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号,《辣手神探》和《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两部戏同时开机,但两部戏的开始都没陈金的份,前者是发哥独角戏,把耍帅,耍酷进行到底,而后者则是林青霞在尽情的展现她无与伦比的风情。

    不过,耍帅和耍酷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他们做的动作都超过了他们身体所能够达到的极限,虽然如梦幻般的精彩,却是超现实的。

    发哥一如既往的身手敏捷,掏枪,射击,辗转腾挪,每一个动作都那么酷,都那么拉风,场面更是劲爆,枪声四起,人群惊恐,有点“子弹与桌椅齐飞,血水共茶水一色。”的意思。

    不过,看上去是很爽了,但做这样的动作,不免磕磕碰碰的,小伤小患是免不了的,疼的呲牙咧嘴也没奈何,特别是那些个武师,最帅最酷的那些从这边飞扑到那边,辗转腾挪的动作其实都是他们完成的,虽然说早就学过怎么样最佳的避免伤害,身手也强得多,可这些动作都是极难的,人还不免有个失误的时候,加上导演不满意,这样或者那样的折腾你一下,就足够你喝俩壶的了。

    林青霞在电影里出现的模样是同样是拉风无比,风情万种的,可到底是个娇弱女子,出场的时候给人困得严严实实的掉在高空,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徐克就像是专门找她麻烦一样,辛苦得很。

    还有,在沙滩上奔跑的那场戏,烟雾缭绕,美轮美奂的,好像功夫厉害的不得了,可那都是大风扇吹起的沙尘和红木泥,又不好拍,把个大美人折腾的灰头土脸,连吃饭的时候都还在想着吐沙子抹脸。

    这也就算了,从水里面冒出来的那场戏,十一月的海水可不凉快,而是太凉快了,冷得很,呆在里面可一点也谈不上爽,还拍了又拍的,一直弄到快天黑,陈金看的她的脸的冻青了,可导演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这时候,也可以看出来徐克这家伙给人诟病的地方,或者他是太专注,可别人总是很难理解的。

    《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孟凡了说过一句话,“这世道,干什么都不易。”,大家看着你这前呼后拥的,光彩照人,衣食住行那都是奢华得紧,人前人后都一副大佬的派头,可谁又知道这其中的苦。

    也不说这做演员的大多身不由己,暗里还有些什么那规则的,就算是平时,那些无冕之王也能够把你气个够呛,稍微不如意就把你写的如何如何耍大牌,挑你的小错,炮制那些莫须有的东西毁坏你的名誉,甚至直接就封杀你。

    好罢,熬成了大佬,辛苦点也就算了,总归是劳有所得,可那些真正熬到老都还是三流演员的,平日里辛辛苦苦,还卑躬屈膝的,弄的不过是点吃饭的钱,那才叫做一个苦逼,还没出找人说理去。

    没得演,在现场看也算是过瘾的,特别是作为半个内行人在现场看的感受和在电影院里外行看热闹的感觉是不一样,当然,精彩程度是不如看热闹好,毕竟是一个个镜头拆分开来拍摄的,但是这样却便于陈金更快更好的吸收他所要学习的知识。

    十五号,《辣手神探》最先开始陈金的戏份,徐克导演拍戏向来是慢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那边可能还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里陈金的第一场戏就是耍帅,开着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西装革履,满脸光鲜的出现在图书馆里,然后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圣经,圣经里是已经挖空了的,里面装有一把消音手枪。

    圣经里藏枪是很经典的一个桥段,从翻页拿出枪,到很酷的说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后,开枪杀人,然后再施施然潇洒无比的转身走掉。

    从开着法拉利出场,到杀人之后很潇洒的走掉,整个过程展现了一优雅风骚的杀手形象,又帅又酷,和发哥开场的拉风枪战想比,各擅胜场,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觉。

    好像很自然的驾驭着这样一个角色,一举手一投足都帅到不行,自吹一句,陈金觉得他比原版的伟仔那个出场绝对要帅,酷超过百分之一千。

    没有难度,迅速的拍完,在现场的发哥夹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还要拉风,我得考虑看是不是的换个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较帅,要是你去试试,保证一团糟!”陈金嘿嘿直乐,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发哥。

    吴宇森导演很满意刚刚陈金的表现,真是演得形神具备,夸张一点的说,那比他想要的效果还要棒,因为那种风骚之外的冷静狠厉陈金演的特别的传神,此时听到他俩的对话,倒是帮了陈金一句,“这话我赞同,倒不是阿发演技有问题,而是阿king的气质风度明显更合适这个角色。”

    陈金乐了,有些洋洋得意,“怎么样,发哥,服气了吧,嗨,我就不打击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导演就觉得我比你更加适合,那样的话,你就没得混了。”

    “我没得混是吧!”发哥夹着他的脖子紧了紧,“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来再说。”

    陈金笑着撇撇嘴,“迟了,我都已经火大发了,现在你要是想踩,只怕会磕了你的脚。”

    闹了一会,暂时休息的时候,发哥拉着陈金走到一边,突然说了一句,“吴导演明年就要去好莱坞发展,他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意思,我现在也在考虑,你觉得我适合去那边吗?”

    发哥和吴宇森的关系很不错,这一部戏也很明确的是吴宇森导演在香港的最后一部,但是现在香港电影还处在畸形的繁荣期,发哥可能有些挣扎。

    直到九三年,香港电影的第三次危机爆发:港片过度依赖外埠,外埠操控创作;院线过多,劣片充斥;编剧状态不佳,电影素质下跌;片商粗制滥造,专业人才缺乏;成本直线上涨,新片开工不足;娱乐模式增多,影院效益受损等等等等。

    到了那时候,不管是为了名利,还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发哥都已经做了决定,九三年整整一年“零创作”已经给了大家一个很明显的信号,何况,他在美利坚还是很受欢迎的,于是,在九五年,也就是和金公主集团的合约到期后,《和平饭店》便成为了他香港电影的最后一个注脚。

    陈金也想去好莱坞,不过他不着急,也不能急,他还有很多东西都需要学,看着很美是个很操蛋的事情,只有你真正的懂了才好,而陈金现在的状况,基本上是看着很美。

    就算是他在某些方面很成功了,可这个圈子里的水太深,他要学的东西还多得很,他有天赋不假,甚至可以用魔功作弊也行,但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甚至,要想完全和魔种融合,达到那种他梦寐以求的境界,也的他自己努力去学习和感悟,而不是用现在这点雕虫小技来耍阴谋诡计,如此,他这一辈子也别想有太大的成就。

    以己度人,陈金皱了皱眉,摇摇头,“发哥,我不能给你肯定的答复,你也不需要我给你肯定的答案,不过,要想过去,语言习惯什么的你得先学,不要一去之后一抹黑。”

    发哥一副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表情,摸了摸头,“其实你说的也对,我现在的英文很烂,去了之后跟人家怎么沟通,不能什么话都找个翻译吧,这样还演什么戏。”

    陈金趁势一拍他的膀子,“不用着急,现在天天的和嫂子补习英文就好,等你学的差不多了的时候,我应该也要去好莱坞发展了,到时候咱们哥俩一起去把那些洋鬼子杀个片甲不留,跪在咱们面前唱征服,ok?”

    “去,等你,等你的话花都谢了!”发哥捶了陈金肩膀一下,又感慨的看了他一眼,“我要是有你这小子的聪明劲就好了,才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傻呵呵的一个小子,现在倒好,粤语,日语,韩语,英语,啥都说的那么顺溜,唱片卖的让人眼红,电影票房成绩也差点眼红的让那些老大带着刀枪上门来强请。”

    “哎,人比人气死人,你小子偏偏还有那么漂亮的一个有身份有地位,又疼你的美女罩着你,真是没出找人说理去,要是其他人知道了,还不知道要不要活了。”笑嘻嘻的说了一大通,最后倒是有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如果你依旧保持你现在的心态,努力学习,不用几年,我这前辈可能就要给你踩在脚下了。”

    陈金笑着摇摇头,“发哥,我可不这么想,而且我刚刚说的可是真的,我还想和你去把那些鬼佬打趴下呢。”

    发哥的豪气也上来了,冲陈金伸出手,和会意的同样伸出手的陈金握在一起,“好,那我就等着看你的表现了,可不要刚说不练假把式,要是那样,到时候我可不客气的要臭你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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