男人闻言瞬间垮掉了笑容。于是啥也不管不顾了,直接一路惨兮兮地飞奔过来,一扬胳膊就轻轻松揽住了林烟和自己相比起来简直不要瘦削单薄太多的柔软肩膀,将他搂进了自己宽敞厚实的怀抱之中。所有动作熟门熟路一气呵成,看样子,是已经不知道和林烟这样子做过究竟有多少回了。想来两人应该是往来颇深,交情匪浅的。而林烟对于李一南这样习惯成自然的突发x袭击倒也并未拒绝抑或生气,只是抬起头面无表情地扫视了头顶的男人一眼,目光冰冻凛冽──很明显,那是不言而喻的警告,和呼之欲出的威胁。
“嘶──”
于是李一南瞬间倒抽一口冷气顿时就跪了。要知道林烟耍狠冷战的功力那可绝对不是盖的,而林烟最后的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也绝对不只是随便糊弄糊弄人好玩儿而已的。关于这一点,尤其是与林烟相知相熟多年的李一南,更是深知个中j髓,饱尝其间苦楚。一旦与林烟开启冷战模式,到最后,只有你自己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地去求他和好的份儿的,而他是绝对不可能率先向你低头认输的。如果双方真的都僵持不下,谁都不肯先投降的话,那么对于林烟来说,绝交就绝交了吧,无所谓的。那种揪心又伤心的感受,在李一南当初刚和林烟认识,为人还很自大,当然也很幼稚的时候,曾经刻骨铭心地感受过一次──再也,不想有第二次了。
“好好好!烟烟你别生气……我马上摘马上摘……马上就摘!”李一南再也不敢耽误也再也不敢不听话,赶紧手忙脚乱地取下了架在自个儿鼻梁上的那一副特大号骚包墨镜,擦擦镜片收进兜里,却到底忍不住一脸委屈地撇着嘴直泛嘀咕,“嘁……其实这可是gui刚上市的最新款呢。前几天我戴着它出席活动,明明迷疯了现场好大一群妹子的说……可是烟烟你从来都不萌我……啊啊啊!好了好了烟烟!你不是妹子你不是妹子!我不这样说了再也不这样说了!你别这么瞪着我行不……算我求你了别这么瞪着我啊烟烟!呼……咳咳……好、好吧烟烟,刚刚是我一时口误又说错话了……不过烟烟,有时候你多少也得体谅体谅我些嘛!你看我李一南好歹也是个红透亚洲半边天的天王巨星好不好!如果不好好做点儿变装就出门的话,那要是不小心被街上随便什么花花草草猫猫狗狗的给认出来了,引得一窝蜂的粉丝全都跟发了疯似地跑上来和我要签名拍合影的话……那可要怎么办啊?你知道我是推掉了多少通告挤出了多少时间,又打败了多少竞争者,才能好不容易约到烟烟你今晚出来跟我一起吃平安夜爱心晚餐的诶!怎么可以被那种破事儿给搅黄啊!”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番字字血泪,句句断肠的痴情控诉。然而林烟听了,却只是十分无语地扶额望天翻了翻白眼儿,然后便像再也忍受不了眼前人的愚不可耐那般,忽然一把伸出手去用力拽住了李一南的左耳朵使劲使劲地拧,顺便还凑近他脸畔皮笑r不笑,表情各种恨铁不成钢:“呵、呵……李一南,有时候我也真的不知道,你这个人到底是属于太自恋呢,还是真的就长了这么一个猪脑子啊?先不说大晚上黑灯瞎火的究竟能不能看清人脸都是个问题了,就说你大晚上的居然戴着那么一副夸张骚包的大墨镜……诶我说你丫到底是脑子进水还是脑子有病啊?这不更明摆了告诉别人你丫的就是一名人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简直就差没在你自个儿脑门儿上写上名人这两个大字了好不好!……还有,你以为在平安夜晚上出来溜达的人们都是些什么人啊?嗯?──那都是情侣啊!情侣们哪对不是连他们自己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甜言蜜语恩恩爱爱都来不及搞定的?你当谁那么有闲情逸致,会抽空来看你这个自恋狂啊!呼……每一次和我见面你都搞得这么怂……我林烟当初真的是瞎了眼了才会接受你的道歉重新跟你和好!知道么?我现在真的是越来越后悔了!和这种没大脑又想太多的蠢猪走在一起做朋友……真是我林烟一辈子的错误和耻辱!”
“……”
李一南现在已经完全不敢接口了。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是,他现在已经彻底被林烟这一通,几乎堪比机关枪连珠p似的速度念白给数落得整个人都傻傻木在那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恹恹无力地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默默受着,耳朵疼也不敢讲,反正真要是疼得狠了,那也就只能龇牙咧嘴地鼻子倒抽口冷气,帅气的脸上盈满无可奈何,但却又如同“任君处置”那般,痛并快乐着的苦涩笑意。
一个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纯大老爷们儿,却竟能如此心甘情愿,无限度地忍受和无止境地包容这世上另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幼,但对他这般,几乎已经算得上是近似于百般羞辱的无理对待──g本不用问也无须怀疑,他对这个人,一定是有很深,很深的感情。
没错,李一南喜欢林烟,正如很多人都喜欢林烟。而林烟讨厌自己原本不喜欢的人却偏偏喜欢自己,讨厌到,甚至恨不得这样的人都能赶紧通通去死去死去死──可是这种讨厌里,这一次,竟并不包括李一南。倒不是因为林烟对李一南也产生了与之类似的情感,而是因为林烟把李一南,当做朋友。
是的,朋友。从顾客和b,到彼此取利互相偷欢的p友,到最后,终于渐渐发展成为的,真真正正的,朋友。
要知道林烟这种人的身边是鲜少会有朋友,这种中介于亲人和爱人之间的忠诚陪伴者,而他的生命里也很难想象,会有像友情,这样纯洁而梦幻的美好感情存在的。所以迄今为止如果真的要数的话,那么李一南不仅绝对能算是一个,而且乐观估计,恐怕,还就是那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
李一南的的家族在南边儿,从小一直生长居住的地方主要是港澳两地,尤其是澳门,那儿有很多国际有名的豪华大赌场都是由他们家族或明或暗投资运营的。而李一南本人也爱赌,曾经有一段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少年不知愁时光,他甚至将赌场当做是自己的第二个家在住,日日流连夜不归宿,纸醉金迷豪赌难收。因为上头还有一个为人严谨做事认真,注定要继承家业的大哥的关系,况且李一南本人的赌技也着实是很不错,赌徒生涯多年,赢的钱全部累积起来,几乎都可以买下澳门的几大赌场了,所以家里面才会对小儿子这种放浪形骸的轻狂行为一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那么就随便你乱搞吧,这样子纵容宠溺的无所谓态度。那个时候的李一南自己原本也以为,他这辈子,估计就会像现在这样无拘无束但也没心没肺,当个吃喝玩乐嫖赌抽无所不会的花花公子,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了的,结果当他挥霍过到自己十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在某一个,明明和之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的凌晨深夜,李一南坐在繁华喧嚣烟气缭绕的巨大赌场里面,又一次全胜而归,耳边充斥着一浪高过一浪极尽鼎沸的欢呼讨好声之时,他却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底仿佛空无一物沧海桑田那般,寂静无声,萧条一片。与之相比,那时那刻,他身边所有疯狂燥热,骚动不安的一切人和事,情和景,竟然都显得那么那么的无聊,无趣,和没劲。赌博,这种曾经令李一南无比热血沸腾而又激情昂扬过的东西,却就在那么突如其来的一瞬间里,失去了新鲜。或许对于像李一南这样有钱更有闲的男人而言,喜新厌旧不止是人类一种无药可救的天x本能,并且其实还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人生追求。于是后来的李一南因为没能再在南边儿找着什么可供打发解闷儿的新乐子,所以便在随意给家里打了一声招呼以后,就直接拖着行李拽上箱子,往北边儿大陆上去了。后来机缘巧合y差阳错的,他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拍了电影当了明星,同时也因为觉得新鲜好玩儿而去了【宠儿】,认识了林烟。
李一南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他正和s市政府某位高层的官二代大少爷,王远山,打得火热。和其他所有第一次见到林烟的人一样,当林烟穿着一件纯黑色的深v领开襟衬衣,昏光暗影尤其衬得他肤色雪白眉目如画,神情慵懒倦怠,姿态优雅似猫,而又被王远山那般极尽亲昵地搂着抱着从自己的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一南简直惊艳得,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当一声掉进手中几乎就快要拿不稳的酒杯里去。身边同他一起来【宠儿】的哥们儿齐逸,生平第一次见到李一南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神魂颠倒的狼狈模样,乐得直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边将他惊掉地的下巴砰一声接回去,一边拍拍他的肩膀敬酒感叹:“怎么样,我刚刚讲的那话没错吧?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哈哈!还有哦,人人都说真正的帅哥美女是不屑于混娱乐圈的,现在,你相信了吧?”
李一南当时只顾着伸长了脖子目送前方林烟逐渐走远消失,但仍余韵嫋嫋经久不绝的销魂背影,听见齐逸的问话,g本没能察觉出来其中调侃自己的那一点儿讽刺意味,只是讷讷地点了两下头,眼神无光,表情呆滞。齐逸是个过来人,一见到此种反应,便立马咋舌无语掉了:得,林美人神功盖世功力又增,既上次的王远山以后,刚刚又秒杀了一个重量级货色。
这世上有很多人都不相信一见钟情,也觉得一见钟情并不可靠。然而对于林烟来讲,如果一个人对他连一见钟情都无法做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对林烟动心动情的可能了。无法一见钟情,那么就永远无法钟情──无论,再见多少次。某种程度上,林烟连长相都是极端的。他自己没有属于中间的感情,所以面对他人对自己的感情,他也留不出什么中间转圜的余地。
而后来的很久齐逸才看出来,林烟对李一南那何止才是秒杀,那g本就是绝杀。杀得简直都死无葬身之地了。自从那一晚初见林烟以后,李一南整个人就都差不多疯癫完了,觉得看谁都是没有五官的一片白板儿,甚至包括原本自恋如斯的他自己!心痒难耐之下李一南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于是干脆利落地动用了身边各种手段关系,挤掉了原本排在王远山之后等着包养林烟的各路名流大腕儿们。虽说那花费了他很大一番功夫,也吃到了很多从不曾尝的苦头,可是当把林烟抱在怀里的那一刻他瞬间就被治愈了。真的,他觉得值得,很值得。
本来李一南的三分钟热度在圈里面是和他的赌技一样赫赫有名的,然而这两样一向令他引以为豪的独门绝技,到后来,却都被林烟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地,瞬间就秒掉了。先说赌。林烟是真会赌,各种赌,既有自身资质,更有幸运眷顾。而会赌的人都知道,其实在很多的时候,后者,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林烟一开始会玩儿的种类的确比不过李一南这个从小就在赌城赌场赌坊里面泡大的家伙多,但是只要林烟学会了,那么他就是无敌的。直到现在李一南都还会经常带上林烟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别墅一次x赌上个几天几夜,而每一次的结果毫无例外,总是林烟赢钱赢到手软抽筋,到最后恹恹无趣地看着他们鄙视说:和你们玩儿真没意思,你们实在是弱爆了。
要是换别人这样恶言诋毁李一南的赌技,李一南早就一拳挥过去揍死那丫的了。不过因为是林烟说的,所以李一南别说愿赌服输,甘之如饴地挨着了,就算是要他把他所有的财产都输给林烟,他也都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再说三分钟热度。──但这其实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因为这门绝技对于林烟而言g本就不曾存在过。当一遇上林烟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死了。
李一南曾经和林烟冷战过一次,是由他自大而幼稚地率先发动的。只是那也不能怪他。因为理由确实是,太伤人了。
那是在一次床事过后,林烟一如既往淡淡漠漠地趴在床沿吃水果补充能量,但李一南就兴奋得不行,骑在林烟身上一边往他嘴巴里边喂草莓一边各种撩拨,然后抚着他光洁滑嫩的背脊陶醉地说了句:“烟烟,不是我自恋啊,是齐逸跟我讲的。他说从他这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你对我,比对你以前所有的情人都要好诶!嗯?是不是这样啊烟烟?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然后李一南永远也忘不了林烟对他说了什么。
“哦?他这样跟你说过?嗯哼……没想到他一个唱歌的,感觉还挺敏锐的嘛。呵呵,对啊,所有情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李一南了。因为你和我最喜欢的人,方方面面,都最像了。”
方方面面,都和黎唯哲,最相像了。
时间一久李一南已经忘记了自己当时那一瞬间愤怒痛苦的感觉,但却始终长久地记得当他单方面和林烟开启冷战模式以后,那种更加痛苦绝望的感受。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他被无边的想念击倒了,但可悲的是,林烟或许g本从来,就没有想起过他。哪怕只一瞬间。
一个在乎的人和一个不在乎的人,无论发起什么战斗,前者都是注定的败者。
所以李一南输得一塌糊涂。而现在他和林烟这样,让很多爱慕林烟的家伙都嫉妒不已的p友关系,与其说是李一南后来凭借自己的道歉和真心努力挽回来的,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有些像黎唯哲,所以才被林烟青眼相加,赏赐得来的。
往夏如烟(十四)
以前李一南在南边儿混得风生水起如日中天的那些年少岁月,轻狂时光,有位本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哥们儿却因为爱上了一位清纯可人的小女生,从此戒掉一切心无旁骛,只心甘情愿当她的二十四孝好男友,好丈夫,巨大的前后反差教他们一众兄弟都看得不胜唏嘘,万千感慨。尤其是李一南,更是完全不明白那女生究竟好在哪里,明明与他们司空见惯了的极品女人们相比,既不漂亮也无品位,没有家世更谈不上气质──g本,就不能比。然而当听到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那位哥们儿却只是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可玩儿了许久许久,嘴里叼着的那g雪茄,也到底还是没有点下去。因为那女生叫他戒烟。
那时候的李一南搓着浑身暴起的皮疙瘩满脸受不了地调侃嘲笑他,但他却用一种过来人般的深沉语气,对着自己的好哥们儿李一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以前我也打死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你看言情小说吗李一南?也许故事里的情节不全是假的,每一个花花公子到最后,总是会遇上那一个能治得了他的终结者的。而我的终结者,就是她了。”
当时的李一南有多酸牙这句话,现在的李一南就有多信服这句话。【每一个花花公子都有他命中注定的终结者】。而李一南恍惚觉得,林烟不仅已经终结了他曾经所有荒唐的过去,还似乎已经终结了他未来,全部可能的一生。
或许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爱而不得;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个人,令你痛而不舍。
李一南认了。面对林烟,他早就认命了。
李一南的个子很高,林烟比他矮了大概有将近一个半头左右,所以李一南很喜欢单肩搂住林烟的这个姿势。因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林烟毛茸茸的柔软头顶便总是能抵在他的下巴上,而那仿若电流般瞬间窜过身体的微妙触感,无论已经体验过多少次,然而新的每一次,都仍是能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不可遏制的心痒,和难以言说的心颤。
这份接触让李一南忘却了羞辱。或者说林烟的一切总是能让李一南心甘情愿地忘却,林烟无谓有理没理,而总是任凭心情随意加之于他的百般羞辱。反正他被林烟数落也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就已经从最开始的气急败坏完全不能接受,被虐到现在的甘之如饴习惯成自然了。可能齐逸当初的那一句,【就算再厉害的人第一次见到林烟,也都会自动退化成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还应该有一个全新升级的更高版本才对:【哪怕再高高在上的人一旦迷上了林烟,也都会自愿放下身段颜面,低到他们曾经从不敢想的,尘埃地底中去】。
两个人一路默契地无话,就这么安静地走了一会儿。李一南是不敢说,而林烟则是懒得说。中途仍然有路人不断地将目光投向他们,而那眼神一看便知,是满满当当无处可藏的惊艳。李一南因为怕林烟真的不理自己所以不敢再戴墨镜,因此就只能烦躁地拉高衣领,努力遮挡住自己的大半张脸。
但林烟走着走着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先四处瞥了瞥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又再扭头看了看头顶小心翼翼的李一南,眨眨眼睛,好笑地笑了:“喂,李一南,我发现一段日子不见,你真是自恋得越来越没谱没边儿了啊。你和我林烟走在一起,真的就那么有自信,别人眼睛里看到的对象,一定会是你这个超级大明星?”
李一南登时怔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林烟这番话里的意思的时候,心中立马激情狂涌冲动如潮,真恨不得当场就对着那一张娇媚莹润开合翻飞的鲜艳唇瓣,狠狠地攫下去。每个人都爱林烟的美貌,而李一南独爱和最爱林烟这样,不可一世的狂妄模样。因为他是真的有资格。林烟怕冷,今天只穿了一件非常普通的纯白色羽绒服。他不是只要温度不要风度,因为他g本就没有过这样的困扰,从小到大无论他穿什么,都是既要了温度,也有了风度的。当然所有原本普通的衣服一旦穿在林烟的身上,那么也就不普通了。他美到可以让人靠衣装这句话,被反过来说。羽绒服上连着帽子,周围缝制了一圈细细密密的绒毛,毛茸茸软绵绵的,而林烟脸又小,远远看去,竟似乎整个脑袋都陷在了大团大团的白色花朵中那般,四周光影涌动霓虹闪烁,越发衬得他粉嫩如玉眉目如描,眼底波光流转,可爱得不得了,也j致得不得了。和李一南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不良怪叔叔和少年高中生的诡异组合一样。任谁也想不到,其实林烟比李一南,要大得多了。
李一南呆在那里看得心热身更热,但偏偏现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大庭广众之下又做不了什么,只能无比郁闷地想,这个样子的林烟总有一天,是会把他的小兄弟憋出病来的啊!抓狂中,李一南躁动地抓抓头发,忽然仿佛想到了什么似地眼珠一动,罪恶的右手伸进大大的衣兜口袋里了,然后……无比贱贱地笑了。
“嘿,烟烟,你冷不冷?”他低下头去,凑到林烟的耳边轻声蛊惑。
林烟一个偏头躲开耳边瘙痒的气流,皱着眉头抽了抽早已冻得红通通的鼻尖,一边加快脚步一边翻着白眼儿不耐道:“废话!冷死了!如果不是因为你说有一家很好吃的私家j品菜馆的话,我才不会在这么冷的天跟你出来好不好。叫外卖方便多了,然后还可以叫上王远山和齐逸,咱们好好搓上几盘儿。”
搓上几盘儿……李一南一听这几个字就忍不住嘴角直抽。要知道和林烟搓麻将,结局一个字,死;两个字,惨死;三个……不,一句话,死无葬身之地。
李一南迅速从衣兜里掏出来了某样东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飞快地盖到了林烟的头顶,满脸得瑟而邀功的贱笑:“现在还冷不冷烟烟?怎么样?是不是暖和多了,嗯?”
柔软厚实的帽子完美地挡住了大部分狂风,和刚才相比起来,的确是要暖和得多了。但林烟怎么看眼前李一南的表情,都觉得这个男人笑得有些不怀好意。狐疑地伸出手去往头顶上了……唔,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咦?等等,这个……这两个立起来的东西是什么!?
因为毕竟暖和的缘故,所以林烟没有立马扯掉帽子,但他仍是缓缓地眯起了眼睛,危险地看着面前的罪魁祸首,懒洋洋道:“猫耳朵?啧……李一南,许久不见,你的恶趣味也和你的自恋病一样,越来越严重了哦?”
然而此刻的李一南已经完全沉浸在林烟戴上猫耳帽的惊人美色当中了。林烟自己看不到,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萌得天地无色日月无光海枯石烂惨绝人寰……!
失了魂儿的李一南开始受不了地自我揭底:“烟烟,其实家里面我还准备了兔子耳朵狐狸耳朵雪豹耳朵狼耳朵狗狗耳朵……哪天来我家咱们一起试试吧!我叫赵暮来给你拍照!我要珍藏!”
本来林烟对这种事情其实是很无所谓的,反正以前又不是没有别的客人让他穿过什么各种各样的奇怪衣服,只要是真的好看也舒服,那么他不会矫情得拒绝。只是因为听见了赵暮这个名字,林烟的表情便霎时一凛,抬起头沉默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眼神淡淡,直到把李一南看得大冬天的居然浑身冒冷汗,这才莞尔一笑终于放过了他,重新低下头去懒洋洋道:“行了李一南,你不用在这里想法设法地试探我了。我知道你和赵暮关系不错,但鉴于他帮着某个贱人,所以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你不用在这里白费力气了。”
李一南刚刚就被林烟给盯得膝盖发软,而现在听完林烟的话,更是觉得自己简直就要跪了。抬起胳膊抹抹额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李一南不禁苦笑:也许烟烟不见得是智商有多高,但他的确是太敏感也太敏锐了。在他的面前耍心机,玩儿话中带话这样的老把戏,基本上就是个见光即死的惨淡结局,g本行不通的。
于是长长叹了口气,李一南动手揉揉林烟绒绒软软的头顶,下巴也不安分地挨上去蹭蹭,鼻翼微动轻轻一嗅,便闻到了林烟身上那一股玫瑰j油味的浓郁沐浴r香气。而他为此,深深,深深地陶醉和着迷。
“是我错了烟烟,别生气,别生我的气,”李一南环着林烟轻声在他耳边坦白道,“我和赵暮的关系确实是不错,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挺有才,人也蛮有意思的,但关系也就只是不错而已了,怎么能和烟烟你比呢?至于柳君城,那我就更懒得管了,他是谢非格的人。”
林烟听到这里闷在李一南怀中意味不明地随口“嗯”了声,嗓音沙沙懒懒的,勾人得很。
想了想,林烟忽然问李一南:“对了,问你。如果换做是你,你会喜欢像柳君城那样的人吗?”
李一南被这问题给问得几乎心都快要烧起来了,深深一个吸气任由自己醉倒在那一片浓浓的玫瑰香气里,良久,才压抑着情欲哑声回答道:“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美人,是烟烟你。”
林烟弯起眼睛满意地笑了:“嗯哼,这还差不多。”
感情与长相无关──这种普世价值的真理放在林烟这里,却并不成立。在他看来,一个人只有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爱上自己,那才叫做真爱。如果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跑过来对他表白,说我不是因为你的美貌才爱你的,那么比起相信他,林烟倒更宁愿去相信自己是一个丑八怪。
李一南的情欲还没能完全压下去,就感觉怀中的林烟又忽然大幅度地动了动身子,仰起小脸,满眼盈着一空细细碎碎的流光,笑眯眯地调戏问他:“对了,上部戏里你不是和季晚潇搭档的吗?季晚潇也是美人啊,而且还是有名的混血美人呢,你和他朝夕相处了好几个月,难道就真的一点儿没动心过?一瞬间都没有?”
李一南低头看着眼下林烟这一张,几乎已经美成了一幅泼墨桃花那般灼灼其华的艳丽脸庞,只觉心中滔天烈火,将他淹没。
“没有,一瞬间都没有。季晚潇是美人没错,但烟烟你可是大美人啊,”李一南故意夸张地拖长了那个大字,干涩地吞吞喉结,眼眸深处,缓缓晕出了一团浓得化不开的弥漫黑雾,压抑狂暴,就像他此时此刻,隐忍沙哑的嗓音那样,“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
林烟微眯着眼睛,嘴角浅浮着一抹也许是得意,又也许是轻蔑的淡笑,神情满足而骄傲,诱人得就好像是一只吃饱了鱼的波斯猫。看样子他的确是很享受刚刚李一南的那一番话里,对他美貌至高无上的赞扬。
李一南在上面看得各种心痒,一个吞咽之后终于再也忍耐不了,直接一个低头凑近,极其响亮地在林烟的左脸颊上,重重啵儿了一口。
林烟对此倒是不反感,反正他和李一南连那种事情都已经做过无数遍了,如果现在还计较这种“肤浅”的接触的话……那就实在不是林烟的天x,也更加难免显得矫情。只是──
林烟耸耸肩,歪头看着李一南,笑得调侃:“咦,某人刚刚不是还怕被围观怕得要死吗?怎么现在胆子变这么大了?不担心明天娱乐报纸的头条写你,【天王巨星李一南竟在平安夜晚与某男子当街拥吻】,这种东西吗?”
李一南虽然只亲到了林烟的脸蛋但也觉得很满足,很美妙了。反正林烟全身上下的一切对于来李一南说都是毒品,都是毒药。现在李一南整个人都仿佛轻飘飘恍忽忽的那般,听见林烟的问题,竟然很欠揍地闭口不答,笑而不语。
林烟皱皱眉,刚想又伸手去拧李一南的耳朵,骂他装什么深沉,就猛然听见身边响起一道清脆尖利的稚嫩童声:“妈妈妈妈!你看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啊!”
“……”
林烟的脸瞬间黑了。
原来头顶上的帽子……作、用、在、这、里、啊!
最后,李一南是一路忍着左耳上的剧痛,带着林烟去到【意难忘】的门前的。
约林烟吃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当然早就已经预定好了这里的豪华包厢。下车以后两人直接从通道进去。林烟对这家店的装潢格调倒是挺满意,但就是很看不起这个店名。
“【意难忘】……啧,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装逼的店名。”
李一南听见林烟的话差点儿没直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转过头无比惊讶地看着林烟,奇道:“咦?烟烟,你以前……不知道有这家店吗?”
林烟看看李一南,有些惊奇李一南居然会这样回问自己。勉强想了想,但还是没能从记忆中搜索出来任何有关这家私房菜馆的具体信息,于是便道:“我为什么要知道。我该知道吗?”
李一南的表情更惊奇了,有些不敢置信:“烟烟,现在包你的人……难道不是夏昭时吗?”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林烟登时愣了一下。他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再听到过夏昭时这个名字了,甚至一个多月的宅男生活差点儿都让他忘记了,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么一号人,并且这个人如今,还是自己的客人。林烟搞不明白李一南现在为什么会突然间提起这个贱人来,于是很不高兴地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干嘛提到他?……是啊,那又怎么了?”
李一南抓抓头发,不解:“啊?那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烟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非常不妙的预感。果然,下一秒,他就听见李一南说:
“【意难忘】就是夏昭时开的啊。只是因为我今晚想要给你一个惊喜,所以才没事先跟你讲的。可是你跟夏昭时都已经一个多月了,难道他从没带你出来吃过……也从没告诉过你吗?”
迷恋林烟如李一南,并不知道更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也有人,对于林烟的美貌,并不感冒。比起欣赏,他们更愿意选择忽视,虐待,折磨,甚至是舍得摧毁,这样的一个美人。因为从中得到的快感,比起单纯的美色,更加令他们着迷和沉醉。
往夏如烟(十五)
在知道自己此刻踏入的这家,名叫【意难忘】的j品私房菜饭馆,结果竟然就是夏昭时那个贱人开的以后,林烟的心情和表情,都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同程度的复杂或纠结。但既然人来都来了,那就万万没有掉头就走的理儿,否则以后,若是被圈里和道上,某些不明了内情真相的八卦人打听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的,还以为他林烟是怕极了夏昭时呢。但事实上林烟只是讨厌,非常讨厌,那个洁癖王和控制狂而已,讨厌得恨不得夏昭时立刻就破产赔钱,穷困潦倒而死,所以只要一想到自己现在来这里吃饭,但其实说白了就是要给那个家伙贡献收入,林烟就实在没办法控制地觉得不爽和憋屈。
不过人归人,然而【意难忘】的菜,林烟却不得不承认,倒的确是烧得很不错的。尤其李一南非常熟知林烟的口味喜好,大部分点的都是些辛辣椒麻的重口味食物,真是对极了他的胃口。而会害林烟过敏呕吐的各类海产类食品,在一张被摆得满满当当琳琅缭乱的方形餐桌上,则是连半只影子也瞅不着。汤是林烟永远雷打不动逢吃必点的天麻炖r鸽,而至于饮料,则是林烟一向喜欢,也完全中式的黑豆豆浆。
林烟不是不会喝酒,点豆浆也不是为了卖萌装纯。先不说林烟g本就不是那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况且他本人就最是瞧不起也最看不顺眼的犯贱货色;就单从林烟那一张天下无双,举世无二的容貌来看,他也完全没这个必要。只是很单纯地因为,林烟不喜欢喝酒罢了。
事实上,基本上吃喝嫖赌这四样东西,长期混迹于s市夜店圈的人们都很清楚,多年霸据着【宠儿】 1的林大美人是当之无愧,全部,都占完了的。甚至林烟的酒量就跟他的赌技一样,绝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令人叹为观止。试想,就连像黄冶这种,圈里面赫赫有名的大酒徒老酒鬼,当第一次看见林烟喝酒的时候,都不禁被林烟的好酒量给震惊得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一向巧舌如簧舌灿莲花的调酒师当场就给看得傻在那儿了,嘴巴里吓得,几乎吐不出一句意思明确,清晰无误的完整的话来。只能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林烟一杯续一杯,一瓶接一瓶地,仰头往自己的肚子里面拼命拼命地灌酒。尽管他明明把度数一次比一次调得高,可是那对于林烟来说,却仿佛跟完全没差似的,好像喝进去的全是无关痛痒的白水。别说醉了,印象中,似乎连脸红,都没能见着过一次。
所以后来渐渐地,林烟也就不那么喜欢喝酒了。偶尔出去吃饭聚餐,一桌子成年人无论男女老壮,点的全是些度数极高的极品烈酒,放话豪气冲天,扬言不醉不归。只有他林烟一个人,非要孩子气地点饮料来喝。表情郁闷委屈,耸着肩,低低的声音里面,听不出语气究竟是自傲,抑或是自嘲:“不喝酒了,那么难喝不说,结果还怎么喝都喝不醉……忒没意思了。”
如果喝酒不能醉,那么于林烟而言,倒还不如不喝,来得痛快干脆。
等到这一顿所谓的平安夜爱心晚餐(李一南语)差不多就快要进行到尾声的时候,林烟也终于大致上搞清楚了,夏昭时和【意难忘】的关系渊源。虽然说夏家从好几代以前就早已在美国扎g掠地,如今的地盘势力也基本是分布在国外,但与中国到底是血脉相连,况且如今的中国发展迅速,谁不想来这一片新近崛起黄金遍地的庞大市场里,分一点羹,吃一点r呢?而【意难忘】,既是夏昭时十六岁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夏家用来给夏昭时证明自己能力和手段的一块高跳板和垫脚石。而最终的事实证明,夏昭时也的确是很有头脑和天分的。从异国他乡开起来的,差一点儿就关门歇菜掉的第一家【意难忘】,到后来回归故土时变成的,人气爆棚客流满载的【意难忘】全球连锁──在不过短短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任由世界风起云涌四方风云变幻,但夏昭时不仅完美地证明了自己作为夏家一下任继承人所必须拥有的足够实力以外,更重要的,是他的的确确实实在在地,在这片全新的土地之上,分到了蛋糕,也站稳了脚跟。
林烟从李一南那儿心不在焉七零八落地听完了这个,简直可以登上《心灵汤》或者媲美《成功大全》的励志故事,最后满足地喝了口r鸽汤,眉目微淡慵懒,语气似笑非笑:“真是看不出来啊李一南,没想到你一个遍地粉丝的大明星,结果居然是夏昭时的脑残粉呢。啧,听你刚把他给夸得,就差没直接说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了。嘁……什么【意难忘】,名字取得这么文绉绉的,恶心装逼得要死,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拿餐饮业来洗脏钱的吗?你家不也搞这个的么?而且还搞得多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到底在激动什么啊激动。”林烟毫不客气地冲李一南大大翻了枚白眼儿,冷淡的表情里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嫌弃的鄙视,更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夏昭时深深的厌恶。
李一南就坐在林烟的左手边旁,拿起纸巾替他揩了揩油光闪耀水泽莹润的嫣红双唇,心中一个轻痒骚动,便忍不住低下头去浅浅含了一口。没生气,反而扬起一脸坏坏撒娇的贱笑:“喂喂,我这分明就是嫉妒啊好不好!我是你的脑残粉还差不多咧烟烟~~你看你看,脑残得简直都没救了。”咂咂嘴,李一南瞬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眸中乍然迸s出两道仿若饿狼扑食般绿油油的嗜血j光:嗯,他的烟烟果然一如既往的好好吃!好美味!真想就地扑倒啊……
然而林烟一闻言,却仿佛是听到了个天大的笑话那般,再也忍受不了地立刻捧起肚子放声大笑起来:“哈哈!你嫉妒夏昭时?你嫉妒夏昭时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很幸运地荣升为我林烟这辈子第三讨厌的贱人了诶,就紧排在庄景玉和韩笑的后面,凌望和柳君城的前面,你真确定你嫉妒他?”歪头想了想,林烟似乎是觉得这个乌龙桥段愈发搞笑了似地,脑袋埋进臂弯一手按着肚子一手狠命捶桌,双肩颤抖闷笑不已,“哈……哈哈……肚子好痛……早说过吃饱了饭不要逗我笑的啊混蛋……!你到底嫉妒夏昭时什么啊李一南?难不成是嫉妒他比你更被我讨厌吗?哎,傻瓜,你在担心什么?跟他相比起来,我当然是更喜欢你的……我绝对是更喜欢你的啊。”
哪怕是这样g本不算表白的恶意x“表白”,但因为从林烟的口中说出来,所以也依然无可救药地让李一南感觉到,一阵猛烈的天摇地转,头晕目眩,x口发烫,以及,燥热难耐。犹豫几下,他缓缓凑上前去轻轻蹭了蹭林烟被房间和佳肴的热气给蒸得红扑扑粉嫩嫩的左脸蛋儿,颇为感慨但也略显不安地说道:“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烟烟……但是我总觉得,烟烟,你好像很……嗯……在意……夏昭时的样子,”李一南皱着眉头思索了很久很久,这才终于选中了“在意”,这个他自以为准确无误的词语,“我知道你是很讨厌他,但是我又总觉得,你对他的讨厌,和你对庄景玉韩笑凌望还有柳君城他们的讨厌……都不一样。”
话音落下,巨大的沉默在安静的包厢里缓缓蔓延开了一段,或许实际上只有短短几秒的短暂光y,然而过起来,却仿佛已是整整一个世纪那般,太长太长的冗长时光。
早在听到李一南说出“在意”这个词语的时候,林烟的脸上就霎时冻结住了那一片,原本收都收不住的肆虐笑意──并且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一切竟然是那么那么地顺其自然,自然而然,g本,不需要费他丝毫的吹灰之力。于是林烟便忍不住冷笑地想,果然,他讨厌夏昭时,而夏昭时,也已经很荣幸地成为了他生命里,最新的梦魇和魔障。
揉着肚子慢慢地抬起脸直起身来,林烟面无表情地看了李一南一会儿,良久,唇线才又那么微微地往上一扬,嘴角处逐渐牵扯出了一抹意义不明,也许,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浅淡笑容的霜雪冷清,“你刚刚说什么李一南,敢不敢再说一次?”然后便停下来不再继续,片刻,深艳的眉眼在头顶橙黄柔暖的灯光照耀之下,却缓缓晕染流开出一抹压抑疯狂的狠戾杀气。毒一样的妖媚五官,笼罩着一种血腥而狰狞的极致美感,“有种,你就再说一次。”
李一南一见此状便知,是林烟乖觉怪异y晴不定的老毛病,又犯了。然而造孽的是,林烟的这副模样,他虽然害怕怕得要死,可偏又迷恋迷得要命。
林烟很快就真的笑起来了:“呵,在意?哈哈!行了,不用‘也许’了,我现在就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诉你李一南,那‘绝对’,是你的错觉,”林烟一边说着,一边径自推开李一南的胳膊站起身大步往外走,头也不回地干脆道,“还有,我警告你李一南,如果,你还想跟以前一样和我共度完这个晚上的话,那你从现在开始,就最好别再在我的面前提起某个贱人的名字。老实说,这一路,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转过身无奈地看着林烟快速消失在门外的匆忙背影,李一南苦笑着叹了口气,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还不是,只有赶紧追出去。尽管他至今仍然完全没有搞明白,林烟的生气点究竟在哪里──到底是被说中了事实的恼羞成怒?还是被冤枉误会了的愤愤不平?
然而李一南私心希望,能是后者。毕竟夏昭时对于林烟的影响力,在他这个旁观者看来,的确是,高得有些过分了。尤其是只要一想到林烟本来是一个那么心冷绝情,不仅是早已经阅尽了过舟千帆,而且还曾经过沧海巫山,g本就很难再被打动和感染的男人──这样一对比起来,夏昭时对他那莫名其妙近乎到匪夷所思,有时候,甚至是严重到常常会搞得他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强大影响力,便会不由自主地显得更加的不言而喻,呼之欲出。所以虽然林烟很生气,可是李一南仍旧在心里面固执地坚持,自己刚刚所说的在意,并不是用错了词语。
但其实他多希望,比林烟更希望,是自己,用错了词语。
出了包厢以后,李一南被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专属的结账柜台,而林烟则被另一位服务员领着去了可供休息娱乐的厅等候。领着林烟的这一位是个美女,连林烟随意瞥了几眼之后都绝对认证的,货真价实的美女。不过倒不是胜在五官有多漂亮惊艳(那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自己),主要是胜在气质天然清新,而且,最重要的,身材很正点。
但让林烟受不了的是,这个女人从一看到自己和李一南相伴同行开始,就一路憋笑到了现在。那笑容很怪,不过林烟是个gay而且又常年混迹夜店,因此早就很明白这种笑容背后的意思。他只是不理解,直到至今仍不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喜欢看两个男人在一起的女人。这是什么鬼嗜好破兴趣?可能说出来都没有人信,林烟当了这么多年的gay,几乎大半辈子的gay,而且简直都可以说是一代名gay了,但是他从来不认为同x恋是正常的。只是因为除了对他妈以外,林烟无法再对这个世界上别的任何女人产生感情,所以他常常总是在想,也毫不怀疑,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还能有一个女人可以像他的妈妈那样,风华绝代,姿容无双,那么他一定,死也不会喜欢男人。
或许李一南的那句话是对的。【因为见过了最美的,所以其他的一切,就都入不了眼了】。而林烟,早已见过最美的女人。
李一南过来的时候,猛地一伸胳膊,便一把从沙发上捞起了因为吃饱了而显得极为懒洋洋软绵绵的林烟温柔入怀,然后毫不避嫌地低下头去,亲昵舔吮着他的可爱耳垂,脸上笑容陶醉而恶劣:“烟烟,我突然发现古人总结得妻不如偷妾不如偷的这个道理,真的是太对了。你看,虽然我很喜欢包你,但是我更享受你被别人包的时候,还总是抽空和我在一起的感觉。”
因为那会让李一南觉得,他很重要。
林烟微眯着眼睛打个了哈欠懒懒嗯哼一声,对李一南的这一番话,勉强算是回答和赞同。
可是当走到厅门口时,两个人不经意地抬起眼往前一看,下一秒,便都默契地同时停住了脚步。真是说曹c曹c就到。只见不远处的大堂服务台前,夏昭时正和另一位年纪相仿的英俊男子站在一起,与服务台后一位肥嘟嘟的胖服务生说话聊天。不……准确来说,其实主要是那两个人在说话聊天,而夏昭时只是面带微笑地站在一旁,默默看着。
李一南一看到夏昭时出现的瞬间就禁不住y郁地皱起了眉头,忍了忍忍了又忍忍了再忍……但到底还是没能忍住,抓抓头发无比郁闷地砸了句:“y魂不散……真他妈倒霉!”而后转过头,就看见林烟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似乎连眼睛都有些看直了,时间一久眸光深处,甚至还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了丝微难以捕捉,也无法言说的光亮。于是李一南心中莫名就觉得很不爽,也很不祥。
忽然林烟舔舔舌头,一脸猎人发现猎物似的兴奋表情,问:“站夏昭时旁边的男人是谁啊?”
李一南犹豫了一下,才道:“你是不是觉得他有点眼熟?”
林烟一愣。
李一南叹着气揉揉林烟的头发:“他叫江臻。算起来,跟黎唯哲还有点儿亲戚关系,”顿了顿,“……他老爸江亦和黎唯哲的老妈黎晏心,是表姐弟。”
解释完后,林烟的表情正如李一南所想的那样顿时变得微妙复杂了起来,但却又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微妙复杂得很久很长。半晌,林烟忽然推开了李一南的怀抱自己站直身子,用一种他其实完全不觉得道歉的口气向李一南道歉道:“对不起了李一南,今晚我恐怕不能和你一起过了。不过你要是真那么欲火焚身得厉害的话,我可以打电话帮你叫【宠儿】前几天才新晋的6来,很漂亮的一个小少年,上个月才刚满二十,比我年轻多了,身子也好,很软很白还很纤细,肯定能满足你,你会喜欢的。”
李一南完全无法想象在听了林烟这一段几乎可以气死人的话以后,自己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终于勉强压下去了心底那一片,狂暴滔天的怒意。他危险地眯起眼睛几近暴躁地低吼:“我不要别人!你想也别想!今晚你是我的!”
林烟听后皱了皱眉,冷笑:“我是你的?哈,李一南,我说,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刚刚的话只是为了通知你这一件事情而已,并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的。你最好给我搞清楚一点。”说完再也懒得看李一南一眼,直接迈出脚步往夏昭时走了过去。
“……嗨,好久不见,”他从夏昭时的右边接近,在那三个人皆有不同程度惊讶诧异的目光之中忽地抬起双手,一下子挽住了夏昭时的胳臂──这是他们两个人认识以来的的第一次身体接触。奇妙的触感让林烟微微有些得意,心中暗想,这个洁癖狂,估计是不会再要他身上的这一件衣服的了。眨眨眼睛,林烟笑得绚丽而肆意,“夏昭时,终于又见到你了。上次是我不好……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但始终没找着机会……那个,你右脸上的伤,好了吗?”
其实现在夏昭时的右脸几乎看不出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林烟知道,那么他也是绝对分辨不出那一小片淡淡的微青由来的。
夏昭时的表情倒是还好,但一旁的江臻倒是率先忍不住了:“我靠不是吧……夏昭时,你上次的那个伤难道是被眼前的这位大美人给弄的吗?”说着上下打量了一下林烟,眼底缓缓泻出了一片纯粹观赏式的赞美惊艳,冲着夏昭时眉飞色扬地吹了吹口哨,眼眸里多多少少含着几抹戏谑逗弄的坏笑,拉长了脖子和嗓音戏谑道,“哦──我说谁能伤到你呢,原来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打是情骂是爱的原因啊。啧,真是看不出来啊,夏昭时。”
林烟闻言笑得愈发张扬。夏昭时不置可否地朝江臻和对面同样早已看傻的胖服务生道:“等会儿你们去玩儿你们的,我就不去了。”
江臻握着拳头轻捶了他的肩膀一下,挑挑眉:“明白,只要你悠着点儿就行。”
夏昭时微微笑了一笑:“我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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