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日子 作者:石头与水

    第43节

    “红烧着吃吧,再放点辣椒,我喜欢吃辣的。”林央抬头说一句,脑袋就挨了一下,连忙又将脖子缩了回去,继续写字。

    将将晌午时,苏云殊从外头回来,手里拎着一竹篮,从竹篮外可以看到几样菜蔬,喊一声,“知趣,买回来啦。”

    知趣再敲林央一记,“歇会儿吧,过来跟着做饭。”

    林央是真心不喜欢烧菜做饭,却不敢违抗知趣的话,嘀咕道,“知趣,你不会是想把我培养成厨子吧。”

    “懂什么?”知趣道,“技多不压身,甭以为认两个字会些拳脚就了不得了。你想想,难道你一辈子时时都有人端茶倒水的伺候你。谁没个遭难的时候呢,多学点生存技能没啥不好。你看,苏云殊苏筑基还要隔山三差的去集上买菜修行呢。”

    明明是他不敢反抗你好不好?林央腹诽的同时,颇是兴灾乐祸了一回。苏云殊不仅隔三差五的去买菜,还要按照知趣说的,隔一段时间给知趣庄子里的庄稼用啥温养诀温养,这样庄稼才能长的更好,以后卖出好价钱来。

    教导林央这几年,知趣的积蓄逐渐增加,就寻机会在附近置了个百十亩的小庄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都是知趣庄子上自己产的。因为这些稻谷被灵气滋养过,格外香甜。知趣拿出当年养黑豆儿、小白他们的劲头,这两年,林央个头猛蹿,如今只差知趣半颗头了。

    而且,林央还知道,知趣在城里还有铺面呢。一共三间,一间米铺、一间药材铺、还有一间是专卖皮毛的铺子。

    米铺是因为知趣自己有个小庄子,附近也都是农庄,倒卖米粮方便。药材铺跟皮毛铺就更好说了,知趣常会差谴凤鸳与苏云殊去山上采药打猎,据林央观察,知趣就没让他们闲着过。知趣私下对林央的教导是,“这叫物尽其才。”

    林央想着凤鸳与苏云殊现在的苦b相,完全不羡慕修仙的人啦。

    当然,林央也不能闲着,每天做饭烧的柴都是林央买来、林央劈好,然后,林央早上还要扫院子,自己收拾屋子,夜里还要帮知趣算账理财。所以,林央才对知趣的财政状况了解的那样清楚。

    想想自己,林央觉着,同样苦b。

    为啥大家都要听知趣的调谴呢,知趣对此的解释是:智慧比一切的事情都要重要。

    这句话,把凤鸳、林央、苏云殊三个酸的险些没把当天吃到肚子里的饭再呕吐出去。有没有搞错,说得他们好像多笨似的。

    知趣指挥着林央,“牛肉切块、羊肉切片,黄鳝斩段。”又对凤鸳道,“把菜洗了。”

    一切收拾停当,最后苏云殊生火,知趣方烧菜烧饭。

    其实在林央看,知趣的事情最简单,大家把杂工做好,他就把各类菜往锅里一丢就是了。当然,只有知趣丢的才好吃。林央试着丢了一回,那味道,在确定林央自己也吃不下去之后,知趣直接扣了他半个月的零用钱。然后把林央做的菜喂了狗,结果那狗吃了后,几天恹恹。

    知趣不忘讽刺林央,“幸而不是人吃,狗万一吃死了,不用偿命。若是给人吃出人命,你就惨啦。”

    知趣啊,算是最大牌的厨子了。

    林央抱怨两句,还是很欢快的去干活,因为知趣答应他了,说他练了几年武功,也学了弓箭,过几天就带他去山上打猎。

    打了猎,他就能把猎来的皮毛卖给知趣的皮毛铺子,然后,小赚一笔,增加自己的存款数目了。

    如今林央积蓄的来源有三种,一种是收保护费,这交差,他一直没扔,知趣也不管;第二种是替知趣干活挣钱,什么给知趣收拾屋子、给知趣洗衣裳、还有每天打扫院子、或是星期六星期天去知趣的铺子里做工,这都是有偿服务;第三种,院子里种的瓜菜物产丰盛,他们吃不了的,除了送人,林央都拎到集市上去卖钱,卖的钱,都是林央自己的。

    当然,不论林央干啥,都有狗腿子凤鸳在一畔护航。只是,忠心耿耿的凤怨瞧着他家凤神混成这苦b样,那叫一个心疼啊。

    虽然凤鸳因心疼他家凤神而对知趣一肚子的不满,奈何,凤鸳受知趣的欺压最久,早在倚翠山时就被知趣收拾的敢怒不敢言了。

    吃过饭,知趣就回房间午休了。

    洗碗的差事是苏云殊的,苏云殊第一次用凝水诀洗碗时,可是把林央看呆了三分钟,那种艳羡,完全是赤果果的,整整三日心神不宁。但是,隔两年再回头看苏云殊数年如一日的洗碗工作,林央则充满同情。知趣是这样跟苏云殊商量的,“咱们修为都不如你,凤鸳你也知道,我若想施法得跳紫金鼎里去。”

    所以,一直想跟知趣几人搞好关系的苏云殊就同意了洗碗的事。

    开始,苏云殊觉着林央见着他的神通,少年人,好奇心最重,定会想着来学道法的。结果,人家林央把好奇憋的都不好奇了,苏云殊这洗碗工的工作却是遥遥无期。

    苏云殊洗了碗后去凤鸳的屋子里跟凤鸳谈心,“知趣就准备让林少爷一辈子这么着?”

    凤鸳正挽镜自怜呢,他虽然对知趣有点儿意见,不过,苏云殊这话,他可不爱听,“瞧你说的,我家少爷是有大出息的人。”

    “劈柴、做饭、收拾院子、去铺子里做伙计?”

    凤鸳横苏云殊一眼,“劈柴、做饭、收拾院子、做伙计,起码不会被人害死。”

    苏云殊笑,缓和了声音道,“阿鸳,你误会我了。我是说,,咱们也不必窝在这种小地方。依林少爷的资质,再加上你、我相帮,功成名就并不算难事。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哪怕做一辈子凡人,何等快意。”

    “你别多想。”见凤鸳犹不信他,苏云殊苦笑,“我真是买菜洗碗的做怕了。起码,请几个丫头帮工什么的,也行啊。凡世与修真界比,原就灵气淡薄,我们修士出身,哪怕要保护林少爷,也当珍惜时日,将时间用于修炼上,方不负光阴呢。”

    凤鸳问,“你有钱去请丫头帮工?”

    苏云殊总有这个底气,笑,“凡世的金银对于我们有何难处?”

    “那你去跟知趣说吧。”凤鸳心道:看他不骂死你。

    苏云殊一想就明白了,若知趣真想用道法弄钱,根本不用买田庄、开铺子啥的折腾。苏云殊其实有些怵知趣,不过,他还是打算去跟知趣谈一谈。

    “买丫头奴才?”知趣看苏云殊一眼,非但未曾震怒,且目光温和,唇角带笑,和气至极。老话说的好,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苏云殊心中不由升起丝丝警觉。就听知趣问,“苏兄,是不是买菜洗碗做的烦了?”

    苏云殊实话实说,“有一点。”

    知趣长叹一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啊。”

    知趣自榻间起身,对苏云殊道,“苏殊随我来。”

    苏云殊见知趣进了紫金鼎,夏春秋已与他讲过紫金鼎的厉害,不过,他也不会怀疑知趣要对他不利。若是他有个万一,知趣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何况,知趣不是这样冲动的人。

    随知趣进了紫金鼎,苏云殊发现里面有床有榻,面积不比知趣住的屋子小,当真是神奇的很。紫金鼎里灵力充沛,知趣随手施一个凝水诀。苏云殊感觉到紫金鼎里有轻微的灵力波动,就听知趣道,“苏兄出去看看院中菜畦。”

    菜畦上空一阵淅沥微雨,足下了一刻钟。

    苏云殊惊讶的说不出话,他很确定知趣的修为还在炼气期,但,知趣施用出的凝水诀,竟与他不相上下。

    知趣道,“苏兄系出名门,不过,我确定,苏兄的师父不一定有我的师父好。”

    苏云殊诚恳至极,“我听说罗兄的师父四十几岁就化婴,即便放在道天境,也是难得的天才人物。”苏云殊与苏云微不同,苏云微一言不合,再回苏家就是。但,苏云殊极珍惜这个差使,他来前做足了功课。

    “我的凝水术,就是在师父的指点下,做饭时炼出来的。”知趣浅笑,“苏兄不必多疑,修道之上,我全盛时也不过是筑基中期,断难糊弄于你的。”

    苏云殊忙道,“我绝不会这样想。我知罗兄修炼天分绝不在我之下,若咱们能彼此无芥蒂的交流修炼心得,我求之不得。”

    知趣一笑,“修士常视凡人如草芥,但是,据我所知,不说修士会时不时的来凡世走一遭,在凡世,甚至还有仙人的传说。而在修真界,只有成仙的传说。苏兄,你有想过这之间的不同吗?”

    “我们本身会些许术法,不屑于凡世金银,在凡世,轻而易举的就能功成名就,高人一等。”知趣反问,“但,这有什么意义吗?苏兄?”

    “若是苏兄干累了烦了,请仆佣亦无妨。”知趣云山雾绕的说了一堆,任苏云苏望着湿润润的菜畦,转身回房。

    凤鸳与林央把放在窗子上的耳朵收回来,凤鸳使个眼色,再替林央把合不拢的大嘴巴合上:如何?我说的没差吧?苏云殊完全不自量力,自己作死!

    林央拍掉凤鸳的手,心道:知趣真个厉害,苏云殊修为比知趣更高,却完全不是知趣的对手啊。

    苏云殊最终没买丫头帮厨,相反,他话渐少,做事情更比以往细致。连林央都说,“我觉着现在的菜吃着更新鲜了。”

    那是,苏云殊筑基修为,知趣让他去采购,无非就是利用苏云殊的眼力挑选更新鲜更肯灵气的食材。甭以为凡世的菜蔬就没灵气了,只是相对于修真界的瓜果而言,凡世菜蔬的灵气淡薄的可以忽略不计而已。不过,知趣还是创造一切条件,给大家一个好的环境。

    知趣笑笑,一日,把苏云殊叫到房间,温声道,“我知苏兄的差使,断不会叫苏兄难做。下次回去,苏兄可以跟夏春秋说,虽然我拦住了林央学道法之事,不过我计划过几年让林央去考科举。林央纵使一辈子做凡人,我也不会让他泯于众人。”

    “若是夏春秋还有什么计划,可以让他先做好准备。这样,苏兄回去也好交差。”

    “若林央这一世得以平安,日后,我再重谢苏兄。”

    知趣目光透澈,向来八面玲珑的苏云殊一时倒说不出话来。

    在与夏春秋静默的拉锯战中,知趣终于第一次,反客为主,占了上风。

    间接得知这一切的林央,对知趣,彻底的心服口服!

    第一八六章

    苏云殊再一次回修真界汇报工作,他本就是个聪明人,更兼因为林央的事,越级的搭上夏春秋这一层关系。如今在门派之中,苏云殊也算小有地位。

    但,每一次,汇报内容都不够劲爆,苏云殊对此,很有些惴惴。这一回,总算能说一说知趣接下来的动向了,苏云殊算是有了颗定心丸。而夏春秋似乎也很满意苏云殊的工作,温声道,“云殊,你做的很好。既然林央想功成名就,适时的,你帮一把也无妨。”又问,“林央与知趣的关系,还好吗?”

    “非常好。”苏云殊又补充一句,“林央非常信任知趣。”

    夏春秋目光温润,点一点头,掌中忽现一件灵气氤氲的紫色玉瓶,命身边的弟子拿给苏云殊,“这两年你虽在凡世,身上气度越发超脱飘逸,想来你自有感悟。这是瓶灵寂丹,将来你结金丹时,倒能有些用处。”

    苏云殊大喜,连忙叩谢夏春秋赏赐。

    苏云殊走后,站于夏春秋身畔的弟子江山不解道,“师父,朱雀既已化为凡人,唤醒他的神识的法子有千万种,何必要兜这样大的圈子。”

    夏春秋温声道,“江山,凡世有凡世的规则。你知何为天道?在我看来,规则即天道。到我这个修为,你就会明白,天道虽看不见、摸不着,但他无处不在的干涉着这个世界,不论是修真界,还是凡世。”

    “朱雀本是天生妖神,涅槃之后又转为凡胎,如今在凡世,他也不仅是朱雀转世,恐怕更有天命在身。”夏春秋道,“修士术法高深,凡人在修士面前渺小如草芥。但,有一类凡人始终是例外的,在那一类凡人面前,哪怕修士亦要俯首恭敬。你知道,这是什么人么?”

    江山能追随在夏春秋身畔,自然是夏春秋的心腹弟子,闻言,眉心微动,脱口而出,“凡世帝王。”

    “对。”夏春秋目光幽远,“所谓帝王,是天界派谴到凡世的神明。天子有百灵护体,这句话并不是空话。正因为有凡世帝王在,凡世才能在修真界的强势下保持独立,而不是沦为修真界手中的玩具。”

    “以前有位大能,他在凡世时见人间帝王有帝王气在身,十分羡慕,便想着若是夺此帝王气,对己身修为定大有益处。那位大能,当时已是元婴后期,他计划严谨、行事周全,甚至将帝王掳至修真界,不过,很可惜的是,他尚未夺走帝王气,便被突然而降的一道天雷轰的魂飞魄散。”夏春秋温声道,“几百年的修为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越是修为高深的修士,对于天道感悟越深,越不会率性行事。”

    江山皱眉,“师父是说,朱雀会成为凡世帝王?”

    夏春秋一笑,“这话好笑,堂堂妖神转世为凡,即便有凡人肉身对妖神的种种压制,那仍是妖神。除了九五之位,其他位子也配不上妖神。”

    “那,朱雀一直是凡人,并非我们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了。”江山思量道,“苏云殊将将三年都未能使朱雀修道,若不修道,朱雀则一直是凡人……”

    “当初罗家为了得到朱雀蛋,生生折损了一名元婴修士。朱雀最后虽未能离开罗浮界,但,在那一战中,罗家再损一名元婴、更使得天符门古天真人因此命丧罗浮界。最后,即便罗家化神修士出手,都未能留住朱雀。”夏春秋一笑,“若朱雀都能轻易得到,江山,你就太小看这上古妖神了。”

    苏云殊不在,知趣受不了林央的央磨,便跟林央、凤鸳普及修真界的知识,“凡人向往修真界,无非是那里的人活的长久些,吃食较凡世,也略好一点。”

    林央并非贪口舌之欲的人,道,“这个其实是小节,我觉着最重要的是修士有许多术法要强于凡人的武功,所以,修士才瞧不起凡人。”

    知趣道,“其实,修真界虽超脱于凡世,说白了,修士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可见,修士也是凡人。”

    “修士的生命是长于普通人,但,修士若想提高修为,除了要购买各色丹药,还得时不时的闭关。修士的寿命长,闭关的时候也长,等闲三五年;还有的,一闭眼,转眼上百年过去,都是寻常。”知趣温声道,“修真界的食物好吃,但,修士辟谷之后就很少再吃东西了。纵使吃,也是各式各样的丹药。”

    林央咋舌,“那,仙果奇珍也不吃吗?”就林央本身,他极喜欢吃知趣做的菜,哪怕他并不是很讲究这个,但若是不吃东西,多可惜啊。

    “哪有那么多奇珍仙果。”知趣失笑,“就算有,譬如你得了一个宝贝,若是叫人知道,不必什么理由,只要别人强于你,杀人夺宝也没处说理。”

    “那,修真界没有官府衙门么?”

    “修真界有管理这一界的门派或是界主,但是,修真界本身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知趣淡然道,“死了,只怨你不够强而已。”

    “修真界的秩序,没有凡世这样井井有条。修真界的人,其实同凡人一样,七情六欲、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知趣笑,“神明赋予修真界较凡世更多的灵气与更优越的自然环境,修士也多生的俊俏貌美,可惜,修士生活枯燥并不因为就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快别哭了,眼泪把药冲走,再一泡那些伤,肿的更难看了。”林央还很会劝人,知道凤鸳在意相貌,就拿凤鸳的相貌说事儿。

    果然,此话一出,凤鸳的眼泪立时止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块儿帕子遮脸,低声道,“少爷别看了,快睡去吧。”

    林央把凤鸳的枕头放在自己床上,“来,一块儿睡吧。你也真是的,要是只跟一个好,哪里会有这事儿。挨这打,也不冤。”

    自家凤神肯跟他一个床上睡觉,这是何等的荣光啊,凤鸳立刻就把挨揍至险些毁容的事撂一边儿去了,屁颠颠的上了林央了床。

    躺在他家凤神的床上,凤鸳欢喜的心里直冒泡泡,觉着自己肯定是世上最有福气的小鸳鸯了,不然,怎么能得到凤神的青睐呢。凤鸳悄悄的跟林央说,“少爷,我能求你件事么?”

    “什么事,你直接说吧,什么求不求的。”林央虽然早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凤凰的事,凤鸳在他面前也一直以奴仆自居。不过,凤鸳有一点好处,在知趣的教导下,他并没有强烈的等级观念。

    凤鸳挺不好意思的小小声道,“少爷,以后,你能不能别叫其他的鸳鸯上你的床。”

    “我就认识你一个鸳鸯。”

    “就算少爷认识了其他的鸳鸯,也别叫他们陪你睡啊。”

    “哦。”听凤鸳哭哭啼啼大半夜,林央阖眼就要睡去,迷迷糊糊的就应了。

    凤鸳心下窃喜:这样,他就是鸳鸯界里唯一一只跟凤神同床过的鸳鸯啦。这得是多么无上的荣光啊,完全可以载入羽禽族的史册啊!!!

    连标题的名子凤鸳亦想好了,就叫:史上最幸福的小鸳鸯——凤鸳。

    知趣就凤鸳挨揍事件教育林央,“这就是花心的下场!”

    林央暗想:若是他以后万一喜欢上别人,知趣会不会也这样揍他啊。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知趣,就是知趣对他一点儿不亲近,现在都不肯跟他一个床睡觉,还不如凤鸳对他呢。

    林央对此,其实很有些不满。

    第一八七章

    罗妖瞧着林央看他家黑炭的小眼神儿,非但是醋坛子翻一地,更兼心里那小火苗是噌噌噌的往外冒啊,把知趣烤的啊,嘴巴外面一溜儿燎泡,现在除了喝稀粥,就只能喝开水,降火!

    要不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呢,哪怕现在罗妖不美人了,起码也是一颗美蛋。知趣在紫金鼎里很有耐心的给罗妖做工作,“我看林央,就跟看咱儿子似的,你莫多想。”

    罗妖阴阳怪气,“我没生,你也没生,哪里来的儿子?”

    “莫非你还不信我?”

    “信。”美人妖妖蛋在知趣的识海大摇大摆的溜达了一圈儿,知趣刚放下心来,他一句话又令知趣提心吊胆,“以前信,现在不信。”

    知趣喝着降火的汤药,嘟囔道,“不管你信不信,再敢给我无故发热,晚上弹你小jj啊。”这又得说到知趣的恶趣味啦,人家罗妖都惨兮兮的变成蛋的状态了,他偏能在人家洁白晶莹的蛋壳上画出眉眼五官,还是有腰有屁股的裸体画,有事没事就调戏人家,高兴了摸人家小jj,生气了就朝蛋壳咔咔咔弹几下。反正凤凰蛋结实的很,知趣估量着力道,也不会弹坏。

    罗妖趁机提条件,“今天让我在你屁股上滚一滚,我就暂且原谅你一遭。”想当初他倾城倾国时,也没人追求他啥的。倒是这黑炭,别看眉眼平庸,总是有人惦记,叫人不放心的很。

    “滚吧滚吧,你要有手,捏两把都行。”知趣跟罗妖商量,“你顺便再把我腰滚一滚,兴许年纪大了,腰酸。”

    好容易用美男计让罗妖消了气,知趣嘴里这火气也渐消下去,并且,接下来,罗妖表现出了极大度的男人胸怀,知趣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还大方有让罗妖在他屁股上多滚了几回。

    但是,在某一天,知趣起床后,惊的险些没摔了镜子!

    知趣咕咚又跳回紫金鼎,咬牙切齿的问罗妖,“我脸是怎么回事!”

    妖妖蛋悠闲的躺在识海里,转个圈儿,再转个圈儿,直到知趣闭上眼睛,到识海里戳罗妖的小jj,并且义正严辞的威胁,“再不说话,我就给你剪了,把你画成太监!”

    罗妖早听知趣介绍过太监这种莫名的生活,方懒懒道,“可能是火旺吧。”又装模作样的安慰知趣,“没事,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一样喜欢你,黑炭。”

    知趣气的咬了半天牙,还是林央早上起来不见知趣过来叫门,知趣才气咻咻的从紫金鼎里跳出去开门,把林央吓一跳。知趣没好气地,“叫什么叫,不就脸上长了几个疙瘩么。”

    林央一颗少年心,完全是关心知趣,见知趣心情不好,也没把知趣的恶言恶语放心上,好脾气的问,“昨天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发疙瘩了。”

    知趣摸着癞蛤蟆皮一样的脸,含糊道,“兴许是过年吃的太好了,火旺。”

    “可能是哦。先前你还起了一嘴的燎泡呢。”林央劝知趣,“以后别吃辣的了,我不吃,你也别吃。”知趣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听这话,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为了圆自己这突发的一脸的疙瘩,只得应了。

    林央看知趣闷闷不热,牵着知趣的手,极有良心地,“知趣,你放心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辜负你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林央不似以前,谈到感情的事还害羞啥的,经过几年的适应,他渐渐坦诚开来。虽不明说,已有了几分暧昧。

    借着这张看不清颜色的脸,知趣没说话。罗妖在识海里狠狠的瞪了林央几眼,恨不能剥了这小崽子的皮!太会花颜巧语了有没有!

    凤鸳被小相好儿们一顿连抓带挠带撕咬,几近毁容,这才刚好,知趣又生出满脸疙瘩来,把以前那勉强的三分俊俏糟蹋的一分不剩。

    林央跟凤鸳商量着要不要去抓些药给知趣吃,凤鸳十分有养颜经验的对林央道,“我听人说,但凡年轻人,十五六岁发育的时候,脸上都会长痘痘、变声啥的?”

    林央问,“知趣十五、还是十六?”

    凤鸳咳一声,“人族修士可能发育的比较晚呢。”

    “谬论!”

    凤鸳摸着自己皮光肉滑的脸蛋儿,再瞧他家凤神越发俊美的形容,心中满满是身为妖族的优越感,宽慰林央道,“少爷,你就放心吧。罗先生自己就有药铺呢。要吃什么药,他自己清楚。再者说了,这些天罗先生有些火旺,前儿那一嘴的水泡,这是火气转移了。”

    林央道,“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吃辣椒了。”

    “那东西是对皮肤不好来着。”

    林央暗自思量:其实知趣这样子也没啥不好,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有别人发现知趣的好处呢。

    唉,可惜罗妖一番算计,若是知道林央作此想,不知罗妖该做何想了?

    知趣顶着这么一张脸,把归来的苏云殊都吓一跳,险些误以为知趣这是易容了呢。不过,知趣现在顾不上理会苏云殊,他正在紫金鼎里搞建设。

    随着知趣记忆完全恢复,他抓紧一切时间在紫金鼎里修炼。知趣是个仔细的人,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只要他修为略有增加,紫金鼎的空间也会有所增加。把这事跟罗妖说了,罗妖道,“看来,我想的没错,这件紫金鼎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依罗妖的身份见识,竟说出“了不得”三字。知趣顾不得因脸的事情跟罗妖呕气了,连忙细听究竟。罗妖为了防止别人打他家黑炭的主意,使出这样缺德的手段,也知知趣心里不高兴,正想做一二事讨知趣开心呢。现成的机会卖好儿,罗妖半点儿不拿捏,直接道,“黑炭,你记不记得,当时这紫金鼎,罗家竟无一人识此宝。后来,就是夏春秋也只说这件宝贝,并未具体说什么?那么我猜,其实,他也不认得此宝,所以才会走眼,将这宝贝轻而易举的还给了你。”

    知趣被罗妖吊足胃口,心痒难耐,催促道,“快说,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界。”

    啊?

    知趣一时没明白罗妖的意思。

    罗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藏都藏不住的欢喜,“傻黑炭,你还不明白么?这紫金鼎,是完全独立于这个世界的一界。像罗浮界、天符界、道天界、人间界一样,只是这紫金界,现在还小的很,小到,没有人发现。”

    “这怎么可能?”

    “为何不可能。”罗妖笑道,“你是去过我百花境的,妖族与人族的修炼方式不一样,我才一时没想到紫金鼎的妙用。从我说吧,我自修炼始,百花境不过是星点地界儿,我修炼四十几年,百花境一点点变大,方有了百花园的规模。你想一想,你修为旦有寸进,这紫金鼎便会较先时变大一些,里面能存储的灵气也逐渐增多。这分明是一处还未成长起来的小界啊,而紫金鼎,就是这一界的容器。你想一想,这是何等难得的宝物。别说整个罗家,就是罗浮界、道天境也不会有第二件了。”

    知趣本就聪明过人,罗妖一解释,他立刻就明白了,激动的直搓手,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罗妖道,“黑炭,你可不能糟蹋了这异宝。”

    “这,这要怎么办啊?”许多修道上的见识,知趣并不如罗妖丰富。

    罗妖道,“你可知当初我为何把百花境放流华峰?”

    知趣十分灵光,“这还用说,流华峰上那株流华树都有百万年了,灵气何等浓郁。”

    “孺子可教也。”罗妖声音含笑,“只可惜这是凡世,黑炭,你听我的,现在紫金鼎里面已经不小了,咱们去弄些泥土,你攒下的那些灵种,拿来试种,看看有什么效果没?”先时,苏云殊为了做人情,常带些修真界的瓜果来,知趣素来会过日子,瓜果吃了,种子全都留了下来,悄悄搁在紫金鼎里用灵力温养,并不浪费。

    知趣一笑,“与其种这些灵果,不如把先时倚翠山的那几株茶树移来,还可以不令苏云殊生疑。”

    罗妖道,“苏云殊见识有限,断不想不到此处的。要防的也不是他,而是夏春秋。”

    “夏春秋那里,我自有对策。”知趣笃定道,“只要水伯一来,夏春秋不是问题。”

    罗妖提醒知趣,“你莫把人都看得如我这般深情,夏春秋对水伯,若真是有心,怎么会在水伯少年时他一走几十年,若不是你碰巧打破夏家那块玉玦,夏春秋还来不了呢。再过几年,水伯非入了土不可。夏春秋那些花言巧语,能信三成就不错了。”

    知趣眼睛半眯,唇角一翘,“我信的是水伯。”

    水伯正式升任为林央的第二任老师,相对于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大叔,林央更喜欢他前世的恋人——知趣好不好。不过,知趣说了叫他跟着水伯学,虽然不情不愿,林央也答应了。

    水伯一来,先找知趣夜谈,“春秋做的事,我都知道了。前几年我在闭关,以前没做过修士,我以为闭关也就个把月,不想一下子十来年,耽误了不少事。水生,不,知趣,你放心吧,我是站在你这边儿的。春秋这事儿,不地道。”

    知趣悄声提醒,“你小声点儿,叫苏兄听到,不好。”

    “管他!”水伯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先时老骗子的模样,他气度宏阔,笑声爽朗,笑起来时眼睛十分明亮,“你放心,夏春秋那里有我呢。我在一日,不会叫他动你一下。”末了,水伯拍拍知趣的肩,感慨道,“你以前的事,我也听说了,你是个有情义的人。我这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有情义的人。”

    知趣默然一笑,“人这一生,总有一个人是不能辜负的。”

    水伯转而与知趣说起林央的教育问题,“这你就是外行了,咱自家孩子,那些啥诗啊文的,学了没啥用,认得字就够了。武功倒是多练练没啥不好,毕竟造反之初,得自己真刀真枪上阵,别人才能服你呢!”

    “别,阿伯啊。”知趣忙拦了水伯的话头,“我可没说让林央造反做皇帝啊?”

    水伯皱眉,“不做皇帝?那干啥?去官场往上爬,封侯拜相?”不待知趣回答,水伯一摆手,“短见短见。咱孩子本事搁这儿,去朝里做官,遇着个明君,算是运气好吧,殊不知明君也有兔死狗烹之时呢。”兴许想到自己当年,水伯哈哈一笑,并不否认,“我当年,也是这个想头儿。再者,你以为明君就疑心小了。底下人没本事,做皇帝的视你为无能,一辈子不能出头儿。太有本事吧,还得防着你本事过了要造反呢。”

    说了一串,水伯自倒盏温茶喝了润嗓子,“这要万一倒血霉,遇着昏君,不做小人根本活不下去。知趣啊,这功名利禄场,你可是远不如我的。”

    “这世上,不论文臣武将,无不是求名求利,真正胸怀家国天下的没几个!要说最在乎家国天下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九五帝王。因为家国天下就是帝王自己的,帝王不在乎,谁在乎?”水伯一笑,“那些口口声声百姓庶民的,在涉及到自己利益时,谁还记得黎民百姓是哪根葱。你以为谁是天下的最大利益体,帝王么?那你就错了,无外乎官员耳。这天下就这么大,东西就这么多,皇帝一人,再加宗室,所食所用所占所有总是有限的。再者,皇帝宗室多占一分半毫,大臣便会上谏说是皇帝与民争利。其实这话假的很,自古以来与皇帝争利并非天下子民,而是金銮殿那些日日站班之人哪。”

    水伯说到兴处,颇有几分神采飞扬,“这天下,除去皇帝宗室,余下的简单分两部分人,官员与百姓。知趣,做官是在做什么?天下的东西,帝王分一块,余下的就是官员与百姓分了,举国能有多少官员,但是,他们所分得的那巨大的利益,远超黎庶。”

    “官员,无非是行教化、统治之能而已。”

    “文官武将,无甚分别!”

    “我做皇帝时,杀了许多人,其实心里并不觉可惜。我给他们功名利禄,他们不好好干活,这把刀不顺手,自然要换一把。”

    水伯笑呵呵,“咱孩子,何必去做人家手里的刀,而不去做持刀人呢!”

    “再者,知趣,你想想,春秋这么痛快的让我来,无非是听苏云殊说,你想让林央去做官,所以他才让我来。”水伯摆一摆手,笑道,“春秋这人,我跟他相处几十年,对他的心思,我还是能猜得几分。”

    “我跟你说的也是实心话,与其做官,不如争霸天下!”

    “知趣啊,凡世有凡世的好处!”最后几字,水伯轻轻划在知趣的掌心。

    知趣点头,“我听阿伯的。”

    第一八八章 罗妖的推测

    水伯豪气万千的一番演讲,知趣突然想到一件异常重要的事,提醒道,“阿伯,那个,现在的皇帝是你龙子龙孙吧?”

    水伯叹道,“一个王朝运势总是有限的,由我开创,由我终结,最好不过。”

    其实,倒不是知趣寒碜水伯的后代,反正昏君那点儿事儿是做全了,时不时的就有一二老臣,凄厉并怀念的大吼一声,“太祖啊,你在天之灵——”然后,咣唧撞柱子死了。

    知趣一看,得,皇帝做到这份儿上,他都不用安排个妲己妹妹啥的了。

    凡人的生命远远短于修士,但是,凡人一样善于等待机会与创造机会。

    水伯虽是打定主意要林央造他家子孙的反,不过林央年纪尚小,水伯很有耐心,只管在庄子里给林央做先生,且一做就是三年。

    水伯到了农庄,夏春秋时不时的过来跟水伯聚上一聚。要说这二位也是奇人,水伯的脾气,当夏春秋的面儿都骂夏春秋行事阴损,却也不会将他赶出门去,反是有吃有喝的,只要夏春秋不嫌弃,还能一个桌子上吃饭。

    林央对夏春秋的印象可就没那么好了,水伯趁机教导林央,“男人就得有这种胸襟,那天,知趣说啥来着,山陵崩于前而面不改其色。你呢,没见识过山崩,起码仇人坐于前而不改其色,这才叫本事。来来来,小央,坐着。”

    大冬天的,反正修士不咋怕冷,午睡起床,天空正降大雪,衬着雪色,院中几株梅花开的正好,于是大家一并挪至廊下赏梅花。林央正是年轻,身体好,火力壮,穿着棉袍裘衣,也就不冷了。知趣收拾了炭炉,调了香料,准备各色肉块、菜蔬,大家一面赏雪,一面团团坐着烤肉吃。一畔敞着火炉,上头座着铜水壶,壶嘴突突的冒着热气,里头的水已是滚滚的。

    自从记忆恢复,知趣就不再食禽类,故此准备的多是一些牛羊肉,还有苏云殊特意去山上猎的一头獐子一头鹿,河里捞出来的肥鱼,都洗涮干净了,一面烤一面往上面刷油刷香料,不一时就满院肉香。

    水伯当人不让,在临水村里他就极爱吃知趣做的饭,那会儿知趣失忆,不过是循着本能烧菜,就已是味道不凡,如今更不必多言。水伯先狂吃一顿,忽然道,“春秋,我想到一事,有些不明白啊。”

    “什么事?”夏春秋端起知趣酿的果子酒,漫饮一口,温声问。

    “你们这天天惦记着吃小凤凰,我觉着你们这吃凤凰的原理有些不对啊。”水伯一本正经道,“你们想吃小凤凰,其实跟我们凡人想吃点千年人参万年灵芝的心是一样的。记得有一回,那会儿我刚做了皇帝,底下有人孝敬我一株老人参。那人参长的,气派!”

    水伯啪一拍大腿,随手扔一铁签子出去,绘声绘色道,“真是人形诶,胳膊腿儿的全齐活了。嗬,我想着,这可是件宝贝。当晚咱就着御膳房添只老母鸡炖巴炖巴吃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不待别人猜个怎么着,夏春秋已道,“拉了足有半个月。”

    诸人一顿大笑,凤鸳嘴里的烤肉喷了一地,呛个半死,林央递给他一杯水漱口,凤鸳以目递送感激:世上还有比他家凤神好的人么?没啦!

    水伯并不觉怎么着,反道,“我当时也不知道那大补的东西不能多吃哩,好端端的一株人参,进了肚子,换个模样,又全拉出来了。”

    “自从我知道你们要吃小凤凰的事儿后,我就百般的思量啊。”水伯问夏春秋,“我说春秋,你觉着吃凤凰的事儿靠谱?”

    “再者说了,咱平时吃个鸡啊鸭的,也不会吃了鸡鸭就变成鸡鸭啊。难道你们吃了人家小凤凰,自己就能变成凤凰啦?”水伯又抄起一串烤好的土豆片,在夏春秋面前晃一晃,“我吃土豆,也不会变成土豆啊。”

    夏春秋道,“你这样貌,比土豆也强不到哪儿去。”

    水伯哈哈一笑,“那你也就配个土豆啦。”

    夏春秋立时给他噎死。

    知趣道,“元婴修士并不能从朱雀内丹得到多少好处的,想来夏先生别有手段。”

    夏春秋只管漫饮酒水,不再说话。水伯也时不时的喝两口,林央挺有眼力劲儿的给水伯斟酒,自己也喝。凤鸳非常担心他家凤神酒力不佳,坐一边跟老母鸡似的时时关注他家凤神。尤其是有夏春秋在,凤鸳伺候他家凤神的同时,还得时时准备扑将出去保护他家凤神安危。忠贞之心,世所罕见哪!

    经水伯提点后,林央神态自苦,时不时劝水伯两句,“阿伯,你配得上更好的人呢。”夏春秋一来就往水伯的房里钻,林央又不傻,自然早看出俩人的关系啦。

    水伯一叹,“你以为谁都像我知趣似的,这样情深义重。”随手一拍林央的头顶,“你小子有福哟。”

    夏春秋道,“阿水,我等你几百年。”

    水伯翻个白眼,不予理会。

    一顿烤肉吃到傍晚,酒足肉饱,就各回各屋了。

    知趣到紫金鼎里泡澡,现在紫金鼎已今非昔比啦,外头看着无甚出奇,似一口粗笨大缸,里头已是别有洞天。知趣弄了许多肥沃的泥土进来,种上花草瓜菜,还弄了个小小池塘,里面种荷花养鱼虾,还兼职做知趣的泳池。

    知趣泡在水里,罗妖在识海里絮絮叨叨的调情,“黑炭,我瞧着你屁股更翘了。”

    “我屁股什么时候不翘了?”知趣闭着眼睛,自信满满,“男人哪,就是有宽肩细腰屁股翘。前两年,还有庄子上的小丫头们偷看我呢。”当然,现在没啦,被罗妖把脸毁成这样,不吓着人家小姑娘就是好的。

    妖妖蛋自发的从知趣的识海里跳出来,倒把知趣吓一跳,低声道,“夏春秋在呢。”妖妖蛋道,“无妨,现在我可以自发的收敛气息了。”

    妖妖蛋在水里畅游了一圈儿,忽然一个猛子扎下去,在知趣的胯间撞了两下,知趣倒吸凉气,手忙脚乱的把妖妖蛋从胯下捞上来,骂,“死妖精,你别做怪啊。”

    罗妖声音带笑,“黑炭,你为我守身如玉,我是担心憋着你呢。”

    知趣抽他屁股两个,忽然想到个绝妙的主意,咕咕叽叽的笑一阵,从储物袋里取出支细细的眉笔,在妖妖蛋的裸体画的屁股中间,妙笔添了朵含苞待放的小菊花。

    妖妖蛋多要面子啊,死命的从知趣手里挣脱出来,咚的向上撞知趣脑门儿个大青包,跑回识海里,大骂知趣流氓。

    “我又没流氓别人。”知趣嘿嘿嘿笑几声,乐呵呵的哼起小曲儿来,还问罗妖,“那天晚上,我是怎么宠幸你的,还记得不,跟我说说?”

    妖妖蛋伤了脸面,根本不再理会知趣。知趣很有几分得意,“害羞什么,老夫老妻了都。”

    不过,罗妖很会转移知趣的视线,说起正经事,“黑炭,你知道道天境有几个化神修士么?”

    “几个?”知趣问。

    “道天界道天门是整个道天境的老大,门派里有两位化神修士;余下,雪域界一位,天符界一位,寒阴界一位,再加上罗千水,一共六位化神修士。”罗妖如数家珍。

    知趣先赞一句,“妖妖,你还对修真界挺了解的么。”

    罗妖矜持的默认了知趣的赞美,道,“我看夏春秋,不是来自道天界,就是天符界了?”

    “这简单,我问问阿伯就知道了。”

    “水伯的认知不一定是正确的,而苏云殊那里,更不必去与虎谋皮,等一等吧,人族向来藏头露尾,你心里有数就成了。”罗妖对人族可没什么好印象,除了他家黑炭,没啥好人。

    知趣仰泳在碧波之中,叹道,“我看夏春秋对林央争霸天下啥的,根本反应平平啊。”

    “他要有何反应?”罗妖嗤道,“凡世间,一个皇朝长也不过几百年的运势,修士生命漫长,何曾将凡世富贵放于眼中。何况,夏春秋要的是朱雀,又不是皇朝,谁做皇帝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不过,你倒是可以去提点一下水伯。”

    “什么?”

    “人世帝王常被人称为真龙天子,帝王是有妖神之气在身的,水伯前世既为开国皇帝,按理即便过身之后,魂魄也不会在凡世停留,因为妖神气息是在帝王魂魄之中的。水伯一直在凡世轮回,若我看的没错,他的妖神之气已经不在他身上了,他身上只有一丝真龙气的残留。”罗妖无视知趣惊诧的神色,“这肯定与夏春秋有极大的干系。”

    知趣呆了半晌,“难道在夏春秋身上?”

    “没有。夏春秋是正经的人族修士,身上并无妖神气息。”

    “你确定,不会看错了吧?”知趣怀疑。

    罗妖对此深为不满,郑重道,“我与青龙、麒麟、玄武同为四妖神,彼此之间是有感应的,怎么能看错!”

    知趣理亏,小小声道,“就问一下,就问一下,值当发火的?”妖神有啥了不起的,就一肚子的小心眼儿呗。

    罗妖沉声教导知趣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怀疑你家男人的能力!”

    知趣挑眉回他一字,“屁!”

    俩人斗几句嘴,知趣继续问罗妖,“那啥?那你说,若是夏春秋夺了水伯的真龙气,自己也不用,他图的什么啊?弄手里自我欣赏?这种理由也说不过去吧?”

    “或许是有别的用处。”罗妖也不能确定。

    这就不好猜了,像罗家当初取了罗妖的内丹,没人敢吃,结果只能锁于七星阵中,寻常人哪里想的到呢。而夏春秋这家伙,更是心思难猜。

    知趣想了想,“寻个机会,我问问阿伯。”

    知趣又不禁担心道,“妖妖,你说,咱家林央本是小凤凰,这身上又没真龙气,有皇帝命么?”

    “你怎么倒笨了?林央身上有极浓郁的朱雀气息。”虽然很讨厌林央那小鬼,不过,说到自家种族,罗妖异常骄傲,“朱雀是与青龙同级的妖神。而且,我们朱雀是不老不死、可在涅槃之火中重生的,单就这一点,岂是青龙可比?有朱雀气息,自然可以做皇帝了。”

    “你确定是皇帝,而不是皇后?我都听人说龙凤成祥,用龙来形容皇帝,凤凰指皇后呢?”虽然林央的爱慕叫知趣有些苦恼,不过,他也不想自家的小林央嫁出去啥的啊。

    “蠢才蠢才,这都是凡人以讹传讹的瞎说。”罗妖略顿一顿,问,“不过,这又要涉及到上古机密事件了,你确定,你要听?”

    一听罗妖这音调,知趣就知这妖精又在打什么主意了,哼哼道,“行啦,又想占我什么便宜,直说就是了?”

    罗妖轻笑,“什么叫占便宜呢?黑炭,咱俩都什么关系了,还这样生分。先时你也说了,那一夜你宠幸我啥的。我也没别的意思,不过咱们得先说定了,等我再次化形,你可得先让我一回。”

    知趣一个激灵,脑袋无比清醒的盘算起来,依这妖精的道行,现在是蛋的时候,知趣只能画朵小菊花弹弹小jj,过过干瘾。化形之后,知趣估计自己也奈何不得罗妖。反正已经抢先了,知趣很通情达理地,“一人一次,最公平,怎么样?”

    罗妖很好说话,“行,那上次你先了,下次可轮到我了。”

    勉勉强强的,知趣应了,催促道,“快说吧,啥上古机密事件啊。”

    “哦。”罗妖的心情格外好,也不卖关子,“要说这上古机密啊,还得从人间界说起。”

    罗妖很有长篇大论的意思,“人间界分四大洲,分别为东云洲、西玄洲、南炎洲、北宁洲,这四洲其实与我们妖族的四方境相仿。四方境里,朱雀统治羽族,青龙统御水族,玄武与麒麟兄弟分治兽族。同理,凡世四洲之上,亦各有帝王。”

    “不过,你也知道,凡世地域其实不小,同一个时间段,同一大洲内,可能有许多国家存在,但是,这当中能称得上帝王的只有一个,其余的小国的君主,只能称为国王,而不能称帝,你想过这其中的缘故么?”

    “这还用说,肯定是有真龙气的只有一个呗。”

    “这又是你狭隘了,凡人喜欢称他们的帝王为真龙天子,我都跟你说了四洲如同四方境,你也该明白,其实四洲之上的四位帝王,只有一位身上有真龙气,其他三位,则分别带着妖神朱雀、玄武、麒麟的气息。”

    知趣恍然大悟,“那岂不是说,人间界其实是在四方境的统治之下了。”

    妖妖蛋左右摆了一摆,摆出个摇头的姿势,叹道,“并非如此,凡世帝王身上的妖神气息并不来自四方境的妖神,而是来自仙界妖神。”

    “妖神还分地界儿啊?”

    “当然。”罗妖并未细说四方境妖神与仙界妖神的不同,言归正传,“但有一年,仙界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在同一个大洲上,凡世同时出现了两位才气纵横的帝王。一个身带真龙气,一个则是朱雀气息。”

    知趣迫不及待地问,“难道其中一个投错了胎?”

    “仙界的事,我也不大清楚。”

    知趣摸了摸下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凡世还不得翻了天啊。”

    “没啊。”罗妖一笑,“他们打小就认得,早八百年前就跟咱俩似的互生情愫了。不过因二人身具妖神气息,彼此不甘居于下方,故而自己打出自己的江山,登基为帝后,就结百年之好了。”

    知趣惊掉下巴。

    罗妖道,“他们一人信仰青龙,一人信仰朱雀,因他们开创了盛世,凡间才会有龙凤成祥的传说。至于后来,凡人用青龙喻男人、以朱雀喻女人,这都是浑说呢。我们朱雀,可是与青龙一样地位的妖神哪。”

    知趣听了一耳朵的无聊八卦,深觉受骗,嘀咕道,“这算什么上古机密事件哪?”

    罗妖可不这样看,他马上引出正题,“你想想,仙界是什么地方,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话至此处,罗妖很有几分得意,“我也是从林央身上想到了这件古事,从而推测出林央的身份来。”

    知趣都听傻了,这跟林央有啥关系啊!

    罗妖信誓旦旦的宣布自己的推测结果,“你要知道,仙界的妖神与我们相比,有更强大的力量。人间帝王带了仙界妖神的气息,其实就相当于妖神的分身下界,你觉着,妖神难道会迷路,本该往东走,结果去了西边儿?”

    “这个,这个,也说不准呢,有人天生转向。”

    罗妖不理会知趣这种强词夺理,“那一年的青龙、朱雀,肯定有一人,是违背了仙界的法旨,在凡世结出一段情缘来。而今,我断定,违背仙界法旨的那位妖神是朱雀。”

    罗妖径自一叹,“青龙、朱雀虽是开创了盛世,但只相对于他们所在的大洲而言。现在一想,龙凤成祥的传说,的确是起源于东云洲。当年,东云洲因为出现了两位雄才大略又情深似海的帝王,而兴盛至极。相对的,原本该去南炎洲的朱雀到了东云洲,故此,南炎洲没有身负朱雀炎的帝王坐镇,才真是群龙无首、刀弋四起、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第4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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