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养家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第14节
“你说得对,我现在也觉得张倩姐报京城的学校挺好的了。不过,还是得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买饭的队伍一直在前进,很快就轮到兄弟俩了。沈灵的饭卡刷了两人的饭菜,然后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沈灵在学校里人缘挺好的。不多时,又有几个男生端着餐具和他打招呼,就坐在了他旁边。
这些男生中只有两个是沈灵班上的,其余都是外班的。他们是属于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躲在厕所里偷偷抽烟,装病逃课去医务室混日子,对着过路的女生吹口哨……按说他们和沈灵这种优等生没什么交集,但是沈灵和一般的优等生不一样啊,至少这些学生没觉得沈灵看不起他们,有作业还大方地给他们抄,并且沈灵从来没有向老师告状的习惯,于是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男生们坐下后就开始用别人听不太懂的话聊天。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顾忌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
沈灵却觉得这没有什么。
遥想当年,小塘实验学校中那些和沈灵一起上过纸艺兴趣班的女生,哪个能有沈灵手巧?
见萧凡卉已经学会了,沈灵把半根手链还给了萧凡卉,让她自己继续编下去。
“你这些彩带是哪里买的?”沈灵问。
“学校门口的小店里都有!”萧凡卉说。
沈灵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位了。
放学后,沈灵去小店里挑起了彩带。他不像萧凡卉那样专门挑亮色系的,反而买了一些如纯白、靛青、墨蓝等不甚鲜亮的彩带。因为今个儿考试,沈灵早上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和沈真一起坐公交车来学校的,现在回家自然也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沈灵就淡定地编起了手链,到家时正好编好了。
沈灵把手链递给了沈真:“喏,送给你。”
“咦?戴手上吗?”沈真正在炒菜,一只手上还拿着锅铲。
“是啊,我编的,你喜欢不?”沈灵问。
“嗯嗯,喜欢。你帮我戴上吧。”沈真把左手递给了沈灵。
沈灵的审美眼光不错,颜色搭配得正合适。他编的彩带挺适合给男生戴的。沈真虽然以前从来都没有戴手链的习惯,但看着这条手链还是有点喜欢。再说,这是自家小孩编的,里面有情感加成啊!
从小到大,沈灵送了多少自制的礼物给沈真啊!贺卡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有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非要按照课本中的描述来做小桔灯,让全班学生都带了桔子去学校,结果最后就沈灵一人成功了!
“可惜那盏小桔灯没有保存下来……”沈真惆怅地说。
“除非做成标本,否则哪里能放那么久?你要是喜欢,等桔子上市了,我再给你做。”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觉得,你做得太精致了,就这么放坏了真可惜。”沈真说。
沈灵自己就没有这方面的感悟,他在餐桌上拿了一个苹果,问:“我能吃不?”
“马上就要吃饭了!你等吃完饭后的半个小时再吃。”沈真赶紧撤回厨房中继续炒菜了。
沈灵觉得自己好饿。他正好处在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沈灵放下苹果也跟着进了厨房,然后看着沈真已经炒好的那几个菜蠢蠢欲动。趁着沈真不注意,他赶紧用筷子偷偷夹了几块木耳山药吃。
用彩带编织手链很快在学校里成为了一股潮流。就连上课时,都会有女生用书本压着彩带,然后藏在课桌下偷偷地编。而手艺精湛还能开发新花色的沈灵就成为了全班乃至全校女生的妇女之友。
女生们编彩带,很少会自己独戴,往往都编双份,有些的送给好闺蜜,有些的则送给暗恋的人。
那么,沈灵编的都送给谁了呢?
萧凡卉的同桌对此非常好奇,却又不敢去问沈灵,只好偷偷地问萧凡卉。
萧凡卉想也不想地说:“肯定是送给沈真了呗!沈灵就是一个重度兄控,没救了!”
萧凡卉一言道破真相。
沈真现在的彩带手链已经很多了,都是沈灵送的。他特意用了一个方盒子专门来装手链。这些手链都仿佛成为沈真的时尚单品了,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每天的衣着挑选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手链。
有时候沈真脑洞打开,觉得沈灵要是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可以打络子卖,肯定饿不到他了。
暑假快来临时,沈真在某天忽然心中一动,跑去网上搜索起了新闻。
等到沈灵放学回家时,就看见沈真正对着台式电脑做笔记。
“哥,你忙什么呢?”沈灵今天有体育课,出了一身汗,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洗澡。不过,等他拿好了换洗的衣服时,沈真还对着电脑在忙着什么呢。弟弟回家这么久,他都没打个招呼。
沈真回头一看,见沈灵手里拿着衣服,便说:“就知道你回家肯定要马上洗澡,水都帮你烧好了,你赶紧的吧!等你洗完澡再说。”他虽然自己平时不去学校,但已经把沈灵的课程安排都背下来了。卫生间里装的是燃气热水器,想要洗热水澡,就需要提前把水烧上。沈真总是会提前准备好。
“嗯。”沈灵听话地去了卫生间。
☆、第六十五章
沈灵洗完澡,顺便把手上和脚上的指甲都剪了。他不喜欢留着指甲。
在这方面,沈真和沈灵保持一致,沈真也不喜欢留长指甲。不过,沈真虽然一直记得剪自己的手指甲,脚上却总会忘记。偏偏沈真的脚趾甲长得有一点奇葩,要是一段时间忘记剪,就会往肉里扣进去,然后沈真能疼得龇牙咧嘴的。于是,在脚趾甲这件事情上,沈灵还需要隔段时间就提醒下沈真。
总觉得没有自己,哥哥的生活品质能下降好几个档次。沈灵有时会产生一种类似于无奈的情绪。
等沈灵把换下来的衣服都洗了、晾了,沈真想要查阅的资料也差不多找齐了。沈灵走到电脑前一看,见打开的网页上写着“怡湘县政府官方网站”。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市县政府还不怎么重视网络宣传这一块吧,总之这个网站明明是官方的,看上去却特别low,还不如沈灵就读的学校官网精致。
“哥,你这是想干什么呢?”沈灵问。
前江村位于汾水镇,汾水镇就位于怡湘县,看样子沈真是在关注老家的新闻?
沈真扬了扬手上的笔记,说:“今年年初,怡湘县已经完成了领导班子的换任选举工作。现在的领导班子和上一届领导班子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不过依然有些新人冒了出来。我挺看好这个人的。”
被沈真看好的人名“余良泽”。沈灵拿过鼠标将网页往下翻了翻,没看出这个人有什么特别的。
这就属于重生人士的优势了。
沈真上一世离开汾水镇以后,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他平时自然也不关注怡湘县内的新闻。但是,等到多年后的某一天,整个华国换了一届领导班子,立刻展开了全国性的惩治贪官运动。那个时候,即使是毫不关注政治的人,也会在刷微博、贴吧时被塞一嘴的消息。沈真就是那时知道余良泽的。
余良泽是个成功的政客,也许他天生政治嗅觉敏锐,也许他在京城中有后台,总之他的晋升之路还算顺利,踩着被拉下马的同僚们作为垫脚石,一直仕途坦荡。沈真作为普通人,不能去评价余良泽是不是真的足够公正,毕竟政客们其实很难用善良或不善良来评判,但他确实为百姓做了一些实事。
“你别看他现在的职位不上不下的,但我总觉得他背后肯定有点什么。所以,说不定他就是特意去我们那穷乡僻壤历练的,只等着做出一点功绩来就高升。”沈真笑着说,“总之我很看好他。”
沈灵狐疑地看着沈真:“哥,你是怎么知道的?”沈真平时是那种毫不关注政治的人,家里虽然有每晚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的习惯,但这是因为沈灵独自在坚持。沈真一看新闻联播就想要打瞌睡。
沈真讪笑了两声,决定装作没有听见这个问题,说:“总之,我很看好余良泽。之前那户收养你的人家……沈建春不是弄了个违章的砖瓦厂吗,我们把举报信寄给余良泽。还有村支书,虽然这个官不大,但我觉得他们一定贪了不少的钱,正好一块儿都举报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提起那户人家了。
有些事情,是真的无法被遗忘的。
上一世,沈真和沈灵不熟,听说沈灵被野兽吃了的消息时,他唯有一时唏嘘。但这一世,沈灵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再想到沈灵应有的命运,哪怕沈灵现在明明是平安的,沈真依然觉得心痛难耐。
反正那家人原本就不干净,沈真虽然不会直接拿刀去捅了他们,但交由法律制裁也是好的。
沈真想了想说:“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那时年纪还小,可能已经没有印象了。我们村的隔壁村不是有个傻子吗?他当时好像也进砖瓦厂工作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死了,但这件事情却被压下了,只在临近的几个村里传传。”既然砖瓦厂里出过人命,那么举报信的内容就可以更加丰富了。
沈真不知道那个傻子是因为什么原因傻的,总之这人脑袋不清楚,只有一身蛮力。他在砖瓦厂出事后,村支书一家赔了两三千块钱,大家都觉得傻子的父母赚到了,而那对父母自然就没有闹事。
汾水镇上的法制观念极其落后。就拿沈灵这件事情来说吧,上一世他逃跑后据说被野兽吃了,这种事情按说也该要惊动一下警方吧?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想过要报警,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吧。
沈真记得,在八几年接近九零年那会儿,附近村里很多孩子都是靠稳婆接生的,不用去医院。沈真曾听说过,一些老人见自家的儿媳妇、孙媳妇生了个女孩,就趁着女孩都没有睁眼,直接溺毙了。
前江村就有个瞧着慈眉善目的老头子,沈真小时候还以为他是个好人,后来听沈淑来用很厌恶的语气说起这老头曾把女婴溺死后,小沈真再也不敢从他家门口路过了,总觉得他们家无比阴森恐怖。
总之,法律之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着太多的黑暗。
余良泽如果真的需要政绩,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
沈灵沉默地看着沈真。他知道沈真肯定隐瞒了些什么。不过,既然沈真不愿意说,沈灵也不好继续追问。沈真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沈灵,说:“这些是我写的要点,我们合计下该怎么写举报信!”
“邻村那个智商有些问题的男孩死在了砖瓦厂这件事情,我也记得。我记事早。”沈灵说。
“原来你也记得啊!那件事情确实在村里传了很久。”沈真说。
沈灵特意提了这点,当然不是无缘由的,见沈真没反应过来,他又强调了一下:“我记事早。”
“嗯嗯,那你从小就聪明呗,怪不得现在这么厉害。”沈真立刻陷入了“我家孩子真棒”模式。
被夸的沈灵却非常无奈:“我记事早……你就没想到什么?”
记事早的话……沈真惊喜地问:“莫非你还知道他家的其他黑点吗?说说看?”
沈灵点了点头,说:“你知道我们那里有个叫建木村的地方吗?”
“没听说过……”沈真有些茫然。汾水镇底下的村子太多了,不可能每个都听说过。
“建木村在大山深处,地理位置和张叔叔的老家小窝村有些像,但是建木村还比不上小窝村,甚至还没有通电话。按说,村里的人除非自己走出来,否则他们就要在深山老林中耗一辈子了。但是,据说那里有一种植物非常稀有,值得被保护起来,于是县政府就安排村民们外迁。”沈灵回忆着说。
其实,沈灵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一个是村支书当初讲这件事情时就语焉不详,二个是村支书当初是在饭桌上谈论这件事情的,而沈灵当时已经不被准许上桌吃饭了,他只远远地听到了一两句话。
“然后呢?”沈真问。
沈灵说:“建木村一共有二十几户人家。因为是政府安排外迁的,所以每个家庭会按照人口数量得到一笔补助款。就拿一个五口之家来说吧,他们差不多能拿到二十五万块钱。等他们按照政府的安排迁移到其他村时,这笔钱正好是给他们造新房子用的。而且,他们理应还能分到一小块田地。”
然而,事实上,每个家庭最终只拿到了两万块钱。哪怕这时候物价再低,这点钱也不够造房子。这意味着建木村的人被迫背井离乡并失去了田地后,还得咬牙举债造房子,否则他们就没房子住了。
“造房子那事中也有猫腻,据说原本应该是政府安排的建筑工队来帮村民造房子的,这原本就不为了赚钱。结果这里面被人动了手脚,反正听他们的意思,还想在这里面再捞一笔钱。”沈灵又说。
沈真简直目瞪口呆:“五口之家能拿二十五万……我就拿建木村村民都是三口之家来算好了,二十几户就是小四百万啊!我一直都知道他们是贪了钱的,没想到能贪这么多!怎么不撑死他们呢!”
举报!举报!这种事情必须举报!
沈灵无奈地说:“也不怪他们肆无忌惮,镇政府里不就是他们这群人一手遮天吗?至于建木村的村民,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补助款。其实他们早就想要从建木村迁出来了,只是苦于没有钱。这一次明明是政府强制性他们迁的,但有人故意模糊概念,建木村的人就以为是政府帮助他们迁的。他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在他们看来,两万块钱已经不是小数目了,再加上又有消息说,只要每家每户再出个六七万,政府就能给他们造新房子,这意味着他们只要自己凑四五万就有新房子住了,而别的人家想要造房子,却怎么都得花上十二十万。这样一算,政府可不是做了好事?他们觉得自己赚到了啊。”
哪怕四五万块钱也要借债,但房子能住一辈子呢,他们觉得自己慢慢还就是了。
县政府在计划中确实把工作做到位了,可是到了镇政府这里卡了一下,于是建木村的人被当成肥羊宰了一次又一次。最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宰了,还高高兴兴地向刽子手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种事情比违章砖瓦厂严重多了……”沈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你要是真的看好余良泽,那我们就把举报信递过去。别的人我都不放心,因为镇里这些人既然敢做这种事情,县里那边肯定是有人罩着他们的。我们可别撞到了这些人手上。”沈灵说。这也是为什么他手里明明有一副好牌,却一直忍到现在,却始终没有打出去的原因。沈灵想要一击必中。
如果举报顺利,那么整个汾水镇的官场都要好生动荡一番,而村支书和他儿子估计得去监狱里蹲上好久。若是沈灵那个不配为母亲的养母也参与了其中,那么他们一家子几乎都要去蹲监狱了吧。
法律确实是个好东西。
☆、第六十六章
沈真本来是很看好余良泽的,结果听沈灵把建木村的事情说出来后,沈真又开始迟疑了。他觉得这件事情太过重大了,汾水镇的乡政府以及怡湘县的县政府中必然有为数不少的人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势力网。如果他们给余良泽写了举报信,余良泽真的有这个魄力站出来吗?他真的有本事搞定吗?
沈真当了一辈子的普通老百姓,即使重生了,骨子里的他也依然是那个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他。
关键时候,沈灵可比沈真有魄力多了,说:“举报信就由我来写吧,不过我们不能百分百相信余良泽,所以这举报信要写得有技巧一点。”首先在措辞方面就要注意一点,其次举报信要选择匿名。
这个匿名可不仅仅是隐瞒自己的姓名来历,沈灵用了最普通的a4纸把整封举报信打印了出来。正好他们暑假时打算去外地旅游,举报信也从他们旅游所选择的城市寄出去。如果余良泽此人真的品性可靠,并且他这个人不乏野心,背后又有人作为靠山,那么当他收到信后,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而如果余良泽把这封信置之不理了,其实沈灵也不会有多失望。村支书那一家人做的违法乱纪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即便逃过了一次,也总有他们逃不过的时候。待沈灵长大,他会亲自去收拾的。
沈灵其实更习惯于依赖自己。
如果没有沈真,那么沈灵这一世大概再也不会碰到一个会让他肆无忌惮去撒娇的人了。
举报信寄出去后,沈真每天都会在网上关注一下怡湘县的新闻,结果县里一直风平浪静。
虽然沈真一直告诉自己,就算余良泽很重视这件事情,他需要布局,需要走访,需要在暗中收集证据,事情并不会立刻就被解决,但沈真还是觉得非常失望。他等了又等,倒是陈磊那边有消息了。
陈磊那一方真的非常有诚意,他们开出的条款和价格都非常优渥。
沈真考虑了很久以后,同意把动画片的版权卖给陈磊。但仅仅是动画片而已,如果《遇妖》以后要被改编制造成动漫电影,这就和陈磊方面没有什么关系了,更不要说什么真人影视方面的版权了。
事实上,陈磊方面现在也从未考虑过动漫电影什么的,他们想要的只是动画片的版权而已。
于是,双方皆大欢喜。
陈磊某次约沈真出来见面时,还颇为歉意地表示:“唉,我现在待在体制内,很多时候都觉得生不由己啊。要是我能够自己开工作室单干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可以直接把你招进我的团队里来!”
在陈磊看来,沈真身为《遇妖》的原作者,对作品的诠释能力要远远超过其他人,再加上沈真在动画行业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因此他是发自内心地想让沈真加入《遇妖》的剧组。只是,虽然沈真的专业技能不俗,但他的真实年纪摆在那里,仅仅有着陈磊的欣赏,还不足以让剧组方面松口。
沈真没想到陈磊如此看重自己,连连摆手说:“陈叔,你真是高看我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事实上,我虽然对于动漫行业有一些兴趣,但我日后的职业方向应该还会侧重于cg游戏这块。”
近年来,cg游戏行业在国内已经开始冒头了。而这个行业在国外已经开始走向成熟了。
陈磊没想到沈真会放弃动漫这一块,他简直吃了一惊。他看着沈真就仿佛是在看着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他有心再劝,沈真却在上一世已经被动漫行业伤透了心,这一世早就有了自己的人生规划。
从这一天起,陈磊踏上了给沈真洗脑的漫漫长路,打算让沈真“弃暗投明”。
沈真反过来又给陈磊洗脑,首先肯定他想要开工作室的想法,却又提醒他要找专业的人来管理。
拿到一部分版权费以后,沈真又打算买房子了。他和沈灵的生活费、学费等已经充裕了,不需要动用这笔钱,而若是把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那又太可惜了一点,想要弄个投资什么的吧,沈真又没有这方面的心力,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买房子最方便。买了房子就能等着房价像火箭一样窜天了。
“要是你现在念完书想要创业了,这笔钱倒是可以让你拿去创业,当个起始资金。”沈真对沈灵说,“但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真能创业的时候,房价又翻了好几倍了。所以,还是先买房子吧。”
“这是哥哥赚来的钱……哥哥不担心被我挥霍光了?”沈灵笑着问。
沈真知道不能把沈灵当普通小孩子来看,便仔细想了想,才说:“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手里能多攥着一些钱,毕竟钱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既然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了,在钱财方面就不会和以前一样斤斤计较。等你长大了,如果你想要创业,只要你不是心血来潮的,我都愿意支持你。你很厉害,做什么不能做好呢?比起我每个月只能赚点死工资,你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啊。”
沈灵恨不得能立刻就成年了独立了手上攥着身份证了。
“我之所以现在和你说这么多,是希望你能记住,哥哥就是你的后盾。你要是有了什么想法,千万不要和哥哥客气。”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在刚刚收养沈灵的时候,沈真只能保证自己会对这个孩子好,却根本想不到自己会在日后愿意对这个孩子掏心掏肺。可事情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感情在相处中逐渐加深。即使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有时候比血缘更为可靠。
待到九月份开学时,沈真和沈灵一起升入了初三。因为转过年来就是中考,初中升高中也是一道坎,学校方面开始狠抓学生们的学习态度,早上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学校,放学后又要多留二十分钟。
沈灵也开始狠抓沈真的学习了。
哪怕这一世沈真的成绩一直不错,但他的内心还是习惯性住着一位学渣,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努力学习,明明等他升入高中后,他就可以选择艺术生方向了,为什么还非要考学校前三不可啊?
小学渣哭晕在了地上。
“哥,我们一直都是一起的……难道你不想继续和我读同一个高中吗?”沈灵委屈地问。
“可是我平时又不去上课,在不在一个学校也没什么差别吧?”沈真茫然地说,“而且,说句实话吧,我一直觉得你学习时很轻松,如果你不执着于和我同一个年级,说不定又可以继续跳级了。”
沈灵乖巧地说:“可我就是想要和哥哥待在同一个学校里啊。”不同的学校就会有不同的人际圈。如果他们分开了,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忽然就冒出一个陌生人来成为沈真心中特别重要的那个。
沈灵觉得自己心中住着一只小恶魔。他不愿意哥哥被其他人抢走。
沈灵有时候也想控制一下自己的占有欲,毕竟哥哥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他的附庸。好在沈灵不是一个变态,沈真和其他人成为朋友什么的,沈灵并不会为此感到心焦,沈真关心张明张倩一家人时,沈灵也不会觉得吃醋。只是,沈灵还是不希望和沈真分开,这或许就是他不能被触碰的底线吧。
“可是……我快被这些作业逼疯了啊!”沈真都想对着沈灵哭了。
额,至于家长的威仪什么的……那是什么?能吃不?
沈真表示,他现在每晚做梦时都想着如何花式逃作业。
沈灵看着沈真耍赖的样子,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说:“这样吧……其实哥哥保持现在的成绩也不错。之前是我想错了,哥哥毕竟每天都要画画什么的,已经很辛苦了呢。作业就先放放吧。”
“你说真的?”沈真警觉地问。
沈灵点点头,虔诚认错,道:“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再也不会催着哥哥写作业了!”
沈真欢呼一声,把作业推开,急忙站起来说:“好好好!你想吃点什么?哥哥去给你做!”
沈真轻松了两天。这两天他过得可舒服了。到了第三天,他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等沈灵放学时,沈真满脸纠结地问:“你不催着我写作业了,是不是打算我考到哪个高中,你就跟着报哪个?”
“咦……被你猜出来了?”沈灵说。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反正他在哪里读书都是一样的。
“靠!你还是继续给我布置作业吧!我觉得我还能再拼一把。”沈真哭着说。额,这个说法其实是有些夸张了,沈真怎么会因为一些作业就哭出来呢?不过,他的内心确实流淌着心酸的泪水。
虽然沈灵已经放弃了要考最好的高中的打算,但是沈真作为感动华国好家长,他怎么可能会认同沈灵的这种决定呢?如果自家小孩因为自己的原因去不了最好的高中……沈真一定会懊恼得跳楼的。
于是,事情最终还是按照沈灵最初的计划进行了。在这一刻,沈真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觉悟。
可能,他这辈子都被沈灵套牢了。
so sad。
☆、第六十七章
沈家的清晨从沈真读英语课文开始。
沈真先在阳台上面对着晨光读二十分钟英语。等他读完了,沈灵的早饭也就做好了。为了让沈真每天都能多挤点时间出来念书,沈灵现在把一些原本由沈真做的家务活都包揽了,比如说做早饭。
咦,考生和家长的位置仿佛颠倒了一下呢!
时间久了,沈真倒也习惯了。他在学习和画画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两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加上六七个小时的画画时间正好把每天的安排都排得稳稳当当的。沈真不得不承认,不是说一旦好好学习就没有时间画画了,其实人都是有惰性的,沈真也有,现在他不过是把偷懒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了。
身为家长真的是不容易啊……如果没有沈灵,沈真肯定不会做到这地步!
周末时,沈真带着沈灵去秋游。京城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一个季节,天空十分高远。沈真觉得趁着近年雾霾还不明显,能享受一下这样的秋天就赶紧多享受一下吧。他们去了一些名胜古迹,在故宫里闲逛的时候,还偶遇了好几只懒懒散散晒着太阳的猫。这些猫就住在故宫里,算是另类的保安。
沈真和每一只猫都打了招呼,就好像认识一样。他觉得这些毛球们是天生的萌物。
“你要真喜欢,我们可以养一只。要养的话,土猫就可以了,不需要追求名贵品种。”沈灵说。
沈真一脸郁闷地说:“你忘了三儿了吗?”
现在他们对待三儿仙人掌的态度都是战战兢兢的,恨不得能早起晚睡三炷香供着,唯恐一不小心,三儿不高兴就与世长辞了死不瞑目了。连养株易活的仙人掌都如此不易,沈真哪里还敢养猫啊!
三儿这名字吧,其实不怎么好听。沈真曾经想过要给三儿换一个名字。只是他转念一想,贱名好养活啊!三儿这名字应该够贱了,再换难道要换成狗蛋、屎蛋、屁蛋之类的吗,那还是叫三儿算了。
入了深秋以后,气温就降了下来。不过,家里开着暖气,很暖和。沈真就不怎么爱出门了。
眼看着沈真就这样陷入了老年人养老模式,沈灵哭笑不得,问:“咱们周末不出去玩了?”
要说沈真不出门,这话其实也不对。至少他每天都会出门买个菜。沈真窝在沙发里,说:“等天气再冷一点吧。再冷一点,我就带你去泡温泉。咱们周六晚上去,可以在那边住一晚上再回来。”
京郊有很多泡温泉的地方。有些的条件不错价格还不贵。
沈灵想了想,说:“那也行吧。”他忽然觉得有些可惜。从前一世的记忆中,沈灵知道自己曾坐拥无数财产,就是温泉山庄都有好几个。要是前世的他就遇见过哥哥就好了,他可以把温泉庄子送给哥哥!那时的他完全可以把哥哥保护得很好,不像现在,他比哥哥小,更多时候都受着哥哥的照顾。
不过,一个被人关怀着照顾的人其实是幸福的。
如果拿前世的权势地位来换现在的一切,沈灵肯定不换。
等到入了冬,学校里的流行又变了。现在已经没什么人编手链了。女生们又迷上了织围巾。织围巾的难度不比编手链大,但是手链是一下子就能编好的,织围巾却需要坚持,成功的只有寥寥几个。不过大家依然乐此不疲,青春期的孩子总会执着于一下小小的浪漫,一想到自己织的围巾可以让自己喜欢的人在冬天多了一份温暖……大家就干劲十足,心中的激情永不消散。
不过,织围巾时的动作太大了,再加上初三管得严,陆陆续续被抓了几个后,再也没什么人敢在学校里顶风作案了。于是,大家只好把毛线偷渡回家偷偷地织,第二天再回学校里互相交流下进度。
沈灵因为编手链和女生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到了织围巾的时候,她们也没落下了他。
沈灵确实对织围巾这项手上运动挺感兴趣的,他特意买了一本专门讲毛线针法的书。这种书吧,很多识字的人反而看不懂,那些不识字的妈妈、奶奶们却能看得津津有味,反正沈真是看不懂书上在写什么的。而当沈真看着沈灵对着书本搭配毛线花色时,他的内心再一次住进了无数只雪橇三傻。
沈灵的手指很灵活,他织围巾的速度很快,手指一动起来就只能看见残影了。
沈灵甚至可以盲织,也就是说他可以手上织着围巾,眼睛却看向其他的地方。
……感觉天底下无数号称会织毛衣的女孩们都已经输了呢。
顶着沈真复杂的眼光,沈灵抬起头来问:“哥,你在看什么?”
“啊,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手挺巧的啊。”沈真讪笑了一下。为什么沈灵会点亮这么多与众不同的技能?他甚至还会绣花!沈真想不明白。讲真,要不是沈灵的性格一点都不显得女气,而且他们以前还总是一起洗澡,关键部位都已经赤诚相见过了,沈真真的会怀疑自己其实是养了一个妹妹啊!
“嗯,天生的。”沈灵说。围巾已经有了雏形,只那么一点就显出了它的精美。
沈真曾经见过沈淑来织毛衣。在他的记忆中,妈妈在织毛衣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是温暖的,这种温暖就和沈真穿上毛衣时感受到的那种温暖一模一样。而当沈灵织毛衣时,他是面无表情的,他仿佛不是在织毛衣,而是像一位科学家在解一个世界难题一样。沈真看着看着,内心忽然就平静下来了。
其实,沈灵是如何点亮这些技能的,这已经没什么好追究的了。
看习惯了后,沈真甚至觉得有点反差萌呢。
反正不管弟弟做什么都是最棒的……沈真觉得自己可能在宠孩子这件事情上已经没有下限了。
凭着沈灵的天赋,他完成一条围巾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给沈真织的是格子条纹的围巾,颜色搭配偏稳重,细节处却稍显俏皮。沈灵甚至把沈真的名字设计成了一个logo,然后织进了围巾的一角。
沈真从地上捡回了自己的下巴,摸着logo,说:“你竟然还会织出汉字来?”
“其实掌握了要诀以后,这很容易做到的。”沈灵淡定地说,“来,我帮你围上吧。”
“不行不行,这简直就是工艺品啊!我想要把这围巾好好保存起来。”沈真不舍地说。
沈灵很满意沈真对自己送出的礼物的重视,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说:“围巾织出来就是给你戴的啊!你要是真的这么喜欢,我以后还给你织,保证每一条都和这条一样精致,甚至是更精致的。”
沈灵取过沈真手里的围巾,将它绕在了沈真的脖子里,然后试了好几个花式系围巾的方法,最后从中选了一个。他帮沈真系好后,就拍拍沈真示意他去照镜子,问:“怎么样?喜欢这种围法吗?”
沈真依言走到镜子前,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围巾当然是很好看的,也很适合他。
沈真犹豫了一下,问:“你很喜欢这些吗?”
“嗯?”沈灵给了沈真一个“有什么就赶紧直说吧”的眼神。
“就是织围巾啊、编手链啊什么的,你很喜欢这些吗?”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老老实实地说:“谈不上喜欢吧。”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做这些事情呢?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做这些呢?其实……其实我当然很喜欢你亲手做的礼物,但是如果你不喜欢做这些事情,那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去做。”沈真赶紧说,“只要你的心意是好的,其实你买一条围巾送给我,我也会喜欢的!虽然我之前并没有系围巾的习惯,不过我一样会因为你的心意而改变的。”
沈灵笑着说:“虽然我不喜欢,但其实我也不讨厌。你是不是觉得这些活本该是女孩子做的?”
“也不能这么说吧……但在女孩子喜欢洋娃娃的年纪,大部分男孩子确实更喜欢冲/锋/枪。”
沈灵想了想,说:“哥,其实是你想得太多了。在我看来,我会织毛衣就像是我会英语一样,这是相同的概念。如果我现在要招待外宾,那么我的英语就有了用处;同样的,如果你需要一条围巾,那么我织围巾的本事就有了用处。我把这些技能都当成了工具,谈不上喜好,只看重它有没有用。”
咦,还有这种说法吗?
沈灵又说:“古时候不还说君子远庖厨的吗?可在我们家里,做饭基本上都是哥哥你的事情。你也没有因此觉得别扭吧?所以我们就不要把这些事情复杂化了。嗯,你戴着这条围巾果然很好看。”
沈真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又被沈灵说服了。
家里开着暖气,沈真试完了围巾,就把围巾摘了。毕竟,系着围巾实在是太热了。
室外的温度很低。沈真虽然在出门这件事情上越来越惫懒,但既然有了弟弟“爱の围巾”,他觉得很有必要出去多晃荡一下。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走在小区内的小路上都像是走在t台上一样,沈真恨不得能拿上一个喇叭对着大家喊着:“大家快注意我的围巾啊啊啊啊啊啊!都给我看过来啊啊啊!”
弟控什么的,好像不知不觉就重度晚期,确实是没救了呢。
☆、第六十八章
沈真曾听女孩子说起过她们的购物哲学。
对于女生们来说,买一个价格昂贵的名牌包包就够了吗?当然不够!既然有了新包包,那么她们必须得有一件配得上新包包的新裙子吧?有了新裙子,新鞋子也不能拉下吧?那么耳饰、手饰什么的也要跟着更新一遍……既然全身上下都换成新的了,索性发型也跟着变一变吧,是时候换个新的呢!
这种购物哲学是天生不喜欢购物的沈真所没法想象的。或者说,这是很多男人都没法想象的。
不过,沈真现在好像有一点点懂了。
因为沈灵织的围巾真的就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沈真开始嫌弃他衣橱中的那些运动系衣服了,于是他特意买了一件休闲少年款的风衣,能和围巾完美搭配哦!既然买了风衣,那就不能再穿宽松的运动裤了吧?于是裤子也要搭配着风格重新买一条。紧接着,沈真又给自己买了一双新鞋子。
除了添置衣物丰富衣橱以外,沈真还特意买了洗衣液和柔软剂,这是预备着清洗围巾用的。要知道沈真原本是那种,只要有了洗衣粉和雕牌洗衣皂,就能洗遍衣服裤子鞋子床单等一切东西的人啊!
哦,沈真又专门买了一个带着纱网的衣架,这是用来晾围巾的,能防止围巾变形。
呵呵,在沈真的上一世,他在逛超市时曾看到过这种衣架,当时看着就觉得奇怪,得知这种衣架是用来晾晒毛衣防止衣服变形的时候,他觉得真是太矫情了:“没想到晾个衣服也有这么多花样!”
现在沈真自己就“矫情”上了。
脸,莫名有些疼呢。
沈灵却没有多大的感觉。在他看来,织围巾这种事情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了!不就是一块围巾嘛,既然哥哥喜欢,那么他就多织几条好了。反正他平时也不忙,每天看新闻的时间正好能用来动动手。
因为沈真和沈灵的身材差不多,因此沈真给自己置办新衣服时,顺便就给沈灵买了同色系的同款衣服。于是,兄弟俩衣橱中的衣服款式就这样慢慢有了变化,从纯粹的运动风朝着休闲风转化了。
临近圣诞节的时候,班里有个女生也成功织出了一条围巾,并且包装好了送给一个男生。
当那个男生把包装纸拆掉把围巾抖开的时候,他的脸都绿了。
这一团灰扑扑的坑坑洼洼的一处紧一处松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啊?
如果说这是围巾,那么它就太长了一点;如果说这是披肩,那么它又太窄了一点。应该还是围巾吧,不然他一个男生要披肩干嘛?这对男女生原本就互有好感,只是一直没有捅破,估计是想要一起考上同一所高中再说。既然如此,女生都送出了自己的劳动成果,那男生总不能任由礼物放在那里落灰吧?于是,男生不得不戴着这丑陋的围巾,痛并快乐着。班里知情的人都忍不住善意地取笑他们。
围观了事情发展经过的沈灵有一种莫名的自豪。他就不会让哥哥戴这么丑的围巾!╭(╯╰)╮
自从升了初三以后,各种随堂小测练就多了起来。课代表们有时候懒得发批改好的卷子,就直接站在教室前排,把卷子都发到各小组的第一排,然后让同组的学生依次往后传。这样一来,发卷子的效率确实是提高了不少,不过有时候也会忙中出错。某天,沈灵的卷子就被发到萧凡卉那一组去了。
萧凡卉拿起卷子,站起来,直接朝沈灵喊道:“喂,沈灵!自己过来拿卷子!”
某些同学见状又开始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萧凡卉在沈灵面前总是崩人设呢,所以这两人肯定有点什么!
沈灵身正不怕影子歪,萧凡卉更是坦坦荡荡,两个人都觉得那些偷笑的人实在是太无聊了。
课间十分钟,过道里人来人往很拥挤。沈灵往萧凡卉的位置走过去时,正巧碰上了一个忽然要去上厕所的同学,他赶紧侧过身子让了一下路。但那个人从座位里面走出来时,估计是走得太急了,没有站稳,不小心推了沈灵一下。沈灵直接撞上了身后的桌子,把那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推到了地上。
这张课桌是属于钱修明的。钱修明的成绩很好,是班上的万年老二。他是个有些阴沉男生,在班上的存在感不强。沈灵几乎没有和钱修明说过话,只是依稀听说过钱修明的家庭条件并不是特别好。
钱修明这会儿正好不在。
书本、试卷、稿纸铺了一地。沈灵觉得非常抱歉,赶紧蹲下/身,帮钱修明捡东西。
沈灵先把书本捡了起来,然后开始捡试卷和稿纸。他正忙着的时候,钱修明从外面走进了教室,他立刻冲到了沈灵面前,很不礼貌地抢走了沈灵手里的稿纸,紧张地低喝了一声:“你做什么?!”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你的东西撞到了地上。我正帮你捡起来。”沈灵说。
“我自己捡就行了。”钱修明看都没有看沈灵一眼,只给了沈灵一个表示拒绝的后脑勺。
沈灵很明显能够感觉到钱修明的紧张。因为这份紧张,所以他才拒绝沈灵的帮忙。沈灵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只好再次说了一声对不起,然后从萧凡卉那里拿到自己的卷子,转身回了自己的座位。
钱修明在紧张什么?沈灵略一想就明白了。
在沈灵帮钱修明捡稿纸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看到其中一张稿纸上写满了“朱阳文”这个名字,大大小小的都有,笔记也深深浅浅,看得出写字人的内心纠结。朱阳文的性格非常开朗,在班里人缘极好,他是个受欢迎的男孩子,并且他就是那位收到了一条丑围巾还戴着招摇过市了一周的男孩子。
难道钱修明是在暗恋朱阳文吗?他之所以紧张,就是害怕沈灵会发现这一点吧?
沈灵摇了摇头,一点都不看好钱修明的感情。先不说早恋十有八/九是没有结果的,朱阳文明摆着是个直男啊!而且,钱修明的性格也是个问题,他如果不抛开自己的心理负担,注定会伤人伤己。
按说这件事情和沈灵没有关系。钱修明隐瞒得很深。朱阳文无知无觉。
但是,沈灵的心中还是不合时宜地生出了一种好奇。
虽然沈灵一直很清楚“同性恋”这个概念,他看过很多心理方面的书籍,他还把沈真画的耽美漫画都翻阅过一遍,但是他的理论从未联系过实际,他也从来没有把二次元的剧情带入过三次元中。
钱修明的感情让沈灵对于“同性恋”的认知第一次落在了实处。
在接下去的几天中,沈灵忍不住在暗中用其他人都不曾察觉的姿势来关注钱修明。
钱修明的水杯和朱阳文长得一样,或许是他特意买的?上体育课时,钱修明喜欢坐在高低杠那里看书,高低杠正对着朱阳文打篮球的球场;如果老师上课提问时叫到了朱阳文,钱修明就会立刻低下头,神经质地在纸上写写画画,比朱阳文本人还紧张;钱修明中午吃饭时总喜欢坐在朱阳文不远处。
沈灵甚至注意到,有一次朱阳文把自己用过的草稿纸丢进了班里的纸篓里,等到做课间操,班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时,钱修明偷偷把那些草稿纸捡了回来。一个人丢弃不要的垃圾是另一个的珍宝。
这样的感情实在是太卑微了,卑微到了尘埃中也注定开不出一朵花来。
如果钱修明是女孩子,他或许可以给朱阳文织一条围巾?不管朱阳文愿不愿意接受,至少钱修明的感情可以放在阳光下。或者说,如果朱阳文是女孩子,那么钱修明说不定会鼓起勇气给他写情书?
沈灵心中忍不住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惆怅。
不过,沈灵什么话都没有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他表现得像是从未发现过钱修明的秘密一样。
如果我遇到了自己最心爱的人,我肯定不会像钱修明一样。沈灵在心里对自己说。
等到放学回家时,沈灵很快把那一丝惆怅压下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哪有资格为别人感怀?而且,哥哥正在家里等着他呢!他要快点回到家,吃热乎乎的晚饭,然后盯着哥哥写卷子。
晚上,当沈真勤勤恳恳写着卷子的时候,监考官沈灵正悠闲地用小细针勾着红色毛线玩儿。
沈真不惧监考官的威严,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第14节
恋耽美
第14节
“你说得对,我现在也觉得张倩姐报京城的学校挺好的了。不过,还是得看她自己的意思吧。”
买饭的队伍一直在前进,很快就轮到兄弟俩了。沈灵的饭卡刷了两人的饭菜,然后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沈灵在学校里人缘挺好的。不多时,又有几个男生端着餐具和他打招呼,就坐在了他旁边。
这些男生中只有两个是沈灵班上的,其余都是外班的。他们是属于那种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躲在厕所里偷偷抽烟,装病逃课去医务室混日子,对着过路的女生吹口哨……按说他们和沈灵这种优等生没什么交集,但是沈灵和一般的优等生不一样啊,至少这些学生没觉得沈灵看不起他们,有作业还大方地给他们抄,并且沈灵从来没有向老师告状的习惯,于是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
男生们坐下后就开始用别人听不太懂的话聊天。
“这周末我爸妈都不在家,你们来我家吧,我有好东西给你们看!”说话的是一名初三学生。
“不去不去,这周末和隔壁学校那帮约好了,我们要去打台球,完事了再去趟网吧。”
“约好了也可以先推掉!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你们要是不去我家,肯定会后悔的!”
“你家能有什么啊?又没什么好玩的!难道要大家排排坐看一下午电视吗?”
之前说话的那个男生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你们懂个p,是我表哥借来的片子……绝对是好东西,要不是我们关系铁,我能叫上你们?都别矫情了啊,就这么说定了,周末上我家啊!”
“哦哦哦哦哦懂了!哈哈哈,够意思啊,那就这么说定了,上你家上你家!”一群人贼笑起来。
其中一个眼珠子一转,看向沈灵,问:“喂,小优等生,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赵海家玩?”
沈灵摇摇头说:“我就不去了。”连着上五天课,只有两天能待在家里,自然要和哥哥在一起。
赵海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叫上沈灵做什么?他现在哪懂这个啊?”
一帮无聊的禽兽们!沈灵在腹中诽谤。呵呵,他怎么不懂了?这些人虽然刚刚压低了声音,但他们说的话都被沈灵听见了。沈灵的生物学可是满分的!沈灵的课外阅读量,说出来直接吓死这些人!
沈真其实也听出来这帮正值青春期骚动的男孩子们在聊什么了,赶紧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吃完,然后催着沈灵说:“快点快点,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等你吃完了,我们赶紧走。”哪怕吃得快不利于消化,但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沈真觉得自己必须要保住沈灵的清白,不能让他被带坏了啊!
虽然沈灵的理论知识好像已经很充沛了,但沈真还是把沈灵当成了小白兔。
那帮男生们都和沈真不熟,他们看着沈真身上露出了那种让人不喜欢的属于家长们的气息,于是一个个都蔫不拉几的了。赵海赶紧埋头吃饭。咦,明明沈真和他同龄,他却觉得在面对同学家长啊?
家长之魂熊熊燃烧的沈真带着沈灵出了食堂。沈灵把沈真送到了校门口。
“你……和刚刚那些人关系很好吗?”沈真颇为纠结地问。
因为知道沈真在担心什么,所以沈灵立刻主动保证说:“哥,你放心吧。那种片子又不好看,就算我没看过,我也知道那只是无聊的机械运动,有什么好看的?赵海他们就是太无聊了啊,其实他们应该多读一点书的。我觉得他们连受精卵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一定清楚,只是盲目地对活塞运动本身有好奇心。对了,我上次无聊时翻过一本解剖学相关的书,连性/器的横剖面、竖剖面都一清二楚了。”
沈真:……
救命!要是沈灵继续说下去,沈真觉得自己非阳/痿不可了。
横剖面?竖剖面?
听上去真的好疼啊!qaq
☆、第六十四章
宽松的运动裤很好地掩盖了沈真想要夹腿的小动作。沈灵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真。
沈真隐隐有一种预感,看样子沈灵日后的情路并不会太过顺畅。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沈真现在却有一种担心,要是沈灵的书读得太多了,以至于他的精神世界自成一体,那么外人就会很难介入其中。两人在一起,若是没有共同语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都说三岁看到老,沈真对于自己“养”大的孩子很有信心,他觉得沈灵日后在恋爱方面,比起肉体上的欢欲,他一定会更注重精神上的契合,这意味着沈灵对未来伴侣在精神层面的要求肯定很高。
要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难道自家小孩要和书本过一辈子吗?
等等!
沈真忽然联想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他上一世长命百岁,那么说不定他会找到一位妻子,可事实上他重生了,于是就没有活到结婚的年纪,如此说起来,他上一世应该是和自己的右手过了一辈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和右手过了一辈子的人有什么资格担心自家小孩会和书本过一辈子?
书本总比右手要高大上一点吧?和前者过一辈子,说不定能留下思想的瑰宝传承下去,这也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垂不朽了;和后者过一辈子,只能把子孙后代都冲进下水道,注定一生顾忌啊!
沈真很想怜爱一下自己。
沈灵不知道沈真在想什么,只觉得沈真脸上的表情变化实在有趣。临到校门口,他停下了脚步。
沈真赶紧把自己四散的思绪全部拉扯了回来。他转念一想,其实沈灵现在才十二岁呢,还是个孩子而已啊,某些地方也才刚刚开始发育,所以他何必担心那么多呢?沈灵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生的发光体,等他长大了,肯定会遇到一个心爱的好姑娘,然后会和那位好姑娘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虽说沈真不怎么看好初中生的恋情,不过,现在不就有个萧凡卉吗?
想到那位漂亮乖巧的小姑娘,想到她和沈灵之间的默契,沈真彻底放心了。
兄弟俩在校门口散开了。沈灵独自回了教室。因为刚刚考完试,虽然有些学生对过答案后闷闷不乐的,但班里整体的氛围还是很轻松。平时午休的时间,大家都用来看书,但今天很多人却在聊天。
萧凡卉手里举着一根手链,说:“我最喜欢这种花纹……不过,这到底是怎么编出来的?”
“我也不清楚……我只会最简单的那种编法。这种确实太复杂了啊!”
“那我能把这个手链拆了研究一下吗?这么看实在是看不出来啊!”萧凡卉问。
“不行不行!这是我发小送给我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我们初中不在一个学校。”
沈灵从前门进了教室,路过萧凡卉身边时,正听见她和别的姑娘说话。沈灵下意识地看过去,就看见萧凡卉的手里拿着一根手工的彩链,这种手链应该是用好几根彩带编织出来的。样子确实不错。
沈灵最近和萧凡卉走得有些近。他很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姑娘,比如说他小学时的同桌高美美。这种喜欢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带着欣赏的喜欢,就像是沈灵会喜欢京城的秋天和夏日的星空一样。
见萧凡卉似乎有些苦恼,沈灵主动走到她身边,说:“给我看看。”
萧凡卉征求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意后,把手链递给了沈灵。沈灵拿着手链研究了一会儿,他没有把手链拆开,只是顺着纹路看了一遍,说:“你想要学这个?如果你有原材料,我现在就能教你。”
“你会?”萧凡卉震惊地问。
“以前不会,不过刚刚看了下,会了。这手链挺有意思的。”沈灵面无表情地说。
萧凡卉将信将疑地拿出了她前两天买来的彩带条,各种颜色都有,亮色系的居多。这种彩带卖得非常便宜,质量最差的是一毛钱三根的,萧凡卉买的这种是一毛钱一根的。沈灵从中数出了九根。
沈灵把彩带对齐,在一侧打了个结,然后让萧凡卉捏着结,帮着把彩带绷直了,他就开始编织起来。为了让萧凡卉看得清楚些,沈灵编得很慢,时不时还讲解一句。不多时,他就编出了半根手链。
“你简直是天才!”萧凡卉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个世界绝对是看脸的,别的男生要是在女生面前编手链,绝对会被人说娘,但是沈灵编着,女生们却一点没有产生这种歧视的想法,周围的一些女生甚至都围了过来,像萧凡卉那样发出了惊叹。
沈灵却觉得这没有什么。
遥想当年,小塘实验学校中那些和沈灵一起上过纸艺兴趣班的女生,哪个能有沈灵手巧?
见萧凡卉已经学会了,沈灵把半根手链还给了萧凡卉,让她自己继续编下去。
“你这些彩带是哪里买的?”沈灵问。
“学校门口的小店里都有!”萧凡卉说。
沈灵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位了。
放学后,沈灵去小店里挑起了彩带。他不像萧凡卉那样专门挑亮色系的,反而买了一些如纯白、靛青、墨蓝等不甚鲜亮的彩带。因为今个儿考试,沈灵早上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和沈真一起坐公交车来学校的,现在回家自然也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沈灵就淡定地编起了手链,到家时正好编好了。
沈灵把手链递给了沈真:“喏,送给你。”
“咦?戴手上吗?”沈真正在炒菜,一只手上还拿着锅铲。
“是啊,我编的,你喜欢不?”沈灵问。
“嗯嗯,喜欢。你帮我戴上吧。”沈真把左手递给了沈灵。
沈灵的审美眼光不错,颜色搭配得正合适。他编的彩带挺适合给男生戴的。沈真虽然以前从来都没有戴手链的习惯,但看着这条手链还是有点喜欢。再说,这是自家小孩编的,里面有情感加成啊!
从小到大,沈灵送了多少自制的礼物给沈真啊!贺卡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有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非要按照课本中的描述来做小桔灯,让全班学生都带了桔子去学校,结果最后就沈灵一人成功了!
“可惜那盏小桔灯没有保存下来……”沈真惆怅地说。
“除非做成标本,否则哪里能放那么久?你要是喜欢,等桔子上市了,我再给你做。”
“不用了不用了。我只是觉得,你做得太精致了,就这么放坏了真可惜。”沈真说。
沈灵自己就没有这方面的感悟,他在餐桌上拿了一个苹果,问:“我能吃不?”
“马上就要吃饭了!你等吃完饭后的半个小时再吃。”沈真赶紧撤回厨房中继续炒菜了。
沈灵觉得自己好饿。他正好处在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沈灵放下苹果也跟着进了厨房,然后看着沈真已经炒好的那几个菜蠢蠢欲动。趁着沈真不注意,他赶紧用筷子偷偷夹了几块木耳山药吃。
用彩带编织手链很快在学校里成为了一股潮流。就连上课时,都会有女生用书本压着彩带,然后藏在课桌下偷偷地编。而手艺精湛还能开发新花色的沈灵就成为了全班乃至全校女生的妇女之友。
女生们编彩带,很少会自己独戴,往往都编双份,有些的送给好闺蜜,有些的则送给暗恋的人。
那么,沈灵编的都送给谁了呢?
萧凡卉的同桌对此非常好奇,却又不敢去问沈灵,只好偷偷地问萧凡卉。
萧凡卉想也不想地说:“肯定是送给沈真了呗!沈灵就是一个重度兄控,没救了!”
萧凡卉一言道破真相。
沈真现在的彩带手链已经很多了,都是沈灵送的。他特意用了一个方盒子专门来装手链。这些手链都仿佛成为沈真的时尚单品了,他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每天的衣着挑选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手链。
有时候沈真脑洞打开,觉得沈灵要是穿越回了古代,说不定可以打络子卖,肯定饿不到他了。
暑假快来临时,沈真在某天忽然心中一动,跑去网上搜索起了新闻。
等到沈灵放学回家时,就看见沈真正对着台式电脑做笔记。
“哥,你忙什么呢?”沈灵今天有体育课,出了一身汗,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洗澡。不过,等他拿好了换洗的衣服时,沈真还对着电脑在忙着什么呢。弟弟回家这么久,他都没打个招呼。
沈真回头一看,见沈灵手里拿着衣服,便说:“就知道你回家肯定要马上洗澡,水都帮你烧好了,你赶紧的吧!等你洗完澡再说。”他虽然自己平时不去学校,但已经把沈灵的课程安排都背下来了。卫生间里装的是燃气热水器,想要洗热水澡,就需要提前把水烧上。沈真总是会提前准备好。
“嗯。”沈灵听话地去了卫生间。
☆、第六十五章
沈灵洗完澡,顺便把手上和脚上的指甲都剪了。他不喜欢留着指甲。
在这方面,沈真和沈灵保持一致,沈真也不喜欢留长指甲。不过,沈真虽然一直记得剪自己的手指甲,脚上却总会忘记。偏偏沈真的脚趾甲长得有一点奇葩,要是一段时间忘记剪,就会往肉里扣进去,然后沈真能疼得龇牙咧嘴的。于是,在脚趾甲这件事情上,沈灵还需要隔段时间就提醒下沈真。
总觉得没有自己,哥哥的生活品质能下降好几个档次。沈灵有时会产生一种类似于无奈的情绪。
等沈灵把换下来的衣服都洗了、晾了,沈真想要查阅的资料也差不多找齐了。沈灵走到电脑前一看,见打开的网页上写着“怡湘县政府官方网站”。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市县政府还不怎么重视网络宣传这一块吧,总之这个网站明明是官方的,看上去却特别low,还不如沈灵就读的学校官网精致。
“哥,你这是想干什么呢?”沈灵问。
前江村位于汾水镇,汾水镇就位于怡湘县,看样子沈真是在关注老家的新闻?
沈真扬了扬手上的笔记,说:“今年年初,怡湘县已经完成了领导班子的换任选举工作。现在的领导班子和上一届领导班子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不过依然有些新人冒了出来。我挺看好这个人的。”
被沈真看好的人名“余良泽”。沈灵拿过鼠标将网页往下翻了翻,没看出这个人有什么特别的。
这就属于重生人士的优势了。
沈真上一世离开汾水镇以后,就没有想过再回去,他平时自然也不关注怡湘县内的新闻。但是,等到多年后的某一天,整个华国换了一届领导班子,立刻展开了全国性的惩治贪官运动。那个时候,即使是毫不关注政治的人,也会在刷微博、贴吧时被塞一嘴的消息。沈真就是那时知道余良泽的。
余良泽是个成功的政客,也许他天生政治嗅觉敏锐,也许他在京城中有后台,总之他的晋升之路还算顺利,踩着被拉下马的同僚们作为垫脚石,一直仕途坦荡。沈真作为普通人,不能去评价余良泽是不是真的足够公正,毕竟政客们其实很难用善良或不善良来评判,但他确实为百姓做了一些实事。
“你别看他现在的职位不上不下的,但我总觉得他背后肯定有点什么。所以,说不定他就是特意去我们那穷乡僻壤历练的,只等着做出一点功绩来就高升。”沈真笑着说,“总之我很看好他。”
沈灵狐疑地看着沈真:“哥,你是怎么知道的?”沈真平时是那种毫不关注政治的人,家里虽然有每晚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的习惯,但这是因为沈灵独自在坚持。沈真一看新闻联播就想要打瞌睡。
沈真讪笑了两声,决定装作没有听见这个问题,说:“总之,我很看好余良泽。之前那户收养你的人家……沈建春不是弄了个违章的砖瓦厂吗,我们把举报信寄给余良泽。还有村支书,虽然这个官不大,但我觉得他们一定贪了不少的钱,正好一块儿都举报了。”他已经很久没有提起那户人家了。
有些事情,是真的无法被遗忘的。
上一世,沈真和沈灵不熟,听说沈灵被野兽吃了的消息时,他唯有一时唏嘘。但这一世,沈灵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再想到沈灵应有的命运,哪怕沈灵现在明明是平安的,沈真依然觉得心痛难耐。
反正那家人原本就不干净,沈真虽然不会直接拿刀去捅了他们,但交由法律制裁也是好的。
沈真想了想说:“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那时年纪还小,可能已经没有印象了。我们村的隔壁村不是有个傻子吗?他当时好像也进砖瓦厂工作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死了,但这件事情却被压下了,只在临近的几个村里传传。”既然砖瓦厂里出过人命,那么举报信的内容就可以更加丰富了。
沈真不知道那个傻子是因为什么原因傻的,总之这人脑袋不清楚,只有一身蛮力。他在砖瓦厂出事后,村支书一家赔了两三千块钱,大家都觉得傻子的父母赚到了,而那对父母自然就没有闹事。
汾水镇上的法制观念极其落后。就拿沈灵这件事情来说吧,上一世他逃跑后据说被野兽吃了,这种事情按说也该要惊动一下警方吧?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想过要报警,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吧。
沈真记得,在八几年接近九零年那会儿,附近村里很多孩子都是靠稳婆接生的,不用去医院。沈真曾听说过,一些老人见自家的儿媳妇、孙媳妇生了个女孩,就趁着女孩都没有睁眼,直接溺毙了。
前江村就有个瞧着慈眉善目的老头子,沈真小时候还以为他是个好人,后来听沈淑来用很厌恶的语气说起这老头曾把女婴溺死后,小沈真再也不敢从他家门口路过了,总觉得他们家无比阴森恐怖。
总之,法律之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着太多的黑暗。
余良泽如果真的需要政绩,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
沈灵沉默地看着沈真。他知道沈真肯定隐瞒了些什么。不过,既然沈真不愿意说,沈灵也不好继续追问。沈真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沈灵,说:“这些是我写的要点,我们合计下该怎么写举报信!”
“邻村那个智商有些问题的男孩死在了砖瓦厂这件事情,我也记得。我记事早。”沈灵说。
“原来你也记得啊!那件事情确实在村里传了很久。”沈真说。
沈灵特意提了这点,当然不是无缘由的,见沈真没反应过来,他又强调了一下:“我记事早。”
“嗯嗯,那你从小就聪明呗,怪不得现在这么厉害。”沈真立刻陷入了“我家孩子真棒”模式。
被夸的沈灵却非常无奈:“我记事早……你就没想到什么?”
记事早的话……沈真惊喜地问:“莫非你还知道他家的其他黑点吗?说说看?”
沈灵点了点头,说:“你知道我们那里有个叫建木村的地方吗?”
“没听说过……”沈真有些茫然。汾水镇底下的村子太多了,不可能每个都听说过。
“建木村在大山深处,地理位置和张叔叔的老家小窝村有些像,但是建木村还比不上小窝村,甚至还没有通电话。按说,村里的人除非自己走出来,否则他们就要在深山老林中耗一辈子了。但是,据说那里有一种植物非常稀有,值得被保护起来,于是县政府就安排村民们外迁。”沈灵回忆着说。
其实,沈灵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一个是村支书当初讲这件事情时就语焉不详,二个是村支书当初是在饭桌上谈论这件事情的,而沈灵当时已经不被准许上桌吃饭了,他只远远地听到了一两句话。
“然后呢?”沈真问。
沈灵说:“建木村一共有二十几户人家。因为是政府安排外迁的,所以每个家庭会按照人口数量得到一笔补助款。就拿一个五口之家来说吧,他们差不多能拿到二十五万块钱。等他们按照政府的安排迁移到其他村时,这笔钱正好是给他们造新房子用的。而且,他们理应还能分到一小块田地。”
然而,事实上,每个家庭最终只拿到了两万块钱。哪怕这时候物价再低,这点钱也不够造房子。这意味着建木村的人被迫背井离乡并失去了田地后,还得咬牙举债造房子,否则他们就没房子住了。
“造房子那事中也有猫腻,据说原本应该是政府安排的建筑工队来帮村民造房子的,这原本就不为了赚钱。结果这里面被人动了手脚,反正听他们的意思,还想在这里面再捞一笔钱。”沈灵又说。
沈真简直目瞪口呆:“五口之家能拿二十五万……我就拿建木村村民都是三口之家来算好了,二十几户就是小四百万啊!我一直都知道他们是贪了钱的,没想到能贪这么多!怎么不撑死他们呢!”
举报!举报!这种事情必须举报!
沈灵无奈地说:“也不怪他们肆无忌惮,镇政府里不就是他们这群人一手遮天吗?至于建木村的村民,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补助款。其实他们早就想要从建木村迁出来了,只是苦于没有钱。这一次明明是政府强制性他们迁的,但有人故意模糊概念,建木村的人就以为是政府帮助他们迁的。他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在他们看来,两万块钱已经不是小数目了,再加上又有消息说,只要每家每户再出个六七万,政府就能给他们造新房子,这意味着他们只要自己凑四五万就有新房子住了,而别的人家想要造房子,却怎么都得花上十二十万。这样一算,政府可不是做了好事?他们觉得自己赚到了啊。”
哪怕四五万块钱也要借债,但房子能住一辈子呢,他们觉得自己慢慢还就是了。
县政府在计划中确实把工作做到位了,可是到了镇政府这里卡了一下,于是建木村的人被当成肥羊宰了一次又一次。最可悲的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宰了,还高高兴兴地向刽子手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种事情比违章砖瓦厂严重多了……”沈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你要是真的看好余良泽,那我们就把举报信递过去。别的人我都不放心,因为镇里这些人既然敢做这种事情,县里那边肯定是有人罩着他们的。我们可别撞到了这些人手上。”沈灵说。这也是为什么他手里明明有一副好牌,却一直忍到现在,却始终没有打出去的原因。沈灵想要一击必中。
如果举报顺利,那么整个汾水镇的官场都要好生动荡一番,而村支书和他儿子估计得去监狱里蹲上好久。若是沈灵那个不配为母亲的养母也参与了其中,那么他们一家子几乎都要去蹲监狱了吧。
法律确实是个好东西。
☆、第六十六章
沈真本来是很看好余良泽的,结果听沈灵把建木村的事情说出来后,沈真又开始迟疑了。他觉得这件事情太过重大了,汾水镇的乡政府以及怡湘县的县政府中必然有为数不少的人结成了一张巨大的势力网。如果他们给余良泽写了举报信,余良泽真的有这个魄力站出来吗?他真的有本事搞定吗?
沈真当了一辈子的普通老百姓,即使重生了,骨子里的他也依然是那个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他。
关键时候,沈灵可比沈真有魄力多了,说:“举报信就由我来写吧,不过我们不能百分百相信余良泽,所以这举报信要写得有技巧一点。”首先在措辞方面就要注意一点,其次举报信要选择匿名。
这个匿名可不仅仅是隐瞒自己的姓名来历,沈灵用了最普通的a4纸把整封举报信打印了出来。正好他们暑假时打算去外地旅游,举报信也从他们旅游所选择的城市寄出去。如果余良泽此人真的品性可靠,并且他这个人不乏野心,背后又有人作为靠山,那么当他收到信后,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而如果余良泽把这封信置之不理了,其实沈灵也不会有多失望。村支书那一家人做的违法乱纪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即便逃过了一次,也总有他们逃不过的时候。待沈灵长大,他会亲自去收拾的。
沈灵其实更习惯于依赖自己。
如果没有沈真,那么沈灵这一世大概再也不会碰到一个会让他肆无忌惮去撒娇的人了。
举报信寄出去后,沈真每天都会在网上关注一下怡湘县的新闻,结果县里一直风平浪静。
虽然沈真一直告诉自己,就算余良泽很重视这件事情,他需要布局,需要走访,需要在暗中收集证据,事情并不会立刻就被解决,但沈真还是觉得非常失望。他等了又等,倒是陈磊那边有消息了。
陈磊那一方真的非常有诚意,他们开出的条款和价格都非常优渥。
沈真考虑了很久以后,同意把动画片的版权卖给陈磊。但仅仅是动画片而已,如果《遇妖》以后要被改编制造成动漫电影,这就和陈磊方面没有什么关系了,更不要说什么真人影视方面的版权了。
事实上,陈磊方面现在也从未考虑过动漫电影什么的,他们想要的只是动画片的版权而已。
于是,双方皆大欢喜。
陈磊某次约沈真出来见面时,还颇为歉意地表示:“唉,我现在待在体制内,很多时候都觉得生不由己啊。要是我能够自己开工作室单干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可以直接把你招进我的团队里来!”
在陈磊看来,沈真身为《遇妖》的原作者,对作品的诠释能力要远远超过其他人,再加上沈真在动画行业方面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因此他是发自内心地想让沈真加入《遇妖》的剧组。只是,虽然沈真的专业技能不俗,但他的真实年纪摆在那里,仅仅有着陈磊的欣赏,还不足以让剧组方面松口。
沈真没想到陈磊如此看重自己,连连摆手说:“陈叔,你真是高看我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事实上,我虽然对于动漫行业有一些兴趣,但我日后的职业方向应该还会侧重于cg游戏这块。”
近年来,cg游戏行业在国内已经开始冒头了。而这个行业在国外已经开始走向成熟了。
陈磊没想到沈真会放弃动漫这一块,他简直吃了一惊。他看着沈真就仿佛是在看着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他有心再劝,沈真却在上一世已经被动漫行业伤透了心,这一世早就有了自己的人生规划。
从这一天起,陈磊踏上了给沈真洗脑的漫漫长路,打算让沈真“弃暗投明”。
沈真反过来又给陈磊洗脑,首先肯定他想要开工作室的想法,却又提醒他要找专业的人来管理。
拿到一部分版权费以后,沈真又打算买房子了。他和沈灵的生活费、学费等已经充裕了,不需要动用这笔钱,而若是把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那又太可惜了一点,想要弄个投资什么的吧,沈真又没有这方面的心力,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买房子最方便。买了房子就能等着房价像火箭一样窜天了。
“要是你现在念完书想要创业了,这笔钱倒是可以让你拿去创业,当个起始资金。”沈真对沈灵说,“但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真能创业的时候,房价又翻了好几倍了。所以,还是先买房子吧。”
“这是哥哥赚来的钱……哥哥不担心被我挥霍光了?”沈灵笑着问。
沈真知道不能把沈灵当普通小孩子来看,便仔细想了想,才说:“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手里能多攥着一些钱,毕竟钱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既然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了,在钱财方面就不会和以前一样斤斤计较。等你长大了,如果你想要创业,只要你不是心血来潮的,我都愿意支持你。你很厉害,做什么不能做好呢?比起我每个月只能赚点死工资,你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啊。”
沈灵恨不得能立刻就成年了独立了手上攥着身份证了。
“我之所以现在和你说这么多,是希望你能记住,哥哥就是你的后盾。你要是有了什么想法,千万不要和哥哥客气。”沈真揉了揉沈灵的头发。在刚刚收养沈灵的时候,沈真只能保证自己会对这个孩子好,却根本想不到自己会在日后愿意对这个孩子掏心掏肺。可事情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感情在相处中逐渐加深。即使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有时候比血缘更为可靠。
待到九月份开学时,沈真和沈灵一起升入了初三。因为转过年来就是中考,初中升高中也是一道坎,学校方面开始狠抓学生们的学习态度,早上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学校,放学后又要多留二十分钟。
沈灵也开始狠抓沈真的学习了。
哪怕这一世沈真的成绩一直不错,但他的内心还是习惯性住着一位学渣,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努力学习,明明等他升入高中后,他就可以选择艺术生方向了,为什么还非要考学校前三不可啊?
小学渣哭晕在了地上。
“哥,我们一直都是一起的……难道你不想继续和我读同一个高中吗?”沈灵委屈地问。
“可是我平时又不去上课,在不在一个学校也没什么差别吧?”沈真茫然地说,“而且,说句实话吧,我一直觉得你学习时很轻松,如果你不执着于和我同一个年级,说不定又可以继续跳级了。”
沈灵乖巧地说:“可我就是想要和哥哥待在同一个学校里啊。”不同的学校就会有不同的人际圈。如果他们分开了,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忽然就冒出一个陌生人来成为沈真心中特别重要的那个。
沈灵觉得自己心中住着一只小恶魔。他不愿意哥哥被其他人抢走。
沈灵有时候也想控制一下自己的占有欲,毕竟哥哥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他的附庸。好在沈灵不是一个变态,沈真和其他人成为朋友什么的,沈灵并不会为此感到心焦,沈真关心张明张倩一家人时,沈灵也不会觉得吃醋。只是,沈灵还是不希望和沈真分开,这或许就是他不能被触碰的底线吧。
“可是……我快被这些作业逼疯了啊!”沈真都想对着沈灵哭了。
额,至于家长的威仪什么的……那是什么?能吃不?
沈真表示,他现在每晚做梦时都想着如何花式逃作业。
沈灵看着沈真耍赖的样子,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说:“这样吧……其实哥哥保持现在的成绩也不错。之前是我想错了,哥哥毕竟每天都要画画什么的,已经很辛苦了呢。作业就先放放吧。”
“你说真的?”沈真警觉地问。
沈灵点点头,虔诚认错,道:“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再也不会催着哥哥写作业了!”
沈真欢呼一声,把作业推开,急忙站起来说:“好好好!你想吃点什么?哥哥去给你做!”
沈真轻松了两天。这两天他过得可舒服了。到了第三天,他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等沈灵放学时,沈真满脸纠结地问:“你不催着我写作业了,是不是打算我考到哪个高中,你就跟着报哪个?”
“咦……被你猜出来了?”沈灵说。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反正他在哪里读书都是一样的。
“靠!你还是继续给我布置作业吧!我觉得我还能再拼一把。”沈真哭着说。额,这个说法其实是有些夸张了,沈真怎么会因为一些作业就哭出来呢?不过,他的内心确实流淌着心酸的泪水。
虽然沈灵已经放弃了要考最好的高中的打算,但是沈真作为感动华国好家长,他怎么可能会认同沈灵的这种决定呢?如果自家小孩因为自己的原因去不了最好的高中……沈真一定会懊恼得跳楼的。
于是,事情最终还是按照沈灵最初的计划进行了。在这一刻,沈真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觉悟。
可能,他这辈子都被沈灵套牢了。
so sad。
☆、第六十七章
沈家的清晨从沈真读英语课文开始。
沈真先在阳台上面对着晨光读二十分钟英语。等他读完了,沈灵的早饭也就做好了。为了让沈真每天都能多挤点时间出来念书,沈灵现在把一些原本由沈真做的家务活都包揽了,比如说做早饭。
咦,考生和家长的位置仿佛颠倒了一下呢!
时间久了,沈真倒也习惯了。他在学习和画画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两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加上六七个小时的画画时间正好把每天的安排都排得稳稳当当的。沈真不得不承认,不是说一旦好好学习就没有时间画画了,其实人都是有惰性的,沈真也有,现在他不过是把偷懒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了。
身为家长真的是不容易啊……如果没有沈灵,沈真肯定不会做到这地步!
周末时,沈真带着沈灵去秋游。京城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一个季节,天空十分高远。沈真觉得趁着近年雾霾还不明显,能享受一下这样的秋天就赶紧多享受一下吧。他们去了一些名胜古迹,在故宫里闲逛的时候,还偶遇了好几只懒懒散散晒着太阳的猫。这些猫就住在故宫里,算是另类的保安。
沈真和每一只猫都打了招呼,就好像认识一样。他觉得这些毛球们是天生的萌物。
“你要真喜欢,我们可以养一只。要养的话,土猫就可以了,不需要追求名贵品种。”沈灵说。
沈真一脸郁闷地说:“你忘了三儿了吗?”
现在他们对待三儿仙人掌的态度都是战战兢兢的,恨不得能早起晚睡三炷香供着,唯恐一不小心,三儿不高兴就与世长辞了死不瞑目了。连养株易活的仙人掌都如此不易,沈真哪里还敢养猫啊!
三儿这名字吧,其实不怎么好听。沈真曾经想过要给三儿换一个名字。只是他转念一想,贱名好养活啊!三儿这名字应该够贱了,再换难道要换成狗蛋、屎蛋、屁蛋之类的吗,那还是叫三儿算了。
入了深秋以后,气温就降了下来。不过,家里开着暖气,很暖和。沈真就不怎么爱出门了。
眼看着沈真就这样陷入了老年人养老模式,沈灵哭笑不得,问:“咱们周末不出去玩了?”
要说沈真不出门,这话其实也不对。至少他每天都会出门买个菜。沈真窝在沙发里,说:“等天气再冷一点吧。再冷一点,我就带你去泡温泉。咱们周六晚上去,可以在那边住一晚上再回来。”
京郊有很多泡温泉的地方。有些的条件不错价格还不贵。
沈灵想了想,说:“那也行吧。”他忽然觉得有些可惜。从前一世的记忆中,沈灵知道自己曾坐拥无数财产,就是温泉山庄都有好几个。要是前世的他就遇见过哥哥就好了,他可以把温泉庄子送给哥哥!那时的他完全可以把哥哥保护得很好,不像现在,他比哥哥小,更多时候都受着哥哥的照顾。
不过,一个被人关怀着照顾的人其实是幸福的。
如果拿前世的权势地位来换现在的一切,沈灵肯定不换。
等到入了冬,学校里的流行又变了。现在已经没什么人编手链了。女生们又迷上了织围巾。织围巾的难度不比编手链大,但是手链是一下子就能编好的,织围巾却需要坚持,成功的只有寥寥几个。不过大家依然乐此不疲,青春期的孩子总会执着于一下小小的浪漫,一想到自己织的围巾可以让自己喜欢的人在冬天多了一份温暖……大家就干劲十足,心中的激情永不消散。
不过,织围巾时的动作太大了,再加上初三管得严,陆陆续续被抓了几个后,再也没什么人敢在学校里顶风作案了。于是,大家只好把毛线偷渡回家偷偷地织,第二天再回学校里互相交流下进度。
沈灵因为编手链和女生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到了织围巾的时候,她们也没落下了他。
沈灵确实对织围巾这项手上运动挺感兴趣的,他特意买了一本专门讲毛线针法的书。这种书吧,很多识字的人反而看不懂,那些不识字的妈妈、奶奶们却能看得津津有味,反正沈真是看不懂书上在写什么的。而当沈真看着沈灵对着书本搭配毛线花色时,他的内心再一次住进了无数只雪橇三傻。
沈灵的手指很灵活,他织围巾的速度很快,手指一动起来就只能看见残影了。
沈灵甚至可以盲织,也就是说他可以手上织着围巾,眼睛却看向其他的地方。
……感觉天底下无数号称会织毛衣的女孩们都已经输了呢。
顶着沈真复杂的眼光,沈灵抬起头来问:“哥,你在看什么?”
“啊,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手挺巧的啊。”沈真讪笑了一下。为什么沈灵会点亮这么多与众不同的技能?他甚至还会绣花!沈真想不明白。讲真,要不是沈灵的性格一点都不显得女气,而且他们以前还总是一起洗澡,关键部位都已经赤诚相见过了,沈真真的会怀疑自己其实是养了一个妹妹啊!
“嗯,天生的。”沈灵说。围巾已经有了雏形,只那么一点就显出了它的精美。
沈真曾经见过沈淑来织毛衣。在他的记忆中,妈妈在织毛衣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是温暖的,这种温暖就和沈真穿上毛衣时感受到的那种温暖一模一样。而当沈灵织毛衣时,他是面无表情的,他仿佛不是在织毛衣,而是像一位科学家在解一个世界难题一样。沈真看着看着,内心忽然就平静下来了。
其实,沈灵是如何点亮这些技能的,这已经没什么好追究的了。
看习惯了后,沈真甚至觉得有点反差萌呢。
反正不管弟弟做什么都是最棒的……沈真觉得自己可能在宠孩子这件事情上已经没有下限了。
凭着沈灵的天赋,他完成一条围巾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给沈真织的是格子条纹的围巾,颜色搭配偏稳重,细节处却稍显俏皮。沈灵甚至把沈真的名字设计成了一个logo,然后织进了围巾的一角。
沈真从地上捡回了自己的下巴,摸着logo,说:“你竟然还会织出汉字来?”
“其实掌握了要诀以后,这很容易做到的。”沈灵淡定地说,“来,我帮你围上吧。”
“不行不行,这简直就是工艺品啊!我想要把这围巾好好保存起来。”沈真不舍地说。
沈灵很满意沈真对自己送出的礼物的重视,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说:“围巾织出来就是给你戴的啊!你要是真的这么喜欢,我以后还给你织,保证每一条都和这条一样精致,甚至是更精致的。”
沈灵取过沈真手里的围巾,将它绕在了沈真的脖子里,然后试了好几个花式系围巾的方法,最后从中选了一个。他帮沈真系好后,就拍拍沈真示意他去照镜子,问:“怎么样?喜欢这种围法吗?”
沈真依言走到镜子前,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围巾当然是很好看的,也很适合他。
沈真犹豫了一下,问:“你很喜欢这些吗?”
“嗯?”沈灵给了沈真一个“有什么就赶紧直说吧”的眼神。
“就是织围巾啊、编手链啊什么的,你很喜欢这些吗?”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老老实实地说:“谈不上喜欢吧。”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做这些事情呢?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做这些呢?其实……其实我当然很喜欢你亲手做的礼物,但是如果你不喜欢做这些事情,那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去做。”沈真赶紧说,“只要你的心意是好的,其实你买一条围巾送给我,我也会喜欢的!虽然我之前并没有系围巾的习惯,不过我一样会因为你的心意而改变的。”
沈灵笑着说:“虽然我不喜欢,但其实我也不讨厌。你是不是觉得这些活本该是女孩子做的?”
“也不能这么说吧……但在女孩子喜欢洋娃娃的年纪,大部分男孩子确实更喜欢冲/锋/枪。”
沈灵想了想,说:“哥,其实是你想得太多了。在我看来,我会织毛衣就像是我会英语一样,这是相同的概念。如果我现在要招待外宾,那么我的英语就有了用处;同样的,如果你需要一条围巾,那么我织围巾的本事就有了用处。我把这些技能都当成了工具,谈不上喜好,只看重它有没有用。”
咦,还有这种说法吗?
沈灵又说:“古时候不还说君子远庖厨的吗?可在我们家里,做饭基本上都是哥哥你的事情。你也没有因此觉得别扭吧?所以我们就不要把这些事情复杂化了。嗯,你戴着这条围巾果然很好看。”
沈真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又被沈灵说服了。
家里开着暖气,沈真试完了围巾,就把围巾摘了。毕竟,系着围巾实在是太热了。
室外的温度很低。沈真虽然在出门这件事情上越来越惫懒,但既然有了弟弟“爱の围巾”,他觉得很有必要出去多晃荡一下。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走在小区内的小路上都像是走在t台上一样,沈真恨不得能拿上一个喇叭对着大家喊着:“大家快注意我的围巾啊啊啊啊啊啊!都给我看过来啊啊啊!”
弟控什么的,好像不知不觉就重度晚期,确实是没救了呢。
☆、第六十八章
沈真曾听女孩子说起过她们的购物哲学。
对于女生们来说,买一个价格昂贵的名牌包包就够了吗?当然不够!既然有了新包包,那么她们必须得有一件配得上新包包的新裙子吧?有了新裙子,新鞋子也不能拉下吧?那么耳饰、手饰什么的也要跟着更新一遍……既然全身上下都换成新的了,索性发型也跟着变一变吧,是时候换个新的呢!
这种购物哲学是天生不喜欢购物的沈真所没法想象的。或者说,这是很多男人都没法想象的。
不过,沈真现在好像有一点点懂了。
因为沈灵织的围巾真的就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沈真开始嫌弃他衣橱中的那些运动系衣服了,于是他特意买了一件休闲少年款的风衣,能和围巾完美搭配哦!既然买了风衣,那就不能再穿宽松的运动裤了吧?于是裤子也要搭配着风格重新买一条。紧接着,沈真又给自己买了一双新鞋子。
除了添置衣物丰富衣橱以外,沈真还特意买了洗衣液和柔软剂,这是预备着清洗围巾用的。要知道沈真原本是那种,只要有了洗衣粉和雕牌洗衣皂,就能洗遍衣服裤子鞋子床单等一切东西的人啊!
哦,沈真又专门买了一个带着纱网的衣架,这是用来晾围巾的,能防止围巾变形。
呵呵,在沈真的上一世,他在逛超市时曾看到过这种衣架,当时看着就觉得奇怪,得知这种衣架是用来晾晒毛衣防止衣服变形的时候,他觉得真是太矫情了:“没想到晾个衣服也有这么多花样!”
现在沈真自己就“矫情”上了。
脸,莫名有些疼呢。
沈灵却没有多大的感觉。在他看来,织围巾这种事情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了!不就是一块围巾嘛,既然哥哥喜欢,那么他就多织几条好了。反正他平时也不忙,每天看新闻的时间正好能用来动动手。
因为沈真和沈灵的身材差不多,因此沈真给自己置办新衣服时,顺便就给沈灵买了同色系的同款衣服。于是,兄弟俩衣橱中的衣服款式就这样慢慢有了变化,从纯粹的运动风朝着休闲风转化了。
临近圣诞节的时候,班里有个女生也成功织出了一条围巾,并且包装好了送给一个男生。
当那个男生把包装纸拆掉把围巾抖开的时候,他的脸都绿了。
这一团灰扑扑的坑坑洼洼的一处紧一处松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啊?
如果说这是围巾,那么它就太长了一点;如果说这是披肩,那么它又太窄了一点。应该还是围巾吧,不然他一个男生要披肩干嘛?这对男女生原本就互有好感,只是一直没有捅破,估计是想要一起考上同一所高中再说。既然如此,女生都送出了自己的劳动成果,那男生总不能任由礼物放在那里落灰吧?于是,男生不得不戴着这丑陋的围巾,痛并快乐着。班里知情的人都忍不住善意地取笑他们。
围观了事情发展经过的沈灵有一种莫名的自豪。他就不会让哥哥戴这么丑的围巾!╭(╯╰)╮
自从升了初三以后,各种随堂小测练就多了起来。课代表们有时候懒得发批改好的卷子,就直接站在教室前排,把卷子都发到各小组的第一排,然后让同组的学生依次往后传。这样一来,发卷子的效率确实是提高了不少,不过有时候也会忙中出错。某天,沈灵的卷子就被发到萧凡卉那一组去了。
萧凡卉拿起卷子,站起来,直接朝沈灵喊道:“喂,沈灵!自己过来拿卷子!”
某些同学见状又开始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萧凡卉在沈灵面前总是崩人设呢,所以这两人肯定有点什么!
沈灵身正不怕影子歪,萧凡卉更是坦坦荡荡,两个人都觉得那些偷笑的人实在是太无聊了。
课间十分钟,过道里人来人往很拥挤。沈灵往萧凡卉的位置走过去时,正巧碰上了一个忽然要去上厕所的同学,他赶紧侧过身子让了一下路。但那个人从座位里面走出来时,估计是走得太急了,没有站稳,不小心推了沈灵一下。沈灵直接撞上了身后的桌子,把那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推到了地上。
这张课桌是属于钱修明的。钱修明的成绩很好,是班上的万年老二。他是个有些阴沉男生,在班上的存在感不强。沈灵几乎没有和钱修明说过话,只是依稀听说过钱修明的家庭条件并不是特别好。
钱修明这会儿正好不在。
书本、试卷、稿纸铺了一地。沈灵觉得非常抱歉,赶紧蹲下/身,帮钱修明捡东西。
沈灵先把书本捡了起来,然后开始捡试卷和稿纸。他正忙着的时候,钱修明从外面走进了教室,他立刻冲到了沈灵面前,很不礼貌地抢走了沈灵手里的稿纸,紧张地低喝了一声:“你做什么?!”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你的东西撞到了地上。我正帮你捡起来。”沈灵说。
“我自己捡就行了。”钱修明看都没有看沈灵一眼,只给了沈灵一个表示拒绝的后脑勺。
沈灵很明显能够感觉到钱修明的紧张。因为这份紧张,所以他才拒绝沈灵的帮忙。沈灵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只好再次说了一声对不起,然后从萧凡卉那里拿到自己的卷子,转身回了自己的座位。
钱修明在紧张什么?沈灵略一想就明白了。
在沈灵帮钱修明捡稿纸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看到其中一张稿纸上写满了“朱阳文”这个名字,大大小小的都有,笔记也深深浅浅,看得出写字人的内心纠结。朱阳文的性格非常开朗,在班里人缘极好,他是个受欢迎的男孩子,并且他就是那位收到了一条丑围巾还戴着招摇过市了一周的男孩子。
难道钱修明是在暗恋朱阳文吗?他之所以紧张,就是害怕沈灵会发现这一点吧?
沈灵摇了摇头,一点都不看好钱修明的感情。先不说早恋十有八/九是没有结果的,朱阳文明摆着是个直男啊!而且,钱修明的性格也是个问题,他如果不抛开自己的心理负担,注定会伤人伤己。
按说这件事情和沈灵没有关系。钱修明隐瞒得很深。朱阳文无知无觉。
但是,沈灵的心中还是不合时宜地生出了一种好奇。
虽然沈灵一直很清楚“同性恋”这个概念,他看过很多心理方面的书籍,他还把沈真画的耽美漫画都翻阅过一遍,但是他的理论从未联系过实际,他也从来没有把二次元的剧情带入过三次元中。
钱修明的感情让沈灵对于“同性恋”的认知第一次落在了实处。
在接下去的几天中,沈灵忍不住在暗中用其他人都不曾察觉的姿势来关注钱修明。
钱修明的水杯和朱阳文长得一样,或许是他特意买的?上体育课时,钱修明喜欢坐在高低杠那里看书,高低杠正对着朱阳文打篮球的球场;如果老师上课提问时叫到了朱阳文,钱修明就会立刻低下头,神经质地在纸上写写画画,比朱阳文本人还紧张;钱修明中午吃饭时总喜欢坐在朱阳文不远处。
沈灵甚至注意到,有一次朱阳文把自己用过的草稿纸丢进了班里的纸篓里,等到做课间操,班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时,钱修明偷偷把那些草稿纸捡了回来。一个人丢弃不要的垃圾是另一个的珍宝。
这样的感情实在是太卑微了,卑微到了尘埃中也注定开不出一朵花来。
如果钱修明是女孩子,他或许可以给朱阳文织一条围巾?不管朱阳文愿不愿意接受,至少钱修明的感情可以放在阳光下。或者说,如果朱阳文是女孩子,那么钱修明说不定会鼓起勇气给他写情书?
沈灵心中忍不住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惆怅。
不过,沈灵什么话都没有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他表现得像是从未发现过钱修明的秘密一样。
如果我遇到了自己最心爱的人,我肯定不会像钱修明一样。沈灵在心里对自己说。
等到放学回家时,沈灵很快把那一丝惆怅压下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哪有资格为别人感怀?而且,哥哥正在家里等着他呢!他要快点回到家,吃热乎乎的晚饭,然后盯着哥哥写卷子。
晚上,当沈真勤勤恳恳写着卷子的时候,监考官沈灵正悠闲地用小细针勾着红色毛线玩儿。
沈真不惧监考官的威严,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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