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养家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第4节

    “要是不耽误你时间的话,我们去走廊拐角聊一下吧。”唐老师脾气很好地笑着。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这话听上去非常不妥,于是他又赶紧补救,说:“啊,其实还是工作上的事情……”

    莫老师又笑了一下,领着唐老师便朝他说的地方走去。

    走廊拐角处建了一个大花坛,里面种着一些容易成活的花,该处视野非常开阔。下课时,这里常常会有一群学生跑来跑去。不过,现在是上课时间,整个校园都非常安静,此处自然也没什么人。

    “莫老师,可能你还不是很清楚,我现在是四年级三班的班主任。”唐老师开门见山地介绍了自己的身份,“事情呢,是这样的,我们班上有一个叫李浩的学生。前几天,他的家长来了趟学校。”

    莫老师心中越发觉得奇怪了。她现在带的是一年级,又不是四年级,唐老师来找她做什么?不过,说到李浩这名学生,莫老师心里还留有一些印象,她曾经带过这个学生,是个非常机灵淘气的。

    虽然,这孩子的成绩不太好,学习积极性也不高。_(:3」∠)_

    唐老师搓了搓手,说:“李浩家长和我说了些事情,这件事情呢稍微有点复杂。我找你也是想要了解下具体情况。”他语气顿了顿,又说:“莫老师,你现在班上有个叫沈灵的学生,是吧?”

    莫老师的表情立刻就严肃起来了,狐疑地问:“确实是……这关沈灵什么事情?”

    几乎在一刹那间,莫老师的心里就转过了诸多念头,她担心沈灵在校外被人欺负了。

    “沈灵的家庭情况,想必莫老师你已经清楚了。你也知道的吧,这位同学还有一个哥哥,按照常理,应该读四年级了。李浩家长告诉我,这俩孩子现在的情况算是无家可归,目前以租房的形式住在他们家里。现在那个当哥哥的选择辍学了,李浩家长希望学校能提供帮助。”唐老师有些担忧地说。

    “你说什么?沈真那孩子辍学了?”莫老师瞪大了眼睛。

    唐老师点点头,说:“按说他们的学籍不在我们的辖区内,这件事情我们可以不用理会的。但是,既然我们现在都知道这件事情了,总不能让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就这么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吧?”

    莫老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你说得对。”她忍不住想起了开学那日沈真的表现,现在细细琢磨下,估计那时沈真就不打算念书了,只想把弟弟供出来吧?可她那时候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莫老师因自己的粗心而感到内疚。

    与此同时,莫老师也对学校的某些安排觉得不满。

    因为沈真在开学日带着沈灵找过校长,所以沈灵的情况,校领导们都是知道的。他们倒是同意减免这孩子的学费,却打算趁着这个机会把沈灵塑造成一个典型。莫老师却不赞成这种处理方式。

    所谓塑造典型,就是开一个大会,把沈灵提溜出来,将这孩子放在聚光灯下,校领导们依次和他握手并拍照留念,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孩子家庭情况特殊需要学校的帮助,用以彰显学校有多么仁慈。

    可是,在莫老师看来,这种广而告之的帮助形式对于三观尚在形成的孩子来说是非常残忍的。

    莫老师其实是个非常温柔的人。她宁可冒着得罪办公室前辈的危险,在私底下将“我的父母”的演讲主题改成“我的亲人”,而不是站在讲台上,对着全班同学来一句:“我们这次的演讲主题是‘我的父母’,当然某些同学的情况有些特殊,也可以用‘我的亲人’这个更广义的大题目。”

    莫老师很清楚,低年级的小朋友是一群天使,却也是一群恶魔。她不希望沈灵受到伤害。

    她不希望沈灵是特殊的会让人侧目的那个,于是她在努力地弱化沈灵身上的特殊。

    她是真的善良,而不是伪善。这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孩子不愿意上学的原因是什么?缺钱吗?”莫老师叹了一口气,问。虽然沈真和她说过,他们兄弟俩还有些存款,但也许那是骗她的呢?莫老师在这一刻觉得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无能为力。

    唐老师犹豫了一下,说:“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吧……不过,根据李浩家长提供的信息来看,沈真不愿意来学校,还有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孩子在艺术方面是个天才,他特别擅长画画。”

    “画画?”莫老师问。

    唐老师说:“我还没有见过这孩子的画。但是,李浩家长说,这孩子并不是在小打小闹,他似乎想要凭着自己的天赋来走商业路线。我看他们不像是信口开河的样子,也许那孩子确实天赋卓绝。”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莫老师还算眼界开阔。听见唐老师这么说,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这世间确实不乏天才。国外有孩子不到十岁就自己白手起家成为大公司老板的,国内也有孩子不到十岁就考上了大学,更不要说那种小小年纪就申请专利的小发明家们了。虽然说,比起开公司、考大学和搞发明,画画这种技能在大部分人看来颇有些不务正业了。但是,莫老师并不会这么想。

    “如果那孩子在这方面真有天赋……”莫老师喃喃地说。

    唐老师推了推眼镜,说:“我的意思呢……我们俩抽空去做个家访。至于别的事情,都等我们做完了家访再说。你觉得呢?”不管怎么说,就算是再天才的孩子,九年义务教育还是要完成的吧?

    莫老师对此表示赞同。她给了唐老师一个笑脸,说:“行,今天都周四了,我们周六去家访。”

    九月的金风中,两位老师相识一笑。他们虽然是同事,但在此之前很少有交流,因此不太熟悉。但是,在这一刻,他们却因为对学生们共同的责任心和关心而变得默契十足,就像是多年老友一样。

    “熊孩子”沈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老师们盯上了。他也想不到自己会被老师们盯上。

    作为一个重生的人,沈真的很多想法都停留在后世。比如说在人际关系这一方面,他已经习惯了现代都市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沈真一直都知道李家是好人,但他也绝对想不到李家人会为他的失学操碎了心。李妈妈这个因为童年阴影见了老师就头疼的不良学生还为此去找了李浩的班主任。

    要知道,对于李妈妈来说,见老师是一件多么让人恐慌的事情啊!

    被人惦记的沈真正在画污污污的漫画。

    各种黄/爆的py都必须有哦!毕竟这种漫画的卖点就在于此。

    而这漫画纯粹是冲着钱去的,因此沈真在画的时候,不如画《遇妖》时那么精益求精。但即使是这样,他的速度还是快不到哪里去。毕竟,沈真只有一个人,而真正的漫画家几乎都是会请助手的。

    “每一张都是黑历史啊……如果真能出版,我绝对不要用本名。”沈真苦笑着说。每一格的画面本身不算黑历史,因为沈真习惯用严谨的态度来对待画画这件事情,但画面内容确实是黑历史啊!

    看了眼时间,学校就快要放学了,沈真起身把稿子锁进了小箱子里,然后骑着三轮车去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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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妈妈和李爸爸的甜蜜小番外】

    李浩:爸爸爸爸,我听大姨说,你以前念书的时候和她在同一个班啊!

    李爸爸:是啊。

    李浩:爸爸爸爸,大姨还说,你还因为她的缘故才认识我妈妈的!

    李爸爸:对啊!那时我和你大姨读初三,你妈妈读初一。你妈妈总是不做作业。于是,等她第二天到学校时,就会被老师从教室里拎出去。然后,她就一个人哭哭啼啼地趴在窗台上赶作业。

    李浩:妈妈好……厉害!(讨厌作业的李浩也想不用做作业呢。)

    李爸爸:你妈妈被罚站赶作业的次数很多,我本来没怎么注意她。忽然有天,你大姨指着你妈妈说,快看,那个脸圆圆的小傻蛋就是我妹妹。我一看,哟,这姑娘哭着赶作业的样子真是太好玩了。

    嗯,被萌到的李爸爸就这样走上了忠犬宠妻之路。

    ☆、第十七章

    沈真在校门口利索地找了一个空位,把三轮车停好,把摊子支了起来。他时间掐得很准,没过几分钟,学校中的放学铃就响了起来。沈真便掀开了装着茶叶蛋的铁锅的锅盖,香味立刻就散了出去。

    铁锅是放在煤炉子上的,可以一直保持热度。

    也是因为沈真现在要摆摊的缘故,早上需要提早一点到校,傍晚又需要多留一个小时,沈灵最近上学放学时都和沈真一起走,倒是没有和李浩李源他们一路了。这一方面确实是因为时间上有出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沈真体力有限,他骑着三轮车可以带沈灵上下学,却没力气再带其他人了。不过,因着沈真大方,总会三五不时地给村里的孩子们塞包零食,因此他们并没有和沈灵变得生疏起来。

    校门口很快就涌出了一批批的学生。沈真的小摊子上也逐渐围满了人。沈真手忙脚乱地收着钱。

    “沈哥哥,我刚刚从一年级二班经过,沈灵今天要留下来出黑板报,所以会比平时晚一点出来。他让我告诉你,叫你不要担心。”说话的也是村里的一个孩子,算起来还是李浩的远房小堂弟。

    “谢谢你啊!来,哥哥请你吃个茶叶蛋。”沈真笑眯眯地说。

    小堂弟拼命摇着头说:“不、不用了!我就是带句话而已。”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拔腿跑远了。

    沈真眼尖,能看出这孩子的耳尖都红了,还真是一个容易害羞的好孩子啊!

    因为快到国庆节了,学校里的黑板报主题都定为庆十一。每个班级都很重视这件事情,因为等黑板报出好了,将会展开全校评比。在高年级,班主任往往都把出黑板报这事儿直接全权托付给自班学生。但在低年级中,考虑到学生们的能力问题,班主任多多少少还是会参与到出黑板报的过程中来。

    一年级二班的黑板报就是在莫老师的带领下一起出的。

    莫老师做了排版设计,又亲自画了主题画,但她把誊抄文章这件事情交给了沈灵。

    沈灵有一手好字。这或许是他天生自带的技能?在他这个年纪,大部分学生仅仅是能把字写端正而已,可是沈灵的字却已有了笔锋,非常让人惊艳。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沈灵是从小练字的。但其实,他的养父养母从未给他启过蒙。在前几个月,当沈真帮沈灵预习功课时,正是沈灵第一次拿笔写字。

    也是因为沈灵的字好看,莫老师就让沈灵分担了出黑板报的任务。

    虽然师生只相处了几周,但莫老师已经把班上大部分孩子的性格摸清楚了。在她看来,沈灵这孩子有些“独”。他很早熟,且因为这份早熟在班级中格格不入。所以,莫老师一直在尽力培养沈灵的集体荣誉感。她抓住一切机会想要让沈灵真正参与到这个班级中来,让沈灵出黑板报也是为了这个。

    沈灵并不知道莫老师内心的担忧。他之所以答应莫老师的提议,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是个好人。

    没错,当其他孩子都抢着为班主任做事时——低年级的孩子多有这种心态,他们特别喜欢被老师看重——沈灵却一点都不稀罕这种表现的机会。他愿意听莫老师的话,并非是为着老师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需要帮助,于是他提供了帮助。(沈灵:呵呵,我才不是那种幼稚的小鬼头。)

    不装逼地说,莫老师应该要觉得荣幸才对。

    沈灵个子不高,还够不到黑板上方。他一脸严肃地踩在一张桌子上,捏着粉笔,认认真真地抄着文章。莫老师就抱着胳膊站在一边看着。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沈灵,你的字写得真好看!”

    “好看么?”沈灵扶着莫老师的胳膊,从桌子上跳下来。他退后几步,仔细研究自己写的字。

    这一刻的沈灵看上去就像是一位鉴赏能力非常高的书法大师。

    几秒种后,沈灵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声音中透着一股子无奈:“这是我第一次用粉笔写字,还不太适应。”言下之意便是他对自己写在黑板上的字非常不满意。他觉得这些字并没有写好。

    莫老师笑着说:“可老师觉得这些字已经写得非常棒了呀!”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是极好的了。

    沈灵有些轻微的完美主义,当然,这种完美主义是可以被克服的。比如说现在,沈灵想着他早点抄完就能早点回家,早点回家就能早点见到哥哥,于是他虽然不满意自己写的字,但见莫老师似乎没有让他重抄的意思,便又爬回桌子上,接着刚刚抄到的地方继续往下写。对于这种不完美,他忍了!

    很快,一篇文章就抄好了。

    “老师,这边的空白需要抄另一篇文章吗?”沈灵问。

    “这里你明天抄吧,就这么一点了,很快的。今天就先这样,咱们收工回家。”莫老师笑着说,“这已经比平时晚了,你的小伙伴们都已经走了吧?还有人陪你一起回家吗?不如老师送你?”

    沈灵摇摇头说:“谢谢老师,不过我哥哥会来接我的。”

    听沈灵说起了沈真,莫老师便想到唐老师之前和她说过的话,一时间她的心情非常复杂。

    沈灵把桌子推回原处,又拿抹布把桌子上的脚印擦了。他把粉笔、黑板擦放回讲台上。等莫老师检查完门窗,沈灵已经背着书包正打算走了。沈灵四十五度鞠躬说:“老师,我回家了,再见。”

    莫老师回了一句“明天见”,“见”这一字刚刚出了口,沈灵就迫不及待地跑了。

    望着沈灵的背影,莫老师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做什么事情都没积极性,就是放学比谁都积极!

    校门口,因为已经过了放学高峰期,沈真的小摊子并没有一开始那么忙了。茶叶蛋已经卖得差不多。,沈真特意给沈灵留了一个。沈灵背着书包气喘吁吁地跑到沈真面前,把一张贺卡递给沈真。

    “这是什么?”沈真随口问到。

    “今天上了手工劳动课,这是我的作品。”沈灵有些骄傲地说。

    沈真打开贺卡看了起来。这是用纸质拼接而成的简单立体贺卡,纸的边缘剪得很整齐,用胶水粘连的地方看上去也很干净,贺卡内部被沈灵用彩笔写了祝福。沈灵在做贺卡的时候一定非常用心。

    沈真把贺卡放进装钱的包里,然后在沈灵头上揉了一把,说:“谢谢你,哥哥很喜欢。”

    沈灵下意识地用脑袋在沈真的手心里多蹭了一会儿。这一刻的他就像是一只不知满足的小猫咪。

    莫老师推着自行车走出校园时,见到的就是这一幕。她没想到会见到这样的场景!夕阳下,内心文艺的她既感动于两个孩子间的深厚情谊,又为摆地摊的沈真觉得心酸。她差一点都要哭出来了。

    沈真和沈灵并没有注意到莫老师。他们正在兴致勃勃地聊着晚餐吃什么。

    “哥打算给你做油泼面吃!”沈真一边找钱,一边说。

    “油泼面?”

    “对啊,你之前都没听说过吧?哈哈,总之很香的,你肯定会喜欢。”沈真说。

    五点半还不到,沈真就收摊子了。他把三轮车后座整理了下,留出一个给沈灵坐的地方,就骑着车,带着沈灵去了农贸市场。在这个时间点,农贸市场里还热闹着。沈真买了一把新鲜的小油菜,又买了一些现做的宽面条。猫咪沈灵又变成了小蜜蜂沈灵,活力四射不知疲惫地围着沈真飞来飞去。

    “哥,你的漫画什么时候能刊登出来呀?”沈灵好奇地问。

    “怎么也得十月底才能出结果吧?你怎么知道会被刊登出来?或许会被退稿呢?”沈真打算把明天的菜都一起买好,正低着头挑黄瓜。卖蔬菜的老奶奶为了表明自己的菜很新鲜,在黄瓜上洒了水。

    “我就是知道嘛!”沈灵信誓旦旦地说,他对着沈真总是有一股盲目的信心。

    毫不夸张地说,沈灵就是沈真的脑残粉儿。

    回到家,沈真就开始准备晚饭了。油泼面的做法其实非常简单,只要煮好面条配好调料,然后泼上热油就可以了。不过,这面条吃着非常香。两兄弟都在长个子,吃面条时用的都是大饭碗。

    周六,莫老师和唐老师约好了一起家访。因为这次家访的情况特殊,两位老师特意准备了礼物。莫老师买了一些新鲜的水果,零零总总加在一起并不便宜,唐老师则买了一套西方绘画历史书籍。

    老师们来的时候,沈灵正在洗衣服,而沈灵在画《遇妖》。

    莫老师忍不住打量起了兄弟俩住的地方。这里条件一般,但看得出来被收拾的很干净,也很有条理。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年纪不大,这是相当难得的。莫老师的心里又忍不住文艺地感慨了一把。

    见老师来家访,沈真心里非常高兴。他以为老师们是为了沈灵来的。

    沈真烧了水,忙了一会儿,给老师们泡了茶。

    华国家长大多对老师们心存敬意。沈真一直笑着,打算听听老师们是如何夸奖自家小孩的。

    不过,当唐老师终于说明来意时,沈真脸上的笑容立刻就绷不住了。

    那一瞬间,沈真的脑海里被四个大字刷屏了:卧了个大槽。

    好吧,是五个字。

    ☆、第十八章

    沈真的上学问题一直拖到了十月份才被解决。

    《都城卡通》的回复比沈真想象中要快得多。他的《遇妖》被录用了,每月刊登一话。稿费则是一月一结。这个工作量对于全职漫画家来说并不重,但如果沈真要去念书,肯定就没法按期给稿了。

    在老师们的坚持下,沈真成为了小塘实验学校的四年级学生。不过,他的情况有些特殊,平时可以在家自学,只需要去学校参加期中、期末等考试。如果考试成绩不理想,那么他是会被留级的。

    这种情况有过先例,只不过“先例”们大都是因病选择在家自修,沈真却是因为“工作”。

    总的来说,入学对于沈真的生活并不影响。他还是可以早晚摆摊,然后白天在家画漫画。

    不,其实影响还是有的。

    比如说,沈真得抽时间看书了。小学的课程虽然简单,但其实想要考满分还是不容易的,比如说考试时会有固定的答题格式,如果不按格式答题,那么就算是正确答案也会被扣分。而这些都需要沈真重新看书把遗忘的内容捡起来。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如果他被留级的话……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时间进入十月后,气温很快就降了下来。等入了深秋,继父张明问了地址,给沈真寄了件冬天穿的新衣服过来。大概是希望沈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吧,张明还给那位莫须有的“小外公”寄了些老年人的补品过来,红枣花生桂圆,都是些实在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后都被沈真给了李爷爷和李奶奶。

    张明还不知道沈灵的存在,因此他没有给沈灵买什么。

    嘉城的粽子非常有名,沈真回寄了一些粽子作为回礼。

    在这一世,沈真和张明之间的联系要比上一世紧密得多。

    沈真在上一世也不是不想联系张明,但上一世他跟着亲爹亲奶奶住着,许是觉得沈淑来再嫁丢了他们的脸,他们对于张明的观感非常不好。那时家里也没装电话,如果沈真想要联络张明,那么他需要去小卖部打电话。小卖部里人来人往,电话一打就瞒不住了,到时候沈真还要被宋家人一顿好骂。

    而且,那时沈真作为一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后世的种种,他也不了解张明。

    而这一世就不一样了。沈真离开了宋尾村,离开了宋家人,别说他自己自在了,就连张明都觉得自在了很多。张明给自己的定位更像是“继父”了,而不像是一个陌生的只能给予些许关心的叔叔。

    继父表示,等快过春节的时候,他会来一趟嘉城。

    沈真表示,车到山前必有路,希望等张明知道真相后,不会把他拎起来打一顿。

    日子按部就班地过着。待到十一月,新一期的《都城卡通》出来后,沈灵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省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本。这种漫画杂志卖得不便宜,不过沈灵财大气粗地表示,买买买必须买使劲买。

    《遇妖》刊登了第一话。作者那一栏上的“沈真”二字被沈灵小心翼翼地摸了好几遍。

    沈灵的心情激动得就像是飘在外太空一样。

    沈真看着觉得好笑,说:“其实你不用特意买的,编辑会给我寄样刊。你买了不是多余吗?”漫画发表了,他虽也觉得开心,但这不过是他事业的第一步,开心过后,沈真本人倒是很快就冷静了。

    “这怎么能是多余呢?”沈灵瞪大了眼睛说,“我恨不得把整个报刊亭都包下来呢!而且,也不光是我一个人这么激动啊,李爷爷他们还不是第一时间去买了本回来。我是绝对不能输给他们的!”

    沈真把这理解为小孩子的占有欲。

    大睁着眼睛的沈灵很萌,沈真忍不住伸出手在沈灵的额头上弹了一下。

    沈灵傻笑了一下。他很喜欢被沈真如此亲密对待。他兴致勃勃地说:“哥哥,等我长大了,我要买一个大大的房子,房子里要有一间大大的书房,书房要豪华装修,然后专门用来放哥哥的作品!”

    这、这话听上去很耳熟啊!

    沈真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金屋藏娇”四个大字。

    不行,这个成语太不吉利了。

    而且,老子也不是那个“娇”啊!

    沈真下意识地甩了甩头,打算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

    “哥,你怎么了?”沈灵好奇地看着沈真宛若智障一样的甩头动作。

    “我只是太感动了。”沈真压抑着笑意说。

    沈灵把《都城卡通》塞进了书包里,打算把这书带去学校里炫耀。他毕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而已,虽然平日里表现得很早熟,可一旦遇到什么开心的事情,那些藏起来的孩子气就立刻暴露了。

    “你身上还有钱吗?哥哥再给你点。”沈真抽出一张五元的纸币递给沈灵。他是按照李浩的标准给的沈灵零花钱,也就是一天一块钱。但沈灵平时都不怎么花,所以存着存着,竟也存了一些钱。

    沈灵和李浩不一样。李浩的零花钱是全部用来买零食吃的,如果他要添置本子、笔等学习用品,他会再问父母要钱。沈灵却习惯性把零花钱存起来,要添置学习用品时则直接动用这笔“存款”。

    在了解沈灵的用钱习惯后,沈真倒是不怎么限制沈灵用钱了。就好比说是现在,知道沈灵为了买杂志花去了一小笔钱,沈真便直接掏出五块钱,打算帮沈灵充实一下他的小金库,让它不至于枯竭。

    沈灵却摇头拒绝了:“哥,我身上还有钱的。”

    “你哪里还有钱?别和哥客气,拿去吧!”沈真把五块钱直接塞进了沈灵的书包里。

    一天一块钱,分文不用地存上一个月也不过才三十块钱,而沈灵平时还要添置学习用品。他再如何节约,小金库肯定还是不丰富的。《都城卡通》定价八块八。沈真觉得沈灵的小金库已经空了。

    “哥,我真的还有钱!”沈灵从书包里翻出一本成语字典,翻到某一页给沈真看。

    字典中夹着两张十元的纸钞。

    沈真都惊呆了:“你怎么还有二十的?等等,你不会把买早饭的钱省下来了吧?”

    沈真也不是每天都出摊的,赶上天气不好,他那天就会歇息。而每当这种时候,沈灵就需要自己走路去学校了。如果家里不做早饭的话,沈真那日就会给沈灵三块钱,让他在学校门口买早饭吃。

    一想到沈灵这熊孩子为了省钱而不吃早饭……沈真又是生气又是心酸。

    眼看着沈真的表情不太好了,沈灵赶紧解释说:“哥,这钱是我自己赚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我早饭都是按时吃的!”他还想赶紧长大成为哥哥的依靠呢,怎么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自己赚的?”沈真觉得自己似乎没有听明白。

    “是啊,上次开运动会的时候,哥你不是让我带了一书包的零食去学校吗?班里其他人也带零食了,不过他们没有自制力,零食在上午时就吃光了,等到下午的时候,全班就只有我还有存货。他们都眼馋嘴馋来着,于是秉着同学爱的精神,我就把一书包零食都卖给他们了。”沈灵有些得意地说。

    沈真捂住了自己的额头:“之所以让你带那么多零食,是让你分给班上同学吃的!”不是让你拿去卖的啊!沈真一直为沈灵在班上的人际交往情况操碎了心,却没想到沈灵竟然是个不开窍的!

    在那么一瞬间,沈真甚至有些内疚。不会是沈灵看着他摆摊,才把眼界弄得这么小了吧?

    沈灵人小鬼大地叹了一口气,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分零食给大家吃,是为了让班上同学更喜欢我。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已经很喜欢我了,所以我不需要刻意讨好他们。”

    再说,开运动会时多适合做生意啊!沈灵觉得自己简直太机智了!物以稀为贵,在当时,沈灵把所有零食的价格都提得比正常零售价稍高了一两毛,简直不要太赚哦!当然,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告诉哥哥了。(这孩子已经无师自通旅游景点的涨价秘籍了,把生意心理学玩转得不要不要的。)

    沈真都气笑了:“我可没有你这么自恋的弟弟!”

    沈灵知道沈真没有真的生气,笑着说:“还有啊……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在自己家吃的早饭,不过小孩子容易嘴馋嘛,他们明明吃饱了,但却又有点馋外面卖的食物。于是,我就买了小笼包,带去学校里分。他们吃不了多的,每个人就买一个、两个人解解馋。小笼包是一块五一屉,一屉有十个,我也不多赚他们的,每个就卖两毛钱。这样一来,我每天早上带两屉小笼包,就能净赚一块钱了。”

    “……”沈真就像是第一次认识沈灵一样。

    “也不光是卖食物……还有那种价格稍贵的小彩笔,一版全买了要三块五。他们没有那么多钱嘛,却又想要这种笔,于是我就拆散了一支一支单卖。这样他们又买得起了,我又赚到了钱。”

    沈灵已经目瞪口呆。别的七岁的小孩子会有这么活络吗?上一世他七岁的时候在做什么来着?

    沈真有一种智商被碾压了的感觉。

    沈灵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学校里其实还有很多别的商机的。不过我是个有道德的人,所以很多商机都只能白白放弃了。不过这也没办法,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嘛。”

    “还有什么商机?”

    “模仿家长签名啊!我的字写得好,而且还会模仿,班上同学考试没考好的,不敢让家长签名,就想让我代劳呗。美得他们!万一被莫老师发现了,我会被请家长的。哥,我才不丢你脸呢。”

    面对着求表扬的沈灵,沈真莫名松了一个口气。这孩子足智多妖,但好在还是个孩子啊。

    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语重心长地说:“你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读书,不过你是个心有成算的,所以只要学习成绩不掉下来,我倒也不干涉你做别的什么了。你要好好享受读书的过程啊!”

    沈灵眨了眨眼睛,他最享受的明明是和哥哥在一起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全天下的报刊亭都被我承包了

    霸道总裁是怎样炼成的

    ☆、第十九章

    在同学的心目中,沈灵这个人是很酷的。

    他的同桌是个性格非常活泼的小姑娘,每天都像只小麻雀一样从不停歇地叽叽喳喳。不过,别看同桌小姑娘每天都会对着沈灵说很多话,其实在她内心深处,她对于自己酷拽的同桌是心存敬畏的。

    “昨天聊兔八哥时没觉得沈灵感兴趣,不如今天聊奥特曼?可是我都没怎么看过奥特曼啊!”同桌小姑娘苦恼地揪了揪头发。她明明是个很会聊天的女孩,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和沈灵的共同语言。

    每天都在努力找话题,然而每天都戳不到沈灵的兴趣点,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悲催了。

    这日,同桌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进了教室,本以为会和往常一样看到沈灵在面无表情地读书,却没想到沈灵竟然笑容满面。同桌小姑娘惊呆了,下意识地退后两步,走出教室,然后迅速朝天边望了一眼。

    还好还好,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来的啊!世界还是正常的。同桌不免松了一口气。

    同桌走到自己座位上,把书包放下,好奇地问:“沈灵,你今天是不是很开心啊?”

    虽然同桌和沈灵似乎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沈灵是个非常有礼貌的人,他的回应一项简短,却也从不会让同桌觉得尴尬。正是因为沈灵的这种绅士风度,所以同桌才能坚持不懈地想要和沈灵增进感情吧!

    沈灵又忍不住笑了。这一笑简直是春暖花开。

    同桌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啊,这里必须要着重强调一点。同桌并没有喜欢上沈灵。七岁的她对于这种能叫人死去活来的复杂感情还几乎没有什么体悟。她其实是个富有爱心的小姑娘。冬天时她会在自己的窗台上放一小碗米,给那些找不到食物的小鸟吃。她还会省下零花钱买火腿肠喂流浪狗。

    同桌或许只是被沈灵萌到了,就像她会被路边那只有着碧绿色眼珠的黑猫萌到一样。

    “我这里有一本杂志,你想看吗?”沈灵非常友好地问。

    同桌其实对于杂志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是,考虑到这其实是沈灵第一次主动和她聊天,于是同桌颇为受宠若惊地说:“好啊……什么杂志?”她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找到和沈灵间的共同语言了!

    同桌有一种新世界的大门即将被打开的感觉。

    沈灵便把《都城卡通》翻到了连载《遇妖》的那一页,递给了同桌。

    同桌怀着某种敬畏的心情,郑重地接过了杂志。漫画的最前面设有主角档案。这自然也是沈真画的,相当于是给《遇妖》主角小笙做了个简介。同桌还不认识“笙”这个字,但她盯着主角的全身像看了好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便迟疑地说:“沈灵,这画得和你真像啊!你有没有这么觉得啊?”

    这一句话就把沈灵的好感度刷满了!

    无意间给兄控沈灵顺了毛以后,同桌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成功get了沈灵的友谊。在沈灵心目中,同桌由“幼稚的小鬼”一下子变成了“富有眼光的不那么幼稚的……好吧,还是小鬼”。

    沈灵甩了甩身后具现化的尾巴,用一种佯装平淡的语气说:“这画的就是我啊。”

    “啊?”同桌好奇地看向沈灵。

    “这是我哥哥画的呀!他以我为原型画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沈灵具现化的耳朵也动起来了。

    同桌花了一点时间,把沈灵的话消化理解了一遍。忽然,她激动地抓住了沈灵的手,兴奋地说:“啊啊啊,你哥哥好厉害啊!原来这画的就是你吗?天啊天啊,你都上杂志了!你要成名人了!”

    “这不是重点啊,重点在于这是我哥哥画的!我!哥!哥!画!的!”沈灵同样很激动。

    同桌胡乱地点着头,继续低头看杂志,越看越觉得主角果真和沈灵长得一模一样。这其实是心理作用啦,毕竟漫画的人设不同于真实素描,二次元和三次元的长相再如何像,也是有明显差异的。

    沈灵把杂志取了回来,放在桌子的中央,非常热情地说:“我们一起看。碰到你不认识的字,我可以念给你听。唉,干脆都由我来读吧。”他身上的兄控之魂正熊熊燃烧着,这一刻的他无比骄傲。

    同桌很想说不用这么麻烦的,她看看画面也就够了。但见沈灵如此积极,同桌福灵心至,觉得这是一个走近沈灵的好机会。于是,她立刻就答应了,俩人脑袋碰着脑袋,很有默契地一起看了起来。

    开学至今,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如此和谐共处。

    《遇妖》的故事设计得很好。同桌很快被故事吸引住了。他们一直看到上课,同桌还觉得意犹未尽。她不敢在上课时看课外书,只好给沈灵传起了小纸条,小心翼翼地聊起漫画中某些有趣的地方。

    说句实话,凭着同桌以前对沈灵的了解,她觉得沈灵不大可能会给她回纸条。但今天的沈灵有些异常的兴奋,同桌便想赌一赌。说不定沈灵这次就愿意回了呢?总觉得他们的友谊有了质的飞越!

    果不其然,沈灵回纸条了!

    同桌心里感慨着“不容易啊不容易”,然后她就被老师盯上了。老师站在讲台上,占据着制高点,每个同学的小动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有时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他们喜欢搞突然袭击。

    于是,沈灵就被叫起来回答问题了。

    同桌吓了一大跳,怀着对沈灵的内疚又怀着对老师的畏惧,赶紧把课本竖起来,将自己的一张做贼心虚的脸挡住了,仿佛这样能让她觉得安全些。殊不知她这种行为就是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相比较来说,沈灵要坦然得多。前桌很讲义气,偷偷给他比了一个三的手势,沈灵猜老师问的是课本上的第三小问,便就着问题侃侃而谈。等他回答完了之后,老师果然没说什么,让他坐下了。

    这事儿一闹,同桌再也不敢开小差给沈灵传纸条了。但处在兴奋状态的沈灵却开始源源不断地给同桌写起了纸条。一个喋喋不休,一个高冷不理会,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终于彻底颠倒了一下。

    “我哥哥是不是很棒?其实漫画中也有一个哥哥的角色,后期会出来的。”

    “我就不给你剧透了,其实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有趣的。”

    “我哥哥的绘画功底很棒的。你都想不到,他今年才十岁。我要是能有哥哥这么厉害就好了!”

    ……

    估摸着有些字同桌不认识,沈灵还贴心地标注了拼音。哈,没想到高冷的沈灵也有这种时候啊!

    不过一天时间,十一月份的《都城卡通》就在一年级二班的全班同学手中轮了一遍。小孩子们多少有些没轻没重的,看书的人多了,杂志很快就变旧了,书角都卷了起来,边缘也有些磨损。

    这让沈灵觉得非常心疼。不过,他是个明事理的,并没有因此发脾气,见漫画在同学们中大受欢迎,反而觉得非常高兴。沈灵打算再买一本《都城卡通》,新的这本就不给别人看了,只用来收藏。

    同桌终于弄明白了沈灵的正确打开方式。每次只要一说起他哥哥,沈灵的话就多了起来。

    有了传说中的哥哥君,再也不用担心冷场了呢。——同桌小姑娘在不自觉中被同化成了脑残粉。

    其实,也不仅仅是沈灵一个人为沈真感到高兴,其余的那些知道沈真在画漫画的好心人,当他们知道沈真的漫画正在杂志上连载后,都高高兴兴地掏钱买了这份杂志,李家人也是,唐老师和莫老师也是。而且,也不仅仅是沈灵一个人拿着杂志炫耀,李浩和李源兄弟也在各自的班中炫耀过。

    放学的时候,李浩甚至特意跑到了沈真面前求签名。

    “我和他们说,我认识《遇妖》的作者,但他们谁都不相信!哈哈,他们肯定是羡慕嫉妒我。沈真,你快快给我一个签名吧!好让我明天能带去学校里向他们炫耀一番。”李浩自带了本子和笔。

    从未受过这种待遇的沈真莫名觉得有几分羞耻。而且,他从来没有练习过签名啊!

    李源跟着凑热闹:“沈真哥哥,我也要签名!你等等,我现在就回去拿纸笔。”

    “臭小子,你对着亲哥我就直呼其名,对着沈真就一口一个哥哥叫得这么亲热,这也太区别对待了!不行不行,你今天非叫我两声哥哥不可,否则晚上睡觉时就等着我镇压你吧!”李浩不满地说。

    李源冲着李浩做了个鬼脸:“你昨天还抢我零食吃,爸妈说我俩简直一样大,才不叫你呢!”

    “小八万,你这是找打啊!”李浩狞笑着。

    “臭耗子,谁揍谁还不一定呢!”李源嬉皮笑脸地说,“对了,上次咱们比撒尿,看谁尿得远,也是我赢了吧?明明说好了谁输就谁收拾房间的,结果你又耍赖,最后非拉着我一起整理。”

    平时关系很好的两兄弟就这样斗起了嘴,各种黑料糊了对方一脸,都是亲兄弟啊!

    围观的沈灵叹了口气。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智商上的优势,这群小鬼头简直是太无聊太幼稚了。

    沈真在沈灵头上揉了一把,把他的发型弄得乱糟糟的。沈灵也不生气,冲着沈真好脾气地笑着。沈真故作体贴地问:“亲爱的小灵灵,你要不要哥哥的签名啊?给你一口气签十个八个,好不好?”

    沈灵傲娇地说:“我才不要签名呢。”

    “咦?难道你不是最崇拜哥哥的吗?”沈真故作伤心地说。

    “可是,签名算得了什么,哥哥整一个都是我的啊!”沈灵不假思索地说。

    还在斗嘴的李浩and李源: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膝盖莫名中了一箭,而且也闪瞎了眼。

    ☆、第二十章

    十一月份学校还有期中考试。沈真是需要参加的。

    虽然只是四年级的期中考试,但沈真在考前一周还是好好地看了会儿书。如果他只是一个人,那他肯定无所谓,反正六十分及格八十分优良,他怎么都重生一回了,难道四年级的课程还搞不定吗?

    可是,谁叫他家里现在还有一个沈灵呢!如果考试成绩不太好……天呐,哥哥的威严在哪里?

    沈真不仅仅是在考试,他是为了维护自己身为哥哥的权威在战斗啊!

    好在成绩出来后,试卷上的分数并没有辜负沈真的心理年纪。他暗中松了一口气。

    学霸沈灵当然是语数双百的啦!李源的成绩也不错。李浩作为学渣,一个人被虐得死去活来。

    李奶奶虽然平时很疼大孙子,但见着让人暴躁的分数,还是忍不住揪着李浩的耳朵说:“你看看人家小沈!他平时都不去学校的,还能考那么好,你呢?你上学时到底有没有把脑子带过去啊?”

    也就是李浩心大,否则在李奶奶的狮吼功下,他能和沈真分分钟友尽。

    李爸爸翻着卷子,小声地对着李妈妈嘟囔:“老婆,你确定在生他的时候,真记得给他装脑子了吗?你看看这题,鲁迅,括号人,傻子都知道这括号里要填地名吧?老婆你看咱儿子都写了什么?”

    李妈妈凑过去一看,哈哈大笑了起来:“哟,我儿子真聪明,这也不算错啊!”

    问:鲁迅,()人。(此填空题略长,此处不过是第一小问,后面的问题暂略。)

    正确答案是:鲁迅,(浙江绍兴)人。

    李浩的答案是:鲁迅,(周树)人。

    李妈妈一笑就停不下来了。李爸爸的额头上挂着黑线条,很想对着傻甜的李妈妈手动再见。

    李妈妈斜了李爸爸一眼。李爸爸立刻举手投降:“这都什么老师啊,水平不行,出题不严谨!”他在心里向着被自己诽谤的老师忏悔。嘤,为了家庭的和谐,老师您就大人有大量,多担待一下吧。

    李家家长是那种比较开明的,虽然他们和大多数家长一样望子成龙,但他们不会因为成绩就对着李浩先男子单打又女子单打最后男女混打。但李浩并没舒坦到哪里去,因为家长又给他报补习班了。

    别的孩子们能在周末睡个懒觉,但李浩在周末时还得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_(:3」∠)_

    再一次起早后,李浩抹了把脸,说:“这天寒地冻的,我说起就起了。讲真,在这一刻,我简直要爱上我自己了。像我这种有大毅力的男人,冬天起床都做到了,以后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呢?”

    李奶奶“呵呵”了一声:“瞎嘚瑟啥,有本事你自己洗衣服啊!”

    南方的冬天确实有些难熬。没有暖气,水管里流出来的水都是冰冷刺骨的。不光是早上起床这件事情变得非常艰难,就是日常的洗脸洗手洗衣服,这些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也都变得难熬了起来。洗脸洗手还可以烧些热水装在热水壶里备着用,但洗衣服需要的水多,哪能如此奢侈地全部用热水呢?

    冬天的衣服吧,还沉,还重,还大件,比夏天的难洗!沈真已经不让沈灵自己洗衣服了。他把衣服集中了放在中午洗。中午会出太阳,室外的温度还可以,沈真用大盆装了自来水放在阳光底下晒。这样等洗衣服的时候,至少那水不会冻得刺骨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果然是在实践生活中被逼出来的!

    只是,沈真会心疼沈灵,沈灵当然也会心疼沈真。他想,家里要是能有个洗衣机就好了。

    气温下降以后,沈真的漫画进度也慢了下来。因为,他的手会时常冻僵了。热水袋变成了随身挂件,可是这没有什么大用。毕竟,他的右手时常握笔,热水袋暖不到它。沈灵用零花钱买了两副露手指的手套,他自己一副,沈真一副。但画画这事儿吧,需要手指保持精密的动作,带着手套碍事啊。

    李爸爸会一点木工的活,就抽了半天的时间,给沈真做了一个简易的火盆。这种火盆里装上灰,再埋上一些炭,把炭烧红了,能暖上好久。围着火盆坐了一天后,沈真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它了。

    火盆不光可以用来取暖,在火盆上架个铁帘子,还能用来煨汤喝。

    沈真爱上了排骨汤。早上用瓦罐装了排骨放火盆上,等沈灵放学了之后就能喝了,那味道别提有多鲜了。按照汾水镇上的吃法,沈真还会把萝卜切成块放肉骨头汤里一起炖,又滋补又好喝。沈真上一世念大学时,有个同学是樱城来的,他教给了沈真用莲藕炖汤的方法。沈真也忍不住尝试了几次。

    喝着汤,画着漫画,小日子过得很顺遂。

    沈真再一次觉得,自己重生后第一时间选择了离开汾水镇,这事儿真是做得太正确了!

    上一世的这时候,他在做什么呢?明明有继父张明按时给的生活费,方石菊却还是让沈真每天穿圆珠笔来换钱。这种圆珠笔是小黑作坊提供的,沈真怀疑他们根本没有正规执照。沈真把各种零件穿成一支完整的圆珠笔,一支才赚三分钱的加工费,穿一百支才不过是三块钱,这钱赚得非常心酸。

    当然,这种日子比起沈灵那种被虐待的日子还是要好过一点,真正让沈真难受的不是要干活,而是心理上的冷暴力。宋根荣是根本不把他这个儿子放在眼里的,他不打他,也不骂他,却也不和他说话。多次经历过被村里其他孩子欺负回家却找不到帮助的事情后,沈真才知道亲爹是个靠不住的。

    那时候家里也炖肉汤喝。猪是自家养的,即使每年杀猪时都会直接卖掉半只,但还有半只呢!所以家里其实是不缺肉吃的。可每次炖肉的时候,大头的肉都归了方石菊,接下来就是宋根荣和他的小儿子,继母和沈真是吃得最少的。沈真若是馋了,想要多夹点肉,方石菊会连带着去世的沈淑来一起骂。

    继母对沈真不算苛责,但她也不会偷偷藏起了肉,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给沈真吃。这种事情是只有亲妈才会做的。继母能不故意虐待沈真,能不故意挑拨沈真和家人的关系,这已经算她好心了。

    倒是继弟还算懂事。宋家是典型的歹竹出好笋。宋根荣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沈真就不说了,小儿子竟然也是个难得有善心的。在上一世,有什么好吃的时,继弟偶尔会省下自己的那份和沈真分享。

    虽然在上一世的后期,沈真和宋家渐行渐远。但每逢过年过节时,他还会收到继弟的短信。

    但也就是这样了。

    你给我短信,我也回一句,却连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了。他们之间相隔着无数沈真打死都不愿意想起的时光,注定做不了真正亲密的兄弟。再说了,继弟对沈真的好,有时也夹杂着某种少年人不自知的高高在上。沈真会感谢他,有时会想起他的好,却不会因此和他产生某种难以割舍的革命友谊。

    一想起这些糟心的过往,沈真就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他现在是连恨都懒得恨他们了。

    这种和平年代,在自己亲爹家里住着,却连口肉都吃不上,说出去谁能相信呢?也不光是猪肉,其实就连鱼也是吃不上的,明明鲢鱼卖得非常便宜。按照汾水镇那边吃法,他们在炖鱼时喜欢加入萝卜丝,这样鱼汤会更容易变成鱼冻。吃的时候,鱼头鱼尾归了继母,沈真就只能吃几口萝卜丝了。

    最让沈真寒心的还不是这些。

    有一年冬天,方石菊生了场病,持续发低烧,拖拖拉拉了将近一个月都没有好。她还没活够呢,在卫生院一直没看好,就请了一个所谓的巫医来看。巫医装神弄鬼了好一阵子,对方石菊说,她久病不愈是因为家里有病鬼,这病鬼总要找个人附身的。巫医问方石菊,她是想要保大,还是要保小。

    方石菊一琢磨,她在家里是最大的,肯定要保大啊!至于小的,随便牺牲哪个都行啊!

    也是那么巧的,等巫医走后,沈真就着凉感冒了。

    方石菊高兴极了。在她看来,沈真病了,那是因为被病鬼附身了。如此,她的病就该好了。

    天气太冷,沈真晚上盖的被子不够暖,白天穿的衣服也单薄,很快就发了烧。方石菊反而更加高兴。她觉得巫医是个有本事的,果然把病鬼赶到沈真这小贱种身上去了,于是又给巫医送了些钱。

    沈真难受得都吐了。他烧得迷糊间,哀求宋根荣带他去医院看看,但宋根荣却选择了沉默。

    最后,还是村里的另一户人家看不过去了,抬着沈真去了医院。(方石菊从此就和这户人家交了恶,因为在方石菊看来,这户人家送沈真去看病就是要了她的命!万一病鬼又回来她身上怎么办?)

    待医生一检查,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

    沈真都烧到四十多度了,再耽误下去,整个人铁定会被烧坏了。

    好在沈真最后还是救回来了,也没什么后遗症,但他从此就冷了心。沈淑来把他生下来,不是让他被人这么糟蹋的。他要漂漂亮亮地活着,才不辜负母亲给他的生命。至于其他人,管他们去死!

    重生之后,沈真没想去报复宋家人。这并非是因为他好心,而是因为和他们斗太跌份了。

    他若是还留在老家,确实能把宋家弄得鸡飞狗跳的,但他自己的生活也会变得一团糟。现在呢?他喝着美味的肉汤,穿着保暖的衣服,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自在了,这就是重生后最大的收获了吧?

    ☆、第二十一章

    第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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